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务院2007年制定的医德医风文献是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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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法规文号】国中医药发〔2007〕3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是否有效】
【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主要文件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200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于1月11日至12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总结了2006年中医药工作,分析了中医药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另发),卫生部部长高强同志主持会议。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同志作了题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的工作报告。房书亭副局长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现将佘靖副部长兼局长的报告和房书亭副局长的总结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我局。二○○七年一月十八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中医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佘靖(日)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重要讲话的精神,总结2006年中医药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任务。  刚才,吴仪副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阐述了中医药的地位、作用和科学价值,强调要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同时,对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提出了殷切希望,要求中医药行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共同团结奋斗,努力担负起中医药发展的重任。这既是关怀和信任,也是激励和鞭策,我们要以此为动力,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把中医药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下面,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讲几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2006年中医药工作回顾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按照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振兴中医药事业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两大根本任务,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中医药工作更加受到重视,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进一步明确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都对中医药工作作出了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都将中医药发展作为重要内容予以支持。中医药发展更加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去年,有18个省(区、市)的领导同志来京或在当地就中医药工作与我局进行研究和沟通,还有一些省的领导同志专门听取了本省的中医药工作汇报,视察中医药机构,作出有关指示。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建设中医药强省大会,作出《关于建设中医药强省的决定》,提出整合资源、发展事业、做强产业、弘扬文化的方针,要求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四川省委、省政府召开中医药发展大会,作出《关于加快中医药发展的决定》,提出由“振兴中医”向“全面发展中医药”战略性转移的方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蒙医中医工作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扶持蒙医中医事业发展的决定》,制定了发展蒙医中医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去年,《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发布实施,各地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部分省专门制订了中医药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有26个省增加了中医药专项经费。广东计划3年投入专项经费3亿元,用于“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建设;内蒙古决定将蒙中医专项经费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对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补助达到80%以上。云南、辽宁成立了省中医管理局,内蒙古成立了自治区蒙医中医药管理局,广东大幅度增加了省中医药局的人员编制。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我局成立了扶持中医药政策、中医药立法、中医现代化战略研究工作小组,围绕中医药发展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加强研究和探索。  一年来,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中央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中医药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充分认识到中医药事业发展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任务,一是要在医疗保健中发挥中医药的重要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提高对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贡献率;二是要加强内涵建设,认真继承,勇于创新,努力保持特色、发挥优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发展祖国传统医药学,使其得到永续利用。中医药发展的方式,首先,必须立足我国国情,为人民群众提供质优、价廉的中医药服务,其次,要符合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与卫生发展的总体水平相适应。同时,中医药的发展不能盲目照搬西医药的发展方式,必须遵循自身发展规律,走突出自身特色的发展道路。  (二)农村中医药工作得到加强,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得到发挥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正式实施,中央和中西部地区规划投资18.1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2006年中央投资2.8亿元,对166所县级中医医院进行建设;在1.6万多所乡镇卫生院的改建中,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基本条件得到改善。  各地组织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农村中医药人员培训,对6000名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进行了培训,对14700名乡村医生进行了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建立了乡村医生接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的制度,农村中医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有了提高。  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稳步推进。江西省万安县等25个县(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四川省名山县等14个县(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先进县建设单位在中医药政策实施、组织管理以及提供中医药服务等方面,比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中,有51家大中型中医医院对口支援了57家县中医医院,提高了受援单位的中医药服务能力。  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得到发挥。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1433个县(市、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有4.06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所有试点县中合格的县级中医医院都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一些适宜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必需的中成药、饮片被纳入补偿范围。据初步统计,中医药服务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总额中所占的比例为10-30%,53.5%的试点县采取提高中医药服务补偿比例、降低中医医院住院起付线、单独将中药纳入门诊补偿范围、对中医药治疗优势病种予以补助、对中医类别乡村医生进行补助等多种措施鼓励使用中医药。内蒙古、山东、江西、青海等省制定了全省统一的补偿方案,将使用中医药的补偿比例提高 5-10%;吉林等省将中药制剂纳入用药目录。  