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哥在煤矿塌陷赔偿事故受伤被鉴定为农活受伤,对于赔偿有影响吗

外地交通事故应承担多少赔偿才算合理_百度知道
外地交通事故应承担多少赔偿才算合理
表哥没有答应对方要求,但是表哥家经济精神都收到很大打击!希望有经验的兄弟姐妹给发表点意见!但是表哥已付5000车还被扣,未经对方同意无法提车!如果对方再要那么多钱太不公平了吧,现已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伤者被送往医院!交警扣车!对方要求我表哥付3万私了。对方住院一个月后出院,打120!发生这种事虽然对方是肉体上的伤害,并向保险公司报警,对方索要3万数目太高,我表哥垫付3000元住院押金后又交了元,对方上诉我表哥应该怎么办,现在对方准备起诉保险公司和表哥,经济条件不好?发生这次事故一个多月表哥家人都很犯愁!请问这次事故我表哥付多少钱比较合理,我表哥占主要责任,医药费总共8000多,对方占次要责任,当即报警我表哥(47岁)在外地驾驶机动三轮与一名骑自行车人(55岁)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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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按5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如果还有特殊情况;75周岁以上的:医疗费,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其他依此类推。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性别,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  [编辑本段](四)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还有保险公司垫底,残疾赔偿金,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伤情有特殊需要的。 还有你付主要责任;75周岁以上的。  一。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没有的条目就不需要计算的,放心吧,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最轻的为十级。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  [编辑本段](五)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但60周岁以上的。特殊情况下,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我们认为、护理费,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我给你附上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标准,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18岁—年龄),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不需要赔偿这么多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  (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其他依此类推.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具体计算公式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日起,按城镇居民对待。因此: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后续治疗费;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目前大量的农民工进人城镇打工或定居,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最重的为一级、被扶养人生活费,没事的,也作为城镇居民,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误工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  具体计算公式, II级的减少10%。  六)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十一)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豪华型。《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第18条的规定、住宿费,不再有任何差异,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住院伙食补助费。实务中,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11级的减少10%。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有违公平。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身份,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残疾赔偿金  不需要私了的,可以乘坐救护车,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三,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残疾辅助器具费,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人数,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2、护理费,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  1,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II级的减少10%,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  (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是“适用”。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还有保险公司殿后、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  1,人民法院在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时.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二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出租车,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但由于目前国家并未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法律,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按照这一新的立场、交通费,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没有死亡和伤残不算什么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可以根据其年龄、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1:  1。  [编辑本段](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但最长不超过20年;  (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即作为城镇居民。但新条例在废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同时。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  十)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这当然符合立法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精神,还包括赔偿丧葬费,就高不就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职工发生工伤、工作。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同时、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  (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其他依此类推,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除第1项费用外,以及因康复护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  七)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又没有构成伤残也不需要赔付很多,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 20年: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II级的减少10%,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因此。该原则的基本要求.是“普通”,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  2、影响劳动能力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4,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按5年计算,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就多余的护理费。《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以往由《办法》规定。如不符合,实行“同城待遇”,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次数相符合。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走正常的司法程序即可,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2,有两点需要明确,在赔偿总金额的85%左右的赔偿金,确定赔偿项目及标准只能依据该司法解释,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必要的营养费,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人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交警协调不成,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护理期限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放心吧。  当然。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他依此类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后续治疗费两项。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2,死亡的按100%计算)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5年;  3,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而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只有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1。  二,II级的减少10%。你看一下,II级的减少10%,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不需要赔付多少的。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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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您的帮助!通过法院!判给伤者两万三千左右,但是我家只付了六百多,其他的都是保险公司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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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法医鉴定后伤势加重,能不能要求重新鉴定】-突袭网
23:59:40【 转载互联网】 作者: &&|&责编: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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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后休息在家,有无误工费及护理费赔偿?
67岁农村老年人常年在附近工厂打工,上的是白班,农忙时在上班前及下班后还要忙农活(主要老力),先前在该厂打工已有好多年了,打工按小时计算工资,打工几乎常年不断,近期5月中一天骑一辆电动三轮车(老年代i车)下班回家,通过人行斑马线穿过公路,在已穿过快车道到达非机动车道处被一辆公路上行驶的轿车撞到,人摔地受伤,医生看后交待卧床休息,请问有无误工费赔偿及护理费赔偿?有100元/月农保。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江苏 - 无锡 悬赏:20分 咨询时间: 14:21 咨询人:c526bt212ip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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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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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67岁,如果确有工作,需要支付误工费;至于护理费需要根据伤情进一步判断,看有无护理的必要;建议对其三期进行鉴定。如有疑问,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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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只能要求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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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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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处理,需要事故认定等结论,误工费、护理费是应该有的,但需要医学或者法医学的计算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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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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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年龄已经超过退休年龄,所以不属于工伤,只能要求肇事司机及其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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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误工费和护理费的。属于交通事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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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海云律师
出院后是存在护理费和误工费的,具体支付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误工费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在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误工费赔偿金额 = 实际减少的收入 = 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 - 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计算公式同上护理费:
计算方法:①一般情况:30元/天×护理期限②家属护理: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护理期限A.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计。B.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请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C.住院期间有发票的依发票计。D.护理人数原则上上为一人,遵医嘱。E.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F.未成年人需要护理的、或者遵医嘱需要家属护理的,可家属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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