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有哪些好大学的人权和中国的人权相比较,有哪些不同之处?

发生在蒙特利尔(加拿大一个城市)的一件辱华事件极其处理结果        事件发生地点:书包厂      日10点中间休息期间,大家发现餐厅休息间飞虫萦绕,12点午餐时,大部分人只好去室外吃饭。下午1点30分左右,书包厂负责人A和监工B召集所有公司内的中国人开会,并指派了一位公司的中国职员做翻译。A态度恶劣,言语极具侮辱性。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言辞激烈地指责中国人弄脏了卫生间和餐厅,并极其恶劣地说了一句“Chinese eat like a pig!”,立刻激怒了所有在场的中国人,绝大多数中国人当即停止工作,离开工厂。&O&/O      日早晨7:50,所有当事中国人聚集在厂区外部,明确提出如下几点要求:&O      1、 当事人A向全体受到伤害的中国人书面道歉;      2、 改善就餐环境,指定专人每日清洁;&O      3、 指定Supervisor,明确工作职责;       4、 给予适当精神补偿。      但是当事人A没有到场,仅由其父亲口头道歉,在所谓的道歉中没有“I apologize”或者“I am sorry”之类的言语。因为他年事已高,本着尊重他的态度我们没有计较。我们要求他对以上四点要求给以明确答复。他同意我们的第二,三条要求,但对第一,四条要求予以拒绝。       我们是勤奋工作的中国移民,我们用我们的汗水为我们的新的家园贡献我们的力量,就在我们流汗的同时A用很恶劣的语言诋毁中国人,极大地伤害了我们的民族自尊心。是可忍,孰不可忍?        结果,上诉到加拿大人权法庭,当事人判罚164000加币,在场听到辱骂的15个中国人每人获赔1万加币。        Montreal September 23, 2009 ---         Fifteen Chinese workers at a Montreal manufacturing company should receive $164,000 in damages for having been racially discriminated against on the job, the Quebec Human Rights and Youth Rights Commission ruled in a decision issued last week.        In July 2006, approximately 40 Chinese workers at Calego International Inc., a Montreal-based manufacturer specializing in childrens backpacks and accessories, received an order to gather and meet company president Stephen Rapps, who blamed them for unsanitory work conditions.            According to the workers, the latter also said that they were no longer in China, that they must wash themselves daily and that “You Chinese eat like pigs.” Outraged by the comments, two workers objected and were    physically assaulted by a supervisor.        Insulted by the comments, many Chinese workers immedialtely walked out and came back the day after with a list of conditions, including a written apology from the president, clean working conditions and compensation for violation of their dignity. When the company refused to comply with these demands, many workers immediately quit their jobs.        In a civil rights complaint filed with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n behalf of the 15 workers, CRARR claimed that they had been singled out (as workers of other ethnic backgrounds were not) and exposed to race-based slurs. It asked $10,000 in moral and punitive damages for each worker, $5,000 for each of the two assaulted workers, and a written apology for all workers as well as the Montreal Chinese community.        In its decision forwarded to the parties last week, the Commission ruled that these workers were indeed subject to racially discriminatory conditions in their work and recommends $10,000 for each of the 15 workers, an additional $7,000 for each of the two assaulted workers, and workplace measures to respect employees civil rights. In total, Calego International, its president, a supervisor and the latters company, Agence Vincent, are ordered to pay $164,000.        It is the largest sum ever recommended by the Commission for a racism case in Quebec.        