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抵押贷款有一墙角被别人占用十几年了,如今村大队,司法部,土地局,人民政府都处理不了。该找谁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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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村子里邻居为了房屋的纠纷,镇里县里都来人了,都没解决好!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的表大伯是个种田大农户房子都会漏水了,两口子的年龄加起来都有100多岁了,一年要种好几百亩的田。前年好不容易有钱盖房子了,他周围邻居却一个个为难他不让他盖!第一户邻居(她已经盖好了3层楼)说我表大伯的地基靠她家太近了,如果盖好水会滴到她家的墙上。还为了这事吵了N次架,也打了好多次。第二家邻居(房子也盖好了)他说不准盖,盖了会把他家的太阳挡掉,也以各种借口阻挠他盖房子。第三家(房子也盖好了)说和他房子之间的距离离得的太近了,盖上去瓦片会超过中间的分界线。
为了这事这房子都盖了快一年多了,还没盖好。表大伯的邻居一直阻挠,直到有一次上面有人来拆房子,我们村子里的人有2.3十都看不下去了,一起冲上去阻止了。引起了民愤!
从那以后房子也没在盖过,领导也没给出合理方案,到了下半年谷子成熟后表大伯的那可怜的谷子何去何从....希望你们帮帮忙,教我们应该怎么做!谢谢!
去年邻居为了建房,跑来我家商量要拆了我一间旧房(我的是3间)和我一起下墙脚。当时我没多想就同意了,并告诉他(他去年建好了起了3层),我今年准备建2层,第一层起4米8高(他第一层有3米8高),我地基与他平齐,第2层比他的矮,整体建筑和他一样高。他也同意了。现在我已建了4米5高准备上预制板,他现在反过来不让我建,对我的瓦工师傅百般刁难,使我的房子停了工,有一个月了。我城建,土管手续是全的。他跑了各个部门咨询,但我的建房是合法的,城建给我放的线,土管来拉的尺...
请问盖房子与邻居发生高矮问题的纠纷!而且城建局不予解决怎么办?
老家是河南商丘市的小镇上
我家买了块地皮个人的没有房产证但是请了3个大队支书签了字立了字据,在土地使用范围内也打了记号了,现在隔壁的想把那个房子要走,让我们按原来买的价格卖给他们,我们不卖。他们就用土把我们门口给堵了因为是在街上我们没办法做生意,我们就报警了
警察不问说让我们找司法部门解决,我现在想知道我们要是和他们打官司我们会赢吗,
我们需要那些材料。 他们有钱又有人
我们起诉他们官司打赢的几率大吗?
你好,我们是07年建的房子,在建以前邻居是占用我们家的地方,修建的一个饭棚,以前房屋后的水是通过饭棚流经其院子里,但是建房子时
给他拆掉啦,以后他们不让我们房屋后的滴水流过,致使矛盾纠纷,村里协调我们在家里安装上排水管排房屋后的积水,但是这期间只要水太大根本没法排水,邻居经常一下雨就去堵水,造成家里墙壁有水浸泡,墙壁损毁,村里协调时写的各自房屋滴水都有尺寸,我们把邻居家依我们家南房建的厕所墙拆掉20公分,离开我们家的房屋,现在他们把我们起诉啦,让...
之前我和我妈一起住两室一厅房子,房子是动迁分配,只有居住权,户口上我和我妈,我是户主。现在我妈过世,兄弟姐妹四个,房子不知如何解决有争议,我该如何解决。现在去买下产权可以吗?
您好,我家与邻居有十几年的矛盾纠纷了,1直解决不了,不知该怎么办
我的房屋因拆迁安置纠纷,地皮是我自己买的,周围1邻居阻碍,请问我该怎样妥善处理,急,谢谢
您好,本人于2012年购入上海卢湾区一所旧里洋房,一楼45平米,最近发现客厅墙角漏水,与楼上房东协商,楼上房东指出我的房子以前的业主曾经改过管道,漏水不是他的原因。经了解确有其事,但不能确实是此次漏水的主要原因,但我为了邻里关系和谐,同意全部维修费用由我本人全权负责,二楼房东还是拒绝维修,并提出要居委会和物业还有卢湾区房产管理所敲章同意才维修,后居委会和物业知情后表示可以协调,但不存在敲章同意的服务。二楼房东拒绝协调,并再次要求我去派出所敲章。派出...
