在民办老师学校工作如何处理老师与老板之间的关糸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研究_辽宁党建研究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来源:辽宁省党建研究会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课题组
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指引下,民办高校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已经成为民办高校亟待研究和解决的新课题。
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 创新是时代赋予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使命。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开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推动民办高校实现科学发展。
&&& (一)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迫切需求
&&& 在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指出:民办教育既是我国高等教育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虽然在办学主体、管理体制等方面与公办高校有所不同,但是,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
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没有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根本宗旨没有变。在《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中,就明确规定了我国民办教育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及&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等原则。因此,要保证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就必须坚持党对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创新民办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二)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是民办高校自身健康发展的内在需要
首先,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是坚持党对教育工作领导的要求。创新党建工作是在新形势下扩大党在民办高校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和渗透力的客观要求,也是法律赋予民办高校党组织的神圣使命。其次,创新党建工作能够为民办高校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民办高校教育发展至今始终面临着办学质量和水平还不够高、办学的特色还不够鲜明、办学的公益性还不够强、办学资源相对短缺等问题。民办高校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创新。而通过创新党建工作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促进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能给民办高校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再次,创新党建工作能够为民办高校提供强大的改革发展动力。民办高校在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学条件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要在这种条件下不断提升民办高校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就要通过党组织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凝聚人才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特色求生存、以改革创新促发展,保证学校始终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
&(三)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需要
培养高素质的合格人才不仅是民办高校永恒的主题,更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源泉与社会影响力、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不少民办高校大学生对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存在着错误认识,片面认为自己花比公办学校学生高得多钱来上学,主要是来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忽视自身思想政治素养的提高和职业道德素质的修养。因此,民办高校不论从人才培养目标还是从学生的思想实际特点来看,都要不断创新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
纵观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历史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初始自主探索期(1980年代中期-1990年代初期)
  在1982年12月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指出:&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这一规定使民办高校发展成为了可能。1987年7月原国家教委发布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若干暂行规定》,成为国家针对民办教育制定的第一个基本规章。在民办高校初期发展过程中,出于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等实际需要,在1980年代中期,像浙江树人大学等一些民办高校开始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到1990年代初,约70%的民办高校结合自身的实际,建立了党组织。但由于缺少专门的政策法规的指导,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明确,党组织建设具有较大的自主随意性。
  (二)快速发展期(1990年代初期-本世纪初期)
  在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取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第一次明确了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基本方针。在1997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指出:&社会力量办学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第一次明确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整个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地位,使民办高校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在200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指出:&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使民办高校教育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
