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体育事业的发展对云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政治产生了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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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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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云南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十二五”云南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时期云南体育事业取得长足进步。抓住2008年北京奥运会、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建设中国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重大机遇,扎实推进体育工作,为云南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十二五”时期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群众体育注重基层、构建组织,突出特色、开展活动,典型引路、普及推广。全省各级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2万多名,体育社会组织1028个,晨、晚练点8000多个,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逐年增长。创编推广10套少数民族健身操成效初显。北京奥运会火炬云南传递活动圆满成功。成功举办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第九届省民运会、第七届省农运会。组队参加全国体育大会等群体赛事取得优异成绩。
  ――竞技体育优化布局、夯实基础,强化责任、规范管理,科技支撑、团队攻坚。加强对省级业余训练点的扶持和指导,业余训练输送率有所提高。第十一届全运会获3金4.5 银 4铜,实现男子竞走“五连冠”和游泳等基础大项的突破,自行车和男子长跑保持全国领先水平。首届世界智力运动会获得2枚银牌,首届世界青奥会获得3枚铜牌,第十六届广州亚运会获得2金2银2铜的好成绩。成功举办第十二、十三届省运会和第六届省城市运动会。
  ――体育产业研究政策、培育市场,高原训练、完善服务,项目带动、打造品牌,新兴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社会力量办体育呈良好态势。据估算,“十一五”时期,全省体育产业总产值124.14亿元,增加值57.65亿元,从业人员约19万人。高原训练基地接待国内外运动队500多支20余万人次。体育彩票销售106.63亿元,筹集公益金30.16亿元。
  ――体育设施开拓渠道、增加投入,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全省体育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改善。“十一五”期间完成“雪炭工程”16个、“民康工程”8个、“健康促小康”项目23个、“小康体育特色县”12个、“体育扶贫”项目140个、全民健身路径500个、“农民健身工程”1958个。完善昆明高原训练基地功能,为备战2008年奥运会做出贡献。
  ――体育法制、科研、教育、对外交流和文化建设取得成果。体育政策法规工作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云南体育科学研究所挂牌“国家体育总局昆明高原训练重点实验室”及“国家体育总局昆明高原训练科研监测工作站”。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云南体育职业教育集团”正式成立。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主席雅克·罗格、马来西亚、非洲厄立特里亚部长级体育官员和台湾高级教练员培训团来访,体育对外交流进一步拓展。完成《云南省志·体育志》初撰,启动编撰《云南大百科全书·体育篇》,体育宣传不断深入。
  (二)“十二五”是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随着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和人民生活明显改善,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北京奥运会之后,党和国家确立了建设体育强国的战略目标,对体育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我省体育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十二五”时期,国家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摆在突出位置,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加大力度扶持边疆、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为云南体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省委、省政府把体育事业纳入云南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及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的重要内容,要求“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重要旅游目的地、高原体育基地和特色体育赛事中心”,“提高体育发展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努力增加群众体育锻炼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健全完善竞技体育管理机制,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着力培育高原体育品牌。”全省各族人民对体育健身提高生活质量、满足精神文化需求的强烈愿望,对体育发展适应信息化、全球化、网络化时代新形势的迫切期待,为我省体育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十二五”时期,云南体育发展进入了新的战略机遇期。
  (三)云南体育事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当前,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和社会体育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是我省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矛盾,体育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突出:城乡体育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融资渠道单一,全省58.9%的县(区、市)没有体育场(馆),84.1%的乡(镇)、54.6%的行政村、92%的边境县30户以上自然村没有体育设施,公共体育服务处于较低水平。竞技体育总体实力不强。运动队管理、训练和科研水平不高,全国运动会参赛成绩下滑。运动员保障和文化教育体系不完善,业余训练、竞赛体制不健全。体育产业发展迟缓。与文化、旅游产业衔接不够,资源开发利用、整合统筹不够,缺乏规划引领、政策支撑和项目储备,独具云南特色的体育产业品牌打造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体育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干部队伍老化,文化知识水平偏低,专业结构不合理,工作效率、公共服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及复合型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十二五”时期,要把建设体育强国的长远目标和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阶段性任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制约我省体育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扎实推进各项体育工作,为云南特色体育强省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十二五”时期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四)“十二五”时期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两强一堡”战略,以建设体育强省为目标,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突出云南特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升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体育强国建设做贡献。
