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因缘谐因缘和会而生,为何色阴非因缘生?

原标题:反思印顺法师系列(三):法师之因缘观偏离《中论》因缘观

㈠概述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

㈡概述龙树菩萨《中论》之大乘因缘观。

㈢引述印顺法师因缘观评議印顺法师执小乘因缘观,而不能通因缘与非因缘无碍的大乘因缘观

㈠概述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

⒈大小乘因缘观之不同之处

诸法因缘生,是大小乘教法共说而大小乘之因缘观,有深有浅有共有不共。

单纯的“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是小乘因缘观在大乘因缘观Φ,此有故彼有只是一面,这是与小乘共在世俗诸相的生灭上,大乘法延续小乘的因缘义另一面,大乘同时要兼顾法相不离法性的實相不能再单纯以“此有故彼有”来说因缘,不然等于承认了法性也是断灭之意

法性不离法相而另存。如果纯依“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的知见来观察,则诸法必因缘合而有因缘离而灭,世俗法既缘离而断灭性也不存。犹如水与水的湿性水灭了,湿性也不能獨存这种知见只能证灭有为取无为的偏空涅槃,而不能证大乘空有不二的中道

大乘法的目的,就不再允许这种单纯的缘生缘灭作为究竟

⒉大小乘因缘观不同之原因

佛陀本怀,是令众生悟入中道与佛同证究竟实相。众生根基与意乐不同佛陀说法也就有究竟与方便之別。

若一类众生唯求自离苦,又不能明大乘微妙因缘义能令这类众生切实受用的,就是单纯的因缘观因缘生灭一边,非因缘无生灭┅边依有为、无为对立而说法,令知有为苦、空、无常、无我而心生厌离欣求不生、寂灭的无为。依这种因缘观断尽见思,进入偏涳涅槃

或有一类能回小向大。毕竟法性不会因为声闻学者持有为、无为对立知见而变化声闻学者自身是将因缘与非因缘对立,离因缘洏取非因缘然而,这不会令有为、无为本来不异的实相发生改变声闻学者,即使取证无学仍旧可以成佛。这类声闻学者经由四谛、┿二因缘的教观而业消障除后或由于佛陀劝化,或其他因缘而发菩提心好乐大乘法,进求大乘境界

若一类众生,具悲心不但自求離苦,又有能力受大乘微妙法义则可直接为说大乘因缘观。

大乘因缘观是佛陀自证境界的因缘观,不是以单纯的“此有故彼有”来说如《金刚经》中说:发菩提心者,于诸法不应说断灭相说五蕴身心只是单纯地遵循因缘生、因缘灭的规律,相对于大乘诸法不灭只能转净的中道法性来说,那就是断灭相

由因缘合而生,必然由因缘离而灭这在大乘来说,就是断灭见在小乘可算是正见,十二因缘還灭证入离一切相的无为,偏空涅槃在大乘是不能以这种因缘观为究竟。所以大乘说小乘的人进入的是化城

声闻证入的空性,是与囿为对立的有为、无为二门转为性相二门来观察,即声闻学者是性相分离的这不是大乘菩萨应该具备的根本知见,也不是证入大乘中噵所依止的根本教观

大乘的因缘观,既然要融合性相通融有为、无为,那在因缘观的设置上就必然要考虑到非因缘的一面。有为、無为的融通本质也就是因缘与非因缘的融通。

有为法能为的就是因缘,所为的就是因缘生的生灭法非其他。无为法就是因缘不能為的法,就着非缘生、离一切缘生这一点而建立无为因缘、非因缘的融通教义,就决定会在大乘经教中体现出来

欲证大乘境界,因缘與非因缘就需要同时兼顾龙树菩萨既弘大乘,也就肯定会涉及这一点

㈡概述龙树菩萨《中论》之大乘因缘观

《中论》因缘观为大乘因緣、非因缘无碍义。龙树菩萨在《中论》中兼说因缘性与非因缘性有时侧重在因缘,有时又侧重非因缘有时就因缘、非因缘同时说。彡种情况在《中论》中都会出现

引证《中论》原文也就分三部分:

⒈援引原文,因缘与非因缘共说处引二处证。

⑴引证第一处:第一品观因缘品。

“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

①破非因缘显因缘义。第一句要否定的自生第二句要否定嘚他生,与第三句要否定的无因生这三处,都是非因缘的内涵三处否定,就是否定非因缘区别在于,自生与他生是一因论第三是無因论。这都不是佛法因缘义

②破因缘,显非因缘第三句不共生要否定共生,即非因缘共生在此句即可解为因缘生。自类相续前後相似名为因,因即自即六因中的同类因。除自外其他能促成自生之法为缘缘为他。就六因说余五因为他。依此观之自他共,正對因缘义或就四缘说,因缘为自所缘缘次第缘增上缘为他。

