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是什么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期刊名字叫什么

在改革中,党中央做出了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了国有企业党员发展、教育条例。这表明,中国共产党
①坚持依法执政②加强组织建设③坚持政治领导④坚持思想领导A、①②B、①③C、②③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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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了党的十五大精神,全面总结了二十年来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阐明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方针,提出了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决定》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跨世纪发展的战略决策。&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我省的实际有机结合起来,省委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信心&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在我省国民发展中,始终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目前,在全省财政收入中,国有企业提供的财政收入占整个财政收入的68.3%以上。其中国有工业提供的占国有企业的76%;资产总额占全部工业资产总额的82%以上;职工占全部工业企业职工的67%以上,发挥着的主导作用。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不仅关系到我省国有企业自身的兴衰,而且关系到全省国民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这既是一个重大的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解决面临诸多困难的需要。这些年来,我省国有企业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组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取得了显著进展,国有中小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放开搞活,脱困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保持稳定增长的势头。同时,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也很突出,主要是:国有布局不够合理.结构调整的任务重;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还不适应市场的要求,经营机制不活;技术创新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不高,项目储备不多;部分企业债务和社会负担沉重,生产经营困难,职工下岗再就业任务重,等等。只有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才能解决国有企业深层次问题,才能重塑竞争优势。&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具有许多有利条件。党的十五大和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目标和任务,大政方针明确;国有企业改革二十年的实践,取得了重要进展,摸索和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实力显著增强,为国有企业改革和调整结构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外部环境逐步改善。深入贯彻《决定》,要充分看到有利条件,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把全省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既要看到当前国际大环境和全球化对我国发展带来的挑战,更要看到世界和平与发展两大主题和世界多极化趋势给我们带来的难得机遇;既要看到前进道路上存在的困难,更要看到克服困难取得的来之不易的成就;既要正确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看到解决矛盾和困难的艰巨性和长期性,更要看到解决矛盾和困难的有利条件。要站在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前列,把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作为头等大事,进一步增强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要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和主要目标&  从我省实际出发,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国有布局,对国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结构不断优化;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大胆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推进各项配套改革,逐步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运营体制,实现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  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按照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三年脱困的目标,到2000年末,力争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到2010年,在国有企业普遍建立和完善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六个机制的基础上,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完成战略性调整和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布局和结构,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中央和地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国有控制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在全省国民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三、坚持有进有退,调整国有布局&  从战略上调整我省国有布局,要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市场竞争、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的整体素质。要对全省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对属于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继续实行国有控制;对一般性的竞争行业,要加快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步伐,鼓励和吸纳各种成份投资,实现投资主体和股权多元化;对于资源枯竭、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实行破产关闭。&  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资本可以通过股份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以增强国有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可以通过股票上市、中外合资、企业相互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在不影响国有控股的前提下,上市可以出售一部分国有股、所筹资金一部分用于上市的母及全资子的发展,一部分补充企业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通过股权转让、行政划转、资产置换和资产剥离等形式,协调和引导优质资产和股权进入上市,使国有资本在股市融资过程中不断增值。&  抓住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利时机,加大我省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的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多安排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财政转移支付额度,加快发展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技术先进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布局的调整上,对石化、有色、冶金、机械等优势产业,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改造提升促使其更快发展,继续保持在我省国民中的支柱地位;对毛纺、电子、建筑建材等有一定基础的产业,要扶持发展,使其成为新的优势产业;抓好石油天然气利用,发展以石油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学工业;把有资源优势、发展潜力大的医药、食品行业,作为新的增长点来培育。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积极吸引国外和东部地区的资金和人才,通过互为市场、技术转让、嫁接改造、对口支援、联合开发等方式,加快我省发展。通过调整国有布局,逐步形成支柱产业和先导产业相互推动、大型企业与中小型企业相互配套、产品结构与市场需求相互衔接、专业化分工合理的产业框架体系。&  四、区别不同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快国有企业的改组步伐&  坚持实施大集团战略。围绕发展重点产品和产品,选择一批以“陇货精品”为龙头、市场占有率高、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进行产业化开发。落实和完善扶持大型骨干企业集团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大型骨干企业集团采取产权划转、托管、租赁和虚拟资本联合等多种办法,兼并联合中小企业,加速优势企业的低成本扩张。对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控股授权经营国有资产,优先推荐股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优先安排国家财政债券技改项目。