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务委员会是什么意思将某个单位列为民主评议对象是什么原因

关于开展201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07:48:50
有关提案承办单位:&&& 为促进政协提案规范办理和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协2014年工作安排,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承办单位201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政协成立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组,组长由市政协副主席王华根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协提案委主任吴美芳担任,成员由部分政协常委、委员、机关干部组成。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市府办相关负责人共同参与民主评议活动。&&& 二、民主评议对象&&& 201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对象:市公安局。&&& 三、民主评议内容&&& (一)提案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二)提案办理工作程序规范情况;&&& (三)提案办理书面答复情况;&&& (四)提案涉及问题的跟踪落实及解决情况。&&& 四、民主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主要采取听、看、评、改的方法进行:&&& (一)听取被评议单位的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阅台账资料和实地视察办理成果相结合;&&& (三)根据评议内容开展背对背评分和面对面评议;&&& (四)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结果进行整改。&&& 五、民主评议步骤&&& 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评估阶段、民主评议阶段、整改落实阶段。&&& (一)自查评估阶段(9月中旬至9月下旬)&&& 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对2014年度提案办理工作组织自查评估,做好汇报材料及相关资料准备,并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测评表》和提案办理工作自评总结报市政协提案委;提案人对相关提案的答复落实情况以及被评议单位办理工作总体情况分别开展调研。&&& (二)民主评议阶段(10月中旬)&&& 根据被评议单位自查情况,民主评议组召开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会(通知另发),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视察,掌握被评议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参评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并形成初步评议意见。&&& (三)整改落实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 民主评议组对评议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建议书》,经主席会议协商审议后,送达市政府和被评议单位。被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建议书,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开展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客观评价被评议单位的办理工作,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认真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增强委员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评议目的、内容、方法和步骤,积极参加评议活动。提案委要加强与参评人员、被评议单位的联系,对自查评估和民主评议开展指导和督促,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及时。&&& (三)被评议单位要从发展民主政治的高度和促进实际工作的角度,认真采纳落实民主评议中提出的合理意见、批评和建议,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提案人和市政协提案委。
&&& 附件:1.市公安局2014年度承办政协提案目录&&&&&&&2.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测评表
&&&&&&&&&&&&&&&&&&&&&&&&&&&&& 政协平湖市委员会办公室&&&&&&&&&&&&&&&&&&&&&&&&&&&&&&&&& 日
市公安局2014年度承办政协提案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民主评议测评表政协安化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安协办发〔2013〕13号
&&&&&&&&&&&&&&&&&&&&&&&&&&&&&&&&&&&&&&&&&&&&&&&&&&&&&&&&&&&&&&&&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办公室
&&&&&&&&&&&&&&&&&&&&&&&&&&&&&&&&& 关于印发《政协安化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县直委员组,机关各委室:
&&&&&&&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已经县政协八届二次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办公室
&&&&&&&&&&&&&&&&&&&&&&&&&&&&&&&&&&&&&&&&&&&&&&&&&&&&&&&&&&&&&&&&&&&&&&&&&&&&&&&&&&&&&&&&&&&&&&&&&&&&&&&&&&&&&&&&&&&& 日
&&&&&&&&&&&&&&&&&&&&&&&&&&&&&&&&&&&&&&&&&&&&&&&&&& 政协安化县委员会民主评议工作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履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我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评议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是发挥政协委员主体作用的有效方法,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人民政协工作的精神,促进县委、县政府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有利于被评议单位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共同构建和谐安化。
第三条& 民主评议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客观公正、贴近群众的原则。
&&&&&&& 第四条&民主评议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评议工作由县政协主席会议组织实施。
第二章&& 民主评议对象的确定
  第五条 民主评议对象的确定:县委提出、县政协常委会协商确定。
&&&&&&& 第六条& 民主评议的对象:全县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 第七条& 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情况。
&&&&&&& (二)对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
(三)对县政协的提案、建议案、会议意见建议、调研视察报告等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班子建设、队伍管理情况。
第四章&&& 民主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 第八条&&被评议的单位及确定的评议议题由主席会议提出,报县委同意后,经县政协常委会议协商通过。评议工作分组织准备、收集意见、集中评议、跟踪评议四个阶段。
第九条 组织准备阶段:
(一)建立机构。成立由县政协主席或副主席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组成的民主评议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选聘评议人员。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性质,县政协从无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相关界别中选聘具有相应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等担任评议员。
(三)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被评议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拟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经常委会协商通过。督促并指导被评议单位按照县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接受评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开展专题培训。民主评议工作组负责组织评议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被评议单位的职能职责,熟悉和掌握评议的基本方法和要求。
(五)制作民主评议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内容要紧密结合被评议单位的工作实际,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能反映被评议单位工作的情况,并为民主评议提供可量化的评议标准。
第十条& 收集意见阶段:
