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一般小说一章多少字字?

写小说的范围在哪里不会被认为是抄袭,一部小说一般有多少章呢?一章一般要写多少字呢?_百度知道
写小说的范围在哪里不会被认为是抄袭,一部小说一般有多少章呢?一章一般要写多少字呢?
像那些有名的写手一章也差不多3000左右,甚至上千万字,一本书几百万字,一般来说一章应该有3000字字左右。望君采纳我现在已经看小说5年了,我已经看了不下50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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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网作家码字一般一章多少字为好?
提问者采纳
个不一定,有多有少,看起来很累,3000字也不是很多!2000字可以啊,不过最好字数不要太多
我一般都是字为一章草稿、这样会太多吗?还是您觉得1700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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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吧2000左右不错,既不会太少,也能看得过瘾。
这个随你定,只要字数在最低和最高限制之间就行,但是最好不要一章不要码很多字,不仅自己写的累,读者看得越累,我有看过很多文一章是在,3000左右的,看的感觉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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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询问】小说一章多少字合适?_好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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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小说一章多少字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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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长篇小说,究竟每章多少字比较合适?数年前就经常在想这个问题,经过不断的摸索、借鉴和思考,终于得出了一个自认为比较合适的字数范围:字。
探讨章节字数,必需先弄清楚章节的作用。总结如下,章节应该具有以下三种功能。
1、概括内容、刺激读者的功能。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本杂志叫做《章回小说》,那是我第一次接触“章回”的概念。每章每回的名字都十分吸引人,什么“一声惊雷煞星惊现”啦,什么“洞内春光”啦,什么“亡命徒劫持少女勇刑警舍身相救”啦等等等等。我想,分章节的作用之一,就是不断地用诱人的章节名称,刺激起读者的阅读欲望,促使读者继续阅读吧。
2、定位功能。
后来,读的书多一些了,时常读到某情节或某人物,与前面某章有关联的时候,需要翻回去“温习”一下。与朋友谈天时,朋友问:“那个大波妖女什么时候第一次出场来着?”我就说:“洞内春光那章,回去看看吧,老爽了。”这时候,就用到了章节的“定位”功能。很难想像,如果不分章节,一本书几百上千页,如何记得住大波女在哪页出的场呀。
3、“换气”功能。
人们在说话的时候,说几句之后往往会稍有停顿,换口气再接着说。人们阅读小说也是一样需要“换气”的。有了章节,读者阅读时就有了抑扬顿挫之感,有了总结前文、猜测后文的“换气”时间。如果一本长篇小说从头到尾不分章节,恐怕会让读者看得头晕眼花吧。
分析了功能之后,我们就能有针对性地探讨章节的字数了。
既然章节名称有刺激读者阅读的功能,乍一看自然是越刺激越好,刺激得越频繁越好。但仔细想想,这种观点未必正确。俗话说“好吃不如饺子,舒服不如倒着”。但是如果顿顿让你吃饺子,白天晚上都让你躺着,恐怕你过不了两三天就想吃米饭馒头大饼咸菜了,就想下地跑跑跳跳了。我想,看小说也是这么个道理。章节分得太细碎,总想给读者一个接一个的刺激,相信读者很快就会“审美疲劳”了。况且,如果字数少于2000的话,很难在一章里交待一个相对完整的情节,所谓的刺激也就不刺激了。
定位功能对章节字数要求比较简单:每章字数太多(比如数万字)定位不准确,看着也累;字数太少(比如少于2000字)则导致章节过多,不方便记忆。
至于“换气”功能,以交待一段相对完整的情节为准。
所以,总的来说,情节比较紧促的小说(比如紧张的推理小说),每章字数可以少一些,比如3000字左右(但也不应该少于2000字);矛盾冲突发展缓慢,情节相对“温吞”的小说,每章字数可以多一些,比如字;如个别章节字数太多,情节又相当连贯不便拆分,可酌情分为“XX章上”和“XX章下”,以方便读者阅读;至于大部分情节不十分紧张也不十分“温吞”的小说,我以为每章字数在4000字上下较为合适。
在网络小说中,更新频率占有很重要的位置,所以目前很多网络小说都采取“短章节”的写法。我不大赞同。
每章字数多少,要根据情节紧凑与否来设定(如上文所说),不能单纯的因为要提高更新频率,而强行使用“短章节”的写法。比如有的小说情节并不十分紧凑,也达不到高潮迭起的水平,却硬是2000来字一章。更新速度是上去了,但这样强行拆分的章节读起来怎么都有点“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感觉,时间久了,未必讨好。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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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天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达到生命的彼岸。知道了玄幻小说一章/节 大约几个字啊