通过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增强大型骨干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功能和获利功能。&  坚持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出售等多种形式,鼓励各种所有制中小企业共同发展。今后地、县一般不再新建国有独资企业。鼓励国有中小企业优质资产通过置换股权、资产重组等形式注入上市,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要全面落实加快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与国内外大开展专业化协作,重点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培育区域发展的“小巨人”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州、市组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成立省级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尽快挂牌运行。在搞活中小企业过程中,要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的信息咨询、筹资融资服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银行债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理顺银企关系,达到双赢效果。&  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脱困攻坚战。对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把脱困与加快发展、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相结合,加大破产、兼并和减员减效的工作力度,调整改制搞活一批,强化管理激活一批,改造发展带动一批,兼并破产消号一批,确保三年脱困目标的实现。&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围绕城市场能定位,在制定“十五”规划中,结合兰州等中心城市已经布局的开发区、技术开发区、乡镇企业示范区建设等,规划和建设富有特色的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布局调整。实行激励政策和生产要素向园区倾斜,促使企业将增量资产、新建项目转移到工业园区。通过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制定土地、税收、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企业到园区投资,把生产基地转移到园区。&  五、坚持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结合机构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企业拥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领导人的待遇与原行政级别脱钩。按照资产规模和效益,对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组建跨行业、交叉持股的国有资产经营;授权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运营体系。&  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解决好产权虚置和治理结构缺乏监督的问题,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所有者对企业拥有最终控制权。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的党组织负责人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或经理班子。企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和工会党员负责人,可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  改革企业经营者管理体制,使经营者管理体制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配套,实现管人与管资产相结合。原则上国有资产哪一级政府授权,企业领导人由哪一级党委管理,然后按照有关和规定的程序产生。通过派驻稽察特派员,并逐步过渡到委派监事会,强化所有者监督功能。&  六、推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升级换代&  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要面向市场,从产品入手,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围绕支柱工业升级换代、发展特色工业和加快产业化,重点发展一批市场份额比较大、技术水平高、效益好的项目和产品,形成规模大、技术创新快、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  加快运用改造传统工业。重点是天然气综合利用及后加工、1000万吨炼油及后加工、大型石油钻采及炼化设备、环保成套设备、特种钢及品种钢、大规格超高功率炭素制品、高质量铝板带箔、高中压电工电器、新型建筑材料及墙体材料、节水灌溉成套设备、传统医药新剂型、高档服装面料及产业用纺织产品、新领域精细化工产品、高浓度复合肥、多功能复合型食品及饮料产品等。到2005年,支柱工业的总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55%左右。与此同时,下决心关停生产和限制淘汰一批生产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附加值低、效益差、物耗能耗高、污染严重的工业。&  大力发展产品。逐步增大产业在全省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重点发展大屏幕彩色及液晶显示产品、数字移动通信产品、通讯接入网产品、军工电子产品、生物工程药物及新医药产品、新材料、新型医用精密治疗仪器产品、风力及太阳能新能源发电设备和高科技含量的农用产品等。&  加大企业技术开发力度。国有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技术开发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2000年达到2.5%,2005年达到3%。承担重点技术开发项目的企业集团技术中心的技术开发费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应达到3.5%。企业要成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主体,择优扶持大企业、大集团办好企业技术中心,并以此为依托聚集一批高素质科技人才,抢占同行业技术制高点,成为我省工业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优先支持有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进入国内外资本市场。建立和完善新的用人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技人员的创造力。企业集团要拥有自主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中长期技术储备。进一步推进“产学研”联合。通过双边、多边技术协作,入股,相互兼职等形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加强“产学研”交流与合作。对从事应用开发研究的科研院所,要创造条件逐步向企业化过渡,或加入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  加强财政支持企业的各类资金的集中管理。从明年起,在财源建设资金中调整2000万元作为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贴息。各地、州、市应安排一定的财政技术改造贴息资金。各级财政安排的企业基本建设资金、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技术改造贴息、重点科技项目转化资金、培植陇货精品资金和各种税收返还资金,要集中支持全省重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重点行业的产业调整。&  改进项目管理办法。政府主要通过制定产业政策、发布信息、财政贴息、招投标等方式进行引导。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项目,如财政债券技改项目、两高一优项目、重大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等项目,以企业为主体,政府给予必要的支持,避免项目多头管理,资金多头分配。凡是限额以下的自筹项目和银行贷款项目由业主自主决策、银行审贷,谁决策谁承担责任和风险。&  六、完善企业经营机制,努力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逐步推行经营者报酬年薪制,试行期股期权激励制度。国有控股和有限责任可根据经营者业绩,按一定价格购得或奖励一定比例的股份。国有独资企业可对经营者获得现金年薪以外的特别奖励实行延期兑现。对企业经营者的奖励及期股期权激励要以严格审计为基础,经营契约规定的各项指标经过考核后方可兑现。&  改革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允许职工以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企业分配。从近年的国有净资产增值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作为股份,奖励有贡献的职工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形成职工收入能高能低、能增能减的机制。&  改善和强化企业管理,努力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引导企业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经营机制和管理制度。尽快改变一部分企业决策随意、制度不严、纪律松弛、管理水平低下的状况。重点搞好基础管理,建立健全以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为核心的企业内部监管机制。按照谁出资谁委派的原则,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派出财务总监,负责监督企业资金使用、贷款担保、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决策活动;及时发现和制止企业违规违纪和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增值。&  八、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好的条件&  优化企业资产负债结构。在帮助企业增资减债的同时,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快转机建制步代。