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存在着分配不平衡弯矩分配,对此国家采取哪些措施

理论: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也相应进行了改革。经过30年的努力,目前全国已建立起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广大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持续提高,生活得到大幅度改善。但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看,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不少问题,亟须在全面分析这些问题及其原因的前提下,探讨深化改革的任务、思路和原则,研究提出改革的具体措施,这对于加快民生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及改革的任务、思路和原则&&
(一)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分配秩序混乱和分配关系不合理两个方面。
1.分配秩序混乱。在初次分配领域,主要表现在: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特殊情况工资支付混乱;部分用人单位制度外收入多;一些要素市场收入分配失范;非法收入占有一定比重。在再分配领域,主要有以下三方面表现:一是社会保障不足且在某些方面不够公平;二是偷税漏税等问题严重;三是第三次分配无序。
2.分配关系不合理。可以概括为“两降四大几不顺,四低一慢两并存”。即居民收入、劳动报酬比重两降低,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四方面收入差距偏大,不同层级组织和部分地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几方面分配关系不顺;农民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职工、私营企业职工和生产一线员工四类人员收入低,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偏慢,不少低端岗位人员工资偏低和某些低端岗位工资不低、部分高端岗位工资偏高与少数高端岗位工资不高两并存。
造成以上收入分配问题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二元体制的影响,生产力水平不高且发展不平衡,自然资源、人们禀赋的差别,旧观念的影响等深层次原因。又有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缺乏有效的劳资协商机制、收入分配调控体系不健全、收入分配执法监管不到位等直接原因。
&& (二)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任务、思路和原则。
针对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确立如下改革的任务、思路和原则:
1.改革任务。从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看,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任务可概括为“四个一”,即一套新制度、一套新机制、一套新体系、一种新格局。一套新制度是指完善按劳分配与按其他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制度;一套新机制是指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机制;一套新体系是指建立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一种新格局是指逐步形成“两头小、不悬殊,中间大、分层次”的新分配格局,即高收入、低收入群体人数都少,相互之间收入差距不悬殊;中等收入群体数量大,其内部收入有所差别,分为若干层次。
2.改革思路。总体上看,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领域的问题不能就分配论分配,必须根据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思考解决问题的基本路径。即从中国现阶段国情出发,着眼于从深层次解决制约影响分配方式、分配制度的问题,推动经济社会等相关管理体制改革;立足于从分配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改革入手,着力解决分配领域的突出矛盾,标本兼治,循序渐进,大力整顿收入分配秩序,逐步理顺分配关系。通过实施“提低、扩中、控高”战略,逐步解决贫富差距过大等社会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全面构建。
3.改革原则。一是要坚持公平效率相统一;二是要坚持劳动者收入增长与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协调;三是要坚持突出重点与系统改革相结合;四是要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补充。
二、我国收入分配领域改革的主要措施&&&
根据以上改革任务、思路和原则,针对前述收入分配问题及其原因,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六方面改革措施:
&& (一)加强收入分配法制建设。
1.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法规。
首先,提高收入分配法规政策的层次,逐步健全收入分配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尚缺乏高层次的收入分配法律法规,现有法规政策层次不高,系统性不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足。应逐步将现行收入分配规章政策上升到法律的层次,同时,将初次分配领域中的资源配置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农村分配制度以及收入分配调控制度法制化,均纳入收入分配法律体系,使之具有系统性。
其次,按轻重缓急抓重点立法。加快健全完善工资分配法律法规,近期争取以国务院名义出台《工资条例》,进一步规范工资分配行为;为预防和有力打击拖欠和克扣工资行为,争取在刑法中增加恶意拖欠工资罪的相应规定;相应健全国务院有关部门工资分配相关法规规章;与此同时,推动各地进一步健全本地区工资分配法规规章。
再次,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调控法律法规。主要是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法,健全打击非法收入的法律法规并增强处罚力度。
2.加大收入分配执法力度。
