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可以做一株小小的华夏常青树树缠iL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

宗对辨。 四分齐幽深。五教所被机。六总辨教体。七明经宗趣。八会通地位。九显法护国。十部类品 会。 △二依列牒释。十。初释教起因缘。二。初诸教因缘。 初中总明诸教因缘。显诸佛设教。其意有五。一法尔故。谓一切诸佛。法尔皆于无尽世 界。从大悲心。法尔常转如是法轮。令诸群生开迷令悟。故华严不思议品。明一切诸佛。能 于一身。现化不可说不可说佛刹微尘数头。一一头。化尔所舌。一一舌。出尔所音声。乃至 文字句义。一一充满一切法界。无有穷尽。问。此法尔义。唯属华严。今何与此。答。此经 既云。诸佛同说。文字句义皆同。即同华严法尔义也。况此经抑诸教之一。摄法尔为因。甚 为切当。否则何言诸佛同说耶。二酬因故。谓宿愿弥纶。昔因广大。因行既普。果转法轮。 若无因行。教从何起。故法华云。我本立誓愿。欲令一切众。乃至化一切众生。皆令入佛道 等。三酬请故。谓法不孤起。托请方兴。如水澄月现。机感应生。离机说法。诚无所用。故 法华云。尔时诸梵王。及诸天帝释。乃至恭敬合掌礼。请我转法轮等。四显理故。谓圣凡相 异。真性一如。迷之谓岸移。悟之实舟动。故佛出兴。为显此理。故华严出现品云。如来成 道。即三叹奇哉。一切众生。莫不具有如来智慧德相。但以妄想执着。而不证得。若离妄想。 佛智现前等。五度生故。谓悲念无穷。度生恒切。然一有情不成佛者。非佛本愿。故出真兆 圣。专度有情。然上显理度生。相从合说。须知通别。通则佛以一音演说法。众生随类各得 解。别则说四谛法。显生空理。度凡夫外道。说六度法。显二空理。度不定性二乘。及利根 凡夫。令入大乘。说一乘法。显法界理。度定性不定性二乘。及地住菩萨。并上上根凡夫。 令入一乘。究竟佛道。若克就佛意。则唯为大事因缘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知见等。 纵有多说。同归一乘。如法华所明。 △二本经因缘。二。初正明因缘。 二别明本经因缘。智度论云。如须弥山。非无因缘。非小因缘。令得震动。今仁王教兴。 亦复如是。有十因缘。方得兴起。 一明护果故。谓首明护果。端在度生。不住相以冥真。观体空而行化。理智无二。生佛 一如。经云。观身实相。观佛亦然。言忘虑绝。彻底唯空。 二明护因故。谓人能弘道。法若离人。无自传理。修先悟法。人若离法。人凭何修。故 法分三等。人列四依。总五十二位熏修。括一十四忍克证。理智浅深差别。入位长短各殊。 凭此卫国。物阜民康。 三破外执故。谓慧眼不彻。妄见空华。遍计性空。诸皆真实。后明十八空门。专破邪外 计执。如一尘全收大地。百谷味具百川。慧鉴森然。幻影随现。权小归正。矧乎外邪。明若 杲日。遍载经中。 四示真修故。谓因行万种。不出一心。断伏证真。正繇五忍。诸位依为洪源。万行恃作 根本。佛不明示。出世无时。故兹剖分。令资入证。 五令知忍智故。谓般若妙慧。证入不离一源。地位增明究竟必依五忍。诸佛极造玄渊。 方乃同声。匿王久居堂奥。故能赞颂。令知难思妙境。端在妙悟本心。脱或以贱使贵。元来 不是家珍。 六示二护体故。谓胜义平等。真俗有差。因果悬殊。心鉴无二。故所护一一从中。繇能 护在在双泯。圆满玄旨。特为显扬。岂同偏执。离波求水。 七护国法利故。谓内外两护。理事虽分。世出世间。不外真性。故内护方竟。护国即彰。 引己验之殊勋。作将来之胜益。所谓药效。方可传方。 八托事显法故。谓真空妙利。已见神功。大法恩深。投诚上报。故当机供华而感。吾佛 变现以应。一多相即。大小五陈。以华验法。实难思之幽关。将事显理。皆普门之法界。 九广显奉持故。谓法利深玄。圣凡叵测。献华显妙。变化难思。此示演说之权宜。必依 如法而建立。欲令永遵圣教。愈久而愈不忘。 十咐嘱有在故。谓上之义趣。经中贯摄。流通未来。遐益群品。不落断常。免堕偏执。 令生般若慧光。同修波罗蜜行。妙契胜义真空。触事孤标实相。然此十因。全是此经旨趣。 佛欲演斯妙旨。故名本经因缘。约佛则十义为因。以佛为此方说此故。约生则十义为缘。以 生感佛。佛方说故。因缘和合。感应道交。简非内外因缘。故名教起因缘。 △二明十利益。 若一一言利益者。即一泯相澄神益。二幻修妙行益。三同证真空益。四得入忍智益。五 体真难思益。六明解中道益。七真慈护国益。八称性供法益。九奉持建立益。十遐方远为益。 即十因缘。成十利益。一经大意。极此十重。此经之兴。有自来矣。智论因缘。亦有十义。 大同今经。避繁不引。 △二释藏教所摄。二。初明藏摄。三。初明三藏。 第二藏教所摄者。于中二。一藏摄。二教摄。前中二。先藏。后摄。今初藏谓三藏二藏。 他处云藏乘分摄。今云教者。以乘分不离五教故。通称藏者。有二义。一含摄义。谓含摄一 切所应知义。二出生义。出生一切无尽功德故。光明三藏。一修多罗。二毗柰耶。三阿毗达 磨。初修多罗梵语。名含四实。谓线。席经。井索。圣教。西天以线为经。谓线能贯花。文 能持义故。然顺西域。应翻为线。但以线为经。不合方宜。古德欲顺两方。双含二义。遂随 此方经名。转借西域席经。从义翻之。故目为经。借义助名。又加契字。此即契经即藏。持 业释也。或契经之藏。依主可知。二毗柰耶。义翻调伏。谓调伏三业。制伏过非。调练通于 止作。制伏唯言止恶。就所调之行彰名。即调伏之藏。或藏有调伏之能。俱有财释。三阿毗 达磨。此云无比法。即目论体。慧无比故。亦云对法。能对亦慧。所对即涅槃四谛之法。然 对有对观对向二义。如次配之。所谓对法者。法之对故。故对法藏。特名慧论。然其所诠。 如次三学。兼各通三。若如摄论克体明之。则经通三学。律诠戒定。论唯慧学。断无疑矣。 然上三藏。犹有异名。别说广如华严疏钞。 △二明二藏。 二藏者。一声闻藏。二菩萨藏。谓于前三藏中。复有上下差别故。分为二藏。谓如诠示 大乘理行果者。名菩萨藏。有诠示二乘理行果者。名声闻藏。此就二乘之理相同合为二耳。 若约教行差别。即三乘为三藏。如大疏引普超经说。 △三明藏相摄。 三明摄者有二。一明三藏。二。一以彼三藏摄此经者。正唯修多罗藏摄。余二不摄。良 以此经。非律论故。二以此经。摄彼三藏。三藏俱含。然通兼正。正摄修多罗。兼摄余二藏。 以七诫遗嘱。及地位戒相。亦言戒故。匿王赞颂。如来述成有论议故。二明二藏亦二。一彼 二藏中。唯菩萨藏能摄此经。以此经中。诠显真空。广明二护。具彰五忍。开发无住。广大 行故。二以此经摄彼二藏。二藏俱含。以此经明人空般若故。亦摄彼声闻藏。深必该浅故。 以此全明双空般若。正被菩萨故。