金融部门要按照《决定》的要求,充分利用货币政策,更好地发挥银行间接融资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银行核销呆坏账应按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重点用于关系全局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兼并破产和资源枯竭矿山的关闭,并向重点行业倾斜;结合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处理不良资产的改革,通过金融资产管理等方式,对一部分符合条件的重点国有企业实行“债转股”,改善企业负债结构;严格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调整利率,让利于企业,切实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具备偿债能力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过权威中介评估后,争取国家批准在国内外发行企业债券。对困难企业有市场、有销路的产品,采取切实措施,给予封闭贷款,支持困难企业扭亏为盈;积极争取国家在我省进行企业购并贷款试点,为我省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改组提供有利条件。&  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做好上市的前期工作,推荐更多的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已上市要努力搞好资产重组,确保配股资格。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倾斜,增发新股。&  各级财政历年用于国有企业的各类周转金,要参照国家有关债转股的办法,由各级财政部门审核后转为国家资本金。从预算外资金征收的固定资产项目资本金,要全部用于补充国有重点企业的国家资本金。&  切实保障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认真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三三制”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优先足额安排。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社会、企业、财政要加大资金筹集力度,确保落实“三条保障线”。对特困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资企业应负担部分确实无力负担的,经劳动、经贸、财政等部门评估后,由财政部门负担。亏损困难企业被兼并后,下岗职工生活费继续执行“三家抬”的政策。依法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增强资金调剂能力,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督,严禁挤占挪用。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广开就业门路,增加就业岗位。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积极为下岗职工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认真落实好促进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提倡下岗职工到非公有单位就业,支持他们创办实体。对自谋职业的,要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允许企业从财产处置等投入中提取安置所需经费。继续实行城乡劳动力统筹,全面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缓解就业压力。积极发展和规范劳动力市场,形成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就业机制。&  精干企业主体,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将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和生活服务性资产与主体分离,资产随职能走,人员随资产走,使其成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从主体分离的,可由原企业定额补贴,逐步递减。企业所办中小学校,要鼓励走社会办学的路子,也可采取整体移交的办法,经费先由地、州、市(县、市、区)和企业共同分担,逐步过渡到财政负担。对暂不具备分离条件的,企业按办学需要,实行教育经费单列,使学校与企业经营活动分离。企业自办医院可采取整体移交、产权转让、分立经营等方式,结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停办或合并非定点医院。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要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位于城市的企业步伐可以快一些。&  用好土地政策。对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可采取国家资本金划拨方式注入企业,有偿转让和资产变现部分用于增资减债或结构调整。对城区内的国有企业“退二进三”、“退城进郊”而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或变现所得收入,可以作为国有资本金返还企业用于扩大再生产。&  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增强服务意识。各级行政执法、司法部门,要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企业内部和周边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积极支持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经贸委要对行政机关对企业的检查进行必要协调,能不搞的不搞,能合并的合并,可联检的组织联检。加大治理“三乱”的力度,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设备和大宗原材料招投标制度,规范并扩大政府采购。&  继续实施扩大内需的政策。在继续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拉动内需的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扩大需求;按照将加入世贸组织后外经贸格局的新变化,加大出口产品结构调整力度,落实好国家有关鼓励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对必需的进口技术、设备、产品也要做好工作。努力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拓展消费信贷,刺激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住宅产业需求潜力,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扩大居民住房消费。&  九、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领导&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建立符合市场规律和我国国情的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对重点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按照企业的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养、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决定》要求,选拔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经营管理能力强,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的干部担任企业经营管理者,努力造就一批勇于开拓、敢于创新的企业家。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的具体办法,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选拔任用机制,开阔用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优秀人才,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和职工民主选举、内部竞争上岗等方式产生企业经营管理者。&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一个重大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企业党委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搞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企业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为实现党的任务和企业改革发展服务。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定,健全政工机构,搞好政工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市场条件下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凝聚群众,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满腔热情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困难企业和实行兼并破产企业的党组织,尤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把各类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内部,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理顺势动关系,依法进行平等协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搞好劳动争议处理。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厂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推荐优秀职工代表依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充分尊重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及建议。&  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武装广大职工,用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广大职工,深入进行形势任务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加强职工业务技术和劳动技能培训,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职业道德和风尚。提倡科学,反对迷信,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勇于开拓,大胆创新。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省、地、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扭亏脱困企业联系点,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办法到位、组织落实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措施,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力争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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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日中共海南省委三届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落实中央关于经济特区要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和扩大开放”方面继续发挥示范作用的要求,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战略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及总体要求
