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纪律检查2015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革重点推进哪些工作

中纪委网发文介绍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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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5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昨日刊发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文章《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哪些工作》。文章对2015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哪些工作进行解读指出,今年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将下大气力落实“两个责任”,实现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同时将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意见等。
文章摘要如下:
下大气力落实“两个责任”
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工作深层次问题,关键在落实“两个责任”。将抓好三个重点。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现在这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呈现逐级递减效应,越到基层落实的效果越差。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在巩固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落实主体责任成果的基础上,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各级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在省一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基础上,组织市、县纪委开展清理工作,同时做好内设机构调整,重点解决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发散、战线过长问题,把更多力量集中到主业上。
加强责任追究。坚持“一案双查”,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积极推行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
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是查办腐败案件领导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既重要又复杂,需要积极、稳妥组织实施。
将继续通过试点工作,对报告人员范围、报告时间、上报形式、处置回应、责任追究等问题进一步研究探索,总结经验,形成比较成熟的思路和措施。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对下级纪委不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处情况的,严肃问责,推动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
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的意见。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查办腐败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机制,制定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
实现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2015年要继续新设8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完成对保留的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派驻机构由中央纪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名称。派驻机构主业就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首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避免出现“驻”的制约和“派”的无力。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要一心一意履行监督职责,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
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加快节奏频率,扩大范围。每年可以多搞几轮,闻风而动,出其不意,哪里有反映就奔向哪里。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震慑、不敢、知止的氛围。
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要把加强巡视工作作为完善国有资产资源监管制度的重要内容,实现对中央企业巡视全覆盖。
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推动省区市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真正做到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完善巡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五人小组”作用,充实巡视力量,充分运用巡视成果,形成上下一盘棋。
统筹推进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重要举措的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是姊妹篇,要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的重要举措统筹考虑,纳入改革任务总台账,一体部署、一体落实、一体督办。
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法规制度,着手研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钟济町)
(责编:尹深、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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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坚持从严治党 坚守责任担当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日)赵荣
我代表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总结2014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工作任务。刚才,区委熊雪书记做了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区委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市纪委从严治党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区委常委会多次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各镇街、区级部门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把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召开区纪委十三届三次全委会,传达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市纪委反腐倡廉的新精神、新要求、新思路上来,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出台《重庆市永川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将66项重点工作细化分解由16名区级领导、21个区级部门牵头负责。
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制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认真调查研究,细化改革任务,增添改革措施,跟踪督促落实。区委常委会高度重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纳入2014年全区14项重点改革项目,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制定《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明确和细化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界定和理清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述责述廉、约谈、检查考核、社会评价、通报等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等保障措施,推动落实“两个责任”制度化、具体化、常态化。区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队到镇街、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层层传递压力,督促责任落实。坚持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向区委书记述责述廉制度。成立区委反腐败斗争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强化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合力。
理清职能定位,对参与的45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调整,取消或不再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4个、合并2个,保留10个,有效避免了“战线”过长、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在编制、人员、职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完成第二轮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将办公室、预防腐败室整合为办公室,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挂区政府纠风办牌子);增设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在原宣传教育研究室的基础上组建宣传部,改革后监督执纪人员占总人数的70%。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档案,落实“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交流5项原则,推动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坚决按照中央、市委和区委确定的方向、目标、原则办事,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和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检查。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永川区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具体办法》,完善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等相关制度规定。认真执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规定》、《永川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十项规定》、《永川区规范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规定》等一系列制度,健全改进作风机制。坚持推行干部工作时间去向公示制,主动“晒”行踪接受社会监督。在春节、中秋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发文件和廉政短信,重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营造风清气正、节俭廉洁的节日氛围。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等“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正风肃纪”、“五治五查”等专项行动,严查机关干部纪律散漫、会风不正、拖沓蛮横、奢靡腐化等行为。查处党员干部打牌赌博6件8人、公车私用2件2人、吃拿卡要1件7人、违反工作纪律15人(次)、借生日之机操办酒席敛财1人,向全区集中通报3次。打造电视台、电台、网络、电话四位一体的“阳光永川”问政体系。2014年对区教委、区卫生局、区规划局、区法院等4家单位进行了电视问政,解决问题43个。对区公安局、区国房局等24家单位进行了电台问政,解决热点问题283个。办理阳光永川网络问政平台投诉167件。办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25件。
(三)“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创新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依法界定职责,退出区级信访工作议事协调机构5个,对368件检控外问题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在区级主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引导群众依法举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开设互动式网络信访举报室。探索“前置外围初核、室务会研拟、与纪检监察案管部门会商、报相关委局领导审定”问题线索筛查“四步法”,提供案件线索29条。做实异地异系统交叉办信办案,挑选10名同志组成5个调查组对10件重点信访案件依法初核,查实率达70%。延伸信访监督半径,与市食药监局监察室共同探索建立对基层食药监单位的条块结合监督机制,在国家食药监总局调研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发挥信访信息“决策参考”功能,及时、适时向区委、区政府呈报4期《信访专报》,促成《关于开展窗口单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出台。承担并完成中央纪委信访室调研课题1个。