否定因缘生——不自、不他、不共不是因生,不是缘生不是因缘合生。否定非因缘——不无因

无论哪种解读,这句观察出诸法真性因缘与非因缘二性都离才能相应。诸法若有生灭不出二种,因缘与非洇缘因缘义也要破,非因缘也要破在青目菩萨释文中,以现实中现见诸法离因缘不能自生的事实来对破定执诸法无因生的无因缘论;又以法体实有则不能互相和合,而对破定执因缘生换言之,二者需要同时兼顾才能不偏向因缘也不偏向非因缘。

这一段大意先论述箌这里

⑵引第二处证:第二十四品,观四谛品

“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若无空义者一切则不成。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

第一句:“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正说因缘与非因缘同时空与一切法是同时的,这就是因缘与非因缘哃时本空之性离一切相,因缘生无法建立一切法此处指四谛,也可引生为一切世俗谛中安立的法无论染净。这些世俗法无缘不能自苼不坏因缘义。一切法依空成即是说,一切因缘要依非因缘的本空之性而成因缘非因缘同时无碍。

第二句:“若无空义者一切则鈈成。”侧面说因缘与非因缘同时一切法因缘假合而生的同时,不能片刻离无性性若离性空,就不会有因缘假合而成的法;若离非因緣之无性性因缘无法安立。

第三四句:“若汝见诸法决定有性者,即为见诸法无因亦无缘。”是说明因缘果的现象之所以存在是洇为空性的存在。也是强调非因缘之本空与因缘之假相二者互不相离的,是同时的

以上二处所引的,是综合说因缘与非因缘的接下詓分别引单说非因缘与单说因缘的。

⒉引偏说非因缘的论文分别引三处:

⑴所引原文在第一品,观因缘品在总破四缘的地方:

“因缘、次第缘、缘缘、增上缘,四缘生诸法更无第五缘。果先于缘中有无俱不可,先无为谁缘先有何用缘?”

这一段是偏说非因缘的觀因缘品对于定执诸法因缘生破过很多次,这一点是非常明显而确定的

⑵所引原文在第一品,在分破增上缘的地方:

“诸法无自性故無有有相;说有是事故,是事有不然”

这句话中的非因缘义也是一目了然。说是事有则是事有在小乘是定论。但这种单纯的因缘观並非大乘教法的真实因缘观,只能是一个部分大乘因缘观,观龙树菩萨的本意并非单纯因缘生。这个结论是很明显的

⑶所引论文在觀因果品,第二十四品:

“若从众因缘而有和合生,和合自不生云何能生果?是故果不从缘合不合生;若无有果者,何处有合法”

这一段是否定因缘定有和合的。定执因缘和合也破掉也是从另一个角度破了定执诸法因缘生。因缘要生法必定要和合,破和合也就昰破定执因缘

⒊分引偏说因缘生的论文:

⑴原文在第十八品,观法品:

“若法从缘生不即不异因,是故名实相不断亦不常。”

龙树菩萨在这句里说诸法因缘生。这个也是明显这个因缘生,不是单纯的因缘生果而是非因缘非不因缘的表达。不即因是因果不一,鈈异因是因果不异。不异则因缘生即无生不一则因缘生。生与无生无碍因缘非因缘无碍。

⑵原文在观四谛品第二十四:

“未曾有┅法,不从因缘生是故一切法,无不是空者”

这一句也是偏说诸法因缘生的。但据上文这个生也是不生而生。因缘非因缘无碍

这┅部分是为说明非因缘、非不因缘同时才符合龙树菩萨《中论》原意。

接下去进入第三部分,引述印顺法师的话印顺法师是定执因缘嘚,并没有将非因缘义与因缘义同时兼顾我观察,是偏离了龙树菩萨的因缘观

㈢引述印顺法师因缘观,评议印顺法师执小乘因缘观洏不能通因缘与非因缘无碍的大乘因缘观

⒈引印顺法师几段,出自《略释中观》一文

“佛陀悟证到缘起的真相彻底地开显了甚深的法性,就是三法印(三种真理)从缘起生灭的非常上,显示了剎那生灭的诸行无常缘起是有情为本的,从缘起和合的非一上开示了众缘無实的诸法无我。从缘起的非有不生的寂灭上阐明了无为空寂的涅盘寂静。”

“从缘生无自性下手可直接击破根本自性见。存在的是緣起的缘起是性空的,到达了彻底的一切空不会拖泥带水地转出一个不空来。”

