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被汽车撞了,说我付主责,算工伤吗?

我在下班路上被车撞,车主全责,我怎样报工伤?_百度知道
我在下班路上被车撞,车主全责,我怎样报工伤?
因为我没有住院发票,单位的人说没有办法报,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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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发票是单位承担医疗费的凭据。要求单位去办理工伤认定,当然就没法报这一笔开支了,你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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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还可以报账的。因为你本身没有出钱。如果你还不服。你唯一可以证明这是工伤的就是交警的责任认定和你住院的病历(休假证明),也没有理由让你出钱来支付医疗费用,相应的住院期间由事故方给你误工补偿,你可以起诉事故方,单位让你带薪休假,这就是最好的结果了,让其给你一定的精神补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住院所花费的费用明细可以向医院调取。你的情况构成工伤。纵横法律网 贵铸律师
车主全责,让他给你赔啊,交警队要事故责任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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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你好!我上班途中被汽车装了!算工伤吗?我起电动车!警察来了!说他是全责!是算工伤吗?谢谢!_百度知道
你好!我上班途中被汽车装了!算工伤吗?我起电动车!警察来了!说他是全责!是算工伤吗?谢谢!
我有更好的答案
工伤;(五)因工外出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车事故伤害的,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客运轮渡,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六)在上下班途中;(七)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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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只要不担主责全算工伤
来源:互联网时间:浏览:285 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本报记者邀请律师为您解读大家更为关心的《工伤保险条例》修改情况。关键两大变1、扩大范围。■现行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事故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2、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现行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草案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其他变化扩大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除现行规定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外,不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也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同时明确了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时限,取消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的处罚力度,加强了对未参保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权益保障。增加电瓶车事故众望所归,地铁事故伤害也首次写入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修改中,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上下班途中的事故”不再仅仅是“机动车”事故,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自《工伤保险条例》颁布以来,‘机动车’的概念是许多案件的‘死结’。”熙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敏告诉记者,工伤部门通常依据《》的定义,认定所谓的“机动车”指的就是汽车。然而近年来,每年由电瓶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约占整个交通事故总量的60%,如果电瓶车不算,对很多人不公平。【典型案例】日,在铁路局东机务段上班的吕明英,在穿越铁道抄近路回家时,被行驶&&的货物列车撞伤致死。为了能认定工伤,5年多来,吕家经历两次行政认定,法院一审、二审两次判决,工伤认定申请全被驳回。直到今年4月,才得到省高院核准,责令南京市人保局对工伤申请重新认定。而本次修改后,吕明英的工伤认定就不需要这么麻烦。李敏认为,这个修改一是等于扩大了“机动车”的范畴,将地铁、火车、客运轮渡包含进去了;二是等于把“非机动车”引起的交通事故也纳进了工伤保险范畴。这样一来,上下班途中所有的交通工具造成的事故伤害,都可以认定工伤。记者特别注意到,作为新形式交通工具,地铁等轨道交通事故是首次“与时俱进”写进工伤条例。【请注意】不过,李敏律师强调,只有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职工骑电瓶车、自行车出了车祸,或者自己不小心骑到了路牙上摔伤,那就不算工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江苏标准提高近一倍修改草案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级别增加1至3个月职工本人工资。李敏告诉记者,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国家的标准是依据上年度该地区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来算,赔偿48个月到60个月的工资,江苏按照最高标准,60个月,也就是5年。而现在则是以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赔偿可支配收入的20倍。“去年,江苏职工平均工资大约是3.5万,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若按原标准,江苏职工一次性工亡的补助金不到20万,若按新标准,则要补助343500元。”李敏说。【请注意】按照草案表述,补助金标准将是全国统一的数值,不再跟地区发达程度有关。江苏职工的工伤标准和西部省份的将无任何区别。■一个问题何为“上下班途中”仍没界定清晰长期以来,关于“上下班时间”概念的界定,社会各界争论不休。比如,2005年12月的一天晚上,大丰一家家纺公司的缝纫工王兰,在回家途中被一小货车撞成二级伤残。家纺公司认为,当天下午5点多,王兰没有请假就提前下班。从公司到她家只要20分钟,但发生车祸时已是6点多,王兰很有可能去做其他的事情,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而大丰法院认为,家纺公司没有证据认定王兰提前下班去做私事,所以应当认定为工伤。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也是现实案件中的争论点。比如,某女职工下班后想接孩子回家,就在去幼儿园的路上出了车祸算不算工伤?再比如职工黄先生下班后没有立即回家,先跟同事去附近的饭店吃饭,在去吃饭的路上被汽车撞伤,算不算工伤?都是难题,与单位态度有关。记者注意到,本次修改,关于“上下班时间”和“上下班途中”的概念,仍旧没有厘清。■改动背后民意在工伤认定范围“从缩小到扩大”的颠覆性转变中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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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回家的路上,骑电动车摔跤,把膝盖摔骨折了,手术需要1万,一年多不能蹲着,老板只赔5000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要怎么赔呢?
