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迪2o15年死的时候中央几号文件关于退伍代病回家的三线建设人员补贴

请听听一个立功受奖带病回乡退伍老兵的血泪诉求!
  尊敬的薄书记:
  我叫杨明国,今年七十三岁,是重庆市忠县花桥镇天井村七组村民,我于一九五九年元月入伍到东北3013部队即32师94团当兵。到了连队后,我就听从部队首长的话,服从命令听指挥,每项工作我都是走在最前面抢着干,人家完不成的任务我就去完成,最苦最累的工作我抢着去干。过了半年,部队首长就提我当了副班长,十个月的时候就提升为班长。在五九年十一月我被评为五好战士,并荣立三等功,我们团一万多人只有七个人荣立此功,我们七个人都受到团的奖励,并在12月出席了师积极份子代表大会。
到了六○年国际形势紧张,蒋介石大喊反攻大陆,我们连随之接受国防施工任务配合工人工作,在施工期间,部队根据现代战争的需要,团里要组织抽调部队所有干部突击学习文化,连队首长就把全连的施工任务工作交给我一个小小的班长带领着去完成,千万重担就落在我的头上,日日夜夜我都是在想,怎样才能把党和领导交给我任务去完成好。于是我自已每天身先士卒,每样工作带头干,半年后全体干部文化学习结束了,领导去调查战士和工人,他们都说,我领导得好,这个班长很有能力,他不但指挥得好,他亲自带头干得好,领导又去问连里的战士们,他们都说我领导得好,指挥得好,上级领导非常满意。指导员叫我申请入党,当时我说我的条件不够,他说已经够好了,就是这样经过组织考查后我就光荣的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在62年的春天,部队根据我的优异表现准备给我提干,但就在这时我就病了,一年就住无数次院,本来三年服役期满,应该退伍。部队首长对我说:“你不要看到别人走,你也就想走,还不行,现根据党的需要,部队的需要,你还在部队继续干下去”。于是我又在部队干了一年,边工作边治疗病,但后来首长看我身体的病治不好了,就没有提干,于是在63年的春天就让我退伍回家了。我回家后家没有家,完全是一无所有,全靠亲友们的帮助,才新了一个小家,亲友们给我介绍婚姻,人家都说我是个病壳壳,我三十多岁才安了一个家。
  由于患病,我1963年退伍回来后吃药的钱一直是政府给予解决,那个时候是忠县拔山区政府每年报销,拆区并社后就是区财政所报医药费,每年报二、三次,后来各乡、镇成立了财政所,就把我的药费报销划到花桥镇财政所,但是花桥镇财政所只在头一年给我们报销了,第二年就只给报销了一半,第三年开始,他们说没有了就不报了,说没有这个项目,叫我找县财政局,我们到县财政局,找到了徐局长,徐局长听后就给花桥的陈所长打电话,叫他还是要给,人家这一点吃药的钱你不给不行,是这样又才给我们的,过两年又不给,我们又找到县委办公室,丁主任值班,丁主任听了我们说的情况,又才打电话,给陈所长说那点钱你还是要给人家,是这样又才给我们的。过后又不给了,叫我们找县民政局,县民政局说没有这个政策,你自己去找上级领导,他们都是把我们推走了就算了,这些年来,我每年都在奔波,找各部门反映情况,但是我到各有关部门的合理诉求,被有关工作人员当着敌人一样看待,09年春,我到县财政局,找胡局长还有一个科长反映我的情况,结果被他们喊三个门卫把我从4楼推出大门外。去年底,我又去县委县府反映情况,我又被人喊门卫从四楼推到一楼,把我的脑壳在墙上撞了几个包,脚也扭伤了,我回家后痛了一个多星期,但一直未能给我解决。
  我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越来越不行了,我从头到脚都是带着革命的伤疤和痕迹,头上的头发在部队都是掉光了的,两个大脚指头都是冻坏了的。最苦脑的是,我的阴囊在部队六○年搞国防施工,打山洞防原子战争,我用力过重就把下身的那蒙皮挣破了,肠子就掉进阴囊去了,现在经常一发炎就痛得要命,倒在地上喊叫,就要赶快去打针,输液消炎,一输就是几天,钱就是两三百元,医生叫我动手术,钱要五、六千,我没有钱,一直就没有动手术。我三十二岁结婚时缝了一件棉衣一直穿到现在,穿了四十一年了,我一直穿的衣服裤子全都是人家给的,我现在是天天吃药,每年下来要七、八千元钱药费,甚至上万,并且还要时时受罪、受痛苦。现在我时常在反思:我为了国家的部队建设、国防建设不但牺牲了我的青春,还给我的身体带来了终身的痛苦,为什么我为国家、为国防、为了我们共产事业贡献了那么多,而到头来共产党、国家却遗忘了我们,抛弃了我们,为什么要取消一个在部队做出重大贡献,立功受奖,因公至病的回乡退伍军人的医药费?难道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吗?