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掌掌骨折能否办理退伍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请

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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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玉华,男,出生于1955年7月19日,1976年3月入伍,1979年12月退伍,居住于靖江市城南人民中路164-2号,该同志提供的1979年2月解放军四O二医院出院诊断证明书及退伍登记表记载患有高血压(1期)、坐骨神经痛,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经泰州市中医院鉴定其病情未治愈,符合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现对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
  张国网,男,出生于1959年7月30日,1979年1月入伍,1982年1月退伍,居住于靖江市东兴镇振兴路31号,该同志提供的1981年11月14日退伍战士医疗补助费申请审批表中医生检查鉴定患有白癜风、慢性气管炎,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经泰州市中医院鉴定其病情未治愈,符合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现对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
  孙满兰,男,出生于1958年10月25日,1977年1月入伍,1981年1月退伍,居住于靖江市马桥镇九一村高家埭15号,该同志提供的1976年7月6日解放军海军总医院门诊病历记载:右耳发胀、闷,听力减退,诊断为卡他性中耳炎,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经泰州市中医院鉴定其病情未治愈,符合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现对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来电来信反映。
  公示时间:2015年8月24日至2015年9月1日
  联系电话:29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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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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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
二、政策依据:
1.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函[号);
2.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印发〈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粤民优[2012]7号)
三、受理条件:
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收原件(1份)
2.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退伍军人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军队医院证明以及就诊病历(管理档案单位加盖“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章和公章),收原件(1份)
5.近期病发相关医疗检查报告,收原件(1份)
6.近期病发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收原件(1份)
五、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
2.村(居)服务中心受理并核对材料,符合条件的,开具回执单给申请人;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并转交到镇(街)社工局;
3.镇(街)社工局复审,符合条件的出具意见并将材料和意见一并送到区民政局审核;
4.区民政局组织申请人到医疗卫生专家评定小组定点医院复检;复检通过后,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审核结果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医学意见转交市民政部门审批;
5.市民政部门审批后,将审批结果转交区民政局;
6.区民政局将审批结果转交镇(街)社工局;
7.镇(街)社工局将审批结果转交村(居)服务中心;
8.村(居)服务中心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
六、办理部门:
所在镇(街)社会工作局
七、受理地址:
所在镇(街)或者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张槎镇张槎三路2号张槎行政服务中心
四个镇(街)包含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八、办结时限:
60个工作日
九、咨询查询:
十、收费标准:
十一、收费依据:
十二、特别说明:201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_百度知道
201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
还是因公受伤的,看具体你什么病可能会有一些补助的,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补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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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后来待遇工资减少了。后来自己交了我老爸是带病回乡军人,养老保险后,部队医院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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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关于做好2014 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 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龙民〔2014〕122号&&关于做好2014&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及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浙民优〔2013〕207号)规定和县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14年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条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记载),从部队退伍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申报对象必须患有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的慢性疾病,具体指符合下列之一:(一)呼吸系统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肺心病;&呼吸系统肿瘤;&肺纤维化;&慢性活动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肺间质性疾病;&肺段切除术或修补术;&气管或支气管成形术;&部分胸廓改形术;&肺脓肿;&肺梗塞;&胸膜炎;&胸腔积液;&肺大泡;&&&& (二)循环系统疾病&&&& 高血压病;&慢性心律失常;&心脏瓣膜病;&冠心病;&慢性心包炎;&心肌炎;&心肌病;&主动脉瘤或主动脉夹层;&周围血管疾病(如:大动脉炎、雷诺综合征、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静脉血栓形成等);&心力衰竭;&风湿性心瓣膜病;&心内膜炎;&&&& (三)消化系统疾病&&&& 反流性食管炎;&反复消化道出血;&食管成形术咽下运动不正常;&食管切除重建术后;&食管裂孔疝;&消化性溃疡;&慢性蒌缩性胃炎;&消化道息肉病;&消化道或消化腺肿瘤;&慢性胆囊炎;&胆石症;&慢性胰腺炎;&炎症性肠病;&轻度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胃部分切除术;&小肠部分切除;&结肠部分切除;&脾切除或部分切除;&肝部分切除;&胆囊切除;&胆肠吻合;&胰腺部分切除;&慢性肝病;&脾肿大;&&&& (四)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一侧卵巢病变;&阴道修补或成形术后;&单侧输卵管切除;&一侧肾上腺病变;&一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一侧睾丸、副睾切除;&慢性肾炎或肾病;&肾病综合症;&慢性泌尿系感染;&泌尿系 结石或梗阻;&多囊肾;&泌尿生殖系统肿瘤;&慢性前列腺炎;&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盂肾炎;&氮质血症;&肾移植术后;&&&& (五)造血系统和免疫、风湿性疾病&&&& 各种慢性贫血;&白血病;&淋巴及血小板性疾病;&免疫缺陷病;&风湿热;&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成人still病;&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性滑膜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多发性肌炎;&原发性血管炎;&痛风及高尿酸血症;&大骨节病;&顽固性牛皮癣;&严重白癜风;&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异常血红蛋白血症;&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增多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脾功能亢进;&混合性结缔组织病;&皮肌炎;&特发性炎症性肌病;&风湿性血管炎;&(六)内分泌系统和代谢性疾病&&&& 