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社会的发展为什么农村劳动力素质现状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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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与发展对劳动力人口需求:行为和素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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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的成因及趋势
日 16:02 来源:国研网
作者:金三林 朱贤强
内容摘要: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导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持续上涨。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增长放缓,以及高等教育的连续扩招,使得初中和高中毕业后直接工作的农村新增劳动力供给下降。数据分析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减少1%,次年的农民工实际工资就会上涨1.68%。预计,在“十三五”中期前我国普通劳动力工资仍将保持较快上涨速度,年均增速在14%左右。面对这一客观趋势,应更加重视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素质,鼓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减轻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农村;农民工工资;剩余劳动力;劳动力成本;上涨;增长;提高;影响;劳动者;供给
作者简介:
  摘要:2005年以来,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导致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持续上涨。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村人口增长放缓,以及高等教育的连续扩招,使得初中和高中毕业后直接工作的农村新增劳动力供给下降。数据分析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减少1%,次年的农民工实际工资就会上涨1.68%。预计,在“十三五”中期前我国普通劳动力工资仍将保持较快上涨速度,年均增速在14%左右。面对这一客观趋势,应更加重视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素质,鼓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减轻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劳动力成本,农民工工资,剩余劳动力&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普通劳动力工资呈持续上涨态势,大部分行业劳动力成本在2005年以后增长加快。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普通劳动力供求关系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因而这种上涨是趋势性的,应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我国劳动力成本上升问题。  一、我国劳动力成本近年来持续较快增长 &  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成本持续较快增长,年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人均工资)从10834元提高到36539元,年均名义增速为14.6%,实际增速为12.4%。分产业来看,采矿业人均工资增速最高,年均实际增速为16.7%,平均工资从2001年的9541元提高到2010年的44196元;制造业人均工资从2001年的9891元提高到2010年的30916元,年均实际增速为11.1%,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人均工资一直维持在高位,但年均实际增速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为12.0%。第三产业人均工资从2001年的11894.4元提高到2010年的40738元,年均实际增速为12.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见表1)同时,农业劳动力工资也在快速上涨,小麦、大豆、稻谷、玉米生产雇工工资年均增长9%以上,苹果生产的雇工工资增速达11.3%。  &  二、农民工工资上涨是劳动力成本上升的直接原因  我国二三产业平均工资水平与农民工工资水平密切相关,农民工工资对农业雇工工资也有重要影响。为分析这种影响,我们计算了相关行业人均工资定基指数及农民工工资定基指数,并测度了它们之间的相关性。  (一)农民工工资在2004年以后持续快速上涨&  我国农民工工资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偏低的水平,并且一度几乎无增长。但是从2004年珠三角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以后,农民工工资出现持续快速上涨。至2011年,外出农民工月平均工资已增长到2049元,与2005年的875元相比增长了一倍多。(见图1)  &  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工资增长加快,与东部工资差距明显缩小。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2011年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月均收入2053元,中部地区为2006元,西部地区为1990元,西部与东部的平均工资差距由2005年的15%左右下降到3%左右。  (二)农民工工资对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为了分析农民工工资对制造业各行业劳动力成本的影响,我们计算了农民工实际工资与制造业各行业人均工资定基指数(2005年:100)的相关系数。结果显示,制造业30个行业人均工资定基指数与农民工实际工资的相关系数都高于0.90,有着非常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农民工工资上涨会带来制造业各行业劳动力成本的提高。  (三)农民工工资对服务业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从计算结果来看,服务业平均工资定基指数与农民工工资定基指数的相关性更高,除与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三个行业相关系数为0.98外,同其余行业相关系数均为0.99。特别是对于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业,农民工工资上涨是其行业劳动力成本上升的主要原因。  (四)农民工工资对农业劳动力成本的影响&  在理论上,农民工工资上涨会提高农业生产劳动的机会成本,带动农业劳动力工资上升。从计算结果看,农民工工资与各类农产品雇工工资定基指数的相关系数均高于0.90,说明农民工工资对农业劳动力成本确实有着很大影响。在现实中,农业“用工难”问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甚至一些地方出现“雇不到、雇不起”的现象。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下降是农民工工资上涨的根本原因 &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民工总量持续增长。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数达到25278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人数为15863万人,较2005年分别增加了12700万人和6054万人。伴随农民工数量持续增长的是“民工荒”现象从沿海向内地蔓延,从季节性向常态化演变。这些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从无限供给向有限剩余转变,农民工供求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必然反映在劳动力价格上。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大幅下降&  自1978年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生产积极性得以激发,劳动力剩余现象日益显现。