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做了一个月还能够起诉吗?还是就以此来被默认为员工不同意调岗怎么办?

在本人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公司实行强制执行,不到新岗位报到就当我扩工处理,合理吗?我应当点做呢?
在本人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公司实行强制执行,不到新岗位报到就当我扩工处理,合理吗?我应当点做呢?
从时工调到计件工,本人不同意,又从原来的每天工作8小时调到每天工作9小时以上,工作量多一半的工种,又说明天本人不到新岗位报到就当本人矿工,矿工三天就当本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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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得劳工法的专业人士指点下啦,多谢!!!!!!!!
补充:才不过几天时间,第三张调动令又到了,今次是调到写字楼工作,在本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叫保安来押送,还说不去就当我旷工.我到写字楼一天半了,他们只安排我呆坐,不安排任何工作,限制我的行动,只要我离开坐位5分钟就会到处找,想请假他们又不批,还下了死命禁止其它员工同我说话,否则就处分.他们还说这是上头要他们这么做的.现在我应该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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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劳动合同法的相关人士指点一下,我快要崩溃了!!!谢谢!!!!!!!!!
不合理,调动岗位,调节工薪都要经本人意愿并签署文件方可有效
他们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属于强制他人从事自己不愿意的事情,也是限制他人的人身权利。 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要求赔偿。我想,这样的情况下,你只有要求赔偿了,你也不可能再回到那个地方上班了。把他们这样做的证据自己搞到手,去劳动仲裁所吧
劳动仲裁的手续是怎么样的,可以教我吗?我投诉劳动监察,他们说星期一过来调解,你说有用吗?星期一不想上班,会当我旷工吗?我不相干下去了.
递交申请书,申请书例文如下劳动仲裁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诉人王XX,男,汉族,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诉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被申诉人支付申诉人一次性赔偿项目如下:
一次性赔偿金:1725.4元/月XX个月=12077.8元(09年XX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725.4元);
以上各项共计X元。
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2009年X月X日,申诉人与被申诉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诉人受聘从事XX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日。申诉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X元。,2009年X月X日,被申诉人以不合理的要求申诉人调动岗位,待遇。经申诉人不同意后,强制押送新岗位并监视,限制人身自由。由此,申诉人的精神,身体都受不到不同程度的非人待遇。现申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诉请。
证据及其来源
申诉人身份证明;
被申诉人工商登记材料;
申诉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工伤认定决定书;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劳动合同;
证人证言。
XX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诉人:王XX
劳动仲裁法如下: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争议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第十八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第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
  (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
  (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
  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二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第二十三条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第二十六条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第三十七条 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