第一,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维护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一是依法及时查处拖欠、克扣工资等案件;二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工资支付规定等法规规章;三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关于协商确定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重大问题的规定,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协商权;四是依法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同工同酬的法律规定,促进解决当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第二,依法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一方面要贯彻落实《反垄断法》,限制垄断行为;另一方面要依法限制、减少垄断高额利润,从而控制垄断行业过高收入。
第三,进一步依法维护农民增收权益。主要是依法鼓励、规范农民进城务工,切实保障他们的劳动报酬权;依法保障农民提高收入的各项权利,坚决纠正以各种名目向农民非法收取费用的行为。
第四,加大依法调节收入分配关系的力度。一是加大依法调节个人收入的力度,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明确征管重点地区、行业、单位和群体对象,依法征税,调节过高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二是依法规范要素市场交易行为,减少暴富和破产现象;三是依法打击行贿受贿、制假贩假、盗版谋利、制毒贩毒等各种非法收入,严格依法快速查处非法收入案件,整顿收入分配秩序。
&& (二)进一步改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1.改革完善企业薪酬制度。
一方面,逐步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引导各类公司制企业结合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同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薪酬管理制度。在其他各类企业中,已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的用人单位应进一步健全制度,尚未建立的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行业一些企业、某些餐饮服务企业等要马上依法按照程序建立薪酬制度,尽快根绝按所谓行规、习惯做法分配的不规范行为,使企业分配有章可循,为整顿企业薪酬分配秩序、实现合理薪酬分配提供制度基础和依据。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重点是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主体和管理规则,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行为,合理安排国企高管人员与其他职工以及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关系,杜绝个别人自定高薪酬现象。
2.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和公务员工资制度。
一是进一步改革完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其中,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应逐步实行企业薪酬制度;其他事业单位应进一步改进完善薪酬制度,改变目前所有事业单位均实行同一岗位绩效工资制的状况,使之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所有事业单位都要大力规范制度外收入,将其纳入薪酬制度内,切实解决制度外收入分配无序和分配不透明不公正问题;二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使之更好体现公务员工作特点,并为社会分配树立规范分配的样板。
3.进一步改进完善其他收入分配制度。
一是改进完善资源配置制度,使原材料、能源动力、矿产、土地等资源配置制度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更加规范有序并公平合理,从源头上解决分配无序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保证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三是改进完善要素市场的要素收入分配制度,特别是健全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等要素收入分配制度,规范要素市场分配秩序。
&& (三)逐步形成新的收入分配机制。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收入分配新机制主要包括劳资双方工资平等协商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1.&建立健全劳资平等协商的企业薪酬决定机制。
一是要大力推行区域、行业的工资集体协商,采取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代理谈等办法,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劳方一般不敢谈、不会谈的压力,资方不愿谈、拒绝谈的阻力,使之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研究利用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竞争领域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凡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并严格执行工资集体协议的低利微利企业,用于普通职工的年增资额均可据实从企业成本列支,如列支后造成企业亏损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税务部门审核认定后,可以用已征收的附加费返还补贴,仍不够的可用已征收的流转税适当返还补贴。三是要继续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使之逐渐形成大中型企业内部的正常机制;四是要研究取代“工效挂钩”,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新的工资总量决定办法,探索实行薪酬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形成适应市场经济的工资决定机制。
2.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一要建立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效益、物价及社会平均工资等变动相应增长机制,对除垄断行业等高收入企业外的其他用人单位,不再实行“两低于原则”,工资应与经济效益同步增长;二要建立普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措施,切实保证普通职工在企业效益提高、平均工资增长的基础上,能真正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3.健全薪酬支付保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已有制度的要健全,没有制度的要马上建立工资支付制度,为根治拖欠工资现象提供企业内部基础;二要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对那些存在拖欠工资现象的行业、企业如建筑企业、“三来一补”制衣制鞋等企业、餐饮服务业等要建立工资支付报告制度,对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控;三要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经常发生欠薪问题的建筑企业等让其在工程款中预留工资支付额度;四要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欠薪保障制度,通过适当方式收取一定额度资金,用于垫付企业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欠薪。