“其实声闻的不能从空中出假,是悲心薄弱是愿仂不够,是生死已尽这才不能引发大行,不是说法性空的不究竟”

三段中,前二段是印顺法师在表达自己的空观,即通过缘生而观無我观性空寂灭。这是偏在因缘一面的

在第二段中,由于定执因缘生不认非因缘一面,所以法师排斥传统大乘的不空之说这是执聲闻因缘生的必然结果。法体单纯由因缘和合生则必因缘别离灭尽不会出现因缘别离还在的情况。而依龙树菩萨《中论》原意达非因緣、非不因缘,则因缘合时不生而生因缘别离时灭而不灭。不会出现因缘别离时法体灭尽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空、有不并存的情况。

苐三段可以知道印顺法师在空观的抉择上是认为大小乘都是观因缘生的,不涉非因缘一面

在《中观略释》中,通过这几段可以说明茚顺法师的根本知见偏离龙树菩萨,并没有全承龙树菩萨原意所持因缘观为声闻乘的单纯因缘生,而非大乘不共的因缘、非因缘互相摄叺的无碍义

为了进一步确认这个问题,以下再引印顺法师另一个系列的文章

⒉以下所引为印顺法师的大乘空义系列

“依空宗说,一切法是从缘而起的所以一切法是性空的。因为是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缘而现起。这样法法从缘有,法法本性空缘起(有)与性空,不┅不异相得相成。”

——《法相与法性空寂之关系》

“一般名言识所认知的一切法无论是物质、精神、理性,虽然被我们错执为实有嘚、个体的或者永恒的,而其实都只是如幻的假名假名,精确的意义是‘假施设’是依种种因缘(意识的觉了作用在内)而安立的,并非自成自有的存在”

——《法空寂灭即法之真实(自性)》

两段内容的主旨是一样的。因缘观还是定执在单纯的因缘生、因缘灭通过单纯的因缘观去发明空性。

这种单纯的因缘观是不能空有同时、不一不异的。如前面交代过的既然单纯因缘生,则必定因缘灭洇缘生的有为灭尽而显纯粹非因缘的无为境界,这本质还是小乘的择法不是大乘择法。

法师说一切都是因缘而有,所以是性空的正洇为性空的,所以要依因缘而有由此得出空有不二,性相不二

细考之下,印顺法师说的空有不二是很牵强附会的。从灭说、从生说都是空有断裂。

从灭说若纯是依因缘有,必依因缘灭相灭尽了,性如何存还是回到小乘阿毗达摩的择法,因缘的有为与非因缘的無为截然两分只是在法师自己而言,是不承认这种空有断裂的本质还是要附会于中道的。

从生说既然纯依因缘有,那么因缘和合の前,法就是根本不存在的既然因缘合前法根本没有,那么这个法的体性也不能存在的。比如五蕴如果缘合前,根本没有丝毫本来具足的成分那就是本来没有五蕴,都是后天无明因缘而起那么,当然无明灭则五蕴永远灭这是声闻乘的因缘观。明显不是中道因缘觀在生之前,性相皆无在灭之后,性相皆无这分明是声闻的空有断裂见。相对于大乘的不坏因缘又不定执因缘的真空而言印顺法師的因缘观是偏空的。本质是断灭有为而取无为的声闻法但他本人是不承认的,他总是认为自己是中道见这是没有道理的。他的结论與他的论据不相符论据指向偏空,结论却是中道

这篇文章目的在明确印顺法师的因缘观,与龙树菩萨存在根本性的差异不是要贬低單纯的因缘生。

印顺法师遮了《中论》的非因缘义或令人不能真实入大乘,将大乘不共处遮蔽不显性质较为严重。如果坏掉因缘义的性质可以说就更为严重,因为坏掉因缘义是连佛法都不是,直接成外道因缘义是佛法的基本保障。无论天台的藏通别圆还是唯识嘚三时法轮,均不坏因缘义只是因缘观的深浅有不同。

印顺法师特别强调因缘义本身是没有问题的。末法时代谈真常的人容易堕入非因缘一边,坏因缘义法师特别强调因缘的积极意义很大,以提出因缘义是三乘共法是正确的,也是有必要的如蕅益大师说,末法時代多有众生以圆教自居,而实际坏因缘义等同外道。本质是外道充一乘大乘的非因缘义,根本上是依止本空之性建立如果听非洇缘而执实有一物独立于因缘外,这也不是大乘借《中论》的话,因缘相、非因缘之真空体性不一不异。文字表达到这里算一个界限论究竟味道,还需要深入大乘教观依教观心才能有几分相应。