  (五)“十二五”时期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群众体育突出云南特色做亮,竞技体育抓住重点项目做强,体育产业融入发展大局做特,队伍建设完善制度机制做实。推动以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为主要内容的公共体育服务覆盖城乡,促进以国际国内重要比赛成绩为衡量标准的竞技体育提升实力,加快以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为核心的体育产业提质增效,激发各类体育人才为重点的体育队伍更具创新活力,统筹以体育科技、体育教育、体育外事、体育宣传等为基础的各项体育工作协调发展,为建设云南特色体育强省奠定基础。
  (六)“十二五”时期云南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转变方式,统筹发展。提高对建设体育强国科学内涵和深远意义的认识,发挥体育在促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推动各级政府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围绕大局,协调发展。融入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强与文化、旅游、教育、科技的结合,调整全省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布局,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作为发展体育事业的核心理念,适应全省各族人民对体育发展的需求,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体育发展更多地惠及群众,办人民满意的体育。
  ――结合省情,特色发展。结合云南实际,发挥民族文化、地缘特色、自然条件等优势,提倡多样化、品牌化,走出一条云南特色的体育强省建设之路,为体育强国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改革创新,加快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实施人才强体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三、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
  大力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抓住场地、组织、活动三个重点环节,分项落实“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工程”、“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工程”和“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为群众康体健身提供优质服务。
  (七)“十二五”时期群众体育的发展目标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总数达到3万人以上,基本完成州市、县体育场馆建设,完成600个乡镇(街道)、6000个村(社区)、6000个25个边境县30户以上自然村的基本体育设施建设。为了支援藏区建设,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向迪庆藏族自治州倾斜。群众健身意识和体育科学素养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老年人和在校学生人数逐步增加。各民族身体素质显着提高,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达到抽样人数90%以上,实现全民“健身有指导、锻炼有方法、活动有场地、体质有提高”。
  (八)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全民健身条例》宣传贯彻和执法力度,确保“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民健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部署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县级以上政府按照每年人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将全民健身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长。
  ――编制《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重点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农村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民办公助,优惠政策等方式,扩大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覆盖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发展全民健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体育科学健身知识。
  ――建设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公民体质监(检)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建立云南国民体质检测数据库。建设全民健身公共信息服务网络,推广普及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方法,提高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九)推进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夯实体育发展基础。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做到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与群众健身需求相适应。加大力度修建综合体育设施和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设施;协调公园、绿地、广场、住宅小区逐步增加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配合国家“雪炭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民健身路径工程”,省级每年投资1亿元,支持不少于10个县(区、市)建设体育场馆、100个乡镇建设灯光球场、1000个行政村(社区)、1000个25个边境县自然村建设篮球场和乒乓球台,
  ――提高体育设施管理使用效益。明确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责任,完善规章制度,做好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鼓励体育系统及国有单位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周边学校和学生开放;以费用补贴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设施课余和节假日向社会开放;体育系统场地开放率达80%以上。
  (十)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体育部门、事业体育机构、体育社团和群众健身组织相互协调、遍布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政府主导,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工作。建立省、州市、县各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推动街道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履行体育工作职责,服务全民健身事业。
  ――理顺体育总会与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扶持基层体育社团发展。实现全省各县(区)拥有地方体育总会或行业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所有乡镇、65%村委会和居委会建有老年体育组织,促进老年体育组织延伸到自然村。鼓励体育社团依法运营,为群众提供科学、专业的健身服务。
