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来深入实施双核驱动战略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指导园区转型升级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指导园区转型升级
――对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2013年修订版)的分析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在国家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高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旗帜下,国家高新区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先行者和主力军,承担着义不容辞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我国高新区历经20来年发展,“国家队”数量已增加至105家,高新区发展既有量的提升,也有质的跨越,不少高新区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管理体制、建设规模、空间拓展、社会服务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如何科学、有效地评价和指导高新区未来的发展,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高新区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2013年《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版)》(以下简称“新体系”)随着科技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一同发布,作者认为,“新体系”的制定,对于国家高新区坚持科学发展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新体系”的制定与使命
自1991年3月国家高新区建立以来,科技部分别于1993年、1999年、2004年、2008年先后四次制定和修改《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体系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高新区发展而与时俱进,从对国家高新区的系统评价逐步转变为政策评价,总体上一脉相承、创新完善,为不同时期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搭建了重要的制度平台,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2013年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第五次改版,适逢其时、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新体系”既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体现,又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任务内容,同时也是高新区实现转型升级、战略提升的需要,必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引导经济发展的“指南针”、转变发展方式的“驱动器”和规范政府行为的“导航仪”作用,为国家高新区又好又快、科学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方向引导。
1、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必然选择。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支撑作用。要实施“四化同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创新驱动发展成为我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最根本、最关键”的力量,将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一以贯之、长期坚持。在这一国家战略背景下,“新体系”的修订与出台应运而生,明确指导国家高新区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加快技术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尤其是要更好地发挥国家高新区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引领、支撑、辐射、带动作用,必须要走在地方乃至全国前列。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现实任务。
在2012年7月召开的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根据意见要求,“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在区域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以及“分类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创新中心完善机制,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发挥好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就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其中的重要任务内容;显然,“新体系”的制定出台就是为了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指导,促进创新能力、创新机制和创新体系建设,圆满交上国家高新区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这场攻坚战的答卷。
3、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的内在需要。