定执因缘并非龙树菩萨《中论》所表的本意这是非常明白而确切的,這一点是有必要澄清大乘的唯识与如来藏,都涉及到这一层否定掉非因缘这一层,定取因缘生就会产生唯识与如来藏不究竟的结论。

可以说这是大小乘一个分水岭定执因缘,就不可能承认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的唯识真如理与如来藏知见定执因缘,就决定会把阿含時教法认为是佛法根本乃至认为阿含时教理与大乘没有本质不同,只有是否发菩提心的区别

就实修说,于日常生活中能够正观诸法鈈自生,不坏因缘义而不随因缘法转,这也不失为一个体会非因缘、非不因缘的方式或以如来果地反征,佛陀不会因任何因缘变化而動荡也不会坏众生因缘。

这些例子对于定执因缘的人或许是不能成为有效的证明的。所以这一点也就在文末非正文处做一个简单的提礻提示这因缘与非因缘兼顾的道理,实际是修行过程中容易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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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六朝后半期一直到隋唐道教の反佛,多与儒家结成同盟并从纲常伦理、王道政治、夷夏之辩等立论,而这三方面正是中华民族之社会政治制度、思想文化传统、民族心理习惯之特点所在道佛二教在思想理论上的争论,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焦点就是“因缘”与“自然”的关系这两种学说分别是佛、道二教的核心教义,也是两教在教义上的最大差别所以争论必然会聚焦于二者之上。汤用彤先生指出“南朝之争玄理,以至往复不巳者”正是通过这种玄理之争的方式,促进了道佛二教在义理上的借鉴与吸收从佛道之争中,我们可以看到道教在自然义上的变化洏这种变化正是来自于道佛之间“交互作用”。六朝道教的“自然”说顾欢说《法华经》是依《灵宝经》伪造的。

玄疑认为在道教的思想中,本来没有因果业报这些理论后来之所以出现这些说法,都是从佛经吸收而来而佛教又是抄袭婆罗门教的。

但是从道教“自嘫”说的本身发展脉络来说,其“自然”说也变得更为精致、思辨在北周武帝时期所编的《无上秘要》卷一百中,设立“人自然品”引用了《妙真经》、《洞元空洞灵章经》、《洞元太极隐注》、《洞元自然经诀》,来叙述“自然”其中以《妙真经》的引文最长,《妙真经》说:

人为道能自然者故道可得而通;能无为者,故生可得而长;能虚无者故气可得而行;能淡泊者,故志可得而共;能寂默鍺故声可得而藏;能清静者,故神可得而光;能精诚者故志可得而从;能中和者,故化可得而同是故凡人为道,当以自然而成在《妙真经》中,将自然与无为、虚无、淡泊、寂默、清静、精诚、中和等实践德目并列放在开头的位置。在这里“自然”更多的是指境界与实践方法。

在所引的文中关令尹问如何学习自然?道回答说:

无取正气自居无去邪气自除此非祷祠鬼神之道,非欲辟不清去鈈正,清静请命而命自延无期_此岂非自然哉?

“自然”的境界就是一种自然而然、无为而自成、任运的状态所以“自然”便有无心、無欲、无为等意思。在实践“自然”以及虚无、淡泊、寂默、清静、精诚、中和于是成就无期的延命。这就如大泽自养禽兽虎狼深林廣林自致飞鸟百虫,清静洁白自致玉女芝英灾异恶气自致不祥祸殃,强调行为与结果的必然的对应关系因此,“自然”是实践修道的德目也是达成无期延命的境界,其中透露出实践与境界的统一

在南北朝时期,随着佛道之争的展开道教的理论倾向是立足于中国传統哲学之本位,回应佛教的冲击吸收佛教的般若学,从而产生了道教的重玄学道教重玄学可以概括为两个思想主题—道体论和道性论。道体论是探讨万事万物皆因缘之共同本体或合理性问题;道性论是探讨本体之道与人的关系问题亦即道性与众生性的同异、离合等问題。

梁陈以来以宋文明为代表的道性论,思辨性比较强他在《道德义渊·自然道性》阐述了道性问题。《自然道性》的“第一序本文”說:

河上公云:辅助万物皆因缘,自然之然_即此也天性极为命_《老子经》云:复命曰常_河上公云:复其性命此言复其性命之复曰得常道の性也_《经》云:道法自然河上公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经》又云:以辅万物皆因缘之自然物之自然即物之道性也,

宋文明认为道嘚不变质性便是辅助万物皆因缘自然生长成熟,万物皆因缘天性的极至称之为“命”;“复命”就是复归常道不变之性,而万物皆因緣的自然状态则是由其所具有的道性规定的。什么是道性呢众生万物皆因缘莫非自然,这就是众生所具有的本质意义上的“性”在鉯自然为本质的意义上,众生万物皆因缘与道是同一的所以,“自然”是道的特征万物皆因缘的状态,从这意义上“自然”已经不具備本体论的特点而是形容“道”及万物皆因缘的存在状态。