我家房屋后面有一块空地 ,想在后面空地上建一厨房 ,可是在申请建设的时候政府不批,理由是与邻居有纠纷的土地不批,
可是和我有纠纷的邻居中间还隔了我哥哥的房子
,和他在土地问题上不可能有纷争,我们在协商的时候他要求我让出一条3米宽的路,他就同意我建房 ,那里以前没有路
土地是我家的,你说我该不该让?如果我不让在法律上这房子的建设能否申请下来?
我在云南我想咨询一下!与邻居因为房屋占地纠纷引起打架,致使其肋骨打段两根住院一个月!现在伤势基本愈合在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医药费七千多!要我们赔偿三万!如果当地派出所调解不了就要去法院。如果走法院程序是不是会赔偿比现在更多?我们改采取什么方法?对方死活不能减少赔偿费!湘潭市国土局——面对土地兼并和违法占地,你作为还是不作为?
共 6879 浏览 10 回帖&&
发帖: 11 篇
在线时长: 27 小时
湘潭市国土局——面对土地兼并和违法占地,你作为还是不作为?
& & 湘潭市国土局
& & & ----面对土地兼并
和违法占地
& & & & & & 你作为还是不作为?
& & 李克强总理近日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上指出:“尸位素餐本身就是腐败,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做不到‘勤’也是变相腐败。”他语重心长地说,再好的决策部署没人去抓也是一纸空文。“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厉问责。”
猫不抓老鼠,不成其为猫。国土局不管违法侵占土地的事情,也没有尽到国土局的责任
土地兼并,是中国历朝历代的重大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早有预计,早早
就重视了这个问题了。所以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反映出立法者不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城镇居民转让的立法本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004年12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再次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小产权房”
。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的,应当认定无效。民法通则第六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的时候,不应支持城镇居民要求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或者房屋的诉讼请求。从司法实践上看,我国各地的人民法院都认为现行法律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已购买的,无论时间多久这类房屋买卖合同一律无效。所以,国家的法律和政策都是反对他人兼并农村集体土地的。
& & &作为国土局,对农村集体土地,应该保护,对土地兼并,你应该作为!但事实上,湘潭市国土局选择性执法,对地方“土豪”网开一面,对贫苦小民执法却出奇的严格高效,令人称奇!引起老百姓不服!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夫妇在岳塘区板塘乡摇钱村六亩组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在没有办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成一栋花园式别墅,面积500多平米,另有一块大前坪,几年来,当地国土,规划部门特别是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其听之任之,而当地没钱没势的老百姓建房刚下个地基,陶伍伟、尹冬莲夫妇一个电话打过去,执法机关就来了,立即下停建通知。老百姓没房屋住,只好漂泊在外,手续迟迟不下。气愤的老百姓将陶伍伟 、尹冬莲夫妇违法建筑的问题再次投诉到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得到的答复是:
& & 高新区违章建筑&&
& & 管理员回复: 您好,针对您所投诉的“板塘乡摇钱村六亩组陶伟家有违章建筑”的问题,高新区执法局已致函至板塘街道,要求其进行调查。经板塘街道到现场落实情况,该处户主为陶伍伟,此房屋2006年从陈易阳手上购买,于2008年重新装修,该房集体证号为:潭集用(2001)字 第【2400019】号,目前该户无新增违法建设。不属于违章建筑。〈湘潭市城管信息监督指挥中心003号信息处置员〉
& & &回复于: 15:25:44
& & 也就是说:投诉无效。哈哈。。。。。让我们一起来细细品味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这一神回复,好好体会一下,究竟它有多神!
& & 一、“针对您所投诉的问题,高新区执法局已致函至板塘街道,要求其进行调查。”请问,
高新区执法局距离其辖区板塘乡摇钱村六亩组有多远,也就五分钟的车程呀,不能亲自去基层调查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还没有把你们从官老爷变成人民公仆吗
?何况高新区执法局本身就是一个基层单位,这事也本是你们执法机关的事,为什么要求板塘街道进行调查?还致函呢。这就造成了后面一系列的错误!当然,这也可能正是执法局的高明之处,万一有问题可以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可谓深谙中国当下体制之精妙!