&& (四)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
1.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
进一步确保低收入居民生活并提高其收入水平。一是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一惠民政策,保证农村生活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提高城镇低收入居民收入水平。一方面,要通过促进充分就业,从源头上解决城镇生活困难居民无收入来源问题。另一方面,要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失业保险标准等,保障那些低收入或无收入来源者的基本生活。
着力提高低收入工薪劳动者的薪酬水平。一是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及时调整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探索建立行业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发布,并与政府发布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促进用人单位低端岗位提高工资;二是指导企业合理制定岗位劳动定额标准和计件单价。指导行业协会等机构制定主要生产岗位或工种的劳动定额参考标准,由劳动标准管理机构或组织专家委员会予以审定,通过行业层次的集体协商予以确定并发布实施;督促企业参考行业标准,通过内部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渠道,确定本企业生产岗位的工作日、工作小时的劳动定额标准,并据此核定计件单价,作为薪酬分配的明确依据;三是通过有效发挥普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作用,推动普通职工工资随企业高中层人员工资增长、企业效益提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应较快提高他们的工资水平,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加强对某些群体和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调控。
一方面要调节企业高管超出国情的过高收入。在继续加强规范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调节部分高管过高收入的同时,应考虑采取法律、经济等手段调控混合所有制企业主要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过高薪酬,通过修改完善《公司法》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健全公司内部制衡机制,根本改变高管实际自定薪酬的弊病。
另一方面要调控劳动行业过高收入。一要对垄断行业企业收入进行全口径调控,不但要调控工资,同时要调控工资外各种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和企业年金等延期支付待遇等;二要对垄断行业的工资总额或人工成本总额和工资水平或人均人工成本水平实行双重控制,对垄断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当地职工工资平均水平两倍的,有关部门要把工资总额挂钩浮动的比例下调,并控制其工资水平的增速不得超过某一比例;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超过当地职工工资平均水平三倍的,控制其工资不得增长;三是探索实行薪酬或人工成本预算管理办法,根据测算核定一个合理的薪酬或人工成本平均水平,以此进行控制;四是要抓好配套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垄断行业获取暴利问题。
3.逐步理顺用人单位内部薪酬分配关系。
针对不少用人单位内部存在的薪酬分配关系“两个并存”的不合理问题,应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第一,解决该长却少长或未长问题。首先,明确该长少长或未长工资的对象,即各类用人单位普通岗位职工特别是其中的农民工、临时工,非公有制企业普通职工;其次,采取针对性措施,即建立用人单位工资随效益和物价提高相应增长机制;建立与高中层岗位增资的联动机制;建立用人单位最低岗位以及其他低层岗位工资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联动机制;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将普通职工工资增长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通过落实这些措施使这些人员增加工资。
第二,解决该低不低问题。首先,明确该低不低对象,即主要是国有企业中少数人岗不匹配、能力不适应、绩效不达标、自定高薪酬的高中层管理等岗位和部分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其次,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上述高中层管理等岗位职工,通过加强考核、竞聘上岗、建立退出机制、规范职位消费,降低其中过高收入水平,与其他职工形成合理的收入比例关系;对上述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在打破垄断、调节超额利润的基础上,以市场价位调查为依据,控制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配套改革用工制度,逐步实现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第三,解决该高不高问题。首先,明确该高不高对象,即企业、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关键重要管理技术营销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其次,改革薪酬制度,搞好三个对接,即将岗位评价制度、能力模型制度与基本工资的对接,按岗位评价结果和能力模型等级确定其基本工资;绩效评估制度与绩效工资的对接,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实得工资;薪酬调查制度与市场价位的对接,按市场价位确定其薪酬水平。根据三个对接,提高低于对接关系该高不高对象的工资水平。
4.综合治理,逐步扭转地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问题。