如今,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和发展顺利经过十年的“一次创业”发展阶段和十年的“二次创业”发展阶段。20多年来,国家高新区集聚了丰富的创新资源,创新了体制机制,优化提升了发展环境,涌现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企业;国家高新区已经成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面旗帜,成为我国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的突出典范,成为引领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先导。但与此同时,从国家高新区自身来看,迈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国家高新区的原始创新能力还需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加快培育和发展,产业国际竞争力需要加强,辐射带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科学发展水平需要不断提升。为此,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行动,将推动国家高新区实现“四个跨越”,即:从前期探索、自我发展向肩负起创新示范和战略引领使命跨越;从立足区域、集约发展的资源配置方式向面向全球、协同创新的产业组织方式跨越;从要素集中、企业集聚的产业基地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跨越;从工业经济、产业园区向知识经济、创新文化和现代生态文明和谐社区、高科技产业增长极跨越等。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高新区将从“五个转变”迈向“四个跨越”。这种情况下,原有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显得比较滞后,在追求科技创新方面容易形成短视化、数量化、简单化的误导,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家高新区发展需要。2013年新版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出台,成为国家高新区战略提升的内在迫切需要,并更加突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全力提升国家高新区的科学发展水平,进而引导和促进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自主创新的战略高地,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载体,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实现创新驱动与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域,抢占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
二、“新体系”的特征与导向
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历经五次制定和修改,前后继承发展,导向各有侧重,内容特点皆有不同;相比之下,“新体系”有着自身明显的特征和导向。
1、从指标体系制定原则来看,“新体系”坚持作为国家高新区政策评价的定位,基本继承了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原则,按少、简、易的操作原则选择指标,并尽可能做到用可统计的量化指标,规避指标选取过程中的调查、访谈、主观判断等不确定性因素,从支撑性、投入性和产出性以及政策角度的不同纬度选取指标,尽可能使同一层次各指标具有独立性;尤其是增加“从业人员数增长率”、“企业数量增长率”等指标,进一步体现“用效率等比值型指标,不用总量等规模型指标,消除总量或规模等政策覆盖面的差异性影响”的原则。
不难发现,“新体系”把一级指标中“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调整为“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并增加“园区发展符合国家导向评价”等二级指标,既进一步印证“从体现国家目标要求或政策导向的角度建立指标体系”的原则,也表明“新体系”呈现以下两方面特征:一方面,更加注重方向引导,紧随国家大政方针,强调推动国家高新区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优化,实现资源友好、环境节约,方向引领性和政策导向性更加明确。另一方面,更加突出创新驱动。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创新驱动”战略、“四化同步”战略,促进国家高新区加大对科技创新、技术研发的投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品牌商标、国际标准制定的保护和应用,加快产学研金的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创新资源聚集、创业环境优化、创新产业培育来带动高新区自主创新、内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
2、从评价体系框架结构来看,纵向比较:1999年对高新区的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了技术创新、创业环境、发展、贡献和国际化5个一级指标;2004年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技术创新、经济发展和创新创业环境3个一级指标;而2008年的评价指标体系则采用了知识创造和孕育创新的能力、产业化和规模经济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4个指标,并增加了区域环境测度指标部分,包括了经济支撑、知识支撑、环境支撑等3个一级指标。
“新体系”虽然也包含4个一级指标,但较之前版本变化比较明显。“新体系”不仅取消了区域环境测度指标部分,4个一级指标相对2008年体系在文字表述上也有了细微调整,分别为: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能力、国际化和参与全球竞争能力、高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也更加注重技术创新,更加切合国家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的要求;二级指标由之前的44个缩减为40个,定性指标由之前的5个缩减为4个;此外,“新体系”还创造性地增加了赋权和来源两项,无疑是一个重要进步,赋权体现了评价指标之间的相对重要程度,来源则分为统计、调查和定性,清楚地表明了指标所获得的途径。可见,“新体系”在指标框架形式上更为简化,在指标设置上更为优化,在指标评价参考上更为科学合理,在执行上更具可操作性。
3、从评价指标具体内容来看,“新体系”有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创新和完善,大部分的二级指标内容进行了修改,与2008年的评价指标体系相比仅有7项相同,即为:企业万元销售收入中R&D经费支出、人均技术合同交易额、工业增加值率、企业利润率、高新技术企业数占区内企业总数的比例、万人拥有的上市企业数量和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其余指标都进行了适当调整和变更,大致可分为四类:一是指标对应调整,共为6项,如“千人拥有欧美日专利授权数”、“千人拥有欧美日注册商标数”分别调整为“万人拥有欧美日专利授权数”、“万人拥有欧美日注册商标数”;千人拥有的大专(含)学历以上从业人数,千人拥有理工类本科(含)学历以上人数;万人拥有本科(含)学历以上人数;人数单位的调整恰恰适应了高新区从业人员规模不断壮大、创新型人才不断增多的实际情况。二是部分指标合并,由7项合并为3项,如:“千人拥有的商标数”、“千人当年重要知识产权授权数”合并为“万人当年新增的知识产权数(含注册商标)”,体现了进一步强调知识产权战略,“新增”则鼓励加大知识产权的投入、保护和应用力度;三是滞后指标删除,包含“科技活动经费中海外经费的比例”、“单位面积的资产总额”、“主导产业集聚度”等24项,删除此类指标体现追求“规模经济”效应已经过时,而且进一步从实际出发,避免国家与地方在用地面积、主导产业等统计口径方面的不同而造成差异;四是适时新增指标,共为24项,如包含“营业收入超3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从业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增加值比例”、“当年内资控股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额”等指标,分别强调高新区应着力提升产业集群水平、培养龙头骨干企业,要着力实现科技工作人员收入倍增,要立足于本土企业走出去、扩大内生增长等。