For Ms. X. Ma, one of the 15 workers, “Its a matter of pride and dignity for all Chinese workers and immigrant workers in Quebec as well as in the rest of Canada. Just because we are Chinese and new to this country does not mean we have no civil rights protections.”        According to Mr. H. Yong, another worker, “This is actually a great victory for Chinese people everywhere. Governments and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should not support any Canadian company that treats its Chinese workers like slaves, and that refuses to apolologize and compensate them for its racially discriminatory practices.”                According to CRARRs Executive Director Fo Niemi, “This decision sends a very powerful message to all employers in Quebec, especially those in the manufacturing sector where immigrant labor is important: in the age of global trade, racism in employment can be costly.”            This decision is also important to Chinese Montrealers (at 83,000, according to the Census of 2006) and those of other Asia-Pacific origins (at 73,000), who rarely take legal action against racial discrimination.    “We hope that with our actions, we have shown to all Chinese and other Asian people in Montreal that one should never be afraid to stand up for ones civil rights and file complaints to fight racism,” said Mr. Y. He, one of the two assaulted workers.                All four respondents have until October 2 to comply with the Commissions recommendation, failing which the case will be brought before the Quebec Human Rights Tribunal.        Information: Fo Niemi    Executive Director, CRA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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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报道在此    http://montreal.ctv.ca/servlet/an/local/CTVNews//mtl_racism_settlement90923/?hub=MontrealHome    
  一个很好的案例,以后类似的判决可以有前例可循。
    不愧是法制国家 本地人欺负外来人照样不姑息  
  自尊,尊严,都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      为你们鼓掌
  就算在中国的外资企业,一个外国老板骂了中国员工eat like pig也没得钱赔,亏得有些人还口口声声说出国做二等国民,好象呆在自己的国家就能做一等国民似的
  哦耶.万岁!!!!!
  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想出國的最大原因之一。確實讓人感慨!
  早在Montreal的时候就听说过这件事,当时沸沸扬扬,听到这个裁决结果真高兴!  向为此事件努力过的人们致敬!
  外国人 其实是最恶劣的民族
  以前有个日本人在夏威夷渡假被椰子砸死,妻子到法庭控告当地政府,被判败诉.当时日本人的社会地位不高.    该妻子N年后又坚持上诉,多次败诉.    直到日本人收购了夏威夷N多房产的某一天,法院更改判决,赔偿N百万美金,并采取手段让那地段的椰子绝育.    国家强大,国民在海外才有地位.甚至不需要使馆特别去做什么
  移民了还算中国人?
  作者:独自凭澜 回复日期: 11:31:06   
    以前有个日本人在夏威夷渡假被椰子砸死,妻子到法庭控告当地政府,被判败诉.当时日本人的社会地位不高.        该妻子N年后又坚持上诉,多次败诉.        直到日本人收购了夏威夷N多房产的某一天,法院更改判决,赔偿N百万美金,并采取手段让那地段的椰子绝育.        国家强大,国民在海外才有地位.甚至不需要使馆特别去做什么  ----------------------------------------  不同意这种看法,其他国家不知道,但加拿大是以多元文化为国策,只要是合理的诉求,法院和陪审团并不会因为你的出生国是否富裕而影响平等。
  在国外叫人权,在国内叫人玩权,制度的不同产生不同的结果。
  太好了!大快人心~
  不同意这种看法,其他国家不知道,但加拿大是以多元文化为国策,只要是合理的诉求,法院和陪审团并不会因为你的出生国是否富裕而影响平等.    同意此说法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加拿大法律与中国法律的不同之处?_百度知道
加拿大法律与中国法律的不同之处?
