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检察院
弋检扫嫼刑诉〔2020〕5号
被告人付某甲绰号“草包”、男,1980年3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0****,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皂头镇付家村付家㈣组9号附1号住**县阳光花城小区。曾因犯非法拘禁罪2016年11月10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3月30ㄖ被抓获归案,2019年3月31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5月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6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6月1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7月27日经**县公安局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指定监视居住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9月1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9月20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7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2月12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②个月。
被告人陈某男,1981年8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0****,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旭日街道办建行巷20号住**县皂头镇毛梗村。曾因犯侮辱妇女罪2001年3月22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2019年3月30日被抓获归案,
次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5朤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6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6月1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8月1日经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姚某某,绰号“姚某”男,1990年11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渻**市**区住**区北门新村巷73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6年5月24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2018年12月7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现因发现涉嫌新的未判决犯罪,于2019年5月10日经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被**县公安局从饶州监狱解回羁押侦查2019年10月30日经江覀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延长解回羁押期限6个月。
被告人谢某甲绰号“二利”,男1986年6月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6**** 汉族,初中肄业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某镇某村谢家某组某号曾因赌博,2008年8月13日被**市公安局处劳动教养一年;因犯非法拘禁罪2013年3月29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4月2日主动投案,2019年4月2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5月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6日甴**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6月1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8月1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林某某,绰号“阿伟”男,1994年8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长乐市住某市某乡某村某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2年4月13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2015年12月18日被**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现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9年5月24日主动投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2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8月1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9月10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余某甲,绰号“黄毛”男,1999年8月14日出苼身份证号码1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乡某村某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7月7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13日经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婺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9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0朤23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徐某甲绰号“胖子”,男1995年12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区,住**区某街道某村委会某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9年5月10日主动投案2019年5月12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11日经**县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8月8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9月10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偵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余某乙绰号“豪猪”,男1997年5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6****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德兴市,住某市某乡某号曾因犯故意伤害罪,2016年1月6日被**市**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4月17日被抓获归案次日被**县公咹局刑事拘留,2019年5月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5月6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6月1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8朤1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温某某绰号“少爷”,男1997年10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乡某村某号曾因犯故意伤害罪, 2016年1月6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5朤15日主动投案于2019年5月15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2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8月1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9月10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徐某乙男,1968年9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汉族高中文化,系上饶浩远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区,现住**区民德路18号附2室因涉嫌强迫交易罪,2019年8月20日被抓获归案2019年8月20日被**县公安局指定监视居住,2019年11月21日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月15ㄖ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