1、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建省办经济特区以来,我省不断加大国有企业改革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一批国有企业增强了活力;全省国有企业脱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工业扭转了连续几年净亏损的局面;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工作稳步推进,国有中小型企业通过放开搞活出现了新的生机。但是,我省国有企业规模小,技术和管理水平低,布局不合理,市场竞争力不强,企业债务负担和社会负担沉重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些新建企业资本金不足,负债率高,影响了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因此,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下大力气解决前进过程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才能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增创海南经济特区发展的新优势。
2、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目标是:到2000年底,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和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中长期目标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到2005年,基本完成全省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国有经济整体控制力得到加强,国有企业基本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国有企业的活力明显增强;第二步,到2008年,即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更加适应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转变和扩大对外开放的要求,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3、牢牢把握《决定》所确定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十条指导方针,立足于海南的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开拓,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眼于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实践中,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根本标准,大胆采用一切搞好国有企业的措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开创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
二、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
4、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我省国有经济布局。缩短战线,加强重点,提高质量,使国有资产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企业集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与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完善所有制结构结合起来,存量调整与增量调整相互促进,集中各种优势,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特别是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海洋技术、环保技术、交通通讯等领域的高新科技项目,重点深度开发我省具有优势的热带生物资源、海洋资源和矿产资源,并培育一批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名牌产品。一般竞争性行业要加快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形成多种所有制平等竞争、竞相发展的格局。从实际情况出发,科学掌握国有经济进退的力度和范围,综合运用联合、兼并、关闭、破产、出售等手段,调整和优化我省国有经济布局。以省商贸系统等行业的国有企业为试点,进行全面改制清算,探索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有效途径。
5、加快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脱困步伐。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脱困工作负有领导、督促、帮扶责任,主管领导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分解落实企业脱困责任,建立脱困工作跟踪负责制,并与亏损企业签订脱困责任书,把脱困工作的责任落实到责任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脱困的第一责任人,亏损企业要提出切实可行的脱困方案。对企业负责人决策失误等人为因素造成企业亏损的,要依照《海南省国有企业亏损责任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6、进一步扩大开放,鼓励国有企业合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力。大力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国内外大公司、大财团,以股份制等形式改造改组我省国有大中型企业。用好国家有关优化资本结构的政策,将海口市的试点经验在全省逐步推开。重视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鼓励私营、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份参与国有企业改造改组。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吸纳境内外资金。通过控股、参股等国有经济多种实现形式,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努力提高我省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7、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培育壮大一批优势龙头企业。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企业为主体,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在电力、农垦、化工、食品饮料、商业、交通运输、纺织化纤、制药、制糖和建材等行业,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全省经济拉动力强,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通过授权运营国有资产,加大扶持力度,形成若干个以拳头产品为龙头,优势企业为核心,资本运营为纽带的企业集团。要遵循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防止用行政手段勉强撮合。农垦系统要加快组建企业集团,“抓大与放小”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加大战略性改组力度。在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时,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兼并、联合、控股等方式组建企业集团。
8、优化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和组织结构,认真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内部的“剥离放小”和减员增效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分立、分设和划小经营核算单位等办法,剥离和放开某些辅助业务,强化主业,增强竞争优势。通过转岗分流、竞争上岗、脱产培训、企业内部待业等多种减员增效的办法,减轻企业人员负担,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9、放开搞活中小型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大“放小”的力度。鼓励和支持国有小企业实行国有民营,可以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委托运营;买断净资产,组建全员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售、租、股并举,分块转为民营;认债配股,承担债务转为民营等形式,积极引进非公有制经济成份,逐步实现小企业以民营为主体,大幅度增加民营经济比重。对那些产品没有市场、扭亏无望、资源枯竭、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要视不同情况依法实行歇业、停产整顿、破产、关闭。非上市的企业经批准可以将部分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或变现企业资产,用于增资减债、调整结构和安置职工。
10、鼓励各市县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国有经济在中小企业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具体做法。对我省民族地区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在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给予倾斜。通过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制定和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产业规划、行业信息、筹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培训等方面的优质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朝着“专、精、特、新”方向发展。