改革开放难道就是要把我们这些曾经为了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而流血流汗,而给自已留下终身疾病的退伍老兵的医药费改革掉吗?我也是有着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了,我想,共产党的宗旨不是这样的,要不,还有谁今后还要为了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而去奉献自已的身体甚至生命呢?我想共产党的宗旨不是这样的,我是五十年代的老革命、老党员、老干部,在部队时为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立过功、受过奖,少尉排长的接班人。按照原来的政策,我从部队回来可以向组织要求安排工作的,我的战友在部队时什么也不是,从未立过功也未受过奖,但他就是有后台占关系安排了很好的工作。但我由于没有后台没有关系,也没有找组织,所以回家务农了。因此,我在部队那么地卖命,除了给自已带来终身的痛苦和贫穷外,我得到了组织什么照顾?享受到了党什么温暖?现在老了,还在为了一点可怜的医药费还在到处乞求,这就是为国家国防建设而努力卖命的人的最终下场吗?
  我是因病致贫的,几十年来,我没有买过一件象样的穿的东西,所有穿的都是好心人送的。有时我也在反思,现在国家繁荣富强了,大部分人都过上了好日子,而我为什么还过着如此猪狗不如的生活呢?到底原因是什么呢?不就是因为在部队时太过于努力了吗?不就是对国家、对组织太过于忠诚了吗?从而给自已带来了终身疾病吗?不就是因为自已没有后台,没有关系而活该一辈子受苦受难吗。我就不相信毛主席那个时候是共产党领导就能报医药费,而现在同样是共产党领导就不能报医药费了。
  09年,我给重庆市政府市长信箱反映此事,他们把信交给忠县民政局处理,民政局以我已享受定期定量补助,没有报销医药费的文件为由给予了答复,和我原来找他们的答复是一样,我又申请了信访复查,结果忠县县政府复查是一样的结果,并且说我原来每年报销医药费查无实据,但是在此期间,信访办找我了解情况,我把当时报销时每届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以及来龙去脉都说得清清楚楚的,但没得任何作用。
  因此,在走投无路之时,我想给薄书记写信,但他们说这种反映情况的信薄书记是不可能收得到的,寄给领导的信不出忠县就被挑出来。所以我希望借助网络,期望薄书记身边的人或者有关市级部门的人能看到,能帮我反映一下。在此,一个无助的满身伤病立功受奖带病回乡的退伍老兵血泪跪谢!
  薄书记!能给我这个即将步入坟墓的立功受奖、带病回乡的退伍老军人解决医药费,让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感受到一点党的温暖,组织的照顾吗?再次跪求!
  早知如此。。。。。。。。
  写信给薄书记到底他能收到吗?
  应该反应这个问题
  失民心者失天下!
  忠县民政局的处理意见:  忠民信〔2010〕7号    忠 县 民 政 局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和调查核实情况,我局的处理意见是:  (一)杨明国同志应享受的抚恤补助、医疗待遇已全部落实。  (二)杨明国同志的医疗费应主要由本人及其子女共同承担。若杨明国同志生病住院,其医疗费可按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报销;若经新农合报销后自负金额仍较大并造成家庭困难,可按规定程序向花桥镇政府申请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三)若家庭困难,可向花桥镇政府申请低临时救济,由花桥镇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查处理。  信访人如对本处理意见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忠县人民政府提出信访事项复查申请。        
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县政府办,县信访办,花桥镇政府。  