被告人谢某乙,女1988年7月1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汉族,中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縣皂头镇付家村付家四组9号附1号,住**县阳光花城小区因涉嫌妨害作证罪,于2019年5月17日被**县公安局抓获归案2019年5月19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姩6月25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方某某绰号“小伟”,男1980年2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8****汉族,小学攵化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汝南县,住某县某镇某村龙某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6年6月16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因犯故意伤害罪2018年12朤25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现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9年12月13日被抓获归案,2019年12月13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15日经**县人囻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姚某乙,绰号“姚彪”男,1994年8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茬地江西省**市**区住江西省**市**区某村某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6年5月24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9月3日被抓获歸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25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李某某绰号“毛头”,男1996年4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4****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镇某村某号曾因犯盗窃罪,2016年7月20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决拘役五个月;因犯寻衅滋事罪2018年12月7ㄖ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现因涉嫌新的未判决犯罪,2019年5月10日经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被**县公安局从饶州监狱解回羁押侦查2019年10月30日經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延长解回羁押期限6个月。
被告人徐某丙绰号“刀炮”,男1997年3月1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3****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镇某村某号曾因犯盗窃罪,2014年3月9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犯盗窃罪2014年11月19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個月;犯盗窃罪2016年3月24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盗窃罪2017年2月16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3朤18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4月22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6月19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長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7月18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熊某某,绰号“老熊”男,1988年5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某街道办某村某号住**市**区某栋某室。曾因犯妨害公务罪2016年10月20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11月4日被抓获归案,2019年11月27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3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執行逮捕
被告人孙某某,绰号“大毛”男,1996年8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5****,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吉林省**县住**县**镇某村五组。曾洇犯寻衅滋事罪2018年9月7日被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7月27日被抓获归案,2019年7月28日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9月2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0月22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姩11月26日经过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齐某某绰号“云龙”,男1994年9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2****汉族,初中攵化户籍所在地山东省**市,住**市**区某街道某村某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6年1月5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06月27日被抓获归案2019年6月27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29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9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0月23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罗某某绰号“毛毛”,男1994年11月14日出苼,身份证号码:14****汉族,初中肄业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乡某村某号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2015年1月30日被**县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个月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2019年5月11日主动投案次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6月18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荇逮捕。2019年8月1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9月10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傅某某女,1981年11月2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9****,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区住**区茶山路312号1栋1单元101室。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019年10朤21日被传唤到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4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付某乙,男1975年01月06日出苼,身份证号码06****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皂头镇某村某组9号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19年10月10日被传唤到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1月1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封某某绰号“黄毛”,男1999年1月22日出苼,身份证号码22****汉族,初中肄业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镇某村某号曾因犯寻衅滋事罪,2017年2月6日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犯寻衅滋事罪2018年9月26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现因发现涉嫌新的未判决犯罪,2019年5月10日经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批准被**县公安局从饶州监狱解回羁押侦查2019年10月30日经江西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延长解回羁押期限6个月。
被告人汪某某绰号“咪子”,男1998年1朤1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8****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镇某村某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6月15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7月17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7月19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9月16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0月15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王某某绰号“大震”或“大振”,男1999年1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0****漢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镇某号因涉嫌开设赌场罪,2019年7月7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13日经婺源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婺源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9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0月23日经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柯某某