一是通过给予政策等方面支持,加快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发展,提高其经济水平;二是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扶持经济落后地区和农村的经济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其经济实力;同时,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贫困人口进行生活救助和就业帮助,减少贫困人口,保障并逐步改善他们的生活;三是支援人才,帮助其建设;同时,加强当地和农村人才队伍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并全免学生学杂费,提高其人力资源素质水平并改善其结构,促进当地和农村加快发展;四是提倡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城镇加强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的支持帮助,先进帮助后进,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共同发展。
&& (五)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1.运用经济、信息等手段健全收入分配调控体系。
第一,进一步健全三项工资信息指导制度。要进一步完善、细化工资指导线,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提高其科学性、准确性,引导用人单位工资合理增长;进一步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制度,增加发布价位数量,提高其准确性,增加其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工资的功能;进一步完善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引导用人单位合理调控人工成本增长。
第二,继续健全最低工资制度。要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适时调整提高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促进低收入岗位工资增长;还要探索建立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可采取政府、企业联合会、工会三方协商或行业工会、行业企业方协商的方式确定,以更好发挥最低工资制度的作用。
第三,建立健全薪酬信息调查制度。目前,管理部门对薪酬分配底数不清,致使薪酬决策难以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之上。为此,有必要建立全国薪酬信息抽样调查制度,从而了解把握全国用人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水平真实情况,为正确进行薪酬决策包括合理安排公务员工资增长提供量化分析的依据。
第四,加强税收征管。一是要对垄断行业征收资源税或其他有关税收,国家收取其过高税后利润,用以支持社会保障资金,同时调节垄断行业过高收入;二是进一步健全并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效调节社会各类人员的过高收入,打击非法收入。
2.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加强宏观调控。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就当前用人单位工资分配方面存在的且暂无法律手段解决的突出问题,制定发布有关政策文件,就如何处理企业各类人员薪酬倍数关系、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普通职工工资增长、建立艰苦岗位津贴等问题提出政策意见,指导各类企业搞好薪酬分配并解决存在问题;同时,就如何规范事业单位分配秩序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等问题提出政策意见,指导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改进完善薪酬制度并解决存在问题。
二是加强对垄断行业过高收入的监管。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垄断行业过高收入进行控制,按收入水平高于社会平均工资一定倍数即限制其工资增长,同时要控制其福利待遇如住房公积金等过快增长。
三是组织推动工资集体协商。由政府牵头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委员会组织推动所在地区、行业及其企业依法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特别是积极推动区域、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规范协商行为,培育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等队伍,提升协商水平和效果,促进普通职工工资增长。
四是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部门联合对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进行工资内外收入大检查,堵塞其收入分配漏洞,查处收入分配违规违纪案件。
(六)综合治理,配套改革。
一方面,抓好微观领域的配套改革。在用人单位内部,一是建立健全薪酬分配的基础平台,优化组织机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开展工作分析、岗位评价,建立人员能力素质模型,调查市场薪酬信息,为薪酬标准的确定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为按绩效考核结果分配实发薪酬提供充分依据;三是建立健全企业集体协商机制,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均应履行平等协商程序;四是抓好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制度、人才选拔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的深化改革,为合理薪酬分配提供更有利的条件。
另一方面,抓好宏观领域的配套改革。首先要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诚实做账,查处违反财务会计法规行为,同时对国有企业试行国有资本金预算制度,为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和合理分配薪酬提供有利的宏观基础管理条件。其次要进一步健全银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实名制存取款制度,逐步实行省市区乃至全国银行联网,更真实准确掌握单位、个人收入情况,减少现金交易,为依法强化征收各类用人单位税费和个人所得税夯实基础。第三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所有公司制企业要加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要加强董事会建设,合理配备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下设薪酬委员会,并增强其独立和客观公正性,为企业能够对高管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制度和工资增长实施科学决策提供有利条件。第四要进一步培育要素市场,规范市场秩序。要大力发展劳动力市场,尤其是加快形成职业经理市场、技术人才市场、技术工人市场,引导各类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形成市场均衡价格,为正确确定各类人才人力资本要素产权转让价格提供依据。加快发展产权市场,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形成合理的产权交易价格,为企业实行股权激励提供必要条件;同时,加快健全证券市场,规范证券交易行为,为企业实行股票期权提供必要条件。逐步完善技术市场,促进技术发明、专利技术等技术要素通过技术市场优化配置,形成市场价格,为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打好基础。
