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推进落实八项规定与实事求是的基本涵义是思想路线的关系

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当前位置: &
& 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转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 18:09:33&&本条信息浏览人次共有2317次
冀群组发〔2014〕36号
&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已经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3月29日
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中央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制定了督查工作机制和分工协作方案,定期了解掌握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分步骤、分阶段、有重点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狠刹不正之风,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执行有力,形成了狠刹歪风邪气的强大声势,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委常委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
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开局着力抓的一件大事,是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政治承诺。省委常委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自信、坚决的态度、得力的举措和过硬的作风,带头严格执行,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示范。
一是强化看齐意识,切实提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012年12月29日至30日,习近平总书记到阜平县考察调研,轻车简从、不接不送,看穷苦地、吃家常菜,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为全党作出了表率。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调研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书记的为民之情、爱民之亲、感情之深、作风之实,又一次感动和鼓舞了全省党员干部。2013年9月23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全程参加省委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总书记的讲话简短、质朴、新颖,总书记的要求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目标明确,总书记的一言一行,彰显了共产党人的本色作风和为民情怀。省委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八项规定为榜样,向中央看齐、向总书记学习,着力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省委常委会多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研究落实办法,提出领会要透彻、落实要坚决、领导要带头、督导要有力的具体要求,研究通过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办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省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切入点,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认认真真、逐字逐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1983年在正定工作期间制定的改进领导作风的六项规定以及《同呼吸才能心相印》、《习近平同志在正定》等纪实文稿,进一步触及了灵魂,提振了精气神。
二是从严建章立制,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常态化长效化。本着从严要求、实在管用的原则,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基础上,省委紧密结合河北实际,进一步提出量化标准和具体规定,形成了八款十六条贯彻落实办法。(1)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省委常委坚持经常深入基层和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不搞层层陪同。2013年,省委常委、副省长实地调研482次、713天,到国家或省级贫困地区调研106次、227.5天。(2)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2013年,以省委或省委、省政府及省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活动)27个,会期22天、参会人员7600人次, 同比减少13 天、10 天、4895 人次, 降幅分别为32.5%、31.3%、39.2%。(3)在精简文件简报方面。2013年省委及省委办公厅(含党政联合行文)共印发文件230件,同比减少80件,降幅为25.8%;省直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简报种类107种、4251期,同比压减79种、3481期,降幅为42%和45%。(4)在规范出访活动方面。明确提出省委书记、省长每年率团出访不超过1次,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副省长每年率团出访不超过1次,其他省委常委两年内率团出访不超过1次。2013年,全省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的正省级领导干部团1批1人次,比2012年减少3批3人次;副省级领导干部团9批9人次,比2012年减少2人次。(5)在改进警卫工作方面。开展了警车警牌专项治理,坚决制止违规使用警车警牌。2013年,执行省领导(省委书记、省长)外出调研、参加活动等非等级勤务57批次,比2012年减少79批次,降幅58.1%,切实做到既保障安全,又不扰民。(6)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严格控制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数量和时长。2013年, 《河北日报》共刊发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809篇,同比减少253篇,降幅24%;河北电台、河北电视台在重点新闻节目中分别播发稿件555条和1011条,同比分别减少88条和202条,降幅14%和17%。(7)在严格文稿发表方面。除省委统一安排外,省委常委个人没有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没有发贺信、贺电,没有题词、题字。(8)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省委常委均严格遵守关于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秘书配备和管理、“三公”消费等方面的规定。在考察调研期间,不铺设地毯、不挂标语横幅,不到风景名胜参观;安排食宿严格遵守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全部安排自助餐。省级领导主动清退了14辆越野车、腾退了办公用房。2013年,省本级“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减少5.1亿元,下降67.3%。同时,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陆续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科学决策强化落实机制的意见》、《关于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关于全省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见》等配套文件,有力推动了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三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周本顺同志从中央机关到河北上任时不要任何人接送,到基层调研直奔群众家中,主动交伙食费;到河北工作后,多次强调“两个简单”和“四清”理念,并带头身体力行,为全省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按照周本顺同志提出的:“开就开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会”和“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质量”要求,省委常委会带头坚持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和会期,注重提高会议质量。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将省委全会、经济工作会、城镇化工作会三会合一,会期总共3天,议程简洁紧凑,部署工作“一竿子插到底”,全省上下反响良好。教育实践活动中,省委常委都到联系点进行了为期3天的蹲点调研,并做到轻车简从、下村入户、吃住在农家,面对面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实打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不让基层干部迎送、陪同,切实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同时,积极改进文风会风,开短会、讲短话,严格执行出访、新闻报道等方面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分管工作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分管部门、地方、单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为广大党员干部带了好头。在省委常委会带动下,其他省级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要求、严格约束,不含糊、不越线、不变通,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改进作风的根本要求,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年多来,省委常委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触及灵魂和促进团结的统一、领导带头和全员参与的统一、反对“四风”和大树正风的统一、整风精神和改革精神的统一。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省委常委会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整治力度之大、解决问题之实、群众和社会认可度之高,都是前所未有的,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和热情,坚定了全省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绿色崛起的信心和决心。