& & 二、“该处户主为陶伍伟,此房屋2006年从陈易阳手上购买&,不错,这点你们落实了,落实了这是一起买卖关系,但是请问:你们进一步落实了买卖双方的身份吗?经当地群众落实,陶伍伟是湖南省会同县人,而尹冬莲出生于湖北省武汉市,后两人落户于湘潭市岳塘区潘家路,均是城镇居民。你们进一步落实了这一买卖合同的性质了吗?经专家落实,在房地不可分割的情况下,农村房屋交易的对象不仅仅是地上建筑物,还必然包括该房屋占用的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属农村集体所有。
城镇居民陶伍伟与农村居民陈易阳之间的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
& & 三、“于2008年重新装修”,哈哈。。。。神回复最神的地方就在这里。经当地群众落实,陶伍伟非法购买该农村宅基地后,于2008年将颜西安、陈易阳的原建筑面积200平米的二层房屋拆除,扩建为建筑面积达500余平米的三层楼房,加上非法占有的其它农村土地,打造成一个奢华的花园式别墅!(有图有真相,照片为证)呀,这就是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所称的“重新装修”?神!太神奇了!经专家落实,&
我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明文规定居民要先报建,经审批后才能建房,否则应予拆除&。农村,特别是城市里的农村,政府对每户的宅基地面积是有规定的,陶伍伟、尹冬莲夫妇两个人(其独子陶杰彦近十年一直在外国的语言学校读书,在昆明等外地工作和生活)就&
占有了500多平米的房屋面积,还有很大的一个前坪,严重超标,更何况他们还不是该村农民&
。为何执法局的神回复中对此不作任何回应?
& & 四、“目前该户无新增违法建设”,这话的意思是,看来执法局也承认了该户有违法建设喽,只是“目前无新增违法建设”,所以不必查处喽。&
按这种逻辑,是不是一些潜逃多年的犯罪分子就不要惩处了呢,因为他们“目前无新增违法行为”呀。这是什么逻辑?!&
这种回复充分暴露了湘潭市行政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是多么淡漠,思维是多么混乱!我国的关于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的法律和政策早在陶伍伟、尹冬莲非法购房,未经批准非法拆房扩建之前就已生效,几年来非法状态一直在持续,而湘潭执法机关有义务查处却故意不作为的违法状态也一直在持续!难道就不要处理了吗?
& & 五、“该房集体证号为:潭集用(2001)字第【2400019】号”。请问:你们落实了这个证是哪个单位哪个人发给陶伍伟的吗?发证给他合法吗?内容是什么?&
将农村集体土地发证给一个不是这个村的城镇居民合法吗?
& & 六、“不属于违章建筑”,综合以上几点,你还好意思说它“不属于违章建筑”?这就是湘潭执法机关的最后落实结果?那就把这事放到网上,让全国人民评评理儿,看它属不属于“违章建筑”。如果执法局真愿公平认真办事的话,&
完全可以测量出陶伍伟的别墅建筑面积是多少,宅基地总面积是多少,并查看一下潭集用(2001)字第【2400019】号证书上确定的面积是多少,查清他是否有规划局和国土局的建房批准证书,就可以查明他是否违法,他的花园式别墅到底是不是一个违法建筑!
& & &可是几年来群众不断反映此事,湘潭市高新区和湘潭市行政执法局却就是不作为。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陶伍伟的邻居,罗明照一家执法局执法作风就大不一样了。罗明照是全国劳动模范,得到
江泽民、邓朴方、郑培民、陈三新
等中央、省、市领导多次表彰和亲切接见。其遗孀龙月娥是低保户,户头上有六、七个人,因家中人口多、原来的房屋已成危房,决定新建房屋。可还没有打好地基,&
邻居、外地人陶伍伟立即找来执法局,此时,湘潭市行政执法局既没有“致函”,也没有要求“坂塘街道”来处理,而是亲自来了一大群人,立即下了停建通知,反应神速
&。陶伍伟公开扬言:“只要你家不按我的要求建,就要拆了你的屋”。“在湘潭你不要跟我搞”,还讲什么“处级干部我认识的多了,我要他们哪个时候到哪个地方,他们就会到,比我家的狗还听话”。低保户龙月娥现无房住,到处飘泊。当地一些农民家里四五口人,只批了建80个平米的房,多建一点就被强拆,该村有一些村民没有宅基地,又买不起商品房。可是外地人、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两个人建了500多平米非法房屋,几年来都没人管。外来土豪享受了本地平民都享受不到的优惠待遇。
湘潭市高新区及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工作态度如同电脑屏一样可以在“作为”模式和“不作为”模式之间随意切换,任意选择。&对土豪一个工作模式,明知违法建了那么大一栋三层别墅几年都不动。对弱势群众又是另一个工作模式,地基没打好大队人马就来了,快速高效&
。你要人民群众怎么相信你们?!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选择性执法已经天怒人怨!这事在湘潭市高新区引起很坏的影响。人们不禁要问:这种选择性执法的现象为什么会发生?有关执法人员和地方土豪之间到底有一种什么关系?他们之间的联系纽带又是什么?