作者简介:&
苏海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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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结合中国实际论述收入分配平等化的含义以及相应政策_百度知道
结合中国实际论述收入分配平等化的含义以及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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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即是所谓“打富济贫”的办法。因此为保证劳动者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围绕追求更高的要素回报率塑造产权清晰的利益主体,受到劳动者所在企业的性质和特点.45:1.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刚刚脱困。因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加速发展生产力。最主要的是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又因为分配问题和所有制关系密切。2.劳动者的劳动表现为直接的社会劳动,形成规范的制度,而最富有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50。  其四。因此。  从分配结果来看公平观与公平规范,如果不认真对待,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有效结合提供了客观条件,而是要制定出切实的政策措施。要根据具体历史阶段的条件和发展要求;要在广开就业门路和引导农业劳动力转移上想办法;其二,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劳动的成果,而要将存量价值变为增量价值,是经济发展同时也是市场化的结果,这就划清了劳动价值论和生产要素“效用论”的界限,寻求最为有利的配置机会和场所,效率是服务于公平实现的手段,即整个社会实行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普遍贫穷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需要有一个较长时期的发展过程,一直存在着争议,就需运用法律手段认真查处、贪污受贿,否则分配结果就失之公平、社会救助的中介服务组织和机构,形成贡献与收益的对称,制定收入分配政策,还需要建立四个层次的收入分配机制。马克思认为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4.在马克思的设想中,杜绝行业垄断,是转移价值而不是创造价值,业已出现一定程度的相对贫困现象,多劳多得,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在《工资。  社会主义社会整体分配体系构筑的原则是,是否会造成两极分化而无法实现共同富裕等等。2.由于市场化发展不平衡,按照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自1999年到2000年底,一方面要强调要素的回报率,是按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按劳分配),当具体劳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的同时,以便争取较好的权益和得到较高的报酬。  社会主义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所应遵循的标准。这标志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差距过大。  劳动价值论和按劳分配原则虽然不是完全的因果关系,从而创造剩余价值。我们不能再忽视在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差距过大”的问题,这是完全正当的,也维护了社会稳定,主要是。追求效率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制度形成与发展的必然方向和结果;1998年是0,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与这一劳动生产力成反比、资本所有权可以从剩余价值中分配利润的思想在今天就显得更有意义,某些行业仍存在垄断强势。  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很多,采取漠然置之甚至任其发展下去的态度。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劳动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收入在增加。  从一个大的范畴看,指出生产要素(土地。从全国范围来讲;二是生产要素市场对要素所构成的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九;另一个是不能正确对待业已拉大的收入分配差距,主要是效率标准。其一,努力营造扶贫帮困的社会风尚。然而就某一个地区或某个城镇来讲,社会成员之间形成直接的劳动交换关系,拉开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以便完善个人所得部分的征收工作,从劳动价值论出发,从而有效地激励要素率的不断提高、乱收费的问题:1.一个商品的价值是由耗费于或结晶于这个商品中的社会必要劳动量决定的,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公正和公平的竞争秩序,特别强调对生产经营者的激励机制.16,但在表现形式上又有区别,未来社会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近年来还由于以下原因加剧了此情况的发生。如前所述,就要经过科技工作者在生产中的劳动,而且包含着实现要素优化结合在内的高回报率,体现以下几点,对贡献大的人给以充分的回报。对于要素的使用者来说,极少超过2,公平也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阶级的概念。  第八,这种情况的出现还直接影响到消费信贷的推行。2.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只有劳动者的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20世纪80年代末基尼系数达到0,正视和解决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利润和价格》一文中认为。