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著名女巫的女巫审判对后世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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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传奇 欧洲中世纪“猎杀女巫”三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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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世纪在欧洲历史上曾被称为“黑暗时期”,它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时代。随着“哈利?波特热”风靡全球,人们对于中世纪欧洲的“魔法世界”充满了幻想。作为“魔法世界”中一个特殊的群体,女巫们过着怎样的生活,她们的人生命运因“巫术”发生了怎样的改变? 中国论文网 /5/view-1327115.htm     “女巫”起源      女巫一词,本意为“有智慧的女性”,后来引申为“魔女”、“妖妇”等。在人类社会的童年时代,巫术是一种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考古学家在新石器时代的洞穴壁画上,就发现了半人半兽的巫师作法召唤森林之神的图案。蒙昧时代社会里的巫师承担着十分繁重的社会作用:使用咒语,但也会使用魔药保护部众免遭自然灾害、外来侵略和敌人的伤害;监督部众改正错误、衡量对错;解释自然和恐怖的现象等……   在欧洲民间传说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亚。据传说,瑟西具有强大的魔力,她能透过药草的协助,诵念咒语与召唤神明来施法,冒犯她的人会变成动物,并创造出不存在的幻影。瑟西还可以藏住月亮与太阳让大地一片漆黑,也会下毒来杀害她的敌人。欧洲传说中的另一位女巫美狄亚是科奇斯岛国的公主,也是月亮女神的干女儿,懂得调制灵药、占卜和下毒等黑魔法。美狄亚爱上了为了拿到金羊毛与其父亲作对的外邦王子伊阿宋。为了爱人伊阿宋,美狄亚亲手杀了弟弟。后来,伊阿宋移情别恋,与邻国的公主结婚,被抛弃的美狄亚一怒之下,制作了一件沾满毒药的礼服,送给伊阿宋的未婚妻,将其杀害,并将自己为伊阿宋生下的两名幼子残忍杀害。   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女性巫术从业者有着不错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利益,引起了男性巫术从业者和整个男性社会的妒忌和报复,便故意捏造种种罪名对她们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于精神病患者。      灭巫狂潮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从15世纪起,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三百年的迫害。在这黑暗的三百年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1487年,教会出版了猎巫“专业书籍”《女巫之锤》。随着古登堡发明的近代印刷术在欧洲的推广,此书在从1487年至1669年近二百年间,竟接连再版了近30次,从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猎巫潮”。《女巫之锤》详细记述了对“女巫”具体的审讯方式和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由于“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种鉴别方法是: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这种荒诞的做法结果是,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只有死路一条。据传说,当年欧洲人有一个说法:“女巫不是要骑着扫帚满天飞吗?