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录用证明招聘面试过了就代表录用了吗?

  楼主最近有幸参加了常德高职院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本来吧   多好一事情   笔试都还觉得很ok   就等面试了   然后好不容易等到了面试   楼主不开心了   为什么呢   当然是没有被录用   目前高职院的正式拟录用名单并没有发布   但是已经可以确定楼主肯定是没戏了   楼主之所以在论坛里吐槽是因为楼主觉得这个事情吧   真是不吐不快   废话不说
有图有真相     这个是高职院公布的综合成绩排名   各位
都来看一看瞧一瞧   首先我们来看看面试分数(第一列分数是笔试分,第二列是面试分
第三列是综合成绩)   这三组是10月21号上午一起面试的   同一批面试官打的分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发现   除了护理组
其他组的面试成绩都很正常   都是八十多分
没有特别奇怪的地方   但是护理组的分差各位也看到了
  楼主就觉得
真是神奇   面试之前朋友都跟我讲面试的成绩不会差很多   楼主信了   然后
这个成绩单简直是颠覆了楼主的人生观价值观   各位再细看下具体的分数   面试第一91.8的妹子
笔试是最后一名分数为57.8   然后各位可以清晰的看到笔试的第一和第二面试成绩都非常差   楼主虽然不聪明
但是楼主又不蠢   楼主不知道各位怎么看这件事情   楼主真的就是不服气   在楼主看来这就是踩人
而且踩人踩的这么明显   没有天理了是吧
没有公平正义了是吧   楼主很生气啊   然后楼主又看到了财务的综合成绩单     然后楼主突然觉得
感情楼主还不是最倒霉的
还有被踩的更厉害的   然后楼主在和朋友讨论这个事情   朋友说这事情你就算告到纪委去也没用   反正这个单位肯定是不会要你了   因为人家要是要了你就证明了自己真的是有黑幕的   而且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考你也会被拒之门外   因为人家事业单位招考都是一套人马   你把事情闹大了只会在常德呆不下去   所以楼主能干吗?   楼主就只能吐吐槽了   各位看官
  人艰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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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差这么多,面试第一的是有多优秀!你如果举报纪委好像是会调查的,如果那高分的真的跟这个单位的谁有什么关系,就算真优秀估计也会。。。不然忍了吧,损人不利己  
  @若相惜1224 1楼
15:55:46  怎么可能差这么多,面试第一的是有多优秀!你如果举报纪委好像是会调查的,如果那高分的真的跟这个单位的谁有什么关系,就算真优秀估计也会。。。不然忍了吧,损人不利己  -----------------------------  是吧
都劝我说忍了算了   说把这个当成人生经验  说真的
谁会希望自己有这样的人生经验
  我也是医院。。。不过我面试也87的,别的地方的,我自认为自己面试表现绝对好,笔试只排第十,面试第一,总分第二  
  @上班发文 4楼
19:05  我也是医院。。。不过我面试也87的,别的地方的,我自认为自己面试表现绝对好,笔试只排第十,面试第一,总分第二  -----------------------------  所以你觉得我这个情况挺正常?  
  事业单位面试都是本单位的人打分么,或者面试之前就已经知道是哪些人打分么,这猫腻简直了。
  我有一个朋友连续三年笔试第一面试倒数第一,第四年才挣扎上来。。。这个,看人吧,但也不排除有猫腻
  举报没什么大用,基本这些有问题的不是因为自家亲戚在某单位,而是找熟人去找单位里领导,查不到的。  
  别说事业单位了,这种情况公务员考试都有~不要说我黑公务员考试,我自己就是,当考试工作人员亲眼所见,表现形式就是分数给的差别巨大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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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回复(Ctrl+Enter)请问,通过事业单位考试被录用的,是否一定有编制?谢谢!_百度知道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写的承诺书能否成为不被录用的合法依据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我今年参加了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的时候要求是有三个相关工作经验,我填的是2008年7月-2011年3月,初审过了。笔试我考了第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候他们说我差四个月满三年,然后我又开了份2008年7月-2011年7月的工作证明(因为确实是7月才办完离职,之前是因为要与报名表一致所以才开到3月)。然后他们让我写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我档案中有3年工作经验,但是我工作是在私企,私企工作是不进入档案的,但是不写的话就拿不到面试通知书。现在在政审了,(报考要求中没写三个工作经验一定是要在档案中的)并且我写的那份承诺书最后还让写上如果不被录用一切后果自负。他们如果以档案中没有三年工作经验而不录用我是否合法?
我参加所在城市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经过考试、政审、体检等环节,准备公示录取名单了,这时候招聘主管部门打来电话说我当初报名时没有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撤去我的资格。
当初他们是有报考资格审核的,经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过关后才发放准考证。如果他们审核我资格时说缺什么证明不给我报考,我无话可说。或者他们及时提出,我也可以马上去补来。而现在他们不及时提醒,让我参加考试,并经过这么多程序了,要录取了却突然对我宣判“死刑”,我该怎么...
我于2008年5月参加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考部门为市委接待处,顺利通过笔试、面试,以第一名的成绩于6月初在淄博市人事局网站进行录用公示,六月中旬体检,此后便无消息,打电话询问便是让等着。后来听说有人在花钱运作要顶替掉我但无切实证据。同时录用的其他单位均已经上班。而这里仍然是让我等着。至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我该怎么办?我多次找人事局询问此事,人事局的答复是市委接待处没有把体检和政审的材料上报,人事局催促过好几次,但接待处就是不报。我找接待处询问...
原和2名自然人合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明义不控股,实际归我们单位经营。现在请问,我们单位可以收购自然人股份,变为独资公司吗?