严厉惩治贪污腐败行为。严肃查办一批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行政执法、民生救助和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腐化堕落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产生了极大的震慑效应,有效遏制了腐败蔓延势头。全年查办案件48件51人,其中大要案20件21人,涉及处级干部6人,对15人实施“两规”措施,移送司法机关17人,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保障被审查人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党纪政纪案件38件,结案37件,按期解除行政处分4人,恢复党员权利2人。严格党员管理,严肃党纪法规,处分党员35人。
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行“一案三报告”制度,以案件查办倒查制度漏洞,比如,查办区民政局3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案后,及时撰写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找准症结、分析原因,推动了《区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若干规定》的出台。又如,在巡察中发现一些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科级干部任职时间过长,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的问题,协助组织部门出台了《科级及一般干部交流工作办法》,目前已对任职5年以上的13名镇街财政所长、8名区级部门财务(审计)科长进行了单位内部轮岗交流或跨单位交流。重视抓早、抓小,制定《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谈心提醒教育的实施意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信访监督、诫勉提醒、专项治理等方式,早发现、早提醒、早监督、早纠正,及时排查化解廉政风险,防微杜渐、保护干部。
(四)健全教育、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开通永川纪检监察网,推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化建设。制作“永川廉政讲坛”节目8期,筑牢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防线。区纪委班子成员“走出去”为33个单位的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编印《永川党风廉政》内刊6期,分期分批组织全区50个单位4000余人到永川监狱、重庆市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警示教育。做好反腐倡廉对外宣传和涉纪涉腐舆情网评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信息60篇(条),在中央纪委“清风时评”发表网评70篇。
积极探索党内监督新模式。纵深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建成廉政风险评估预警系统,实现对全区100个单位采录各岗位风险点的实时评估、动态监控、智能预警和处置。通过永川纪检监察网全方位公开各单位职权目录、职权依据、职权流程图等权力清单信息。对具有行政执法权的37个单位的执法资格、执法流程、处罚标准、处罚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开,让执法单位公开“晒权”、规范用权。建成电子廉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全区7200多名公职人员上“廉政户口”,实现对干部廉情的实时、动态监管。对15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发现问题255个,提出应当整改的问题49个、值得注意的问题81个,交办转办意见建议53条,移交线索9条,立案查处5件5人。
(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带头改进作风,制定《委局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规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改进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对征求到的121条意见逐一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改进作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自律委员会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采取信访监督、专项监督、检查监督等手段,健全系统干部监督机制,确保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查处纪检监察系统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纠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漂浮、特权思想等“四风”问题,坚决调整不适合纪检监察岗位的干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政治坚定”,深刻领会中央、中央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及要求,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突出责任追究、督促责任落实,形成齐心聚力一起抓的局面;必须加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改体制动机制,解决制约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必须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抓长抓细抓常,持续纠“四风”、树新风;必须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三转”、突出主业,严惩腐败,形成震慑;必须夯实自身建设这个基础,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看到,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繁重,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腐败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窝案串案还时有发生;个别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存在责任边界不清、担当意识不强问题;作风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个别干部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甚至顶风违纪;个别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转职能不彻底、转方式不到位、转作风不扎实的情况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履职能力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更加积极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
二、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四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的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七条实施意见,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扎紧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把法治精神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把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思想精髓融入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坚持依法行政和依规执纪相结合,既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从严监督执纪,又敬畏法律、遵循法则,注重在法制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做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加强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六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障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强化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习惯。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员干部的基本政治素养,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重庆市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八严禁”》,坚决反对和防止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把与中央、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到工作中,落实在行动上,争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率。要强化党性观念,增强组织纪律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地、全面地、具体地、务实地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在全党全国“一盘棋”下行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生活规章制度,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对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的行为要严肃查处,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使组织纪律成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强化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执行,规范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讲程序、守规矩,严禁松懈散漫、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严格执行生活纪律,认真落实《重庆市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十二不准”》,强化纪律教育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敢抓敢管、动真碰硬,突出执纪问责和责任追究,让纪律不仅成为“高压线”,还要通上“高压电”。
从严从实落实党风廉政各项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指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要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要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探索和创新,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立足实践,不断总结,循序渐进,成熟后再上升为制度。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探索上升为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要把全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成果固化为制度,着力构建起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体制。
(二)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继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对下级纪委查办案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等方面的领导,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做到领导有力、指挥有方。推进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中央纪委、市纪委统一部署,制定镇街、部门纪委书记和副书记的提名考察办法。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后备干部库,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的推荐、交流、使用制度。