  我的复审申请:  复审申请  县人民政府:  我于年前向重庆市政府系统公开电子信箱反映(市长信箱[号):要求报销我在部队因公带病而每年带来的医疗费问题。忠县民政局于3月15向我回复了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忠民信〔2010〕7号),但我对处理意见十分不满,全篇都是官话、套话,没有一点实际内容,理由如下:  一、(一)杨明国同志应享受的抚恤补助、医疗待遇已全部落实。  请问:什么叫已全部落实,如果我的医疗待遇已全部落实的话,我一个七十多年的老人难道发疯了每年多次在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找相关人员说好话,低声下气求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不就是为了能让有关部门发发慈悲,把我的医疗待遇落实,给我报销医药费吗。但是很遗憾,直到今天,我仍然每天受着病痛的折磨,还在为那一点可怜的医药费奔波,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已全部落实吗?  二、(二)杨明国同志的医疗费应主要由本人及其子女共同承担。若杨明国同志生病住院,其医疗费可按新农合的有关规定报销;若经新农合报销后自负金额仍较大并造成家庭困难,可按规定程序向花桥镇政府申请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这一点完全是废话:我从部队回来就开始,每年都是病不离身,药不离口,每年的巨额医药费早已使我的家一贫如洗,两个子女每年在外下力打点小工的钱,全部花在了我的医药费上,如果我和我的子女有这个能力支付这个医药费的话,我有必要到县委、县府及有关部门,像一个乞丐一样讨要我应有的医药费吗?还有忍受着有关“高贵的”工作人员那种鄙视的目光吗?我也是有尊严的。至於说住院可按新农合报销,这个谁不知道。但问题是,我尊敬的同志,你想过没有:作为身在偏远山区的农民,能够五天就有三天在医院呆着吗?现在医院上得起吗?当然,对于你们这种养尊处优手拿高薪的国家公务员来说不存在,但对于我来说,现实吗?首先,像我这样为国家奉献了一辈子的,现身份为农民的人,没有退休工资吧?因此,我还要吃饭,要劳动,不然只得饿死。所以,一般我只能买药在家吃药,实在痛得不行了,再到私人诊所打针输液,但这些费用新农合又不报销。另外,如果住院,一个月只算住十天院,只算每次花5000元,新农合报销后我也要自付1500,一年算下来就要自付近2万,我现在每年吃一万多的药家里就已经无能为力,难道还拿得出2万吗?  三、(三)若家庭困难,可向花桥镇政府申请低临时救济,由花桥镇政府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查处理。  这一点是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官话、套话,请问:我每年辗转到各级政府、部门,经过多方诉求,甚至下跪求情,才求得每年两、三百元的,比施舍乞丐都不如的所谓补助,这就是你们所说的“临时救济”吧?也是你们“按相关政策规定调查处理”的结果吧。  针对民政局所回复的意见,我要作以下申请:  一、自从我63年退伍以来,我的医药费一直由政府给予报销,拔山镇及财政所,成立花桥镇后还报销了两年医药费,但后来就莫名其妙地给我取消了,我这些年来跑过多个部门,对于为什么取消我的医药费都没得一个说法,因此我想请县政府给我一个明白,何年何月,什么国家机关或者部门,出的什么样的文件,要取消在部队因公至病,回乡过后继续治疗的人员的医药费的?为什么要取消一个在部队做出重大贡献,立功受奖,因公至病的回乡退伍军人的医药费?难道是改革开放的成果吗?改革开放难道就是要把我们这些曾经为了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而流血流汗,而给自已留下终身疾病的退伍老兵的医药费改革掉吗?我也是有着5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了,我想,共产党的宗旨不是这样的,要不,还有谁今后还要为了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而去奉献自已的身体甚至生命呢?因此,县政府必须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复。  二、我是五十年代的老革命、老党员、老干部,在部队时为国家的国防建设、部队建设做出了卓越的贡献,立过功、受过奖,少尉排长的接班人。按照原来的政策,我从部队回来可以向组织要求安排工作的,我的战友在部队时什么也不是,从未立过功也未受过奖,但他就是有后台占关系安排了很好的工作。但我由于没有后台没有关系,也没有找组织,所以回家务农了。