4、从评价指标体系意义来看,“新体系”创新充分体现了对新时期国家高新区科学发展的引导作用:
一是体现了对高新区发展方向方式的引导作用。更加突出强化企业自主创新地位,支持创新型企业培育和推动创新型产业发展,如增加“国家级研发机构数、国家级孵化器数、国家级产业服务促进机构数”和“企业累计参与制定产业国际标准数”、“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创新型集群培育及发展状况评价”、“园区宜居性和城市服务功能的完善程度评价”等几项指标,删除了“单位面积新注册的500万以下科技型企业数”、“单位直接投资形成的企业总资产”等指标,引导高新区从规模扩张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内生驱动型发展转变,由单一工业园区向城市综合型转变。
二是体现了对创新资源要素集聚的引导作用。如:增加了“园区实施人才战略与政策的绩效评价”、“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外籍常驻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等指标,进一步吸引和壮大创新型、科研型和海外高层次人才队伍,集聚高新区创新创业、持续发展;增加了“园区科技金融发展状况评价”指标,引导各类金融资本、金融服务机构集聚高新区,深化科技与金融结合,为轻资产、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资金瓶颈,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体现了对管委会重视科技创新的引导作用。如:增加了“管委会当年财政支出中对科技的投入额”和“园区‘政产学研资介用’合作互动与知识产权保护评价”等指标,要求管委会站在大局角度、从长远出发,全方位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既要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又要不断完善政产学研金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延伸科技服务内涵,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形成良性互动。此外,还增设一条“园区参与评价工作所报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评价”指标,要求管委会重视对指标体系相关内容的建设。
三、“新体系”的实践与运用
可以说,任何理论与实践都密不可分,且需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国家高新区评价指标体系也不例外。它来源于高新区的实践,同时也指导发展着高新区的发展,并随着实践的变化和高新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新体系”已经制定出台,如何在实践与运用过程中充分发挥“指南针”、“驱动器”、“导航仪”作用,使高新区发展符合预期的政策目标导向和要求,是各级政府和高新区重点关注的核心环节。从高新区以往实践经验和当前实际情况来,作者认为,“新体系”还需在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
1、要增加国家科技部对地方政府的考核要求。
国家高新区作为国家改革开放新生的产物,按照属地管理自然也是地方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往往以“部、省、市”共建共管的模式存在。因此,对高新区的考核不能脱离对地方政府的要求而存在。建议指标体系可考虑通过新增定性指标,考核地方政府、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对国家高新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视支持力度,如地方政府是否对国家高新区制定各种支持政策文件,是否加大对国家高新区领导班子及干部的配备力度,是否对国家高新区重大项目布局予以倾斜,是否把国家高新区发展作为地方政府经济科技社会的重要支撑等,从而推动地方政府、省市科技主管部门把支持国家高新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明确国家高新区的发展定位,将国家高新区作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深化对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改革,保障和落实国家高新区充分的财政、土地、政策和相应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进一步聚焦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发展,将高端人才、创新资源、重大项目、土地供应、财政资金、服务资源等往国家高新区倾斜与集中,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大环境,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2、要充分融合国家与地方对高新区的考核体系。
目前这两套考核体系各不相同、自成一体,尤其是地方政府在考核指标设置过程中,相对国家科技部对国家高新区的考核,过于追求国家高新区经济增长的量化规模、当前效益和有形显绩,容易忽视潜在、长期性科技创新的投入和发展质量、发展方式的转变,甚至把国家高新区等同于经开区、行政区进行考核,严重影响了高新区推动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建议将国家科技部和地方政府对高新区考核指标体系,共同纳入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大框架中,推动创新型园区、创新型城市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深度结合、良性互动,从而把国家与地方对高新区的考核指标体系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地方政府优化对国家高新区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突出对高新区创新要素引入、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孵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体制创新、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和评价,系统加强对国家高新区的管理、指导、评价和考核。
3、要进一步明确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
由于全国各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模式、结构组成、管理体制、人口面积等不尽相同,因此,评价指标体系所要涵盖的各个统计指标要明确范围、统一口径,所设指标是在法律上认可或为公众所共知,同时要注意与国民经济指标、地方指标形成有效对接,增强统计和评价的针对性、权威性和精准度。从以往的统计经验来看,一些国家高新区对科技部汇报使用的大口径,对地方政府汇报则使用的是小口径,数据上差别很大,有时候无从查确,不利于开展考核评价工作和高新区自身发展;从统计指标来看,科技部对国家高新区考核的“技工贸总收入”一项,在地方政府经济考核指标体系里则没有体现,这样一来,考核指标的千差万别导致各类统计报表纷繁复杂,既造成统计工作多头负担过重,也不利于正确引导高新区和企业的发展。