积极推进区纪委向区级各部门派驻纪检机构。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和市纪委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区纪委派驻机构职能定位、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方案,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在调整机构、盘活存量、适当增加的基础上,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派驻机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强化执纪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三)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理顺落实“两个责任”的关系。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是核心,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是关键。根据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精神,党委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在加强统一领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好用好干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等方面落实好责任。纪委要坚守责任担当,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在加强组织协调、维护党的纪律、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深化作风督查方面履行好职责。
健全落实“两个责任”制度机制。务实管用的制度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支撑,是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的重要保障。要善于总结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适时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搞好配套衔接,做到彼此呼应,增强制度执行的整体功能。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述责述廉、通报、约谈、检查考核等制度,继续开展好镇街、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责任追究要“动真格”“硬碰硬”。严格责任追究是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关键。各镇街、区级各部门要以“两个责任”内容为纲、以《实施意见》明确的9种重点追责情形为要,深入查找有无疏漏和隐患,及时整改落实,实现纲举目张。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单位和部门,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党委(党组)的责任,又追究纪委(纪检组)的责任;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
(四)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加强作风建设宣传教育。用好永川廉政讲坛、《永川党风廉政》等载体,发挥党校、法院、监狱等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先进教育和警示教育。要保持思想不松、势头不变、力度不减,扭住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不放,抓常抓细抓长,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治理,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坚决纠正一些“四风”改头换面、暗度陈仓、穿上“隐身衣”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不愿担当、不敢担当、不作为消极对待整治“四风”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完善反腐倡廉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机制,增强应对和处置舆情的能力。
持续释放刹风正纪强烈信号。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加强对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监督,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信访核查等方式,严肃查处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动向,严肃查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问题。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党的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决不让人心存侥幸、养痈遗患。对影响恶劣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对涉农资金、社会救助资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监管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民生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加大政风行风监督力度,深化专项治理,着力纠正发生在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不正之风,发挥“阳光永川”四位一体平台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民生改善。抓党风带民风促社风,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优良党风赢得党心民心,影响和带动民风转变,推动社会风气不断好转。
(五)保持高压态势不松,严肃查办腐败案件
加强惩治腐败的统一领导。完善区委反腐败斗争查办大案要案协调小组职能,明确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卫生等组成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格局。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建立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单位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完善移送协作机制。加大对领导交办、上级交办等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社保等部门执行纪律处分的协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监督和指导。
突出案件查办重点。要盯紧盯牢重要领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针对工程承包、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国有资产管理、人财物管理等关键部门岗位,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利益输送等的查处力度,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苍蝇式”腐败问题,做到既“打虎”又“拍蝇”。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必须严肃查处,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
提高监督审查质量和效率。厘清职能定位,创新方式方法,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强化问题线索管理,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定期清理、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严格办案时限要求,缩短办案周期,集中力量查清主要违纪事实,该纪律处分的及时给予纪律处分,该组织处理的及时作出组织处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及时移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加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力度,健全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制度,总结教训,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执行立案、初核请示报批制度,遵守监督执纪纪律,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严格审查措施的使用条件和时限、适用对象、审批权限。强化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决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违反办案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意识,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制度规定,坚决杜绝违纪违规办案行为。加强和规范办案(谈话)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推进办案队伍专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守住不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底线。发生办案安全事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行使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的新途径新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工作的暂行规定》、《区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若干规定(试行)》,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落实纪委负责人与本级部门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约谈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建立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民主决策、选人用人、行政审批、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局面。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必须坚持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与党同心同德,对党高度信赖,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要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自觉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践行“三严三实”,坚持学思践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
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三转”,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进一步发挥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的职能作用,督促各级纪委聚焦主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和组织调训力度,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力行“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办事,在规则面前不讲情面、不怕得罪人,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不作为的干部,要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失的干部要坚决问责。
必须增强正人先正己的政治素养。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须先守纪、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保持敬畏、戒惧之心,增强底线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敢于管理,既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又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敢于板起脸来管理干部。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健全内控措施,强化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真抓才能攻坚克难,实干才能梦想成真。我们要在区委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以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以敢抓敢管、敢于碰硬的使命感,坚守责任、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为全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深入贯彻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做好“园区”和“城区”两篇大文章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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