认真贯彻全国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在《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中,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科室设置、人员配置、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培训及考试、中医药服务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和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各地在社区卫生体系建设中,注重发挥中医药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据初步调查,86%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针灸、推拿、火罐等三种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药敷贴、刮痧、中药熏蒸等技术疗法也占一定的比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处方所占比例为32%。在预防方面,有53%的高血压慢病管理病例运用了中医药干预措施;在保健方面,中医药参与率达到了88%;在康复方面,中医药参与率达到了93%;在健康教育方面,有中医药内容的达到70%。目前,全国92%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4.7%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继续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建设。开展了23个中医、中西医结合急诊临床基地建设工作。中央投资1.75亿元,对147个中医特色专科(专病)、282个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和181个县级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进行重点建设。各地组织开展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  (三)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服务能力有所提高  制定颁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意见》,组织开展了中医学特色优势、针灸学特色优势、中医学术流派和中医医德规范等专题研究。对中医、针灸等30多个学科发展现状及特色优势进行了分析评价,部分学科已提出学术发展思路和相关政策建议。  修订了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在中医专业考试内容上,突出中医为主,中医与西医的比例为8:2;突出临床,临床与理论的比例为2:1。修订出台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考核办法》。组织开展了傣医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目前已有藏、蒙、维、傣等4个民族医开设了医师资格考试。  积极开展“名院、名科、名医”创建活动。重点专科建设取得进展,涌现出一批科室建设规范、社会影响较大的专科(专病),应用中医药特色疗法的数量增长65.3%。新增了肛肠、内分泌、骨伤、针灸等4个重点专科协作组。投资5000万元,对35个地市级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和50个县级中医医院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进行重点建设。一些中医医院建立了名老中医工作室、研究室,开设了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积极探索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方法和途径。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进一步扩大,新增建设单位11个。开展了19个民族医特色专科(专病)、20个县级民族医医院急诊科和10个县级民族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  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目标和任务,明确了“突出特色、拓宽领域、完善机制、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开展第三批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首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为探索新形势下中医“名医”成长积累了经验。许多中医药院校认真吸纳师承教育的特点,进行教学改革的尝试。福建、山东、长春等中医药院校通过开设传统中医班、研究生师承班等方式,积极探索师承教育与现代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  制定实施《中医药科学研究发展纲要(年)》,确定了今后一段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进展顺利,“名老中医学术思想、临证经验传承研究”取得进展。中医防治重大疑难疾病、中医治疗常见病、中医药诊疗技术整理与研究、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产业共性技术等10个方面的研究内容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推广了56项中医临床适宜技术。组织开展了中医药重点研究室建设。“基于组分活性跟踪与配伍的现代复方中药研发模式”等6项研究成果获得2006年度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实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年)》,中医药免费治疗艾滋病试点省(区、市)由11个增加到14个,治疗患者由3500人增加到6000多人,中医药在改善临床症状、降低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提高病人生活质量等方面显现了良好的效果。“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研究”基本完成了800余例艾滋病患者和HIV感染者临床研究,以及针对不同病理环节的9种药物及特色疗法的初步评价。初步总结了中医药治疗乙型肝炎等病毒性肝炎的经验,对临床诊疗方案进行了筛选优化。中医药治疗氟骨症等地方病的探索取得一定进展。  (四)中医药法制建设不断推进,监督管理得到加强  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452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了14件关于中医药立法的议案,反映了社会各界对中医药立法的强烈愿望。十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开14位议案领衔人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全国人大代表及有关部门的意见。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拟稿)》起草工作已经完成,待卫生部上报国务院。地方中医药立法继续推进,广西自治区、深圳特区等地正在抓紧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地方性法规。部署“五五”普法活动,推动中医药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颁布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年)》,确定了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国家标准《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发布,现行有效的中医药国家标准达到7项,《三棱针技术操作》等12项国家标准完成草案制定。  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改进服务与环境,推进院务公开,改善医患关系,中医医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与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修订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严格限定了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内容,加大了监督管理和处罚力度。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和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强思想教育,开展自查自纠,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对社会广泛关注的中医药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了“仲景杯”全国中医药系统文艺汇演,振奋了精神,鼓舞了士气,凝聚了力量。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五)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  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逐步从医疗、教育、科研方面,拓展到立法管理领域。加强与世界卫生组织的联系,签署了加强传统医学合作协议,建立了每两年在中国召开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的合作机制,并举办了“2006国际传统医药政府论坛”。与东盟等区域性合作组织建立了中医药合作关系;与美国等7个国家新签或续签了中医药合作协议;与俄罗斯、意大利、新加坡等国开展了传统医药学术交流、医师培养、管理干部培训等合作。  与科技部、卫生部联合制定实施《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计划投入1亿元,在防治重大疑难疾病、预防和养生保健、中药研发和生产、中医药国际标准等研究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中医药理论与现代科学技术的结合与创新,提高中医药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医药在国际上的广泛传播。  加强了与港澳特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继续为香港中医师的注册考试提供技术支持。支持澳门科技大学成立了以中西医互补为特色的附属医院。举办了海峡两岸中医药高层论坛。  2006年我国中医药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部委大力支持下取得的,是全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一直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各级党委、政府,中央各部委,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以及战斗在中医药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充分肯定中医药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的看到,中医药事业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还有许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共同努力,加快中医药改革发展。  