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表教育机构工作单位村委会考核意见(往届生政审表模板填写表格)应届生用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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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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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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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12年公开招考应届生(含教育系统往届生)的政审工作现已开始,请严格按照政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因政审不实造成的后果,将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审表的填写请仔细阅读说明,凡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不予接收。请于7月31日前将政审表交人社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各考生请注意:请联系学校直接将《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派回江油。如学校不同意,请到江油市人才服务中心开调档函直接提档。务必于公示期满、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档案提回江油,否则后果由各考生自行承担。
事业股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16---3227286
档案室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16―-3261536
&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表()
人社局办公室:3258797
政策法规与政务服务股:3254571
医疗保险股: 3264008
工资福利股:3229362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股:3267098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3227286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3224911
公务员管理股:3223995
军转办:3227055
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3250623
职业能力建设股: 3267108
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督股:3250848
养老保险股: 3265778
监察室: 3254211
投诉举报电话:3220717
就业服务管理局:3265254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3253861
人才服务中心:3252771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3272215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262939
医疗保险管理局:3265484
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265778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3258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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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地址:诗仙路中段98#
邮编:621700 电话:当前位置:
政策文件、公告
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
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招生办(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
号)通知精神,为高标准做好
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任务区分
(一)军区政治部、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全区的政治考核工作以广西军区政治部为主、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助并共同负责监督和指导,同时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巡视员进行巡视督察。
(二)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公安局政治部及招生办(考试院)。各市招生办(考试院)在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的协助下负责本区在校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政治考核表》的发放工作;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在各市招生办(考试院)的协助下负责《政治考核表》的收集工作,并督促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在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和招生办的协助下开展好政治考核工作。各市公安局负责监督指导县(市、区)公安局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公安局、招生办公室。
各县招生办公室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的协助下负责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有关中学,各中学组织志愿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按要求填写,并于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考生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政工部门组成考核组,由
名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导担任考核组组长,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号)的要求,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通过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做好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
二、时间安排
报考军校和国防生的考生的政治考核均放在高考划线之前进行,时间为
日。具体时间和阶段划分是:
(一)发放《政治考核表》时间。
日。军区招生办公室通过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招生办(考试院)将《政治考核表》下发到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和招生办公室,人民武装部配合招生办公室根据辖区内有关中学情况有重点的将《政治考核表》分发到学校,学校应综合考生成绩情况组织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要求填写准确、字迹工整。
(二)组织学生填写上交《政治考核表》时间。
日。各中学要在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收集汇总后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或由考生家长或考生送交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
(三)组织考生政治考核的时间。
日。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在收到考生《政治考核表》后,应及时会同县招生办公室、公安政工部门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填写考核结论。在
日前将《政治考核表》送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四)《政治考核表》的收集汇总上报时间。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对《政治考核表》按合格、不合格(附信息表电子档案)分类整理后,于
日前送交军区招生办公室。
三、几点说明
(一)《政治考核表》的填写。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应根据历年来报考军校生和国防生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向重点中学发放《政治考核表》。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应届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周岁以下(截止
日),未婚。
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男生身高
厘米以上,女生身高
厘米以上,两眼裸眼视力放宽至
以上,矫正视力
以上,无传染性疾病、色盲、红绿色弱、明显的疤痕斑痕等。
预测高考成绩能达到区内二本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
由于在高考成绩出来前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表》上“报考院校及分数问题”栏不需填写。
(二)政治考核的组织实施。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考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各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共同把好政审关,各县(市、区)招生办应积极配合并及时通知有关中学做好政治考核准备,按照征兵政审的程序和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号,国防生的政审也按此规定执行),对考生进行考核,如实填写好《政治考核表》。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论由考核组组长签字负责
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学,没有填写《政治考核表》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面试、体检。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
报考机要、技侦等特殊专业考生的政审,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政治考核表》的汇总。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按各县(市、区)中学对考生《政治考核表》进行归类汇总,区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能装订、不得折叠,以便扫描),制成电子表格(具体样表见附件),于
时前将原始材料与信息数据报军区招生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的人数多、工作量大。军地双方要从服务国防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搞好统筹计划,精心组织,搞好人力、物力、财力的保障,确保政治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政治考核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政治考核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三)要加强沟通,增强责任心。学校领导特别是班主任老师要积极加强与其他学科老师的沟通,切实把成绩优异,思想品质好,吃苦精神强,志愿到军队工作的学生和骨干推荐进行政治考核。
(四)要加强协调,做好考生迎考工作。各单位在组织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和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时,应加强与学校的协调,充分利用考生课外时间进行,尽量不影响考生的正常复习迎考,同时避开全国统考时间。