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传达,严格贯彻执行,结合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落实八项规定中深化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推动贯彻八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性,牢牢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首当其责、积极作为。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安排部署,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亲自抓谋划、抓推进、抓督导、抓执行,以身作则,有力带动了八项规定在本地本部门的贯彻落实。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的带动下,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明显增强,酒场少了,应酬少了,干部工作的时间多了,能够从繁忙的公务接待中解脱出来,静下心来读书学习、思考谋划发展;能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解决实际问题。许多基层的领导同志深有感触地说:“以前上级来人不陪吃喝抹不开面子,现在省市的领导来了只吃简单的工作餐,既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也为我们减轻了负担。”
二是细化具体办法,作风建设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各级各部门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加强薄弱环节,把中央和省委要求本地化、具体化、规范化,制定了各具特色、务实管用的制度和机制。同时,注重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上升为制度,努力构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体系。据统计,根据中央有关规定,省纪委、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等出台了10多项约束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制度,涵盖了吃、住、行、游等各方面。有的地方从完善政务服务、改进行政管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等方面,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去年,取消省级审批和监管事项118项,简化审批流程72项,实行商事登记零成本备案制,市场主体总量增加16.1万户,注册资本增加1264.3亿元。
三是规范政务活动,转变作风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部门对调研时间、内容、方式、成果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使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活动更加有计划、有统筹,不扎堆、针对性强。本着务实高效原则,压缩会议次数、规模、时间,会议活动明显减少,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坚持少而精,重实效、重质量。规范出访活动,取缔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出访。新闻报道显著改进,把笔尖、话筒、镜头更多对准普通群众和基层一线。严格文稿发表,对领导同志公开发表讲话和文章提出明确规定。对公务接待严格界定,简化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用大幅度下降。这些新变化、新气象,得到了全省各级干部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四是开展正风肃纪行动,不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各级各部门对作风问题敢于“碰硬”、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对乱收费乱检查乱评比乱摊派、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严格整治、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去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先后对11批、69起典型问题进行了曝光。今年2月份,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在《河北新闻联播》连续播出3天,在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目前,全省共清理超标办公用房91.2万平方米;清理“吃空饷”2.76万人,退回资金363万元;清理楼堂馆所项目237个,涉及投资113.6亿元;处理违规公务用车1万多辆,全部取消1.7万多辆O牌车;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1723件,处理2445人,党政纪处分565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虽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一,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待提高。有的党员干部不能充分认识中央八项规定的重大意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非出于自觉自愿,而是怕群众监督、怕媒体曝光、怕纪委查处,停留在“不敢”层面,缺乏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有的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期性、持久性信心不足,认为仍是一次“活动”,只要避过风头、不撞上枪口就行;有的基层干部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只是针对“上面”领导提出的要求,与自己无关, “自己是小干部,摊不上事、摊不上大事”;有的干部认为“条件好了,吃点喝点儿不算啥,没有必要大惊小怪”,“偶尔大吃一回,查不到”。加强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不习惯到习惯、从不自觉到自觉、从外在压力到内生动力转变,还需要狠下功夫。
第二,个别地方贯彻执行不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简单化、走极端倾向。有的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仅当做对上负责的一项任务,对实质性的工作抓不实、抓不牢、抓不好,在贯彻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执行力度和落实效果层层衰减,存在选择性落实或打擦边球现象,甚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碍于地方风俗、人情面子,在婚丧嫁娶等事情上,还用“随份子”的形式表达感情。少数部门在细节方面“红线”划得过宽或过严,过犹不及,形成新的形式主义。一些基层单位和干部拖拖拉拉慢作为、效率低下扯皮筋,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没有得到遏制,服务意识需要加强。
第三,建立健全配套机制不到位,相关制度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有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出台的地方性制度比较原则,缺乏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造成一些具体政策难以把握。有的地方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标准尚不够统一,存在宽严不一、畸轻畸重现象。有的制度存在“一刀切”问题,没有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细化。有的地方发现了一些问题、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但没有相关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办法,处置缺乏明确依据,处理起来比较为难。对有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问题处理得较快较重,反之则处理的轻一些。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了“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这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新要求,是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遵循。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第一批活动整改和第二批活动开展,牢牢把握“坚持、巩固、深化、拓展”八字方针,切实防止反弹回潮、虎头蛇尾,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
(一)进一步把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八项规定上来。全省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深化认识,切实解决重视不够、认识不清、观望心态、抵触情绪等问题,始终坚持抓住不放、善做善成,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治,以更大的勇气和魄力破解作风难题。要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在全省上下形成新一轮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热潮。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要求,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问题,坚决杜绝“打折扣、搞变通、层层递减”的现象。对贯彻落实规定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有案不查,特别是造成违规现象反弹、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和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完善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相衔接的制度法规。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好经验好做法,尤其是针对当前存在的一些具体政策不容易把握的现实问题,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明确的参照标准,切实形成完整严密的制度体系,建立管用持久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靠制度管人、按规定办事。财政、审计部门要区别不同层次和行业,尽快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预算管理和日常审计监督,建立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动态监管机制。纪检监察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监察力度,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媒体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信息,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梳理和管控。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列为省委巡视组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贯彻落实办法的督促检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逐步推进省、市、县“三公”经费公开,进一步畅通主渠道,拓宽监督面,切实倒逼问题解决,促进整改落实。同时,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突出加强对易发多发高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坚持重要节日必查、重大活动必查、容易被忽视的场所必查,真正使检查制度化、常态化。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开辟专题专栏,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努力形成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强大声势。