全摄彼菩萨藏。上明藏摄竟。 △二明教摄。二。初总明诸师。 次明教摄者有二。初总显诸师。二别明五教。初谓一代时教。半满两分。所谓随机方便。 总曰权乘。如理究竟。咸称实教。繇此西域东夏圣师贤哲。立宗判教有合有开。殊途同归无 二无别。即少有违顺得失。古德亦详为会通。如云约法则一。约人则五。新熏有五。本有无 二等者。是已。 △二别明五教。三。初五教师宗。 二别明五教。然求其此方集判教开宗之大成者。唯贤首祖师一人也。祖师夙乘悲愿示生 堪忍。妙智难测。影响化世。故注释则明如秉烛。端若析薪。讲说则神光入室。威神震地。 金轮圣主。隆以国师之渥。清凉圭峰。仰为开宗之范。所谓重明性月。大振玄风。师之力也。 所立五教。即小始终顿圆。谓理果俱偏。故目为小。未尽大乘法理。故立为始。称理俱成佛 道。故名曰终。一法叵得即证。故称乎顿。信解行证。一具一切。帝网重重。主伴无尽。即 名为圆。此大师据一代教法。立此五教之本意也。于此五中。天台不立顿教。以天台所立四 教中。皆有绝言思之妙。贤首谓此绝言思之妙。为一类顿机所设。故立为顿。况顺禅宗。故 知别立甚为允当。然此五教。璞玉浑金。义丰言简。即诸佛再世。不易其言。妙哉真模。万 代无斁也。 △二五教法相。 若约所说法相明五教者。如华严大疏云。一小教。但说七十五法。唯明人空。纵少说法 空。亦不明显。即依六识三毒。建立染净根本。故阿含云。贪欲嗔恚痴。是世根本。未尽法 源。故多诤论。部执不同。 二始教。广说法相。少说法性。所说法性。即法相数。如六无为。在百法中。决择分明。 故少诤论。 三终教。少说法相。多说法性。所说法相。亦会归性。如华严明因果理事五对。一一不 离法界。楞严明四科七大。法法全归如来藏性等。 四顿教。总不说法相。唯辩真性。亦无八识差别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妄想。五法三性 皆空。八识二我俱遣。诃教劝离。毁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无佛不佛。无生不生。 如净名杜口。释迦掩室。是其义也。 五圆教。所说唯是无尽法界。性海圆融。缘起无碍。相即相入。如因陀罗网。重重无际。 微细相容。主伴无尽。十十法门。各摄法界。如华严所明。然此五教。非局一经。以一经容 有多教故。又一教亦摄多经故。 △三明教相摄。 五教与此经相摄者。谓已知五教。遍布群经。未悉此经。与彼何摄。今显此义。略作三 门。一彼全摄此。此分摄彼。即圆教也。谓彼圆教。与众典为洪源。摄群经为眷属。然此经 乃众典群经之数。彼既与此为洪源。此又与彼为眷属。以深必该浅。故彼圆教。全摄此经也。 此分摄彼者。谓此不思议品云。诸王大众。闻说此经。散华空中。成宝华座。十方诸佛。大 众同坐。说此般若。乃至散曼殊沙华。空中变成金刚宝城。有师子奋迅王佛。共十方诸佛菩 萨大众。说此般若。匿王大众。见此境界。乃云愿三世诸佛。常说般若。至于释迦。亦印赞 云。此经是诸佛菩萨母。不共功德。神通生处。诸佛同说。且释迦为众。又现一华入无量华。 一佛土入无量佛土。一刹尘佛土入无量刹尘佛土。一佛身入无量众生身。此一入多既尔。多 复入一亦然。海入毛孔。芥纳须弥。染净互现。小大递彰。生佛依正。俱不思议。佛现此变 时。女转男身。得通三昧。乃至恒沙菩萨。现身成佛。然观此现华变座。十方诸佛同说般若。 亦可谓常恒妙说。通方极唱也。又刹尘互入无碍。因果相摄交参。但非法尔如然。以是佛力 变现。故谓此经。分摄彼也。二此分摄彼。彼不摄此。即小始也。谓此经始终明。二空真理。 小教但明人空。始终虽谭二空。未显胜义真际法性。以此深亦该浅。故谓此经。分摄彼二。 又彼小教。虽除我执。未达法空。始明二空。淘汰空有。但逐机显示。不同此经。佛佛同说。 见闻随喜。共证圆伊。故彼小始。不摄此经。三彼此克体互相摄者。唯终顿二教也。谓彼终 教。备明染净因果。凡有心者。定当作佛。今经从凡至圣。以五忍位。历三贤十地。等妙二 觉。断障证真。但发大心。俱成佛果。如后菩萨。奉持二品。十四忍位。广明行相。故与终 教。敌体相摄。又彼顿教。明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今经修证。因果。俱要忘心顿证。不涉 言思。后每段经。标征释结。俱明此义。故亦与顿。必全摄也。 △三释诸宗对辩。三。初叙师承。 三诸宗对辨者。古谓权实对辨。以其不离始终二教言之。既前教摄。已明权实。故此立 为诸宗。然亦不滥教摄也。盖教出自吾佛金口。以一经容有多教故。宗出自祖师情尚。以一 宗容有多经故。意取佛祖。心心相印。口口相传。立为标准。楷定正义。庶不支岐于邪小也。 然大小乘。各有所崇。今唯取始终二教所宗尚者有三。一法性宗。始自贤首祖师。宗华严大 经。并法华涅槃所立。清凉圭峰等。皆宗承也。二法相宗。三破相宗。此二宗。出自西域那 烂陀寺。同时有二大德。一戒贤论师。依解深密经。立三时教。以法相大乘为了义。二智光 论师。依般若等经。立三时教。以无相大乘为真了义。 △二列三宗。三。初列法性。 一唯一乘。以佛性唯一。故唯一乘。初小乘。次三乘。为不了。后唯一乘为了。如法华 等经云云。二唯一性。以依法华涅槃。皆言一切众生。平等一性。是以趣寂声闻。余国作佛。 阐提有佛性故。三唯心真。以八种识心通如来藏故。四真如随缘。以立八识。繇真妄和合而 成。非一非异。故是真如。随缘成立。五三性空有即。以依他无性。即是圆成。六生佛不增 减。以一理齐平。故不增减。七二谛空有即。以第一义空。该通真妄。真非俗外。即俗而真 故。八四相同时。以四相同时体性即灭。九能所断证即。以缘境断惑。不二即二。有能所断。 二而不二。谁为内证。照惑无本。即是智体。照体无自。即是证如。非智外如。为智所证。 非如外智。能证于如。十佛身无为。以世出世智。依如来藏。始本不二。有为无为。非一非 异。故佛化身。即常即法。不堕诸类。况于报体。即体之智。非相所迁。 △二列法相。 一三乘。以有五性。故乘立三。初小乘。次一乘。俱为不了。后具三乘为了。如深密云 云。二五性。以依楞伽等文。皆说五性。又谓法尔种子。有无永别。是故五性决定不同。三 唯心妄。以言八识从惑业生。依生灭识。建立生死。及涅槃因。四真如凝然。以谓八识。既 从业生。故立真如。常恒不变。五三性空有离。以依他起性。似有不无。非即无性。真空圆 成。说经空义。但约所执。此明遍计是空。依圆是有。六生佛不增减。以三性五性不同。故 说一分众生。决不成佛。名生界不减。七二谛空有离。以谓真俗二谛。迢然不同。非断非常。 果生因灭。八四相前后。以谓四相前后。灭表后无。九能所断证离。以谓根后。缘境断惑。 义说双观。决定别照。以有为智。