  在民办高校快速发展时期,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也出现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一是在1993年8月,原国家教委颁布《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首次明确指出:&学校要建立共产党、共青团和工会组织,以及必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第一次明确规定民办高校要建立党的组织。绝大部分民办高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建立了党的组织,并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在2000年6月,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了《意见》,对党组织的主要职责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组织在教职员工和学生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开展工作&。这是第一个针对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意见》的颁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从总体来看,因体制、机制、办学层次和管理归属等方面的差异性,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呈现出较大的不平衡性。
  (三)规范发展期(本世纪初期至今)
  进入21世纪后,民办高校有了更为快速的发展。据统计,到2008年全国民办高校640所,占全国普通高校的28.3%;在校学生401余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学生人数的19.9%,民办高校拥有了更重要的地位和更大的影响力。200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颁布实施,对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等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2006年12月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了《若干意见》,从充分认识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方面做出了详尽的规定,特别是民办高校党组织如何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所要具体履行的七项主要职责做出了系统的规定。2007年2月在教育部颁布《民办高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更进一步地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团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应当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09年12月24日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党组在北京召开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各级各类高校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高校党的建设各项任务,为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在《纲要》中,除了重申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外,还对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三个重要&,即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以及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职责&,这一表述更加提升了民办教育事业在我国各级教育事业中所处的地位。同时要求&积极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作用&。与此同时,针对政府财政扶持不足已成为严重制约民办教育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因素的实际,在《纲要》中指出了&健全公共财政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的必要性。这表明我国政府在落实民办教育扶持政策,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方面,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要一步。如此高规格、高密度地颁布针对民办高校党建的规章和文件,既说明了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又表明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规范发展时期,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在一些地方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专员,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制度措施、人员保障、作用发挥等各个环节开始得到全面加强和规范。
三、正确认识和把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重要特点
正确认识和把握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特点,是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
(一)党组织的职责、地位和作用的差异性
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职责、地位和作用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在1999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而民办高校大多采取的是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在学校中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学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在《若干意见》中,对民办高校党组织所要履行好的七项职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这一职责,民办高校党组织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思想上引导、政治上把关、教学上促进、管理上监督、行为上表率。
(二)党建工作要求上的主动性
&&& 1、法律规章层面上的主动适应。各种法律规章对民办高校责任和使命越来越明确的规定,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发展的一个最重要动因。要保证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就必须坚持党对民办高等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民办高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和谐健康和科学发展的最重要保证。因此,许多民办高校都能清醒地认识到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动适应党和政府的要求,强化党建工作。据调查,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有90%的民办高校建立了党组织,根据各自学校的实际情况,加强了党建工作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2、社会认同层面上的主动追求。由于办学历史短、办学基础弱、生源质量相对较差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对民办学校的各类歧视政策,使民办高校常常成为社会诟病的目标。民办高校要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关键在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社会的认同度和竞争力。因此,各民办高校清醒地认识到强化党建工作对确保校园稳定、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极端重要性,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结合民办高校自身的特点,大胆创新,勇于实践,逐步形成了适合民办高校特点的党建工作机制,极大地促进了民办高校的科学发展和人才质量的提高,社会的认同度和人才市场的竞争力得到提升,民办高等教育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
3、地位提升层面上的主动探索。自从上级党组织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的负责人和政府督导员,使民办高校能以一种特殊身份与公办高校平等交流,极大的提升了民办高校的地位。同时,各民办高校在借鉴公办高校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和实践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以特色品牌效应赢得自身地位的提升。