二、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努力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决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部署。同时明确了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强调“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医疗卫生事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方向和任务,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继承发展中医药与民族医药。《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中医药工作者。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坚持继承创新,坚定不移地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正确认识中医药事业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医药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是重要的卫生资源。从历史看,几千年来中医药在防治疾病和重大疫病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华民族的繁衍昌盛作出了不朽的贡献。从现实看,在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中医药与现代医药互相补充,共同承担着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任务。今后,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尽管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但还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即便是发达国家也深受卫生费用不断上涨的困扰。中医药以其“简、便、验、廉”的特点,在预防、保健、治疗、康复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对于保障人民群众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有其独特优势。从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变化看,中医药与其发展趋势相一致。对于新发传染病、疑难重症、医源性、药源性疾病等医学问题研究攻克,使用中医药探索是重要选择。中医药在新的历史时期,应该也可以为提高人民健康素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决定》指出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实现这个目标,要从我国国情出发,走中国特色发展之路,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卫生保健体制。按照《决定》要求,要着力建设四项基本制度:一是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二是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展社会医疗救助,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构成较完善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三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四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理顺医药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服务职能。  研究制定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使其在建设中国特色的卫生保健体制中,发挥优势,做出积极贡献。要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在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中发挥中医药作用;要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将中医药服务作为重要资源进入保障支付对象;要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考虑中药、民族药特点,制定政策支持其发展,发挥其在基本医疗保健中的作用;要在深化医疗管理体制改革中,研究中医医院的特点,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促进其突出特色优势,规范管理,健康发展。  (二)正确认识中医药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事业得到长足发展,全国基本建立起中医医疗服务网络,服务量逐年增加,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治疗病种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统计,占总病种的82.83%。队伍建设步伐加快,素质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多专业的中医药教育体系。高扬中医药继承创新主旋律,努力发挥特色优势,大量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得到挖掘整理,众多老中医药专家和民族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得到继承,一批学术特点突出、临床优势明显的名院、名科形成,取得多项科学研究成果。中医药法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中药产业水平提升,呈现良好势头。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为“十一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中医药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一是中医药工作一直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方针政策。《决定》再一次明确提出要“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二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近年来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中医药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三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人民群众生活健康水平日益提高,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也不断增长,中医药独特的医疗保健模式的重要价值得到社会各界热切关注,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四是中医药在世界上130多个国家传播应用,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发展迅速,政府间及与国际组织合作大大加强,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接受中医药,中医药发展有着较好的国际环境。  同时,我们也必须对中医药发展中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存在的诸多困难和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清醒的认识,要以高度责任感,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是城乡和地区之间中医药发展不平衡,中医药资源总体不足、基础薄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善;农村和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还不完善,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人群之间可享受的中医药服务差距较大,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二是中医药特色与优势发挥不够,继承不够和创新不足的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优秀中医药人才特别是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人才缺乏,中医药在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中医药发展面临不断出现的新挑战。中医药原来有优势的一些治疗领域正受到快速发展的现代医学冲击;社会部分人群对中医药接受程度有所减弱。中医药在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的贡献率不够。四是中医药发展不协调。中医中药发展呈现分离的趋势;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领域的发展与中医医疗的发展明显不协调。值得关注的是,越来越多的国家在对中医药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的同时,正加快传统医药立法管理步伐,对我国中医药发展构成竞争压力。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一是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落实还不到位。一些地方对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作用认识不足,对发展中医药重视不够,政策措施不到位。二是中医药事业发展投入不足。中医、民族医文献整理发掘,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特色诊疗技术开发等缺乏资金;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不完善,主要靠创收维持生存的运行机制导致服务方向出现了偏差,一些中医医院为了生存,从增加收入的角度,重视引进现代医学诊疗设备和开展相应项目,过多使用西药,忽视了对中医临床科室的建设和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的应用。三是对中医药发展的规律研究不透,对中医药的特点认识不足。在发展和管理的体制机制上没有充分尊重中医药的规律和特点,现行中医药的管理大多参照现代医药的管理模式,借鉴现代医药管理方法和评价标准。