证无为理。义说不异。而实非一。十佛身有为。以言出世 智。依生灭识种。故四智心品。为相所迁。佛果报身。有为无漏。以上性相二宗。清凉于华 严大疏。略会通云。若知二教权实。二宗亦不相违。谓就机则三。约法则一。新熏则五。本 有无二等。 △三列破相。 三破相有五。一无性。谓以诸法无性为真如。二真智。谓以能了无性者为智。三二谛。 谓以色等为俗谛。空为真谛。四三性空有。谓有是遍计。空谓圆成。五佛德空。谓虽说佛身。 五求不得。得乃虚妄。无得乃真。离一切相。名佛功德。清凉以法性对破相亦有五对。谓一 本性性。以常住真心为真如。二真知性。以一心真实。本自能知为知。三三谛性。于前二谛。 加第一义谛。谓一真心性。非空非有。能空能有。四三性空有性。谓遍计情有理无。依他相 有性无。圆成情无理有。相无性有。五佛德有性。谓诸佛常乐我净。真实功德身智通光。一 一无尽。性自本有。不假机缘。略辨此五。余可例知。清凉会通云。然得意者。亦不相违。 谓一切法。既皆是真心缘起。缘起无性。还是真心。始不异本。如外无智。余谛性等。例之 可明。问。古德以法性对法相十别。对破相五别。皆二宗合之而列。今子以三宗各别列者。 何也。答。古德意以法性超于法相破相二宗。合而列之。以显法性优胜。令众依之修道悟入。 以证无上觉道。今意将此经旨趣。对彼三宗数量摄属。故各别开列已竟。后便用今经明相属 也。 △三明宗相摄。 三相摄者。谓三宗义相。剖列皎然。未审此经。与彼三宗。云何摄属。略立三门。一彼 不摄此。即法相一宗。以是此经。观照般若。从凡至圣。乃至极果。所破法相。遣之又遣。 无遣遣故。二此分摄彼。即破相宗。谓是此经。所破法相。所显空故。般若部中。多谭空故。 然彼但明人法单空。未明重空亦遣之空。纵至重空亦遣。未极于同真际等法性。故名此经。 分摄彼也。三敌体摄属者。即法性一宗。彼此互相摄也。何则。云变现十方佛土。各现百亿 师子宝座。佛坐其上广说法要。乃至其中诸佛。各各宣说一乘实相般若。此即法性一乘为了 义也。后云自性清净。即本觉性。即是诸佛一切智智。繇此得为众生之本。又云一切众生。 此为觉性。如是之义。遍于一经。此即法性一性义也。后云一切诸佛。于般若中生。或灭或 化。而实无生灭化相。此即俗而真。明不生灭之真心随缘不变也。又云然诸有情。于久远劫。 初刹那识。异于木石。(此明真识)生得染净。各自能为无量无数染净识。(此即真妄和合而生 藏识)经初刹那不可说劫。乃至金刚。终一刹那。有不可说不可说识。生诸有情色心二法。既 云初刹那识生无量识等。则知皆明具分唯识。故即性宗真唯心义也。后云。一切众生性无生 灭。(即真如也)繇诸法集幻化而有。(即随缘也)蕴处界相。无合无散。法同法性。寂然空故。 (即不变义)以此真如法性。正随缘时。即不变故。非法相凝然。即法性随缘义也。后云教化 四生。并观染净诸法。不观色相。不观色如。以诸法性。即真空故。无来无去。无生无灭。 同真际。等法性。无二无别。犹如虚空。据此。则经明无性即空。空即实性。更无二体。不 同法相。但空遍计。依他犹存。故即法性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义也。后云佛及众生。一而无 二。又云若欲诸法。而得不动。不生不灭。无相(增也)无无相。(减也)。不应起见。何以故。 以一切法皆如也。诸佛法僧皆如也。据此。则诸法三宝。皆如如佛。何有增减。真性既等。 说一切众生。一时成佛。不可以法性。增减法性。犹如虚空。不可移西添东。减东增西。即 法性一理齐平。生佛二界。不增减义也。后二谛品中。广明真非俗外。即俗而真。斯则二而 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为真胜义谛。即此胜义。真妄皆空。不落断常。宁容空有。迥 出言思。非独妄有真空。真空妄有义故。即法性第一胜义。该通真妄相即义也。后云一切法 等。即生即灭。即有即无。刹那刹那。亦复如是。盖若得无念。四相平等。了无前后。冥同 真际。所谓法性融通。故使相非相而交参。生不生以无碍。即法性四相同时。体性即灭为灭 义也。后奉持一品。广明缘境断惑。内证无相。即断证而无断证之义。盖以法界寂然。理智 无二。明与无明。其性平等。若存能所。非真见证。故今经初地中。即谓初无相智。照胜义 谛。一相平等。非相非无相等。据此岂存能所断证乎。故即法性能所断证即义也。后云观身 实相。观佛亦然。无前际。无后际。无中际。扩充之。寂寥于万化之域。显德于重玄之门。 此则即常即法。佛身无为不堕诸数。全同藏性。总是无为无复本始之始。岂同有为而有迁相。 故即法性佛身无为义也。如是义类遍布一经。名同般若义诠法性。故知此经。具摄法性。十 义无疑。夫三宗相对。法性深于相破二宗。今经义既同于法性。则知此经。亦分摄彼二宗。 今从胜边。作此判之。吾宗义学。洗心玩之。勿谓伤乎臆断也。 △四释分齐幽深。二。初明有境智。二。初引论观总标。 四分齐幽深者。夫诸佛出兴。唯为一事。千经所演。无有余乘。但以众生根有大小。惑 有厚薄。智有浅深。行有迟速。吾佛循此机宜。所逗法义亦异。故西域东夏弘宗树教。或顺 佛意。或顺物机。义立大小偏圆。教分权实顿渐。若不取类显扬。难知法义天壤。今欲尽此 玄微。先援论观为据。论乃马鸣传佛心印者所造。必传佛心。观乃文殊化身。宗华严所立。 必是实智。用此较呈旨趣。如空合空一体。略作三门。一引起信五重。为所观理境。二引法 界三观。为能观妙智。三结成旨趣幽玄。 △二依标别释。三。初引起信五重。二。初论经合辨今初论中五重者。初唯一心为本源。 二依一心开二门。一真如门。二生灭门。三依后门明二义。一者觉义。二者不觉义。四依后 义生三细。一业相。二转相。三现相。五依最后生六粗。一智相。即法执俱生。二相续相。 即法执分别。三执取相。即我执俱生。四计名字相。即我执分别。上四皆惑。五起业相。六 业系苦相。上二业果也。然论五重义相。即前法性宗中十款所具者。此经旨趣。既俱含摄法 性义中。不必又引经中文义合辨。况观佛菩萨行品。朗然一心源真如门。乃至护国潜消七难。 即五六粗。不思议奉持品。皆明修断证真。非因因果。而因果交彻。离空离有。而空有叠彰。 寄位权化。阶降胜进。玄同五重法义。始终妙契心源也。 △二通释妨难。 难云。般若为破相空宗。古德名言刊定。今子云何以始教。全具性宗十义。而又引论五 重为分齐耶。答。空宗始教。古就所诠立此名目。八部玄文皆同此摄。然仁王一经。名同般 若。所诠义旨。迥异余经。故后文明行修地位。空有双彰。染净心境真妄无二。义理幽远。 全是性宗。故十义明诠。非为过也。况论五重。古今弘教。皆为能量。今论与经。义味无二。 实谓幽玄也。 △二引法界三观。二。初标列科目。 