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能离婚吗的老公犯了十戒可以离婚吗

二人都是基督徒但她不能生育也不能离婚吗_百度知道
二人都是基督徒但她不能生育也不能离婚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你知道撒拉生以撒的时候多大年龄吗?你读过“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联合,二人成为一体”了吗?你读过“神配合的,人不能分开”了吗?你读过“《马太福音》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了吗?你读过林前第七章了吗?现在你知道可以离婚了吗?愿神的灵引领帮助我们凡事为荣耀神而行,阿们。
神赐下的婚姻是绝对不能破坏的你们的结婚誓言是什么?有没有说不管生老病死都不离不弃不能生育是病,如果你不能完成与神立定的约,那你就心硬的去做吧神没有说谁一定要生育没有孩子的家庭很多,那你们想过没有,也许正有一个孩子需要你们去领养呢?不是你们的血脉,但是他一定是属于神的血脉!
我们都是小信的人,但我们当靠着主站立得住。亚伯拉罕的妻不是不能生育吗?他的子孙如今有天上的星那样多。你信耶稣,却不信他的大能吗?主说:我已经胜过了世界。你们二人若能彼此相爱,同心合意的祷告,相信主会给你们开出路。即使不能生,你怎么知道那不是 神的美意呢?经上说:你们休妻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怎能这样待自己年幼时所娶得妻呢?耶稣爱你。愿你们能同心合意过彼此合一得胜的生活。也愿 神的大能再次彰显在你们中间。
人能剜出自己的肉撇弃掉吗?妻子是丈夫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你若撇弃了她,就是犯了大罪。圣经中有一个人物撒拉,拉九十岁的时候,神向他们显示,撒拉将怀孕生子。撒拉就暗笑,“我既已衰败,我主也老迈,岂能有这喜事呢。”但上帝说:“在我岂有难成的事?”后来撒拉真的怀了孕,产下一子以撒。把你的愿望和请救向上帝祷告祈求吧
你对婚姻的概念还停留在繁殖的层面,当然婚姻包括生育下一代,但是在基督徒的婚姻中不仅仅是包括生育,基督徒的婚姻是一种约,不离不弃的约,三个一;一生一世,一心一意,一夫一妻。也就是说一旦结婚了就要爱到底了。离婚是不讨神喜悦的,不能生育可以祷告求神医治,或者领养一个孩子等。主要是求上帝施恩了。
既然你相信二人结合是主所赐的,为什么不接受主所赐的一切呢,包括无子
为你们的婚姻和以后的道路祷告吧,寻求神的帮助。人解决不了的事情就交给神吧。【诗37:5】当将你的事交托耶和华,并倚靠他,他就必成全。
“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神。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赛41:10)
您说的是自己么?圣经上怎么教导我们的呢?既然您已经提出离婚这个想法,那么,别人的意见真的有用么?
不要参加教会的礼拜,因圣灵已不在那里做工了。
这还不行的
对!绝对不行的!!!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基督徒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近日,巴西球星卡卡和妻子卡罗琳发表声明称,两人9年的婚姻生活已经结束。卡卡是一名基督徒,曾多次公开见证信仰,赛场上常能看到卡卡手指上空的姿势(意为将荣耀归给上帝),他和妻子美好的婚姻也为人津津乐道。但,近日突然曝出二人离婚的消息,着实令人吃惊。基督徒可以离婚吗?在这个受到世俗风气影响严重的社会中,离婚出轨似乎已成为家常便饭了,甚至连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弟兄也走向了离婚的大军。那么,到底《圣经》关于婚姻是如何解释的呢?《圣经》真的允许离婚吗?《圣经》一共分为卷,共章,万多节经文,近字。要从这么多经文中总结出整本《圣经》关于婚姻的原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过,我们的前辈们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总结出一些信经和信条,使我们可以站在他们的成果上,更容易做出正确的选择。