因此,我在部队那么地卖命,除了给自已带来终身的痛苦和贫穷外,我得到了组织什么照顾?享受到了党什么温暖?现在老了,还在为了一点可怜的医药费还在到处乞求,这就是为国家国防建设而努力卖命的人的最终下场吗?  三、我是一个一直以来忠于祖国国防建设忠诚战士,忠于党的优秀党员,我从头到脚都是带着革命伤疤和疾病。我老壳的头发是在部队治病过程中掉光的,两个大脚指头也是东北部队是冻坏的,我的阴囊里的那层膜,也是在部队搞国防建设打山洞时用力过猛,挣破了,肠子掉进去形成了俗称“气包卵”,现在时不时地发炎,一发炎人就痛得要命,甚至在地上打滚,你们有谁看到过我的痛苦?医生说手术很简单,但要六、七千元,我哪来的钱,所以直到现在我还在受着这种折磨。然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到各有关部门的合理诉求,被有关工作人员当着敌人一样看待,09年春,我到财政局,找胡局长还有一个科长反映我的情况,结果被他们喊三个门卫把我从4楼推出大门外。去年底,我又去县委县府反映情况,我又被人喊门卫从四楼推到一楼,把我的脑壳在墙上撞了几个包,脚也扭伤了,我回家后痛了一个多星期,一个立功受奖带病回乡退伍老兵的合理诉求难道就真的那么难吗?  四、我是因病致贫的,几十年来,我没有买过一件象像的穿的东西,所有穿的都是好心人送的。有时我也在反思,现在国家繁荣富强,而我为什么还过着如此猪狗不如的生活呢?不就是因为在部队时太过于努力了吗?不就是对国家、对组织太过于忠诚了吗?从而给自已带来了终身疾病吗?不就是因为自已没有后台,没有关系而活该一辈子受苦受难吗。因此,在这里,我也跪求县委县府及相关领导,能看在现在社会还是在共产党领导的份上,给我这个为了国家国防和军队建设,而牺牲了自已终生的身体,即将步入坟墓的立功受奖,带病回乡的退伍老军人解决医药费,让我在有生之年能够感受到一点党的温暖,组织的照顾。如果县委县府不能解决,我也只有继续跑到重庆市委市府反映的的合理诉求,甚至到北京找国务院、中央军委,哪怕最后死在上访的路上,我也无怨无悔。我还可以借助网络,求助广大网友,看看曾经为了国家国防建设部队建设而牺牲身体的人,最后是一个什么样的下场。我就不相信毛主席那个时候是共产党领导就能报医药费,而现在同样是共产党领导就不能报医药费了。  以上就是我的所感所言,望各位领导能以慈悲为怀,给我报销医药费,在此谢过各位的大恩大德,这样我在百年过世之后,也能含笑九泉了。  跪求    一个无助的满身伤病的退伍老兵:杨明国  二O一O年四月十日  
  感谢各位天涯网友为我顶起,在此谢过,只是心里觉得太凄凉了,到底为了啥?
  直接重庆来上访..带好所有的证明材料.只能这样了..
  同情啊,刚刚初检(大学毕业入伍),但是视力不达标喊我做手术,不去啦!!!  
  相信B吧!看见重庆今日的社会是 安定团结的,相信你说的。军人尤其是不是干部的军人,又尤其是志愿兵(士官)的就业问题是该引起注意。义务兵可以退伍了年轻还可以学习技术,干部就不说了国家养老,唯独志愿兵啊,是上不上,下不下的,没有技术没有文化,转业了不能够像干部那样免费用纳税人的钱啊。恳请,各级党的政府啊多关心就业啊
  有点左
  给你顶起,看见一次顶一次
  悲惨人生……  
  可悲的是,忠县县政府的复查意见也全是大话,套话,我复查申请上要求回答的几个问题一个也没有给我作解释,由于县政府的复查申请是纸质的,无法复制上来,但最后具体复查意见只有以下两条:  
1、维持忠县民政局忠民信[2010]7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  
2、申请人所患疾病,如果属特殊慢性病,可按照忠合办[2004]10号文件精神,直接向当地中心卫生院申请鉴定。  
看到县政府盖有色大印的复查意见,我当时就哭了,翘首等待三个月的县政府复查意见就是这样一个结果,我再一次感到了悲哀、无助和绝望。
  奶奶的,狗日的XX。  不当兵,去当官。
  帮顶。现在的社会那些狗官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一年的医药费。
  ………………  
  帮顶。现在的社会那些狗官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一年的医药费。  
  凄凉啊,
  给你顶起,看见一次顶一次
  给你顶起  前段时间公布了重庆市很多举报邮箱,你可以发过去试试
  血泪控诉。对曾经保卫自己的兵都是如此,何况我等找茬的P民。  此贴应顶到合理解决为止。
  22# 作者:牵着蜗牛诳街
回复日期: 8:28:00    帮顶。现在的社会那些狗官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一年的医药费。  