  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十条 仲裁庭应当将开庭情况记入笔录。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记录该申请。
  笔录由仲裁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第四十五条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第四十六条 裁决书应当载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和裁决日期。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四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本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五十四条 本法自日起施行。
你把这些看了,你就清楚你自己的情况了
提问者 的感言:好多谢你,现在终于明白了,不合理的一定不要让步,要自己争取才是正道.
其他回答 (5)
调岗位是允许的,但是调岗位后变相降低待遇,那是不行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协调一下。
他们的用意是很明显的,建议你仔细研读一下劳动法,然后按法操作,注意搜证,然后去劳动局仲裁,再不行就去法院,他来硬的我们不能干亏着,估计你这公司也不怎么样,恐怕你也呆不下去了,干脆不要委屈自己。
当然,如果没有更好的选择,那就委屈一下吧,毕竟是要吃饭的
你可以去劳动部门了解一下了
岗位调动是正常的,也是公司的权利,但调岗原则上不能降薪。如果上班时间超出每天8小时,就应该给你加班费,如果没有给,只要有证据,就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
劳动法第三章,第6节第18条:调岗可以,降薪待商,只有双方同意,才可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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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重庆黑打--薄、王毛左的黑监狱堪比渣滓洞、白公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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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警忆被黑打:和打黑基地比看守所是天堂重庆,2012年度最大新闻――“薄王事件”的发生地;重庆警察,3年来屡被“折腾”的群体。  位于黄龙路555号的重庆市公安局,已经恢复平静。门口的两个石球上,王立军写下的“剑”、“盾”两字,已经不见踪迹。3年多来,近4万人的重庆警界与石球一道翻转腾挪,成为另一道景观。  2012年12月。本刊记者深入重庆,还原重庆普通警察3年来的“辛苦遭逢”,探寻交巡警平台“拆台”背后的隐情,记录“王立军时代”冤假错案受害者的艰辛申诉……  一路行来,即使置身重庆之外,我们亦感受到强烈的心理颠覆和情感落差。什么样的土壤,能让“一把手”滥权无度至“逆天”;外人不窥其里,但是那一度的万马齐喑又因何而来?  重庆故事告诉我们,没有法治的中国梦,终究只是一场海市蜃楼。  “我们早已提醒王立军末日要来”――三名重庆基层警察的感悟  文_艾冰  见到楚乔时,他刚过完3年来第一个年休假。“老婆说世界末日快来了,你再不休息就没时间了。我心里一动,再这么下去会绷坏的。于是申请了‘休假式治疗’。这次出游3天,看了一些地方,心情也好了。”  楚乔40多岁,干练而直爽。3年多来,重庆局势风云变幻,警界在王立军治下,时常处于漩涡中心。作为基层民警,楚乔和阿平、侯军都经历了这段特殊的岁月,他们对王立军的批评,集中在用人、折腾人上。  “‘王老师’(王立军热衷当学者,曾是多所大学兼职教授)这3年热衷‘搞人’,世界末日好多人早就经历了。”楚乔说。  洗牌从“打黑”开始  时间倒回到日。这一天,王立军到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那时,楚乔对王立军寄予厚望。“我们知道他是‘中国唯一活着的一级英模’,在辽宁也做过实事。而当时重庆警界确实有作风不实、用人靠裙带等问题。我觉得让他来,肯定支持他解决这些问题。”  果然,转正为局长的王立军,第一把火烧向干部作风。据媒体报道,2009年夏季治安综治工作会上,王立军严厉批评了重庆市公安局人浮于事。他举例说,有人两脚搭在茶几上睡觉,有人跟他握手掏出来的是麻将。  楚乔认为,王立军的强势和后来的动作,对整顿作风起到了一定作用。“警察上了街,和群众联系更紧密了。”  作风整顿的顶点是“打黑”。也正是“打黑”,让楚乔对王的看法有了“180度大转弯”。楚乔感到,王既用“打黑”消灭异己,又提拔“打黑”中效忠自己的人,完成了一次人事洗牌。  楚乔介绍,“打黑”中,与文强关系密切的市局禁毒总队毒品检测鉴定中心原主任张继超被捕,获刑3年。罪名却并非涉黑和经济问题,而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张继超称,子弹是20多年前打靶剩下的,自己有资格配备枪弹,且早就提出要上交单位,不构成犯罪。  被王称为“警界50年难得一遇奇才”的熊峰,原是万州区民警,因手段残酷,有“万州熊”之称。2009年12月,熊峰等从“涉黑”的重庆老板龚刚模处获得突破,龚反映了律师李庄教其编造刑讯逼供的情节。李庄获刑后,熊峰被记一等功,提拔为沙坪坝区刑警支队常务副支队长。  时任经开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唐建华,在“打黑”中表现卖力,获得王认可。日,打黑除恶阶段总结表彰会上,唐成为被记一等功的两名区县公安一把手之一。大会次日,唐升任市局副局长。  “很多部门都是东北人的天下”  “打黑”只是前奏。刚开完打黑表彰会,2010年3月王立军就宣布,市局所有处室、各分局、交巡警支队以及所辖区县各分局派出所的308名处级干部、2544名科级干部全部“就地免职”,与普通民警一道重新竞聘上岗。  竞聘程序并无太多异样,分资格审查、测评、笔试、面试,考察等。