根据一般的定义,农村剩余劳动力等于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总量减去当时生产技术条件下农业需要的劳动力数量。农业劳动力数量是确定的,而对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要量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测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用不同的方法测算了农业劳动力的实际需求量,虽然各种方法估计的剩余劳动力数量有较大差异,但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估计的结果显示,2010年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基本上在0.8亿-1.1亿人之间,平均约为9560万人。(见表2)从年龄结构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以中年以上妇女为主,以剩余劳动时间为主,真正可外出务工的有效剩余劳动力只有不到3000万人。相对于20世纪90年代,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和剩余程度已经大幅降低,剩余劳动力已经从最初的全面过剩,进入到总量过剩、结构性短缺的阶段。  &  &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下降对农民工工资有显著影响  我们以2001年为基期(2001年:100),计算了年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变化和农民工工资变化的定基指数。从图2可以看出,农民工工资变动与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变化高度相关,二者相关系数为-0.95,即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的下降直接导致了农民工工资的上升。  &  分析表明,农民工实际工资与滞后一年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长期弹性系数为-1.68,即从长期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减少1%,次年的农民工实际工资就会上涨1.68%。二者的短期弹性系数为-1.06,即从短期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每减少1%,次年的农民工实际工资会上涨1.06%。长期弹性系数要高于短期弹性系数,说明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对农民工实际工资的提高存在累积、滞后效应,长期影响更为显著。  四、人口增长放缓及教育发展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 &  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口增长放缓,导致作为普通劳动力主要源泉的农村新增人口数量下降。二是教育发展和高等教育扩招,又导致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农村新成长劳动力数量下降。在剩余劳动力存量不断被吸收的情况下,二者的共同作用必然使农村剩余劳动力总量、尤其是年龄在40岁以下的有效剩余劳动力数量持续下降。  (一)长时间低生育率导致农村新增劳动力供给逐年减少&  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初中毕业生已成为我国新增劳动力的主要来源(或初中毕业后直接工作,或继续升学后工作)。然而,长时间的低生育率导致农村新增劳动力逐年减少。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初中毕业生数量在2005年达到顶峰后开始连续下滑,2010年比2005年减少373万人,下降幅度为17.6%。农村初中毕业生数量则在2004年达到峰值后连年下滑,2010年农村初中毕业生比2004年减少398.2万人,减少幅度达到39.2%。(见图3)初中毕业生人数的下降直接导致我国新增劳动力供给的减少,特别是农村初中毕业生人数的大幅下降,更是从源头上减少了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供给。  &  (二)教育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扩招,进一步减少了农村低端劳动力的供给  从2003年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17%上升至26.5%,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人数由2003年的382万人增长至2010年的661万人,增长超过73%。高等教育的扩招提高了适龄学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积极性,带动了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导致更多农村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习。从全国来看,初中生毕业后直接工作的人数由2003年的750.56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43.69万人,减少了94.1%,主要是农村初中生毕业后直接工作的人数大幅下降。这导致低端劳动力(指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的新增劳动力)供给逐步减少,2010年比2005年减少327万人,下降幅度达到27.8%。由于农村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的新增劳动力,是我国农民工的主要来源,在农民工需求仍较旺盛的情况下,其快速下降必然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减少。  五、我国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趋势可能会持续到“十三五”中期 &  目前,我国农村有效剩余劳动力已不到3000万人,根据农民工的需求、新增农民工数量综合预测,这3000万左右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在2017年左右转移完毕。年间,农村剩余劳动力数量年均将下降6.4%左右。按照剩余劳动力下降速度与农民工工资实际增长速度之间的数量关系推算,这一期间农民工工资年均实际增速将达10.8%。如果再考虑物价水平上涨因素,并假定这一期间CPI年均涨幅为3%,则这一期间农民工名义工资年均将增长14%左右。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5年,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由于农民工工资主要由最低工资和加班补偿构成,从政策层面来看,未来农民工工资实际增速不会低于13%。由于农民工工资与制造业、低端服务业、农业雇工工资高度相关,因此,从“十二五”到“十三五”期间,这些行业普通劳动力工资名义增速也将保持在14%左右。我国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趋势可能会持续到“十三五”中期。  六、积极应对劳动力成本趋势性上涨的对策建议 &  劳动力成本上升会增加行业成本,对行业竞争力和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响。但同时,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升会改变生产要素投入比例,增大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相对重要性,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产品附加值提升;对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和劳动者报酬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有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消费增长。