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群众体育活动的差旅补助可不可以从体彩公益金自查情况里支出

体彩公益金都用在了哪里?--新华日报
第9版: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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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彩公益金都用在了哪里?
&&&&链&接&>>>&&&&体彩公益金&&&&不仅仅用于体育&&&&体育彩票筹集的公益金,最初主要服务于体育事业,用于补充大型赛事的资金不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家公益事业需要,体育彩票不再是部门彩票,而成为国家公益彩票,其筹集的公益金使用范围更加广泛。&&&&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补充社保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门与体育部门公益金等方面,其公益金来源包括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两部分。20年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抗震救灾、农村医疗救助、城市医疗救助、教育助学、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事业、文化、扶贫、法律援助、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婴幼儿营养补助、新疆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西藏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多个社会公益事业。&&&&体育总局&&&&公益金用于两大“计划”&&&&国家体育总局集中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两大领域。统计数据显示,年,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使用公益金共计约133.89亿元。其中,全民健身计划支出约占总支出的66%;奥运争光计划支出约占总支出的34%。&&&&用于全民健身计划的部分主要包括援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等方面。年间,国家体育总局用于全民健身计划中的公益金数额逐年递增,年均增长率高达22.67%,增速较快。&&&&地方体育部门&&&&公益金支出倾向群众体育&&&&地方体育部门留成体育彩票公益金,主要用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年,地方各级体育部门留成体育彩票公益金共计约1021.20亿元。从2013年地方各级体育部门留成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来看,全国31个省(区、市)用于群众体育部分总计约350.81亿元,用于竞技体育部分总计约248.54亿元,支出主要倾向于群众体育。&&&&近期,国家和江苏省都陆续发布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收支使用情况报告。体彩公益金到底用到了什么地方?这是社会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近期《中国体彩》杂志也专门就体彩公益金的使用做了系列报道,通过这个报道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彩票公益金的用途。
集团 数字报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深财规〔2015〕9号
各区财政局、文体(旅游)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共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广东省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的实际,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款专用,根据《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广东省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综〔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深圳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称“体彩公益金”)是指我市体育彩票销售收入上缴广东省后,由省按规定比例返还我市,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
  第三条 将广东省返还我市使用的体彩公益金还原成100%后,按市级52%、区级48%进行分配。体彩公益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按规定使用。
  第四条 体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体育、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财政部门负责体彩公益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体彩公益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并报政府审定;批复体彩公益金预算,并按程序拨付资金;
  (二)按规定审核、批复体彩公益金年度决算;
  (三)监督体彩公益金的使用,牵头开展绩效评价;
  (四)会同体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管理制度。
  第六条 体育行政部门是体彩公益金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体彩公益金的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体彩公益金预算申报,组织项目考察和评审,编制、汇总报送体彩公益金预算,对体彩公益金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
  (二)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负责体彩公益金会计核算、使用安全监督、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
  (三)加强对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按规定组织使用单位开展资金及其支出项目绩效自评;
  (四)配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体彩公益金管理制度。
  第七条 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本单位体彩公益金支出审批等管理制度;
  (二)按照财政、体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编制和申报体彩公益金项目预算;
  (三)执行批复的体彩公益金项目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的实现;
  (四)对体彩公益金进行会计核算,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第三章 使用范围
  第八条 体彩公益金的补助范围包括群众体育(含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其中,用于群众体育的比例不低于70%、用于竞技体育的比例不高于30%。
  (一)群众体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资助建设和维修公共体育场馆及设施,如体育馆、体育场、田径场、游泳池、全民健身广场(中心、公园)、综合训练馆、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和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等。
  2.购置配建于街道和社区的体育健身器材,购置配建于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的国民体质监测器材。
  3.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包括培训体育骨干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等。
  4.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包括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和竞赛工作、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国民体质监测及其信息管理、补助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等。
  5.资助或组织开展其他全民健身项目。主要用于开展上述1-4项未涵盖的全民健身项目、非奥运群众项目、临时性大型群体活动项目及其他需在全民健身项目中列支的项目。
  (二)青少年体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资助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包括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配套、省高水平体育单项后备人才基地扶持,体校建设及训练补助,体育人才输送、大赛输送成绩补助等。
  2.搭建学校后备人才培养网络,包括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配套、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创建与扶持,市高水平体育项目学校、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非奥运项目体育特色学校、校园足球、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的扶持等。
  3.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包括青少年各竞技体育项目年度锦标赛、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竞赛、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及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等。
  4.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科学研究和培训,包括青少年体育工作调研,体育管理干部、教练员、体育师资培训,教练员论文,运动员注册及选材等人才信息系统的维护升级等。
  (三)竞技体育部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改善专业运动队的训练比赛、生活设施条件,包括专业运动队比赛场地建设和维修保养,生活设施改善,训练器材装备购置等开支,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辅助人员按规定及标准发放训练津贴,竞赛、训练服务的辅助设备购买费用等。
  2.支持备战和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包括专业运动队为参加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发生的人才引进、外训外赛、大集训、训练比赛器材、医疗器材、科研运作与营养调控,以及市代表团工作经费等开支。
  3.补充运动员保障支出,包括运动员一次性退役补偿,运动员转岗培训,运动员开展创新创业扶持试点工作,运动员伤残救助、特殊关怀等保障支出。
  4.资助举办或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包括政府或社会力量在深圳举办或承办的各类综合性或单项国内、国际大型体育赛事。
  5.开展其他奥运争光项目,主要为上述1-4项未涉及的奥运争光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职业培训及其他需在奥运争光项目列支的项目。