楚乔参加了类似考试,他记得,当时除了考王立军的“语录”,还有一道分析题是,你愿意做泥瓦匠还是铁匠?  此前,薄熙来曾在市委全会上说,有的领导干部喜欢当泥瓦匠“和稀泥”,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当铁匠“硬碰硬”。楚乔知道该如何回答。  在楚乔看来,“机构改革”进一步达到了“人事洗牌”的目的。  公开资料显示,在王主导的打黑除恶、“三项主导业务”(枪支爆炸物品专项清理整治、跨区域集约攻坚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阳光警务查询监督系统建设)和“灭枪治暴”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60名民警,通过“公平竞争脱颖而出”,“走上处级领导岗位”。  与此同时,159名处级干部、968名科级干部在此次竞聘中失利,没有被用。官方最近披露,其中大部分是被王以莫须有的罪名处理后不准参与竞岗的,和竞上了他主观上反感弃用的。  许多年富力强的警察成了“改革”的牺牲品。楚乔身边就有人30多岁就提前退休;一批60年代生人被“流放”到学校警务室。  与机构改革同时进行的,是大批东北人的引进。“改革”之初,王立军要求从外地调200个处级干部,尽管那时市公安系统一共只有300多个处级职数。彼时,出身东北的郭维国、王智,以及被楚乔称为“王的学生”的李阳等已调任重庆,此后均获任要职。  一名曾在市局打黑支队工作的民警透露:“有一阵我感觉各大警种、很多部门基本上都是东北人的天下。某总队一个东北来的年轻人,74年的,一来就是总队长了。”  “改革”之后,人员全部被打乱,大量干部熟手变成了新手。民间后来感受到的“重庆治安反弹”,此时已埋下伏笔。  “不是人,重新做人,做好人”  在王立军治下,基层民警没日没夜加班成为常态。  “每年打击多少,逮捕多少,起诉多少,都有硬指标,实行末位淘汰。还有督导组检查派出所的破案数等,这当然好。”阿平说,但王对数字很敏感,硬要派出所破案数达到多少,一些地方被迫虚报数据,甚至花钱向统计局行贿,以提升排名。  “工作的辛苦尚在其次。”楚乔表示,3年来,民警们精神上的压力大于工作压力。  许多天深夜,楚乔仍在加班。不是忙工作,而是在应付“剖析材料”。  “这是‘王老师’要求的,主要写三点,一是自己不是人,二是我要重新做人,第三点是做人要做好人,他要我们用这种方式反省自己。”楚乔说。  侯军有朋友在市局工作,他透露,局里的人到“生活沙龙”(得名自王立军,即食堂)吃饭,各处各部门排队进入,半小时一批。菜式非常丰富,有中西餐、日本料理等,民警们却战战兢兢。  原来,吃饭时戒律森严――不准接打电话、不准大声喧哗、取食间距不得低于1米、还有专人拿着摄像机拍摄,违规的一律免职。  “警营文化沙龙”也把民警折磨得够呛。市局的文化沙龙,有8个开放式图书馆,藏书33万册,张贴着西方多国警察之父的头像和简介,供民警学习。  阿平去过不同层级的沙龙。他说,学习是应该的,但我们天天满负荷,有时周末只有一个小时休息时间,也被逼着去,如坐针毡啊。”  阿平回忆,各区县各总队曾排队前往市局沙龙等看书、交流,规定时间一到就退出。“秀山等地来一趟,来回需10小时,参观只有1小时,那叫一个折腾。”   楚乔认为,王喜欢“搞人”,还集中体现在其制造的冤假错案上,“其实质就是为所欲为,逆我者亡。”  民警因言获罪,因事获罪……近期披露的重庆警界冤假错案可见一斑。3年间,重庆市被处理的警员,涵盖了被判刑、劳教、纪律处分、降职降薪、撤职、开除等情况。  侯军说,这些警员,有些的确有问题,如收了人家的礼;有些是王看不顺眼的,如有人剃着光头像黑社会;有些则被王以各种借口调整岗位,还有啥理由都没有的。他的表述与官方说法类似。  阿平有个朋友看她的警察老公累坏了,在网上发帖抱怨,随即被查出身份。这名警察被免职,“发配”到偏远地区。  楚乔记得,2010年,九龙坡分局谢家湾派出所的6名民警,在外聚餐时议论王,被人录音上报,涉事民警皆获处分。  侯军还说,有一次,王到开县视察,因县公安局接待时没达到他要求的高标准,回来后很生气,罗列了五十多条罪状,把县公安局多数班子成员免了。  区县如此,市局的情况可想而知。楚乔透露,一天,王路过纪委办公室,看到厕所百叶窗坏了,竟把纪委办公室的机构撤销了。  后来,市局的朋友对楚乔说,这3年就是一场灾难。  第二次“翻转腾挪”  日,王立军不再兼任重庆市公安局长。阿平和很多民警当时的反应是,管他去哪里,只要走了就好。  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预料。2月6日,王立军遁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3月15日,中央免去王立军的重庆市副市长职务,何挺出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长。9月24日,王立军因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叛逃、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风暴之后,一切正在恢复平静。3年来重庆警界人事第二次“翻转腾挪”也低调拉开。  今年5月,重庆成立专门的复核小组,接受、复核被处分民警的申诉。截至12月20日,已复核1196人,撤销、变革原来处分决定的占87%。9名被免职的副厅级干部中,3人已恢复职务。  据媒体报道,复核小组负责人李春生亦是受益者,他在王立军时代莫名其妙被下放,从副厅级岗位上调往重庆某区,负责筹办一个新的派出所,2012年才重返市局。  2012年4月,第一批被错误处理的警员获得平反。阿平透露,曾亲手抓捕悍匪张君的原重庆市公安局网监总队总队长陈果,被任命为渝中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在王立军时代,江北区有老师在网上为“重庆模式”挑刺,陈果仅因未按局领导的要求“严办”便被处理,还“连累”了10多名同事。  日,重庆市一中院组织了对张继超申诉案的听证,3名法官耐心听取了他和律师的申诉理由,法官表示,将认真研究,看是否予以立案再审。  王立军时代留下的人事布局,逐步被改变。  郭维国、李阳、王鹏飞、王智因在尼尔?伍德案件侦办中徇私枉法,于2012年8月站上了合肥中级法院的审判席,分别获刑11年、7年、5年和5年。  市局副局长唐建华虽未卷入尼尔?伍德案,亦于日被带走调查,后以受贿罪被批捕。  