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位对已做多年但没签劳动法 公司辞退员工合同的员工,随时都可以辞退掉吗?

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标签: ] 作者:sisi 浏览量:30612 更新日期:
  核心提示: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这样会存在这很多法律风险。譬如未签的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等。更多法律风险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介绍。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后果?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如果因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费,导致员工被辞退后无法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时,员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四、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如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单位损失的,应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单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员工承担为违约责任(如违约金等)。但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需要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五、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辞退员工。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存在试用期(因为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是无效的),单位虽然可以辞退员工,但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   六、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单位必须对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签订专门的保密协议,是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没有签订保密条款或者保密协议,明确保密的范围和法律责任,单位就难以证明哪些属于商业秘密,是否已对其主张的所谓商业秘密采取了保密措施,从而有可能不被认定为商业秘密。这对企业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七、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八、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综上所述,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对用人单位来说不是签不签的问题,而是如何签的问题。所以,在此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如何签订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上多用心思,而不应该采取不签劳动合同的消极做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详细咨询网站相关律师。
相关经验参考
相关法律知识
浏览了该咨询的用户还关注了
最新热门法律经验推荐
扫一扫,法律管家助您生活无忧!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公司单位对已做多年但没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随时都可以辞退掉吗?_百度知道在公司上班一个月零4天,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辞退我_劳动仲裁吧_百度贴吧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可签7级以上的吧50个
本月漏签0次!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连续签到:天&&累计签到:天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关注:7,450贴子:
在公司上班一个月零4天,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辞退我
昨天告知没过要辞退我,一开始招我进来是策划项目,现在项目暂缓估计是总经理不想做了,就要辞退我但是我进公司已经超过一个月了还没有签劳动合同,未交社保,并且当初面试都没有约定有这回事,我们其他有试用期的同事工资都是按照80%发放的,我第一个月拿工资就是按照全额发放的。公司有摄像头,但是不打卡也不用签到,没有考勤记录,我现在只有入职表和工资单的证据,想请教吧友申请劳动仲裁胜算大不大?
随后会放制作过程
此帖对国内两位新生代男...
一年一届的中国金鸡百花...
@丨周慧敏丨 大声告诉...
【ID】腐海无涯不回头 ...
万众期待的第33届大众百...
  日,乔...
其实我觉得学历也就只有...
先总结: 上世纪九十年代...
最近微微一笑很倾城出来...
据说还要打遍全中国的初...
贯彻一贯拆开了、嚼烂了...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仲裁.劳动仲裁 20000位法学专家做您的后盾.劳动仲裁 服务贴心,客户至上. 劳动仲裁
真的挺想呵呵的,不是我在公司不做事,我写的策划案交上去也都说好,也都说了要执行,但是一直拖了一个月,我们领导估计是看到要花钱他就舍不得,毕竟成立没多久的公司。我们公司总共就四个人就因为项目不想做了所以不需要我了就辞退我合理吗?单位用人岂是儿戏?
入职表工资单是可以作为劳动关系证明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保。单位辞退你,应支付一个月代通金和半个月经济补偿。
有无约定试用期
贴吧热议榜
使用签名档&&
保存至快速回贴员工没签合同照常上班 被辞退后单位支付双倍工资_新浪厦门_新浪网
进入新浪个人中心玩转精彩线上生活
员工没签合同照常上班 被辞退后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商报讯(记者 李玲 实习生 张文征)因“管理上的疏忽”,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刘先生续签劳动合同。之后的一年,刘先生继续留在单位工作,直至被公司辞退。刘先生将用人单位告上了法庭,要求用人单位为“不续签合同”买单,在其“无证上岗”期间按双倍工资发放。
  近日,厦门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用人单位支付刘先生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每月的二倍工资差额17646.2元。
  事件回放:没签合同照常上班
  2007年5月,刘先生在同安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做保安,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自日起至日止。合同期满后,公司并没有与刘先生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双方自动顺延了劳动关系,刘先生仍留在该公司上班,拿着工资;公司也足额发放工资,缴交社保医保。
  2009年8月底,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称,因不再需要保安岗位,而与刘先生终止劳动关系,并加发一个月工资。刘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同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索要未续签合同期内的“双倍工资”。公司方则称,从未拖欠刘先生的工资,并按时足额缴交社医保,刘先生的权利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因此,这个“双倍工资”不能付。
  同安区劳动争议仲裁委认为,刘先生入职后,公司立即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交医社保。虽然公司未再与其续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刘先生默认了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故视为双方续订劳动合同。再者,刘先生在未续订劳动合同期间的权利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公司仍然全额发放其工资并为其缴交社医保,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故不支持刘先生提出的“双倍工资”。
  同安区人民法院也认同了该说法,认为《劳动合同法》中的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该条文的立法本意就是要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能够及时和足额获得劳动报酬并享受法定的相关权利,而不应简单理解为劳动者只要未签订劳动合同即可得到双倍工资的权利。因此,同安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刘先生的诉求。
  法院二审:公司应付双倍工资
  然而,事情到了厦门市中级法院却有了转机,刘先生也如愿拿到了双倍工资。
  市中级法院认为,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与刘先生在日劳动合同到期后,仍用工但未再与刘先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2009年8月双方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公司方也没有证据证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因刘先生拒签所致。因此,房地产公司应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依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个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经查证,房地产公司已支付刘先生日至日期间的工资,因此,市中级法院判令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刘先生在这期间的另一倍工资。刘先生并没能提供证据证明在此期间的工资详单,市中级法院只能按刘先生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1604.2元来结算,要求公司方支付期间双倍工资差额17646.2元。
  相关链接
  2009年4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其中第76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两倍工资至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前一日时止。但用人单位有足够证据证明未续订劳动合同的原因完全在劳动者,其自身无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两倍工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参照欠款处理。”
关于双倍 工资 我来说两句  ■案件回放:新员工入职培训未签合同日,王某应聘至三河市某管理技术中心,负责培训工作,工资约定每月2000元,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日单位将其辞退。王某向单位提出支付其2008年5月至6月13日的工资以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不成,王某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该管理技术中心称,“王某日至5月8日属培训期,不存在劳动关系;且因王某未能如期提交体检表,故双方未能签订劳动合同。”该管理技术中心提供的2008年5月、6月的工资表显示,王某已签字领取5月工资958元;6月份工资1155元,并无王某签字。考勤中记载王某的打卡记录截至日。公司下发的通知书中要求体检表于日前提交,王某的体检表显示时间为日。
  仲裁庭上,王某请求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支付其2008年5月至6月13日的工资2000元;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2000元;支付日至同年6月13日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4000元。劳动仲裁经过审理后裁决:该管理技术中心支付王某2008年5月至6月13日工资2000元;差额支付王某半个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要求合理。
  ■专家观点:入职培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三河市劳动 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李海涛就此案进行评析。他指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该管理技术中心主张培训期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应支付王某工资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就某管理技术中心提出“双方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属王某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体检表所致”,该理由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由于某管理技术中心未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应向王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记者 张莉慧) TAG=}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劳动法辞退员工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