.《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拟报考军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信息汇总表
广西军区政治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
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
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
政治考核表
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
省(市、区)
县(市、区)
考生准考证号: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面试、体检。
、此表装入考生档案。
年拟报考军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信息汇总表
制表单位:桂林警备区政治部
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南宁市柳园路6号 邮编:530021
合作单位:
协助单位: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传播与网络教育研究所
保留所有版权,未经许可不得复制、镜像。你现在的位置:
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旅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号)、《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号)及《中山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4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2.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硕士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学院以二级学科成立以导师为主体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组长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复试小组下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5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30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旅游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4月2日上午8:00&8:45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112办公室
  2、请各位考生带齐下列材料按时报到,并到谭老师处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 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 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4月2日 9:00&12:00 地点: D111 大会议室
  面试时间:4月2日 14:00&16:00 地点: D111大会议室
  备注:
  1、请参加笔试考生提前5分钟进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考试时关闭各类通讯工具,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试室前面。
  2、考生务必将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填写在答卷密封线内,填写在密封线外者答卷无效。所有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纸上,填写在试卷上无效。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场,并保持安静。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4月3日公布在D112办公室公示栏
三、拟录考生领取材料
  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请到地环大楼D112办公室谭老师处领取相关材料。
  1、《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拟录考生领取《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请在体检表左上角写上院系代码:400,院系名称:旅游学院和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尽快到南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
  集中体检时间:
  4月3日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注:抽血不需要空腹,体检时间均可抽血。
  2、调档函和《政审表》;
  上述材料中2-3项由考生带回所在学校办理调档手续。
四、 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
五、研究生院将于5月5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中山大学旅游学院2014年旅游管理硕士(MTA)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研院〔号)、《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2号)及《中山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4〕14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考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 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均可获得复试资格。
  2. 我院只接受校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等管理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申请。
  3.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30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
  1)考试内容: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与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3小时
  3)考试形式:闭卷
  2. 外语应用能力测试(满分60分)
  考试形式:面试
  3.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80分)
  1)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不少于10分钟。
  3)考核办法
  a. 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
  b. 考核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考核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4)考核评分
  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1. 旅游学院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
  邮箱:
一、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时间:4月2日上午8:00&8:45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地环大楼D112办公室
  2、请各位考生带齐下列材料按时报到,专业硕士(MTA)到刘老师处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应届生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 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  见学信网)。
※ 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4月2日 9:00&12:00 地点: D111 大会议室
  面试时间:4月2日 15:30&18:30 地点: D111大会议室
  1、请参加笔试考生提前5分钟进考场,将身份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考试时关闭各类通讯工具,除必要的考试用具外,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试室前面。
  2、考生务必将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填写在答卷密封线内,填写在密封线外者答卷无效。所有答题内容填写在答题纸上,填写在试卷上无效。
  3、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提前10分钟到场,并保持安静。
  (二)复试拟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4月3日公布在D112办公室公示栏
三、拟录考生领取材料
  通过复试确定拟录取的考生,请到地环大楼D112办公室研究生秘书处刘老师处领取相关材料并核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
  1、《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
  拟录考生领取《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格检查表》(请在体检表左上角写上院系代码:400,院系名称:旅游学院和考生本人联系电话),并尽快到南校区门诊部进行体检。
  集中体检时间:
  4月3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注:抽血不需要空腹,体检时间均可抽血。
  2、《政审表》;
  3、《委托培养合同书》:
  MTA委培生将委培合同(一式三份)带回原单位填写并盖章后寄送回我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地环大楼D112旅游学院办公室,刘老师收,邮编:510275)。
  ※ 上述材料中2-3项由考生带回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四、 复试体检标准依据以下文件执行:
  1、《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2、《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
五、研究生院将于5月5日后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教育部答应届生就业政策100问-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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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答应届生就业政策100问
&&(点击: )
日前,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就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答记者问,共涉及100个相关问题,包括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如何界定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哪些毕业生可以被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毕业生如何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毕业生到中小企业、服务外包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有哪些政策措施,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就业指导服务与就业援助,等等。
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
1.什么是基层就业?