市局政治部和纪委,前者掌握帽子,后者掌握棍子,号称王问责民警的两大“抓手”。王逃馆后,纪委主持工作的常务副书记王兴亚转任市局机关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龚英敏转任市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  曾受王青睐的“万州熊”熊峰的日子也不好过。一名曾代理重庆涉黑案件的律师透露,熊峰目前每天上班打游戏,同事均视其为“等死的人”。  王立军事件后,重庆市公安局进行了反思。市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权力没有受到约束,权力被滥用、缺乏监督,导致市局过去出现了一些无法无天的事情。楚乔坦言,从人治迈向法治,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刻不容缓。  有民警还将这几年的经历与重庆的大环境联系起来,认为王倒台“迟早会来的”。  楚乔就持这种观点。这几天,他没事总爱哼上两句“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这是他唱红歌留下的“后遗症”。  “那时,每次都安排我们唱一首歌颂打黑的歌,我们最爱唱的却是这首《铁道游击队之歌》。”楚乔说,“因为这首歌第二段的第二句是‘鬼子的末日就要来到’。我们内部有人私下把王叫做‘小鬼’,我们已经提醒他了……”(阿平、楚乔、侯军为化名,本文参考了《南方周末》等报道)  “拆台”背后  文_本刊记者&& 曾晖  2005年,中国内地首个交巡警试验在上海宣告失败;2008年,锦州交巡警也随王立军的离开而拆分;如今,重庆正悄然拆解交巡警平台……不同的时空维度,同样的结局重复,个中缘由,或许很难仅用“因人废事”为其作注。  王氏交巡警  “你们重庆交巡警最近‘压力山大’吧?”  “不是重庆交巡警,是王氏交巡警!”  这个纠正记者说法的人是李纲(化名),去年刚从重庆警察学院毕业。与当初入警时的神采飞扬不同,现在的他,整日无精打采,正等着重新调岗的“判决”。李纲只能祈祷,上级给自己安排一个好去处,可这么多人都要重新安置,哪里又轮得到自己呢?  “早知如此,那时候就不该考这个交巡警。”李纲深深地呼了口气。  交巡警是王立军从锦州带到山城的特产,于2010年春落户,这正是前公安局副局长文强落马之时,也是“打黑”风暴的收官阶段。似乎王立军有意借此向外界昭示,一个旧时代行将过去,“平安重庆”就要来临。  王立军设想的交巡警,是打破传统的警务模式,实行点对点指挥调动。他要求主城区任何一个地点发生案(事)件,必须在3分钟内集结5台警车、20台警用摩托、60名警力,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人海战术,这与他追求完美主义和个人英雄主义的性格一脉相承。  据《重庆日报》报道,交巡警平台由王立军亲自带队设计,内置各种通信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电气控制设备、GPS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甚至连冰箱、储物柜、微波炉、饮水机等生活设备都一应俱全。该平台分为两种,固定平台拥有国家专利23项,可移动平台则有42项。  “这个东西就姓王,里面的任何陈设都必须投其所好。”李纲说。  记者了解到,所有平台都立有一块标志板,印刻着“打击犯罪更彻底,服务百姓更直接”,用的是王立军最爱的繁体字,正楷,显得个性十足却又不伦不类。  在交巡警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曾有近1万4千人被分配到全市500个平台之中。这一数量,一度接近在编警察总量的半壁江山。  在许多重庆人看来,是交巡警平台为他们带来了“安全感”。  官方的调查数据显示,2010年,重庆市民安全感指数高达95.89%;2011年更是达到96.51%的历史峰值。媒体同样宣称,“2010年,重庆街面犯罪下降近40%,主城21年来首次出现街头‘两抢’案件单日‘零发案’,交巡警平台成为名副其实的打击犯罪‘第一阵地’。”  不可否认,声势浩大的交巡警踞于街头,对犯罪分子起到了一定的心理威慑作用。但李纲提醒,街头治安状况虽有一定改善,却并不像数据显示的那样夸张,而仅有的“改善”也多半赖于此前“打黑除恶”的敲山震虎,还有王立军近乎严酷的治警方法。  记者跟随他探访了多处平台,发现大多都已是“人去台空”,只留下协警在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而旁边停放着的高级摩托车全用塑料布紧紧捂着,落满了灰尘。李纲说,那些表现好、资历老的警察都被优先调回派出所了,留下的要么是像他一样的新进大学生,要么就是非在编人员,他们没什么事可做。  而在鼎盛之时,交巡警平台却是另一番模样。“我们分为早班、中班、晚班、备勤、轮休五班,每班8小时,0点到8点,8点到下午4点,4点到第二天0点各一班。”李纲开始时还觉得新鲜,后来,他的身体撑不住了。  “夏天地面温度50度,虽然平台也有空调,但管用的范围有限,也不能一直吹,吹久了还伤身体,冬天也是一样,冷得可怜啊。中暑感冒是家常便饭,我好多同事都带病站过岗。”  “过去上面压得凶,甚至连做多少件好事都有要求。无论如何,底下的人都必须满负荷投入,但这跟弹簧压缩是一个道理,不可能始终保持同样的状态。”  所以说,当“打黑”渐次平反,“王氏交巡警”的缔造者也身陷囹圄,基层警察的神经不再紧绷,交巡警的威慑力还有多大?答案或许已经明朗。  车牌尾号718的出租驾驶员佐证了这一点。上周,他连续去几个平台打印违章罚单,但值勤的却都宣称“打印机坏了。”  “很多乘客跟我抱怨,说现在的交巡警太不像话,但凡碰到麻烦点的问题就说‘不该我管,去找派出所’,王立军在的时候哪敢像这个样子?”驾驶员滔滔不绝,记者转头看向李纲,他把眼神匆忙地避到了窗外。  大炮打蚊子  交巡警平台的花费是不菲的。记者从一名消息人士处获悉,1个固定平台造价约为30万元,而其每年所产生的运行费用则将近80万元。“曾有某发达地区来考察,得出的结论是,他们的财力最多撑3年。”  不过,在警界人士看来,如此巨大的开销显然是在用大炮打蚊子。  “它真正能派上用场的功能屈指可数,无非只是处理一般的交通违章和做一些简单的便民服务。”派出所民警赵麒(化名)以眼光独到而小有名气,他从一开始就怀疑交巡警模式的可行性,并且多次婉拒调往平台,“我一直想把这些意见通过某种方式表达出来,但你是知道的,那段时间,条件不允许。”  