二引法界三观为能观妙智明分同者。二。初据经明同。二再释妨难。初中有三。一摄归 真实。二彰其无碍。三周遍含容。然此三者。即名唯法界。义通此经。故略录大疏。皆显此 中所诠法义。与彼若合符节也。问。法界圆融。一切即入。理极深玄。不可思议。华严诠此。 是所相应。今经谭空。何云同耶。答。宗虽不齐。理实可会。且彼既全摄此经。此何碍分同 于彼。况今经一切皆空。宛同法界初门。有无相成。符合理事无碍。佛现神力。略开周遍含 容。所谓分同。良在兹矣。其犹百川虽小。水性全同沧溟。众星纵广。森列皆拱北辰。而谓 今经分同法界。非臆断也。古云。以深为浅。则有谤法之愆。以浅为深。则有扶理之德。诚 哉言也。且圭峰引此而释观门。岂有理殊而引之耶。 △二依标别释。四。初摄归真实。 初中摄归真实。即真空绝相观。正如今经。心境真妄。圣凡因果。理事染净等法一切皆 空故。此有四门。一会色归空观。有四义门。前三同言色不即空。以即空故。释义有异。皆 为拣情。第四显解云。色即是空。以无性故。一色既尔。万法皆然。今经云一切法空。不即 顽空断空。即拣情也。以色心无体。即是真空。即显解也。既尔拣情显解。即同彼初门之旨。 二明空即色观。亦有四门。前三拣情。准前言同释别。但翻前云空不即色。以即色故。第四 显解云。空即是色。以凡是真空。必不异色。故后经云。世谛幻法无名无相无义。又云菩萨 住无分别。无彼此相。无自他相。(空也)常行化他。(即色也)此皆同彼二门之义。三空色无 碍观。谓色不尽而空现。空即色而空不隐。空色一味。真俗平等。后文云。一切诸法。即有 即空。又云以有情空置涅槃空。以菩提空置有情空。皆同彼三门义也。四泯绝无寄观。谓此 真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不可言即空不即空。乃至云不可亦不可。此语亦不受。迥绝无寄。 言解不及。此即同今十八空义。遣之又遣。以至于无遣。重空更空。不立一尘者也。妙哉般 若。全同法界。然彼前二八门拣情显解。第三门中解终趣行。第四一门。繇前解成行。行起 解绝。今经空诸一切。亦在拣情破妄。显妙明真。以成密多之行。此行成时。孰可思议者哉。 △二彰其无碍。 第二彰其无碍者。即彼理事无碍观也。以约理事色空相望明义。彼有五对十门。一相遍 对。即事理相遍二门。一谓理不异事。能遍事中故。今经一切同空。诸法皆如。既空既如。 理遍事矣。二谓事无别体。还如理遍故。今经以一空门。即空一切。以一有门。即有一切。 即同性宗一性义也。二相作对。即事理相成二门。一谓以有空义故。一切法得成。如揽一水。 方成万波故。今经明诸佛生化。皆依般若。若离真心。无别有体。此即性宗。具分唯识。真 如随缘两义。二谓以事相虚。能显实理故。今经法法皆空。全彰自性。了达不二。直入胜义。 此即性宗依他无性。即是圆成也。三相害对。即事理相违二门。一谓理既全理。则事相皆尽 故。今经明了知一二。即胜义谛。离般若外。非如实相。即性宗生佛二界不增减。无相平等 义也。二谓随缘成事。动显静隐故。今经明取着一二。即世俗事。未成佛时。菩提为烦恼故 等。四相即对。即理事相即二门。一谓事必理故。举体即事。例如空即是色。方隐真空故。 今经以诸有为法。因缘幻有。染着虚妄。便为相缚。二谓因缘无性。全体即真。如金与器。 器全是金。今经明文字章句。即是真如。非一切相。如实观身。然此理事相即二门。盖显如 来藏。与阿赖耶。非一非异。即理即事。非断非常。起灭同时。断证亡相。皆是相即二门之 义趣也。五相非对。即理事相非二门。一谓即妄之真。是真非妄。如即波之水。是水非波。 今经明诸法空处。真照朗然。妙智明时。妄计撇尔。二谓即真之妄。是妄非真。如即湿之动。 是动非湿故。幻法无实。依真有相。妄惑虽空。遍计成有。然此通前二门。即摄性宗有为无 为不一不二之旨。了无余蕴。上之十门。同一缘起。故云无碍。若理望事。有成坏即离之四。 若事望理。有隐显一异之殊。逆顺自在。同时顿起。无障无碍。今经色空相望。当知亦尔。 深思。令观明现。 △三周遍含融。 第三周遍含融观。即事事无碍明义也。盖理既具普遍广容二义。融于诸事。故诸事称理。 皆能周遍含容。然有众多义门。皆依此二义而立。故古德立十玄门。今依彼门名。广演此经。 分同彼义。一者谓非空此法。不空彼法。亦非空一。不空多法。以正空一法时。即空一切法 故。正空染法时。即空净法故。般若圆明。真照无际。同时俱空。非有前后。故后经十八空 中。内空之般若。即空十七空门。十七空之般若。即还空内空。不思议品。明一华入无量华。 无量华入一华。俱明此义。空既如此。诸法亦然。此分同同时具足相应门。二者谓大空法界 事理。细空刹那生灭。即空法界之般若能空刹那。广而能狭。即空刹那之真观。能空法界。 狭而能广。空法界时。即空刹那之能所。尽入法界空中。而法界非广。空刹那时。即空法界 之能所。尽入刹那空中。而刹那非狭。以分即无分。无分即分故。下文明大海入一毛孔。须 弥入一芥中。狭既容广。广即容狭。此分同广狭自在无碍门。三者谓即此刹那空。舒已遍入 一切法空中。即摄一切法空。令入刹那空内。舒摄同时。一多镕融。彼观有摄入四句。谓一 入一切。一入一。一切入一切。一切入一。互摄亦然。下文明一佛土入无量佛土。无量佛土 入一佛土等。俱明此义。以容方入故。此分同一多相容不同门。四者谓空是即有之空。有是 即空之有。遂明即空即有。即俗即真。然此胜义真空。废己同他。空即是色。举体全为一切 诸法。摄他同己。令彼万法。总成一味胜义真空。一多相即。溥容无碍。后云一尘刹土。入 无量尘刹土。无量尘刹土。入一尘刹土。上句举一体全即无量。下句摄广多还入一中。此分 同诸法相即自在门。五者谓繇法等集故。一切皆有。则妄显真隐。繇般若空故。一切皆空。 即理显事隐。隐显显隐。同时无碍。如初八日之月。隐显同时。后云未成佛时。以菩提为烦 恼。则真隐妄显。已成佛时。以烦恼为菩提。则染隐净显。又云了知一二。即胜义谛。取着 一二。即世俗谛。互相隐显。亦如上说。此分同秘密隐显俱成门。六者谓此胜义真空。妄立 一切法空。一切法空。炳现一真空内。如琉璃瓶。盛多芥子。能含所含。一多不坏。后文云。 无量入一。一入无量。一佛身入无量众生身。无量众生身入一佛身。此分同微细相容妄立门。 七者谓即此真空正智。照一切诸法时。所空既已无尽。能空亦俱无穷。种类出生。空而复空。 重重影明。层层互显。后云佛身不可思议。众生身不可思议。乃至云世界不可思议等。此分 同因陀罗网境界门。八者谓观诸法时。即观真空。如观波即水。达器是金。非离有法。别有 空相。托法明空。无生自现。同彼华表其因。城表涅槃等义。下文即文字而明般若。即生而 明无生等。俱是此义。此分同托事显法生解门。九者谓真空既遍一法。亦即遍一切法时。