(三)党建工作格局上的特殊性
1、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民办高校大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院(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在地位上,确定为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工作任务上主要是组织领导、党员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校园稳定等;在领导形式上主要表现为党组织负责人进入学校领导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与决策,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渗透到学校的教学、管理等之中,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监督不迁就&的工作原则,积极领导党的活动,增强党组织在学校中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管理体制上的特殊性。在《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民办高校党组织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党组织&。但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成分复杂,党组织的主管部门比较分散,有的隶属于省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党组织,有的隶属于企业集团,或挂靠某个党组织,而独立学院党组织大多数属于举办学校党委。
3、运行机制上的特殊性。民办高校的运行机制表现出始创性、自主性和灵活性的特点。办学经费来源单一,主要来自学生的学费及接受个人和社会的投资捐赠;管理队伍专职人员较少,管理经验参差不齐;师资队伍不够稳定,主人翁意识相对较弱。这些特点必将对党建工作带来深刻的影响。在工作重心上,往往更加关注资金、师资、校舍、生源等问题,容易弱化党建工作;在机构组成上,往往优先考虑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等的建立和完善,党务管理部门的建立则相对滞后;在人员安排上,更注重教师的引进和培养,而容易忽视党务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素质的提高。
4、工作对象上的特殊性。民办高校教师和学生主体的特殊构成,致使党建工作对象表现出特殊形态。党员总量少且较为分散、流动党员相对较多,组织难、工作难成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从学生党建工作看,民办高校大多属于专科层次,学生整体素质不高,学生党员数量少,相对比较分散,增加了学生党建工作的难度。
(四)党建工作发展过程中的认识片面性
1、对党建工作认识上的&两个误区&。 从办学定位上来看,大多数民办高校是以学生就业为导向,培养市场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来定位的。但是,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部分教师片面地认为,学生的思想教育管理工作可搞可不搞,只要教好学生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就可以,这是误区之一。这一误区导致民办高校整体育人功能的弱化。从学生学费上来看,从总体上来说,民办高校的学费相对要比公办高校高一些,不少学生片面认为花这么多的钱上学,主要是来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忽视自身思想政治素质的提高,这是误区之二。民办高校在&主导&(教师)和&主体&(学生)双边存在着两大&误区&,给民办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
2、对民办高校组织职责认识上的&错位&和&越位&。目前,有的党员认为,民办高校党组织可有可无,作用不大,党建工作做好做坏都一样。因为民办高校的举办者与全体教职员工是雇佣关系,举办者有权解雇教职员工,而党组织对此却无能为力。这实际上是认识的&错位&。还有的党员认为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党委一样,&党领导一切&。这实际上就是思想上的&越位&。
(五)党建工作发展进程中的相对滞后性
1、党建工作法律规范上的相对滞后。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中均没有涉及到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民办高校设置的暂行规定》和《规定》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对民办高校党建问题也只是作了原则性的阐述,缺少具体的要求。《意见》是对各类民办学校即民办大、中、小学的统一要求,相对于民办高校来说针对性不强,而且它作为党内文件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力。在《若干意见》中,对规范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做出了若干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表现出职责过于笼统,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的切入口和结合点问题还没有大的突破,并且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使得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在法律规范上相对滞后。
2、党组织建立上的相对滞后。民办高校党组织组建与学校组建不同步是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大约有90%的民办高校党组织组建滞后于学校的组建。党组织组建与学校组建不同步,其主要原因在于民办高校在创建之初,最主要的是要解决财源、师资队伍、生源和软硬件条件的配备等突出的矛盾,党建工作很难被列入最重要的议事日程。
3、党建工作机制上的相对滞后。在民办高校创建之初,领导体制、用人形式和管理方式等是民办高校最先考虑解决的问题,至于党建工作任务的界定、党务系统的架构、党员作用的发挥等等往往成为后一步的工作。这在主观上是举办者精力不到位的原因,客观上也是因为新体制下的党建工作无现成的模式可循、无现成经验可借鉴,尚需一个探索的过程。
4、党员发展规模上相对滞后。同公办高校学生党员相比,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占学生总数的比例上,民办高校都存在很大的差距。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高校学生党员比例已占学生总数的11%。而大多数民办高校学生党员比例低于5%,有的低于2%。如厦门地区10所民办高校在校学生党员比例为1.3%。这个数字大大低于公办高校学生党员比例的平均水平。这主要是因为民办高校党建系统尚不完善,党务干部力量相对薄弱以及学生整体素质相对偏低。&
5、党建工作研究上的相对滞后。从总体上来说,党建工作要滞后于其他方面(如教学工作)的发展,党建工作大多处于探索和表面工作阶段,还缺乏像公办高校党建工作那样进行系统地、深入地研究,公开发表的有关民办高校党建的研究成果不多,还没能研究概括出一种比较成熟完善的民办高校党建理论模型或工作实践模式。
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与实践
   2009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会见第十八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代表时强调:&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要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发展高校党的建设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成功方法,又要不断创新和丰富高校党的建设有效管用的新方法,不断增强高校党建工作的生机活力&。高校育人,党建为魂。《纲要》的颁布实施,为民办高校的改革创新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与空间,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更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推动。
(一)创新工作理念,推动民办高校和谐、健康、快速发展