因此,面对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趋势,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到这一趋势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进一步采取措施改善劳动者社会保障和福利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在提高劳动力市场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让劳动者充分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也要加大教育和培训的投入,提高劳动者技能和素质,增强农民工在城镇就业居住的稳定性,鼓励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减轻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负面影响。  (一)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质量&  在继续做好在岗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农村富余劳动力、“两后生”的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培养适合市场需求的高级技术工人,从源头上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素质,适应和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二)推进农民工融入城市,形成稳定的产业队伍和中产阶层&  从农民工的现实需求、地方政府的财力基础等实际情况出发,鼓励各地通过降低落户门槛和公共服务均等化并行,推动农民工市民化,使农民工成为稳定的产业工人和城市中产阶层。对于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稳定居住的农民工,应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使之成为市民并享受市民待遇;对于市民化能力较弱的农民工,以及市民化成本较高的地区,应以农民工最关注的住房、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需求为重点,使相关福利与户籍脱钩,让农民工部分享受市民待遇。  (三)鼓励设备和技术投资,用资本和技术替代劳动 &  面对劳动力成本的持续上涨,国内很多企业已经开始用设备替代劳动,各级政府应适时适度地支持企业的这种替代行为。一方面,要建立有利于企业用资本替代劳动的财税政策体系,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税收支持,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另一方面,要制定差别化的监管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增加对企业设备和技术投资活动的融资,注重发展设备融资租赁行业,加快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步伐。  (四)完善劳动力市场制度体系&  从国际经验来看,经济体在进入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阶段以后,如何应对工人涨工资的诉求,成为保持社会安定、改善收入分配、创造庞大消费群体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健全包括劳动合同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工资协商制度等的劳动力市场制度体系,使其与劳动力供求机制共同发挥作用,减轻劳动力成本上升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作者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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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社会的发展为什么劳动力素质会提高?
随社会的发展为什么劳动力素质会提高?
社会越发展,文明程度就越高,于是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就水涨船高……于是素质就随之越来越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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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经济区劳动力素质现代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为了促进中部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原经济区的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原经济区建设是一项负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各种有利的资源支持其建设。而劳动力是社会建设的直接承担者,也是最具有活力和决定作用的重要资源,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建设会为中原经济区的建设提供强大的动力支持,具有重大意义。  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中,反复出现“现代”二字,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化的社会正在向我们走来,在现代化社会建设中,人的现代化是核心内容,怎样实现劳动力的全面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化素质的劳动力成为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就是在中原经济区的背景下,结合相关理论,对劳动力素质现代化建设进行研究。  第一部分是“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定义和相关理论。对于“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定义,查阅相关材料,学术界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但是我们可以从“现代化”、“人的全面发展”、“劳动力价值”等理论的研究,在结合马克思经典理论和具体实际的情况下,对“劳动力素质现代化”探索式的给出定义。本文对于“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理解,主要包括现代化的科技素质、现代化的思想道德水平、现代化的职业素质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四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对中原经济区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定义和内容,再对比中原经济区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找到现有存在的不足。在找到不足的同时,从中原地区特有的经济、文化、教育、企业、劳动力市场和政府等多个方面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  第三部分是对劳动力素质现代化建设目标的设想。结合已给出的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含义和中原经济区的战略定位,从实现劳动力个体的全面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三个方面,设想了中原经济区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建设目标,给出了未来劳动力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  第四部分是对中原经济区劳动力素质现代化的建设给出了具体对策。结合已有理论和具体实际情况,从提高劳动力自身的素质、创建良好的社会发展环境(规范劳动力市场)、完善政府管理等方面分析了劳动力素质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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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人员成倍增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日   来源:统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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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就业人员成倍增加
——改革开放30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六