基层就业就是到城乡基层工作。国家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一般来讲,“基层”既包括广大农村,也包括城市街道社区;既涵盖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也包括社会团体、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既包含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也包括艰苦行业和艰苦岗位。
2.国家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主要优惠政策包括哪些?
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条件并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按照国家现行促进就业政策的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⑵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其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薪酬或生活补贴,同时按规定参加有关社会保险。
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⑷对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在研究生招录和事业单位选聘时实行优先,在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也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
3.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4.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所安排使用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补贴。
5.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困难人员或特殊群体,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
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政府从当地财政再就业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7.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
街道(社区)或其它经批准的劳务派遣组织安排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并对聘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发放工资、统一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当地财政对用人单位给予补贴。
8.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政策内容主要是什么?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本专科、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补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9.国家实施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的就业地域范围包括哪些?
国家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这里涉及的地域范围主要包括:
⑴西部地区: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⑵中部地区: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个省;
⑶艰苦边远地区:由国务院确定的经济水平、条件较差的一些州、县和少数民族地区。(详情可登陆中国政府网查询:;或登陆北大法律信息网查询:)
⑷基层单位:
①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10.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和年限是多少?
每生每学年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
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在校学习的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年限。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
每年代偿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三年代偿完毕。
1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⑴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⑵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还款计划时,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⑶高校负责审查申请资格并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获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要求,各地要抓紧研究制订本地所属高校毕业生面向本辖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办法。地方所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是否可以获得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如何申请办理补偿或代偿等,请向学校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查询。
13.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14.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包括: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见表一)。
表一: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15.什么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特岗教师聘期3年。
16.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的地区范围包括哪些?
年“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包括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适当兼顾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2009年,实施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17.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什么?
⑴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⑵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⑶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⑷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18.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的招聘程序有哪些?
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合同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需求,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考核,⑤集中培训,⑥资格认定,⑦签订合同,⑧上岗任教。
19.什么是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2008年,中组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用五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或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等职务。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2-3年。
20.选聘到村任职的对象是什么?要满足哪些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以选聘。
基本条件是: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③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④身体健康。此外,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的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21.选聘到村任职的程序是什么?
选聘工作一般通过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决定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22.什么是“三支一扶”计划?
三支一扶是支教、支医、支农、扶贫的简称。2006年,中组部、人事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以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从200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招募2万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招募对象主要为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3.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共青团中央牵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组织实施。从2003年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
24.参加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后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服务期满的毕业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⑴公务员招录优惠: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要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要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⑵事业单位招聘优惠:鼓励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相对应的自然减员空岗,全部聘用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
⑶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⑷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参加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⑸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
⑹其他:各基层就业项目服务年限计算工龄。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接社会保险关系。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报效祖国
25.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入伍,这里的“高校毕业生”如何界定?
指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类学生、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
26.征兵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兵役法》规定,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27.公民应征入伍需要满足哪些政治条件?
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等。
28.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应征入伍的公民要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10%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
标准体重=(身高-110)kg
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路勤岗位视力标准,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29.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条件是多少?
高职(专科)毕业生当年为18-23岁,本科以上学历的可以放宽到当年24岁。
30.面向2009届高校毕业生的征兵预征工作何时开始?
全国征兵工作在每年冬季进行。从2009年起,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入高校,开展预征工作。
31.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要经过哪些程序?