您好,我想问的是,我妈妈在上海加班(21时)回家路上遭遇车祸,事后报交警送医院,住院已有三四天,请问这能算公伤吗? 我妈妈在那厂里已经有4年了,但是私有企业(服装厂)并没有购买保险。有劳动合同。因为赶货私有加班到晚上9点,然后在离厂不足百米处被撞。我妈妈是骑自行车直行,车辆左转,然后撞着前轮 摔倒,右边从头到脚都受了伤。
加班后晚上回家必经路上自己骑电瓶车摔倒撞在公路护栏上是工伤吗
之前在一大公司实习,并未鉴定合同,只写了一份协议,在回家路上摔跤骨折,是否算工伤?公司就说,没有签协议,就不能算工伤,一分钱都没有赔付,之后不了了之。骨折的医疗费一共有18000多。 由于,公司开会无故拖延了3个小时下班,回家路上路况不好,灯也非常昏暗,不慎崴了脚,导致骨折。在实习期也并没有任何实习期工资补贴之类。
2012年5 月16日正常上完一天班后《早7:30到17:00》 厂里急于要发货所以让我在那又加班 加到晚上八点钟,在回家路途中我骑摩托车不慎摔伤(左锁骨骨折)请问这算不算工伤 ,算的话我该怎样理赔?(我已入厂1年半尚未有保险)
职工下班回家路上不慎摔跤,是否算工伤?
请问律师:职工下班回家路上不慎摔跤,是否算工伤?
晚上十点多下班,那天是星期天加班,而且每天都是要上14个小时自己骑的是摩托车,还把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撞了, 马路上两边停了小汽车,马路中间一个下水道盖子坏的,我就是这样被那个盖子搞的,而且那条路没有路灯,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人看见是怎么出事的,交警没出责任认定书,像这样的情况有多大把握认定为工伤?如果可以申请的话需要一些什么材料?哪外律师帮忙解决一下,谢谢了!!如果交警部门出具的是对半责任的话,有没有可能认定为工伤?那如果我是次要责任,对方是主要责任,...
我开的很快,一个不小心跟电瓶车撞上了,我被自己的摩托车拖的好远,手上和额头全是伤,交警坚定我付全责,我这能算工伤吗??急
我叔叔是临时工,按小时收费的,签订时间为90个小时,在完成90小时的合约后,回家路上骑电动车撞了人,对方没事,但我叔叔受伤了。请问算工伤吗?
你好我是在物业上班的 我的工种是维修工
因公司要义务加班收物业费在回家的路上我骑电瓶车撞了人 请问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我下班回家途中被机动车撞伤了,机动车逃逸了。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_百度知道
我下班回家途中被机动车撞伤了,机动车逃逸了。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要不然就是机动车违反交通。你又不是在你上班的地方受的伤不能算。只能算你倒霉或你违反交通
没必要这样赖吧?你特吗自己不小心撞得,自己没了本事记住车牌,你赖公司干嘛,公司欠你的?你这种人以后谁敢要啊?太赖了。难怪司机会逃逸
算的,交通事故算,要交警证明
当时报警了才算,如果过后。不算
不算,因为从下班那一刻起,时间是属于你自己分配的,你该去那里该做什么,你自己说了算,所以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你如果买保险,就必须找保险公司 。
算的,有没有买保险,去你公司让他们帮你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公司不帮你申请你可以自己个人去劳动局申请。
打电话劳动局问问
上下班都算
上下班都算
只要单位给办理,,没有那么严格,,尽早报到人事部办理吧,
上下班必经路。
百度一下工伤管理条例,上下班途中,是算的!
但是要非本人主要责任
算是工伤。但好象是离单位多远距离内算工伤。
不算。只要你离开单位大门,就是你自己问题。
算!上,下班途中,一律算工伤!
算!上,下班途中,一律算工伤!
必须算!但要有证明比交警和120
不算,上班算。而且必须在必经道路
有证明上下班被撞到的话就算。
上班途中算,下班不算。
算工伤但是要有人证
上下班期间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算是工伤
新《条例》将工伤认定的范围扩大到机动车、非机动车、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根据新《条例》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为限定了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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