国家统计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数量平稳增长,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根本转变,为世界人口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与此同时,随着积极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劳动力市场的日臻完善,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逐步建立,劳动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就业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就业人数成倍增加。
    一、人口增长步伐得到有效控制,极大地缓解了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就业压力
    (一)生育水平明显下降,实现了人口总量的平稳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国人口生育水平不断下降。人口出生率由1978年的18.3‰下降到2007年的12.1‰,年均下降0.2个千分点(图1)。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由1981年的82.4‰下降到2007年的37.5‰,年均下降1.7个千分点。按1990年育龄妇女年龄结构进行标准化后,一般生育率由1981年的86.6‰下降到2007年的47.4‰,年均下降1.5个千分点。
    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自然增长”的传统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自然增长”的现代模式转变。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这一历史性转变,速度快,时间短,仅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而发达国家通常需要上百年才能走完这一历程。随着出生率的下降,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12.0‰下降到2007年的5.2‰,年均下降0.2个千分点。年末总人口由1978年的96259万人增加到2007年的132129万人,年均增长1.1%,比改革开放前(年)的年均2.0%的增长速度下降了0.9个百分点。自1987年起,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基本保持稳步下降趋势,2002年人口出生率下降到13‰以下,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2004年人口自然增长率又下降到6‰以下,我国人口进入平稳增长时期。
图1 年我国年末总人口和人口出生率
    (二)人口增量不断减少,缓解了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
    人口增速趋缓使人口增量不断减少。1979年至2007年我国年末总人口累计增加35870万人,平均每年净增1237万人。分阶段看,年平均每年净增1449万人,年减少到1433万人,年进一步减少到850万人。2000年后,我国每年的净增人口一直保持在800万人左右,且呈继续下降趋势,2007年的净增人口仅为681万人,又比上年少增加11万人。
    据估算,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全国少生4亿多人,使中国“13亿人口日”和世界“60亿人口日”的到来时间都推迟了4年,减轻了人口增长过快的压力。这期间,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比重由1980年的22.2%下降到2007年的20.1%,中国人口年增长占世界人口年增长的比例也从1982年的18.4%下降到2007年的10.3%。中国人口增量的下降为世界人口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口增量的下降也使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人数明显减少,极大缓解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的就业压力。我国是世界上人口和劳动力最多的国家,目前,城镇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在1000万人以上,劳动力供大于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面临的矛盾。如果没有有效控制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至少还需要多解决4亿人的就业问题,这不仅会使就业供求矛盾更加尖锐,甚至会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三)抚养比持续降低,减轻了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15-64岁的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逐年上升,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同时由于0-14岁的少年儿童人口比重的迅速下降,使少儿抚养比和总抚养比都显著下降,极大减轻了劳动年龄人口的经济负担。
    数据显示,我国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33.6%下降到2007年的19.4%,年均下降0.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61.5%上升到2007年的72.5%,年均上升0.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82年的4.9%上升到2007年的8.1%,年均上升0.1个百分点(表1)。人口少儿抚养比从1982年的54.6%下降到2007年的26.8%,下降幅度超过50%,年均下降1.1个百分点;老年抚养比从1982年的8.0%上升到2007年的11.2%,上升幅度为40%,年均上升0.1个百分点。由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速度远低于少儿抚养比的下降速度,因此总抚养比呈下降趋势。我国人口总抚养比从1982年的62.6%下降到2007年的38.0%,下降幅度约为40%,年均下降1.0个百分点。2005年后,人口总抚养比一直保持在40%以下,即每5个劳动年龄人口只需负担不到2个少儿和老年人口,人口年龄结构处于黄金时期。这样的人口年龄结构不仅意味着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负担较轻,还意味着较高的储蓄率和较强的社会需求,对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高速发展非常有利。
表1  年我国各年龄段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单位:%) 
65岁及以上
    二、人口素质明显改善,为经济建设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劳动力资源
    (一)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人口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公共卫生事业的进步,我国人口总体健康状况有了极大改善。
    婴儿死亡率持续下降。历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1981年我国婴儿死亡率为37.6‰,1990年下降到32.9‰,2000年又下降到28.4‰,平均每十年下降4.6个千分点。2005年我国婴儿死亡率为24.3‰,比2000年下降了4.1个千分点,下降速度明显(表2)。
    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1981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67.8岁,2005年提高到73.0岁,提高了5.2岁。其中男性平均预期寿命从岁提高到2005年的70.8岁,女性从69.3岁提高到75.3岁(表2)。2005年世界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67岁,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为65岁,我国人口预期寿命不仅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也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表2  年婴儿死亡率和平均预期寿命