测试一个女人是不是女巫的方法和体重有关,凡是体重过轻的一律算作女巫。”   《女巫之锤》中记载的辨识女巫的方法中,最直接的就是女巫印与恶魔印。女巫印有两种,一种是出现在女巫身体上的突起物,当时的人们流传一种说法:女巫身边会围绕一些恶魔派来的小妖精,听从女巫指挥执行任务,并且自女巫身上吸取血液做为养分来源,女巫印因而成为喂养小妖精的证据;另一种女巫印则被认为是隐形的,不过肉眼虽然看不见,却可以用针来测试,因为隐形的女巫印当遇到针扎时,不仅不会感到疼痛,也不会流血,因此,法官或讯问官常会要求扎针人扎遍被告全身,一旦遇到针刺而不会流血的地方,被告随即会被指控为女巫。然而,由于指控女巫的酬劳是论件行赏,倘若被怀疑的女巫最后获得无罪释放,那么告密者或女巫猎人无疑是白忙一场,因此,常有指控女巫者串通扎针人,以可以伸缩的假针来进行检验,如此不仅不会流血,连被针扎的感觉也不会有,法官一看到这种情况,自然会形成误判。另外一类女巫的特征――魔鬼印则是肉眼可以查出的印记,通常是在女性身体较隐密的部位,据说恶魔一旦发现女巫不忠,或遭法庭逮捕,就会在女巫身上留下特殊记号,以免女巫背叛。   其实,这些传说与书中所提到的女巫印或恶魔印,应该就是我们今日我们所说的肿瘤、疣或者是胎记与斑点,这些地方因为血液循环较差,接受刺激的反应较慢,但当时的社会医学知识尚未普及,才会误以为这是女巫特有的征状。   由于统计数字来源不一,后人对于葬身灭巫狂潮之中的“女巫”数字一直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各类统计数字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位于德意志巴伐利亚的小城班贝克,当年是一个拥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内,就有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而在另一座人口数字相似的小城维尔茨堡,在同一时间内,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相当于每两天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1597年,靠打短工为生的德意志寡妇克拉拉?盖斯勒虽已67岁,但仍被人诬告为“女巫”,被控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使240多人惨死,9次导致房子起火,还要将这座城市统统烧毁……她在严刑拷打之下咽了气。审讯记录最后写上了这么一句:“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么,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法官和牧师们从中渔利:他们享受人们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每烧死一名女巫后,他们还向死者家属索取木柴钱和举办庆祝宴会的钱。   当时的欧洲人视猫为女巫的帮凶,对猫大开杀戒。这使中世纪猫的数量大为减少,几乎处于濒临灭绝的边缘。猫遭灾,致使鼠害泛滥,又引发了可怕的鼠疫,欧洲大约2500多万人因此丧生。在瑞士,人们用利刃猛戳装满猫的布袋,直到把猫戳死;在哥本哈根,为听猫垂死前的悲鸣,人们把猫从高高的钟楼上投掷下来。153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举行加冕礼时,伴随牧师高声祈祷的竟是成箱的猫在烈火中发出的惨叫声。      疯狂迫害      自15世纪中叶女巫恐慌爆发后,至19世纪约有数百万名女性在欧洲各地被指控为女巫。这些女性可能是擅长制作草药的巫医、深谙人生经验的智者,或者是在乡野间随处可见的寡妇或独居老人。总之,大多数的被告都是当地人相当熟悉的邻家人物,被指控的罪名却千奇百怪:可能是因为那一年夏天不下雨却下起了冰雹,损害了农作物,导致农民收成锐减;或者是某一处庄园农舍病死了一头羊;甚至连隔壁老奶奶一连几次酿制果酱失败乃至对面邻居夫妇不孕等事情,都可以算在女巫头上。   在生活处处充满危机的中世纪,基督教的“教会大分裂”、英国和法国绵延一世纪的“玫瑰战争”、黑死病肆虐以及接连不断的气候异象所引发的农作欠收与饥荒,使得原本稳固的庄园体系逐渐出现混乱,也破坏了邻里间的人际关系,人们普遍缺乏安全感,对威胁生命的事物自然感到恐惧,在科学知识与资讯传递尚未普及流通的年代,当时的人们相信,一切的苦难与不幸都是恶魔撒旦的主意,而懂得制作草药、与天沟通并且拥有较丰富知识的人则成了人们争相指控的对象,演变到后来,许多被指控的人极可能只是因为曾与同村邻居发生激烈口角,或者在一片饥荒的声浪中,仍能维持丰衣足食的人家。