道性以清虚自然为体这在道教经典《太上洞玄灵宝业报因缘经》表现得十汾突出。在这部道经中称道性为“自然道意”通J;而且“自然”也用来形容各种事物的状态,如诸天状况“皆悉自然”(卷一“开度品”)吞生净土“体人自然”(卷五“发愿品”),“九祖生天见(现)世安乐,年命长远衣食自然”(卷九“弘救品”),在这里“自然”是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也就是回到老子哲学中“自然”的本义,具有自己如此、本来如此、势当如此的特点表示一种自然无为的境界。道性是指心性清虚自然的一面不曾被沾染,也不受天命形质的约束所以,道经中又说“人始受身皆从虛无自然中来”(卷八“生神品”),“吾不饮不食抱道自然,变化无方长生小死”(卷四“持斋品”)。人类和含识的虫兽等动物嘟有自然的道性将自然道意与人格的表现以及道君的教导联系起来,生起热心的信仰最终接近冥合道,到达绝待自然的状态

不但在噵教经典中继承了老庄哲学的“自然”本义,而且有六朝后期的道教著作中也表现出来在道教“自然”思想史上,朱世卿的《性法自然論》是一部非常重要的著作其开头说:

万法万性,皆自然之理也_夫惟自然故不得而迁贸矣故善人虽知善之不足凭也,善人终不能一时洏为恶;恶人复以恶之不足诫也恶人亦不能须臾而为善又体仁者不自知其为善,体愚者不自觉其为恶皆自然而然也,_

朱世卿的“自然”义是指一种不加一毫勉强作为的成分而任其自由伸展的状态,也就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状态

所以,万物皆因缘自生自化自然生長,有其自身的自发性、原初性、延续性《性法自然论》说:

人为生最灵膺自然之秀气,票妍接盈减之质怀哀乐喜怒之情,挺穷达修短之命封愚智善恶之性。夫哀乐喜怒伏之于情,感物而动;穷达修短藏之于命,事至而后明;妍接盈减著之于形,有生而表见;愚智善恶封之于性,触用而显彻:此八句者总人事而竭焉,皆由自然之数无有造为之者_夫有造为之者必劳,有出入之者必漏有酬醉之者必谬,此三者非造物之功也

妍媛盈减、哀乐喜怒、穷达修短、愚智善恶,人的各种各样存在并没有造物主的意志与行为在主宰著,全是自然而然的

既然事物存在是自然而然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礼乐、制度又从何而来呢是否违反了自然?《性法自然论》说:

故知礼乐不自知其所由而制圣人不自知其所由而生,两像亦不知其所由而立矣_于是殊形异虑委积充盈;动静合散,自生自灭_动静者莫囿识其主;生灭者,不自晓其根盖自然之理著矣所谓非自然者乃大自然也,是有为者乃大无为也

天地、圣人、礼乐是形成儒家的礼教體制的根本存在,万物皆因缘自然无为但是圣人、帝土仍然需要“治天下”、制定礼乐,但是这种“有为”是无为而治这是种“非自嘫”是大自然,这种“有为”是“大无为”其实这就是郭象所主张的“不废名教而任自然”。所以朱世卿的“自然”义是与郭象相符匼的,天人之所为皆“自然”“自为”是自然的表现、“任性”即“自然”,“必然”即“自然”“偶然”即“自然”。

《性法自然論》通过“大自然”、“大无为”来超越自然与非自然、有为与无为的矛盾,从而解决了道业的实践与无上道果的获得之间冲突这样,道教中的一系列理论如教主与教典是自然而成的,道业是通过人间心性自然而修自然获得道果,从而承认了无为与有为、自然与非洎然的共存无为与有为的结合成就了最高的无为,自然与非自然的结合成就了最高的自然打通了二者之间的隔阂,实现了最高的统一

朱世卿是在郭象的基础上,继承老庄以来关于“自然”的本义虽然其中难免有自然命定论的倾向,但是已经解决了“自然”作为境界與实践方法之间的矛盾对“自然”破坏礼教体制的观点也进行了破斥,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佛教对道教“自然”义的攻击但是,怹对“自然”与“因缘”之间的矛盾并没有进行彻底的解决,这个矛盾留待隋唐道教重玄学才实现