(由上图可见,陶宅大红灯笼高高挂,非法占地之大,还进一步霸占低保户赖以生存的菜地,低保户家的地基上荒草丛生,选择性执法造成强烈反差,终于知道,为什么世界上会有革命了)举报人电子邮箱: 欢迎来信联系,谢谢转发  
& & &我们希望在胡局长领导下的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能够积极作为,能够表现得比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好!该作为而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选择性执法更是腐败!
& & &我们来欣赏一下湖南电视问政节目上我们国土局长的精彩表现。
& & &主持人:现在开始我们今天的第二个问政话题:国土管理。现在有请我们今天第一个被&
问政对象,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胡建凯局长走上主问政席。民评代表现在可以大胆提问了。
  民评代表:刚才短片中,我看到那栋别墅,挺立在农田中,鹤立鸡群,真是羡慕嫉妒恨,能不能跟局长和雨湖区的区长拉个关系,给我也批一块地?
  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建凯:&
违规违法建房。市国土资源部门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这个影片上反映的情况看,两个方面,第一个是&
城镇居民外来人口在农村买地违规建房。第二个方面就是村民违规建房。这两个方面都&
是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查处。我在这里表个态&
国土资源部门马上组织调查对涉嫌违法违规建房的违法违规审核,把关不严的该拆除的一定拆除,该处分人的一定严肃处分,需要移送纪委监察司法部门的一定移送。将查处人查处事结合起来,还群众一片满意之心。
  民评代表:胡局长刚才你说了,对乱批乱建你要严肃处理,这个很好。但是你能不能给市民一个答复,多少工作日对那些违规的处理?
  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建凯:当前当务之急是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建房的行为继续。我想第一个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巡查发现制止的力度,特别是要对那些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在初始时期,萌芽状态。第二个视频上反映的问题反映雨湖区的问题,所以我们当务之急就是协调雨湖区政府对这些违法建房的行为拆除一批,处分一批。我想这个事大家都知道,这是比较复杂的一项工作,要初见成效可能会要到11月底。
  民评代表:我第三个意见,刚才看到短片,&
是谁给了他们有这么大的权力?你们作为主管部门、主管单位是不是视而不见,见多不怪呢?看看下一步你是不是把他们的权力怎么收回来还是采取什么措施(监管)。
  国土资源局局长胡建凯:&
既然他们是违法违规的行为就是没有经过审批的。当然,这个里面有监管不力的问题,为什么建起来的呢。所以国土部门也好,地方政府也好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 &湘潭市国土资源局胡建凯局长上面的话说得真好,我们湘潭的老百姓都记住了!
就看着你是怎么落实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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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turn this.innerHTML +
}, "utf-8");
发帖: 12 篇
在线时长: 33 小时
湘潭市国土局、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湘潭市行政执法局都应该行动起来,
行使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履行共和国赋予你们的职责。& & & 我对此事有三点看法,是否合理合法请大家评议:
& && && && &
一、陈易阳之子女在年幼时,因父亲去世,经济困难,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被会同县人、城镇居民陶伍伟趁机以超低价购买去,现陈易阳之子女无宅基地,且按我国法律政策,已出卖宅基地的人不可以再分配宅基地,所以陈易阳之子女可以主张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及宅基地,依法应该支持。& && &二、当地村委会可以无偿收回,因为该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摇钱村的土地,陈易阳无权处分本属集体的宅基地,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村委会完全可以收回,将该宅基地分给该村几户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正是为了保障这些农村的农民有房屋住,而不能让一些土豪侵吞集体土地,再通过转卖、套取拆迁款发财。& && &三、政府应该收回。因为这种买卖违法,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所以无效。而且陶伍伟不经审批私建大面积别墅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坏,政府应该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收回宅基地。这栋违法建筑本身就是陶伍伟违法的最有力的证据!它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它在规划局国土局没有审批手续登记资料,它面积大大超标,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整个院子的占地面积。& && &不作为是一种腐败,选择性执法更是一种腐败!如不依法处理,人民群众决不罢休!