在对中医医疗服务模式、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中医药学术发展取向等方面认识不一,研究不够。  (三)认真继承,勇于创新,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是关系到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学术进步的大事,是业内业外非常关注的问题。  继承是创新的基础,创新是继承的发展。在继承方面,要认真继承中医药核心理论和科学内涵,认真继承历代医家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创造出来的学术思想和丰富经验,认真继承古往今来在中医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医疗保健等方面一切行之有效的独具特色的方法,加以应用。在创新方面,要在继承历代中医药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吸收应用当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阔思路,促进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要抓住理论创新、关键技术创新与系统集成创新三个环节。中医基础理论创新是学术发展的基础,诊疗技术、方剂配伍和中药制药等关键技术的创新,是中医药科技创新的核心,在此基础上吸收其他多学科的先进知识和技术而进行的系统集成创新是促进中医学发展,提高中药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当前,中医药继承创新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存在着继承不够、创新不足的问题。在探索过程中,业内外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是难免的。当然,思想认识上的问题,必须也只能通过不断的研究探索等实践来解决。在业内,由于不同的知识结构、不同的工作经历,有的侧重在继承方面多做一些,有的侧重在创新方面多做一些,有的从其他学科角度研究中医药,这是必要的分工,其根本的、共同的目标都是为了发展中医药。在工作中,大家要努力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探索中医药继承与创新的途径、方式,要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对业外的不同评价与看法,要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既不因其指责而丧失信心,也不因其称赞而沾沾自喜,要锲而不舍,坚持探索。  (四)坚持走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发展之路  中医药学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独特的诊疗技术和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有确切的疗效,这是她历经数千年而不衰,至今仍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原因所在。党和政府制定保护、扶持中医药的方针政策的基点,也首先在于中医药学术的科学价值及其在防治人类疾病方面的独特而可靠的疗效。在当今中西医将长期并存的格局下,中医药能否更好地担负起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重任,关键在能否进一步提高其学术水平和防治疾病的能力。我们必须把保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药优势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这是发展中医药事业的生命和灵魂,也是我们能否把握机遇、迎接挑战的关键。中医药工作者必须有坚定的信念,忠诚于中医药事业,坚信中医药的科学性和先进性,坚持用中医药的理论和技术从事医疗保健服务,在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和现代医学尚未攻克的疑难重症等方面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  近些年我们组织研究界定了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内涵,对何为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在探索中初步形成共识,加强了对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宏观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挥。但是应看到,目前在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方面都存在着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社会各界对此高度关注,行业内部不少同志也反映强烈。当然这些问题和困难的产生,既有中医药行业内部因素,也有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因素,其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医药在中国近代史的坎坷历程,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起因;二是中医药文化传承弱化和文化认同差异,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社会原因;三是中医药学术与队伍自身适应能力不足,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内在原因;四是公立医院运行中出现的市场化倾向,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重要原因;五是尚未建立符合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的深层次原因。要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首先要逐步建立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评价标准体系,以解决认识上对突出特色优势的标准不统一、差距很大的问题;要加强法制建设,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要调整思路方向,突出为临床服务,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模式;要认真总结现代教育与传统师承教育的优势和特点,探索多模式的人才培养途径,大力提高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要鼓励多模式发展,建立完善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服务网络。走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之路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必须要统一思想,经过长期坚持不懈努力,才能取得实效。  (五)创造中医药和谐发展的环境  中医药是我国的医学科学,也是中华文明瑰宝,她经历几千年的发展繁荣,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土壤之中,在我国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这也是中医药文化不断传承、不断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及东西方文化的激烈碰撞,由于对中医药内涵缺乏了解,有的人对其科学性产生了怀疑,有的把中医与西医对立起来,用一方的长处比另一方的短处,有的对中医药能否在新时期国家医疗卫生保健体系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产生疑问。要解决这些问题,在全体中医药工作者团结奋斗,推进中医药学术和事业进步与发展的同时,也要加强对中医药的宣传,深入浅出地介绍中医药的理论、技术、方法、特色与优势,宣传名医、名科、名院、名药、名店、名厂,以提高人们对中医药科学特征和文化特征的认识,让中医药深入人心,让民众在选择使用中医药时能够安心、放心。  目前业内对中医药学术和事业如何发展的问题有不同认识,是正常的,大家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共同研究,共同实践,实事求是,坚持真理。老、中、青三代中医药人员要互相尊重、互相爱护,积极投身于继承发展中医药的伟大实践;中医药、中西医结合、民族医药工作者都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政治上要平等相处,在学术上互相切磋,在工作上互相支持,加强团结,共同和谐发展;中医与西医之间也应该是这样,有的同志讲,作为医学而言,互补的特性本应让中医和西医成为联手的“朋友”,更好地防病治病救人,而不是谁击败谁、谁取代谁的“敌人”,我很同意这个看法,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并且已经成为我国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成功实践。  还要指出的是,中医药学术创新是中医药继承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医药学术繁荣是一个时代、一个时期中医药继承发展的重要标志。我们必须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避免对中医药学术问题的行政干预,对不同学术见解不打棍子、不扣帽子,各学派、流派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学习,承认多样,包容差异,大力发扬学术民主,创造相互平等、畅所欲言、宽松和谐的学术氛围和开放包容的团队精神,着力营造追求真理、鼓励探索的良好人文环境。这对中医药学术的创新和繁荣非常重要。  三、2007年中医药工作  2007年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进继承创新,努力发挥特色优势,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防治疾病能力,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为人民健康服务,为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一)积极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要有一个努力过程,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决定从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三个方面着力推进,中医药要积极发挥作用,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继续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做好县级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在乡镇卫生院改建中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基本条件建设。