三 世各三。摄为一念。不住三际。无去来今。一念亦无。唯是真际。后云。诸法相续。念念不 住。刹那刹那。非一非异等。俱明此义。况时无别体。依法而成。此同十世隔法异成门。十 者般若为一切佛母。故诸佛同证同说。五忍是菩萨行本。故行行不即不离。是则人不分于因 果。普皆修说。法无间于一多。咸称始本。故后明变现十方净土。而现百亿师子座。佛坐其 上。广说法要。一一座前。各现一华。是百亿华。众宝严饬。于诸华上。一一复有无量化佛。 无量菩萨。乃至其中诸佛。各各宣说般若波罗蜜多。展转流遍十方恒沙诸佛国土等。又云。 是时十亿同名虚空藏菩萨。与无量无数诸来大众。欢喜踊跃。承佛威神。普见十方恒沙诸佛。 各于道场。说十四忍。与我世尊所说无异。故知法义深玄。必摄眷属随主。是故十方此界。 各不相见。主伴伴主。圆明具德。此分同彼主伴圆明具德门。 △四结成深玄。 上之十义。盖显不共般若。与法界同途。故慧明遍照。一空俱空。真性融通。空无前后。 广狭一多。即入隐显。微细难思。显法生解。诸法清净。片念具足。无非一性遍彰。通因果 而一致。诸佛同说。齐理智而一源。良以此经。实难思之幽关。般若之堂奥也。 △三再释妨难。 再释妨难者。问。般若法界。旨趣天渊。今经诠理分齐。必同彼法界者。何耶。答。交 彻融摄曰法界。寂照常一曰般若。是虽二名。实则一体。故裴公云。是众生之本源。故曰心 地。是诸佛之所得。故曰菩提。乃至统众德而大备。烁群昏而独照。故曰圆觉。其实皆一法 也。据此。则法界般若。何非同哉。应知法界之理。圆遍无碍。皆繇性空。般若之照。真空 一如。本因性遍。二义相成。方为极理。若法性不空。圆理何显。真界未遍。智照难空。故 此所说。义实通彼。况后不思议品。一众献华。显妙难思。吾佛变理。直示法界真境。是知 一部仁王。名唱空宗。义含法性交彻。实同法界性融也。不然。何前说方竟。后说未张。而 遽变现法界如斯哉。且此经明万法不空。同彼诸天偈赞。五位依忍。类彼诸圣行门。弘护因 果。似托法进修之章。引证古今。有劝乐生信之义。寄位行化。假权克修。合加行于回向。 明十忍于等觉。十度真明。二谛双显。总其位位断证。括乎行行权实。乍观则或广或略。详 参则同理同事。况护国一品。明般若之玄功叵测。奉持一品。显般若之真修深广。前曰分同。 有在斯乎。若株守文言。胶柱义旨。非承言会宗通方之见矣。 △二明离境智。 后明离者。夫性海清凉。四面可入。苦实相火聚。万方难登。故大经八十余科。总皆清 净。一十八空。诸所寂灭。凡以渊澄妙体。一法叵得。虚玄奥域。众滓俱尽。故知今经明义。 贴体同兹。是以世出世间。空空绝迹。净非净界。幻幻非真。即涅槃菩提等是空花。真如法 界一皆水月。全彰般若之真光。直示性空之妙体。如是观时。此为正观。若他观者。即名邪 观。 △五释教所被机。二。初牒章总标。 第五教所被机者。谓佛说一切法。为度一切心。若无一切心。何用一切法。是知教因被 机而设。离机则教无所施。故前宗教既明。今当辨机也。然机有种种。总明十类。于中先拣。 后收。 △二依标别释。三。初约拣非器。 初中有五。一取着非器。故观空品云。见境见智见说见受。即非圣见。是愚夫见。二倒 想非器。谓观法如幻。是真实观。妄求一异。即是遍计。后文云。若著名相。分别诸法。六 趣四生。三乘行相。即是不见诸法实性。三邪执非器。谓有即空有。空即有空。有空无二。 中道理彰。然执空则断。执有则常。二边之见是外道摄。故后文云。若他观者。名为邪观。 既云邪观。非外而何。上三皆是迷情妄计。不达真空。故是非器。四二乘非器。今经纯明甚 深般若。真空一如。二护之旨。皆为两利双修。观有如幻。权实并显。了空无依。一经前后。 皆言菩萨。不明二乘。知非是器。五权教非器。谓忘失大心。业皆魔摄。止修事行。慧岂到 岸。此是守权。非为真实。岂同今经。五位修行。全依法忍。十度建立。总云波罗。此上二 种。皆为担麻弃金。认化城而作宝所。执砾为珠。观爝火而翳日城。同前三类。故并拣之。 以为非器。 △二普收是器。 后普收有五。一净信是器。谓是般若。向上机故。故观空品云。若人于恒沙三千大千世 界。满中七宝以用布施。还令大千众生。得阿罗汉。不如有人。于此经中。乃至起于一念净 信。何况有人。能受持读诵解一句者。盖文字性离。即是般若。故净信一念。即是般若正为 之机。二依真是器。谓智照澄明。观空不滞。事修虽别。一理齐平。如说而行。依真建立。 总所作为。毫不著相。故后文云。行斯道者。如虚空故。又云。法相如是。有所得心。无所 得心。皆不可得。乃至云。菩萨所修。诸行而于中行。又云。若菩萨不著文字。不离文字。 无文字相。非无文字。能如是修。不见修相。是则名为修文字者。而能得于般若真性。此亦 般若正为之机。三奉持是器。谓法贵流通。方曰普皆饶益。依教奉行。故知真为法器。是以 佛云。此经是诸佛母。诸佛同说。能多利益。是故汝等。应当受持。奉持一品。广明斯义。 如文云从初伏忍。至金刚定。如法修行。十三观门。皆为法师。依持建立。汝等大众。应当 如佛而供养等。据此。即是正所为机。四护法是器。谓因果二法。皆明真空。一著相见。难 成内护。故观如来品。菩萨行品。一一结云菩萨护果护因。为若此也。五护国是器。谓题称 护国。名不虚设。依此修行。法利无边。故后广显般若。锡福神功。引古证今。事非唐蠲。 且佛嘱诸王常修。未来亦应修学。如上二种。亦是正所为机。 △三结前成种。 然上五种法器。依理修行。正是所为。若约拣收通摄。则前五非器。亦不弃撝。故取着 之执。从迷是起。颠倒之妄。繇心所生。是虽凡夫。悉见佛性。傥结善种。自生信心。此之 二种。即是远为。又邪外违真。谬生计执。一蒙净熏。始觉决生。纵经多劫。亦可归正。此 之一种。亦是远为。经明深慧。非止人空。二利齐修。悲智双运。此彼岸之行。二乘沈空滞 寂。宁不缘熟开心。回小向大耶。故属兼为。权教菩萨。事行违真。缘了因发。正性自显。 同入佛乘。无二别故。此乃引权入实。所谓引为者也。若夫寄位修法。应物现形。普示净业。 为化众生。此经则摄权为一种之机矣。故知前五约拣。则成瓦砾荆棘。约收。则为白玉黄金。 亦在四为之中。要之生信依行。见闻随喜。但除妄想。无不佛心。何非所为之机。问。信等 五根。是器可尔。取着等五。何亦名器。答。华严大疏云。法性圆融。感应交彻。无有一法 而非所被。据此。则无情亦在所被。取着等五皆有情耳。何非器耶。况色性智性。本无二体。 无有情外有非情也。此理深玄。正是不共般若。凡吾游心教海者。必审谛思之可也。 △六释总辩教体。三。初列数类简。 第六总辩教体者。谓般若实相。寂照难思。括论教体。略明五种。一声名句文体。二通 摄所诠体。三诸法遍空体。四会相归性体。五理智无碍体。五中前二通小。后三唯大。又前 二通诸教。后三唯性宗。又前二唯体。