  顶起~~~~~~~
  哎,大家都不知道真相。我们村头也有一个这样的,自己退伍回来,还做过牢,回来后腰政府解决这个待遇那个待遇的,就差没有要老婆了。关键是没得这个政策的都嘛,一天到晚上访,也不做庄稼,最后没得办法村头给解决了一个月100斤米,现在还在闹,感觉跟借了谷子还他糠一样。
  而且楼主说的给报销医药费的事情,你想现在除了离休的老干部还有那些待遇好的不得了的单位,哪里能得行的嘛,给政府提要求也要提的合理一点才可能被解决的撒。
  35楼说的情况和lz不一样吧。lz是为了国家患下重疾,丧失了劳动力,也没享受到啥子待遇。
  真替你后悔,当初为啥子不带挻机枪回来?便宜了这群王八羔子。
  作者:ytian_03
回复日期: 10:26:00    哎,大家都不知道真相。我们村头也有一个这样的,自己退伍回来,还做过牢,回来后腰政府解决这个待遇那个待遇的,就差没有要老婆了。关键是没得这个政策的都嘛,一天到晚上访,也不做庄稼,最后没得办法村头给解决了一个月100斤米,现在还在闹,感觉跟借了谷子还他糠一样。  36# 作者:ytian_03
回复日期: 10:29:00    而且楼主说的给报销医药费的事情,你想现在除了离休的老干部还有那些待遇好的不得了的单位,哪里能得行的嘛,给政府提要求也要提的合理一点才可能被解决的撒。  
对此网友我真的无语了,在你看来我是无理取闹了,或者是一味向政府要待遇的游手好闲之辈,因此请你前因后果看清楚了再作评论好吗,
  不是很清楚相关政策。虽然很同情LZ,但还是感觉当兵3年,当职班长,就因在部队生的病,退伍后就要享受离退休干部那样终身报销医疗费的待遇不太靠谱。LZ没说你在部队得的什么病,退伍时部队是怎样鉴定你的病情?那病与你从军有必然联系吗? 我想你退伍时有一个部队的相关病情证明或某种说法就好了,该享受什么待遇按政策办就是了噻。不好意思,我不是一个人云亦云的人。
  真替你后悔,当初为啥子不带挻机枪回来?便宜了这群王八羔子
  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对于LZ的遭遇深表同情!  在这里我想起有一首歌《自当兵的人》,  那种气吞山河的气概让很多年轻人都为之振奋。  中国今天的国泰民安也正是这些当兵的人所付出后才得到的,  我们那些部分领导们,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  更应该去关心和爱护那些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老兵,  别让那些老来饱受疾病缠绕的老人们受这不明不白的气了!  为了那救命钱跟乞讨一般,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哎!希望我们的社会要珍爱老人,善待生命!
  国家讲的是法律,你之前拿到的所谓医疗费是法律不健全状况下的人治的东西,现在社会保障基本健全,已把你们纳入社会优抚,故其他非法定保项目费用别人不予报销是有法律依据的。大爷,现在兴法治了。那些想当然的观念消了吧,没事洗洗睡吧
  社会优抚是啥子我还是用最土的语言解释哈免得有法盲不懂。就是谙到你有你有你邀功的那些事存在你没交卡卡滴滴保险钱就弄到了比救助保险好得多的物质条件。白之之给你的哟
  我爷爷抗美援朝炮兵,多次立功。造成了听力问题,最后留给他的是一个离重庆3个小时车程的农村的一点土地,每个月100块钱左右的津贴。这点钱不够当地政府的一桌饭的九牛一毛.人家都喊他去上访要钱什么的,他还说只要人家不要来欺负我就行了,我自己种地吃自己的。
  用力过重就把下身的那蒙皮挣破了,肠子就掉进阴囊去了,现在经常一发炎就痛得要命。。。===========================================================================================================================楼主,你这个应该是一种叫疝气的很常见的男性疾病样,连很小的男孩都会得的叫小儿疝气的病。可能是一直没根治,加之年龄增大,抵抗力下降,发作会更频繁和痛苦。楼主应利用该享受的那社会优抚寻求帮助,通过手术根治,安享晚年。别再去争不属于自己享受的全额报销,子女承担一些也是法定义务。
  帮顶。现在社会那些当官的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2年的医药费
  可以试试拨打市长的公开电话····
  感谢各位网友的帮助及建议
  帮当兵的顶顶!