4、要进一步强化考核指标体系的分类管理。
目前国家高新区数量增长有越来越多的发展态势,就已有的105家国家高新区来说,园区发展基础、建设规模、支撑环境等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已根据现阶段各国家高新区发展实际和发展态势,对国家高新区分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三类园区,并分别提出宏观长远的目标要求和指标,但对于国家高新区的考核评价还停留在“同台比武”的层面,未能真正体现分类管理的思想。建议可采取以下四种方式或者说四个划分维度对国家高新区进行分类管理和考核:一是按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三类园区分别进行评比考核,这三类园区在国家政策层面、地方政府支持力度、资源聚集度等各方面有所差别,也吻合了科技部对三类园区的目标要求;二是按东、中、西部三大块区域分别进行评比考核,这种分类往往容易为大众所熟知和接受;三是按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和非省会城市两类分别进行评比考核;四是按国家高新区晋级先后时间分别进行评比考核,这样各国家高新区建立时间、发展阶段相对比较一致,更具有可比性。
5、要进一步加强考核和评价工作。
一是完善评价考核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评价考核工作机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机构,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牵头组织、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参与协助,各国家高新区作为考核对象积极配合,具体考核评价方式可采取高新区之间交叉评分或第三方独立机构测评;要建立稳定研究、统计和评价队伍,每年度开展评价考核,对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实行长效化、连续性的考核和管理。二是要完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和国家高新区实际情况,适时对考核指标进行微调;进一步细化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指标评价体系的统计方式方法,通过对指标的数据进行标准化、确定指标权重、加权求和分析等,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严肃性和精确性;此外,评价指标体系还要力求与国外评价体系相衔接,尽可能地实现国际化,充分利用高新区记分牌等制度,实现与OECD、EU、UNDSBO等国际组织的衔接,参考硅谷指数等,以进行横向比较。三是完善评价考核效果运用。要实现考核评价的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其权威性、针对性,就是要加强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及时公开发布考核评比排名,实行评价动态管理,定期发布观察指标和出版高新区年度评价报告,才能有效根据各国家高新区的考核评估情况和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进行分类指导。实行激励约束机制,必要时实现“有升有降、能上能下”,畅通高新区晋级渠道,推动国家高新区队伍动态化管理;同时,对认真贯彻考核指标体系、着力促进园区发展方式转变、勇于推动创新引领发展的国家高新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指标贯彻不力、不负责任、不干实事、搞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的国家高新区,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要督促当地政府作出组织调整。
  近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和搜狐在北京联合举办“竞合?共赢2011中国产业新区高峰论坛暨品牌园区招商大会”,来自政府、园区、企业、专业研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探讨“十二五”期间产业新区“融资、融商、融智”的产业转型之路。此次会议上,还成立了产业新区智库联盟,旨在打通产业链,对接供需双方,充分发挥资源聚合力量,实现多方共赢。
国家级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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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速广西“两个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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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通过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澎湃不竭的动力。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调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立足当前谋发展,创新驱动赢未来。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西正不断创新发展思路,凝聚发展力量,加快赶超跨越,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目标。
  高举着创新的旗帜,广西如何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广西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近日,科技日报记者采访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
  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记者: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9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京中关村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题举行第九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全党全社会都要充分认识科技创新的巨大作用,敏锐把握世界科技创新发展趋势,紧紧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面向未来的一项重大战略实施好。对于广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这有着什么样的启示和意义?