三、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11、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以建立和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重点,确保出资人到位。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尽快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制和新型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体系。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企业对所有者的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不得损害所有者权益。抓紧制定我省有关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地方性法规。
12、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的力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在一些确实需要加强控制的重点行业,极少数国有企业可采取国有独资公司的组织形式,但也应尽可能通过多个国有法人参股。允许一些上市公司,适当减转部分国有股,所得资金用于企业的改革和发展。一般企业应通过股票上市、中外合资、企业相互参股、收购兼并等多种形式,积极吸引外资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内部员工、境内外自然人参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产权变动中要规范资产评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13、新上大中型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新企业实行新机制。新建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般竞争性行业今后不再设立国有独资企业。设立企业要有充足的资本金。
14、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设立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日常办事机构。在省委财经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作为省级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和监督下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方针、政策,审查批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投资运营计划,确定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运营指标。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可以直接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使其享有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政府其他部门不再行使直接管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权力。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企业内部通过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各市县可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形式。
15、在省一级逐步组建若干个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对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管。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享有所持国有产权的收益管理和资本运作等权力,担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接受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搞好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监管国有企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按照与企业的产权关系,通过其派出的产权代表,对企业的决策经营活动发挥监管作用。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依法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
16、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实行董事长和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分设制度。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的制定、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和企业经营者的选任、考核。经理班子依法行使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权力,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按照权力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分清职责。董事长对经理有提名权,经理对副经理有提名权。
17、强化监事会对经理层和董事会经营决策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保证监事会对企业重大决策经营活动的知情权。监事会要吸收企业职工代表加入,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要制定监事会的具体工作规则和程序,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不受侵犯。监事会享有对经理层和董事会的重大失误和违法行为弹劾权。
18、在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中,党委负责人、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按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兼任。
19、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国有企业不定行政级别,建立新的企业分类分级制度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职级制度,经营管理者能上能下。取消国有企业职工固定身份,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建立企业与职工双向选择的用人制度,形成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机制。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职工收入根据企业效益和个人贡献能增能减。鼓励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股份,提高职工对资产和经营效益的关切度。
四、加强国有企业的资金、成本和质量等管理,实行厂务公开制度
20、加强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以健全资金管理为重点,加强企业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执行《海南省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时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规范和统一财务报表、帐簿和凭证,加强清理和核对固定资产库存物资和货币资金的结算管理登记工作,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开支。
21、进一步加强企业的成本管理,逐步推行比价购销管理制度,在满足企业产品服务质量需要的前提下,实现低成本采购。在采购和销售两个环节上,建立全面严格的制度,对购销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控,最大限度地堵塞企业物资和资金管理中的漏洞。
22、积极推行ISO9000系列质量标准管理,增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保持和进一步扩大产品品牌效应。认真搞好质量管理,全面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行ISO14000系列环境标准管理,大力引导国有企业向生态型产业方向转轨,减少物耗、能耗和废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
23、积极实行厂务公开制度,提高国有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水平。全省国有企业以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普遍实行厂务公开制度,争取到2000年全省90%左右的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实行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要通过职代会和其他多种形式,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国有企业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认真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职工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企业厂务公开的实施办法,使厂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五、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24、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方式改革,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要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挂钩,根据企业经营的业绩、难度和风险,科学合理确定。在完善企业经营核算制度的前提下,在部分企业试行经营管理者年薪制。经董事会批准,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经营管理者,可采取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股权或股份期权奖励相结合的分配方式。