基督教教义建立在《圣经》经文的基础之上,教会历史上公认有四大信经,作为基督教信仰最基本的告白,分别是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迦克墩信经、亚他拿修信经。不过,这几大信经所关注的多为上帝论和基督论,很少谈及婚姻方面的内容。在改教运动时期及之后,许多重要且大型的宗派常有提出自己的信条。比如奥司堡信条、协和信条、三十九条、比利时信条、海德堡要理问答、韦斯敏斯特信条等。不过,这些信条大多数也未论及婚姻的问题。其中《奥斯堡信条》第章虽谈到婚姻,所关注的也主要是教牧可以结婚,而非普通信徒的婚姻;而《三十九条》第条也谈到婚姻,不过所关注的与《奥斯堡信条》相似。值得一提的是,《威斯敏斯特信条》却花费了相当大的篇幅探讨婚姻,且探讨的是普通信徒的婚姻。《威斯敏斯特信条》是历时约三年时间,集合许多国家的牧师,经多次会议讨论之后才制订成的。该信条共章,其中第章全章谈论婚姻,标题为《论结婚与离婚》,现摘录如下:(威斯敏斯特信条)第24章:《论结婚与离婚》一、结婚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若男人同时有一个以上的妻子,女人有一个以上的丈夫,都不合法(创2:24;太19:5,6;箴2:17;林前7:2;可10:6-9)。二、婚姻制度的设置乃为夫妻的互助(创2:18),按正道生儿养女,繁殖人类,增加教会圣洁的后裔(玛2:15),并防止污秽不洁(林前7:2,9)。三、凡能用自己的判断而表同意的各等人部可以结婚(来13:4;提前4:3;林前7:36-38;创24:57,58)。但基督徒的本分是只当在主里面结婚(林前7:39)。所以承认真正改革派宗教的人,不应与不信派,天主教徒,或其他拜偶像的人结婚。敬虔的人不可藉着与那些在生活上罪恶昭彰,或持守可诅异端的人结婚,而同负一轭(创34:14;出34:16;申7:3,4;王上11:4;尼13:25-27;玛2:11,12;林后6:14)。四、不可在圣经所禁止的血族或姻族之内结婚(利18;林前5:1;摩2:7);此等乱伦的婚娶不能因人为的律法,或双方的同意就成为夫妇同居的合法婚姻(可6:18;利18:24-28)。若鳏寡要嫁,男人不可娶其妻之至近的亲属,女人亦不可嫁其夫至亲近的亲属,正如男女不可要嫁自己至近的亲属一样(利20:19-21)。五、婚约之后所犯的通奸或淫行,如在结婚之前被发见,清白者的一方乃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太1:18-20)。结婚后犯奸淫,清白者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于离婚之后,视犯罪者一方如同已死,与他人结婚乃认为合法(太19:9;罗7:2,3)。六、虽然人的败坏老是寻找理由,无理地将上帝所配合的分开,但除了奸淫或教会与民事长官无法调解的故意离弃以外,没有解除婚约的正当理由(太19:8,9;林前7:15;太19:6)。离婚当遵照有秩序的手续公开进行,当事者不可随己意私自离开(申24:1-4;拉10:3)。《威斯敏斯特信条》中关于婚姻的论述并不严苛,考虑到许多现实的情况;并且,其中的每一个观点都尽可能的找到《圣经》中所依据的经文,证实这些原则是符合上帝在《圣经》中向我们显明的旨意的。因此,即使到了今天,每当我们遇到婚姻上的问题,且很难从《圣经》海量的关于婚姻的经文中找到指导的时候,重新翻开《威斯敏斯特信条》,对我们做出合神心意的选择,是有着非常大的帮助的。同时,当我们看到身边发生的一些事情时,借着前辈们对信仰的总结,也能拥有一个更加正确的视角。
今天早晨的天气格外的冷。不是因为已经进入初冬,不是因为阳光要穿透层层雾霾才能射到地面,而是因为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一个新闻:卡卡离婚了,他和妻子卡罗琳9年的婚姻走向了终结。
凡本网来源标注是“福音时报”的文章版权归福音时报所有。未经福音时报授权,任何印刷性书籍刊物、公共网站、电子刊物不得转载或引用本网图文。欢迎个体读者转载或分享于您个人的博客、微博、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但请务必清楚标明出处、作者与链接地址(URL)。其他公共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平台如需转载引用,请通过电子邮件()、电话(010-)或微博(),微信(cngospeltimes)联络我们,得到授权方可转载或做其他使用。()”
京ICP备号-1 | 京公网安备31 (C) 福音时报版权所有基督徒可以离婚吗?