  老兵的遭遇让人同情。  几十年前当兵的这种情况虽然不很普遍,但还是有一些。国家已开始注意和重视这些问题了。参战人员,涉核人员(核武器试验人员)都有了多少不等的补贴。  我妈妈从52年农村土地改革后到70年代,当了很多年妈女主任,当时是没有任何报酬的,而且很艰苦,所有的革命工作都是下班后参加的。  前两年国家出了个政策,对农村当过大队书记、主任、妈女主任的人,根据任职年限有不等的补贴。但70年代末以后我妈妈就没当了,成了个普通的农村老太婆。  获知这个消息后,到村、镇政府一了解,她的任职年限早就被其他的和现任干部冒名顶了。要想搬过来是有一点难度,就象80年代的评反。村和镇上大部份官员是不支持“评反”的。而且几十年前的任职,除了上了岁数的人记忆里都知道外,要你拿出客观记录的证据是很困难的。  申请材料是我准备的,包括事实陈述,有关证人证实材料。  应该说,在北部新区这块,政府的作风还是有一定的进步。由于我准备的材料比较充分,论述有一定力度,镇政府的调查材料也找到我妈曾经的一个任命文件(油印的,很薄的纸,也只有记忆中才有了)但远远不能说明整个过程和年限。经过争取,给我妈认定了13年任职年限。事实上我妈任职远不止。因为有个坎,15年以上每年都有补贴,但如果坚持15年以上,要牵涉到其他的人已得到的补贴,所以就很难了。再加上去大部份材料都是回忆,也不太足以为凭。  我妈不接受13年,也就是说从64年到78年(左右),她的工作没得到承认。我只好劝,让她接受了13年和相应的补贴,一共一万多块钱。  在此要真诚感谢镇政府里一个了解农民了解农村了解这个国家过去几十年经历的善良的领导。  。。。。。。。  回到老兵的问题。在国家现有的规定里,看似没有办法解决,他应该有的都享有了。但是,我相信老兵陈述的事实,他不是无理取闹。那么在薄熙来倡导的真正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里,是可以区别对待加以解决的。毕竟这种情况也不是很普遍。  也算是对老兵的声援。  
  作为一个看客,我只能顶下
  哎 为人民解放流血流汗的革命前辈 很多都得不到应有的待遇与理解
  没啥能帮忙的,只能忙这位老班长顶一下吧!
  作为一个看客,我只能顶下
  老实人不吃亏。
  盲目支持什么?就是你们这些人助长了些刁民。你可以说中国法制不健全,可以说中国法律不道德,但现在政府在按现行法律进行法治的时候,难能可贵地体现了程序正义,这种正义比实体正义,甚至比道德之于今日中国都还重要百倍!现在大多数愚民在干什么?被刁民们利用,制造社会舆论过渡干涉法治,非要行政、司法在法律之外给予道德满足,这种满足,是一种赤裸裸丑陋的社会倒退!  
  1、已享受定期定量补助2、原来每年报销医药费查无实据    作为纳税人,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严肃查处有关人员渎职,居然擅自在法定范围外超额给付相对人利益。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形下擅自报销医疗费用。之前的医疗费属不当得利,请楼主及时退还。
  bing4404 没求名堂,拿出一副jb理论家的样子黑人,道德和法制是国家的双刃剑,你的程序正义了不得,你可以在这个所谓的正义里面俯视像LZ这样的小人物,可以一顿饭吃掉人家一年的医药费,但是社会就是这些你认为的刁民们支撑起来的,也是一种公平正义的精神支撑的。LZ,全国人民都会支持你的!!!!  
  有毛个用,谁理你?
  哎··
  路边看花。请你从宏观的角度看问题,没人否定法和德的重要性,但法和德的冲突一定是法处于第一价值顺位,基本的道理你应该懂,不懂你应该虚心学。微观角度,连可恨之人都有可怜之处,我们若都以道德之心断事非曲直,试问社会秩序何在?真正义何以实现?
  民政局那些哈儿是做什么的?!
  毛主席好久回来哟?
  看不下去了!满篇都是立功受奖,为部队为国家落下伤残云云,国家和ZF怎么怎么对不起你。你把部队给你出具的伤残证摆出来,我相信肯定会按政策给你办的,叫你去正规医院看病,你又嫌正规医院远了,非要自做主张去小诊所看病,你去小诊所谁知道你到底花了多少钱?ZF叫你去医院给你报销,你非去小诊所,这就是你所谓的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看你连可怜都算不上,完全就是个骂街怨妇!
  回复58楼59楼bing4404网友,  
听这位网友的口气,想必也是某个部门吃皇粮的吧,不知你官至几级,不过从摆的架子来看,至少也是平时作威作狐惯了吧,长期凌架于人民头上,所以张口闭口就是刁民刁民的,但是我想,如果是你父亲或是爷爷和我一样的经历,你不会认为他是刁民吧,中国有你这样的公务员是我们老百姓的悲哀。
  回复67楼早起有鸟吃网友:  
我部队所有的证件证明都有,都报上去了的,至于说到大医院去,你难道没看我前面已经说过的吗,你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看你连可怜都算不上,完全就是个骂街怨妇!”我看你没得一点做人的起码良知,我在摆事实讲道理,你却进行恶语相向,对于你这种没有做人资格的人,我也不和你什么说的了
  哎,楼猪还是早点洗洗睡吧,最后给你句话:你实在是太不厚道,太不真诚了!希望能警醒广大善良的涯友不受你蒙骗!为部队出了个你这样自封的老干部,少尉排长感到可悲,楼猪的吸附能力真是不是一般的狗皮膏药能够相比的,国家沾上你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大家都不要顶他帖子了,看看就算了,让这种毫无意义的帖子快速沉下去!让楼猪的如意算盘打不响!