后三亦体亦性。就前二中。大小乘宗。通用四法为体。 然大小乘。各有三说。如华严大疏。广引经论所明。今略意引之。 △二依数牒释。五。初释声名句文体。 初中先开后合。开谓假实。摄假从实。以声为体。无别名句等故。深密谓言音有三。明 以声为教体。杂集谓成所引声。谓诸圣说。若以体从用。即名等为体。以能诠诸法自性差别。 二所依故。唯识破经部云。若名句文不异声者。法词无碍。境应无别。然此三离声。虽无别 体。而假实异。亦不即声。后合者。然上二义单明。俱执一边。故须合取四法为体。符净名 地论之言。融前二说。教理无违。如清凉圣师。双取四法。不偏假实。端有定量万古难移。 故彼文云。良以音声一种。正就佛说容为教体。流传后代。书之竹帛。曾何有声。岂无教体。 至哉言也。后云。此般若密多文字章句。百千万亿诸佛。而共同说。则诸佛同说。合取为体。 甚为允当。然此四法。大小乘虽通。理亦随宗有异。今经则文字性空。即是般若。故四皆即 假而真也。 △二释通摄所诠体。 二通摄所诠体者。谓前义克取能诠。故无所说。今明能所不离。教义相成。为契经体。 方显真教。故华严云。文随于义。义随于文。瑜伽云。契经体有二。一文。二义。故知不取 所诠。不成教体。如后文明文字实相观照。三种般若者。此也。 △三释诸法遍空体。 三诸法遍空体者。谓实相真体。诸法全彰。离法明空。如拨波求水。故一切法体乃为真 体。若百草皆春。真观则头头呈露。慧照则在在昭扬。瓦砾荆棘。无非般若。花树月沼。同 一真如。后谓诸法自性本真。正观法时。空性常显。今依此义。以为教体。然光明香饭。语 默瞬息。皆为教体。况法空遍照。何法而非教体也耶。 △四释会相归性体。 四会相归性体者。谓如来言教皆顺于如。是故虚相本空。真体本现。以一切教法从缘无 性。即是真如。故为教体。后云文字者。谓契经应颂。乃至希有论议。所有宣说音声语言文 子章句。一切皆如。无非实相。然若顺明教之生起。如梁摄论第十卷云。真如于一一切法最 胜因。从真如起无分别智。繇此流出后得。续生大悲。因此如来。安立教法。救度众生。说 大乘十二部经。此法是大悲所流。一切法中最胜等。若逆推之。此之教法。从后得智。此智 繇根本智生。又此根本。繇冥证真如。故今教体。以真如最胜而为根本。今从此义。摄末归 本。以教即如。故名会相归性。 △五释理智无碍体。 五理智无碍体者。谓般若一法。约能所别。实相即理。观照即智。智即理故。观照而实 相全彰。理即智故。实相而观照本有。故以理智无碍之般若。观心境平等之性空。况能说之 佛。既理智相应。湛然清净。故所诠之义。亦如智无碍。能所全空。即以此义。不一不二而 为教体。如大疏云。一切教法。举体即空。不碍十二分教。事相宛然。虽真如举体为一切法。 不碍一味平等。寂尔昭彰。如后文所明。 △三结属今经。 以上五门。皆是此经教体。然一切皆如。今经明言。则知一切法。无非教体。亦一切空 处。无非教体也。 △七释明经宗趣。二。初叙义总标。 第七明经宗趣者。大疏谓语之所尚曰宗。宗之所归曰趣。于中总论佛教。因缘为宗。若 详明者。而有通别二义。 △二依标牒释。二。初通明诸宗。 初通明诸宗者。一切诸经各自有宗。如华严宗法界。法华宗一乘。净名宗不思议。涅槃 宗佛性等。故清凉祖师。总收一代时教。以为十宗。谓第一我法俱有宗。摄小乘二十部中五 部之义。谓犊子部。法上部。贤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亦取经部根本一分之义。二法有 我无宗。摄三部全。谓一切有部。雪山部。多闻部。更兼化地部末计一分之义。三法无去来 宗。摄七部全。谓大众部。鸡胤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法藏部。饮光部。兼 取化地部一分之义。四现通假实宗。摄说假部全。兼末经部一分之义。以上四宗。唯为小乘。 五俗妄真实宗。即说出世部。六诸法但名宗。即一说部。此二通大小乘。七三性空有宗。即 大乘法相师。 所立应理圆实宗。 (彼在第八)八真空绝相宗。 即大乘法相师所立胜义俱空宗。 (彼 名第七)此二唯大。然大乘法师。依深密三时。初四阿含言有。第二八部般若言空。第三深密 明不空不有中道之教。故先性后相。今言性宗。故空宗居八。相宗居七耳。九空有无碍宗。 即摄一切终教。十圆融具德宗。即摄华严圆教。然此十宗。一宗容有多经。随何经中。皆此 宗故。若局判一经。则抑诸大乘教也。 △二别明此经。四。初约理智为宗趣。 二明别宗者。即是此经宗趣也。谓以实相观照不一不二以为经宗。或唯实相。或唯观照 者。并未允当。且此经所诠。一一离相。岂唯观照。又教化众生。不住一相。岂唯实相。故 今双取为宗。以即理之智。二护甚深到岸。以即智之理。万法无相皆空。六度万行。五忍诸 位。一一皆不离此。若离实相。难忘分别。便成取相住着。即堕有漏若昧观照。则阙于智用。 便滞偏空有余。同于二乘故须理智。不即不离。方契般若中道之旨。起信止观合说。法华定 慧双修。华严明权实二法。大心依赖。涅槃明定慧不等。不见佛性。无明邪见。自此而生。 皆明此义。 △约五对为宗趣。 若就台宗释题五重玄义为宗趣者。则以妙慧为体。到彼岸为用。显明内外二护为宗。寻 宗令趋妙慧实体故。于中分出五义相对互为宗趣。一教义。二体用。三理智。四因果。五人 法。初举教为宗。显义为趣。以义为宗。达教为趣。以知义深。则教胜故。二举般若之体。 意显波罗蜜之用故。举波罗蜜之用。意显般若之体故。三举理欲显实相之观照故。举智欲明 观照之实相故。四护果不住。意如理修因故。护因如幻。欲克证妙果故。五举仁王护国。显 般若能护之法故。举般若法体。明仁王护国之本故。一经始终。不离此五。若五对别明。是 宗之趋。若五对相即。是宗即趣。如此五对。不即不离。是名般若妙宗趣也。 △三约十义为宗趣。 然此亦有十义五对。为此经宗趣。谓一般若境有二。一性住般若。贯通凡圣。为所信境。 二至得般若。唯局佛位是所证境。二般若心。此亦二义。一实相心。正念万法本空故。二观 照心。幻修诸行悲愿故。三般若行亦有二义。一差别行。诸度断证不一故。二平等行。真修 俱到彼岸故。四般若位。此亦二义。一权现位。寄王比证差别故。二实证位。依真如智平等 故。五般若果。此亦有二一始觉果。而今修生故。二本觉果。本来具足故。此上五对。皆初 句为宗。次句为趋。如云信境为宗。证境为趋等。五义镕融。则心境行位果。举一全收。如 云境即全果之境。果即全境之果。心为即行之心。行为即心之行。乃至位为即果之位。果为 即位之果。体用一如。行证双泯。千迳九逵。不离般若。故此十义。乃今宗趣。 △四约心观为宗趣。 若会归心观。则此经宗趋。即照而遮。宗趋泯然。即遮而照。宗趋廓尔。双遮则遮前照 遮。