在赵麒看来,交巡警平台或许提高了群众的见警率,也提高了出警速度,但未见得就能提高管事和办案率。  赵麒说,警种混搭非但难以起到协同作用,反而减低了各自的专业水准。“本来刑警负责刑事案件,治安警负责治安案件,交警专管交通肇事,现在可好,全部统一到交巡警名下,一人饰几角,啥都管,完全是乱弹琴。”  而且,交巡警队伍的大肆扩编,让许多非专业、非警界的人员充斥到平台,甚至一些考古专业的大学生、事业单位的保卫处人员也被收编。“想靠他们破案?‘瞎猫撞上死耗子’还差不多。”赵麒略显激动。  2011年8月,江北区观音桥商圈浩博天庭写字楼发生入室抢案,数分钟内楼下便聚满了几十台警车,但嫌犯吴华却依然顺利逃脱,直到3天后才在渝北回兴的居民区内被特警抓获;而在人们更为熟悉的周克华案中,最后还是靠派出所民警扮演了一锤定音的角色。  可以说,交巡警平台的社会效应轰轰烈烈,却难以得到可持续的长远效果。  赵麒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个平台的消耗几乎抵得上两个派出所,而后者的性价比显然要高出更多。  他反复念叨:“办案必须要有基层作保障,摸排犯罪嫌疑人的生活状况、社会关系、行动踪迹等,这些东西交巡警根本做不了,就是做不了。而且,做好了基础工作,不但有助于打击犯罪,还能够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  但不幸的是,重庆交巡警的扩张连根拔起了220个派出所,同时,更多的基层民警被抽调,导致1个万人社区原先由四五个民警负责,后来只剩下一两人。  因工作量激增,赵麒不得不咬紧牙关,在派出所里熬过一个又一个的通宵,“精神折磨大,身体折磨更大”……  日,重庆召开公安工作会议。新任公安局长何挺意有所指地说,某些领导干部违反民主集中制,违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好大喜功、层层加码,导致基础工作薄弱、队伍疲惫不堪。  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重新确立了“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建设,发挥警务资源最大效能”的思路。  黎明静悄悄  在见诸报端的讲话里,何挺对交巡警问题语焉不详,只是说了“优化”二字,这令山城警民一时间陷进了集体猜想。  1个月后,重庆公安有关负责人再次就警务问题回应媒体。提到交巡警,他在“优化”后面补了一句,“考虑增大交巡警平台的流动性。”然而,裁撤还是保留?依旧没有答案。  前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之所以数月未见明确表态,一是市领导需要详加研究,二来也要顾及十八大前的社会影响。  不过他透露,目前,市委书记孙政才已就交巡警模式定了调:整合资源,重点固定,一般流动。这一方案得到了多数人的赞同,被普遍认为是现阶段的对症良方。  于是有媒体捕捉到,“区县的交巡警平台多数已经消失,主城区此前设置过于密集的地方,也拆解了一部分,取而代之的是交巡警流动平台车。”  另一组数字显示,今年3月以来,全市已恢复派出所104个、警务室900多个。  著名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如今大门紧闭,院内摆设零乱,墙上贴着泛黄的拆迁通知。在距法院不到1公里的半山腰上,凉亭子社区的居民正围坐一团摆着“龙门阵”。  “我们这带下岗工人多,住的都是老房子,但别看这样,大伙儿可都见证了好多的历史时刻。”老夏对重庆警界一直很关注,“以前的张君,后来的岳村、文强,每次审判我都要跑下去看。”  老夏很健谈,他说自己也得知交巡警平台低调拆解的新闻,他用很标准的重庆话告诉记者,“恁个做是对头的”。  “大街上有交巡警站岗,贼娃子看到了肯定会心虚。但平台是死的,人是活动的,像我们这种背街小巷没有平台,也没人巡逻,小偷就经常光顾,比过去还凶。”  居民周添明(音)便很倒霉。去年底,他的妻子在居民楼前被抢去了戒指,紧接着在今年初,自家铁门竟然在大白天里被人整个卸下卖掉……  记者发现,这与李纲、赵麒共同提到的一个现象不谋而合――当交巡警平台成为警务工作重心之时,街面犯罪虽有下降,却使得大量案件转移到了警力薄弱的社区与农村。  而重庆警方显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在今年公开承认,“社会面违法犯罪流动性正在日益增强。”  老夏接着说,无论交巡警平台也好,还是社区岗亭也罢,这其实都只是形式,治安状况的好坏关键还看警察的负责与否。“几十年前的户籍,他们对各家各户都熟悉得很,哪家吵个嘴都要来管。现在,哪怕满街都有交巡警,但他待着不走动,你说又有多大用处?这样烧钱的东西少一些也好。”  “那这些撤掉的平台怎么弄呢?总不能当废铁卖了吧?你晓得怎么处理不?”旁边有居民插话。记者冷不防被将了一军,只得无奈摇摇头,“我跟你一样,也想知道。”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重庆警界在“润物无声”的纠偏里等待着重生。对如今的当政者来说,思路也许没错,只不过,他们或将面对困难重重。这不止是警界的利益调整,更大的逆反心理来自民间。  时至今日,仍有不少重庆人在网络上为交巡警鸣不平,他们把曾经有过的“安全感”归功于斯,甚至还把当前的“沉渣泛起”拿作对比。  因此,从技术层面来看,应该使那些长期受制的异见释放,让百姓更加客观地认识交巡警的作用,看到更加真实的治安状况。同时,努力兑现何挺任初“打击力度不减弱、防范力度不下降、社会治安不反弹”的承诺。  毕竟对于普通重庆人来说,只有对新的治安形势感到满意,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感观上的落差;也只有意识到拆解平台并非对某人拆台,更不是因人废事,才不会集体性地说三道四。  ◎编后:  不可否认,对许多重庆市民来说,交巡警平台曾经代表着一段“美好时光”。平台带来的安全感、亲近感和方便性,以及由之而来的警民关系和谐度、满意度,在当今是弥足珍贵的。如笔者一个朋友就曾说他半夜12点都可以去补办身份证,骄傲之情,溢于言表。  后王立军时代,出于更专业高效的配置、更公平均等的服务、更现实可持续投入的考虑,对平台进行“拆解”或“优化”,是必要和必然的。