(单位:‰,岁) 
婴儿死亡率
平均预期寿命
    (二)人均受教育年限大幅增加,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日益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大量增加,人口的整体受教育水平显著提高。1982年,我国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2年,相当于小学六年级水平,2007年提高到8.2年,比1982年整整提高了3年,已经达到初中三年级水平。受教育程度的性别差距明显缩小。1982年,我国男性人均受教育年限为6.2年,女性为4.2年,男性比女性多2.0年;2007年,男性人均受教育年限增长到8.7年,女性增长到7.7年,两性差距缩小到1.0年(表3)。
表3  年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人口文化素质的提高整体提升了劳动力素质。我国1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从1982年的5.3年提高到2007年的8.4年,提高了3.1年。其中男性从6.5年提高到9.0年,提高了2.5年;女性从4.1年提高到7.8年,提高了3.7年。
    (三)受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大幅上升,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涌现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近年来受高校扩招和各种成人教育迅速发展的影响,我国大专及以上受教育程度人口迅速增加。2007年底,我国总人口中具有高中教育程度的人口占12.6%,比1982年的6.6%增加了6.0个百分点;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口占6.2%,比1982年的0.6%增加了5.6个百分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重快速提升。年,具有大专及以上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从0.6%提高到1.4%,年均增加0.1个百分点;年从1.4%提高到3.6%,年均增加0.2个百分点;年从3.6%提高到6.2%,年均增加0.3个百分点(表4)。
    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大量涌现。2007年,城镇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达到3314万人,比1999年增加253万人;专业技术人员占在岗职工的比重为29.0%,比1999年提高了3.0个百分点。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房地产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增长较快,2007年比2003年分别增长了38.2%、21.6%和21.2%。
表4  年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
 (单位:%) 
    三、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基本形成,积极就业政策卓有成效
    (一)就业体制从“统包统配”走向市场调节,就业总量成倍增加
    1、实行“三结合”就业方针,成功解决返城知青的就业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长期实行的是“统包统配”的就业政策,这一就业管理模式对于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社会经济情况的不断变化,这种体制带来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弊端越来越严重。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缓慢,就业渠道狭窄,知识青年返城达到高峰,城镇劳动力供求矛盾十分尖锐。据统计,1978年和1979年城镇登记失业率分别达到5.3%和5.4%,登记失业人员分别达到530万和568万人。为解决大批知识青年和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问题,1980年中央提出了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志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在这一政策推动下,通过调整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鼓励青年组织起来发展劳动服务公司,以及自谋职业、创办个体经济和私营企业等措施,城镇就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到1982年,全国多数地区基本解决了1980年以前积累下来的包括返城知识青年在内的城镇失业问题。1985年,我国城镇就业问题进一步缓解,城镇登记失业率从1978年的5.3%下降到了1.8%,创历史最低。“三结合”就业方针不仅解决了当时我国城镇严重的失业问题,也启动了我国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改变了人们的就业观念,促进了我国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等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2、打破“铁饭碗”用工制度,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统包统配”的固定工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流动,养成了职工的“铁饭碗”意识,不利于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发挥。为改变这一弊端,1986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的“四项规定”,决定改革企业用工制度,规定国有企业招工一律实行合同制。这一改革确定了企业用人的主体地位,打破了企业职工能进不能出的限制。1992年,国务院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国有工业企业用人不受时间和数量的限制,进一步推动了国有企业用工进入劳动力市场。1995年《劳动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制得到全面执行。与此同时,高校毕业生分配制度也开始了改革。1989年开始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双向选择”制度。1993年,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也进入了新的阶段。十四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的目标。1998年6月,中央提出了“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新时期就业方针。这一方针明确了政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就业的作用,确定了建立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企业作为劳动力市场的用人主体的地位得到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劳动力市场供求机制基本形成,劳动力流动开始突破城乡、地区之间的分割,市场导向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体现和加强。