  黄日波: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我们党在关键时期、攻坚阶段作出的重大抉择。2012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科技创新大会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并将这一战略明确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这是我们党放眼世界、立足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表明了我们党依靠创新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为我们推动发展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指明了方向。
  进入新世纪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坚持把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对科技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技工作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以2006年颁布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为标志,广西进入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历史阶段。近年来,我们召开全区科技创新大会,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和专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出台“2+66”系列文件体系,开启了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的新征程。
  当前,随着打造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工作有序推进,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意见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广西已由我国西南边陲变成对外开放合作前沿,广西享有的沿海沿边开放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叠加效应日益显现。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要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保持广西经济增长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广西速度”。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于广西来说,显得更加迫切,更加重要,这是广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保持经济较快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广西应对科技发展竞争、实现科技跨越发展、不断增强实力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文化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建设广西创新体系,集聚高水平的创新人才,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推动全民创新,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使科技创新成为驱动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创新型广西建设步伐加快
  记者:只有扎扎实实付诸行动,创新驱动才能真正成为赶超发展的强大引擎。我们注意到,近年来广西通过推动社会全方位的创新,一批产品和技术在国际国内领先。在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广西有着哪些方面的成功实践?
  黄日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实力提升是基本前提,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是关键所在。从广西的实践来看,只有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以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工程化、产业化为创新驱动的关键和重点,才能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近年来,广西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社会全方位的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产业发展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型转变、促进发展动力由资源要素驱动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科技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创新型广西建设步伐加快,为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产业自主创新取得新成就。围绕汽车、机械、有色金属等千亿元产业发展,整合优化创新资源,千亿元产业领域重大科技专项、第五轮创新计划七个工程和“350工程”取得了新成绩。近五年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广西糖业综合利用率由13%提高到41%,稳居全国第一位;成功研制出世界首台可再生空气混合动力柴油发动机、世界最大的机械式硫化机、国内首台达到欧洲第五、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国内最大的轮式装载机等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产品和技术,为微型汽车、轮式装载机、柴油内燃机、多功能乘用车等工业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全国第一位、食品和汽车等8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通过开展新品种选育、先进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广西动植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0%以上,成功培育出世界首例亚种间克隆水牛、世界首例冷冻胚胎克隆水牛,亚热带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水产品养殖品种抗寒关键技术等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糖料蔗、蚕茧、木薯等产量继续稳居全国第一位。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2008年以来,先后有国家非粮生物质酶解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土方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非粮生物质能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杂交水稻工程研究中心东盟分中心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落户广西。截至2012年,广西已拥有2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家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38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25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呈现新态势。截至2012年,广西高新区数量达到6个。高新区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营业总收入、实现净利润和出口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两位数增长,高新区已经成为广西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高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示范区、经济建设的主阵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步伐加快,高新技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累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0多家,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累计达到212家。
  发明专利追赶跨越迈出坚实步伐。2012年申请发明专利量比上年增长1.3倍,增长率排全国第1位。成功举办了广西的发明创造盛会——第一届、第二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全区各地约3535件发明创造成果参展参会;成功签订专利交易项目合同35项,签约总金额达3.4亿元;成功拍卖11个专利技术,总成交额超过1800万元,科技创新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民众。
  面向东盟的科技合作再上新台阶。建设了5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组织实施“热带亚热带优势农作物品种繁育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项目,积极推进广西百色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初步建成了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连续成功举办十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科技专题展;举办中国-东盟科技部长会议、东盟国家合作项目推介会、首届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与创新合作大会,广西成为我国联系东盟国家、开展对东盟科技合作的重要省区之一。
  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果。广西加快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八桂学者的聘任,通过做好院士工作站建设、落实补助经费等服务工作,为院士在广西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已建起以八桂学者为引领、以特聘专家为骨干、以人才小高地创新团队为基础、以海外高层次人才为重要补充的高层次人才开发新格局。截至2012年底,全区先后建立了42个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4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聘请116名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48名八桂学者等。
  着力依靠创新驱动发展
  支撑“两个建成”目标加快实现
  记者:一方面,党委、政府对科技创新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望,科技发展正面临着大好形势。另一方面,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广西自主创新能力仍不够强。从广西的实际来说,下一步的科技创新工作有着什么样的总体考虑?