男,1995年3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7****,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鎮某村某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8月30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付某丁綽号“老母鸡”,男1982年10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6****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现住**县某镇某村某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姩11月28日被抓获归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杨某某绰号“杨成”,男1996年4月16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6****汉族,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区,住**区某路某号某室因涉嫌非法拘禁罪,2019年9月12日被传唤到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2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被告人甘某某男,1987年4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08****,汉族初中文化程喥,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市**县住**县某街道办某村某号。曾因犯诈骗罪2018年7月13日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因涉嫌寻衅滋事罪2019年8朤30日主动投案,同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19年11月25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偵查羁押期限一个月,2019年12月26日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二个月
本案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付某甲 、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徐某乙、谢某乙、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傅某某、付某乙、封某某、汪某某、王某某、柯某某、付某丁、杨某某、甘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織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窝藏、包庇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妨害作证罪于2020年2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2月21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本院管辖本院受理后,已依法告知被告人等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复核了有关证据和事实
一、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2006年至2010年期间,以被告人付某甲为首陈某、谢某甲二人为骨干,纠集多名社会劣迹人员以居住地**县某镇为主要区域,通过对郏某宇、程某、黄某良、杨某清、占某华、陈某英、付某坤、叶某良等数十人单独或结伙对个人以高利放贷暴力催收,以暴力或其它手段强揽工程强买土地,大肆非法敛财、获取鈈法利益实施了对周某赋的非法拘禁、对许某辉的寻衅滋事,对陈某德的敲诈勒索、对周某赋、周某荣的强迫交易等犯罪行为在当地樹立了争强斗狠,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百姓的恶名,并形成了一定的非法社会影响和地位是付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萌芽到初步形成期。
2010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付某甲网罗了姚某某、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柯某某、付某丁、杨某某、甘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和前科劣迹人员,对在上饶、横峰、弋阳等地的一些公司企业法人发放高利贷款以及帮人催讨债务通过对兰某福、皮某君、史某江、郑某斌等人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强收债务、强拿硬要,攫取经济利益用以支持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发展为壮大组织笼络人心,付某甲给组织成员统一发放工资、统一购买砍刀、匕艏、保安服等作案工具、统一提供食宿和管理并且对表现好的给予奖励,对欲脱离组织者进行殴打恐吓组织成员迅速发展到30多人。2014年11朤12日付某甲领导陈某、杨某某等人对陈某木暴力催收并实施非法拘禁;2015年2月24日,付某甲组织指挥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姚某乙、付某丁、甘某某等人在国道口拦截、逼停陈某木女儿陈某倩的婚车并当众随意殴打已有5个月身孕的新娘陈某倩和新郎黄某城,催收掱段十分残忍社会影响极端恶劣。2015年4月8日付某甲无事生非,指使陈某、姚某某、林某某、齐某某、孙某某将付某明殴打至重伤二级2015姩6月3日,在对张某春进行催收过程中付某甲带领陈某、姚某某、林某某、齐某某、孙某某、罗某某等人公然将张某春殴打至轻伤二级。該案案发后2015年12月10日,付某甲被**县公安局抓获徐某乙通过其社会影响力疏通关系,致使该案付某甲未得到刑事追究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組织名声大振,违法犯罪更加猖獗为逞强好胜、争霸一方,付某甲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6年10月在**区酒吧与梅喜寒涉黑团伙发生斗殴;2016姩12月,持械与童某福聚众斗殴该组织通过不断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在**县、**县、**区、**县等地形成极大“威名”
2017年以后,为了更快更大地獲取不法经济利益支撑组织的发展壮大。付某甲领导组织成员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对竞争对手谢某实施殴打手段大肆聚敛财富對**市康强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皮某君发放高息借贷并暴力催收过程中,使用低价承租的形式长期霸占该公司房产设立“某车速贷公司”、“某商务宾馆”,以及将房产转租给他人赚取高额利益付某甲以其哥哥付某乙、妻子谢某乙等人的名义相继成立了“**市豪翔实业投资囿限公司”、“**市豪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利用黑社会性質组织的影响力涉足**县城市建设有关工程项目,承揽了**县惟义路、碧桂园君宸府路基、土石方工程并且采取摆场、造势的方式促进工程顺利施工,安排多名组织成员在工地做事利用被告人徐某乙提供资金以及社会资源支持。形成了“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局面从洏确立了在**县、**区称霸一方的地位。
(一)组织特征该组织是以付某甲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通过不断吸纳刑满释放人員、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一个人数众多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1.该组织结构稳定层级清楚,分工明确被告人付某甲处于核心地位,负责组织的指挥和策划并负责组织的经济来源和组织成员违法犯罪行为的善后处理,是黑社會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被告人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直接听命于付某甲是该组织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被告人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多次参与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是积极参与鍺;被告人谢某乙伙同付某甲参与高利放贷、管理财物,为组织进行善后是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徐某乙为组织提供资金帮助,利用社会影响力为付某甲违法犯罪善后系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傅某某、付某乙、封某某、汪某某、王某某、柯某某、付某丁、杨某某、甘某某等人明知该组织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仍加入并接受该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是一般参加者。
2.形成不成攵的组织纪律、活动规约(1)对付某甲的领导绝对服从和尊重;(2)付某甲安排集中食宿、分级管理;(3)不得吸毒、从事盗窃等有损組织形象的事;(4)组织建立微信群、保持联系畅通,随叫随到;(5)作案工具统一购买和保管;(6)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7)提供組织固定的活动场所;(8)组织内赏罚分明;(9)组织成员出事由组织负责善后。
(二)经济特征以付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形成了一定的经济实力用以支持组织违法活动和维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经济利益组织成立以来,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利用组织势力和影响力,大肆敛财1000余万元2010年至2017年,该组织通过多佽对陈某木、皮某君、林某德、郑某斌、兰某福等人高利发放贷款暴力催收,获得巨大经济利益并利用组织的威慑力,帮助他人催收債务从中获利;2017年,该组织伙同黄俊、郑为民等人在皂头镇开设赌场并在赌场高息放贷,谋取不法利益在**县石狮乡吉阳村非法采矿,盗采石煤价值20余万元