&&&&&&& (一)召开被评议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邀请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参加。宣读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被评议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评议工作组到被评议单位走访、座谈,查阅有关资料,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工作组到相关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调研、走访、座谈,发放《问卷调查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通过电视、网络、电话公开评议活动,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 (五)评议工作组对了解的情况进行归类、分析、汇总,写出对被评议单位的中心评议报告,报县政协主席会议协商讨论常委会协商通过。
&&&&&&& 第十一条& 集中评议阶段:
&&&&&&& (一)评议形式:县政协常委会议。
&&&&&&& (二)参会人员:
&&&&&&& (1)参加人员:全体县政协常委会成员、县政协机关委室主任、相关专委会成员、调查组成员、乡镇政协联工委主任、县直委员组组长。
&&&&&&& (2)邀请人员:县委、县政府联系政协工作和分管被评议单位工作的领导、有关县直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群众代表,必要时,邀请县委书记、县长与会指导。
&&&&&&& (3)被评单位人员:班子成员、中层骨干、被评单位的政协委员。
&&&&&&& (三)评议程序:
&&&&&&& (1)被评单位负责人述职;
&&&&&&& (2)评议发言:中心发言与专题发言;
&&&&&&& (3)县政协常委对被评单位工作进行评议发言并投票(评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 (4)领导讲话。
&&&&&&& (5)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将常委会议协商通过的评议结论报送县委。
第十二条& 跟踪评议阶段:
&&&&&&& (一)县政协民主评议后2个月内,被评单位向县政协常委会书面报送整改工作方案。
&&&&&&& (二)县政协常委会通过视察、走访等方式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 (三)县政协常委会以书面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公开反馈整改情况。
&&&&&&& (四)召开民主评议总结大会。
第五章&&& 民主评议的结果运用及工作要求
&&&&&&& 第十三条& 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当年绩效考核评估和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民主评议为不合格的,被评单位不能被评为年终绩效考核二类单位以上。
&&&&&&& 第十四条& 民主评议工作中,如发现被评议单位有违纪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应通报纪委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相关单位应积极跟踪落实,并向主席会议汇报结果。
&&&&&&& 第十五条& 民主评议过程中,发现被评议单位需要县委、县政府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协主席会议汇报,采取适当的方式向县委、县政府反映。
第十六条& 对民主评议过程中,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调查中收集到的具体个案,评议人员不得擅自表态,应及时向县政协主席会议汇报,按相关程序处理,并向反映人说明。
第十七条&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与新闻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以扩大民主评议的社会影响,增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
第十八条& 民主评议中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评议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评议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被评议单位的宴请、馈赠和参加娱乐活动。
第十九条& 评议人员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评议工作的公正性。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政协安化县第八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政协安化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 第二十二条& 各乡镇政协联络工作委员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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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和国家部委网站
省(市、区)政府网站
县(市、区)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一: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协北湖区委员会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区政协三届四次主席会议研究,区政协三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区林业局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科学发展&活动为契机,以正确履行职责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部门工作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评议,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单位新风貌,促进全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民主评议内容
按照《政协北湖区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的评议内容,结合区林业局工作实际,20xx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是:
1、政令执行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情况;检查中央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已经取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的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依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证等违规行为。
2、冰灾受损的情况。20xx年冰灾期间我区林业损毁程度和今后林业发展的规划、对应措施。
3、林业发展的情况。林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退耕还林、促进生态保护、林业发展情况,以及各种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
4、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是否简化了办事、办证等手续,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勤政为民;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务不公开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提高;是否落实了便民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标准。
5、廉洁文明的情况。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建立,责任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有无利用职权对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及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
三、民主评议方法和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自6月下旬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整个评议活动分为:&准备阶段、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共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2、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被评议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拟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督促并指导被评议单位按照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接受评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3、选聘评议员。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性质,区政协将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相关界别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等担任评议员。
4、开展专题培训。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议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被评议单位的职能职责,熟悉和掌握评议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具体情况,组建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和评议工作。