    3、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有效解决包括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内的就业困难群体的失业问题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目标的提出,职工下岗问题突出。在实施“再就业工程”和构筑“三条保障线”的基础上,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2年9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推出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确立了积极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2003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第一次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写进党的文件中,提出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2005年11月,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充实和完善了积极就业政策,将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纳入政策范围。2006年3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同年6月,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把大学生就业纳入了劳动力市场体系的宏观调控中。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提出了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和平等就业的新要求。至此,基本形成了包括下岗职工、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四位一体”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框架。
    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据劳动部门统计,1998年至2005年间,全国共有国有企业下岗人员2867万人,实现再就业1975万人,占下岗职工的68.9%。到2007年底,基本解决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的问题,完成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的并轨。
    4、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就业总量成倍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增长,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8%。与此同时,就业体制打破了“统包统配”的僵化模式,建立了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施了积极就业政策。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积极的就业政策为就业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就业规模持续扩大,总量成倍增加。据统计,2007年,我国就业人数7699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36838万人,年均增加1270万人,年均增长2.3%。29年间增加的就业人数是改革开放前净增就业人数的1.85倍,比2005年原西方七国集团就业人数总和还超出3470万人。城镇就业增加更快。2007年城镇就业人数29350万人,比1978年增加了19836万人,增长了2.08倍,年均增加684万人,年均增长约4%。城镇增加的就业人数是改革开放前城镇净增就业人数的2.76倍,相当于2005年美国、英国和加拿大三国的就业总数。
    (二)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统筹城乡就业取得积极成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经历了从限制流动到允许流动,从控制盲目流动到引导有序转移,直到实行城乡统筹就业,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逐步一体化的发展过程。
    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开始允许农民在自筹资金、自理口粮的条件下,进入城镇务工经商,破除了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限制。伴随着政策措施的逐步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较快增长期。据统计,1985年农村外出劳动力达到2000万人。为有效应对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出现的“民工潮”引发的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劳动力市场管理等诸多问题,1991年5月,原劳动部、农业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共同推动了“中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项目”,开始探索统筹城乡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途径。1993年以来,施行了“农村劳动力流动有序化工程”,在全国开始实施以就业证卡管理为中心的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流动的就业制度,并对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从2000年下半年开始,各地开始逐步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积极推进涉及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就业、保障、户籍、教育、住房、小城镇建设等多方面的配套改革,使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流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2006年,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被列为“十一五”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城乡就业取得积极成效。1990年农村外出劳动力突破5000万人,2000年突破8000万人,2005年突破1亿人,达到1.26亿人,2006年达到1.3亿人。城镇就业人员比例也迅速上升,从1978年的23.7%增加到2007年的38%。
    (三)就业方式趋于多样化,就业结构得到优化和提升
    1、鼓励创业和自谋职业,非公有制单位成为就业增加的主体
    改革开放前,由于限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1978年仅有个体就业人员15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例不到0.04%。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逐步形成并完善了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理论、方针、政策和制度。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崛起,在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份额也不断扩大,不仅繁荣了城乡经济,增加了财政收入,在创造就业岗位、吸纳失业人员、促进社会稳定方面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到2007年,我国就业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城镇非公有制单位就业人员比例从1978年的0.2%增加到2007年的75.7%。其中,股份制经济单位就业人员从无到有,已达到788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2.7%;外商及港、澳、台投资经济单位从业人员达1583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的5.4%;私营个体经济从业人员达7891万人,占城镇就业人员26.9%。20世纪90年代以来,个体私营企业平均每年净增工作岗位420万个,占城镇每年新增加岗位的58.7%。