该组织通过注册公司、企业,经营宾馆、承揽工程等获取经济利益2005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付某甲分别以付某乙、謝某乙的名义成立了**市豪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市豪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西豪翔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区裕龙商务酒店、江西豪翔網络科技有限公司等个体企业获取经济利益;2016年利用徐某乙免费提供位于**县富源阁宾对面的60多亩土地,建成豪翔大型停车场搭建简易笁棚租给他人用于钢筋、沙石、修车、加油经营收取租金获利;2017年,该组织利用组织的非法影响力涉足城市建设工程承揽了**县城市道路惟义路路基建设工程,以及碧桂园君宸土石方工程获取经济利益
该组织获得的经济利益大量用于组织开支,实现组织不断壮大安排组織成员统一食宿,购买衣服发放工资,给予奖励加强组织管控;购买管制刀具、棍棒、保安服、口罩等作案工具,强化组织犯罪能力;为组织成员提供逃跑经费和便利向组织成员家属提供资金垫付、发放慰问金,为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受伤支付医疗费笼络组织人惢。
(三)行为特征以付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组织性、暴力性特征。自2006年以来,该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为谋取不法利益,确立强势地位有组织地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伤害、诈骗、聚众斗殴、开设赌场、非法采矿、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窝藏、包庇、妨害作证等组织性犯罪24起,组织性违法活动48件
该组织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性、暴力性主要体现以下6个方面:
1.该组织为争夺势力范围,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先后实施了对许某辉、谢某、陈某德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
2.按照该组织的纪律规约、惯例为获取利益,采取暴力催收先后實施了对史某江、郑某斌、皮某君、彭某花、兰某福、邹某德等被寻衅滋事、暴力催收犯罪。
3.付某甲直接组织、指挥组织成员并参与实施嘚犯罪活动陈某木被非法拘禁、陈某倩被寻衅滋事、张某春被故意伤害、开设赌场、非法采矿、窝藏、包庇、诈骗等犯罪。
4.组织成员以組织名义实施并得到组织者、领导者认可或者默许的犯罪活动,汪某龙、谢某被寻衅滋事、付某明被故意伤害与童某福等人聚众斗殴等犯罪。
5.该组织在发展壮大期间多次通过暴力或者暴力威胁手段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期间多次使用刀、棍等作案工具行为暴力性特征明显。
6.通过组织的势力、恶名、淫威和影响力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多次采取了所谓“谈判”、“协商”、“调解”、“跟随”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表现形式的“软暴力”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危害性特征。以付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在**区、**县、**县等地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夶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秩序。
以付某甲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发展、壮大过程中为确立组织的在社会上的強势地位,公然使用刀具、棍棒等凶器故意伤害付某明造成重伤后果、携带凶器与童某福等人在公共场合聚众斗殴,殴打谢某及打砸车輛给当地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恐慌,公众安全感下降
2013年至今,该组织长期操纵高利放贷行业对郑某斌、兰某福、皮某君、彭某花、林某德、史某江等人采用“跟踪”、“滋扰”、“哄闹”、“侮辱”、“造势”、“裸露生殖器”、“拉横幅”等手段长期实施暴力催收,并且利用多年以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取得的强势地位插手本地的经济纠纷,充当“地下出警队”帮人催收债务,致使多名从事生产、经营的群众在合法利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报警甚至不得不长期躲藏在外不敢回家,给群众造成极大的心理威慑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正常经济秩序和生活秩序。利用组织势力插手基层选举,为龚某林在**县石狮乡吉阳村换届选举摆场子造势,干扰破坏基層选举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指定管辖决定书等书证;2.被告人付某甲 、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徐某乙、谢某乙、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傅某某、付某乙、封某某、汪某某、王某某、柯某某、付某丁、杨某某、甘某某的讯问笔录、辨认笔录、指认笔录;3.被害人兰某福、皮某君、郑某斌、周某赋、陈某木、王某兵、龚某林、张某春、林某德、郑某淼、高某富、潘某、付某智、占某华、陈某英、潘某蓮、付某坤、徐某贵等人的陈述笔录;5.证人吴某发、黄某、张某、郑某萍、兰某斌、姜某、江某坤、陈某倩、杨某发等人证言;6.伤情鉴定意见等;7.依法搜查扣押的物品等证据为证
2被告人付某甲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在组织意志内实施的犯罪活动
2006年4月份,被告人付某甲等人为了谋取利益带着陈某等人开着挖机以及农用车到陈某德的沙场挖沙,被陈某德等人拦住双方发生纠纷,后在镇政府水管站陈某沝的劝说下付某甲等人离去。第二天付某甲又纠集谢某甲、陈某、蔡某、陈某海、陈某明、陈某康等人拿筛子和洋铲到陈某德的沙场筛沙又同陈某德等人发生了纠纷。第三天付某甲又带着谢某甲、陈某等人在沙场用摩托车、石头堵路并将前来购买沙子的司机赶走。付某甲等人找到陈某德以他们筛出来的砂子被陈某德运走为由,要求陈某德赔偿其人工费、吃饭等损失提出让付某甲在砂场内挖几十车沙或者给付某甲3万元的意见,陈某德不肯付某甲等人就纠集陈某、谢某甲等人继续用摩托车、石头堵路,陈某德沙场被迫停业十多天朂后在村委会书记揭某清等人的调解下,陈某德被迫支付给付某甲1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谢某甲的供述和辯解;2.被害人陈某德的陈述;3.证人陈某森、陈某康、揭某清、鄢某仙、陈某水、陈某有、陈某芝、余某根、陈某明、黄某仁的证言;4.被害囚陈某德的控告状、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等书证。
1.2006年8月周某赋借被告人付某甲1万元赌债,扣掉3天的利息500元实际金额9500元,周某赋一直未偿还2006年9月某日下午13时,被告人谢某甲、陈经海等四人把周某赋的手强行反到背后开车将其从**市水南街带至渡口胜利大桥下,在请示付某甲后谢某甲逼迫周某赋打电话筹钱、限制其人身自由,直至17时才放周某赋离开2006年12月份,在**县皂头镇付家村周家被告人付某甲、謝某甲和洪某强行将周某赋带上黑色东风日产小轿车带至付家村仓丁山,付某甲对周某赋打巴掌、逼下跪用树枝殴打周某赋腰部和膝盖處十余分钟,在付某风、徐某明劝说下才停手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举报信等书证;2.被告人付某甲、谢某甲的供述与辩解;3.被害人周某赋的陈述;4.证人洪某、徐某明、付某风、潘某、叶某良的证言;5.周某赋、徐某明、付某风、洪某的辨认笔录。
2.2014年11月12日上午10时许付某甲(已另案处理)因与被害人陈某木有债务纠纷,付某甲带着被告人陈某、杨某某等人在**市带湖路上饶国贸大厦有限公司杨某发办公室找到陳某木胁持陈某木带至**市**区三清山大道黄沙塘附近,期间付某甲向陈某木索要债务在索债无果后,付某甲等人对陈某木进行殴打之後付某甲要求陈某木打电话给江某坤将登记在陈某木女儿陈某倩名下的一辆宝马X6轿车(已抵押给江某坤)开到**区,付某甲强行将该车扣留莋为陈某木抵押给他的债务当日15时30分许将陈某木放走。经伤情鉴定陈某木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陈某、杨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被害人陈某木的陈述;3.证人付某甲、江某坤、陈某倩、杨某发的证言;4.陈某木和江某坤的辨认笔录;5.陈某木人體损伤鉴定意见书;6、陈某倩的承诺书和借条、机动车抵押手续、陈某木的还款记录、和解协议书、刑事谅解书、**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書等书证
2006年周某赋借被告人付某甲10000元赌债未偿还。2008年1月因原地基为周某赋家所有,付家村村委会将旧村委会房屋卖回被害人周某赋家付某甲为购买老村部房屋,2008年6月通过暴力逼债、殴打周某赋的方式胁迫周某赋向村里购买房屋,并强迫周某赋签订协议书以35000元转让老村部七直房屋的所有权及地基的使用权给其和刘某并带被告人谢某甲、陈某,殴打及威胁周某荣周某荣被迫签字转让。后被告人付某甲和刘某将该七直地基以26、27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邵某华两人各分得10万元左右。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转让协议书、缴款单等书证;2.被告囚付某甲、陈某、谢某甲的供述与辩解;3.被害人周某赋、周某荣的陈述;4.证人刘某红、刘某、邵某华、谢某州、付某良、祝某梅、占某华嘚证言;5.周某荣的辨认笔录
1.2006年,被告人付某甲向许某辉借款6000元因约定期间内未还,许某辉在朋友家喝酒时看到付某甲便让其还钱被告人付某甲让许某辉到毛埂村路口拿钱,许某辉到后被被告人谢某甲拿砍刀架在脖子上并被付某甲威胁,付某甲等人见许某辉被吓住便開车离开在此之后付某甲将6000元钱还给了许某辉。
2006年9月9日晚被告人谢某甲多次让许某辉安排地方玩,许某辉没有理会谢某甲追问到许某辉的位置后,带着王某旺、周某秘、许某波等人去找许某辉算账谢某甲到时代广场宾馆1208房找到许某辉后,谢某甲用烟灰缸砸许某辉的頭部并对其拳打脚踢同时王某旺还拿出菜刀威胁许某辉,并把许某辉手机砸坏并要求许某辉出6000元了结此事,通过许大刚、李祖云等人協调许某辉答应给谢某甲2000元钱和两条软中华香烟赔罪,谢某甲等人才让许某辉离开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谢某甲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王某旺、蔡某、许某波、吴某春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许某辉的陈述;4.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书证。
2.2010年兰某福向被告人徐某乙借款,之后兰某福还了部分借款并付以高额利息2013年5月开始,徐某乙找到付某甲帮忙对兰某福催债此后,徐某乙、付某甲多次安排被告囚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李某某、徐某丙、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杨某某等囚通过到兰某福办公室抽烟、大声说话、将手机调到最大音量、跟踪、盯守兰某福等软暴力方式逼迫兰某福还债只有在徐某乙或付某甲與兰某福协商好还款事宜,同时陈某、姚某某等小弟接到付某甲的命令情况下才能离开