5、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区民主评议动员大会,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研阶段(7月1日&8月15日)。区政协民主评议调查组深入基层走访部分区政协委员、有关区直单位、基层群众和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收集群众对区林业局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区林业局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调查报告。(1)7月下旬,召开相关单位及项目业主等代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2)8月上旬,听取区林业局近3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座谈会;(3)8月中旬,评议调查组与区林业局领导班子进行交换意见。
(三)评议阶段(8月16日&8月30日)。区林业局准备民主评议汇报材料和表态发言材料,评议工作组准备民主评议大会上对区林业局的评议发言材料;召开评议大会。
评议程序:(1)区林业局向区政协常委会议汇报工作;(2)评议小组负责人作评议发言;(3)参会委员对区林业局进行评议发言;(4)区林业局表态发言;(5)民主测评;(6)政协领导讲话;(7)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四)督促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1)区林业局将评议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机关作风整改大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整改。(2)评议小组对区林业局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3)区林业局在9月20日前向区政协评议工作组提交书面整改情况,9月下旬向区政协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4)在适当时机公布整改结果。
四、评议成果的采用
民主评议结束后将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向区委汇报、区政府通报,请区委、区政府将评议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条件之一。
五、评议要求
1、参加评议工作组的同志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理论和法规学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做好评议工作。
2、评议组的同志要加强督促,正确引导,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宣传被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典型事迹和经验。
3、被评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民主评议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要有相应的工作班子,要密切配合评议组工作,要为评议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被评议单位要认真和探索加强作风建设的经验和有效作法,并不断完善提高,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的具体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全怀;副组长:蒋国顺、陈赋、廖信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信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民主评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办公室下设调查组、综合组,分别负责对被评议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和对评议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形成评议材料。调查组、综合组组长:廖信荣;副组长:陈建球、文小兵;成员:谢复明、王新社、李国斌、谭闻海、李卫家、胡琴、李书芳、朱秀云、朱茵、蒋土崽、贺娜。
(一)调查组
工作任务:①制定调查方案;②负责对区林业局的评议并提交评议报告;③深入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听取建议和意见,收集情况,起草评议发言材料,确定评议发言人;④审查被评议单位的发言材料;⑤督促被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资料员:李书芳
(二)综合组
工作任务:①起草民主评议工件;②具体组织协调民主评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③组织筹备民主评议动员大会、专题民主评议会等会议;④审查民主评议有关发言材料;⑤协调调查组听取、收集政协委员反映的情况;⑥起草民主评议总结。
方案二: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根据全国、省、市政协安排、县委书记周涛在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政协2012年度工作要点,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了使本次民主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抓好转型跨越,提高民生质量,再铸老区辉煌,再造一个武乡为目标,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肯定被评议部门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二、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评议对象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的评议对象主要选择关系工农业生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管理部门。
(一)武乡供电公司
(二)县畜牧兽医中心
四、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主要对评议对象20xx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情况
(四)机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包括思想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处理情况
(六)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五、评议方式
(一)听取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二)召开被评议单位科室负责人和社会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了解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评议组成员,深入被评议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
(四)召开有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被评议部门进行民主测评。
(五)个别走访被评议部门执法服务对象和单位部分职工,深入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
(六)发放《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档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评议组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评议报告(讨论稿)。
(八)召开县政协常委会议,听取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的评议意见,围绕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县政协关于对县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评议报告》,并上报市政协、县委、县政府。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作整改承诺。
(九)被评议部门根据县政协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协。
(十)县政协将适时对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评。
六、评议时间
本次评议活动于9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
七、组织领导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在县政协常委会议的领导下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组,下设2个评议小组。
八、具体要求
(一)参加评议人员和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促进被评议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被评议的单位要主动配合,切实搞好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期间邀请广电中心、新闻中心对评议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增强民主评议的透明度。
(四)民主评议向社会公开并在新闻媒体公告评议单位和时间,社会各界可通过书面和电话形式直接向县政协办公室反映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方案三: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协博兴县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博办发〔2012〕6号)精神,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对县人保局等六个单位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有关职能部门所作出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评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提升效能,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富裕、活力、生态、文化、幸福新博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被评议单位