    2、三次产业就业结构得到明显优化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快,针对过去产业结构偏向重工业的情况,国家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先后将发展重点转向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轻工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以及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业等基础设施和第三产业。通过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引导有利于增加就业机会的产业和企业的发展,在增加基本建设投资,积极扩大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重视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市场潜力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就业容量比较大的服务性企业和中小企业。随着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人员的就业结构发生了相应变化。1978年,我国全部就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29318万人,占70.5%;从事第二产业的6945万人,占17.3%;从事第三产业的4890万人,占12.2%。1994年,第三产业就业人数超过了第二产业;1997年,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之和首次超过第一产业。到2007年,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31444万人,占40.8%;从事第二产业的人员20629万人,占26.8%;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24917万人,占32.4%。与1978年相比,第一产业下降了29.7个百分点,第二、三产业分别上升9.5和20.2个百分点。从增减的绝对量看,第一产业增加2126万人,年均增长0.4%;第二产业增加13684万人,年均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20027万人,年均增长5.8%。29年来,第一产业就业人数不断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成为就业人数增长最快的产业。
    (四)劳动者就业权益得到保障,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1、劳动就业的法制建设逐步成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法制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从1994年到现在的十多年时间内,就业立法明显加快。1994年,国家颁布了《劳动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是劳动保障法制建设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劳动法》规定了公民平等就业、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权利,规定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及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通过贯彻落实《劳动法》,我国先后建立了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关系协调制度、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劳动标准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制度。2007年6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一步规范了劳动关系,在《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同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法》,使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升到了一个较高的层次,强调国家实行统筹城乡和区域的就业政策,逐步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消除就业歧视,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制定政策并采取措施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扶持和援助。此外,国务院修订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制定颁发了《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部还公布了《工伤认定办法》、《最低工资规定》等一系列部门规章。通过颁布和实施一系列劳动就业法律、条例和规章,涉及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逐渐形成。
    2、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我国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包含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失业保险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内容的就业服务体系。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决定》,要求在明确“三结合”就业方针的同时,积极成立劳动服务公司,负责对待业人员进行组织、培训和介绍职业。1989年,原劳动部下发文件,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以职业介绍、就业培训、失业保险、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为支柱的就业服务体系。在全国清理整顿公司形势推动下,兼有部分行政职能的公益性劳动服务公司相继更名为劳动就业管理局或服务局,以职业介绍为龙头的四大支柱就业服务事业迅猛发展。1990年,劳动部门总结各地经验,制定了《职业介绍暂行规定》,把组织劳动力市场的专门服务机构统一为“职业介绍所”,让其承担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与就业咨询的任务。1991年底,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劳动部门共开办职业介绍所9674所,基本上覆盖了省、地(市)、县(区),并向乡镇延伸。为适应就业再就业形势的需要,2003年提出了“就业服务要实现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要求,就业服务开始进入以人本服务为核心的新的发展阶段。2007年,公共就业服务写入《就业促进法》,以法律形式要求县以上政府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等方面的服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和劳动力市场的培育,目前已基本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就业服务体系发挥了为劳动者求职和企业用人提供指导、咨询与介绍服务,对初次求职者进行就业前训练,对失业人员进行转业训练并提供失业保险,对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培训和组织劳务输出服务,为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岗位的重要作用。
    2007年,全国共有各类职业介绍机构37897所,其中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4806个。全年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介绍成功1981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技工学校2995所,全年面向社会开展培训381万人次。年末全国共有就业训练中心3173个,民办培训机构21811个,全年共开展培训1960万人次。全年共有643万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参加了再就业培训,64万人参加了创业培训。年末全国共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794个,全年共有1223万人参加了职业技能鉴定。年末全国共有境外就业中介机构500家,通过这些机构介绍并仍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就业的人员共10.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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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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