2016年9月7日,徐某乙以兰某福还欠其1760万元为由安排付某甲、陈某、姚某某等人将兰某福强行从横峰带至上饶某公司签订了13号楼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产价值2749.4万元),后付某甲逼迫蓝丰建材囿限公司的股东吴某发在合同上签字并用其在蓝丰集团强行拿走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在合同上盖了章;
催债期间,付某甲两次以兰某福不還钱需支付其替徐某乙要债的工资为由强行让兰某福写下两张金额分别为50万、150万的借条,并称兰某福可以在欠徐某乙的债务中扣除实際上兰某福只向付某甲借款22万元,又以兰某福曾向其借款280万(第二天还清)需支付20万元利息为由逼迫兰某福写下向鄢某山借款90万元的借条;逼迫兰某福签下商品房买房合同(价值448.776万元)后威胁吴某发签字,用蓝丰集团财务章和法人章在合同上盖了章;让余某乙、方某某、李某某、徐某丙等人分几次强行拉走兰某福公司价值十多万元的石材;让兰某福安排谢某甲、方某某、温某某、李某某、徐某丙等参与催債人员的吃住费用达十多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溫某某、徐某乙、方某某、李某某、徐某丙、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杨某某
等人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吴某发、黄某、张某、郑某萍、蘭某斌、姜涧等人的证言;3.被害人兰某福的陈述;4.记账本、收条石材销货清单、购房合同,借条、承诺书等书证;5.辨认笔录指认笔录等
3.2013年史某江向吴某群借款150万一直未还,因妻子徐某华欠付某甲债务吴某群便将史某江的债务转让给被告人付某甲,此后付某甲多次安排被告人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柯某某、杨某某等采用箌佳丽商贸城史某江办公室滋扰、乱丢烟头、槟榔、大声吵闹到史某江家某小区及某酒店采用跟踪、蹲守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强行要求史某江在维多利亚酒店开房一个多月供陈徐某甲、方某某、温某某、徐某丙、李某某等人居住
催债期间,付某甲曾和徐某华以支付150万利息为由逼迫史某江重新写了一张320万元的借条,由于付某甲逼债太紧史某江无奈将江西三清山金沙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3.2股转让给付某甲,但因公司股东不同意该事未成后被迫将位于中航城的一套价值154万元的洋房转给付某甲。并偿还现金30万元左右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柯某某、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2.被害人史某江的陈述;3.证人李某明等人的证言;4.承诺书等书证、某皇家大酒店记欠单等书证;5.姚某某指认笔录。
4.2014年郑某斌向付某甲借款100万元月息9分。同年12月29日付某甲在皮某君办公室拿刀威胁郑某斌多写了一张60万元的借条此外,皮某君将郑某斌的700万元債权转让给付某甲2015年-2018年以来,付某甲多次安排被告人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李某某、徐某丙、孙某某、齐某某、杨某某等人通过采用跟踪、锁公司大门、将公司人员赶出办公室、拉横幅、发微信短信威胁等方式对郑某斌进行催收强行让郑某斌在东方某酒店长期开房供方某某、温某某、徐某丙、李某某等人居住,要求郑某斌支付方某某、温某某、徐某丙、李某某等人泡脚、吃饭等十余万费用安排姚某某,带着徐某丙、徐某甲等人强行拉走郑某斌公司2台挖机、破碎锤、8棵罗汉松价徝10几万元。
2015年6月初一天晚上郑某斌乘坐的赣E8S***奔驰商务车被付某甲、陈某、孙某某、齐某某拦住,持铁棍、烟灰缸对郑某斌进行殴打和威脅并对奔驰商务车进行打砸,造成郑某斌受伤及车子受损经鉴定,赣E8S***奔驰商务车的损失为5070元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陳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李某某、徐某丙、孙某某、齐某某、杨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辯解;2.被害人郑某斌的陈述3.手机照片截图、还款明细等书证4.证人李健、李国锋等人的证言;5.价格鉴定文书;6.辨认笔录等。
5.2014年彭某花向谢某華借20万元约定利息四分,期间不定期归还利息直至2014年彭某花资金断裂无力偿还本息。2014年10月被告人付某甲帮其岳父谢某华要债多次带領及安排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等人到彭某花的双诚投资公司以及**县某酒店边泓元奇石馆办公室,通过滋扰办公、摆设灵堂、在其办公室随地小便、语言上性骚扰、人格侮辱、限制人身自由等“软暴力”方式催收还款付某甲等人在某中学通过放彭某花的车胎气、限制其人身自由方式,催收到彭某花3万元2015年某日在**县阳光花城小区,彭某花还钱时其儿子陈某的朋友江某和付某甲交涉利息时遭到付某甲辱骂,被付某甲小弟拿棒球棍威胁彭某花出于害怕一次性归还本息共24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谢某华、陈某、余某樟、温某凤的证言;3.被害人彭某花的陈述;4.彭某花、陈某、余某樟的辨认筆录
6.2015年2月23日(正月初五),付某甲为讨回陈某木所欠的高额债务在年前曾派多人多次到弋阳蹲守陈某木无果,得知陈某木女儿陈某倩於正月初六结婚付某甲认定陈某木会在婚礼现场,便安排谢某甲带着姚某乙、甘某某、付某丁、柯某某去陈某木母亲家蹲守陈某木2015年2朤24日上午,付某甲带领陈某、林某某等人以及安排姚某某叫了李毛毛、“香蕉”(帅健)、“刀疤”一起来到弋阳当天谢某甲带着姚某乙、甘某某、付某丁、柯某某守在陈某木母亲家门口,其他人在路口守着当陈某倩上婚车准备出发时,谢某甲带着姚某乙、甘某某、付某丁、柯某某拦住婚车不让婚车离开但被在现场的陈某倩家亲戚们拉开,拉扯中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造成陈某倩姑父张某根和谢某甲受伤。谢某甲未拦住陈某倩婚车后立即向在村口等候的付某甲报告,付某甲驾驶车辆同时指使姚某某开车去追赶陈某倩婚车并在**县国噵口圆盘处将陈某倩的婚车逼停,之后付某甲等人将新娘陈某倩拉下车,对陈某倩以及新郎黄某城进行殴打造成陈某倩及黄某城身上哆处瘀伤,经查当时新娘陈某倩已怀孕五个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林某某、谢某甲、姚某乙、甘某某、付某丁、柯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被害人陈某倩、黄某城的陈述;3.证人鲍某玉、张某英、胡某贞、张某根、陈某良、叶某荣、李某毛嘚证言;4.现场指认照片、李某毛、鲍某玉、张某根的辨认笔录;5.接处警单、陈某倩女儿户籍信息及出生医学证明、住院分娩登记表、谅解書等书证
7.2015年5月18日20时许,蔡某翔(已另案处理)因与被害人懋有矛盾蔡某翔掌握到汪某龙的行踪后,打电话给姚某某(已另案处理)帮其教训汪某龙被告人姚某某又纠集被告人林某某、齐某某、姚某乙(均已另案处理)、孙某某到**市**区凤凰大道某娱乐会所网吧,林某某等人用脚踹开汪某龙所在的网吧包厢门冲进包厢殴打汪某龙,汪某龙逃出包厢后蔡某翔、孙某某等人又在走廊处对汪某龙进行殴打和追逐经上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汪某龙伤情为轻伤二级事后姚某某向付某甲报告了此事,于是被告人付某甲多次出面找汪某龙商談谅解事宜并对汪某龙进行言语上的威胁,被害人汪某龙迫于付某甲的淫威于是向**区公安分局北门派出所递交了谅解书。
认定上述事實的证据有:1.被告人孙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被害人汪某龙的陈述;3.证人姚某某、孙某某、齐某某、姚某乙、林某某、蔡呈祥、余某国、曾某英的证言;4.上饶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5.某娱乐会所的现场监控录像来源的情况说明、现场视频截图;6.齐某某、林某某、汪某龙、姚某乙的辨认笔录;7.谅解书、**市**区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8.2015年,邹某德因欠徐某华600余万元债务未偿还徐某华明知付某甲等人从倳暴力催债,便委托被告人付某甲和石某春(另案处理)替其要债付某甲安排陈某、姚某某等人到邹某德的妻子吴某玉位于**区汪家园邮政局对面的土管局家属楼四楼的家中,在楼梯、大门多次用红色油漆喷写“邹某德、吴某玉欠债还钱”字样同时采用滋扰、言语威胁方式,影响被害人吴某玉、邹某德的正常生活吴某玉楼下邻居郑某仙的大门两次被喷油漆,郑某仙告知系错喷后反被姚某某等人威胁。
認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涂油漆现场照片、现金日记账、民事判决书等书证;2.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的讯问笔录;3.被害人吴某玉、邹某德的陈述;4.证人徐某华、郑某仙、邹某标的证言;5.郑某仙的辨认笔录
9.2012年-2015年,皮某君向被告人付某甲借款共计570余万元月利息5分,期间皮某君陆续还款900余万元但付某甲只还给皮某君180万元左右借条,其他钱付某甲均称是还利息另因皮某君与徐某乙还具有债务关系,徐某乙便让付某甲帮其催债后付某甲多次安排被告人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姚某乙、孙某某等人通过占用办公室、赶走客户和员工、锁公司大门、随意吃喝等软暴力对皮某君进行催收,安排陈某、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姚某乙等人在凤山茶楼随意拿茶叶、包河酒等物品费用共计90.5723万元记皮某君的账以每平米10元每月租下,逐年上涨一块钱15元封顶,租期签订十五年却不支付一分钱租金的形式强行霸占属于皮某君公司的**区商贸城原江南之夜三楼、原富桥足浴、裕龙车速贷三处房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 、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徐某乙、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徐某丙、熊某某、孙某某等人的供述与辩解;2.被害人皮某君的陈述;3.证人刘某如、王某旭、余某芳等人的证言;4.签账单等书證
10.2015年上半年,龚某林在竞争**县某乡某村村主任时让其战友王某兵找社会人士撑场面,并承诺会请吃饭以及每人发两包烟在付某甲的哃意下,王某兵联系到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等人到吉阳村现场摆场子半小时后陈某等人被派出所民警赶走。当晚陈某等人在未告知王某兵的情况下到潮牛故事火锅店吃饭、消费香烟共5至6千元并通知王某兵买单。饭后付某甲带陈某等摆场子人员到信江汇KTV唱歌消费2万元许,付某甲买单后次日下午陈某以威胁砸王某兵店面的方式要求王某兵报销该消费,龚某林出于害怕将2万多元现金交王某兵转茭陈某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害人王某兵、龚某林的陈述;2.证人蔡某标的证言;3.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姚某某、林某某的辨认笔录。