  ――推进基层体育服务规范化、实体化。大力发展城乡基层体育健身俱乐部、体育健身指导站、体育健身站(点)和体育健身团队,成立体育健身项目协会,开设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和群众体育项目基地,实现30%的社区建有社区体育俱乐部或者体育健身教学点,城市居委会社区和农村行政村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晨晚练点。争创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和国家级社区俱乐部。
  ――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监测人员和其他群众体育技术骨干培训、管理和公益服务激励机制。建立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打造社会体育骨干和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基层业余体校和公共体育设施建立全民健身指导机构,开展健身技术指导和服务,逐步实现群众体育活动组织、管理、辅导社会化。
  (十一)突出特色,实施“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分类指导,鼓励各级各地、各行各业从实际出发,开展富有民族特点和地区、行业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提倡一地一特色,树立一批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典型,打造云南特色全民健身示范品牌。
  ――利用每年“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展示和全民健身体育竞赛活动。采取区域联动、片区联动等形式,组织开展节假日体育休闲活动。举办各类人群和项目的群众体育竞赛,突出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创立各地全民健身活动品牌。
  ――做好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抢救、保护、发掘、整理、推广工作。创编、推广少数民族健身操(舞),打造云南特色群众体育活动品牌。
  ――大力开展各类人群健身活动。支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做广播体操、工间(前)操和业余健身活动,组织体育锻炼测验和体质测定。联合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和体育总会、农民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等社会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等人群体育活动。为城镇贫困人口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体育健身活动创造条件。
  (十二)加强体教结合,促进青少年体育健身
  ――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保证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联合教育和社会力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的兴趣和习惯,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
  ――加强青少年体育组织建设。建设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传统学校和青少年户外营地等形式,打造多样化的青少年健身锻炼平台,推进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
  ――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和竞赛。定期组织综合或专项学生体育运动会。推行“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做到人人有体育项目、班班有体育活动、校校有体育特色。
  四、抓好重点项目攻坚,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完善云南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运动训练和管理水平,强化后备人才基础建设,实现云南竞技体育新突破。
  (十三)“十二五”时期云南竞技体育的发展目标是:瞄准全运会、亚运会和奥运会,提升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参加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每年获得超过12枚金牌、25枚奖牌;第十二届全运会金牌、奖牌、总分比上届有所突破,排名力争进入西部前三名;力争伦敦奥运会向国家输送3名以上运动员,在亚运会等国际重要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以青少年体育为基础的业余训练质量不断提升,每个全运会周期向省级运动队输送后备人才250人以上。省级综合运动会效益明显提高,云南特色竞技体育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形成职责明确、保障有力、管理到位、奖惩分明的竞技体育工作格局。
  (十四)健全管理机制,合力推动竞技体育发展。建立与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和国家“奥运争光计划”相适应的云南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加强训练单位和运动队管理制度机制建设;调整健全省级各类运动会规则,完善体育竞赛体系,发挥竞赛的杠杆作用,促进业余训练和专业训练的有机衔接,构建云南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格局。
  (十五)优化运动项目结构,实行分类管理。坚持“强重点、抓精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对省级运动项目实行分类管理、重点保障。合理配置资源,实行训练管理、经费保障、奖励惩处差别化政策,以全运会成绩为标准优胜劣汰,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竞争力强的动态化竞技体育项目结构。田径、游泳、自行车、体操为优势项目,力争一流,保持优势;射击、摔跤、柔道、拳击、自行车、田径、武术、排球、游泳为潜优势项目,提升水平,争创佳绩;其他为一般项目,强化训练,优存劣汰;高尔夫球、足球、橄榄球为社会化项目,创新探索,争取突破。
  (十六)加强运动队管理,提高竞赛实力。
  ――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运动员对教练负责、教练对项目负责、项目对训练单位负责、训练单位对局党组负责、目标明确、职责清晰、考核到位、奖罚分明的优秀运动队层次化管理机制,推行运动项目定期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教练队伍建设。制定符合云南实际的教练员培养、选聘、管理、考核、奖惩和岗位培训等制度。建设重点项目“训科医管一体化复合型教练员工作团队”,为提高训练质量提供全方位的科学指导。
  ――提升运动员管理水平。建立完善由聘用管理、政治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社会保险、激励机制、医疗照顾、退役转岗及经济补偿等构成的运动员保障体系。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运动员基础文化教育的水平和质量;创新教育模式,加强运动员在役期间的文化教育,拓宽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争取高等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向体育运动学校倾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退役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各项政策,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政策支持,建立运动员退役转岗就业的长效机制。
  ――深入开展运动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根据新形势下运动队思想观念的新特点,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加强运动队党、团组织建设,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持久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运动竞技人才。
  ――狠抓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体育系统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执裁不公、扰乱赛场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体育行业的不正之风。加强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依法治理工作。