县人保局、农业局、体育局、林业局、司法局、信访局
三、评议内容
这次民主评议,主要是对被评议单位近两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1、履职情况: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坚持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2、服务质量:是否规范服务行为,践行对社会和群众的承诺,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到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优质高效。
3、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洁、民主团结、坚强有力;工作队伍是否敬业、廉洁、实干。
4、制度建设:是否重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否建立起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5、提案、社情民意反映办理:是否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反映是否认真办理落实。
四、评议时间及参加评议人员
这次民主评议定于从6月下旬开始,9月下旬完成。
参加评议的人员:全体县政协委员,住博十届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1、县政协牵头领导与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交换意见,与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衔接和沟通,组建评议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县政协召开常委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被评议单位分别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方案,以积极的态度配合评议工作。
3、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追踪报道,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被评议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本单位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调研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县政协办公室通过在《今日博兴》、博兴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征集社会各界对于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
2、调查问卷。各评议调查组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各种形式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要求每位委员填写1份,每位委员辐射周围5名群众。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协助负责本辖区委员问卷的发放、收集、汇总,交县政协办公室。
3、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交评议调查组,并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
4、走访视察座谈。各评议调查组分别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现场查看机关有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走访视察座谈活动结束后,各评议调查组及时对调查了解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建议的调查报告。
5、召开主席会议。各评议调查组汇报情况,经主席会议讨论研究后,分别对每个被评议单位形成初步评议意见并反馈。
(三)评议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县政协召开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部门履行工作职能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作述职报告,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并对被评议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测评。
(四)反馈整改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1、召开评议意见反馈座谈会。各评议调查组负责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共同商讨整改办法。
2、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被评议单位根据在评议过程中自查或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协办公室。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整改。
3、搞好民主评议。县政协对这次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就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被评议单位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的结果等,写出评议专题报告,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县委作出汇报,向县政府通报。根据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优秀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列为先进档次;对测评结果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取消该部门评先树优资格,并继续作为下年度政协民主评议单位。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
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实施,为使评议工作切实收到成效,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协调、指导和调度,及时解决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前期准备、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各被评议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以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四: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常委会20xx年工作方案,按照《政协虎林市委员会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协常委会决定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市直单位在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环境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评 议,达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帮助整改、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做强绿色产业,构建开放虎林,建设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产生办法
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被评议单位,提交主席会议商定预选被评议单位后,经全体政协常委无记名投票排出被评议单位名次,并报市委同意后确定3-5个被评议单位。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一是被评议单位按照职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二是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三是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状况等。
四、评议的原则及要求
(一) 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各单位和部门、服务对象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2.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作出评价,成绩不浮夸,问题不回避,敢于提批评,对事不对人,帮助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评议内容,深入调查了解,对被评议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评深评透,切中要害,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 评议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对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端正评议态度。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评议工作,虚心听取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整改,发扬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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