(四)进一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效巩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把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贯穿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做到群众观念教育与联系群众制度一起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与开展“四个专项行动”、办好“六件惠民实事”一起抓,真正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确保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中共河北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4月2日印发)
主办单位:中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委员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箱:review_user_check();
alert("用户名或密码不正确");
function logoutpost()
type: "POST",
url: "/www/index.php?mod=index&con=user&act=ajaxloginout",
success: function(msg)
if(msg==1)
$("#user_login").hide();
$("#user_login1").show();
$("#login_username").val("");
$("#login_password").val("");
review_user_check();
function review_user_check(){};
$(document).ready(function(){
type: "POST",
url: "/www/index.php?mod=index&con=user&act=ajaxCheckLogin",
success: function(msg)
if(msg!=0)
$("#user_login").html("欢迎 "+ msg +" 的登录:[] 
review_user_check();
  当前位置: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4、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领导班子整体形象,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凡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5、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反对铺张浪费。  6、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执行有关组织、财经、人事规定,不参与工程招投标,绝不以权谋私,不用公款请客送礼,不公款旅游,不公车私用,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县水利局局长王志刚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2、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不折不扣地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效降低“三公经费”。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参与水利工程项目招投标;执行好“三重一大”制度,对于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落实好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  4、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行使权力,决不以权谋私,做好表率,  5、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常林山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个人费用;按照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使权力。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廉洁办事,不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和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班子团结,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县教育局局长牛林虎廉政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  2、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凡本单位的“三重一大”事项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依法行使权力,决不以权谋私。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反腐倡廉、办事公正,树立教育行业新风尚。  4、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人大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带头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县卫生局局长原素兰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省市县加强作风建设等规定。  2、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 “三重一大”议事程序。自觉主动参与党内政治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严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权谋私。  4、坚持廉洁从政,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  5、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卫生系统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县环境保护局局长郜志华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环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自觉遵守党纪政纪、政策法规,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  3、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财务制度,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控“三公”经费和各项开支。  5、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的工作体制机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个人说了算。  6、严格执行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许志忠廉政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  2、加强作风建设,以身作则、带头纠正“四风”,自觉厉行节约,不铺张浪费,带头执行县委县政府厉行节约禁止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  3、落实一岗双责,认真抓好人口计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遵章守纪,为班子成员做好表率。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弄虚作假,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5、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民政局局长郜文章廉政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工作宗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尊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带头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有效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  4、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省委“四个实施办法”市委“五条纪律”和县委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5、建设廉洁、高效的局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良好的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和学习作风。县统计局局长李双明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2、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收礼、不贪污、不吃请,牢记肩上责任,尽心竭力做好本职工作。  3、不接受检查单位的宴请和收受有价证券、礼品,统计服务中严格执行无偿服务的原则。  4、单位各项事务严格执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5、作为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参与工程招投标,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守职业道德。县审计局局长杨军伟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及省市县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审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2、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等制度,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行使权力,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决不以权谋私。  