离即离非。双照则照前遮照。是即非即。圆明一观。言亡理绝。方契般若之真宗。能证 般若之玄趋矣。 △八释会通地位。二。初叙义分科。 第八会通地位者。周易云。圣人之大宝曰位。意谓圣人处此。而弘道优裕。非位则虽全 道德。而无有用。则非所宝矣。故清凉云。若无此位。行无成故。然一切菩萨。修浅深之因 行。证满分之果位。修证从人。真似殊分。位次依法贤圣两异。于中先明诸教不一。后明证 真无二。 △二依科别释。三。初引诸教不一。五。初引始教。二。初正引位次。四。初引唯识。 唯识论云。具大乘二种性者。略于五位渐次悟入。一本性住种性。谓无始来。依附本识。 法尔所得无漏法因。二习所成种性。谓闻法界等流法已。闻所成等熏习所成。要具此二大乘 种性。方能渐次悟入唯识。一资粮位。谓修大乘顺解脱分。二加行位。谓修大乘顺决择分。 三通达位。谓诸菩萨所住见道。四修习位。谓诸菩萨所住修道。五究竟位。谓住无上正等菩 提。云何渐次悟入唯识。谓诸菩萨。于识性相。资粮位中。能深信解。在加行位。能渐伏除。 所取能取。引发真见。在通达位。如实通达。修习位中。如所见理。数数修习。伏断除障。 至究竟位出障圆明。能尽未来。化诸有情。后令悟入。唯识性相。 △二引璎珞。 璎珞经中。以六种性。摄一切位。一习种性。摄十信十住。二性种性。摄十行。三道种 性。摄十向。四圣种性。摄十地。五等觉种性。六妙觉种性。即如次摄等妙二位。大品中。 以此六性。约二义简。一约心观。谓初性。从假入空。二性从定入假。三性观修中道。后三 性俱证中道实相。二约寄位。谓初性铜铁。二性银宝。三性金宝。四性琉璃宝。五性摩尼宝。 六性水晶宝轮。如大品经中。广明义相。 △三引地持。 地持经中。以七地位摄一切地。谓一种性地。摄信住。二解行地。摄行向。三净心地。 摄初地。四行迹地。摄二地至七地。五决定地。摄九八两地。六决定行地。摄十地。七毕竟 地。摄等妙二觉。于中前六地唯菩萨地。第七通菩萨佛共地。 △四引金刚。 金刚十八住论。无著菩萨依彼经立其住名。所谓一十八住。密示阶荖也。然束为八住。 摄尽十八。一发心住处。摄第一住。二波罗蜜相应住处。摄第二住。三欲住处。摄三四两住。 四离障碍住处。总摄十二位。即第五住。至第十六住也。五净心住处。摄十七住。六究竟住 处。摄其十八。七广大住处。八甚深住处。各摄前六住。以一一住位。皆有深广二义故。然 此中八。前四摄十六住。即是三贤。第五净心一住。即是初地。第六究竟一地。即从二地极 至佛果。又八中前六。别摄十八。后二通摄十八。即知广大甚深二住。摄十八住时。即一一 摄五十五位也。 △二举数简异。 然前四所引约唯识。唯始非终。璎珞兼别大品亦始。地持金刚。义通法性。亦始终摄。 △二引终教。 若约法性终教明地位者。楞严明五十七位。谓乹慧。信。住。行。向。暖。顶。忍。世 第一。十地。等妙。然统收多位。不出于八。谓一干慧地。义推即同天台五品观行位。二十 信。即相似位。三三贤位。四加行位。五见道位。六修道位。七等觉位。上五即分真位。第 八妙觉。即究竟位。然彼文摄之。不出单复十二之位。上诸教中。并依地位渐次修成。故总 名为渐。 △二引顿教。 若约顿教明位者。但一念不生。即名为佛。不依地位渐次阶荖。如思益经云。得诸法正 性者。不从一地至于一地。楞伽经云。十地即为初。初则为八地。第九则为七。七亦复为八。 第二为第三。第四为第五。第三为第六。无所有何次。然初之七句。约义配同。最后一句。 据理都遣。非同渐圆。故不立位。 △四引圆教。二。初约行布。 若圆教华严明位有二。一行布位。以立位次有差别故。如第二会明信。三明住。四明行。 五明向。六明地。七明等妙。前浅后深。故名行布。 △二约圆融。 二圆融位有二。一总明相摄。一位即一切位故。二五位互摄。一一位圆。即至佛故。又 此二中。前唯约理行圆融。此兼明行证相似。又前行布。是教相施设。此圆融是理性德用。 又此二中。约能诠教道。则行布不同。约所诠之理。则圆融无二。故大疏云。相为即性之相 故。行布不碍圆融。性是即相之性故。圆融不碍行布者。此也。 △五结拣诸位。二。初配对结属。 此上诸教。所立地位。隐显开合不同。皆明差别行证之归结。然曲分五对。略示不一。 一总别对。即唯识璎珞。总相立位以含摄。楞严等经。别相明阶而曲示。二隐显对。即金刚 地持。隐示少位之方。唯识佛顶。显立多种之相。三开合对。开则五十五位。详明果证有差。 合则五六七种。略示因修无二。四立遣对。楞伽等经。明顿故遣之又遣。楞严等经明渐。故 立之更立。五遍圆对。谓诸教偏权。故差别有碍平等。华严圆宗。故行布不碍圆融矣。 △二结括他宗。 即知天台六即。理与名字。虽未入位。后四亦摄尽五位而无余。圆觉五位。众生皆入。 虽俱凡小五种。皆随顺觉性而不减。况大品经明四十二字。古德用表四十二位乎。既一字皆 入一切字门。故一位亦摄一切位也。应知他位隐显。开合偏圆不同。良繇此心。一多卷舒。 大小自在故也。 △二明证真不二。二。初立理标本。 次明证真不二者。夫真空性体。平等一源。虽位列高低。而不逾此理。故下位证入。犹 一室之空。极位所证。如太虚之空。一空入大空。一空本相不坏。大空入一空。而大空大体 犹存。室空大空。空性是同。贤位圣位。位体岂二。故知一切地位总归一真空也。故曰同真 际等法性者。此也。 △二互相摄属。 若诸教地位。与今经摄者。五位断证。同乎唯识。寄化作王。有类璎珞。位位波罗之行。 有似华严因修。地地依真之理。大同佛顶果证。以五种忍。而含摄诸位。不异地持。以一序 品。而密显地相。义合金刚十地。三十生皆空。即楞伽不立之宗。一念八万行具足。即法界 圆融之旨。况一经要旨。含天台六即之谈。一陀罗尼。具四十二字之妙耶。大哉仁王般若之 位次。不谋而理契诸教者焉。唯加行一种。合于上贤。不同唯识楞严之开显。等觉圣位。该 于寂忍。亦不类诸经众论之分张若诸经教摄此经地位。全摄无遗。而此经中地位。摄诸教地 位。亦等该非爽。唯华严圆教。全摄此经。而此经地位。亦分同法界矣。 △三结归观心。 此中还须摄末归本。会缘入实。同真空之实相。等妄有之一如。不离般若。正观如是。 △九释显法护国。 第九显法护国功德者。夫八部般若。总空诸法。唯仁王一部。迥出群经。盖以扶危拯溺。 实有海之迅航。烛暗照昏。信法幢之高炬。爰自晋译微言。罗什初弘其盛烈。唐翻大乘。不 空继纂其遗芳。御笔含彩。制金声玉振之章。宝轴流辉。符景星庆云之瑞。然佛受诸王之请。 详演护国之方。琅函西秘。无家传户晓之功。贝叶东来。有保泰奠安之益。从此智慧剑。剪 稠林而无余。般若光。耀古今而有永。其净信也。速证菩提。其照空也。足入圣见。故知大 千之宝施。非可较量。恒沙之声闻。无能比及。良以福不证菩提。信等可入道也。虑无征也。 引顶生王之蒙恶。帝释依持而顿遣。