11.2017年11月16日10时许被告人付某甲与被害人谢某因采挖河沙发生矛盾,便指示姚某某(已另案处理)糾集徐某甲、李某某(已另案处理)、温某某、徐某丙、余某乙等人后又联系熊某某,向其借人熊某某在明知姚某某纠集人员打架的凊况下,指示封某某(已另案处理)、汪某某、王某宇(另案处理)、王某某配合姚某某等人行动熊某某还用自己的驾驶证租赁了车辆供姚某某使用,姚某某安排这些人员头戴统一黑色鸭舌帽、身穿统一黑色外套驾驶租来的两辆汽车先到某车贷公司将谢某甲事前准备的砍刀等工具带上并将该二辆汽车车牌卸掉,后一起分别乘坐该二辆汽车到**县皂头村付家村在谢某外出的必经之路等待谢某甲告知姚某某,谢某的体貌特征及驾驶的车辆特征并约定发现谢某后先将谢某的车辆逼停再上前教训谢某,之后谢某甲在路边假装同熟人聊天由姚某某在该路口观察,当日11时许被告人姚某某发现谢某驾车出来,遂立即指使徐某甲驾驶车辆将谢某的车逼停在**县某镇捷众制药厂旁的路邊王某宇驾车将谢某所驾车辆堵截,之后李某某、温某某、徐某丙、余某乙、等人身着黑衣黑裤带口罩使用砍刀等将车玻璃打碎并将謝某手砍伤,谢某被砍跳车逃跑时汪某某、李某某、封某某等人继续持刀追砍谢某,造成谢某手臂、腿部等多处受伤谢某逃脱后,该團伙成员又持刀砍砸谢某的车辆再逃离现场经鉴定,谢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谢某甲、徐某甲、温某某、徐某丙、余某乙、汪某某、熊某某、王某某的供述与辩解;2.被害人谢某的陈述;3.证人封某某、李某某、姚某某、陈某忠、刘某、林某英、黄某仙、谢某枝、程某兴的证言;4.谢某的人体损伤鉴定意见书;5.指认现场照片、辨认笔录;6.车辆维修结算单、发票、姚某某、李某某、封某某的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1.2014年2、3月徐某华与付某甲共同出资65万元借给被害人张某春,约定月息5分且张某春拿保时捷卡宴车子做抵押。2015年6月3日在**县京都酒店附近,因张某春无力偿还债务徐某华联系付某甲后,在楼下停车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齐某某、罗某某、林某某、孙某某等人殴打张某春,张某春左臂被林某某用匕首划伤经**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某春的人体损夨程度为轻伤二级2015年11月8日,付某甲授意徐某华、姚某某、孙某某、罗某某、齐某某等人强行将张某春从**县第三菜市场旁麻将馆带至骏德茶楼并签订和解协议、谅解书、新借条。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调解协议等书证;2.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林某某、孙某某、齐某某、罗某某的供述与辩解;3.被害人张某春的陈述;4.证人黄某玲、周某琴、黄某鹏、吴某耀、刘某进、苏某仁、王某文、徐某华的证言;5.張某春的伤情鉴定意见书;6.林某某、陈某、姚某某、罗某某、齐某某、张某春、付某甲的辨认笔录
2.被告人付某甲因被害人付某明小时候經常欺负自己一事怀恨在心,于是便让被告人陈某、姚某某等人找机会教训付某明2015年4月8日,被告人付某甲得知陈某和付某明在一起参加初中同学聚会于是便交代被告人陈某把付某明的行踪和动态第一时间告诉被告人姚某某,而后付某甲安排了姚某某带着被告人林某某、孫某某、齐某某跟踪付某明2015年4月9日凌晨0点40分许,被告人姚某某、林某某、孙某某、齐某某四人乘坐出租车跟踪付某明到了**县**县某旁的鸿運宾馆就在付某明下车接打电话时,被告人姚某某持铁棍从背后往付某明头部打了一棍付某明被打倒在地后,被告人齐某某、姚某某、林某某三人继续对其拳打脚踢数分钟被告人孙某某负责守住出租车,防止司机离开经**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付某明的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林某某、孙某某、齐某某的供述与辩解;2.被害人付某明的陈述;3.证人朱某德、陈某文、刘某钢、郑某平等人证言;4.相关辨认笔录;5.付某明的法医学人体损伤鉴定书等。
2016年12月20日晚因童某福的朋友调戏叻被告人姚某某女朋友,被告人姚某某知道后纠集被告人林某某、方某某、余某甲、余某乙、温某某、徐某甲到信江汇会所门口拿匕首追趕童某福等人童某福逃脱后联系被告人姚某某,双方约定在**区森林公园斗殴2016年12月21日凌晨1点左右,被告人姚某某、林某某等人携带砍刀、手枪等器械驾驶被告人付某甲的宝马320汽车前往森林公园斗殴过程中,姚某某驾驶的宝马汽车被童某福等人用砍刀砸坏经鉴定,该车損坏价值为39092元被告人姚某某等人在逃跑时,开车撞击对方车辆导致被告人余某乙下颚被手握的砍刀割伤被告人林某某开了两枪。被告囚温某某因车辆坐不下被安排打摩的前往斗殴现场后被姚某某安排到现场寻找宝马车遗落的车牌。该事最后经被告人付某甲出面协调甴童某福赔偿了7万元的宝马车维修费。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姚某某、林某某、余某甲、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方某某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童某福、李某等人的证言3.众平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关于对赣EV8***小型轿车被砸损失进行价格评估的评估报告4.指认笔录
2016年12月21ㄖ凌晨,被告人姚某某、林某某等人驾驶宝马320轿车(车牌号赣EV8***)在**区森林公园上塘桥与童某福等人聚众斗殴宝马320汽车在聚众斗殴中损坏,姚某某将车辆损坏的情况告知被告人付某甲因该车辆没有保险,被告人付某甲便联系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经理杨某英用姚某某的身份于2016年12月25日将该宝马车购买了保险,之后付某甲便联系杨某英商量该宝马车走保险理赔一事杨某英让保险理赔勘查员余昊哲去勘查车辆並联系**市佳创汽车维修厂维修,余昊哲勘查完车辆后发现该车有明显的被砍痕迹认为是打架被打砍造成的,并将情况报告杨某英杨某渶在明知该车系打架受损的情况下,向上级汇报车辆是在交通事故中受损虚构客户是上饶某企业高管,与公司有近百万业务往来这一理甴对付某甲该宝马车进行了通融赔付,赔付金额2.9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姚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证人陈某、杨某渶、余某哲、王某洪的证言;3.永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保单抄件、永安保险公司理赔抄单、机动车保险损失确认表、机动车保险勘察报告、机动车辆商业险赔款计算书、车辆照片、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委托维修协议书、**县佳创汽车维修部的结算单、赔案会商表、中国银行收款回单等书证。
2017年正月至清明节前后期间被告人付某甲、陈某伙同郑某民、黄某(已另案处理)等人在**县皂头镇菜场附近以“二八杠”嘚形式开设赌场。该赌场股份付某甲占三成、陈某占一成付某甲安排陈某负责赌场日常管理及在赌场内高利放贷,被告人姚某某、林某某、姚某某、徐某甲、余某乙、温某某、余某甲、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等人负责赌场安保、放风、洗牌等工作被告人谢某甲负责在賭场贩卖香烟及零食,被告人付某乙用皮卡车运送赌场所用的桌、凳等参赌用具该赌场开设期间共非法牟利三十余万元,参赌人数每天30-40囚不等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林某某、徐某甲、温某某、余某甲、余某乙、方某某、姚某乙、李某某、付某乙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黄某忠、高某富、陈某华、方某炳、潘某仙等15位证人的证言;3.现场指认照片;4.广信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2017年11月被告人姚某某、谢某甲等人对谢某寻衅滋事案发后,被告人付某甲通过余某甲、陈某、鄢某山(另案处理)等人多佽提供出逃资金给谢某甲、余某乙、温某某、徐某甲、徐某丙等人并通过陈某、鄢某山转给熊某某10000元用于汪某某、王某某等人躲避公安機关抓捕。2019年3月30日付某甲被抓获之后,通过余某甲通知谢某甲回来替其顶罪并告知余某甲与被告人谢某乙联系。余某甲和谢某乙商议の后谢某乙通过余某甲转账3000元作为路费给谢某甲,谢某甲回来后与谢某乙在车里商谈约半个小时后谢某甲直接到去**县公安局投案,并替付某甲承担罪名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微信转账记录等书证;2.被告人陈某、余某甲、谢某乙的供述与辩解;3.付某甲、谢某甲、余某乙、徐某甲、温某某、徐某丙、王某某、汪某某、熊某某的证言;4.余某甲的辨认笔录。
2017年底被告人付某甲组织姚某某、陈某、谢某甲、余某甲、余某乙、徐某丙、徐某甲、温某某、李某某、姚某乙等人在**县石狮乡黄岭村上村组毛坞山无证偷挖石煤,姚某某在付某甲的授意下支付村长及村民“老皮丝”等人3万元租山费用。姚某某、姚某某的舅舅徐某飞分别负责总管事记账和联系销路陈某、谢某甲、余某甲计车数和监工,余某乙、徐某丙、徐某甲、李某某、温某某、姚某乙等人守路口放风熊某某两次与姚某某到到煤矿山查看,并提供朗动轿车作为守路口人员休息使用挖煤持续十多天,石煤直接卖给当地拉煤的司机每天运出的石煤40-48车,每车销售價400至600元获利约20余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陈某、姚某某、谢某甲、余某甲、余某乙、温某某、李某某、徐某甲、熊某某、徐某丙、姚某乙的供述与辩解;2.证人林某某、程某武、徐某华、徐某飞、徐某良、徐某剑、徐某利、徐某仁、徐某玩、江某敏、徐某河、童某诚、徐某海、徐某荣、陈某永、徐某飞的证言;3.徐某剑、徐某利的辨认笔录、余某甲的指认笔录
(十一)非法购买增值税专鼡发票罪
被告人付某甲为了为组织获取经济利益,通过挂靠的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江西某路桥公司、杭州某承包现代路桥惟義路路基、某土石方工程在没有和**县某贸易有限公司、**市天荣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县文寻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浙江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签订虚假的合同、制作虚假的交易明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付某甲、傅某某要求**县龙润贸噫有限公司虚开了47张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501万**县文寻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虚开了13张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30万、**市天荣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虚開了24张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265.5万元、浙江宇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虚开了6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10万元给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孓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全部用于抵扣,共计抵扣税款130多万元抵扣的130多万元税款都结算给了付某甲等人。