抓好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县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继续开展全国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完善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的激励机制,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县级中医医院专科专病技术骨干培训工作,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和乡村医生中医专业学历教育,认真总结,加强管理。继续开展“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进一步扩大受援面。  今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将扩大到80%。各省在扩大试点的工作中要落实好中医药相关政策措施,研究探索中医药补偿政策,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选择安全、有效、廉价、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二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城市居民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中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充分纳入中医药服务的内容。合理配置城市中医药资源,对于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市(地)辖区的二级中医医院可以转型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流行趋势,开展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中医药技术支持。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中药目录,研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规范和标准,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吸引和鼓励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三是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继续实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年)》。切实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实施,今年适当扩大省份,增加治疗人数,总结阶段性经验,研究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建设,探索总结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中医药服务经验。总结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肝炎、肾病、肿瘤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经验,针对重点病种,筛选、优化诊疗方案,形成规范并加以推广。继续开展氟骨症、矽肺等地方病、职业病中医药治疗工作,形成氟骨症中医药临床诊疗指南。继续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它新发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研究。组织开展急诊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二)加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能力建设  第一,努力增加经费,开展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中医药机构认真做好各项中医药服务。一是认真做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我局于今年正式启动实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强化中医临床科研能力,促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合理分布,突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重点领域,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防治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中医疾病防治和科技创新能力。对200余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进行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使其成为规模适度、科室设置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的沟通,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共同做好本地规划编制、项目遴选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今年中央将增加投入,实施一批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在专科建设方面,开展中医专科重点建设、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城市社区中医人才培养、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县中医院中医专科技术骨干培养、中医临床特色经典理论培训;在学科建设方面,开展中医优势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中医临床重点研究室建设;在中药配制方面,开展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建设等工作。我局将会同财政部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各地要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建设,切实提高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能力。  第二,研究建立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评价机制。在中医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都要通过研究,制定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评价标准。首先建立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标准,对各级中医医院设备配置、科室设置、病房建设、人员配备、临床诊疗的中医内涵要有明确要求。当前,各地要根据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和三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使其日臻完善。继续组织开展各学科学术现状、特色优势评价。  第三,要加大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宣传,特别是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三)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当前各级中医医院特别是病房保持特色发挥优势不够,已是业内外十分关注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机制,应用现代技术为中医药服务包括改革中药剂型等多方面努力。同时也需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促进特色优势发挥。要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引导中医医院转变观念,坚持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始终把保持发挥特色优势作为核心任务。大型综合性的中医医院要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防治,积极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工作,巩固和提高中医药在一些疾病或一些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强病房中医药业务建设,在病房要选择一些中医药治疗具有优势的病种,探索主要应用中医药手段进行治疗的中医病房模式;积极开展传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工作;部分城市二级中医医院可向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县级中医医院要区别于县人民医院,走小综合、大专科的路子,以中医药为主要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要加强对中医医院院长的培训,明确院长的责任,改善医院管理,使中医医院姓“中”,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中医医院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现代诊疗仪器设备。严格医疗服务规范,要按照中医理论审查内外、四诊合参、辨证施治,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加强人员与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中医医院和中医医师应用现代高新医疗技术的诊疗活动,应用高新医药技术的机构和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应用中医药新诊疗技术的,也要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级管理。继续推行中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绩效考核,以调动积极性。在劳动人事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机制。发挥中医药廉、简、便、验特点,继续办好惠民病房。  (四)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能力和水平  贯彻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制度,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理论和技能的培养。开展中医临床人员中医经典理论培训。