⑴参加兵役登记和预征报名: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兵役登记,进行征兵普查工作,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向所在高校有关部门报名。
⑵在高校参加预征: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教育、公安、卫生等部门,到高校组织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符合基本征集条件的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填写《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身体初检时对视力、肝功等项目进行重点检查。
⑶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11至12月份,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冬季征兵开始前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优先批准入伍。
32.毕业生预征工作在高校由哪个部门负责?
高校设有武装部的由武装部牵头负责,没有设立武装部的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有意向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咨询。
33.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待安置政策外,还享受优先选拔使用、考学升学优惠、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34.如何理解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
征兵报名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预征对象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高校毕业生本人持《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35.如何理解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前,县级兵役机关要通知预征对象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并全部安排其上站体检。除器质性或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得单科淘汰。
组织高校毕业生政审时,严格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进行。《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的“就读学校鉴定意见”栏的鉴定意见以《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意见为准,不再填写鉴定意见。入伍前,《应届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作为政审表的附件装入新兵档案。
36.如何理解对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优先审批定兵”?
县级兵役机关召开定兵会议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入伍。
37.如何理解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拔使用”?
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38.什么是士官?与义务兵有什么区别?
我军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为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为士官。士官属于士兵军衔序列,但不同于义务兵役制士兵,是士兵中的骨干。义务兵实行供给制,发给津贴,士官实行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
39.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升学考学优惠政策?
⑴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⑶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40、什么是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
2008年,政法院校开展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人才,为西部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公、检、法、司机关定向招录培养专科以上层次的各类人才。
41.应征入伍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内容是什么?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费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4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都可以享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吗?
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按部队生长干部条件招收的大学毕业生,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招的士官,不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43.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标准是多少?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44.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如何计算?
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不论服役时间长短,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在校学习时间低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在校学习时间高于相应学制规定年限的,按照学制规定年限计算。专升本、本硕连读、中职高职连读、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年限,分别按照完成本科、硕士、高职和第二学士学位阶段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即按完成最终学历学习任务的实际时间计算)。
45.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的程序是什么?
⑴填写有关表格:预征工作开始后至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并向就读高校递交《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还需提供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复印件。其中,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⑵高校初审盖章:6月30日前,高校对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条件资格、具体金额及相关信息资料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预征对象登记表》一起交给学生本人。
⑶表格递交县征兵办:10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时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登记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⑷县征兵办审批入伍、复核材料并盖章:12月31日前,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后,向其发放《应征入伍通知书》,并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等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分别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上加盖公章。
⑸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并确定最终名单:次年1月15日前,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户籍为本县(市、区)的应征高校毕业生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及《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寄送至应征入伍毕业生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各高校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各省(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最终,汇总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备案后,确定当年享受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政策的最终名单及具体金额。
46.补偿、代偿的经费如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手中?
各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高校在收到国家拨付的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向毕业生补偿学费,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对于申请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由学校代替毕业生按照还款协议,向银行偿还其在本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并将银行开具的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凭据交寄毕业生本人或家长,将余下的资金汇至毕业生指定的地址或账户。
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中心领取代偿资金,并于领取代偿资金1个月内,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次性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47.因个人原因被部队退回,毕业生已获补偿、代偿的经费要被收回吗?
高校毕业生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被部队退回的,取消其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的资格。已获补偿或代偿资金由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征兵办公室收回,并逐级汇总上缴至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8.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其户口档案存放在哪里,如何迁转?
高校毕业生在5-6月份参加预征,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合格,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可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
49.没有参加预征的高校毕业生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没有开展预征工作或没有参加预征、仍有参军意愿的,可在离校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并与毕业学校联系,补办《预征对象登记表》、《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后,按第45条程序办理,仍可享受第33条所列之优惠政策。
三、积极聘用高校毕业生参与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
50.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哪些?
由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所承担的民口科技重大专项、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的重大重点项目等。这些项目可以聘用高校毕业生作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参与研究工作,此外的其他项目,承担研究的单位也可聘用。
51.哪些毕业生可以被聘为研究助理或辅助人员?
聘用对象主要以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为主,包括高校以及有学位授予权的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
52.科研项目聘用的毕业生是否为在编职工?