3、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廉政要求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廉洁自律,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顾全大局,摆正位置,坚决贯彻执行关于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满有廉政承诺  1、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安监系统内部人事调整、人员安排、干部任免以及较大资金分配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  3、不干预和插手安监系统建设工程招投标、机器设备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  4、自觉遵守财务纪律,不搞特殊化,不侵占公共财物、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超标准接待、不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厉行节约,不奢侈浪费,不搞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决不以权谋私,不为亲属谋取私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关炜廉政承诺  1、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  2、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要求,自觉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3、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立足实际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确保全县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4、全面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督、帮扶、促进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热情服务,狠抓行业作风建设,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5、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决不接受任何影响公务活动的宴请,决不接受任何名目的馈赠、礼金、有价证券,严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权力,决不以权谋私。  6、从严管好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利用自己的影响谋取私利。  7、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制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李龙廉政承诺  1、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利用公款请客送礼或相互吃请,杜绝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行为。  2、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3、以身作则,切实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绝不以任何形式为亲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私利,绝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从事经营活动、承揽工程项目等。  4、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5、不参与赌博活动。  6、如实报告个人婚姻变化及配偶和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本人有关收入事项,本人及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等事项。  7、不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规定。县国家税务局局长李跃伟廉政承诺  1、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确保全年税收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县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2、严格遵守《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有关要求,加强廉政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履职、廉洁办税。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抵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以身作则,清正廉洁,率先垂范。  4、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之中,坚决履行聚财为国、执政为民,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带领全体税务干部把长治县国税建设成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的国税机关而努力。县地方税务局局长谭明玉廉政承诺  1、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总结、反思、查找和解决地税系统存在的“四风”方面问题,不断改进地税系统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到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严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团结班子,带好队伍。坚决不做损害纳税人利益,损害地税部门形象的事。  4、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不参加聚会、宴请等活动。  5、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审批制度。  6、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规定的“八个禁止、52个不准”,从严要求和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宋志斌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履行 “一岗双责”。在人事任免、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上实行集体讨论、民主决策,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省市县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各项要求。  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不借婚丧喜庆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参加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等活动;不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支付凭证、礼品等。  4、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抓班子带队伍,加强日常管理。  5、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权谋私,自觉接受监督。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陈旭斌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守《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特别是在 “三重一大”等事项上,做到集体领导、群策群力。同时,带头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执行 “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以权谋私。  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带头执行党组决定,完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领导班子整体形象。  4、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按规定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管理好身边人及直系亲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联众“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加强对全县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广大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做到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现将各乡(镇、区)和部分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廉政承诺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长治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办公室日县长助理、公安局局长牛过忠廉政承诺  1、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加强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言行举止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纠正“四风”、制止铺张浪费。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保证科学、民主决策,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3、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决不参与工程招投标;决不干预基层依法办案;决不参加任何宴请活动;决不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礼金财物;决不用职权为自己、亲属、身边人谋私利。  4、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决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严格执行公车、办公用房使用制度,决不公车私用、决不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6、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公安部“五条禁令”,带头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县人民法院院长郭庆荣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要求,执行好“八个禁止、52个不准”,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做到勤政廉政。  2、作为单位一把手决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单位财务工作,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公开要求,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官执业纪律》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规定,依法行使职权,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自觉维护司法形象。  4、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原则,尊重党组成员意见,不搞“一言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班子凝聚力,带头维护法院领导班子整体形象和权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国善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维护班子团结,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权力,决不以权谋私。  5、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李红庆廉政承诺  1、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两个《条例》和“领导干部八不准”等规定严格约束自己,依法行政、公正行使权力。  