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探索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完成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首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组织实施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五)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贯彻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明确方向,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保持与发挥。加强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中医药治疗方案和“治未病”技术方法的总结研究,深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研究,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国家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的组织实施,实施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促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实施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研究项目,落实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加强中医药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设好一批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继续推动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管理改革,提高中医药科技的效率和效益。  (六)推动中医药立法工作  目前,中医药立法工作已经受到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要继续开展调研和论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工作,推动中医药法早日出台。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各地要结合地方中医药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实施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五五”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卫生、中医药等法律知识,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大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实施《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年)》,逐步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年内完成《中医内科名词术语》等23项国家标准制定,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名词术语、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各科病证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制工作,完成《中医内科病证诊疗指南》等50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培训。  (七)继续加强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  继续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一是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完成第一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任务,开展第二批建设工作。二是启动局“十一五”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建设。三是筛选、优化、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优势单病种诊疗规范。四是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举办西医师学习中医高级研修班。  贯彻第三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发掘整理总结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全面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有完整理论学术体系的,要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提高防治疾病能力;对有部分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要规范升华实践经验,研究推广特色诊疗技术,整理和逐渐完善基础理论;对民间经验和验方、医学资料处在整理阶段的,要加强对民间经验和验方的整理;对尚待发掘整理的,要努力发掘。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发展关键问题研究”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医药本科教材编写工作。扩大傣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开展朝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八)加强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扩大与政府间交流与合作,巩固和提高交流合作水平。加强政府间合作项目的协调,确保双边合作协议的落实。巩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成果。扩大与东盟、欧盟和非盟等国际多边组织的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卫生活动,发挥在有关国际传统医学的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应有作用。认真落实两部一局《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  组织开展境外中医药及各国传统医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基地,建立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家库,实施中医药引智项目,加大外向型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和网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组织制定《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适时召开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  继续推动新形势下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我还要强调一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去年,我们按照中央部署,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们要以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为重点,稳步推动中医药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保持高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拒腐防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三是强化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收支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饱经沧桑的中医药迎来了新的发展生机。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在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房书亭  (日)  同志们:  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本次会议是在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同志作了工作报告;卫生部部长高强同志在主持会议时,也对中医药的发展作了重要讲话;广东省中医药局等6个单位进行了大会交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个国务院有关部委局的领导同志也应邀参加了这次大会。  会上,全体代表对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高强部长的讲话和佘靖副部长的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和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吴仪副总理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亲临会议,既体现了吴仪副总理对中医药事业的关爱之情,也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事业的高度重视,这对振奋行业信心、鼓舞行业士气、凝聚行业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为新形势下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高强部长的讲话,对贯彻落实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佘靖副部长的工作报告思路清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会议顺利完成了全部议程,达到了预期目的。大家普遍认为,这次会议开得好、开得实、收获大、受鼓舞。下面我对如何贯彻落实好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抓好落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吴仪副总理的重要讲话通篇贯穿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中医药事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出发,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与优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要求着眼,从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努力担负起发展中医药历史重任的希望和要求。