本人无聊中············_好搜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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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幻小说一章/节 大约几个字啊
本人无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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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能采纳!!我做任务(校花攻略)第一章离别出山佛山古寺。——————-“师傅,弟子舍不得离开你!”“笨蛋,外面都市万丈红尘,香艳芬芳,你竟然留恋这破旧的寺庙,出去之后,不要说是我恋尘的弟子。”“弟子这一生,只想长伴青灯,钻研佛法。”“滚,滚,你这笨蛋,再不走,为师要被你气死,赶快在我的眼前消失。”少年从跪着的地下,慢慢的站了起来,一身灰裟,带着几缕沉敛的佛性,晶亮的眼眸,如神似火,神情深邃迷离,透着一种让人难以言喻的平静,整个人就伫立在那古寺钟声的环绕中,格外的修长挺立。只是在他转身的时候,帅气如温玉的脸上,不由的生出一抹邪魅的笑容,在这里生活了十八年,他也的确想离开了,佛法无边,但解不开他心中的结。他就是绝爱。师傅恋尘,一生都幻想着红尘的精彩,而却为弟子取名绝爱,一生与爱无缘。他本就是弃婴,在他才三个月大的时候,被师傅收留,三个月前,也是师傅收留他十八年的日子,那一夜,师傅告诉了关于他所有的事情。身世很简单,一块破了几个大窟窿的上等绸缎,一块并没有丝毫特别的麒麟白玉玉佩,其他的什么也没有。北林大学的通知书已经拿到二个月了,恋尘都没有让他离开的意思,绝爱不得以,反行其道,想一生枯守古寺,念经颂佛,让师傅为他落发,这才让恋尘下决定心,赶这个与自己相处了十八年的唯一弟子下山。看着绝爱修长身影,在那朝阳映照下,慢慢的在门口消失,恋尘很是婉惜的叹了口气,一脸的悲天悯人之态,根本已经没有刚才的放荡神色,只听到他喃喃自语:“绝爱,师傅不想让你离开,只因为你沾染红尘春色桃花,这一生,注定情丝缠绕,不容脱身,虽有佛心,但是没有佛缘,为师,也只有由着你去了。”绝爱冲下了佛山,脸上沉静的内敛逐渐的散去,在那种十几个人的旧寺庙里,全都是一些老古董,如果不是与师傅的偶而斗嘴斗趣,那日子更难过。除了古寺,他呆得最多的地方,就是山下兰婶的家,对兰婶,绝爱有着母亲般的感情,虽然他并不太记得,但是师傅却说过,小时候,他是用兰婶的奶水喂养大的,兰婶对他的疼爱,也超出了自己的子女。这一点,有人很是嫉妒。张清就是那最嫉妒绝爱的人。“小和尚,以后不准你来我家,我讨厌你。”童年的嫩语,还在耳边回荡,但是岁月如梭,他们皆已经长大了。张清,就是兰姨唯一的女儿,她比绝爱大二岁,三口之家,二间小小的平房,在这犹如世外桃源的地方,安逸而幸福的生活着。张清对绝爱的恨,来自一个鸡腿,鸡腿被绝爱吃了,但是挨揍的人却是张清,从那一刻起,张清就知道,这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小和尚,其实并不老实。和尚也是会撒谎的。“小爱,下山了,正好,今天你张叔打了几只兔子,我帮你弄顿好的,这几天,饿惨了吧!”绝爱刚冲入这三合院,正在晾衣服的兰婶,就已经看到他了,一生的遗撼,就是没有儿子,好在有这个小和尚,弥补她心灵的缺口。这个家庭,并不是三个人,而是有四个,在二个老人的心中,绝爱早就已经被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比张清更受到疼爱。“兰婶,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师傅同意我下山了,正好赶得上报名。”从五岁开始,他就被寄居在这里,与张清一起上学,算算,他与这个大姐,可是青梅竹马了。“真的么,那太好了,小清那丫头,除了写封信,都已经二年没有回来了,丫头大了连爸妈也不理了,唉,小爱,你也是去北林吧,一定要替我与张叔叔好好的照顾小清,那丫头,脾气也太倔强了。”“兰婶,你放心吧,我会的,清姐没有回来,也是打工赚生活费,我还挺佩服她的。”虽然二人小时候,打打闹闹的没停,但是从有了青春的颜色开始,他们的心已经开始慢慢的拉开,这二年的分别,更是让无数的欢声笑语,变成了一种不堪的回忆。张清姐,你在学院里,过得还好么?学费师傅已经给他了,但兰婶还是拿了平日里所有的积蓄,笑意融融的塞到绝爱的手里,没有得拒绝。“我与你张叔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有吃有喝,不用留钱,你们读书出来工作了,有出息了,我们才高兴。”兰婶布满厚茧的手,很是慈爱的抚住了绝爱的脸庞,往昔的温情,依旧没有褪却,这个昔日的小和尚,虽然已经长成了玉面少年,但他仍旧是最惹人疼爱的小宝贝。兔子肉清香甘甜,看着绝爱的吃样,兰婶把剩下的三只,全部煮好,用大的塑胶碗密封起来,笑嘻嘻的说道:“小爱,你可不要一个人给吃完了,拿去学院,让小清也吃点,这丫头,都有很久没有吃过我煮的菜了。”慈爱的脸庞,分明难抑那思念的苦楚,在外边的游子,又有谁会想到,当自己在拼搏创造的时候,在遥远的家中,还有为他苦苦牵挂的父母呢?洗刷的衣物,全部整理好,破的衣袖,都重新补一遍,这里还没有通电,在那昏暗的油灯下,看着兰婶的身影,绝爱感受到亲情的震撼,这一生,如果找不到自己的亲身父母,他也不会有遗撼了。一列飞速的火车,又带走了二个老人的牵挂,那老实巴交的张叔,很少说话,但是在临上车的时候,还是拉住绝爱的手,露出一种最为期盼的笑容,说道:“小爱,如果有时间,常回家看看。”火车开动,缓缓的驶出了这个偏僻而贫苦的小镇,绝爱探头窗望,在那站台上的张叔与兰婶,还有那辆陈旧的马车,如一副最完美的图画,深刻在他的脑海里,这一生,他都不会忘记。“绝爱,你的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师傅教你的一切,希望可以帮你化解人生的噩运,情爱之索,当断则断,师傅赐名绝爱,就是想让你忘记红尘万般柔情,千般情爱,你可否明白?”站台的临侧一端,是犹如万仞的一座孤峰,无路可走,但是此刻,那恋尘却独身一人,傲然伫立其上,如尘世之外的仙人,迎风喃语,为那远行的弟子,送来佛的祝愿。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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