2、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及配偶、子女从业有关规定,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金券(卡)等支付凭证;不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不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不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及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认真履行政府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部署、一起检查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做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积极营造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干事的氛围,努力打造廉洁、务实、团结、高效的领导班子。  5、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严格遵守公务接待标准,坚决制止和反对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  6、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的纯洁,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文孝廉政承诺  1、带头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始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全面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权力,绝不以权谋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3、不参与任何影响公务的娱乐和宴请活动,不接受影响公务的馈赠,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等。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  5、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秦国锁廉政承诺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  4、严格执行《廉洁准则》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决不以权谋私,做勤政廉政的表率。  5、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县监察局局长李永祥廉政承诺  1、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各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 “四风”。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防微杜渐。  3、全面履行职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努力钻研业务,做好本职工作。  4、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依法行使职权,不滥用权力、玩忽职守。  5、加强机关财务管理监督,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实行重大事项集体会审制,不擅自决定重大问题及大额资金的分配、使用。  6、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形象,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司法局局长赵利兵廉政承诺  1、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的一致。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格要求自己,对党忠诚、言行一致、遵规守纪。  3、加强作风建设,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坚持做到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4、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监督。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以身作则、克己奉公,依法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县财政局局长李维山廉政承诺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密切联系群众,纠正“四风”问题,绝不搞以权谋私和借机敛财,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3、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依法理财,严把财政“资金关、廉政关、人情关”,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切实履行职责。  4、带头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决定,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财政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5、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十五字标准,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新时期财政干部队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士林廉政承诺  1、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热情服务。  3、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搞好班子团结,抓好班子党风廉政建设。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组织、人事、财经等纪律,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5、做好本职工作,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同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以身作则,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不违法乱纪。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李旭铭廉政承诺  1、不利用职权上的影响和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或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优惠条件;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恪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  2、坚持正确的用人观,对干部调配、职务晋升、评奖评优等坚持客观、公正,不搞暗箱操作。  3、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等,自觉抵制收送钱物歪风,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馈赠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大吃大喝,不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5、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自觉维护班子的整体形象和威信,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提高制度执行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旭明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  2、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交通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监督、同落实。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自觉维护班子团结,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3、坚决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执行党委的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加强日常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  4、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参加任何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利用职务影响干预工程建设,不以工程建设之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违反规定收受现金、实物、会员卡等有价证券。  6、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依法行政,廉洁奉公,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县煤炭工业局局长王世红廉政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做到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严以律己。  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规定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绝不以权谋私和借机敛财。  3、积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切实抓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  5、不贪污,不受贿,不占用和挪用公款,敢于同违法乱纪的人和事做斗争,不纵容包庇煤矿企业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格煤矿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确保全县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县林业局局长秦建新廉政承诺  1、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要求,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依法依纪办事。  2、自觉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3、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工作,严于律己,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本文评论                                        评论数()  
评论正在加载中...
 发布评论
 用户名:
最大长度:500 还剩:500
&& 今日黎都&近期报纸查看
&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2、3 版:专刊】
《今日黎都》数字报-长治县新闻中心 主办关键字:今日黎都数字报|今日黎都电子报|长治县新闻中心}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