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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江苏省
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教人﹝2014﹞1号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有关规定和我省评选办法,我省决定在2014年开展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
  特级教师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评选中小学特级教师已成为一项重要制度,对于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提高中小学教师地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培养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将此作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机制,并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推荐工作,准确把握条件标准,严格规范推荐程序,严格审核推荐材料,严肃评选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工作社会高度认同。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全省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中小学教研室等教育机构中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至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教师,均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名额分配: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评选320名左右,分配推荐指标450名(见附件)。为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在各学段的示范引领作用,各学段特级教师比例应与在职教师比例相当。原则上,省评委会对各学段入选数控制比例为:高中不超过25%,中职在10%左右,初中在28%左右,小学和幼儿园在37%左右。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此比例推荐,其中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推荐人选不得低于同学段推荐总数的10%;校级领导和教研员推荐数严格控制在推荐总名额的20%以内。外省引进的特级教师重新参加评选确认的,不占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和程序
  (一)第十三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以《江苏省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2012年修订)》(附件1)为依据。推荐人选必须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育人实绩突出,在当地具有较强影响力。推荐过程中,凡涉及到聘期、论文发表、获奖等时间计算的,均以日为截止时间。
  (二)各相关学校组织推荐,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初审推荐并组织民意测评。各市成立特级教师推荐小组,召开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会议,负责本辖区内特级教师推荐工作。省教育厅成立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特级教师推荐人选评审工作。省特级教师评委会评审结果在江苏教育网站上至少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省政府审批。
  四、推荐要求
  (一)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有关要求,为实现到2020年县(市、区)中小学主要学科至少要有1名以上特级教师的目标要求,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在本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后特级教师评选将在坚持评选条件的前提下,向一线教师、农村教师倾斜(特别是乡镇中心小学、乡镇中心初中教师),向特级教师总量不足和主要学科特级教师不足的县区倾斜。请各市在分配推荐名额和评选时遵循此原则。
  (二)材料要求。请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于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以下材料:
  1.关于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工作总结报告(一式1份)。
  2.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推荐人选汇总名册(一式1份,并另附Excel格式电子版名册)。
  3. 每位推荐人选材料:
  (1)江苏省第十三批特级教师评选申报表(一式四份A4纸正反打印,附电子版)。
  (2)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全面考核材料(每人1份,附电子版)。
  (3)民意测验统计表及专家听课记录(提供书面材料并扫描成电子版)。
  (4)同学科特级教师推荐意见(提供书面材料,并扫描成电子版)。
  (5)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证明材料。近五年教学任务书,教研员任教满10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6)指导青年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经历证明材料,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的证明材料。
  (7)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复印件。承担教改课题的立项与结题报告及反映应用推广价值的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8)近五年正式出版的本人代表性论文或论著3篇(教研人员5篇),均须提供原件(另提供扫描件,其中论著只扫描封面、目录、1-2篇重要章节、封底,不大于2M)。
  (9)申报表上的照片栏可以打印或贴上照片,每位推荐人选需另交一张同底版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后标注学校、姓名(由市教育局统一装入一个信封)。
  申报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所在学校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每位推荐人选材料中的第⑴、⑵、⑶项材料装成一袋;第⑷、⑸、⑹、⑺项材料,需编印目录,按序装订成一册;第⑻项材料单独装袋,按序编印目录贴至材料袋封面。所有申报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提供的电子版(其中扫描件请保存为PDF格式)材料按人单独建立文件夹。
  (三)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可参照省辖市教育局工作程序组织申报,推荐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四)为推进网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请各省辖市、省管县教育局5月10&17日期间,登录江苏教育网()政务大厅,对第十三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进行网上集中申报(在上传附件时,仅上传全市推荐人选汇总名册即可)。
  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25-335139;电子信箱:zhushm@ec.。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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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 08:58:52来源:人事处求工作谁有好工作介绍下_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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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发政〔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政[号),为做好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向基层一线、企业和青年科技人才倾斜。重点支持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院所、高校等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参与申报。对企业科技人才适当放宽推荐条件,对发展潜力较大的青年科技人才优先推荐。地方推荐人选中,来自企业的科技人才和35岁以下青年人才比例不低于1/3。&&& 2. 坚持以用为本,充分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用人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面承诺落实支撑保障条件。&&& 3. 加强人才、项目和基地有机结合。人选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已列入部门、地方人才计划的人选可择优推荐,形成有效的人才梯队和共同支持的工作格局。&&& 4. 坚持好中选优,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在各单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通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等环节,择优确定入选对象。&&& 二、推荐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创办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日以后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和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或高等学校(含其内设教学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含企业研发机构)等;&&& ——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明显,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完备的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服务设施;&&& ——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 ——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及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三、推荐渠道和名额分配&&&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由有关部门、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联合会、协会、学会负责推荐;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由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部分联合会、协会负责推荐;2012年入选的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可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科学家工作室的推荐工作另行部署。&&& 2012年已推荐但未入选的对象,今年各部门和地方可在限额范围内再推荐申报一次。&&& 四、支持措施&&& 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计划各项任务的管理办法,促进科技计划与推进计划的紧密结合,逐步建立财政支持渠道,加强对入选对象的后续支持、跟踪服务和考核管理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各部门、地方和依托单位要结合现有科技计划和人才计划,在承担科研任务、提供保障条件、加大激励力度等方面对入选对象给予重点支持。&&& 五、申报流程和有关要求&&& 1.推进计划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实行网上统一申报、推荐。具体申报流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 2. 各推荐单位要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选,在其依托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推荐申报。&&& 3. 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并按照各自的权限在申报系统中逐一确认提交到科技部。&&& 4. 同一申报对象仅限申报一项任务,且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 5. 正式申报材料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连同视频资料光盘(具体要求见附件),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形式报送科技部,报送材料于日前,邮寄或送达至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初国刚 010-&&& 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任务咨询联系人:翟俊峰 010-,牛萍 010-&&&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任务咨询联系人:徐辉 010-,于珈 010-&&& 申报系统咨询联系人:王莹 010-&&& 电子邮箱:&&& 地址及邮编: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科技部科技人才中心258房间(100045)
&&&&&&&&&&&&&&& &&&&&&&&&&&&&&&&&&&&&&&&&&&&&&&&&&&&&&&&&&&&&&&&&&&&&&&&&&&&&&&&&&&&&&&&&&&&&&&&&&&&&&&&&&&&&&&&&&&&&&&&&&&&&&&&&&&&&&&&&&&&& &&& 科& 技& 部&&&&&&&&&&&&&&&&&&&&&&&&&&&&&&&&&&&&&&&&&&&&&&&&&&&&&&&&&&&&&&&&&&&&&&&&&&&&&&&&&&&&&&&&&&&&&&&&&&&&&&&&&&&&&&&&&&&&&&&&& &&& 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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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4-13 12:09 我在找工作 求介绍
有没有具体的求职方向,你想做哪方面的工作?
4-13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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