《马太福音》 5: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
《马太福音》 5: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从以上两节经文可以知道,如果离婚,不是因为夫妻一方淫乱的缘故,那么离婚就是叫对方犯第七条诫命的罪,所以是不可以离婚的。
那么,如果一方是犯了淫乱的罪,就可以离婚吗?
这有几种情况,需要分别对待。
一、等待对方悔改——不离婚。
我想,主的命令就是爱。《约翰一书》 3:16 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
所以,先要给对方悔改的机会,并且靠着祷告,求神使对方悔改。对方若愿意悔改,我想应当饶恕。
二、有儿女的——不离婚
因为主给我们的命令只有一条,就是彼此相爱。
《约翰福音》 13:34 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约翰一书》 3:18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夫妻若离婚了,必定伤害了无辜的孩子,这就不是爱孩子,主教导我们弟兄姊妹要彼此相爱,我们若自己的孩子都不爱,还谈什么彼此相爱呢?这实在是违背了主的命令。但我们若是为爱孩子的缘故,忍受对方不忠的羞辱,就是背十架,跟随主到了各各他山上;若是忍受不了,选择离婚,就是不肯背起十字架跟主到各各他,我们就是违背了主的命令,远离了主,主就不听我们所求的。
《约翰一书》 3:22 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
《约翰一书》 3:23  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
背这家庭婚姻的十字架是很痛苦的,但是为了主的命令,为了所爱的孩子,忍受羞辱,主必定会赏赐我们的。
三、不信的人执意要离婚——无奈离婚
但若犯罪不信的一方执意要离婚,无论如何等待,无论如何相劝,都无济于事,对方到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就只好离婚了。有孩子的,把孩子带在自己身边,若孩子执意要随对方,也只好作罢。
《哥林多前书》 7: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 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那么基督徒如何才能避免离婚呢?我觉得五点必须做到。
一、嘴上不可说离婚二字。因为圣经说,要按我们口里所说的定我们的罪。我们要注意不可将话的把柄落在魔鬼的手里。
二、要有贞洁的思想。不可贪恋别人。看到美女、帅哥,心思就不自觉落在他们那里,就是犯了第十条诫命的罪。不可看黄色的录像,不可看袒胸露乳的图片,不可手淫,因为这些都会带进不贞洁的思想,会使你触犯第十条诫命。《出埃及记》 20:17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犯诫命是大罪,主必定要处罚,那么婚姻就会亮起红灯。
三、要尊重婚姻,婚前不可同居。婚前同居,说明没有看重婚姻。《希伯来书》 13:4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审判。如果婚前同居了,就是违背圣经,违背圣经就是罪。按圣经说,婚前同居不但没有尊重婚姻,而且犯了苟合行淫的大罪,神是要审判的,审判意味着刑罚,那么婚姻就亮起了红灯。
四、要遵循婚姻原则。作妻子的要顺服丈夫,认丈夫是主人;作丈夫的要爱妻子,像基督爱我们一样。这样家庭有秩序。
五、信仰要相同。信与不信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
我在婚姻上犯过罪,跌倒过,这是我痛苦的反思,若有不符合圣经的,请弟兄姊妹指正。
我现在对婚姻有一种恐惧感
上帝如果不帮助我】
我不知道前面的路该如何走
背起十架跟主走的,主必定帮助。
谢谢分享& &感谢主看顾为一段婚姻!
qiudixin at
谢谢分享。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时,心里很难受,因为我也是一个在离婚边缘的人,我不知道要经历多少考验,感谢主 阿门!篇四 基督徒可以离婚么?
篇四 基督徒可以离婚么?