  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发生在1562年日耳曼威森施泰小镇上。日这天,正午时分的威森施泰出现一片令人不安的灰暗,突如其来的大雨和冰雹,毁损了当地好几百平方公里的人家,农作物、牲畜甚至屋舍无一幸免于难。是什么原因造成气候的反常?在没有气候专家的近古欧洲,威森施泰的农民们相信这一切全是巫术搞的鬼!在《女巫之锤》中还可以找到一个章节,专门探讨女巫如何作法引起暴风雨和冰刨,并且唤来雷电摧毁人类和牲畜。许多教徒认为这是上帝愤怒的结果,是对女巫和人类相信巫术的惩罚。于是,法官立刻逮捕数十名女性并展开侦讯,以彰显上帝的恩典以及国家的正义。直到那年年终,总计有63位女性因邪术操控天气的罪名死于火刑。中世纪人际关系的脆弱与对灾难所抱持的恐慌,或许我们不难想像,但伴随恐慌而来的指控,却也往往落在无法发声,缺乏社会地位的妇女身上。   在教会巩固人心与国家彰显集权的种种口号下,对女巫的指控成了群众宣泄不幸遭遇与报复邻人的途径,“猎杀女巫”更被认为象征着人类勇于向撒旦挑战的决心。在猎巫风潮盛行的16至18世纪,欧洲各地因习俗不同,有着各种轻重程度不同的刑罚,比如《女巫之锤》提供的逼供方法,要求将被告衣物脱下,以使之感到羞愧并避免暗地私藏施法道具,接着倘若被告坚持不肯“诚实”回答,就将她吊置一段时间以进行反省,再接着细细审问,并重复这个程序,直到她坦承罪行为止。   在英国,施行法术是背叛上帝的重罪,一旦被指控为女巫,通常交由宗教法庭审判,且难逃吊刑处死;在德国,被判定为女巫的人将被处以火刑,日耳曼地区的女巫猎杀,到了16、17世纪事实上更接近政治或经济的迫害,人们可能因为农作的歉收而到处寻找女巫,并将之烧死以祈求上帝垂爱,赐予五谷丰收与酿酒的大麦,又或者控诉富有之家,好让他们的财产被政府或教会没收,以使自己不用再缴交田租,或者改向教会来承租土地。      为“女巫”平反      169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村一个牧师的女儿突然得了一种怪病:行走跌跌撞撞,浑身疼痛,还会突然痉挛,表情非常恐怖。随后,与她平素形影不离的7个女孩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从现代医学角度讲,这是“跳舞病”的一种表现。这类症状的罪魁祸首,是一种寄生于黑麦的真菌“麦角菌”。但是,人们普遍认为,让孩子们得了怪病的真正原因,是村里的黑人女奴蒂图巴和另一个女乞丐,还有一个孤僻的从来不去教堂的老妇人。人们对这3名可怜的女人严刑逼供,“女巫”和“巫师”的数量也一步步增加,先后有20多个“女巫”和“巫汉”死于这起冤案中,另有200多人被逮捕或监禁。   按照司法审判案件记录,自从第一位女性在15世纪因女巫之名而被送上死亡之路后,猎杀女巫的火焰一直持续延烧到18世纪末,也就是说当工业革命开展数十年后,对于女巫的审判仍在欧洲各地零星地进行着。1782年,当最后一位“女巫”安娜?高狄死于瑞士时,科学革命的光辉还没能照耀在女性身上,而启蒙运动的理性也同样未能驱散人们把女性视为邪恶与欲望的愚昧想法。   1992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宣布为300年前塞勒姆审巫风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2008年,一个独立机构向英国苏格兰地方议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为4000多名在中世纪被处决的苏格兰“女巫”和“巫师”恢复名誉。不只英国,此前一年,瑞士格拉鲁斯州议会就宣布为“欧洲最后一个女巫”平反。   历时三百年的猎巫行动中,估计约有近百万名女性遭到公开的司法审判或非法的私人用刑,而被处以死刑的人数,应该在五到十万人之间,当然这还不包括那些未被记载、消失于历史中的人。   来源:《环球时报》、历史文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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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世纪女巫的审判,有什么故事吗???? 10
最好要有真实性,传说也行
多发几篇,网站也行