香港没有死刑、爱尔兰不准离婚等等的区别
提问者采纳
让你论证你自己无罪中国式:先认定你无罪,你自己找证据证明加拿大式,政府找证据证明你是有罪的,而且是疑点都归于被告作为无罪的理由:先认定你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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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这导致了一个什么样的社会问题,耐人寻味,英当局废除死刑,1,不显得我们大陆没有人权嘛 。4,风马牛不相及,到底是有死刑好还是没有好,结婚率相当低,爱尔兰的婚姻制度类似合同制的。?在爱尔兰,至于香港没有死刑。3,加拿大和我国法律根本不是一个法系。97年这个特殊的日子,男女双方在结婚时,从1年到100年不等,扯远了,没有可比性你好,既有英美法系(刑法和民法均以英国普通法和成文法为基础)又有大陆法系(魁北克民法基于法国拿破仑法典)的影子。你想想你当年看的古惑仔。。当然大陆要废除政策,可以协商婚姻关系的期限,是在97年废除的,当然1年和100年对于收费是有很大差别的,而加拿大属于混合法系,我国为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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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法条以外。中国大陆法律属于大陆法系,还有判例法。香港法律属于英美法系,除了法条以外,还有判例法,主要是成文法加拿大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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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周敏博士做“加拿大人权案例分析及若干动态”学术报告_宪政与行政法治论坛_中国宪政网
周敏博士做“加拿大人权案例分析及若干动态”学术报告
20103190305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1998年后
&&&&&&&&&&&&& 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 李希芝)
文章来源:中国宪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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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人权法与华人
  人权意味着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诸如行动自由、财富自由、宗教自由、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这些权利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却有不同的见解。
  “人人平等的权利”,即是平权,是不受任何种族歧视与不合理的待遇的权利。对加拿大华人来说,人权法在加国历史中的发展及华人为争取人权的努力是值得回顾的。
  加拿大最早的一批华人是一百多年前移民卑斯省的华工。很多华人为修筑横贯加拿大的铁路流血流汗,工资却只有白人的十分之一。不少华工饿死、病死在筑路途中。老一辈华人移民对加国的贡献在当时不但不被认可,反而在处处受到歧视,更是无谈人权。虽说华夏子弟历来以善于吃苦耐劳,忍辱负重而驰名,但加国华人百年以来还是没有中断以平和的方式争取人权。
  加拿大华人平权的发展史,主要分为五阶段:
  局部排华期():在这27年期间,加国华人主要聚居卑诗剩最先来的是少数淘金者,接着是被加拿大太平洋铁路公司引进的建筑铁路劳工,之后有从事矿和家庭杂工的。卑期省政府为了保障白人的经济、政治和人口等方面的优越地位,制定了一系列的法例排挤华人。例如,[华人税收法]规定华人在卑诗省必须每三个月交一次工卡的牌费;[华人置地法]――禁止华人购买地产;[省选选民法]――指明华人、日商和土著都没有选择等等;还有[防止华人入境法]――禁止华人新移民进入卑斯剩在这第一阶段中,华人的反抗,主要是出自生意成功的华人,有钱聘请律师,在法庭指控卑期省的法律违反联邦的立法权。这些案件,有不少都成功地凭着宪法上的分权而推翻了卑期省一些排华的法例。
  全面排华期():在这62年之久的时期,加拿大联邦政府通过并执行了一系列的排华移民法。1885年至1923年,加国政府向入境华人微收人头税,从50元增至500元,相当于当时华劳工近两年的工资。这措施并没有起到阻止华人入境移民的效果。于是在1923年,加国政府通过了全面禁止华人入境的移民法,直到1947年才取消。在这一阶段中,华人多次由社团代表上京请愿,但由于华人根本没有选择权,所以没有多大的政治影响力。
  转折点():在这两年间,加拿大社会对华人的态度有重大的改变。排华移民法取消了,华人亦获得了投票权。导致转变的因素,首先在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反抗种族主义战争的影响,使加拿大的社会种族平等的思想开始成为主流。同时,在于加拿大的华商退伍军人发挥他们在政府和在民间对舆论的影响力,促使不平等法的废除。
  开放移民期():随着排华法的废除,华人移民加国的人数开始增加,但当时的移民法,仍有不同种族不同的待遇的规例。当时的亚商移民必须成为公民后才可以申请亲属来加国团聚,而对欧商移民却没有此要求。直至1967年,移民法采用计分制,对任何种族或文化背景的申请人都一视同仁,加国移民法才真正达到开放和公平。
  立宪平权期():种族歧视的法律虽已被废除,移民法不再有种族色彩,但修法定律的权力仍然操纵在政府的手里。只有把人权写入宪法,才能有效地防止种族义在法律上的重现。1982年,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CANADIANCHARTEROFRIGHTS&FREEDOMS)终于成功地通过了。加拿大进入立宪平权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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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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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6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8日发表了《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全文如下:
201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发展权利
二、人身权利
三、民主权利
四、公正审判权
五、少数民族权利
六、妇女、儿童和老年人权利
七、残疾人权利
八、环境权利
九、对外交流与合作
2014年,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实施,中国人民更加切实地从国家发展进步中受益,中国人权事业又取得了新成就。
中国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进一步得到有效保障,“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得到更好贯彻落实。这一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出坚实步伐。到2014年底,“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29个可统计、可评估的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中,超额完成的12个,接近完成的3个,进展良好的11个,三者合计已接近90%。2014年12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年)》完成中期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各项指标任务得到积极落实,大部分量化指标已完成一半甚至更高。这一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加清晰地描绘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确保公民权利的实现、人性尊严的捍卫、基本人权的落实为根本目的。
中国人权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充分说明中国成功地走出一条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在这条人权发展道路上,中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人权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坚持人权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坚持依法治国,把人权发展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统一,推动人权建设和各领域建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有益成果。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人权实践成果和积累的宝贵经验,努力发展有利于人权保障与实现的各项事业,让每个人都能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机会。
一、发展权利