&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人无论什么缘故都可以休妻么?耶稣回答说,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并且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这经你们没有念过么?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开。法利赛人说,这样摩西为什么吩咐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太--六十九:3-9) &离婚&这件事在今日的社会中已经成了一个极重要的问题。我国古代只有休妻的事,并没有妻子与丈夫离婚的事。以色列国古时候的制度也是如此。妻子作了不合理的事,丈夫可以休她;丈夫作了不合理的事,妻子却不能与他离异。 我国古代有七出之例。七出的意思是说,有七个可以出妻的理由。这七个理由中第一个是无子,第二是淫佚,第三是不事舅姑,第四是口舌,第五是盗窃,第六是妒忌,第七是恶疾。妻子有了这七项中间的任何一项,丈夫便可以休她。 摩西律法上写着说:&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什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申二十四:1) 这些条例都是只顾一方面的好处。近代的新法律不只允许丈夫可以对妻子提出离异,也允许妻子可以对丈夫提出离异,因此&出妻&这个名词便扩大而变为&离婚&。离婚的事在我国比较还不算盛行,在欧美各国已经成为极流行的事。夫妻二人有一点什么冲突,动不动就提出离婚。许多男人和女人今日还是夫妻,几日以后便一变而为路人。这种风气已经渐渐流入我国许多大都市中,一部份软弱和属肉体的信徒受了这种潮流的冲击,不免跃跃欲试。如果没有人早早按着圣经中的真理把这件事的是非分析明白,真不知道将来有多少信徒要深中这种流毒。 在上文所引的这段经文中,主耶稣已经极清楚的说明摩西的律法虽然允许休妻,但这乃是因为以色列人心硬的缘故才设立的一条律法。神原来的办法本是叫夫妻结合以后总不要分离。最后他告诉我们:除了因为淫乱的缘故以外,如果休妻再娶,便是犯了奸淫。是,这是很合理的。 神创设婚姻的制度就是叫夫妻二人彼此忠实相爱,共同组织家庭。如果妻子弃自己的配偶去与别人行淫,便是存心破坏婚姻,甘心自己把自己从这个家庭中逐出,对方当然可以与她离异。破坏婚姻自绝于家庭的罪不在丈夫的身上,乃在妻子身上。但如果不是因为妻子有淫行,丈夫便没有权柄与她离异。如果丈夫根据任何理由都可以与妻子离异,妻子的安全便危险万分了。因为大多数的男子都是厌故喜新,薄幸寡恩,法律不许可随便离婚,他们还在那里结识情人,纳宠娶妾,或是偷偷摸摸的与别的女人有许多不正当的来往,如果他们多得着一些休妻的理由,他们更要肆无忌惮,任意放纵了。这样,他们可以任意欺凌他们的妻子,可以任意结交许多情人。他们的妻子只要一反抗,他们便可以给她们一种罪名,因此休了她们。这些可怜的女子因为要维护自己的安全,便不得不忍气吞声,甘受屠戮。神看见这种危险,所以才借着他的儿子教训我们说,&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许多野蛮的民族都有一夫多妻的风气。我国从古至今都有蓄妾的风俗。稍有地位和赀财的人,少者也有一两个姬妾,多者四五个。