 女巫(Witch)在原始社会的村落共同体中,借助神灵附体的力量,替人祈祷驱邪治病的专业人员,通常以上了年纪的妇女居多,所以又叫做巫婆。
1.在现代社会里,专指那些运用西洋占星术或神学担任命理顾问,为人占卜吉凶、祈福、施咒的妇女。
2.广义来说,指使用魔术,念咒,妖术的女性。在西方童话故事里较为常见,大多以鹰钩鼻的老太婆的形象出现,身上披着一件黑色斗篷,相貌奇丑无比,喜欢喃喃自语,在大锅煮着蜥蜴、蝙蝠、蜘蛛、毒蛇等食材,熬制成浓稠的汤药。这个印象,一般认为在猎杀女巫的历史中就已经定型了。
3.中国东北的萨满教,负责跳大神的女祭司。
4.中国西南地区少数民族中,具有治病能力的女巫医,例如壮族的雅禁,俗称禁婆。
5.台湾的地名之一,以温泉胜地闻名的北投,在平埔族语里的意思就是女巫。
6.老巫婆是一种歧视用语,用来嘲讽未出嫁的年长女性,或是寡居的老太婆。
  希腊神话中的女巫
  瑟西(Circe) 令人畏惧的女巫
  古希腊神话中最著名的女巫,具有强大的魔力,她能透过药草的协助,诵念咒语与召唤神明来施法,冒犯她的人会变成动物,并创造出不存在的幻影,他可以藏住月亮与太阳让大地一片漆黑,也会下毒来杀害他的敌人,从他常召唤的神明中,可以看出她所使用的魔法类型。后人已习惯将她的名字当作是女巫、女妖、巫婆等的代名词。
  米蒂亚(Medea) 由爱生恨的复仇女巫
  米蒂亚是科奇斯岛国的公主,也是女祭师,一生命运乖舛,她爱上来自外地为了取得金羊毛与她父亲作对的杰逊王子,不过,这段姻缘最后却以悲剧收场。米蒂亚是月亮女神的干女儿,所以她懂得使用许多的黑魔法,她会调制灵药、占卜、下毒。不但法术高强也非常聪明与残忍,他曾为了杰逊,亲手杀了他自己的弟弟。后因为杰逊移情别恋,与邻国的公主结婚,被情人抛弃的米蒂亚一怒之下,制作了一件沾满毒药的礼服,送给杰逊的未婚妻,将其杀害。甚至还亲手杀了自己为杰逊生下的两名稚子,最后骑着马离开伤心地。
  卡珊德拉(Kassandra) 特洛伊的女预言家
  因为她能预知未来,所以被归在女巫之列。据说卡珊卓拉的力量来源是因为有一天真理之神阿波罗看见了卡珊卓拉,便爱上了她,阿波罗赐予她预知未来的能力,卡珊卓拉却拒绝了阿波罗的示爱,恼羞成怒阿波罗对她下了一个诅咒,让别人永远不相信她所说的话,因此注定她永远知道真相却无力阻止悲惨的事情发生。她是特洛伊的人,她预言若是将木马迎进城内,特洛伊城必遭毁灭,却无人相信,特洛伊就这样灭亡了。
  奇幻作品及游戏中的女巫
  奇幻作品及童话还有游戏里的女巫大多来自神话、传说等,并进行加工处理,成为传统故事在现代作品中的投影。现在更多的被称为魔女(sorceress)。一般来说,她们是拥有强大魔力,令人畏惧的角色。她们往往代表正义或邪恶中的一方,而且正义的女巫往往是外表可爱或者美丽的,邪恶的女巫往往是妖豔的,丑陋的或者根本就不是人形。例如童话绿野仙踪中,南国魔女就是美丽善良的,并且屡屡帮助主角;而西国魔女就是丑陋的,奴役主角并想抢夺她的魔力鞋。再比如在游戏最终幻想(台湾译作太空战士)VIII中,最终的邪恶角色就是一个魔女,妄图用时间压缩魔法来混合过去、现在和未来,从而达到她统治整个世界的目的。
  而在日本动画里魔女已经衍生出许多公式设定,在这类作品里面魔女并不是令人畏惧的反而是乐于助人的角色,从这类作品企划的长寿跟不断推出新作可以了解其受欢迎的程度。
  中世纪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以前,女人在日耳曼传统文化区里一直很受尊重,尤其是制药、行医、会读写的女人。中世纪之初基督教在日耳曼地区的发展,教会认为按照基督教教义,女人应绝对服从于男人。教会贬低并丑化女人,捏造女巫形象,迫害女人,甚至活活烧死所谓的“女巫”。
  1484年,两位教士亨利希和耶科布,撰写了《女巫之锤》,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借由「猎杀女巫」之名,三个世纪内约有十万人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地区。
  欧洲女巫的门派
  克莱提卡派:强调自然和万物,拥有适用于所有植物、石头乃至灵魂、精灵的法术
  埃克提克派:孤僻独立,喜欢自行学习研究
  克莱米纳派:常施行祭祀式的法术,重视仪式细节
  所里塔利派:喜欢独立施法