  (十七)围绕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和各项重大比赛,扎实做好备战和参赛工作。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清晰、计划周密、措施完善、保障有力、奖罚严明的备战组织管理机制。建立定期分析、协调推进制度,强化对重点备战项目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备战和参赛工作有序进行,争取运动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
  (十八)继续实施“三星”工程,筑牢后备人才基础。制定“三星”工程计划,调整重点项目基地布局,完善评估奖励政策,巩固业余训练基础。
  ――以青少年体育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体教结合”。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共担、荣誉共沾”的原则,理顺关系、整合资源,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参与培养后备人才的积极性,逐步形成教育和体育联办合作机制,促进体育后备人才文化学习和体育训练协调发展。在全省中小学大力普及课余训练网点,形成以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基础,业余体校为主干,省级业余训练点为重点的业余训练格局。
  ――完善全省“三级”训练网络建设,进一步拓宽后备人才的培养、选拔、输送渠道。加强指导和考核,加大对“三星”工程省级训练点以奖代补力度,提高后备人才输送率;加强业余训练教练员队伍建设,提高业余训练质量。改革高水平后备人才选材、训练、输送方式,形成州(市)高水平后备人才与和省级运动队的无缝对接。采取有力措施,做大一、二类项目的业训规模,省级业余训练网点增加至100个,全省各州市运动学校、体育中学、体育训练中心、少体校在训人数达到12000人。
  ――改革竞赛体系。调整完善省运会、省城运会和年度比赛的赛制、设项和规程,办好第十四届省运会和第七届省城运会,提高办赛效益,为竞技体育源源不断输送高水平后备人才。
  五、引导体育消费需求,促进体育产业发展
  以开发利用云南得天独厚的自然及地理资源优势为基础,以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建设为重点,促进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产业融合,支持体育龙头企业加快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政策引导,项目带动、打造品牌,增强云南体育产业市场竞争力。
  (十九)“十二五”时期体育产业的发展目标是: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体育消费需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云南特色体育产业体系。体育市场日益繁荣,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体育产品,初步形成云南特色的体育服务品牌。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和特色体育赛事中心建设有序推进。体育产业从业人数增加,体育产业增加值及在GDP所占比重明显提高。
  (二十)建立健全体育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体系。
  ――制定《云南省体育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战略研究规划》,推进体育产业进入省级文化、旅游产业“五个一批”项目规划,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实现体育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落实国家和省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形成多元投资体育产业的体制和全民广泛参与的体育消费机制。加强资本运作和投资服务,用好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体育产品、服务、项目和企业,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后期赎买和后期奖励等方式给予扶持。细化、落实体育产业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引导民间和境外资本投资体育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体育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以及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协调推进体育产业与旅游、文化等相关产业互促融合发展。
  ――建立体育产业服务体系。完善体育产业统计体系,形成统计年报制度,建立体育产业信息发布机制,为社会提供产业信息服务。成立云南体育产业协会,健全自律机制,规划行业发展,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资质认证,组织行业交流。组建云南体育产业专家委员会,开展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咨询、论证、评估,提供系统化、科学化、民主化的专家咨询服务,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二十一)结合实际,强化优势,突出特色,重点支持以下产业领域:
  ――体育健身服务业。加强体育基础设施和群众体育俱乐部建设,培育体育健身市场,引导大众体育健身消费。鼓励社会多渠道建设康体健身设施,开发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体育健身项目;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发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健身项目;扶持优秀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的市场开发、推广。辐射、带动体育用品生产销售,培育龙头企业,创立云南体育知名品牌,建设面向西南开放的体育对外贸易服务和体育用品销售集散地。
  ――高原体育服务业。以昆明为中心,多点布局,形成兼具各种海拔高度,一年四季均可利用的云南体育基地群。打造集“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全民健身康体休闲运动基地、高原体育科研基地、体育产业发展基地、国际体育文化交流基地”为一体,硬件一流、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科研先进、管理现代、产业发达的体育基地。加大高原体育基地对外宣传和营销力度,不断提升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打造国际水平高原体育服务品牌。
  ――体育旅游业。依托云南旅游大省平台,配合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创新体育、旅游融合发展机制。培育和扶持体育旅游经营主体,规划一批体育旅游线路,推动城市、乡村、景区、山地、水体等特色体育旅游项目开发,重点推出各种户外健身旅游、赛事专线旅游、民族民间体育旅游等服务,打造云南特色体育旅游品牌。
  ――体育彩票业。研究探索体育彩票市场发展规律,健全销售管理监督机制。合理销售终端布局,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网点质量;完善监管措施;推进体彩精品文化建设,保持体育彩票年销量稳定在25亿元以上。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促进我省体育彩票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十二)推进中国云南高原体育基地建设。规划先行,分步实施,加快昆明体育训练基地、呈贡体育训练基地、水上运动项目训练基地建设改造项目的实施步伐;与文山州和丽江市政府合作建设丽江基地和富宁基地,支持规划覆盖的相关州(市)加快推进各地项目建设。
  (二十三)建设特色体育赛事中心。培育竞赛中介市场,带动传媒、广告、赞助等相关行业发展,引导和规范各类体育竞赛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支持各地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提升已有事规模和水平,培育和开发一批有影响、有特色、有自主知识产权、长期驻足我省的高水平体育赛事。