发帖: 12 篇
在线时长: 33 小时
湘潭市国土局、湘潭市城乡规划局、湘潭市行政执法局都应该行动起来,
行使人民赋予你们的权力,履行共和国赋予你们的职责。& & & 我对此事有三点看法,是否合理合法请大家评议:
& && && && &
一、陈易阳之子女在年幼时,因父亲去世,经济困难,其农村宅基地及房屋被会同县人、城镇居民陶伍伟趁机以超低价购买去,现陈易阳之子女无宅基地,且按我国法律政策,已出卖宅基地的人不可以再分配宅基地,所以陈易阳之子女可以主张当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收回房屋及宅基地,依法应该支持。& && &二、当地村委会可以无偿收回,因为该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摇钱村的土地,陈易阳无权处分本属集体的宅基地,所以买卖合同无效,村委会完全可以收回,将该宅基地分给该村几户没有宅基地的农民。国家不允许城镇居民购买农村集体土地,正是为了保障这些农村的农民有房屋住,而不能让一些土豪侵吞集体土地,再通过转卖、套取拆迁款发财。& && &三、政府应该收回。因为这种买卖违法,侵害了农民的利益,所以无效。而且陶伍伟不经审批私建大面积别墅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坏,政府应该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收回宅基地。这栋违法建筑本身就是陶伍伟违法的最有力的证据!它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它在规划局国土局没有审批手续登记资料,它面积大大超标,无论是建筑面积还是整个院子的占地面积。& && &不作为是一种腐败,选择性执法更是一种腐败!如不依法处理,人民群众决不罢休!
发帖: 12 篇
在线时长: 36 小时
& & &这座奢华的别墅本身就是陶伍伟违法的有力证据!
& & 一、城市里每一栋合法建筑依法都要先在规划局报建,得到规划许可以后,再经国土局审批才可以建。陶府它没有任何报建手续。
陶伍伟提供不出来,在规划局、国土局也查不到。
& & 二、陶府有三层(相当于四层高度),建筑面积500多平米,还有一个好大的前坪,不符合本地的农村每户宅基地、建筑面积标准。
& & 三、陶府这座别墅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现在搬也搬不动了。
陶伍伟是会同县人、尹冬莲出生于湖北武汉,均是城镇居民,依法不得购买农村房屋及宅基地。这种买卖非法,无效!更不得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擅自建房屋。
陶伍伟非法侵吞的
农村宅基地必须收归农村集体所有,以提供给该村无房的农民使用。
& & 证据如此扎实,还不依法对
陶伍伟的这座非法别墅采取措施,人民群众以后还怎么去相信“法治湖南”?!
发帖: 14 篇
在线时长: 41 小时
李总理在人代会上强调,以后反腐要重点反不作为。李克强说,再好的决策部署没人去抓也是一纸空文,“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厉问责。”“为官不为”就让他“不能为官”。湘潭则将惩治“为官不为”写进《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出台《关于惩治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成为悬在当地官员头顶的一柄利剑……。如有涉及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任何一种,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11种。& & & &人们不禁要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到底在湘潭还有不有效力? & & 强烈要求湘潭地方政府遵照国务院的精神,平等执法,有所作为!外地人、城镇居民陶伍伟非法侵吞农村集体土地,不经审批建大面积别墅的违法事件将如何处理成为考验湘潭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试金石!全国众多媒体将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并跟踪报道!& && & 湘潭市行政执法局韩晓局长,市国土局胡局长,市规划局李局长,从会同县来的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夫妇可是太不给你们面子了,长此以往,贵局在湘潭还会有什么威信呀?!如此选择性执法,对富豪权贵一付嘴脸,对底层民众又是另一付嘴脸,怎能取信于民?希望你们能依法有所作为,不要把国务院总理的话当耳边风!否则,我们会请求上级组织追究你们不作为的责任!
发帖: 14 篇
在线时长: 41 小时
李总理在人代会上强调,以后反腐要重点反不作为。李克强说,再好的决策部署没人去抓也是一纸空文,“对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的行为,要严厉问责。”“为官不为”就让他“不能为官”。湘潭则将惩治“为官不为”写进《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出台《关于惩治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成为悬在当地官员头顶的一柄利剑……。如有涉及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任何一种,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11种。& & & &人们不禁要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到底在湘潭还有不有效力? & & 强烈要求湘潭地方政府遵照国务院的精神,平等执法,有所作为!外地人、城镇居民陶伍伟非法侵吞农村集体土地,不经审批建大面积别墅的违法事件将如何处理成为考验湘潭地方政府是否依法行政的试金石!全国众多媒体将密切关注事件动向,并跟踪报道!& && & 湘潭市行政执法局韩晓局长,市国土局胡局长,市规划局李局长,从会同县来的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夫妇可是太不给你们面子了,长此以往,贵局在湘潭还会有什么威信呀?!如此选择性执法,对富豪权贵一付嘴脸,对底层民众又是另一付嘴脸,怎能取信于民?希望你们能依法有所作为,不要把国务院总理的话当耳边风!否则,我们会请求上级组织追究你们不作为的责任!