不是项目承担单位的正式在编职工,被聘毕业生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53.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与被聘毕业生签订的服务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⑴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⑵研究助理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和住址;
⑶服务协议期限;
⑷工作内容;
⑸劳务性费用数额及支付方式;
⑹社会保险;
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
服务协议不得约定由毕业生承担违约金。
54.服务协议的期限如何约定?
服务协议期限最多可签订三年,三年以下的服务协议期限已满而项目执行期未满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协商续签至三年。三年期满后,毕业生有意继续在项目单位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同意接收的,则须按正式聘用手续办理。
55.服务协议履行期间可以解除协议吗?
服务协议履行期间,毕业生可以提出解除服务协议,但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项目承担单位。
项目承担单位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毕业生本人。研究助理被解除服务协议或协议期满终止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6.被聘毕业生如何获取报酬?
由项目承担单位向毕业生支付劳务性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被聘为研究助理时间计算为工龄。
57.项目承担单位是否给被聘用的毕业生上保险?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具体办法参照各项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58.被聘用的毕业生户档如何迁转?
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根据当地情况,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应当免费为其提供户口、档案托管服务。
59.服务协议期满后如何就业?
协议期满,如果项目承担单位无意续聘,则毕业生到其他岗位就业。同时,国家鼓励项目承担单位正式聘用(招用)人员时,优先聘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用人单位正式聘用(招用)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应当分别依据《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等规定执行。
60.毕业生服务协议期满被用人单位正式录(聘)用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工龄如何接续?
担任过研究助理的人员被正式聘用(招用)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有关规定,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1.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有哪些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清理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制度性障碍和限制,为到中小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户籍与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以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62.到中小企业就业可否在当地落户?
对各类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各自有关规定执行)。
63.到中小企业就业档案如何管理?
目前我国对档案的管理主要有单位管理和社会管理两类:有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接收、管理档案;无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个体、私营、外资)在内的中小企业,可以由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政府批准的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管理、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方面的服务。档案不允许个人保存。
64.什么是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批准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人事、劳动等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办理:①人事档案管理;②因私出国政审;③在规定的范围内申报或组织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④转正定级和工龄核定;⑤大中专毕业生接收手续;⑥其他需经授权的人事代理事项。
65.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方式可由单位集体委托代理,也可由个人委托代理;可多项委托代理,也可单项委托代理;可单位全员委托代理,也可部分人员委托代理。
对于离校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代理由毕业生的接收单位统一负责委托管理;对于离校时未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个人委托政府批准的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管理。
66.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67.高校毕业生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高校毕业生一定要关心自己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和接续。大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用人单位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灵活就业的,本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要按当地政府的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中断或转出等事宜。毕业生在与新单位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手续。
68.什么是服务外包和服务外包企业?
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利用外部最优秀的专业化团队来承接该业务,从而使其专注核心业务,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对环境应变能力的一种管理模式。
服务外包企业是指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服务合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
69.目前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哪些领域及地区?
服务外包产业主要涉及软件研发、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等领域。
我国目前有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个,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70.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有哪些财政支持?
为了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以上毕业生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央财政给予企业每人4500元的经费支持。
71.高校毕业生怎样提升自主创业的能力?
有意愿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实践,接受普遍的创业教育,以系统学习创办企业的知识、完善创业计划、提高企业盈利能力、降低风险、促进创业成功。
目前,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创业培训方面的课程和创业实践活动,在校大学生可以选择参加;另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开办了创业培训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有补贴的培训。如“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IYB”(改善你的企业)。
7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⑴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
①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当地指定银行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获得贴息支持。
②自愿到西部地区及县以下的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时,也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可获得50%的贴息支持。
⑵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2年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⑶享受培训补贴
离校后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创业培训,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⑷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服务部门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项目开发、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内容。
73.什么是小额担保贷款?小额担保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小额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贷款业务。
小额担保贷款主要用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74.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贷款期限有多长?