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奖励办法,把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结合起来。既要使管理者获得与其责任和贡献相符的报酬,又要提倡敬业奉献精神,宣传和表彰有突出贡献者。落实企业经营管理者相应的政治待遇,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5、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年检、审计等手段进行监督制约,不断完善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监督制约制度。坚持对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先审计后离任。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要建立财务总监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直接向国有独资企业委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的人事、工资关系和福利等由派出单位负责。进一步完善稽察特派员制度和建帐监管制度,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监督。实行国有企业经营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凡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异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和其它部门领导职务。
26、实行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亲属回避制度,建立企业经营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得在非国有企业兼职,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一般不得在本企业人事、财务、供销等主要岗位任职,也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直接业务关系的经营活动。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要定期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报告重大经营情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资产运营重大情况。对企业的产权变动、投资决策、贷款担保和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国有资产代表必须及时向委派部门报告并按照委派部门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27、公开选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实行经营管理者竞争上岗。严格按照《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配工作。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党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评价机制、公开招聘及企业职工民主选举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的原则和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及经理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积极营造经营管理者和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28、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逐步建立全省经营管理者职业化、专业化、市场化机制,积极引进企业经营管理高级人才。举办和规范工商管理培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充实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人才应与我省的产业政策紧密联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引进办法和采取优惠政策,设立海南省引进高级人才专项资金。积极引进具有科技创新能力的科技人才和国有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六、加快国有企业科技进步,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29、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科技进步的组织和引导,制定鼓励国有企业科技创新的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省及各市县财政应逐步增加科技拨款尤其是科技三项费用额度。国有企业要健全科技开发和技术管理体系,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要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国有大中型企业要不断提高研究与开发投入,每年从销售额中提取2%―5%作为技术开发经费。
30、建立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步伐。省和有条件的市县要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积极探索建立科技风险投资的多种形式。以企业为主体,创办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并积极创造条件,建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重点支持国有企业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产业升级。
31、对于有市场、有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这类技术改造项目的国产设备投资,实行税收鼓励政策。鼓励国有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凡列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计划的新产品,在一定年限内,各级财政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国有企业提供技术开发资金贴息。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企业,给予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对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重点项目,予以贴息支持。鼓励国有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经立项可以申请对该项目前期研究与开发投入给予一定补贴。
32、鼓励国有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共同组建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新型企业或企业集团,走技术开发的道路。对产学研有机结合的新型企业或企业集团,在工商登记、税费减免、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要吸引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进入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和工程技术中心,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视发挥科技专家的作用,充分发挥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的智力资源优势,促进全省相关优势产业发展。
33、支持国有资本与民营科技企业联合,进行优势互补,扩大国有资本运营空间,实现要素优化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转制为多元化投资的民营科技企业。在政治待遇、职称评聘、项目竞标、成果鉴定与奖励、人员出国、融资信贷、技术和产品出口等方面,民营科技企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
34、鼓励科技要素参与经营和分配,提倡科技成果、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入股,提高国有企业资产中的技术股份,推动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科技化。技术成果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批准,作价金额一般可达到国有企业注册资本的20%,高新技术成果的作价金额可以达到国有企业注册资本的35%。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符合省情的高新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35、国有企业要大力引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积极吸收和消化高新技术。紧密结合国有资产结构调整,采取嵌入和嫁接高新技术的办法,改造和提升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优势的传统产业和技术。积极发展信息产业,引进和推广各种先进技术,加快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努力实现科技中介服务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
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做好再就业工作
36、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制度的落实。扩大覆盖范围,确保各类企业和职工,包括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全部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着力解决我省国有林业、农垦系统、华侨农(林)场、盐场、铁矿社会保障历史负担沉重的问题,所需社会保障资金由企业、社会保障基金和财政共同解决。