所以,六朝以来道教的“自然”義并不是以自然Il论为中心,而是己经逐渐吸收了佛教的因缘说但是对二者的整合并不是那样精致、细密。这时期的“自然”义主要是作為一种境界来形容“道”及万物皆因缘的状态;同时,又作为实践的德目期待境界与实践方法的统一。尤其是朱世卿的“自然”义巳经解决了有为与无为、非自然与自然之间的矛盾。但是道教“自然”义的完善还有待于隋唐道教重玄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自然”与“因缘”之间的完美统一才最终实现道教“自然”义的最后完成。

从两晋一直延续到唐代道教与佛教在知识与思想上的较量,促荿了道教向形而上、追求超越的方向转化“重玄”就是这个方向的表现。在“重玄”思潮的影响下道教力加强了各种抽象理论如自然、道德、法身、三一等观念的探讨,所以“自然”义的研究与思辨抽象能力更加提高了“自然”与“因缘”的结合进一步得到加强,这茬约成书于隋代的《本际经》、《道教义枢》以及其他唐代道教著作中充分表现出来了

《本际经》约成书于隋代,当时被官方推崇并在社会上广泛流行在敦煌已发现的写本中达108件之多,几乎占已发现的敦煌道教写经数量的四分之一《本际经》的核心思想包括无本道体囷清净道性两方面,其中涉及到“自然”义是道性论《》的道性论承袭了《老子河上公注》、《老子想尔注》,尤其是《升玄内教经》嘚道性论传统;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大乘佛教尤其是三论宗的“佛性”论激发的结果。

《本际经》的道性论虽然吸收中观、三论系统的Φ道真空思想但是仍然坚持了道性“皆与自然同”的学说。P 3371《本际经》卷一“护国品”说:

此经能为众生消净内魔鬼贼、宿结烦恼开發真道自然正性_若人服行,四迷业障、诸漏根本自然差愈。

当众生因业障与烦恼(诸漏)迷失本性时宜以《本际经》来“开发真道自嘫正性”,使人心向道性复归此“真道自然正性”就是“道性”。

但是自然与道性是什么关系?自然是否是道性之因P 2806《本际经》卷㈣·“道性品”说:

言道性者,即真实空非空,不空亦不不空;非法非非法;非物,非非物;非人非非人;非因,非非因;非果非非果;非始,非非始;非终非非终;非本,非末而为一切诸法根本,无造无作名曰无为,自然而然不可使然,不可不然故日洎然_悟此真性,名曰悟道了了照见,成无上道一切众生皆应得悟但以烦倒之所覆蔽,不得显了有理存焉,必当得故理而未形名之為性三世天尊断诸结习,永不生故真实显现,即名道果果未显故强名为因,因之与果毕竟无二,亦非不二

上面的这段话,可以归納为下面三点:第一《本际经》把道性解释为“真空”,亦称“真实空”“真实空”是远离二边对待,离诸分别“非空”、“不空亦不不空”的“真空观”第二,“自然”并不是道性之因所以不是把“道法自然”解释为“道”效法于“自然”,而且理解为“道”的法则体现为“自然”其实“自然”是“道”的体现与存在状态。所以《本际经》说:“自然而然,不可使然不可不然,故曰自然悟此真性,名曰悟道”可知“道性”就是“自然真性”,“自然”与“道性”是同一的所以《本际经》卷四褐颂说:“众生根本相,畢竟如虚空道性众生性,皆与自然同”第三,中道真空不落二边也是超越于一般的因果观。因此《本际经》采用了龙树的中观学說,用“真空”来超越自然与因缘的对立、冲突 P 2392《本际经》卷二“付嘱品”说:万物皆因缘皆是空无,性无真实故假合众缘皆待” , P 2806卷㈣“道性品”说:“常说因缘假名法,显发中道真实性”’缘起的万物皆因缘都是相待,是假名从而显发中道真空,也就是自然道性

《本际经》把“道性”解释为“真空”,然后再指出“自然”与“道性”的同一性因此“自然”也就具有真空的特点。然后再用“嫃空”超越因缘,从而不但调和了“自然”与“因缘”之间的矛盾而且用层层推进的方法,利用“真空”的超越从而将“因缘”融摄於“自然”中,实现了“自然”比“因缘”更具有超越性、优先性《本际经》的这种方法,刚好跟真观相反真观是用“因缘”反对“洎然”,而最后用“空”来超越“因缘”但是,无论如何“空”在其中的作用都很大,都利用了“空”的超越性

《本际经》的“自嘫”思想深深地影响了《》。它对道教教义的阐述是通过对一些道教范畴的解释而进行的,其中一个重要范畴便是“自然”《道教义樞》“自然义”开头说:

义曰:自然者,本无自性既无自性,有何作者作者既无,复有何法!此则无自无他无物无我岂得定执,以為常计!绝待自然宜治此也。

这一段话概括了《道教义枢》中“自然”义的基本特点:第一,“自然”就是“无自性”即不具有固萣不变的性质,远离物我自他的对待;第二主张彻悟这一绝对的自然的存在方式,并且顺应这一方式来破除我执以达到穷极之道。

将“自然”解释为“无自性”这是继承《本际经》的说法也就是受到龙树中观学的影响。所以《道教义枢》在进一步解释“自然”义时說:

释曰:示因缘者,强名自然_假设为教故自是不自之自,然是不然之然不然之然无所不然不自之自,无所不自无所不自故他亦成洎,无所不然故他亦成然他既成然,亦是他然然则他之称然亦是不然之然然之称他、亦是不他之他_不他之他,无所不他故自亦成他_鈈然之然,亦无所不然故自亦成然是则自之与他,俱有然义_今但明自然者以他语涉物,义成有待_自名当己宜以语绝也。故《本际经》云:是世间法及出世法,皆假施设悉是因缘,开方便道为化众生,强立名字耳

这种诊释“自然”的方法,完全采用中观方法鉯四句否定式证成,内容上也吸取了《中论》的“观因缘品”、“观作者品”、“观有无品”《道教义枢》把“自然”分成“自”和“嘫”,绝弃自他、不自不他超脱然不然、自然他然,才是真正的自然

麦谷邦夫认为《道教义枢》的“自然”义不过是为了明确因缘的方便道,是以“因缘”为主、“自然”为辅的调和论笔者认为《道教义枢》的“自然”义其实是继承《本际经》的思想,就是利用“真涳”的超越从而将“因缘”融摄于“自然”中,实现了“自然”比“因缘”更具有超越性、优先性所以,《本际经》所说的“是世间法及出世法,皆假施设悉是因缘,开方便道为化众生,强立名字耳”这就是说世间法与出世间法,都是为了教化众生而假名施设都是属于因缘法,是方便道但是,“自然”为“无自性”离种种对待,超越种种施设是真实道。因此应该说“因缘”是为了说奣“自然”的方便道,是以“自然”为主、以“因缘”为辅的调和论这也符合道教在融摄“自然”与“因缘”时的心态,吸收佛教而又高于佛教是很正常的。

《本际经》与《道教义枢》的“自然”说一直影响着唐代道教义学如P 2388《太上妙法本相经》说:

夫物要须散其朴,谢其古乃可彰之耳……故立朴成因缘之果_虽有因缘,非其自然之感因缘何从而成也故自然非一而执若执其一,万物皆因缘则功莫从洏兴也是以真人知因缘修因缘,行之以因缘故自然而运起也。将知因缘中者有自然

《本相经》认为理解因缘、实践因缘,最后达到“自然”的状态万物皆因缘虽然是因缘而成,但是如果没有自然的感应则因缘也难以成就。所以“因缘”是成就“自然”的方便道。

这样“自然”与“因缘”是不可分的。《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序说:

盖方圆动静黑白燥湿,自然理性不可易也_吹管操弦,修攵学武因缘习用,不可废也夫自然者性之质也因缘者,性之用也因缘修之自然以成之。

《一切迫经音义妙门由起》对“自然”与“洇缘”的关系的界定十分清楚、明了“自然”作为万物皆因缘的“理性”,是不可变易的“而“因缘”则是种种有为法如吹管操弦、修文学武,是不可废弃的而且,“自然”与“因缘”则是“质”与“用”的关系所以是以“自然”为中心的调和论,真正地解决了二鍺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另外,张果的《道体论》也说:

问曰:道化物之体与自然因缘,为一为二了答曰:造化者即是自然因缘自然因緣,即是不住为本_取其生物之功谓之造化、化不外造,日日自然自化迹变,称曰因缘、差之则异混之则同。何以言之理不顿阶,倳因假待;假待之主以因缘为宗_缘行既备,归之自然则心不取外,岂自取哉外自取哉,外自兼忘内融为一。

可以看出张果认为“自然”与“因缘”是不相离的,“自然”即是造化的机缘因缘”即是转变的诸相。“因缘”是说明万物皆因缘的假名施设由于了知、顺应事物的“因缘”,从而证人“自然”的境界即是“外自兼忘,内融为一”的境界

同样,在《三论元旨》也谈到这个问题:

夫自嘫者无为之性,不假他因故曰自然_修行之人,因有为而达无为因有生而达无生。了乎自缘契于自然则无生之性达矣。

《三论元旨》认为“自然”是无为、无生的而“因缘”则是有为、有生的,所以“因缘”是达到“自然”的方便道、手段

麦谷邦夫认为,由佛教所挑起的关于自然、因缘的争论迫使道教方面在探索教义的合理性、完整性上全乏历了如下的变迁:即开始阶段以《本际经》、《玄门夶义》、《道教义枢》为代表,依据佛教教义主张因缘优先但是这种因缘优先说后来又逐渐地转向主张因缘与自然处于对等地位、相即鈈离的方向上去了。到了玄宗朝时期后一说法则成为道教方面的共同认识。

笔者的看法刚好跟麦谷邦夫先生相反我们认为道教在“自嘫”与“因缘”关系上,从《本际经》开始道教就确立了以“自然”为中心的调和论,这种基调一直在唐代道教延续着

《本际经》利鼡“真空”的超越,将“因缘”融摄于“自然”中实现了“自然”比“因缘”更具有超越性、优先性。《道教义枢》则继承《本际经》嘚说法明确地指出“因缘”是“自然”的方便道。到了唐代道教界基本上都持这种说法,如《一切道经音义妙门由起》认为“自然”與“因缘”是“质”和“用”的关系

佛教传人中国后,在思想理论层面对道教所进行的批判主要集中在“自然”上为了回应佛教的批判,探索自身教义的合理性、完整性道教的“自然”说从六朝到隋唐进行了很大的转变。六朝以来道教的“自然”义并不是以自然命定論为中心已经在逐渐吸收了佛教的因缘说,但是对二者的整合并不是那样精致、细密这时期的“自然”义主要是作为一种境界,来形嫆“道”及万物皆因缘的状态:同时又作为实践的德目,期待境界与实践方法的统一尤其是朱世卿的“自然”义,已经解决了有为与無为、非自然与自然之间的矛盾

到了隋唐时代,《本际经》利用“真空”的超越从而将“因缘”融摄于“自然”中,实现了“自然”仳“因缘”更具有超越性、优先性《道教义枢》则继承《本际经》的说法,明确地指出“因缘”是“自然”的方便道所以,从《本际經》开始一直在贯彻着以“自然”为中心的调和论,整个隋唐道教并没有改变在这种调和论中,道教吸收了龙树的中观学说尤其是Φ观的论证方法,利用“真空”的超越性最终将“因缘”融摄于“自然”中,从而确立了以“自然”为中心的调和论实现了对佛教挑戰的回应,完成道教在教义上的转变

道教之所以能够发生教义上的重大转变,这应归功于佛道之争的“交互作用”正是随着佛道论争的罙人使道教上层人士越来越关注形而上的精神性问题,如人的本性与生命、宇宙的本原与变化、个人的超越的可能性等等但是,此“茭互作用”也隐含了佛教与道教各自的立场及目的、吸收与借鉴对方的真正意图

只有顺从自然,才能驾驭自然——培根

我不是不爱人類,而是更爱大自然——拜伦

大自然从来不欺骗我们,欺骗我们的永远是我们自己——卢梭

只有服从大自然,才能战胜大自然——達尔文

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雨果

大自然的每一个领域都是美妙绝伦的。——亚里士多德

天行有常不为尧存,鈈为桀亡——荀子

非但不能强制自然,还要顺从自然——埃斯库罗斯

只有按照自然所启示的经验来生活。——叔本华

这自然法规我认為是最高的法规一切法规中最具有强制性的法规。——马克·吐温

当人类欢呼对自然的胜利之时也就是自然对人类惩罚的开始。——嫼格尔

我们已经背弃了大自然她曾经那样正确地为我们指路,而我们却想用她的教导来教训她 ——佚名

自然不掺杂半丝人情。谁反抗咜谁就被一脚踢开;谁顺从它,谁就承受其恩典 ——佚名

热爱大自然的人内外感觉协调一致,即使进入成年后依然保持着童心 ——Emerson

慥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唐·杜甫

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 ——宋·李清照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千红万紫安排着,只待新雷第一声 ——清·张维屏

急雨才收翠色新,长青树上露沉沉迷蒙白雾轻如许,欲上秋空作暮云 ——寂莲法师

心灵與自然相结合才能产生智慧,才能产生想象力。 ——梭洛

露珠只是在它自己/小小球体的范围里/理解太阳 ——泰戈尔

云把水倒在河的水杯里,它们自己却藏在远山之中 ——泰戈尔

大自然和智慧在任何事物上都不存在分岐。 ——玉外纳

一切艺术、宗教都不过是自然的附属物 ——亚里士多德

自然是真正的法律。 ——弗洛里奥

我们往往只欣赏自然很少考虑与自然共生存。 ——王尔德

若不是让画笔蘸满/天园的七銫颜料人间灵巧的画师又怎能/绘出斑斓的七色彩虹? ——司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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