那些作大官拥巨赀的人,甚至一个人有七八个或十几个姬妾。欧洲在古代未曾接受福音以前多妻的风俗也普遍各地。及至福音广传以后,许多恶陋的风俗才渐渐的都被革除,多妻的制度也就渐渐的归于消灭。及至近二三世纪唯物主义盛行,许多称为基督徒的在实际的生活上背叛真道,随从了不信的人。道德沦丧,人欲横流,真理伦常都被人抛掷。 许多作丈夫的变了心追逐别的女人,因而想弃掉他们的妻子。许多作妻子的失了节恋爱别的男人,也愿意乘机与她门的丈夫离异。同时还有许多居心险恶的男子,因为恋慕别的女子的美色,便唆使她们与丈夫分离,然后来嫁他们。又有些淫荡无耻的女子,因为贪爱别的男子的赀财,便引诱他们弃掉他们的妻子,来与她们结婚。欧美各国男女中间的交际接触本来都是十分自由,这种风气一经传播,不久便有惊人的发展。离婚的事到了今日在欧美各国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事,夫妻中间稍有不合便进行离婚。离婚后的男子再娶认为没有问题,离婚后的女子再婚也不是困难的事。经过两三次离婚的男子或女子一点受不着别人的轻看和批评,有些所谓&交际明星&的青年男女,甚至几年之内离婚四次、五次、六次、七次。朝为夫妻,暮为路人。夫妻的关系既然这样不稳固,家庭的基础自然也就随着动摇,许多可爱的儿童竟与尚在人世的父亲断绝了关系和往来。爱情、伦常、节操、廉耻,一齐都扫地以尽,天下可痛心的事还有过于这个的么? 由于离婚这样容易又产出一种极可怕的结果,就是许多青年人随意放纵私欲、滥用爱情,把婚姻看作儿戏一般。如果他们知道男女二人一经结婚,除了因为淫乱的缘故以外,绝对不能离异,他们在结合以前一定需要详细考虑,留心选择。不这样作,也许他们一生受着无限的痛苦。但现在离婚既然这样容易,便不需要这样谨慎了。两个人只要互相爱慕,便可以从速结婚。结婚以后,如果有什么不适宜的地方,再双方协议离婚。这么一来,象生死一般重要的婚姻大事便被一般青年男女看作儿戏一样了。他们对婚姻既然抱着这种轻忽的态度,自然要演出种种可叹可哭的现象,就如什么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三角恋爱、多角恋爱,狡诈的人就利用种种花言巧语去诱惑异性的人,昏聩的人就甘心吞服坏人所垂的钓饵,结果被害到不堪挽救的地步。这些人所以这样胆大妄为,固然有好几种原因,可是其中的一个原因便是他们认为婚姻如果不适宜还可以用离婚的手续去挽救。离婚以后男的既可以再娶,女的也可以再嫁,那样纵使婚姻不适宜,又有什么关系呢?自由结婚与自由离婚的办法,无异给一般狡诈和愚昧的青年男女大开方便之门,使他们可以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谁生厉阶,至今为梗?& 离婚的事虽然也有男子吃亏的时候,但大多数受害的还是女子,在我国尤其是如此。男子离了婚以后再娶是十分容易的事,女子离了婚以后要想再嫁便是极困难的事了。离婚的门一开,许多狡诈负心的丈夫便借口妻子有某种短处,实在不能与她同居,而提出离异。可怜的女子便遭遇涂炭了。蓄妾的制度虽然不好,可是较比离婚另娶总算还强了许多--一个男人无论纳了几个妾,他的妻子还是站在妻子的地位上,还是享受妻子的权利,离婚的办法一经盛行,负心的丈夫可以随便找个借口和理由,把妻子抛弃,另外娶一个女子为妻。除了极少数有本领有赀产的妻子以外,大多数的女子就不免流离失所,遭遇冻馁,求退居为妾的地位亦不可得。虽然离婚的女子可以再嫁,但有几个男子肯娶离了婚的女子为妻?现代所谓&新人物&的痛责纳妾的人摧残女权,却不知道,自己离婚再娶的罪比那些蓄妾的人所犯的罪更大。更可叹的就是许多教会禁止信徒纳妾,对于离婚的事却不加干涉,有的教会领袖甚至还为离婚再娶的人主持婚礼。他们全然不顾主耶稣的教训说:&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世界充满了罪恶,教会也这样背道,真令人痛心万分啊! 也许有人说:&有许多人的婚姻实在痛苦,只有借着离婚的方法可以解除。就如夫妻二人的性情极端不合,知识相差太多,作妻子的与丈夫家中的人实在无法同处,或是一方面性情乖张,对另一方面压迫虐待,实在不易忍受,在这种的情形之下,只有离婚是解除一切痛苦的惟一良法。如果除了为淫乱的缘故以外绝对不可离婚,这种种的困难将要怎样解除呢?&我承认许多夫妻中间实在有以上所说的这些困难。但除了离婚的这一条路以外便没有其他的办法么?