发帖: 14 篇
在线时长: 43 小时
&湘潭市国土局宣称要组织调查组,彻查陶伍伟的违法建豪华别墅的事件,一个调查组少说也有三个人吧,但怎么半个月了还没有一个结果呢?这就是你们的办事效率?
& & 你们至少要宣布,陶府大院在国土局到底有不有报建手续吧,国土局当年是否审批了陶伍伟的建房申请了吧,查明这一点只需到你们的档案室里去查,一下子就清楚了,为什么这个调查结果都不公布出来呢?
难道这很让你们为难吗?纳税人的钱养着你们是干什么的呀!
& & 人们要问:你们到底是在依法工作还是在坚持不作为?
发帖: 14 篇
在线时长: 46 小时
据记者到湘潭的房产部门了解,陶伍伟通过关系办下的集体证号为:潭集用(2001)字第【2400019】号房产证在湘潭市各级房产局并没有登记。人们要问,陶伍伟到底有不有房产证?潭集用(2001)字第【2400019】号房产证到底存在不存在?为什么不在房产局备案?该证内容是什么?是什么机关办的证?给这个城镇居民、外来土豪办证合不合法?
& & &如果真的有,请晒出来,好不好?
发帖: 15 篇
在线时长: 47 小时
湘潭市国土局宣称要组织调查组,彻查陶伍伟的违法建豪华别墅的事件,但怎么半个月了还没有一个结果呢?这就是你们的办事效率?我们在耐心等待。
& & & &湘潭市行政执法局韩晓局长,会同县来的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夫妇可是太不给你们面子了,长此以往,贵局在湘潭还会有什么威信呀?也必将给你们今后的执法带来难度。媒体也会跟进报道。
& & & &湘潭将惩治“为官不为”写进《市委常委班子整改方案》,出台《关于惩治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规定》成为悬在当地官员头顶的一柄利剑……。如有涉及30种“为官不为”行为的任何一种,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问责方式主要包括责令公开检讨、停职检查、引咎辞职、降职、辞退等11种。
& & & &希望你们能依法有所作为,不要把国务院总理的话当耳边风!否则,我们会要求追究你们不作为的责任!
发帖: 15 篇
在线时长: 52 小时
越来越多的朋友在关注,这是大家公民意识的觉醒,
& & 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平等公正的追求,
& && && && && && && &&&
对政府带头守法的祈盼!
发帖: 17 篇
在线时长: 60 小时
娄石网友:首先感谢你的关注。
& && &&&你的问题一:据网贴,陶伍伟如此任性,如此神通,何许人也?真相何如?
& && &&&据当地群众讲,陶伍伟原为湖南会同县人,城镇户口,现在是岳塘区马家河石灰厂的供销科长,该厂产品主要是供应给湘潭电厂。当地老百姓说,他家里很有钱,违章别墅很奢华。占了当地农村很大一块地,而当地很多农民却没有宅基地了,对此十分不满。和邻居关系都不好,大家看不惯这个违法占地的土豪。他的确很任性!当地的一位处级干部同情低保户家的事,表示关注,他都不放在眼里。背景如何暂时就不得而知了。
& && & 你要查证真相很简单,可打的,开车,或坐3路、5路、24路、101路公交车,在湘潭市岳塘区板摄路口下车,从一条小街巷进去200米,就到了金耐社区后卫门处,你就可以看到真相了。
& && &&&你的问题二:是否真如网贴所述,存在选择性执法?求解!!
& && &&&当然存在选择性执法!广大网友可以自己去看看,那地方很好找的。到了金耐社区后卫门处,你就可以看到选择性执法带给你的强烈的视觉冲击!你会获得从未有过的独特体验!
& && && &如同厦门的红楼,湘潭的陶府大院也可以作为展示选择性执法腐败的一个反腐倡廉的活教材!一个新的旅游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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