但对重庆来说,切不能拆了平台,就散了人心。正如本文采访中的市民所言,他们在意的并不是“形式”,他们在乎的是为民的态度、诚意和效果。  重庆女警察自述被“黑打”往事  编者按:日,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前几年,重庆的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曾一度处于非正常的状态。大量警察成为打黑的对象,即是重庆警界非正常状态的写照。本文的采访对象,张莹莹就是其中一例。2012年7月,重庆市公安局撤销了2010年对她的处分决定,为其恢复了职务、补发了工资。  口述_张莹莹&& 整理_潘则福  重庆有部分民众是前市委领导的拥护者。他们被一些表面的东西,左右了。  我的事情,组织上已经为我平反,按理说,我没必要再出来说什么。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这个城市,我总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事情。我决定实事求是的说一些我的经历。对于那段时间遭遇的一些事,比如被刑讯、侮辱、恐吓,我拿不出证据,但我愿意和当事人对质,我相信时间和历史。  现在,随着盖子的掀开,大家看到很多当年重庆的黑暗面。我看最近的新闻,很多人都把责任推给王立军。这不客观。那几年,为了几乎变态的名利,多少人做了帮凶?谁记得自己在执行领导意图的时候,把枪口抬高一厘米?  这几天,我看到媒体对重庆的过去,报道越来越多。作为亲历者,我觉得比较接近真实。以后,我希望媒体的报道多告诉读者,重庆的过去为什么会那样?  “你不交代你们领导的问题,你自己就必须有问题”  90年代初,大学毕业后,我一直在(重庆)公安系统工作。2009年6月“打黑”风暴开始没多久,我就隐隐觉得,这不正常。看到不少警员无故失踪(后来才知道,他们被秘密带往打黑基地),我的内心,有了恐惧。  当年8月,我的噩梦来了。2009年前,我哥的公司和重庆企业家A有一笔借款往来。打黑开始后,  A因涉黑被抓。专案组找到我,询问上述这笔借款和当时的情况,我如实回答了。  我没想不到的是,专案组在知道我是警察后,很亢奋,态度立转,要我承认是A的保护伞。我很愤怒,从警这么多年,我一直很坚持自己处事原则,我一个小警察,怎么可能成为保护伞?  8月中旬,下午下班后,天都黑了,领导叫我回单位,说有事找我。这样的事,以前没发生过。我预感,自己遭了。  那一刻,我有些害怕,但我觉得自己清白得很,大不了跟他们走一遭。就这样,我被带走,关押在武警某支队。月底,转押至石子山基地。每天,专案组民警轮流不间断提讯我。  其间,专案组成员向我透露,领导的意思是,必须查出问题才能放我出去。如果我没有问题,也必须检举出我领导的问题才能出去。  我不配合,他们就不让我休息,不分昼夜讯问我,我哥是否向我的领导行贿,我的领导是否和A有来往。我均回答没有。专案组很失望,一名民警曾说:“你不交代你们领导的问题,你自己就必须有问题,你这态度,想下山,没门!”  接下来,专案组采用各种手段对我进行折磨。同一个问题他们反复讯问,动不动就训斥、辱骂,让我神思恍惚、生不如死。再就是思想折磨,看守我的武警和民警都视我为敌人,眼里充满了鄙视,讯问之外,不会和我讲半句话,更不许我看书写信。  5个半月的隔离审查里,经过检察院几次会议研究,均认为我的行为没有违法。市局纪委解除了我“双指”措施。  “检察院不批捕你,我们可以劳教你”  我回到了原单位上了几天班。  接下来,是更大的梦魇。很快,我被刑事拘留,羁押在大竹林打黑基地,漫长而残酷的审讯又开始了。  这次讯问的重点放在了我是否给我的领导行贿,我的领导是否和A有联系。他们这样威胁我――上次是“双指”,这次是刑拘,你应知道为什么升级,你不交代领导的事,你自己就必须坐牢。  我坚持自己是清白的,也不想陷害领导。  专案组不死心,继续提讯。他们让我坐老虎凳,把我的手脚固定住。我的那个房间是密封的,在里面我没有时间观念,也分不清白天黑夜。老虎凳坐久了,我的腿肿得像水桶,他们还要我戴脚镣。那时天冷,鞋穿不了只有打赤脚。手肿了,也要戴手铐,手铐勒进了我手腕。  直到有一天,我心脏突然出现问题,晕倒了。基地的武警医生要求立即将我送往医院,专案组才同意将我送到医院检查治疗。2010年5月初,检察院对我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逮捕讯问。询问结束后,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当晚,专案组民警给我下最后通牒:“我们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必须检举揭发你们领导!否则,你自己在劫难逃,不管你有罪无罪,你也别想出去了,我们可以定你参加黑社会,检察院不批捕你,我们可以劳教你”。  他这话没说几天,重庆市劳教委员会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以我劳教两年。当天我被送往重庆市女子劳教所。  “领导要求这样办,只有办错案”  即使到了劳教所,我依然没有换来安宁。  期间,专案组以诈骗罪等各种罪名又来提讯我,他们说是上级领导要这样办,必须从我这里打开缺口,重点不是我,是我的领导,只要我说出给副处以上的领导送过5000元钱,他们就马上放我回家,恢复公职,否则劳教后还要“双开”。专案组还给我举例,某某检举揭发了市局副局长彭长健,不仅没被处理,还官升几级。  在劳教所,专案组提讯我多少次,我记不清了。  记得最长一次从下午2:00到晚上11:00,中途到了劳教所吃晚饭时间,他们又故伎重演,说我不配合不许吃饭。劳教所民警坚持我是劳教所学员,我的安全责任全在他们身上,到时间必须吃饭,为此双方还发生了争执。  大概一个月后,专案组民警又来劳教所提讯我。他说:“今天我们最后一次来找你,你必须配合,尽快说出你向谁行贿,否则按领导的意思你就要政治归零、经济归零、感情归零。”  我问怎么个归零?  他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离婚。如果你不离婚,我们马上去查你丈夫,不相信他经得起折腾。”  我说:“做人做事要讲良心,就是一切归零我也配合不了”。  一段时间后,我们单位监察室主任到劳教所宣布了对我开出党籍、开出公职的“双开”决定。  这个事情给我打击特别大。我决定不接受莫须有的罪名。