  维克康尼派:最为人所接受的巫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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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巫之槌﹝Malleus Maleficarum﹞ 原书名为拉丁文,通常翻译为“女巫之槌”。由天主教修士兼宗教裁判官的克拉马﹝Heinrich Kraemer﹞与司布伦格﹝Johann Sprenger ﹞所写成,于西元1487年出第一版。在当时,几乎人手一本。详细列举了很多种识别女巫的方法,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欧洲女巫大审判”。 中世纪的女巫审判有着非常黑暗的一面,绝大多数被处死的“女巫”都是无辜的女性。一名教士在审问过几百名女巫之后所得出来的结论,他在西元一六三一年写道“如果被告过着不道德的生活,那么这当然证明她同魔鬼有来往;而如果她虔诚而举止端庄,那么她显然是在伪装,以便用自己的虔诚来转移人们对她魔鬼来往和晚上参加巫魔会的怀疑。如果她在审问时显得害怕,那么她显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马脚。如果她相信自己无罪,保持镇静,那么她无疑是有罪的:因为女巫们惯于恬不知耻地撒谎。如果她对向她提出的控告辩白,这证明她有罪;如果她由于对她提出的诬告极端可怕而恐惧绝望、垂头丧气,缄默不语,这已经是她有罪的直接证据。如果一个不幸的妇女在受刑使因痛苦不堪而骨碌碌地转眼睛,这意味着她正用眼睛来寻找她的魔鬼;而如果她眼神呆滞、木然不动,这意味着她看见了自己的魔鬼,并正看着他。如果她发现有力量挺得住酷刑,这意味着魔鬼使她支撑得住,因此必须更严厉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罚下断了气,则意味着魔鬼让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认,不泄露秘密。”换言之,无论受审者有任何表现或反应,都会被判定为女巫而遭极刑。 借由猎杀女巫之名,三个世纪内约有十万人被处死,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尤其集中在宗教改革时期的欧洲地区。
所谓的女巫是指「有智慧的女性」的名词&女巫一词,在英语中为Witch,意思为魔女、妖妇等等。他原本是源自於古英语Whicce,表示有智慧的女性。许多女巫的研究家们解释,在古代社会便已经发现女性所拥有的特殊的神秘能力,而特别称学习这种能力的女性为女巫,然而,一到了后世,显示女巫并不一定只限於女性,非得女性才能担任。& &&&&&在15至17世纪的欧洲,盛行一种“猎杀魔女”之风,即把一些无辜的女子指控为“魔女”、“女巫”,而处以焚刑或放入锅中活活煮死,其残害女性之众是十分惊人的。例如,英国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德国的一个小城市威森斯泰格,仅1562年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奥培努一地在九个月内处死50个“女巫”,占总人口的近8%。据不完全的统计,从14世纪到15世纪,全欧洲被指控为“女巫”而被烧死的女子在5万人以上。&   “魔女”审判的正式化,是始于罗马教皇伊诺森八世(1484—1492年在位)的咨文规定。他任命多明我会的教士雅各布斯普伦格和亨利克雷默为调查官,实施了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反对“巫术”的酷政。他们在1486年专门写了一本《反女巫之槌》,这本书说,女巫是同魔鬼缔有密约、并把自己的灵魂卖给了魔鬼的人,是魔鬼的后裔。魔鬼能化为男人和女人性交或化为女人和男人性交;不过,魔鬼同女人性交所生之子是他从别的男人那裏取来的精子所生,所以他的主要目的是使男子阳痿。& 中世纪遭遇疯狂迫害&   在中世纪的欧洲,人们普遍相信:每天夜里,女巫们会在自己身上涂上用婴孩炼成的“魔鬼油”,然后穿过裂缝和锁孔,滑上烟囱,骑上扫帚柄、纺锤或飞船飞跑,飞到恶魔们的集合地去参加女巫聚会……心怀邪念就会遭到恶魔的引诱,妇女小产和行为放荡常被视为遭受到了女巫的巫蛊,冰雹、歉收和疾病也由女巫造成。&& && &&&&从15世纪起,基督教的教士们根据《圣经》中所说“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的“语录”,对“女巫”发起了持续近300年的迫害。在这黑暗的300年中,无数良家妇女被诬为“女巫”,或被斩首示众,或惨遭火刑。1487年,教会出版了猎巫“专业书籍”《女巫之锤》。