工作理念的创新是党建工作创新的前提。由于民办高校领导体制、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机械照搬公办高校党建工作模式不行、完全套用公办高校党建工作经验也不行。应在正确认识和把握民办高校的特殊性给党建工作所带来的特点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做到&四破除、四树立&:即破除做不做、做好做坏党建工作无所谓的心态,树立强化党建工作事关全局的理念;破除党建工作畏难情绪,树立理直气壮做好党建工作的观念;破除重业务、轻党建工作的认识倾向,树立学校改革与发展更需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的理念;破除等靠的思想意识和陈旧观念,树立大胆创新、勇于实践的工作思路。
(二)创新领导体制,构建党政工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首先必须创新领导体制,解决好党政工作协调统一的问题,推动民办高校健康发展和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形成。
1、加快领导班子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推动领导决策环节创新。在《若干意见》中对民办高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学校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党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建立党组织与学校决策机构的协商沟通机制,与学校行政管理机构的联席会议制度。&要真正实现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目标,就要正确处理好二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党组织与决策机构的关系。两者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协作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党组织与行政管理机构的关系。两者是方向一致、目标一致、任务同担的关系。只有正确处理好这两个关系才能实现领导班子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目标。
2、落实民办高校督导制度,促进民办高校又好又快发展。2006年12月,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下发了《若干意见》;同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通知》;2007年2月教育部下发了《规定》。以上三个文件的下发反映出民办高校的发展已进入实质性的转型期,标志着政府对民办高校的行政管理实现了由政府对民办高校的宏观政策引导向中微观参与管理转型、由外部间接监管向内部直接督导转型。实现&两个转型&的重要标志就是由省、市党委教育工委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同时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向民办高校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和督导专员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的创新举措。这对于在民办高校充分发挥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具有深远影响。要切实落实好民办高校督导制度,就要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在督导的主体上,要处理好&政府监督&与&学校自主办学&的关系;二是在督导的重点上,要处理好&督&与&导&的关系。督导既要起到监督、引导和保障作用,又不能具体操办民办高校内部事务,干扰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3、理顺关系,构建中国特色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机构。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定。民办高校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定要正确定位,要围绕&自身建设放首位、加强领导不缺位、引导监督不让位、参与决策要到位、服务中心找准位、支持行政不越位&等工作思路,以科学定&位&求有&为&,以积极作&为&求有&位&。同时,在党组织的活动方式上,要正确处理党委与董事会、党建工作与学校中心工作的关系,建立重大问题通报、协商机制,努力形成一个&董事长、校长和党委书记(政府督导专员)相互配合、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党建工作和学校中心工作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创新工作体系,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发展
从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上看,创新党建工作体系,确立规范化发展的党建工作目标,已成为民办高校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1、强化党建工作职能和党建工作重点,促进学校的规范办学与和谐稳定。民办高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若干意见》中所规定七项主要职责,要从维护学校利益、投资者和师生利益、党的事业出发,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要积极领导和支持学校各种群众组织正常地开展工作并注重作用的发挥,构建有效的监督机制,逐步形成和谐校园建设的整体合力。从工作重点上,要通过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构建新型的举办者与师生、领导与群众、教师与学生、学校与社会的关系,确保学校稳定,提高学校抗风险的能力,为学校的可持续改革发展创造有力条件;要牢固把握&党要管党,有为才有位&、&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广大师生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培养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共同为学校的发展作贡献。
2、强化党的制度机制建设,促进党建工作制度化。制度创新是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创新的关键。制度创新有利于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各种关系的优化组合,有利于促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体系的协调运转。要结合民办高校的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建工作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如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党委紧密结合TOPCARES-CDIO教育教学改革和建设有特色、高水平IT 应用型大学的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发展党员的程序与要求》等三十余项制度,注重运用制度来管理约束党员和党的组织,使党的建设和运行规范化,有效地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同时,要按照&重在取得实效,贵在体现长效&的原则,注重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