国家规定个人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各地区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有不同规定,许多地区额度还高于5万元。合伙经营贷款额度更大。
小额担保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可展期一年。
75.怎样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在哪些银行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小额担保贷款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都可以开办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经办银行。在指定的具体经办银行可以办理小额担保贷款。
76.哪些项目属于微利项目?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通知》(银发[2006]5号),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微利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等。
对于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各承担25%,展期不贴息)。
77.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获得哪些就业指导和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可以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获得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及实用技能培训、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培训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目前,高校已普遍建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
78.从哪些机构可获取就业信息?
⑴学校就业主管部门
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核心部门,是毕业生获取就业信息、顺利实现就业的主渠道。
⑵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包括省(区、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市(区、县、镇、街道)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劳动服务站所等。
⑶市场经营性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企业或机构,如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原人事、劳动系统所属服务机构自办或以股份形式合办的企业等。
79.获取就业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哪些?
⑴浏览各类就业信息网站,包括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就业信息网站、地方主管部门主办的就业信息网站、各高校就业信息网站及校内bbs求职版面、其他专业性就业网站等(主要网址见表二);
⑵参加各类招聘和双向选择活动,包括国家有关部门、各地、学校、用人单位等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类现场或网络招聘活动;
⑶参与校企合作实习,包括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活动;
⑷查阅媒体广告,如报纸、刊物、电台、电视台、视频媒体等;
⑸他人推荐,如导师、校友、亲友等;
⑹主动到单位求职自荐等。
表二: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部门高校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1、中央有关部门主办的就业网站
网站名称网址: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hhttp://www.
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
中国劳动力市场网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2、地方部门主办的毕业生就业主要网站
网站名称网址: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网
天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河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江苏毕业生就业网
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
安徽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
福建省人事厅网站
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山东人事信息网
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湖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
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海南大中专毕业就业指导信息网
四川省高校学生就业网
贵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陕西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
甘肃教育信息网
甘肃省人事厅网站
宁夏毕业生就业网
青海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新疆人事人才信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人才网
80.在校期间高校毕业生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提升就业能力?
在学好专业知识技能的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或安排,毕业生可以通过选修或必修就业指导课程、参与学校组织的就业实习、技巧辅导、模拟招聘等活动,学习和了解职业资料和信息,充分借助社会实践平台,全面提升就业能力。
高职院校毕业生还可通过学校实施的毕业证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组织到企业顶岗实习等工作,切实增强自身的岗位适应能力与就业竞争力,促进职业素养的养成。
8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82.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包括哪些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83.机关、事业单位对招录(聘)困难家庭毕业生有何优惠?
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84.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学校申请求职补贴?
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一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奖励。困难家庭的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85.面对求职困难,毕业生该如何应对?
⑴主动了解国家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努力争取各方支持;
⑵主动联系学校就业指导老师和专业教师,并保持经常沟通;
⑶通过网络等各种渠道,广泛搜集社会需求信息;
⑷积极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类人才洽谈会;
⑸充分利用亲友、校友、学校社团等资源,积极获取就业信息;
⑹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合理调整求职预期。
86.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得相应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享受当地政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就业指导与服务内容包括: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岗位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职业培训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等。
87.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哪里可以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县及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具体办理办法可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88.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和政策?
在就业服务方面,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政策法规咨询;参加职业培训的,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培训补贴;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还可以按规定申请职业鉴定补贴。
在创业扶持方面,可以享受可以获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培训补贴和免费的创业服务。(具体见第72问)
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89.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90.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91.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可按此规定向职业技能鉴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补贴。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2.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按最高不超过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对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具体办法和标准由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93.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申请参加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由各地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或相关部门咨询了解职业培训开展情况,选择适宜的培训项目参加。
培训工作主要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职业培训由就业训练中心、技工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实施)。
94.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
高校毕业生个人可向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自主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要参加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经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95.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对离校后未就业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实践训练的就业扶持措施。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全国将组织3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详情见表三)。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单位。
表三:“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2009年度目标任务安排
96.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以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主动参加就业见习。
97.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98.就业见习单位给毕业生上保险吗?
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
⑴获得基本生活补助;
⑵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⑷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100.公共就业服务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⑴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⑵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⑶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⑷职业培训信息;
⑸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⑹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⑺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⑻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信息来源 中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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