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真正地统一到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一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吴仪副总理关于中医药的地位、作用和科学性的深刻认识上来。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对中医药的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科学价值做了深刻的阐述,特别强调指出这些是不容质疑的,我们不要被外界的一些议论所干扰,要坚定信念,坚定不移地发展中医药事业。吴仪副总理明确指出,在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中医药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寄予的厚望,我们一定要克服无所作为、难有作为的思想,切实做好我们的各项工作,担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重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吴仪副总理对中医药发展形势的判断上来。吴仪副总理强调要以更宽的视野,从更深的层次看待中医药的发展,并对当前中医药发展所面临的形势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指出在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的同时,中医药发展更面临着有利的机遇,中医药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发展空间广阔;最具原始创新潜力,是我国自主创新的重要资源,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具有独特的作用;在面临新的国际竞争和挑战的同时,中医药理论和实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丰富和发展;中医药的发展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已经进入加速发展的轨道。我们要正确地把握形势,不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而困惑,克服畏难情绪,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乘势而上。  三是要把思想统一到吴仪副总理对加快中医药发展的明确思路上来。吴仪副总理关于中医药发展思路的论述,主要体现为继承创新、临床实践、特色优势这三大要素。继承与创新是中医药生命力之所在,是关系中医药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在正确认识继承与创新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目前的关键是要在工作部署、组织管理等实际工作中把两者的关系处理好。临床实践对于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继承什么、创新什么,怎么继承、怎么创新,都要来源于临床实践,又要服务于临床实践、检验于临床实践。要牢牢地把握提高中医药临床疗效这个落脚点。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是继承与创新的重要目标,要通过继承与创新,把中医药已经有的特色优势继承下来、发扬光大,还要形成新的特色优势。吴仪副总理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思路讲得很深很透,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思想性和指导性。我们要把这一工作思路体现在我们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实现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抓好落实,要突出重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  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对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中药产业化、中医药科研和人才培养、中医药国际化以及在国家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确我们的工作重点,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形成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保证组织好和落实好。目前,我国医疗卫生体制的改革问题已经提上日程,这个改革在这次卫生工作会议上主要强调了四个方面,我想结合这四个方面强调几个问题。  一是要紧紧抓住国家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有利时机,切实把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的任务落实好。以“名院、名科、名医”为重点,把加强中医医疗服务机构的基本条件建设和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农村中医药工作作为着力点,做好临床研究基地、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重点专科、优秀临床人才培养等项目的实施,提高中医医疗服务的水平和可及性,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领域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  二是要认真研究在建设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特别提出,“要制定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的政策措施,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医疗保健体系建设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增加纳入报销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和中药品种,降低中医药报销起付线,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这些政策的落实,将对中医药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这是中医药在整个卫生医疗体系里面的一个基础。这些政策,有些地区已经进行了探索和实践,如不少地区就对新农合中使用中医药给予了优惠政策,收到了非常好的成效,但是还有不少地方虽然经过多次协调,仍然还没有得到确定和具体落实。  关于项目经费管理问题。目前我国主要实行的是项目管理,经费跟着项目走。在不少大卫生的经费里面,既有西医的,也包含着相当部分的中医药项目经费。如在卫生部艾滋病治疗专项里,就包含着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经费,这就需要我们提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方面的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经费需求,并进行协调和争取。我局治疗艾滋病的工作小组和部里在这个方面的协调还是比较好的,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方面的工作经费,卫生部给予了积极支持。又如执业医师考试的经费,也是大卫生和中医药在一起,这就需要我们在总的经费里协调中医药的份额。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包括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中,都包括着中医科、中医药一些设备建设的经费。各地要积极主动开展协调工作,不要造成被动。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把本底情况摸清,项目建设要数据准确。如本省(区、市)有多少乡镇卫生院、有多少乡镇卫生院建立了中医科、还有多少尚未建立、中医药服务能力如何等等。第二,要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中医科所需要的基本设备、设施和资金的数量。第三,是要明确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建设目标。这些方面明确了,中医药在整个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需求就清楚了,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理解,得到支持。希望同志们按照吴仪副总理讲话要求,开动脑筋,除了积极争取并落实好中医专项经费外,对包含在大卫生项目经费里面的中医药部分也要积极争取,以利于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三是要认真研究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制定符合中医药、民族医药特点和需求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胡锦涛总书记在第35次政治局学习会上明确提出来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下一段卫生工作改革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通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保证药品质量、控制药品价格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需求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中医药、民族医药中的一些品种应该成为国家基本药物组成部分,如果中医药、民族医药在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过程中工作做得不到位,该列入的没有列入,将来的工作就会陷入被动局面。在制度建立的开始阶段,就要抓紧研究相关工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加强这方面工作的政策研究和信息沟通。吴仪副总理讲话中强调指出,要研究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中药审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管理,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使用和发展;要抓紧组织制定民族药监管措施,扶持民族医药的发展。这都是为下一步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做准备工作的,这些都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各地都要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为契机,以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作用为着力点,以积极的姿态加强相关研究,积极提出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把吴仪副总理的讲话落实好。  