  唉,我相信LZ说的是事实。  如果薄书记看见,肯定是能解决好LZ的问题的。
  看来楼主说的那些经过和理由的确不够享受离休干部待遇,以前医药费给你报销是当时那个年代照成错误,现在不给报销政府也是按政策执行的没有错【应为你不够离休干部】,具体你说的少尉排长并没有提拔你就退伍了。
  顶起!!!!!!!!!!!!!!
  帮顶。现在的社会那些狗官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一年的医药费。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初级士官、义务兵和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有军队军务、干部、营房部门和地方政府优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伤病残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重要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坚持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二章 安置方式    第五条 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伤病残军官、文职干部退休安置,按照职务任免权限审批。   第六条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我们那时是义务兵三年,但我当了四年,并且准备提副排长(部队有资料可查),不知道算不算现在的中级士官,因为我们那时没有实行士官制。
  只看帖,不顶此贴的,没有良心。  你也可以找找你原来的部队,让他们也帮助你呼吁一下。  我去年在老家镇上,遇到的一个抗美援朝的老兵,民政部门把他没有法,尽量满局了他的愿望的。但是他是某名将的警卫员,80多,老人谈吐还是把民政部门的说得心副口      去年在荣军院,与曾经参加过对越战争的兵GG聊天,他们大多都避儿不谈打仗的事情,    坐在轮椅上感叹,幸福了10亿人,亏了我一个,我现在都还是童子哟  到这里来看偷海叫的英雄妈妈的不少,来看我们的少哟    哎,看来政府对他们的关心是少了点
  有些老刁民,当了几天兵就像全世界都欠他一样,这样津贴那样补贴,一年得几万还要骂娘骂政府的,国家对他们出那么多政策反而助长了刁民的贪婪和欲望,还要去吃低保,你日吗当过几天兵不得了迈?知足点吧!人心不足蛇吞象,那么多的下岗职工,鬼大爷补贴他,他们还不是自食其力做小生意,打工赚钱求生活。
  回复77楼山城小巷  
听你说话的素质,就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国家要不是有当兵的,恐怕你祖祖辈辈早见鬼了!象你这种人渣,最好不要来丢你祖辈的脸。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紧急呼叫重庆网警进来看下并落实。!  
  国家没的这个政策下面那里敢拨钱嘛,再说准备给我提干是个撒子领导也
  他听你说,他说他们老汉都是过来人,看得比你讲的还多。
  帮顶。现在的社会那些狗官少吃一次饭的钱都足够你一年的医药费。  
  顶哈!
  可悲呀
  忠县的那些公仆们:你们三个代表的学习学到哪里去了啊?同情楼主!
  楼主你还觉得我说重你了?根据材料我说的道理有没有错,我们要求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同时自己是否该遵纪守法?你妄想煽动不懂法的群众制造舆论关注象政府施压谋求不法利益你还不刁?你倚老卖老把自己本职工作当成贡献索取超额利益你还不刁?我的长辈这样我先给他一耳屎告诉让他懂得什么叫遵纪守法,也给自己一耳屎自己为何不履行赡养义务只会一昧向社会推包袱
  强大的天涯一定会让你如愿的!
情况如若属实,政府一定会管的。
  你当过兵,为政权出过力,很好的完成了保卫祖国和镇压国内反革命的军人使命,你的问题党和国家一定会考虑的。但是我们国家,重庆市,还有很多贫苦的下岗工人问题没有解决,他们也很苦,毕竟我国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国家,他们是统治阶级,市政府准备先解决统治阶级的贫苦。等下岗工人都致富后,一定会解决你的问题。谢谢!
  回复bing4404网友,     听这位网友的口气,想必也是某个部门吃皇粮的吧,不知你官至几级,不过从摆的架子来看,至少也是平时作威作狐惯了吧,长期凌架于人民头上,所以张口闭口就是刁民刁民的,但是我想,如果是你父亲或是爷爷和我一样的经历,你不会认为他是刁民吧,中国有你这样的公务员是我们老百姓的悲哀,你还给你长辈一耳屎,看来你真的是忘了祖宗了,是哪个生你的就有罪啊.