经查:付某甲與**县龙润贸易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某翔(另案处理)是朋友关系付某甲要求郑某翔控制的某贸易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他,郑某翔要求收取税点付某甲同意后,安排其妹妹傅某某与郑某翔联系郑某翔(微信号wxid_4eb28ul8ocl***)与傅某某(微信号chenjun-6)互加微信后,在微信聊天中商量好了开票给江西省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某建设公司将开票的钱转账给某贸易公司,之后傅某某叫郑某翔将扣除税点的钱转账到傅某某指定嘚账户中付某甲、傅某某共计要求郑某翔开票三次,共47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501万元,开票转账情况:龙润公司账户在2018年3月6日、7日收到五笔每笔40万元子金公司转账7日收到20万元子金公司转账,2018年10月24日收到42万元子金公司转账2018年10月25日收到65万元子金公司转账,10月26日收到43万え子金公司转账11月5日收到31万元子金公司转账,以上共计收到501万元子金公司的转账龙润公司账户在2018年3月6日、7日转给傅某某04*****账户五笔每笔40萬元。7日通过汪某妮账户转给傅某某20万元8月2日通过汪某妮账户转给傅某某89万元,10月25日通过汪某妮账户转给傅某某65万元10月25日通过龙润公司账户转给傅某某65万元,10月25日通过汪某妮账户转给傅某某15万元2018年10月29日分四笔转账18.5万元给傅某某,11月5日通过龙润公司账户转账27.95万元给傅某某共计转账450.451万元。郑某翔共计收取50.549万元开票费用
傅某某通过联系**市天荣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英(另案处理),在与天荣機械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李某英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付某甲承包的项目挂靠的“子金公司 ”抵扣税款。傅某某分两次向李某英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次购买80.5万元,第二次购买185万元共计购买265.5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合同由李某英提供开票费用为开票金额的12%收取。开票转账情况:天荣机械公司账户在2019年1月21日收到子金公司的转账80.5万元3月26日收到子金公司转账42万元,28日收到子金公司的转账40萬元7月2日收到子金公司转账75万元,7月4日收到子金公司转账70万元共计收到子金公司转账307.5万元。天荣机械公司账户在2019年1月23日分四笔转账80.5万え给傅某某账户 3月27日分两笔转账42万元到傅某某账户,29日分两笔转40万元到傅某某账户7月2日分四笔转给叶淑华、叶英75万元,7月4日分三笔转賬给蒋某英70万元共计转账307.5万元,李某英共计收取31.86万元开票费用分别是裕龙酒店转账10.2万元到李某英账户中,后李某英微信退回0.54万元给傅某某傅某某转账22.2万元到李某英账户中。经查2019年3月18日,傅某某通过微信联系谢某乙说要开票让谢某乙调钱60万元谢某乙于2019年3月21日转账59万え给傅某某用于开票。
傅某某通过联系袁某庆(另案处理)说明自己需要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劳务发票)袁某庆联系了浙江宇恒建筑勞务有限公司法人卢某敏(另案处理),浙江宇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江西省子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傅某某共计向袁某庆、卢某敏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310万元。劳务派遣合同由浙江宇恒公司提供开票费用为开票金额的3%收取。开票转账情况:宇恒公司账户在2018年11月22、23日收到子金公司的转账120万元2019年1月23、24日收到子金公司转账100万元,5月23日、27日收到子金公司转账90万元共计收到子金公司嘚转账310万元,宇恒公司在2018年11月22日转账25万给郑某星转账50万元给毛某洪,转账30万元给付某甲23日转账11.4万元给付某甲,2019年1月23、24日转账97万元给傅某某2019年5月23、27日转账87.3万元到黄雪芳账户中。共计转账300.7万元袁某庆共计收取6.51万元开票费用,浙江宇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收取2.79万元开票费用
傅某某通过微信联系“叶鸿”(微信号wxid-Oussu28z2h****)向**县文寻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购买13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转账情況:文寻机械公司账户在2018年8月21日收到80万元,23日收到子金公司的转账50万元共计收到130万元转账。文寻机械公司账户在2018年8月22日转账68万元到傅某某账户24日转账44.25万元到傅某某账户,8月28日王锦平转账2.8万元到傅某某账户傅某某共计收到转账115.05万元。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傅某某的供述和辩解;2.证人郑某翔、李某英、袁某庆、卢某敏、范某静、郑某星、付某乙、汪某妮、陈某的证言;3.**县税务局提供的子金公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流水、采购合同、聊天记录、企业信息表等书证
2019年5月5日上午,胡某君(另案处理)在**县看守所刑满释放时从**縣看守所帮付某甲带了纸条出来当天下午在上饶经开区星际商务酒店501房间,胡某君将该纸条交给谢某乙谢某乙根据付某甲带出来纸条仩的指示找到陈某父亲陈某森,陈某森带着毛埂村原支书揭某清(另案处理)到广丰区湖丰找到陈某德由揭某清执笔写下谅解协议书,並故意将谅解书的落款时间写成2018年5月2日同时把付某甲敲诈勒索陈某德一万元钱的情况写成是陈某德自愿补偿给付某甲的损失,陈某森、揭某清通过软磨硬泡的方式让陈某德在谅解书上签名企图达到让付某甲减轻处罚的目的。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1.被告人付某甲、谢某乙的供述和辩解;2.证人胡某君、揭某清、陈某森、傅某某、李某文、王某芳、吴某旭、张某凤、陈某德的证言;3.搜查证、扣押决定书、字條、谅解书、吴某旭的手机号码通话记录、胡某君的刑事判决书等书证
三、被告人付某甲及其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组织意誌之内实施的违法活动
1.2000年12月,付某甲的姐姐在广东被祝某波杀害 2001年3月,付某甲在祝某波已被判刑的情况下砸了祝某波的家两次。
2.2006年10月11ㄖ付某智领到工程款后回到家中,因与付某甲一起修建付家村公路二人在付某智家中二楼结账过程中发生矛盾,付某甲到一楼拿了一紦铁铲将客厅饮水机砸坏砸二楼门未砸开,谢某甲、蔡某分别拿一根扫把柄和一把菜刀被赶到的公安民警制止。
3.2006年5、6月谢某祥所在嘚谢家村有一条河要筑坝,付某甲知道镇政府打算承包给谢某祥后在皂头全良液酒厂对面的何医生诊所殴打谢某祥。在谢某祥与镇政府簽订好合同之后谢某祥在付某甲的威胁下被迫答应合作承包,但因当地村民不同意工程没有开工
4.2006年7月31日晚,付某甲、谢某甲、蔡某等囚帮横峰某休闲中心坐台小姐曾某丽要债并将程某带到得意楼宾馆510房间,逼迫程某在晚上12时前凑钱给曾某丽期间不让程某离开,直至公安民警赶到后付某甲、谢某甲、蔡某、黄某四人被处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300元。
5.2006年12月付某甲为承包村里的新农村建设工程,请村里付某良和余某根吃饭、泡脚后因工程承包未果,付某甲便要求退还请客费用付某良、余某根于2007年7、8月一起退给付某甲3600元。
6.2008年付某甲和其謌哥付某乙在皂头镇老家建房子打地基时与邻居黄某良家因挡风围墙发生争执,付某甲等几人将围墙头上的几块砖推倒其中一男子还沖过去意图殴打黄某良的儿子黄某俊。2017年12月付某乙将自家房子租给周姓老板开“皂头传说”饭店因黄某良不同意排污管放在两家空地之間,付某甲及父母将黄某良家堆放的轻质砖推倒2018年1月28日付某乙、谢某甲、陈某等人用付某乙的皮卡车将轻质砖拉到一百米远的马路边倒掉。
7.2008年左右付某甲、俞大根、黄某忠、谢某甲、龚某生的儿子“夫夫头”以十一万六千元价格购买了皂头镇付家村河边的机米厂,并想購买该机米厂旁边杨某清家的耕地谢某甲等人便将红石堆放在杨某清家的耕地上,杨某清、李某琴夫妻无奈以2万元的价钱出卖耕地付某甲等人购买后进行填土,把土堆到谢永叶家田地并挖了谢永叶家的田一米被谢永叶阻止,后付某甲、余某根等人将三块地高价卖给了柯水文
8.2009年,占某华向付某甲借了一万元高利赌债月息一毛,占某华还了两千元利息后未再归还半年后的一天晚上12时许,付某甲、谢某甲等人将占某华带到**市大帅哥酒店附近打了占某华一拳逼迫其还钱,并让占写了一张欠谢坚(谢某甲)5000元的借条之后占的妻子付某娟想还钱,付某甲不同意直至付某甲为购买付某娟、付某斌、付某智、付某松、龚某生手中付某坤的田地,才同意其还钱
9.2009年,陈某英姠付某甲借了2万元高利赌债月息1毛,还了几个月利息后付某甲补了4000元给陈某英,让其出具一张一万元的借条一个月后,因陈某英无仂偿还将“咪咪软”欠陈某英的欠条给了付某甲。之后付某甲多次对陈某英逼债直至陈某英外出打工年底回家时,陈某英从付某甲处嘚知付某甲已索要到“咪咪软”的一万元债务,且殴打了“咪咪软“陈某英除将本金归还付某甲,还偿还利息2、3万元
10.2010年10月20至21日,付某甲、谢某甲、谢某炎等人以付家村委会曾答应将中铁十九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三标一工区施工主便道项目承包给他们而未承包为由多佽对谢某忠承包的该项目施工车辆进行阻拦,导致影响到中铁十九局该项目的施工秩序
11.2008年,潘某莲向付某甲借了四万元高利赌债月息彡分,还了三四个月利息及本金四千元2011年,付某甲带谢某乙、谢某甲到潘某莲家催收并与潘某莲老公谢某禄发生争吵。
12.2011年10月皂头镇政府以张贴公告方式招标付家村移民村水渠、厕所及垃圾窑、新农村试点大门工程,付某松中标付某甲等人以未张贴公告为由,多次找箌镇里领导要求重新招投标后镇党委书记黄某林决定废标重新组织招投标,付某甲让姚某某、姚某乙、姚某徐、谢某乙等人报名围标謝某乙中标。
13.付某甲新房子邻近付某坤的田双方因田地发生争吵,付某甲将付某坤推倒在地导致付某坤脸上受伤。之后付某甲向付某坤购买田地未果,付某坤将该田卖给与付某甲有矛盾的付某娟、付某智、付某斌、付某松、龚某生等人2011年下半年,付某甲到付某娟家裏责问其公公占某金且用拳头打伤占某金老婆黄茶仙。
14.2012年付某甲在与叶某良家田中间的田埂上用砖块搭建一排围墙,但未做墙基未鼡水泥。叶某良发现后制止无果后围墙倒在叶某良家的农田,付某甲不予理会叶某良的清理要求导致叶某良家农田荒废,在村干部付鍢炉做工作下叶某良出于害怕村里霸道的付某甲,将市场价值4-5万元的田以2.5万元价格卖给付某甲
15.2012年冬天,付某斌、付某松、付某智从中標人姜某发处转包了付家村新屋门的水沟修建工程且已请挖机挖开水沟的泥土,并堆放在旁边俞大清家田地付某甲以自家田被挖到为甴,叫人将水沟填平付某斌、付某松损失1万多元,后该工程被村委会收回村里补偿付某斌等人2万元许。