忧再惑也。举普明王之兴善。班足回心以入真。至于叮 咛勖劝。无非因疾之方。付嘱勉旃。全为安邦殄患。其他两仪资之奠位。三光赖以和明。与 物无为。尽世有道。利超思议。功迥凡情。若夫船遇风涛。则才持玉偈。而风偃海澄。客逢 鲸患。则一展灵文。而波平恶息。又不足论矣。其解说也。天台义疏。白璧绝瑕。神宝记章。 出尘莹镜。其受持也。念诵有法。明于指掌。读持在人。端乎一心。其利益也。七难冰消。 八部云拥。其功德也。众圣辅国。五方咒护。远为无尽。故金口谆谆。有未来当依之诫。正 证难思。故佛令在在。结现前悟入之境。宜乎洪钟未扣之前。放光动地。花雨穹苍。慈云才 散之处。发愿垂泣。声彻汉霄。以此护国。妙应如捊鼓之神。仗斯保民。难思迈金汤之固。 信乎如来开示。不为鼷鼠之细。轻发千钧。即知斯王流通。如出干云之材。用弘大厦。然则 今日保安 社稷。祝 国辅世。感召荒服。参天同地者。于此大法。应如是观。 △十释部类品会。二。初通示大部。 第十部类品会者。于中有二。初通示大部。金刚纂要云。佛说大部处会。六百卷文。十 六会说。一王舍城鹫峰山七会。(山中四会三顶三会)二给孤园七会。三他化自在天宫摩尼宝 藏殿一会。四王舍城竹林园白鹭池侧一会。准金刚刊定记云。般若类有八部。谓大品。小品。 放光。光赞。道行。胜天王。文殊问。金刚。唐译为六百卷。二百七十五品。总一十六分。 前五无名。后十一分有名。前六分品。后十不分品。即初分七十九品。第二分八十五品。第 三分三十一品。第四分二十九品。第五分二十四品。第六胜天王般若分一十七品。第七曼殊 室利分。第八那伽室利分。第九能断金刚分。第十般若理趋分。第十一施波罗蜜分。十二净 戒。十三安忍。十四精进。十五静虑。十六般若。即大明度无极经四卷。同前五分。儒首菩 萨无上清净分卫经二卷。即第九分。实相般若。即第十分。道行小品。各十卷。同第四分。 光赞十卷。放光三十卷。大品三十卷。皆同第二分。然上诸部开合。大部文势。次绪事理。 一一皆同。但广略之异。唯今仁王般若一本。不在八部之数。故今经谭空不住之旨。犹有显 实同如之说。其他寄位行权。化俗依真。广明地位断证。直显谛理真空。法界叵思。特明其 关钥。唯此仁王护国。洞示其膏肓极多。俾悟之者。法界不离般若。令行之者。罪业原同真 空矣。 △二别显今经。三。初通明二经传译。 二别显此经。于中又二。一通明二经传译。二别叙今经疏解。今初按开元释教录。西晋 竺法护。译仁王般若经一卷或二卷阙本。梁承圣二年。波罗末陀。此云真谛。译仁王般若经 一卷。与西晋法护同本。此亦阙本。然今经时主前后二译。一后秦罗什。于姚兴弘始之年创 译。二唐不空。于代宗永泰之载重译。上二师皆三藏。什师则东晋翻经。独擅其美。故古称 七佛以来。译经一人。又云约义翻经。什师为最。不空则大唐传译。罕匹其伦。故僧传称为 瑜伽教法之二祖。东夏秘密教之一人。所译经凡一百二十余卷。七十七部。今所传者。二译 并行焉。 △二则叙今经疏解。 然秦译则古有疏记。而经文余曾制叙灾木。已二十余年。方今丛林流布。以为护国之宝。 唯唐译则深沉贝叶。晦隐龙藏。代宗之制章空制。译人之用心徒译。幸有 圣主。乘干应运。秉箓嗣明。 御金轮而万国来朝。握 玉符而九天送福。血气鼓其欢心。荒服沾夫 大造。实海晏河清之日。金瓯玉烛之辰也。偶尔东虏西夷。跳梁梗 化。起于戊午之春。继于辛酉之秋。此乃尺雾蔽天。无亏霄汉。寸云毁日。不损光明。克捷 凯歌。于今共 奏。荡平大烈。不日旋收。然桑土之忧。 朝野切切。护 国之念。缁衲兢兢。遂阅 龙藏之文。冀合 仁王之道。得此妙法。实谓神符。庆感难思。欣愉无极。普愿见闻。同臻实相。洪扶磐石之 安。永护嵩华之运。但弘教者。每概演经文。非唯浅见寡闻。实乃迷宗晦教。贵惟此经。穷 微尽妙。不假疏释。无有指南。故心甘肤浅之讥。身冒荒芜之诮。定科立义。冀合真空。援 古证今。庶明极致。虽释义有异旧说。而断文稍合秦翻。明经不专但空。会理特贯圆实。庶 几护 国之悃少舒。为法之诚略罄。所冀 皇图永固。 帝道遐昌。仁同五帝宏敷。德与三皇并劭。山河巩峙。日月贞明。 圣后三宫。根盘玉树之春。 太子千秋。芳躅金枝之茂。文武百官。各增禄位。再愿十方界。五谷丰登。蒸民乐利。边疆 静谧。宇宙康熙。涓诚极此。勿谓无稽。 △三唐译御制经叙。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叙 唐代宗皇帝制 皇矣至觉。子于元元。截有海以般若之舟。剪稠林以智慧之剑。绵络六合。罗罩十方。 弘宣也深。志应也大。自权舆天竺。泳沫汉庭。行无缘之慈。纳常乐之域。信其溥施。倾芥 城而逾远。仰天湛寂。超言象之又玄。五始不究其初。一得罔根其本。以彼取此。何其辽哉。 朕恭嗣鸿休。丕承大宝。轸推构以夕惕。方彻枕而假寐。夫其镇乾坤。遏?虐。和风雨。着 星辰。与物无为。父人艰止。不有般若。其能已乎。尝澡身定泉。宅心秘道。缅寻龙宫之藏。 稽合鹫峰之旨。懿夫护国。实在兹经。窃景行于波斯。庶阐扬于调御。至若高张五忍。足明 恻隐之深。永祛众难。寔惟化清之本。名假法假。心空色空。推之于无。则境智都寂。引之 于有。乃津梁不穷。思与黎蒸。共臻实相。而缇紬贝叶。文字参差。东夏西天。言音讹谬。 致使古今翻译。清浊不同。前后参详。轻重匪一。其犹大辂。终继事而增华。譬彼坚冰。始 积水而非厉。先之所译。语质未融。披读之流。临文三覆。凡诸释氏。良用慨然。 先圣翘诚玉毫。澹虑真境。发挥满教。搜缀缺文。诏大德三藏沙门不空。推教详译。未周部 卷。三藏学究二谛。教传三密。义了宗极。伊成字圆。褰裳西指。泛杯南海。影与形对。勤 将岁深。妙印度之声明。洞中华之韵曲。甘露沃朕。香风袭予。既而焚筴远赍。洪钟待扣。 伫延吹万之籁。率训开三之典。朕哀缠栾棘。悲感霜露。捧戴 遗诏。不敢迨遑。延振锡之群英。终为山之九仞。开府朝恩。许国以身。归佛以命。弼我真 教。申夫妙门。爰令集京城义学大德良贲等。翰林学士常衮等。于大明宫南桃园。详译护国 般若毕。并更写定密严等经。握椠含毫。研精颐邃。曩者讹略。刊定较然。昔之沉隐。钩索 焕矣。足可悬诸日月大烛昏衢。润之云雨横流动植。伏愿 上资仙驾。飞慧云于四天。迥出尘劳。蹑金莲于十地。朕。理昧幽关。文惭丽则。见推序述。 惋抚空怀。聊纪之于首篇。庶克开于厥后。将发皇永永。可推而行之。时旃蒙岁木堇荣月也。 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科疏悬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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