我委托家人找到律师,决定向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对我的劳教决定。法院接受了我的诉状。案子很快在劳教所开庭。  法庭上,律师请专案组应诉民警举证我哪些行为构成《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四款所指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扰乱社会秩序”。因为我没有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行为,专案组民警称我的行为在“等”里面。  专案组民警后来说,对我实施的劳教适用法律条款确实是错的,这点他们早就知道,没办法,领导要求这样办,只有办错案。  到了2010年年底,法院认为对我处以劳教两年不仅适用法律条款错误,而且参加黑社会证据明显不足,应当予以纠正,并通知了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很快到劳教所找我,要我撤诉。他说:“打黑除恶经得起阵痛,你不撤诉,对强大的重庆市公安局也没什么影响;你不撤诉,法院判你无罪,你赢了,你可以出去,但你要想想你的家人,强大的公安局就不能收拾他们?立军局长会白白让你扫他的面子?”  我坚决不同意撤诉。  第二天,专案组民警又来劳教所继续威胁我――如果你不撤诉,我们要以同样的手段处理你家人,你知道专案组可以先把你哥抓起来,慢慢审问,依旧可以劳教他,等他上诉成功时,他还不是坐了9个月的牢。还有,我们可以慢慢找你丈夫算账,不相信你一家人经得起几次折腾,另外就算法院宣判你无罪,离开劳教所,我们依旧会采取其他手段让你失去自由,撤不撤诉,你自己要想清楚。  在愤怒、屈辱、无奈中,我撤诉了。同日,专案组为我办理了所外执行,我离开了劳教所。  2012年7月,市局为我平反。  “和打黑基地比,看守所简直是天堂”  我进劳教所没几天,我妈病危了。劳教所8名民警押着我去医院,见我妈最后一面。  我妈说:“女儿啊,我相信你没有犯罪,但你要坚持,劳教所辛苦,要忍耐,要相信党和组织,中国总有讲道理的地方。”  3天后,我在劳教所得到消息,我妈去世了。我妈去世没多久,我就接到法院通知,我丈夫已向法院起诉,要和我离婚。  法院到劳教所询问我的意见。我说:“我自己黑不黑,只有天知、地知和我知,现在丈夫要离婚,也许是不相信我,也许是迫于压力。我绝不拖累任何人,离吧。”  我就这样一无所有了:没有了党籍、没有了工作、没有了母亲、没有了丈夫。我被这个世界抛弃了,我开始整夜整夜的睡不好觉,想女儿。  从劳教所出来后,家人开始带我到处散心。但石子山、大竹林、劳教所里的情景,不断的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开始大量服用控制精神方面的药物。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对打黑保持警惕。但真没想到,自己会遭遇这一切。  现在回想起这些往事起来,我唯一欣慰的是,即使在恶劣的环境里,我仍然坚持自己的原则。  大概2009年底,市局决定成立“警示教育报告团”,让我们这些所谓的“失足”人员,到处巡讲,从灵魂深处认识到违纪违法给自己、给家庭、给社会、给警队带来的危害。  被刑拘开始,市局纪委的工作人员就要求我去参加报告团。他们说,那边比较缺口才好的,只要你哭得到位,认罪态度好,什么事都有转机。  我说我不去。一段时间后,他们又来说,“这个是政治任务。”我拒绝几次后,这件事就不了了之。  专案组的人批评我不识时务。  我反驳他们:“这很像搞文革。你们知道文革是什么样的吗?”  这个问题把他们问住了。他们不晓得答案,我就给他们讲文革对法治的践踏。但听完也就算了,他们会找的新的办法折磨我――让我每天写5000字的认罪书。  不写没有办法。我就开始回忆我的亲情、爱情。没有写友情是不想连累朋友。看了我交上去的认罪书,他们又骂我。  有地狱就有天堂。  我在劳教所的时候,就感觉,和打黑基地相比,劳教所简直就是天堂!为什么?没有人刑讯你、侮辱你、不让你睡觉。除了专案组的人来骚扰我。  如今看来,这样的想法是多么的荒唐。  在劳教所,还有一件事是让我觉得自己还存有一丝尊严:我可以收到家里的讯息。  刚进劳教所,估摸着自己至少要被劳教两年,我给女儿打电话,给她说,妈妈要去新疆出差了,一去要两年多。  女儿很不情愿。就说,妈妈,要记得给我买礼物。  这事被劳教所的民警知道了。有一次他们有人去新疆玩,就带了不少新疆的礼物回来给我女儿。女儿高兴惨了。  要离开劳教所前,我开始为自己的头发担心。我想不出理由,告诉女儿自己的头发,为什么会剪那么短。  有些事情就那么神奇。出来前,我接到女儿电话:“妈妈,我梦见你换发型了,很短很短。”  我就问女儿,妈妈快要回来了,想不想看看妈妈的短发是什么样子?  女儿回答,想。  那妈妈就为你剪个短发哈。我说。  女儿说,好。  从看守所回到家后,女儿一见我,就不满意――妈妈的短头发,真丑,还是长头发的妈妈漂亮。  那晚,我躲在自己的房间,想哭,哭不出来。我自由了。转发点评:看完了这篇重庆女警察揭露薄、王毛左黑打和黑监狱的案情通报,结论就是毛左就是没有人性的法西斯。为了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毛左们可以不择手段、为所欲为、毫无底线,薄、王、谷等人密谋杀害他人简直就是像黑白两道通吃的黑手党一样!回想今年9月份保卫钓鱼岛反日游行的时候,毛左借机煽动打砸无辜同胞车辆、殴打无辜同胞致残、殴打80岁老人的等毫无人性行为,再次印证了毛左就是没有人性的、凶残的法西斯!有人说,重庆大部分唱红歌的普通老百姓低层毛左并没有参与薄、王、谷的刑讯逼供和密谋杀人,所以不能一棍子把毛左都打死。说这些话的人看似有些道理,但是如果你经历过文革,了解在那个随意一个普通毛左都可以借着撒酒疯一样的民粹疯狂情绪高唱革命歌曲滥打滥杀无辜的年代,你就会知道只要薄、王、谷领导的重庆二次文革时机成熟,那些此前没有参加薄、王、谷的刑讯逼供和密谋杀人的普通重庆普通毛左也会有很大的可能再一次高唱革命歌曲,再一次借着撒酒疯一样的民粹疯狂情绪去滥打滥杀无辜。我的高中母校是北京市第159中学,文革时是北京市女三中(那时男女分校,北京女三中是专收高干子弟的重点中学)。在80年代我在159中上高中的时候,在政治课的课堂上,老师给我们讲了老校长莎平在文革的时候被殴打致死的往事,同学们听得都哭了。具体故事下面的两个帖子也写了,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我就不想详述了,太惨了,我怕写不下去会哭。