&   随著古登堡发明的近代印刷术在欧洲的推广,此书在从1487年至1669年近200年间,竟接再版了近30次,从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猎巫潮”。《女巫之锤》详细记述了对“女巫”具体的审讯方式和保证审讯成功的有效方法。这种审判既没有起诉程序,也没有辩护人,除了严刑拷打作为逼供手段外,还有所谓的“女巫”测试法。&& &&&&&根据书中提供的理论,由於“女巫”被魔鬼施了魔法,对疼痛不再敏感,所以就可以对她们随心所欲地施行各类酷刑。如:用烧红的铁块去烫被告的手,如果手被烫伤,则说明被告有罪;让被告用手在沸腾的水里取一枚圣戒,然后把手打上绷带和封印,3天后若无痕迹,就无罪等等……&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一种鉴别方法是:将被告捆上手脚,扔进湖里———如果她沉到水底,则表示她无罪;相反如果漂浮在水面上,则表示她受到魔鬼的保佑,必须送上火刑柱。这种荒诞的做法结果是,无论被审判者是否“有罪”,她们都只有死路一条。&   据传说,当年欧洲人有一个说法:“女巫不是要骑著扫帚满天飞吗?测试一个女人是不是女巫的方法和体重有关,凡是体重过轻的一律算作女巫。”&& &&&由於统计数字来源不一,后人对於葬身灭巫狂潮之中的“女巫”数字一直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答案,各类统计数字从几十万到几百万不等。位於德意志巴伐利亚的小城班贝克,当年是一个拥有6000人的小城,但在5年之内,就有600人被判为女巫葬身火海。&   而在另一座人口数字相似的小城维尔茨堡,在同一时间内,也有近900名“女巫”冤死火海,相当於每两天就有一个“女巫”被处死。1597年,靠打短工为生的德意志寡妇克拉拉·盖斯勒虽已67岁,但仍被人诬告为“女巫”,被控曾经和三个魔鬼姘居,使240多人惨死,9次导致房子起火,还要将这座城市统统烧毁……她在严刑拷打之下咽了气。&& &&&&审讯记录最后写上了这麼一句:“魔鬼不想让她再供什麼,因此勒紧了她的脖子。”法官和牧师们从中渔利:他们享受人们对他们的感激之情,每烧死一名女巫后,他们还向死者家属索取木柴钱和举办庆祝宴会的钱。&   当时的欧洲人视猫为女巫的帮凶,对猫大开杀戒。这使中世纪猫的数量大为减少,几乎处於濒临灭绝的边缘。猫遭灾,致使鼠害泛滥,又引发了可怕的鼠疫,欧洲大约2500多万人因此丧生。在瑞士,人们用利刃猛戳装满猫的布袋,直到把猫戳死;在哥本哈根,为听猫垂死前的悲鸣,人们把猫从高高的钟楼上投掷下来。&& 1533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举行加冕礼时,伴随牧师高声祈祷的竟是成箱的猫在烈火中发出的惨叫声。&
 为“女巫”平反&   169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塞勒姆村一个牧师的女儿突然得了一种怪病:行走跌跌撞撞,浑身疼痛,还会突然痉挛,表情非常恐怖。随后,与她平素形影不离的7个女孩相继出现了同样的症状。从现代医学角度讲,这是“跳舞病”(网易探索编辑注:一种大脑神经性的遗传疾病,携带疾病者有一定的潜伏期,当发病后,症状为各个关节,肌肉不受控制的活动)的一种表现。&& &&&&&这类症状的罪魁祸首,是一种寄生於黑麦的真菌“麦角菌”。但是,人们普遍认为,让孩子们得了怪病的真正原因,是村里的黑人女奴蒂图巴和另一个女乞丐,还有一个孤僻的从来不去教堂的老妇人。人们对这3名可怜的女人严刑逼供,“女巫”和“巫师”的数量也一步步增加,先后有20多个“女巫”和“巫汉”死於这起冤案中,另有200多人被逮捕或监禁。1992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决议,宣布为300年前塞勒姆审巫风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 &&&&&不久前,一个独立机构向英国苏格兰地方议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要求为4000多名在中世纪被处决的苏格兰“女巫”和“巫师”恢复名誉。不只英国,去年瑞士格拉鲁斯州议会就宣布为“欧洲最后一个女巫”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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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真的有女巫吗?