糖尿病;&低血糖症;&甲亢;&下丘脑一垂体疾病;&肾上腺疾病;&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胰岛内分泌肿瘤;&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库欣氏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甲亢性心脏病;&& &&(七)神经、精神系统疾病&&&& 轻度癫痫;&不完全性面瘫;&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失语;&截瘫或偏瘫肌力小于4级;&双手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单肢瘫或单手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双足部分肌瘫肌力小于4级;&单足全肌瘫肌力小于4级;&周围神经炎性疾病;&脊髓炎;&脊髓压迫症;&脊髓空洞症;&颅内或脊髓占位性病变;&帕金森病;&多发性硬化症;&脑血管疾病;&肌营养不良;&重症肌无力;&神经系统肿瘤;&各类精神病性障碍;&脑血管病;&多发性硬化;&震颤麻痹;&运动神经元病;&周期性麻痹;&周围神经炎;&脑膜炎;&& &&(八)骨骼系统疾病&&&& 慢性骨髓炎;&硬化性骨髓炎;&骨无菌性坏死;&滑膜软骨瘤病;&骨、关节结核;&骨肿瘤;&骨囊肿;&腰椎管狭窄症;&股骨头坏死;&关节骨折脱位;&脊柱骨折;&脊髓损伤;&创伤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膝交叉韧带断裂;&手足神经;&肌腱损伤;&半月板切除;&两个节段以上(含两个节段)的脊椎内固定术后;&骨质疏松症;&&&& (九)五官系统疾病&&&& 因眼病(近视眼除外)致视力下降,一眼矫正视力≤0.5,另眼矫正视力≥0.8;&因病双眼矫正视力&0.8;&象限盲或偏盲;&瞳孔散大;&眼睑不能闭合或下垂影响外观者;&青光眼;&泪器疾病;&因耳疾双耳听力损失≥30dBHL或一耳听力损失≥70dBHL、前庭功能丧失,闭目不能并足站立;&严重声音嘶哑;&发音或构音不清;&嗅觉完全丧失;&角膜病;&巩膜病;&葡萄膜病;&视神经病;&眼底病;&全身病性眼底病变;&眼球钝挫伤;&因眼底疾病或屈光组织病症导致双眼视力降至0.3以下不能矫正;&噪声及耳部肿瘤导致听力减退;&严重中耳炎;&前庭功能损伤;&颜面部严重损伤;&颞下颌关节强直;&&& &(十)外科疾病&&&& 严重脏器损伤;&深静脉血栓;&各种恶性肿瘤;&各组织结核;&高原病;&烧伤;&&&& (十一)能够直接造成《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中列举残情或者导致劳动能力部分或者基本丧失的其他慢性疾病。&& &&二、申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的,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本人书面申请;(须经所在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二)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三)退伍军人证复印件;(四)军队医院证明复印件,具体指下列之一:1、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军队体系医院原始病历(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2、驻边防、海岛等边远地区部队,按规定可以就近到地方医院治疗的,凭服役期间地方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地方医院原始病历;3、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原始病历。(五)盖有地方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六)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关于其生活状况证明;(七)本人近期1寸照片5张;(八)城镇户籍的,须有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就业和未享社保待遇的证明。三、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程序(一)本人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四条规定的各项证明材料。(二)乡镇、街道对申请人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户口本、退伍军人证、军队医院证明以及就诊病历、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相关材料进行初审。特别是提供就诊原始病历复印件,应详细了解复印件取得的时间与方式。对材料齐全的,填写《龙游县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和《龙游县2014年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疾病鉴定名单》(附件4),并填写初审意见,连同其申请材料于9月20号前报送县民政局优抚安置科。(三)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情况,组织人员对提供材料进行实地复核,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见附件2)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一式二份,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市民政局。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退还申请人。(四)由市民政局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指定医疗鉴定机构根据原军队医院治疗慢性疾病住院记录或相关档案证明,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病症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 对符合条件的,市民政局通知县民政局对申请人的残情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民政部门及纪检监察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样式见附件6)。公示期间,对拟认定人员有举报、投诉的,县民政局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签署意见,于2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民政局。&&&& 市级民政局对公示的结果进行审核,在《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市民政局印章。对符合条件的于20个工作日内,批准其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市级民政局填写《不予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通知书》(附件5),于20个工作日内逐级通知申请人。&&&& (五)市民政局应当指定医疗鉴定机构,由不少于三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疾病治疗的人员组成。对申请人的检查结果,由鉴定小组填写《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附件3),并由医院直接送交审批机关。&&&& (六)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审批材料和医疗机构鉴定材料由市民政局存档,同时将有关材料报省民政厅备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含不符合条件的)一式二份,市、县各存一份。&指定医疗鉴定机构根据原军队医院治疗慢性疾病住院记录或相关档案证明,对申请人进行相应病症检查,并出具检查结果。四、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享受及管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自批准之日下月起,由县民政局发给《浙江省抚恤优待证》,享受相关待遇。按照《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具有多重优抚优待身份的,按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种身份的抚恤优待。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病情鉴定费用,先由申请人本人支付。经审定,批准其享受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的,病情鉴定费用凭发票,由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统一向县民政局报销;不符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条件的,病情鉴定费由申请人自理。五、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定期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不含60周岁以上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所患疾病治愈或生活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相关待遇。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从下月起停发相关待遇。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取消其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资格。附件:1、龙游县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申报表2、浙江省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审批表3、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病情送检表4、龙游县2014年申请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疾病鉴定名单5、不予认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通知书&&龙游县民政局<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15.0font-family:仿宋_GB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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