  哪位网友可以告诉其他申诉渠道吗?
  其他渠道就是:老实本分做人,不要再弄马甲来进行自我附和!鄙视楼猪这样的狗皮膏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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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县民政局  关于杨明国同志“请听听一个立功受奖带病回乡退伍老兵的血泪诉求”的回贴    忠县花桥镇天井村杨明国同志近期在天涯社区发表题为“请听听一个立功受奖带病回乡退伍老兵的血泪诉求”的贴子,反映未能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求解决医疗费用。此前,忠县民政局和花桥镇政府曾多次宣传解释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并以忠民政局忠民信[2010]7号作出信访处理意见,忠县人民政府也以忠县信访复查字[2010]2号作出维持忠县民政局处理意见的复查意见。现就杨明国同志有关情况及各级政府对其优待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杨明国同志基本情况  杨明国同志,男,汉族,现年73岁,忠县花桥镇天井村7组居民,系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属重点优抚对象。该同志有二子一女并均已成家。据杨明国同志退伍档案记载:该同志于1959年3月入伍,1963年1月退伍回乡。另据杨明国同志本人持有的中国人民解放军3013部队于1965年给忠县人武部的信函记载:该同志曾于服役期间患神经官能症及房间部T缺损症,于退伍时发放了60元医疗补助金。  二、杨明国同志已享受的优待情况  (一)优抚定期补助待遇。定期发放补助金是国家为帮助部分退役军人解决生产、生活、医疗困难而出台的一项优抚待遇。据已查阅的档案记载,杨明国同志已从1993年就享受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待遇,当时标准为10元/月, 2009年10月至今补助标准为204元/月,每月均由花桥镇政府通过银行发放到位。  (二)农村低保待遇。鉴于杨明国同志的家庭情况,忠县民政局批准从2009年9月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低保金标准为1360元/年•户。  (三)杨明国同志应享受的医疗待遇政策及落实情况。按照1988年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享受卫生部门医疗减免待遇,不享受医疗费报销待遇。2004年新颁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二规定,只有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费才由国家予以保障,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原伤口复发费用由所在单位或当地政府解决,其余优抚对象(如杨明国同志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只能享受医疗优惠待遇,不由国家保障医疗费。按照上述规定和重庆市民政局有关精神,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以城乡合作医疗为依托,采取全额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和发放一次性门诊补助等医疗优惠措施,帮助优抚对象缓解医疗困难。县政府复查意见还指出:杨明国所患疾病,如果属特殊慢性病,可按忠合办〔2004〕10号文件精神,直接向当地中心卫生院申请鉴定,按照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经调查核实:⒈2007年以前,杨明国同志一直由当地政府给予临时救济;⒉从2007年我县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以来,该同志一直由政府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对象本人未缴纳参加新农合费用;⒊杨明国同志从2007年以来共计领取了门诊补助费1500元,其中2007年度200元、2008年度700元,2009年度600元;⒋新农合报销和大病救助情况。据了解,从2007年以来该同志从未到新农合指定医院住院治疗,仅在医药门市买药和私人诊所就诊,因而不符合新农合和大病救助条件,未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待遇。  我局认为,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正因为杨明国同志曾参军,并在服役期间患病,忠县民政局和当地政府一直按政策给予优待和关心,并致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如发放定期补助金、发放临时救济金、纳入农村低保、医疗优惠待遇等。杨明国同志不按规定到卫生院治疗,导致不符合新农合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条件,进而不能享受新农合报销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待遇,纯系杨明国同志自己不按政策规定治疗造成,并非政府不关心、不过问、不帮助解决困难。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政府和部门只能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履行职能、为民办事。优抚对象也只能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待遇、依法表达合理诉求。      忠县民政局
  二○一○年七月二日  
  89# 作者:不让儿孙再当兵    个人还是把你老汉养起 不要认为你老汉当过几年兵就可以推向社会、3年兵要享受离休待遇是在妄想,不要再丢你老汉的脸了。好好孝敬他度过晚年.
  bing4404
你活起就是中国的悲哀
你父母的悲哀!祝你及你全家早登极乐!
  每个公民含当过兵的都要按照国家政策办事
  向革命军人敬礼
  貌似bing4404就是民政局的吧,从他的官腔就知道这公仆对此类问题处理不止一次了。而且熟练驾驭了有关制度,很好的驳斥了一种正常老百姓关于人情事理的认知,这就是d培养出来的公仆!就这样
  我只能顶下
  狡兔死,走狗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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