  黄日波:抢占科技制高点,就是争夺发展的主动权。当前,国内外经济科技形势正发生深刻变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越来越深远,社会各界对科技创新更加关注和期待,科技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根据中央决策部署,结合广西实际,我们将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以支撑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突出改革开放和全民创新,突出创新体系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广西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到2020年,广西要实现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科技综合实力进入全国中等行列,重点优势领域科技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初步建成创新型广西。其中,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2.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达到15%左右。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个“坚持”:
  必须坚持走自主创新道路。只有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大力实施“科教兴桂”和“人才强桂”战略,以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工程化、产业化为创新驱动的关键和重点,才能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
  必须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科技工作的本质要求。让科技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是广西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使命。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切实加强民生科技工作,才能为创造人民美好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撑。
  必须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作用,抓住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这个突破口,才能加快培育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不断完善广西创新体系。
  必须坚持统筹协调全区科技资源和力量。只有建立科技工作的会商和沟通协调机制,才能有效集成自治区和各市的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政策与经济政策的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各市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科技工作万马奔腾的良好局面。
  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在新一轮发展中赢得主动
  记者:围绕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目标的实现,广西怎样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黄日波:未来五至十年,是广西奋力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两个建成”的目标的关键时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面对国内外竞相发展的态势,广西作为后发展欠发达地区,要在新一轮发展的时代潮流中赢得主动,迫切需要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广西跨越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去年9月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广西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广西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工作方案,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做了重大工作部署,提出了若干重大措施,主要有:
  加快产业创新发展。一是深入实施千亿元产业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组织实施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关联度大、支撑产业升级的重大工业创新项目,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二是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创新平台建设,争取在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先进制造等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能力。三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成为广西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四是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加快区域创新发展。一是积极探索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新模式、新机制,推动激励自主创新政策的先行先试,加快建立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成为先进制造业发展示范区,推动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区,推动资源富集区建设成为优势资源高效利用示范区。二是加快推进南宁市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推动柳州、桂林等创新资源条件好的城市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推动创新型城市试点示范,形成区域创新中心,引导和辐射更多城市走上创新发展的道路。三是提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一批超千亿元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优势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资源向重点园区集聚,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产业配套完备、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四是加快建设中国—东盟科技合作与技术转移平台,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力拓展与东盟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进一步开拓与欧美、非洲、港澳台合作,加强泛北部湾、泛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创新合作,支持科技人员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研发与交流,加强先进技术、人才、项目、资金和管理的引进,加速先进技术的双向转移,充分利用国内外创新资源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构建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一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工程,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推动大中型企业建立独立的研发机构,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和帮助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二是建立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的研究机构。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加强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优势、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单位创建国家级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支撑产业创新发展。四是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新模式、新机制。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校地、校企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合作。积极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家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知名企业的科技合作,联合共建科技创新载体,在更高起点上推进自主创新。
  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一是培养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依托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要科研创新平台和优势企事业单位,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完善八桂学者、特聘专家、主席院士顾问制度,加大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海外高层次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支持科技人才承担国家、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促进高层次科技人才成长。到2020年,选聘100名左右八桂学者、200名左右特聘专家、l00名左右自治区主席院士顾问。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创新人才培养方式,构建人才培养载体,实施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工程、国内一流大学管理者培育工程、重点工业产业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等人才开发工程,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动人才管理部门职能转变,创新人才培养开发、引进聘用、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等机制,建立完善人才政策法规体系,推进人才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一是大幅度提高发明专利创造能力。实施发明专利倍增计划,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展发明创造,形成更多发明专利。深化市、县(市、区)和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和园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创建自治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打造专利集聚区域。二是加强专利代理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专利代理机构,优化专利代理机构布局。加强知识产权的应用和保护。加强发明专利转让、拍卖、入股等中介服务交易平台建设,疏通专利交易转化应用渠道,促进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及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专利等知识产权实施与产业化的资金投入。三是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机制,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救助工作。四是加强自治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专利维权援助服务能力。(编辑邹长森)作者: 江东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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