宋正容:我曾目睹北京女三中校长莎平被打死那一幕网址连接:陈寿仁:我对原北京女三中文革情况的补充网址链接:重庆普通老百姓目前这种不管案情和事实真相,只要是薄王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仅仅是让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越看越高兴的情绪其实就是典型的暴力民粹情绪。这种低层民众不管青红皂白、不讲法律依据的仇官、仇腐的民粹暴力情绪与1966年文革的时候,老百姓在老猫的指令下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的情绪是一样的;这种低层民众不管青红皂白、不讲法律依据的仇官、仇腐的民粹情绪与清末太平天国起义的时候,老百姓在洪秀全的指令下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的情绪是一样的;这种低层民众不管青红皂白、不讲法律依据的仇官、仇腐的民粹情绪与明末的时候,老百姓在李自成的指令下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的情绪是一样的;。。。。。。。。。。。。。。。。。。。。。。。。为什么中国历史会反复重现民粹暴力革命,为什么中国始终被封建王朝腐败亡党亡国的周期率困扰呢?!关键在于老百姓在平时不懂用民主宪政制度约束特权官僚的重要性,反而一味的喜欢做奴才、对领袖搞个人崇拜,导致官僚集团形成了对上不对下,欺压百姓,用特权搞腐败的传统文化。一旦特权官僚与奸商勾结在一起,欺压老百姓、搞腐败到了令底层民众忍无可忍的程度,这种低层民众的民粹暴力革命循环就几乎是中国历史的必然。老猫其实在于民盟的黄炎培先生谈话时就指出了走出上述封建特权王朝腐败亡党亡国周期律只有走民主宪政这唯一的道路,可是他自己却由于全国上下在建国后的造神氛围和自己的权力欲望得不到宪政制度的约束,最终因党内政见不合为由发动了在民主宪政体制下几乎不会发生的独裁专制民粹暴力文革。以1966年的起点计算(因为66年是文革中最典型的历史时刻),文革至今已经过去已经超过45年。在有关方面的刻意掩盖下,大多数国人已经忘记了这段历史,很多低层民众的内心中又开始涌动着不管案情和事实真相,只要是是有人领着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仅仅是让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越看越高兴的典型暴力民粹情绪,这意味着中国又在逼近下一个民粹暴力革命循环的关口。当有开明的领导在这一危险时刻呼吁进行民主宪政改革的时候,这些底层的民众却反而不能理解民主法治制度必须重证据、重事实,不能搞刑讯逼供的法治精神。底层的民众反而喜欢薄、王在重庆搞的这种不管案情和事实真相,利用老百姓的暴力民粹情绪收拾当官的、有钱有势的、戴大盖帽的,给他们上“老虎凳、吊打、严刑逼供”,刁买人心式的满足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越看越高兴的情绪,最后低层民众反而被薄、王用这种唱红黑打所绑架,为其个人的政治阴谋服务,这真是中华民族的悲剧!今天是2012年的最后一天。回想这一年,最幸运的、也是最感谢的就是胡总、温总当机立断、力挽狂澜结束了重庆的二次民粹文革,否则薄、王、谷还不知道会害多少无辜之人。但愿中国能如18大报告中写的那样,在今后走民主法治改革的道路,远离毛左民粹文革的邪路。如是乃中华民族的大幸,乃是中华民族真正崛起的开始。别了,2012;永别了,毛左的民粹暴力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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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滓洞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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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34&&的原帖:<img src="http://imgcdn.kdnet.net/UploadSmall//97193.jp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这个评论是不是你们毛左用刷点击率的软件做出来的?!哈哈,你们毛左是一贯的流氓下三滥手段。毛左们动辄骂人、打人、威胁、恐吓,在网上毛左的流氓帖子删都删不完。再说,毛左民粹的东西是很容易煽动没有多少知识和文化的普通老百姓的,否则当年不可能取得政权。希特勒在德国搞法西斯也是得到德国的大多数低层老百姓的支持才取得政权的,老猫其实就是中国的希特勒。只不过在德国,希特勒的法西斯民粹思想得到了反思和清算;在中国,文革的那段民粹法西斯历史却被刻意遮掩,有人试图在整个民族的记忆中抹去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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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滓洞啊!<img SRC="/1.png" alt="" border="0" / onclick="javascript:if((!(this.width<600))||(!(this.width<100)&&!(this.height=600 || (this.width>=100 && this.height>=100)){this.style.cursor='pointer';}if(this.width>=600){this.height=parseInt(this.height*600/this.width);this.width=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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