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事业编退休的工人,因工六发左轮致残手套为四级,请问应该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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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工伤四级什么时候退休
  参照下面的工伤保险条例吧,第35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第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三、第九条修改为:“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四、第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五、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六、第十二条修改为:“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七、第十四条第(六)项修改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八、第十六条修改为:“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九、第二十条修改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十一、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第四款修改为:“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款修改为:“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十三、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十四、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款修改为:“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五、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六、第三十七条改为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十七、第四十条改为第四十二条,删去第(四)项。  十八、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三条,第四款修改为:“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十九、第五十三条改为第五十五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二十、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一、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修改为:“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十三、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四条,删去第一款。  二十四、第六十二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此外,对条文的个别文字作了修改,对条文的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日起施行。  《工伤保险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本条例施行后本决定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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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讲男的工伤四级就是一定可以退休,提早退休也有三个条件:
1、缴费年限满15年(360个月,包括军龄和1992年以前的工龄);
2、男50周岁、女45周岁;
3、经过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的鉴定,并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如果你已经满足了1、2、两个条件,工伤四级有一个条件也可以满足了,但是一定要经过鉴定,也不是随便神马医院鉴定符合病退标准 完全失去劳动能力,而是必须要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然后缴纳350元的鉴定费,一周左右的时间根据鉴定通知到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你要多几个人陪同,并准备充分的病历、出院小结和物理检查等证据,通过鉴定得到“大部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可以办理提早退休(不叫病退)申请,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享受退休...
男的工伤四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年满60周岁时才能退休。而不能按照病退条件办理提前退休(男职工年满50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费满15年)。依据是: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
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现在我国男性退休年龄是60周岁。如果是四级工伤,也没有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及补助等,达到退休年龄后停止享受伤残津贴,而开始领取退休金。
男的退休年龄是60周岁,伤残的也是一样,工伤四级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
正常的退休年龄退休。在未退休前,可以领取伤残津贴。退休后,如果退休工资不及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这个要等到了40岁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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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4级伤残工人的应有待遇是什么?_百度知道
4级伤残工人的应有待遇是什么?
一名4级伤残工人,1983年她19岁时,根据车间领导安排操作生产线复合机时被机器带入高温蒸汽复合机烫伤,失去了右手造成了4级伤残,但该厂领导当时并未为其办理因工伤致残的有关手续和劳保穿梗扁妓壮幻憋潍铂璃待遇没有得到完全落实。至今该厂领导还未对此女进行赔偿,且因工伤致残的有关手续和劳保待遇还没有得到完全落实。 请有法律的知识人告诉我她应如何写申诉书?
提问者采纳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穿梗扁妓壮幻憋潍铂璃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4)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5)工伤职工伤情反复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含挂号费、康复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的就医路费、伙食补助。(6)根据各地的规定还可能享受的其他待遇。
申诉书格式样本及说明 申 诉 书 申诉人: 被诉人: (上述内容若为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若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全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要求) 事实和理由:(简明陈述争议发生的经过,围绕请求事项阐述自己的观点)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杭州市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附:本申诉书副本 份 申诉人:(由申诉人本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以递交本文书之日为准) 注:一、申诉人在书写申诉书时,应用钢笔、毛笔或打印(纸张规格为A4)。申诉书由正本和副本组成,副本份数应按被诉人人数递交,由仲裁委员会送达被诉人。 二、递交申诉书时,应提供申诉人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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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女人,明年1月50周岁,单位2001年以前是事业编制,后转制为企业。请问退休工资根据什么文件该怎么计算_百度知道
我是女人,明年1月50周岁,单位2001年以前是事业编制,后转制为企业。请问退休工资根据什么文件该怎么计算
4年;本科学历;有助理会计师和中级核算员的职称;20年会计工作单位在北京市怀柔区 ;工龄30
你的职称及干部身份对你的养老金多少是无任何影响的,要脱离干部身份3年以上才可办理退休,只是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从算到转制前的时间,要想50退休是要更改个人档案的,2001年转制后的缴费年限是以你在社保的缴费记录来算的.你是干部身份50岁是退不到的要55才能退休,01年前的视同缴费和01年后的社保缴费年限相加才是你的所谓工龄你的养老金计算方法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是按你的缴费年限及缴费基数和当地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这三项来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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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至少15年需要54000元,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职工,都在自己支付的费用(最低标准),3600元一年它是由你来选择,养老保险,如果基本养老保险
民营企业没有退休的事情,养老金领取者,退休人员想要去社会保障手续。现在,很多地方法规,退休人员年满60岁,说,即使在延迟到65岁。
个体工商户或在一个灵活的退休年龄是55岁的女性,只有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企业,60名男性和女性工人50
中介机构会计师。工作人员准备了50岁的退休工资,你现在应该档案工资和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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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国家法律规定下,请问:国企工人在什么条件下可因病提前退休,其待遇如何?
规定下,请问:国企工人在什么条件下可因病提前退休,其待遇如何?
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从以上规定看,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从以上规定看,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以因病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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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当时的岗位和在岗时间,在岗期间是否接触了有毒有害物质,有几个条件必须满足,一是必须接触了符合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二是连续接触时间八年以上,三是管理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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