夫妻中间所发生的种种困难,极少数是不能解决的,不过解决的方法比较离婚总是难一些罢了。如果没有离婚这一条容易走的路,人们便只好忍受着艰难困苦去寻觅其他的道路,这些道路实在比离婚好了许多。但一开了离婚的道路,他们便选择这条容易走的道路了。 先就性情不合这一件事说罢,两个从小就未曾同处过的人忽然住在一处,各人有各人的性情,各人有各人的好恶,各人有各人的长处和短处。初同居的一两个月因为彼此都有些客气,都有些容忍,都有些爱悦,所以不致发生什么冲突。几个月以后这种情形渐渐消失,彼此中间的冲突便渐渐发生了,轻者彼此争吵,重者互相斗殴。在这种情形中当然夫妻都不满意于这种现状,都想打开一条出路。这时候有两条路可走,一条是彼此分离,再一条便是互相退让,彼此尊重,谋求长久的和平。走第一条路固然是比较容易得多,可是与第一个人结婚不能同居的人,再与第二个人结婚也决不会同处得好。那只好结了再离,离了再结。如果总是不肯退让,不肯忍耐,不肯尊重对方,也许结十次婚,离十次婚,到第十一次结婚以后,还是不免离婚。不然,早晚还是需要退让忍耐。 再者,夫妻如果离婚以后都有办法,都有可走的路,还没有什么大困难,如果一方面有办法,另一方面却无路可走,那便发生极大的困难了。无路可走的那一方面当然不肯离婚,但因为对方坚决离异,自己既没有能力反抗,便只好低着头任人处置,任人抛弃。遭遇这种苦境的大多数是女子。一个男人如果为求自己的舒适,却使一个已经与自己结婚的女子陷入万丈的深渊,这是多么残酷的事呢?离婚的这一条路为自己打算决不可走,为对方打算更不该走,这是很明显的事了。走第二条路怎么样呢?需要退让、忍耐、在一切事上顾念对方。对方看见你这样作,也不能不受感化,反过来这样待你。起初这样作的时候当然需要谦卑、吃苦、牺牲、舍己,但日久天长,你便会看见因你这样作,不但可以得着一个快乐美满的家庭,而且你要得着一种高尚的德行,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作为你退让、忍耐、谦卑、舍己的报酬。这比走离婚的道路怎么样呢? &知识相差太多&也是现代许多新人物主张离婚的一个理由,这个理由实在是一个理由,也实在不是一个理由。如果你愿意离婚也能离婚,这便是一个充分的离婚理由。但如果你不愿离婚,或是事实绝对不容许你离婚,这个理由根本就不成为理由。我认识一位女信徒,她在三十多年以前经人介绍嫁给一个男子,那时还是完全由父母主婚。她的家长听介绍人说那个男人在某处福音堂传道,他们想一位传道先生无论如何也是有些知识的。及至结婚以后,才发现那位男人并不认识字。这位太太本是一个学生,现在竟嫁了一位不识字的丈夫,当然她心中痛苦极了。过了几日以后,她想木已成舟,与丈夫离异是办不到的事,好罢,从此用心用力教导这个不识字的丈夫读书,她象一个先生教导学生一样,那样孜孜勉勉,努力不息,几年以后她的丈夫竟成了一个能读书的人。如果现代的一位时髦女子遇见这种境遇,一定要主张离婚了。那时候因为没有这条路可走,她便觅得那条路径,她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有知识的女子下了决心能把一个不识字的丈夫教导成为一个能读书的人,一个有知识的男子教导一个没有知识的妻子难道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么?一个成年人开始读书实在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教导这样的一个人读书需要极大的忍耐、恒心、毅力、辛苦,但这种辛苦至终可以得着伟大的收获。如果你认为有离婚的一条路可走,你决不愿意走这条艰难辛苦的道路,因此你也决得不着这种伟大的成功。 也许还有人想,用这种方法虽然能够教导对方成为一个略有知识的人。但总不能希望她(或他)成为一个大有学问的人,不用说高过自己,恐怕连自己都赶不上,那是多么可惜的事呢!存这种思想的人一定是年岁轻、知识少、阅历浅的人。一个人交一个比自己学识高的朋友,诚然是很好的事,但娶一个比自己学识高的妻子,就不