李某是乡镇的一名事业编制工人,因工作失职被判缓刑,他会开除公职吗
我现在生了两个小孩,但我一直没有工作,我想咨询一下我还能否报名参加公务员或是事业单位的考试? 两小孩的户口都已经落户了
本人是1993年从内地毕业分配到新疆的,今年年初我向原单位(为事业单位)提出了调动申请未获批准,随后我又提交了辞职报告,并离开原单位在外打工,至今已近半年,其间我多次与原单位领导及人事主管人员联系,要求将我的档案交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以便在我找到新的接收单位后能快速提取档案,但遭到了原单位的拒绝。理由是偏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技术干部辞职必须要获得单位批准,这是否有法律依据,本人采取何种措施才能让原单位尽快将我的档案交往人才交流中心?
我们是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因单位的原因,现在我们都无法上班,单位也没有改制,原有的工作岗位,单位让地方给承包了,没有安排我们上班。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的70%发放。请问事业单位职工待岗是如何规定的?有没有法律依据?待岗工资发放有何标准?
我于2001年改制,属于岳阳楼区卫生局下属的一家医药公司,历属卫生局监管,但是改制时未签订解除劳动关系,也没有下岗证、失业证、通过法律的完善,人性化的解决群众的困难,我们职工要求重新恢复工作。
理由是事业单位(幼儿园)中的工人编制,属于自筹自支性质,工作年限已三十多年,该单位(幼儿园)在几年前已经取消;职工由区教文体局管理着档案,并每月发给300元生活费,该单位(幼儿园)名称至今还保留着。今年本人已到国家(劳动法)规定的退休年龄,区教文体局给办理了退休手续,但是不给发退休工资,原因是该单位(幼儿园)无收入,而且区教文体局也没有给单位职工交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
我是日参加**市振兴计划招聘考试,报考的是**乡镇扶贫岗位,当时职位要求财会专业,我学的是国际经济与贸易,培养方向为财会方向,一路笔试,面试,体检都合格,可是现在就在等下通知的时候,我的后一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告我不是财会专业,现在告我的考生要求取而代之。恳请律师帮忙为什么有些事业单位招考,只需要笔试不需要面试,这面是不是会有什么猫腻_百度知道男子报考事业单位 笔试面试都第一被拒录取
考第一名后 被告知条件不匹配浦北一男子报考当地法院司机岗位,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后,被拒绝录用;当地人社局回应称,考生已申诉,将进行复核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陆旺冯先生收到的面试通知书。 受访者供图浦北县男子冯先生参加了今年浦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当地法院的司机岗位。几个月来,他一路过关斩将,笔试、面试成绩均列第一,并通过了体检。就在他以为能顺利入职的时候,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知,他被法院拒绝,原因与他曾经发生的一起车祸有关。冯先生不解,认为招考单位存在歧视,且涉嫌暗箱操作。目前,他已经向人社局提交了书面申诉事件考第一名并通过体检才被拒今年5月份,冯先生带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浦北县事业单位的考试。仔细对比了招录的单位和岗位后,他选择了浦北县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司机岗位。“我笔试、面试成绩都是第一名。”冯先生说,前不久,他还通过了体检。可就在他以为能够顺利入职时,10月10日,浦北县人社局的工作人员把他叫到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冯先生宣布,他被浦北县法院拒绝了,理由是他的条件与岗位不匹配。“怎么会不匹配呢?如果不匹配,为何我能够报名,还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冯先生当场向人社局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并要求查看浦北县法院拒绝他的书面材料,但工作人员并未答应他的要求。于是,冯先生查看了进入面试的另外两位考生信息,并打探得知考生是“法院自己的人”。冯先生于是认为,这是招聘单位故意刁难他,存在一定的猫腻。回应与该考生曾发生车祸有关记者在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考生成绩表上看到,浦北县法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此次共招录两名人员,其中包括一名司机和一名计算机维护员,冯先生的成绩总和确实名列第一。那么,法院为何拒绝冯先生?10月16日下午,浦北县法院政工科负责人何先生接受南国早报采访时回应:这是因为冯先生此前曾经发生了一起车祸。何先生表示,考生冯先生在考试中确实表现优秀,但工作人员后期意外了解到,该考生于今年发生了一起车祸。经走访交警部门核实,得知该考生在车祸中存在过失,造成人员伤亡,并负次要责任。由于事发时冯先生驾驶的车辆是执法车,在当地影响较大。考虑到法院是政法机关单位,而招考的岗位是较为特殊的司机岗位,法院认为该考生的业务能力与岗位不匹配,故向当地人社局提交了该考生不符合要求的意见。“并不存在什么暗箱操作,我们也替这位考生感到惋惜。至于接下来考核哪位考生,也是听从人社部门的安排。”何先生说。进展争取一周内出示复核结论对于招考单位的这一说法,考生冯先生认为不公平,“我的那事故在法律上根本就不影响用人单位的录用,他们这是带有歧视性”。他认为,那起交通事故是一场意外,并且他只是负次要责任,招考单位不应以一场意外车祸来判断一个人,并影响一个人的前途。浦北县法院这一决定,是否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呢?浦北县人社局副局长陆繁华接受采访时表示,浦北县今年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首次与自治区统一进行招考,考试的时间、试题以及有关规定都与自治区一致。按照今年5月份公布的《浦北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考生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陆繁华强调,规定中明确指出,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也就是说,通过报名只是资格审查的其中一个环节,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仍会被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同时,规定还指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招聘单位在招聘中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如果在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差、岗位匹配度低,考生也是有可能被列为不合格的。”陆繁华表示,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人社局申诉。目前冯先生已经递交书面申请,人社局将对浦北县法院的论据以及考生的情况进行复核,争取在一周之内出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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