2014年,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发展理念和制度创新,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获得公平发展的机会,让更多人分享改革发展的“红利”,促进公民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更好保障。
人民生活有新的改善。201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4%,经济运行处于合理区间。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速快于东部地区。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高于上年。全年粮食产量60710万吨,比上年增加516万吨。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通水,京津冀等地6000万群众喝上了长江水。6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得到解决。全国有1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比上年实际增长8.0%,快于经济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比上年实际增长9.2%,连续五年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比13年来首次降至3倍以下。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91元,比上年实际增长7.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968元,比上年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38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10.0%。截至2014年底,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15.3亿户,其中移动电话用户达12.8亿户,普及率达到94.5部/百人。4G用户达到9728.4万户,3G用户4.8亿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突破2亿户,其中使用4M及以上宽带产品的用户达到1.77亿户,占比达到88.1%。全国互联总带宽达到2500G,国际通信出入口带宽达到9614Gbps,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带宽达到3361.9Gbps。国内居民出境11659万人次,其中因私出境11003万人次,比上年增长19.6%。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国务院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中央财政安排11亿元资金,在2个省、14个市和300个示范县重点推进,加快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加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全年培训鉴定约40万人次。组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培训,全年培养1.2万名学员。开展现代种养技术、动物卫生防疫等专业培训,全年培训7万人。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教育公平得到更好落实。继续加大教育资源投入,并向中西部和农村义务教育倾斜。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101.9亿元,增长8.2%。中央财政安排学前资助资金10亿元,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资金132.66亿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72.93亿元。全国近1.1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政策,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获得学生字典,中西部地区124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获得生活费补助。自2014年11月开始,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600元提高到800元。安排营养改善计划资金171.56亿元,约3184万学生受益。1000多万名中职学校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约488万名普通高中学生、315万名中职学生和660万名高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10亿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重点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等工程。全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2.6%和86.5%。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始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继续实施高校“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和“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两项计划的规模分别扩大至20万人和5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5万人和2万人。
扶贫工作扎实推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国家将10月17日确定为扶贫日。中央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定点扶贫实现了对重点县的全覆盖。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33亿元,比上年增长近10%。实施以工代赈政策,中央财政投入资金57.2亿元,支持建设一批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地区群众发放劳务报酬6.8亿元。针对贫困地区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累计投入中央补助资金55亿元,搬迁贫困人口91.69万人。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投入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约1541亿元,支持片区改造建设3.17万公里的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建设9.6万公里农村公路和一批农村客运站点,解决片区93个乡镇、1.05万个建制村交通问题。推进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七省区138个“溜索改桥”项目建设。按照年人均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扶贫标准计算,2014年底农村贫困人口为7017万人,比上年减少1232万人。
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截至2014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长1.9%。各级政府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国家制定《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健全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安排中央预算内资金共建设269个县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961个乡镇服务站。继续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维权机构在保障劳动者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求职者提供各类就业服务500万人次以上,帮助100万人签订为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政策措施。2014年,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涉及拖欠工资类案件26.3万件。各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21.9万件,依法判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犯753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特殊情况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用人单位,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方式,并对涉及劳动关系确认的行政审判程序作了规范,细化工伤认定中“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等问题。