  (二十四)盘活体育资产。以开发和利用云南体育优势资源为基础,以社会化和产业化为方向,以重点项目为依托,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盘活各级各类国有体育资产,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推动有条件的体育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整合资源,综合开发,创建和扶持体育产业龙头企业,提高运营能力,发挥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引领产业发展。
  (二十五)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的监管。健全落实相关法规,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促进体育市场规范发展。加快推行体育服务质量认证,实行体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职业资格管理,规范体育服务。
  六、政策措施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发展合力。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认真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认真组织实施“十二五”体育发展规划,将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强化监督,推动工作落实。
  (二十七)建立健全政策体系,提供政策支持。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出台《云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竞技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建立竞技体育大赛奖励、教练员聘任、运动队营养保障、建立复合型教练员工作团队、全运会目标责任制及加强业余训练等科学管理长效机制,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二十八)多元投入管理,夯实发展基础。发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主导作用,以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为基础,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覆盖城乡。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运用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建体育设施,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健身服务。
  七、保障措施
  (二十九)推进依法行政,实现职能转变。加强体育理论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不断充实、丰富云南特色体育强省建设的内涵,探索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重点研究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 稳妥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高公共体育服务能力;完善体育社团法人治理机制,充实体育社会团体业务职能,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加强体育法治建设,建立体育行政执法队伍,提高全省体育系统各层级、各方面的行政执法和监督水平;推进运动员退役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制化。落实法制、阳光、责任、效能政府各项制度,加强体育系统自身建设;建立体育统计和评价考核体系,建设体育信息平台,推行电子政务,提高工作效能。
  (三十)实施人才强体战略,提供人才保障。构建符合体育发展规律和云南省情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各项激励和约束机制,构建体育人才管理、服务和保障体系,优化体育人才成长环境。对接国家“双百精英教练计划”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以体育专业化复合型技术人才、体育公共管理人才、体育产业经济人才为重点,加快培养重点项目高水平骨干裁判员,实施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加大各类人才的选拔培养、交流引进,考核任用、激励保障力度。鼓励多方投入,开展各类体育教育培训,多渠道培养体育人才,全面提升全省体育人才队伍综合素质。
  (三十一)推动职业教育,力争实质突破。依托云南体育职业教育集团,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促进云南体育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建立适应云南发展的体育人力资源库,实现促进就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体育专业人才、提升体育全面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独特作用。发挥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职业培训基地、全省业余训练龙头、优秀运动员学历教育和教练员再培训平台的作用,完善办学条件,提高科研能力,建设实训基地,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和高水平竞技体育后备队伍,建成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结构合理的教学训练型体育高职学院。
  (三十二)推动科学研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体育科研机构建设,利用云南省体育科学学会的平台,充分整合和优化各类科技单位和人才资源,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课题立项、研究合作等方式,推动体育科学研究的交流合作;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科研力量,参与体育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推广,提升我省体育科研能力和水平。发挥国家高原训练重点实验室和昆明高原训练科研检测工作站作用,开展高原训练系统研究,围绕世居高原运动员科学选材、运动训练科学监控、运动员体能康复等课题,开展科研攻关,促进训练、科研、医疗服务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运动训练科学监控系统、运动员体能恢复与营养补充系统、运动员心理训练与咨询服务系统、运动员伤病与医疗服务系统、运动竞赛科技服务系统、反兴奋剂系统、体育信息服务系统,为高原体育训练和高原健身服务提供科技支撑,打造中国高原体育训练科研权威机构。
  (三十三) 深化对外交流,扩大辐射影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借鉴先进,细化措施,发挥区位优势,深化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技和体育文化各领域的对外开放和交流。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地区在体育赛事方面的合作,为桥头堡建设搭建体育平台。继续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支持各地结合实际,利用毗邻东南亚、南亚的区位优势,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体育对外交流。
  (三十四)掌握宣传主动权,树立良好形象。适应新形势下体育新闻宣传的规律和特点,以全民健身活动、大型体育赛事及体育法律法规宣传为重点,发挥体育记者协会作用,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倡导体育精神,激发群众健身热情。改进宣传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的各种新兴媒体,提高体育宣传工作水平,为云南体育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十五)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各自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点配套专项规划,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管机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云南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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