  第九条 体彩公益金不得用于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体育行政部门行政支出、对外投资和其他经营性活动等。
第四章 资金申报、分配与审批
  第十条 市体育行政部门会同体育彩票销售管理机构,参照本年度体育彩票销售总量,测算下一年度体育彩票销售总量,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编制下一年度体彩公益金市、区资金预分配方案,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将预分配方案提前告知各区财政部门。
  第十一条 体育行政部门根据体彩公益金预分配方案,组织项目申报,并结合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按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汇总、编制体彩公益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报同级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 申报使用体彩公益金的项目支出必须符合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范围,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绩效目标、实施方案等内容。
  体彩公益金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当贯彻勤俭节约的原则,分类细化编制,不断提高完整性、准确性和精细化程度。
  第十三条 体彩公益金支出预算中安排各部门的业务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按规定审批。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体彩公益金年度预算批准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如确需调整的,应当按照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由体育行政部门、使用单位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 体彩公益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支付。体彩公益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规定使用。
  第十六条 体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者社会公益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行政事业单位使用体彩公益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管理。
  第十七条 各区财政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上一年度体彩公益金使用情况报送市财政部门、市体育行政部门,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项目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第十八条 体育行政部门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体彩公益金的使用规模、资助项目、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等。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 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条 体彩公益金实行绩效评价机制。市体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组织区级体育行政部门、体彩公益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并于资金下达后的次年度3月31日前报送绩效自评材料,同时配合市财政部门做好其他自评工作。市财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市级体彩公益金绩效评价工作,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经费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市财政、体育行政部门不定期抽查体彩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区级财政和体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彩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开始实施,由市财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可以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国体彩网 -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唯一指定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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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八成体彩公益金助力群众体育
  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了《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公告显示,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使用彩票公益金224892万元,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4.39%。其中88.65%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11.35%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
  19亿用于群众体育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使用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法规、科研与宣传等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在实施群众体育工作的万元资金中,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包括实施&雪炭工程&20100万元、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9800万元、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43190万元等共8个项目支出。
  另有11880万元用于群众体育组织建设;10500万元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3798万元用于开展全民健身法规、科研、宣传工作。
  2.5亿资助竞技体育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安排彩票公益金25528.4万元,用于补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国家队备战、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军体器材购置维护、支援新疆、西藏竞技体育发展等。其中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7235万元、补助国家队训练津贴2772.64万元、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办赛经费2500万元、国家队备战奥运会2070.76万元、军体器材项目购置维护950万元。(中国体彩网 陈星整理)
  以下为公告全文:
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度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国家体育总局公告 第24号
  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使用彩票公益金224892万元,占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的4.39%,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依据体育彩票&来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宗旨,按照面向基层、面向大众、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和严格按程序审批,将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的88.65%用于实施群众体育工作;11.35%用于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对2014年度国家体育总局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群众体育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构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健身事业,国家体育总局安排使用万元,用于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捐赠体育健身器材、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全民健身法规、科研与宣传等工作,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
  (一)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捐赠体育健身器材万元
  1、实施&雪炭工程&20100万元
  为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雪炭工程&。支持中西部省份和老、少、边、穷地区92个县(区、市),建设92个&雪炭工程&项目,即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每个&雪炭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平方米,可开展球类、健身操、棋牌等多种体育活动。
  2、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89800万元
  针对农村体育设施缺乏,农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困难的情况,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根据《全民健身计划(年)》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支持中西部地区32000个行政村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基本标准为:1片硬化的标准篮球场、1副篮球架、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篮球场的四周,要求各向外开辟不少于5米的平整空地,便于群众观看比赛和开展健身操(舞)等其他体育活动。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
  3、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5000万元