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了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问题。截至2014年底,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4124万人,比上年增加190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0107万人,比上年增加357万人。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9774万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73627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超过95%。全国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7043万人,比上年增加626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7万人,全年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为852元。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0639万人,比上年增加722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7362万人,比上年增加9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7039万人,比上年增加647万人。
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不断提高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水平,2014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个人缴费水平提高到90元。各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大病患者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提高了10个百分点以上。中央财政投资224亿元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用于全国152所疾控机构、257所妇幼保健机构、24个其他专业公共卫生防治机构建设,以及360所县级医院、2645所乡镇卫生院、5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万所村卫生室、1.8万套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2013年人均30元提高到2014年的35元,用于11类43项服务内容,进一步扩大了服务内容和人群受益范围。中央财政安排154亿元,实施6大类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妇女儿童健康保健、食品风险监测、健康素养促进、人员培训等工作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安排91亿元,用于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中央财政安排医改资金118亿元,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
社会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依法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各类生活困难,保障全体公民在获取社会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待遇公平。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88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5209万人、五保供养对象529.5万人。全国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为411元/人/月,月人均补助275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0.1%、9.1%;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为2777元/人/年,月人均补助125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4.1%、12.5%。中央财政安排5亿元,推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在中国境内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补助问题。全国实施医疗救助1.02亿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54亿元,住院救助、门诊救助、资助参保参合水平分别达到1723元、144元、80元。自日起,国家对残疾军人等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了20%。
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推进。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将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重点。2014年,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达到787亿元。中央财政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0亿元,支持完成改造任务266万户。各级政府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硬任务”,全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的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480万套目标任务。2008年至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8000多亿元,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合计开工4500多万套,其中,各类棚户区改造2080万套。到2014年底,累计解决了4000多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
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国家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文化市场法治建设,将总共11项文化市场主体准入的前置审批项目,一次性全部改为后置审批;加大文化事业资金投入,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和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项目等重大文化惠民工程。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金143.8亿元,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008个,博物馆2760个,文化馆3311个;全国共有公共图书馆3110个,总流通52250万人次;全国共有档案馆4246个,已开放各类档案12835万卷(件)。全国已有2115个博物馆及43510个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实现免费开放。全国有线电视用户3.21亿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1.87亿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0%,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8.6%;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覆盖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向户户通升级,直播卫星户户通已达1600多万户。全年生产电视剧429部15983集,电视动画片138496分钟;生产故事影片618部,科技、纪录、动画和特种影片140部,电影票房达到296亿元,比上年增长36%,其中票房过亿元的国产片36部;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实现平均每个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由室外向室内、流动向固定放映转变,可订购影片数量超过3000部。农家书屋工程覆盖全部行政村,初步建立出版物合理定期更新长效机制,数字书屋建设加快推进。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3600所,比上年增加80%。“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3.85亿元,示范带动各地兴建25000多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结果,全国共有体育场地169.5万个,场地面积19.9亿平方米。全国文化旅游景区(点)年参观人数约14亿人次,带动旅游收入约2500亿元,固定就业人员超过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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