四是认真研究在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中,如何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政策措施。吴仪副总理在谈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卫生部正在牵头、有十多个部委局参加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工作时,提出“要充分考虑中医药的特点,注重发挥中医药的优势,鼓励和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我们要认真研究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讲话要求,结合中医院的特点,提出具体的政策意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已经成立了以佘靖副部长为组长的研究支持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相关政策措施的领导小组,要研究提出符合中医药、民族医药特点和自身发展规律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和措施,我们还要召开一些座谈会,就某些专题进行调研,这个工作也是非常重要的,佘靖副部长也给我们定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要求。  要正确处理好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关系。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指出,“在继承与创新中,必须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同时决不排斥现代科学技术,而要借助其支撑为我所用,为我服务。”在中医药实际工作中,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二者的辩证关系。高强部长在讲话中也提到了一些中医院购置大型医疗设备的问题,高强部长的讲话精神主要是反对那些完全脱离中医临床实践、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行为。我与高强部长在开幕式结束后谈话时,谈到这个问题,他说我们反对的是搞一些利用率不高,对发展中医药作用不大的一些高精尖的仪器设备。我的理解是,中医院里面有一些现代化的医疗设备是非常正常的,这是整个科学技术发展和中医药创新的必然要求,中医院里面有一些必需的现代化设备,利用现代化的设备来发展中医药,这不叫中西医结合,这叫中医现代化,或者是中医的创新。因为现代化的仪器设备不专属于西医,不是西医所垄断的。用中医的望闻问切,再加上现代化的仪器设备进行诊断,但在治疗上用中医药方法来治疗,这是我们的特色和优势,这是现代化的设备为我所用。  三、抓好落实,要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发展中医药事业,当前有许多工作要做,有不少困难要解决,可以说是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对国务院相关部门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中的职责以及当前要做的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各个部委要做的具体事项一一列举。近些年来,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保护和扶持中医药发展,相关部门也都做了大量的工作,这充分表明有关部门对中医药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同时也说明我们注重加强了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的重要性,落实好吴仪副总理讲话精神和提出的具体任务、要求,与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任务十分繁重。我局将在对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希望各地也要把加强所在地部门之间的协调作为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既要协调已经决定的政策措施的进一步落实,也要协调制定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比如说,关于院内制剂如何使用,好几个省、市、自治区作法就完全不同。属于中医药管理部门主导的工作,我们要积极动起来,多宣传中医药的政策,既要争取本地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也要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属于其它部门主导的工作,我们不要有任何的懈怠情绪,认为不是中医药管理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从而听之任之,而必须从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全局来考虑,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去参与。  二是进一步总结推广经验。这次进行会议经验交流的6个单位的发言,分别从政策、管理、投入、农村、社区、特色优势等6个方面、从不同角度介绍了他们在推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我们中医药行业在各个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值得我们大家好好研究,认真思考,在工作中加以学习借鉴。在实际工作中,各地不断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涌现出许许多多好的典型,我们积极鼓励这种探索,积极鼓励大家要在工作中进行有创造性的工作。希望大家要及时地总结经验,对于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要认真加以推广。  三是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对于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大家非常关注。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在这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医药行业管理水平,关系到中医药工作的开展,关系到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吴仪副总理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在2004年的讲话中就提出过明确要求,在这次讲话中再一次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各地要将吴仪副总理的要求和广东、四川、内蒙古等地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向有关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同时,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队伍的建设,按照吴仪副总理的要求,保持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全面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精诚团结,互相学习,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担负起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历史责任。昨天吴仪副总理在讲话中,用很长的一段篇幅,点名表扬了广安门医院路志正路老大夫,表扬路老大夫的实质意思是通过表扬路老大夫在工作中的一些成效,以及他在处理一些具体问题上,怎样搞好同行之间的团结、中西医之间的团结等等方面要发扬我们中医药队伍中专家的良好作风,是从这个角度来讲。  最后,我再谈一下对这次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问题。  这次会议内容丰富,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推动今后一段时期的中医药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会后,我局将根据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以及刚才五个小组对这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吴仪副总理讲话中提出的工作任务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具体的方案抓紧落实;对讲话中涉及到的政策要点,要进行全面梳理,明确具体的专题,要尽快组织开展研究;对大家讨论中非常关心和高度重视的建立中医药部际协调机制问题,我们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尽早落实。关于同志们关心的吴仪同志的讲话,已经录音整理,并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将另行印发。大家要及时将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的精神向省委省政府、省卫生厅党组做全面汇报,向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机构进行传达。各地在近期召开的卫生和中医药工作会上,也要认真组织好传达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和这次会议精神,除邀请各市、县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的领导参加外,还要请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领导参加,听取他们的意见,开展面对面的交流,形成广泛的共识;并针对不同的部门和单位,提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希望大家要按照佘靖副部长工作报告的精神和今年的工作要点,安排部署好今年的任务,踏踏实实地做好今年的工作。  同志们,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这次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这里,我代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国家有关部委局以及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出席这次会议的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老领导及中医药界的老专家代表,表示衷心地感谢,向一直支持中医药事业的各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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