37、依法加大社会保障费用的征缴力度,提高收缴率,清理追缴用人单位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于拒缴、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也可以责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进行催缴,并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8、强化社会保障基金支出管理,加大基金调剂力度,着力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要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接受国内外捐赠等,开拓社会保障新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增加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支持,建立和实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实现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养老保险费要全额征缴,养老金要全额拨付。严格管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加强监督,实行严格的审计,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增值。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管理,提高社区化服务的功能,逐步使企业退休人员与原企业相分离。认真落实企业离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
39、大力做好再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通过发展社区服务等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加强对下岗职工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再就业能力。新建企业要优先选录适用的下岗职工。引导职工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下岗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鼓励下岗职工发挥特长,创办个体经济和民营经济,自谋职业或到农村搞农业开发,进行第二次创业。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的,在工商登记、场地安排、税费减免、资金信贷上给予更多的支持。
八、减轻企业社会负担,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外部环境
40、努力创造条件,认真落实《决定》有关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切实减轻国有企业社会负担的规定。国有企业所办的社会服务性机构要尽快分离出来,尽可能实现企业化经营。鼓励国有企业所办的医院等机构面向社会,实现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国有企业所办的学校可交当地政府管理;可由当地政府返还一部分教育费附加,继续由企业办学;也可实行公立民办,面向社会,收费办学。在此期间,政府要在财政税收政策上予以一定的支持。
41、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要积极与银行协调,处置不良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间历史上形成的债务,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施债转股。省属和市县属国有全资企业间的债务,目前确实无法偿还的部分,经企业自愿协商,可采取债转股的方式,核定企业间的权利和义务。国有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间的债务关系,也可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债转股。加大困难国有企业的兼并、破产的力度,核销银行呆坏帐,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
42、加强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信贷支持。通过实施主办银行制度、发放封闭贷款、设立中小型企业担保资金等措施,开辟多种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信贷支持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系,坚决制止各种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43、进一步落实扩大内需、开拓城乡市场的政策,坚决制止不合理的重复建设,健全市场规则,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各级政府部门要以转变职能、转变作风为重点,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做好规划、监督、协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坚持依法行政。继续削减行政机关不必要的审批权限和审批职能,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建立企业税费“明白卡”制度,加大惩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健全中介服务体系,规范各类中介服务组织行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要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整顿、规范和扶持商会团体及各类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44、充分利用全国人大赋予我省的较大地方立法权,制定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各种法规规章。认真清理我省现行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废止阻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些法规规章或修改有关条款。加强和改善司法、行政执法执纪和执法执纪监督,尤其要加大经济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惩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九、切实加强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领导
45、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国有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开展工作,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基本职能,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女职工委员会等群众组织及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地开展工作。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加强企业党组织自身建设,使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46、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管理新体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多头管理,管人、管事、管资产相脱节的问题。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经营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按产权关系确定领导班子的新体制。按照决策层和经营层分离的要求,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经营者聘任制。
47、加强企业中党的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党组织的设置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要按先锋模范作用。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党组织的设置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党组织的领导关系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况确定。除少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党组织由省直接管理外,其他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所在市县党委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采取政治理论教育与开展争先创优、党员先锋岗位等活动结合起来,把加强教育和严格管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8、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经伎职工群众办好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决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进一步发挥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49、贯彻《决定》精神,要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落实责任,尊重实践、分类指导,抓紧当前、着眼长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苫认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落实责任,尊重实践、分类指导,抓紧当前、着眼长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苫认识、坚定信心,真抓实干、落实责任,尊重实践、分类指导,抓紧当前、着眼长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坚定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各部门、各市县都要落实责任制,具体制定进一步的配套政策和措施,把搞好国有企业的工作抓实抓细。要从各行各业的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要把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结合起来,在努力完成近期改革和脱困任务的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
50、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迎难而上,扎实工作,开拓前进,坚定不移地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目标,加快新兴工业、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海岛旅游度假胜地建设的进程,把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海南经济特区带入二十一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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