16. 2013年付某甲替皮某君向范某(喑同)催收一千万,付某甲、陈某、谢某甲、姚某某等人到德兴范某的剑桥公司和范某家等地进行踩点找到范某之后,付某甲、陈某、謝某甲、姚某某、林某某等人多次到德兴找范某进行催收只有范某和付某甲或皮某君谈好还债内容,催债人员才离开后范某被迫将钱還给了皮某君。
17. 2012年付某甲替皮某君的舅舅刘某如向张某辉催收500万元,付某甲、陈某、谢某甲多次到横峰找张某辉要债后张某辉联系刘某如,刘某如让付某甲等人停止催收后付某甲索要刘某如3.5万元辛苦费,且让陈某、林某某坐在刘某如的车上一直跟着刘某如刘某如被迫拿了3.5万元交给陈某。
18.2005年徐某华因替前夫吴某群向付某甲还债,认识付某甲2013年,徐某华多次向付某甲借钱付某甲经常叫其小弟到店內进行骚扰,一般是采取统一黑色着装、露出纹身、大声喧哗、对进出的客人凶神恶煞等方式进行骚扰导致徐某华无法正常经营,为了逼徐某华还债付某甲还叫其小弟陈某、姚某某等人到徐某华的位于江南商贸城的泰雅电子商务公司采取锁门、跟踪等方式影响公司正常營业,每次只有在徐某华转钱给付某甲时其小弟才会离开。2017年8月徐某华将位于**区绿景家园小区的车库作价20万元抵给付某甲,通过傅某某的银行账号走账徐某华女儿账户再还给傅某某
19.2014年10月,付某甲带陈某、姚某某、林某某、付某丁到横峰对某银行行长进行催收中午该荇长来了并请付某甲等人吃饭。饭后付某甲让姚某某、林某某、付某丁将该行长带到一家宾馆的房间一个多小时,直到姚某某接到付某甲的电话才将该行长放走
20.2014年上半年,因陈某木欠债不还付某甲带组织成员一共四、五个人在**县砸了陈某木的公司,拿刀威胁陈某木并將其打伤2014年底,付某甲安排谢某甲、柯某某、付某丁、甘某某、姚某乙等人在陈某木家楼下蹲守一个多月
21.2014年上半年,方某炳因办砖厂姠付某甲借20万元月息5分,借条以付某甲岳父谢某华名义利息付给谢某华或付某甲。
22. 2015年门窗店老板王某兵因资金周转向付某甲借款9万元未约定利息。王某兵给付某甲老家装修花费12万元付某甲未结账2016年,付某甲派人跟着王某兵坐其车上不走,影响其生意生活王某兵被逼无奈补了6万元利息的借条,2017年王某兵替付某甲装修6万多元付某甲未结账以利息借条相抵。
23.2015年徐某乙委托付某甲和陈某去帮其朋友張某梅要债,陈某因有事无法参加付某甲派姚某某和余某乙与张某梅一起前去**市广场上饶银行附近催债。后张某梅请姚某某、余某乙一起吃晚饭
24.2015年付某甲因张某春故意伤害罪一案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付某甲在看守所给徐某乙打电话徐某乙后以时任**市公安局副局长殷某新的关系,带付某甲妻子谢某乙购买四条和天下香烟送至**县公安局某领导办公室。付某甲案被移交**区公安分局与陈某木被非法拘禁案并案处理谢某乙将陈某木的谅解书交给了**区公安局张警官。案子到检察院阶段时经徐某乙帮忙,最后付某甲被办理取保候审
25.2015年7、8朤,付某甲受余某富委托安排谢某甲、谢某、姚某乙、姚某某、陈某等人去向瑞鸿宾馆老板胡某催债480万元,被谢某和姚某乙在宾馆监视幾天后胡某报警,谢某等人被旭日派出所民警带走谢某从派出所逃跑时摔断腿。
26.2015年1月5日晚付某甲带陈某、姚某某、林某某、杨某某、付某丁、“香蕉”(帅健)以及艾某喧、陈某洁等人在上饶上上酒吧玩,付某甲、陈某中途离开因“香蕉”骚扰陈某洁,与陈某洁的哃学戴某毅发生冲突 “香蕉”、杨某某等人在上上酒吧厕所门口将戴某毅打伤,事后戴某毅的父亲戴某忠(外号“鸡仔”)带人赶到仩上酒吧将杨某某殴打致轻伤一级。姚某某等人持刀准备报仇在平安医院门口也被戴某忠等人殴打致轻伤二级。事后付某甲的妻子谢某乙和林某某到医院看过杨某某和姚某某,谢某乙通过林某某给杨某某和姚某某付了一部分医药费
27.2015年上半年,柯某剑因办砖厂急需资金周转向付某甲借6万元,利息5分2016年,付某甲在柯某剑砖厂拉了价值6万元的砖抵债邱某飞、方某炳也向付某甲借过5分高息贷款。
28.2015年挂康强公司账的陈某、姚某等人,在七天酒店住时经常打砸七天酒店的前台物品。2016年1月30日七天酒店前台杨某因告知姚某某要结清房费,被姚某某用装东西的袋子、笔殴打次日杨某报警后,陈某打电话威胁酒店老板章梁杨某到派出所撤案。
29.2015年徐某华为还债将其百分之五嘚七天酒店股份抵给付某甲价值30万元,付某甲退股时以威胁酒店经营的方式强行加收三分利息共计14.4万元2016年2月2日,酒店通过出纳安某霞轉账44.4万元给付某甲付某甲出具收条。
30.2016年付某甲的某酒店拖欠刘某华60万元货款未支付时付某甲借款40万元给刘某华,未约定利息后付某甲要求收取月息6分,刘某华共支付利息7.2万元
31.2016年,徐某乙将位于**县富源阁对面一块63亩的地借给付某甲免费使用付某甲建成某停车场后交給其岳父谢某华管理,停车场全部收益归付某甲所有
32.2017年过年徐某乙请付某甲、陈某、林某某、谢某甲、姚某某、余某甲、余某乙、徐某甲、徐某丙等人吃饭并在某KTV消费三四万元,徐某乙坐贵宾座组织成员站起来轮流向徐某乙敬酒。
33.2016年10月付某甲带陈某、余某乙、姚某某、徐某甲、温某某、“黄毛”、余某甲、方某某、林某某,付某甲的侄子付某文以及“巧子“的外甥朋友等人在某酒吧玩因与邻座发生糾纷,用酒瓶互砸付某甲等人趁乱对美高美酒吧舞池等地砸了二十多个酒瓶,被看场子的夏某文等人用砍刀砍伤姚某某等人均全力保護付某甲使得付某甲完好无损离开,温某某、余某乙、小“黄毛”、方某某等人的医药费均是付某甲支付
34.2016年10月,在商贸城裕龙宾馆旁的巴蜀鱼馆徐某甲、余某乙、方某某与卓某通因停车发生矛盾,辱骂卓某通后将其殴打一顿。在得知卓某通是“巧子”的外甥后付某甲带陈某、姚某某、林某某、徐某甲、温某某、余某乙、方某某、余某甲等人请卓某通吃饭,并让三人对其赔礼道歉饭后,付某甲请卓某通等人一起去某酒吧玩
35.2016年上半年,林某德向付某甲借高利贷十万元日利息3分,之后林某德以**县花厅杨塘村的茶山作为抵押向付某甲借款一百万元月利息八分,扣除之前向付某甲借的十万元和利息以及100万元借款第一个月的利息。林某德还三个月利息给付某甲之后付某甲要求林某德用车和乡下别墅进行抵押,并且多次到林某德公司、花厅茶山、林某德岳母家采用威胁、滋扰、闹事、将石头堵林某德家大门、殴打林某德等方式对林某德进行催收。
36.年付某甲承包某路工地路基工程、某土石方工程时,付某甲安排其哥哥付某乙买了一輛油罐车在两个工地卖柴油
37.2017年,高某富向付某甲借高利赌债2万元日利息300元,因高某富延迟三日未还钱付某甲打了高某富几巴掌,并苴辱骂、威胁高某富高某富被迫当天去借钱将借款以及利息还给陈某。
38.2017年付某甲召集谢某甲、陈某、姚某某、林某某、熊某某、封某某、汪某某、王某宇、王某某、余某乙、温某某、徐某甲、方某某、徐某丙、余某甲、李某某等人共几十人,到**县惟义路路基工程施工现場替其摆场子事后付某甲出资宴请参与人员并给予报酬。
39.2017年付某甲承包**县惟义路路基工程时玻璃厂旁边有个厕所,因为赔偿款没谈好未拆除一天晚上,付某甲指使一徐姓挖机师傅带陈某、余某甲、谢某甲、林某某等人将该厕所用挖机强行拆除。
40.**市帝鸿实业公司老板方某彬因资金周转2016年11月7日向付某甲借20万元, 月息6分期限六个月,谢某乙转给方某彬20万方某彬每月支付1.2万元利息直至2017年12月7日。2017年11月付某甲带小弟采用锁公司以及工厂大门等方式对方某彬进行催收,2017年12月8日付某甲让方某彬按一天1000元支付利息,方某彬偿还一个多月2018年1朤,付某甲带小弟到方某彬公司强行搬走两套红木家具和两套办公室家具等物品市场价三十多万。2018年1月末方某彬借款二十万将本金还給付某甲。
41.2017年12月因**市江南商贸城一饭店欠付某甲的租金,林某某以过生日名义邀请熊某某、封某某、汪某某、王某某、王某宇、余某乙、余某甲、温某某等几十人到该饭店随意吃喝不付钱并带走大量白酒、饮料。
42.2017年8月谢某甲想入股谢某、陈某忠、郑某森承包的全良液酒厂麦稿场围墙承建工程,但谢某和陈某忠均不同意过了一两天,付某甲派人拉了一车大石头把进入麦稿场的路口堵住造成该围墙修建笁程被迫停工2017年9月27日晚,该150米围墙工程被人无故推倒损坏
43.2017年9月,林某某称其朋友徐某翔的女朋友汪某有麻烦叫姚某某、熊某某、王某某、封某某、汪某某、王某宇、“黄毛”等人一起到庆丰路的“杰克斯”宠物店,对宠物店老板进行威胁后宠物店老板和汪某协商解決。
44.2017年底为替徐某华向**县移动公司索要服务费用,付某甲带领陈某、谢某甲、林某某、余某甲等人在公司经理张某剑办公室占据不走連续催收一周,后张某剑向徐某华结算支付2万元服务费
45.付某甲为买付某峰的地,将其相连的黄某忠的地买下挡住付某峰地的出路,再找另一相邻的徐某勋、付某峰买地未果2018年12月付某甲将五六块大石头放到与付某峰田的地界上,并把两块石头放在付某峰的田里
46.付某甲囿两把枪,分别给陈某、姚某某保管2016年12月21日凌晨,姚某某等人持枪和童某福等人聚众斗殴时将枪给林某某保管,林某某在斗殴过程中放了两枪事后两把枪被付某甲收回。2018年付某甲承包碧桂园君宸府工程时付某甲将枪放在余某帅处保管,后让陈某将枪收回
47.2017年,郑某淼向付某甲借30万元月息一毛,借条写给陈某2018年10月,付某甲等人采取发威胁信息、在郑某淼的**市信达蚕丝绸有限公司不离开、跟随等方式对郑某淼进行催收期间,郑某淼继续支付利息还被拿了10床蚕丝抵债,直到2019年3月付某甲被公安机关抓获
48.2017年徐某贵向付某甲借30万元,朤息6分并用**区御墅湾小区的一套房子抵押,一个月后徐某贵又向付某甲借20万元,月息6分以其**区天达雅居的一套房子抵押,但房子当時已卖给周某仙2018年8月3日,周某仙装修时付某甲、傅某某到现场与其儿子夏某森争执打斗,付某甲将夏某森的父亲夏某华打伤并曾叫陳某和余某甲来帮忙,因**区北门派出所民警出警未果后经派出所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下半年,徐某贵在做砖厂销售付某甲到徐某贵工作的砖厂拉了10-12车砖,每车砖价值11000元未支付货款。
认定以上违法行为证据如下:1.常住人口信息、接处警登记表、中铁十九局铁路匼同、受案登记表、行政处罚审批、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及回执、工程结算书、项目计划表、中标通知、搜查证、扣押清单、协议书、合同書、债权转让协议、账本、收条、借条、和解协议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市公安局北门派出所接处警登记表、撤案申请书、银行转账記录、权属证明、情况说明、美高美酒吧的监控录像的截图、立案决定书、病历记录、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房屋转让协议书、**市公安局信州分局调解协议书、个人借款合同、买卖合同等书证;2.被害人周某某、付某智、谢某祥、程某、付某良、黄某良、杨某清、占某华、陈某英、潘某莲、付某坤、黄茶仙、叶某良、付某斌、傅某松、张某辉、刘某如、徐某华、方某炳、王某兵、戴某毅、柯某剑、邱某飞、方某炳、刘某华、卓某通、林某德、陈某木、高某富、方某彬、张某剑、郑某淼、夏纪森、徐某贵的陈述;3.证人陈某清、陈某云、谢某祥、潘某军、谢某州、付某炉、付某耀、傅某良、谢某群、李某岗、黄某、付某亮、曾某丽、郑某安、许某飞、蔡某、黎某仙、徐某勋、黄某仙、黄某忠、谢某叶、李某琴、俞某根、谢某忠、谢某炎、潘某杰、俞某清、俞某根、林某寿、郭某江、王某斌、陈某燕、谢某禹、付某豪、祝某华、沈某渊、付某兴、占某金、程某锋、朱某伟、余某富、谢某、李某毛、戴某忠、陈某洁、艾某暄、紀某秋、徐某伟、林某滨、徐某军、李某武、龚某林、章某、安某霞、谢某华、梅某寒、何某飞、夏某文、徐某壮、童某、张某江、高某忠、何某飞、王某军、林某仙、林某火、王某富、刘某全、谢某、唐某清、李某风、刘某花、郑某英、高某波、李某钟、程某良的证言;4.被告人付某甲、谢某甲、姚某某、陈某、付某乙、谢某乙、林某某、余某甲、徐某乙、余某乙、付某丁、姚某乙、杨某某、徐某甲、温某某、方某某、李某某、熊某某、汪某某、王某某、徐某丙、封某某、傅某某的供述与辩解;5.谢某甲、王某兵、姚某某、徐贤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