  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群众提供就近、方便的体育健身条件,继续实施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014年,总局本级公益金转移支付5000万元,用于资助地方采购1000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重点支持中西部省份更换总局以前援建的、已达到使用寿命的部分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器材。
  4、资助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600万元
  为引导建设多元化体育健身设施,继续支持建设示范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命名资助14个省(区、市)以服务大众体育健身为宗旨、设施功能较齐备、管理服务良好的20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场地建设,在6个省市开展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试点工作,建设一批由政府资助建设,以满足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需要为目的,具有相应配套服务设施的公益金青少年综合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5、资助户外活动基地1790万元
  为引导地方推进户外休闲运动场地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户外休闲运动需求,资助全国11个省(区、市)具有示范性的20个户外活动场地,包括体育公园、户外活动营地等。除创建外,2014年开展了6站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夏令营活动,共吸引全国各地112支队伍约1400余名初高中生热情参与。户外活动基地的创建和活动的开展为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参与户外运动提供了健康的运动、娱乐、休闲的条件,为提高广大群众体质健康水平服务。
  6、建设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8200万元
  资助31个省(市)建设城市社区多功能公共运动场,包括笼式足球、笼式篮球、笼式排球、极限运动(轮滑、滑板)、乒乓球长廊、篮球长廊、健身路径设施、健身步道等。
  7、扶持特殊人群和地区体育事业发展3505.6万元
  为扶持残疾人、老年人、&老少边&区青少年儿童及新疆、西藏体育事业发展,向残疾人、&老少边&区青少年儿童和新疆、西藏捐赠体育器材,资助16个省(区、市)建设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包括气排球场、门球场等。对竞技体育较发达省市体育局和国家队培养新疆、西藏高水平运动员及支持新疆、西藏和藏区省份承办高水平全国性体育比赛、培养裁判员给予资助。
  8、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43190万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区域发展政策,服务国家西部大开发和援疆、援藏等重大战略,继续补助地方改善体育场地设施,主要用于新疆、西藏等西部省份和地区体育场地设施维修改造,兼顾部分中东部体育设施落后省份及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体育设施进行灾后修复。
  (二)群众体育组织建设11880万元
  1、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管理、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工作7140万元
  为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发展和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资助、支持中国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中西部地区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为在一线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的指导员配发工作服装,组织培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近3200人,资助有关省区市培训各级气功社会指导员600多人,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
  2、青少年体育组织和培养青少年体育队伍建设970万元
  为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培育创建,探索建立新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治理体系,2014年继续实施俱乐部改革试点,在10个省市开展试点工作。根据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共同实施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教师培训三年计划》,在资助创建100所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基础上,继续实施培训计划,全年累计培训4000余名青少年体育工作者、教练员及科研人员。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建设,提高青少年体育工作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重要示范作用。
  3、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3770万元
  为加强我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组织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自2000年开始在全国创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每年有上亿人次通过参加俱乐部开展的体育活动从中受益。2014年新创建了225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使用中央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1129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增强青少年体质,培养终身体育习惯,发现和培养体育人才,丰富青少年业余文化生活等方面,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挥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三)开展全民健身活动10500万元
  1、资助各类全国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960万元
  为充分发挥全国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作用,动员和鼓励全国单项体协、人群体协及其他体育社团组织开展全国性全民健身活动,推动其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对中巴联合登山活动、登山救援活动给予资助。
  2、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7540万元
  为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体育活动,继续资助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资助开展全国校园足球活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节、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等活动,继续开展科学健身校园行活动,在全国10个省(区、市)128所学校对青少年进行体育健身科学指导。对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各类体育组织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予以资助。根据《关于加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体育总局联合教育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全国校园足球活动城市已覆盖全国131个城市,开展校园足球联赛的学校发展到5084所,注册人数19余万,足球人口达到270余万。
  (四)开展全民健身法规、科研、宣传工作3798万元
  为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法规,普及宣传科学健身方法,加强体育科技研究,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全民健身计划(年)》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年度体育健身活动和体质状况抽测,资助江苏、广东两省开展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试点工作,资助《中国体育报》开办全民健身专版,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推广健身知识和方法,进行全民健身科普宣传。重点资助全国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系统、学校体育场馆向公众开放系统、全国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管理系统、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管理系统等网络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
  二、资助竞技体育工作情况
  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安排彩票公益金25528.4万元,用于补助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国家队备战、举办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军体器材购置维护、支援新疆、西藏竞技体育发展等。
  (一)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17235万元
  为进一步加强各项目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确保体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资助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冬季项目培养单位、西部地区业余体校、部分省市重点体校改善条件。资助竞技体育38个项目组织青少年训练营活动,开展各级各类体校教练员、管理人员及科研人员培训。
  (二)补助国家队训练津贴2772.64万元
  为积极做好仁川亚运会及里约夏季奥运会的备战工作,按照规定及标准,给予国家队运动员1692人、教练员376人训练津贴、辅助人员509人驻队补贴。国家队训练津贴及驻队补贴政策的实施,对于适当提高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收入水平,激励运动员、教练员刻苦训练奋力拼搏,促进训练水平提高等方面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和保障作用。
  (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办赛经费2500万元
  为保证全国第一届青年运动会、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顺利举办,对运动会办赛经费给予补助。
  (四)国家队备战奥运会2070.76万元
  为提供和保障国家队里约奥运会备战,对国家队购置训练备战所需器材设备等给予补助。
  (五)军体器材项目购置维护950万元
  为扶持我国跳伞、摩托车、帆船、摩托艇等军体项目发展,补助有关运动项目单位和地方体育部门购置、维护专项器材。
  国家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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