免受藐视遭厌弃了。你娶一个没有知识的妻子,你照样轻视她厌恶她,照样,你若娶一个知识高过你的妻子,她也会这样轻看你厌弃你。如果你的妻子学识远不及你,她心中总会存着一种尊敬你的心,你对她略施爱心,她便觉得受宠若惊。在这种情形中,你是站在上面,她是站在下面。但如果你的妻子学识较比你高,她便不免存着一种藐视你的心,你虽然竭尽了。心力爱她,她还觉得你对不起她。在这种情形中,她是站在上面,你是站在下面。站在上面对付一个站在下面的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如果你站在下面对付一个站在你上面的人,便困难万分了。按你的理想说,你觉得你的妻子学识超过你才好,但按事实说,还是你的妻子学识远不及你更好得多。丈夫对妻子是这样,妻子对丈夫也是这样。明白了这个理,你不但不可因为你的配偶学识比你低因而心中不满意,反倒要因此快乐感恩,才是正理。 再进一步说,一个女子能作一个好妻子,或是一个男子能作一个好丈夫,并不只在学识的高低。有的人受过很高的教育,却是心高气傲,目中无人,只知道损人利己,一味享乐;他们不但不顾念邻舍,就连他们自己的配偶的利害安危,都不放在他们心上。他们为求自己的好处不惜使任何人遭损失受痛苦。一个男人娶了这样的一个妻子,或一个女子嫁了这样的一个丈夫,到底是幸福呢?还是祸患呢?反过来说,有的人未曾受过什么高深的教育,但是为人却很谦虚温柔,他们处处顾念人、体恤人,他们决不肯为自己得好处的缘故使别人受亏损。他们没有高深的学识,但与他们同处却能度一种快乐的生活。请问一个人有这样的一个配偶究竟是不是一件不幸的事?学识自然有它相当的用处和价值,但你如果以为凡有高深学识的女子才能作好妻子,凡有高深学识的男子才能作好丈夫,那便要大错而特错了。你要知道家庭是最度实际生活的地方,并不是比较学识、开演说会、展览学校毕业证书的地方。 作妻子的与丈夫家中的人无法同处,是我国大多数家庭中最困难的问题。这个问题无论怎样困难,也不可借着离婚去解决。一个女子出嫁是嫁给她的丈夫,不是嫁给夫家其他的人。一个女子与她夫家的人不和,错处不是只在她的身上。自然也有极少数泼辣刁顽的女子,一进夫家的门就百般挑衅,肆意欺凌夫家的人。但大多数的女子初进夫家的门并不是怎样特别的不好,不过她对夫家的人并没有什么感情,夫家的人向她要求的太多,而且一点没有原谅和体恤。她稍有使他们不满的地方,责备非难便相继而来。如果他们夫妻中间感情特别良好,夫家的人再有一些嫉妒,事情便更难办了。她也是人,当然不肯忍受这些无理的待遇,因而起来反抗。这样一来,他们更要振振有辞向她大肆攻击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如果丈夫竟认为妻子对父母不孝,与弟兄姊妹不和,因而加一种罪名在她身上,想与她离婚,请问这个作妻子的是多么冤枉呢!也有的女子因为在夫家太受虐待,因而要求离婚,这也是不当走的路。在这种情形之下,应当另觅解决的方法。能为主的缘故忍受就忍受一些,实在不能忍受,就和丈夫协商,脱离大家庭,实行分居的办法。无论如何,因为作妻子的与夫家的人不能同处,便要走离婚的路,这无异是削足适履,是万万不可作的事。 我们既看见除了淫乱的缘故以外其他的离婚都是神所不允许的,就当坚决反对那一切不合真理的离婚,帮助信徒消除他们心中所起的妄念,引导他们寻觅其他解决家庭难题的道路,教导信徒甘心为顺服神的旨意为成全他人的好处,忍受一切的困难和损失。同时也当教导未婚的青年男女们,使他们知道夫妻二人一经结婚便不能离异,所以订婚结婚以前必须谨慎了还要谨慎,免得因为一时疏忽大意造成一生的痛苦和祸患。无论不信的人对于离婚有什么见解和主张,我们作基督徒的却只能听从我们的主所给我们的教训:“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基督徒离婚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