4、强化党的工作体系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的规范化。第一,入党启蒙教育体系。要按照&早启蒙、早选苗、早培养&的工作思路,做好新生的入党启蒙教育工作。同时,形成一个比较规范、系统的入党启蒙教育教案和《学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细则》等。第二,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体系。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体系建设包括:一是要逐步形成一个学校与(院)系党校相结合的完整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组织体系;二是要逐步形成相对稳定、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集中培训教师队伍;三是要逐步形成具有民办高校特色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教材;四是根据民办高校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的实际情况,要制定并实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第三,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体系。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2010年1月8日下发的《关于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的指示精神,要重点解决好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问题,制定并实施《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发展党员工作体系。民办高校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求,强化发展党员工作体系建设,积极而稳妥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院党建工作的实际,制定并实施《党员发展的程序与要求》、《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的具体规定》等相关制度,在发展教职工党员工作中,努力做好&四个突出&;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中,突出做好&三个防止&、&九不发展&、&一票否决制&和&五个方面考核意见的统一&。 同时,进一步地强化了预审制,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程序化和规范化。第五,党员教育管理与作用发挥工作体系。根据民办高校的特点,除了加强对党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教育学习外,要注重发挥党员的&四个作用&:一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学生素质教育工作和校园安全稳定等中,发挥党员的骨干作用;在特殊和关键时期中,发挥党员的突击带头作用;在解决民办高校实际问题、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党员的积极参与和热情指导作用。第六,党的工作队伍建设体系。各民办高校要根据各自党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坚持&专兼结合&的原则,真正把那些综合素质强、业务能力高的党员同志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要强化对他们的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党务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同时,要逐步把民办高校党务干部的选拔培养纳入学校干部管理的培养体系,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四)创新管理模式,推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格局多样化发展
民办高校在办学层次和办学特点等呈现出多样化的态势。因此,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必须针对这一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确立多样化的发展思路。
1、在领导和管理方式上应该多样化,体现分类指导的特征。一是统一管理,即对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民办高校,党组织统一归口到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这有利于党和政府对办学较为规范、基础较好的民办高校的党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促使这些学校在思想教育、组织发展、校园稳定等方面迈上新的台阶;二是挂靠管理,即对明确主办单位的民办高校,由主办单位党组织负责建立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并领导其工作。这有利于理顺教育主管部门、主办单位、学校三者之间的关系,分清职责,使大部分企业办学、事业单位办学和社会团体办学的有关单位实现对学校党建工作的有效领导;三是属地管理,即对明确主办单位的民办高校由所在地的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党组织并领导其工作,这就理顺了属地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保证了这些学校党建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指定管理,即对主办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办学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学校,指定相应的部门和组织负责该类学校的党建工作,这就使该类学校的党员队伍有了依靠,党的组织活动也能顺利开展。
2、在机构组成上应该多样化,符合民办高校的实际。一是在党务部门的构成上,应根据民办高校的实际,本着&高效、精干&的原则,采取灵活有效的多种形式,可以将学校党政工作部门合署办公,既能够发挥全员育人的作用,又大大精简了机构,提高了工作绩效和质量。二是在党务人员安排上,也应充分体现民办高校的特点,争取校内和校外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教师与学生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以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3、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上应体现多样化的特点。基层党支部是民办高校党组织系统中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领导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团结、带领师生的战斗堡垒。民办高校基层党支部要按照党员人数和便于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原则,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设置。如大连东软信息学院党委根据TOPCARES-CDIO教育教学改革和一体化专业管理模式建设的实际,成立了专业党支部,即取消原有的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把党支部建立在专业上,实行院党委&系党总支&专业党支部&党小组的党建工作体制,实现党团工作与专业教育、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与素质教育等相关工作的真正融合和相互促进。专业党支部的建立不仅克服了原来低年级学生党员偏少的问题,保证了学生党建工作的有效衔接,而且还使教师党员、辅导员党员和学生党员融为一体,相互影响、共同提高,同时,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地发挥教师党员、高年级学生党员对低年级学生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师生党员和党组织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使党员的组织发展和教育管理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和全面性。
民办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特殊性,决定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在借鉴公办高校党建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从民办高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认识和把握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确分析和对待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历史发展过程以及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重要特点,不断创新工作理念、领导体制、工作体系、管理模式等,才能创造新的发展机遇,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才能真正走出一条适合民办高校特点的党建之路,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民办高校和谐健康发展。
(课题组成员:车儒文 任昊 刘家贵 吴建宁 林琳 姜曦)
主办:辽宁省党的建设研究会&&&&承办:辽宁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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