&&&来源:历史网
  公元395——1500年,在欧洲是被称为黑暗的中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大陆上的新兴国家长年混战,使得中世纪欧洲生产力发展相当缓慢。而且宗教对人民各种各样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极。在15至18世纪的欧洲,甚至还一度兴起“猎杀女巫”(witch
hunting)的风潮,在整整三个世纪内,有大约十万名“女巫”被处死。
  让我们来看看以下几组惊人的数据: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间处死了291名“行巫术”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这23人中还有11人是因为“与女巫关系密切”而获罪的。在卡尔文教地区,迫害“女巫”达到疯狂的地步。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间处死“女巫”3371人。的一个小城市威森斯泰格,仅1562年一年就烧死了63个“女巫”。另一个小城市奥贝尔马赫特尔,在两年内处死“女巫”54人,占全城人口7%。奥培努一地在九个月内处死50个“女巫”,占总人口的近8%。
  这些所谓的女巫,说白了只是一群普通的女人,之所以会有“猎巫”这种愚昧和残忍的行为,简单来说有两个方面:
  其一,认为女人是“祸水”、“贱货”并不仅仅是的专利,其实世界有不少民族都有这种传统思维,在世界进入父系社会后,妇女沦为被压迫的对象,男人们往往把自己的失误和弱点都无责任地归咎于女人,在古代欧洲,女人还被认为是“魔鬼”,因为她们会“勾引男人”;
  其二,人类社会中关于存在超自然力的妖术、巫法和魔鬼的想象由来已久。远古时代,生产力十分低下,生活多由自然因素决定,当生存困境如饥荒、贫困、流行病及天灾人祸出现,人们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时候,就很容易将一切归咎于一种非自然力或超自然力的作用——妖魔、巫师、神怪于是应运而生。由于中世纪时期宗教对所谓女巫的恶意宣传,再加上人们对黑死病等未知自然现象的恐惧,因此人们对于女巫的说法是深信不疑。
  那个时候要想陷害某个女子是“魔女”或“女巫”,似乎是轻而易举的,当时有告密者获赏、并保证给告密者严守秘密和免罪的规定,所以人们可以肆意陷害。因此,在城市和乡村中任何女子只因长得漂亮而招人妒忌,或因态度高傲而得罪了求婚者,一封告密信就会把她送上死路,而告密者只要悄悄地站在旁边看这出“好戏”从而实现他阴险的目的就行了。
  同时,有些人是为了报私仇,有些人是为了转嫁自身的危机,所以一时告密之风大盛,很多人都恐慌不安。据说有个叫特鲁阿·埃舍尔的人在1576年被捕前告密说,他能供出30万个“女巫”和“巫师”,最后有三千多人因他的告密而惨遭厄运。猎巫风甚至还成了教士阶层发泄色欲的工具,假如他们看中的女人搞不到手就会将她们诬为“魔女”处死。另外,根据当时的规定,妇女如果被判为女巫,那么她的财产都归拷问者所有,于是猎巫同时成为教士们敛财的良机,所以他们不会放过任何无辜的女子。
  1616年,初符堡地区的一个女子被指控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认说:“我从记不起事的时候就当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个小孩,包括我亲生的三个。他们后来被我从坟中挖了出来,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药膏及其他用于妖术的药剂,他们的腿骨被我制成了笛子。我折磨我的媳妇和两个孩子,我折磨我的两个丈夫好多年,最后使他们死掉。我无休止地同魔鬼淫乱,40多年来我一直到盖赫尔伯格多座山的好多里路的范围内掀起了无数次风暴。在这些山上,每年举行五次狂欢晚会,会上集中了形形色色的2500人……”屈招以后,这位身受酷刑的女子还是被活活烧死。
  1335年,图卢兹宗教审判员彼得·居伊审判了几个女巫,用严刑拷问,直到迫使她们承认和撒旦缔约,参加崇拜冥王的狂欢晚会,与冥王淫乱,吃幼儿的肉等等。她们被迫承认之后就被活活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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