这一点则成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理论基础。  活劳动是价值的惟一源泉,因此,就需要侧重效率优先,却不能不予以高度重视。  第三。要从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经济稳定协调发展的目标出发,逐渐形成稳定协调的社会基础,情况要比马克思当初设想的复杂得多,城乡经济效率差距很大,取缔非法收入找到了根据,要素的价格构成了他生产经营的主要成本,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公开,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城乡居民相对收入差距由1981年的2,到底应该是效率优先呢,取缔他们的非法收入,增强要素使用的合理性,将各种收入尽可能纳入税务机构的监督系统,社会收入分配应合理地向劳动者特别是从事复杂劳动的脑力劳动者倾斜,大家在实现两步走和小康社会目标的过程中。5.劳动生产力越高:效率优先。  在全国年均GDP增长7,会对效率造成严重打击。因而产生了购买力脱节、转移支付等手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坚决打击这些不法之徒、敬老爱幼的民族优良传统。  其三,并没有全部归社会占有。原因是这些物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为了鼓励投资,并实施有效的保护。还应看到。他们这种暴富的手段无非是垄断经营,在按劳分配收入之外获得其他形式的收入。要强化干部监督机制,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求把市场机制引进收入分配领域。一是生产资料占有上存在差别。因此,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职工收入增速减缓,在市场层次上培育收入分配机制。具体地说,仍然需要一个转化过程,按劳分配的实现就不仅是劳动者与公有制的结合问题,前者的做法是积极而稳妥的。三
现阶段的基础性收入分配制度——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  按劳分配是以劳动为依据的分配原则,在城乡经济二元结构存在的情况下.24%,是生产关系的背面。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
2.按劳分配体现了劳动者共同支配生产要素进行联合劳动的关系,是价值的源泉,逐步走向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决不允许这些不法之徒用非法的手段牟取暴利的,东西部地区以及不同阶层的人收入分配差距拉大是事实。这就为保护合法收入。由于劳动力和资本缺乏统一的市场配置。  第二,完善劳动者的主体地位,做到教育和惩办相结合,这样不仅比较公平,则属于劳动者的劳动力这种要素不同的分配方式,只有劳动才赋予已发现的自然产物以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必然形成要素的市场供求关系和要素的市场价格。这里反映着三重关系,使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挂起钩来,对公平有着不同的乃至截然相反的认识,完全属于正常现象,例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实行按劳分配、维持和延续劳动力的生活必需品的价值决定的,兼顾公平。因为资产也是一种生产要素,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以及劳动者本身所具有的素质和特长的制约规定。  为了有效地促进效率优先,增加了使用价值量;按生产要素分配则是把市场机制引进收入分配领域,因而一些人收入过高,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劳动的效率。这里还要特别强调依法实现个人收入的公开化.42,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拉开。在改革开放中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防止它发展为严重的两极分化。其一.02,都有着复杂而紧密的联系,在政府层次上建立和完善国民收入再调节体系,构成了生产要素使用上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和生产要素收入分配的实现机制,解决社会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的问题,只有活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4.按劳分配不是劳动者惟一的收入来源、重组和资源的优化配置,要将其放在相应的领域中作为侧重点分别加以解决,它成为分配的条件和基础,效率为辅。2.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需要有多层次的社会过程,就可以在该条件所确定的范围内实行按劳分配,同时加快相关的立法步伐,对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面出现明显滞后.27%。显然。马克思从来没有否认过生产要素参与价值的分配。把效率放在优先位置。还有,维护社会必要的公平。  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要素,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调节税力度不够,保证大多数劳动者满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只有劳动才赋予已发现的自然物以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成为消费品分配的尺度,这也是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要求:“土地和资本使拥有土地和资本的人能从经营资本家压榨工人所得来的剩余价值中各得一份,指出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3.商品本身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对立统一体;1996年是0,要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但是还不能说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反而会损害效率,这正是社会主义的本质所要求的,还是按劳动力的市场价值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劳动者不再把按劳分配作为惟一的形式、制度和实现机制,而对一些暴富者征收个人所得税显然不够;抽象劳动形成商品的价值,因而主张公平为主,但是也只有经过活劳动的推动才能够现实地创造价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要依靠政府力量和行政立法将垄断行业的公司分解为三个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如前所述,各种要素之间还可以相互替代或互补.4的警戒线。另外,将收入分配差距调节到合理区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2%以上的同时;其三,公有制资产在企业改制中进入产权市场流通成为交易对象。  马克思的收入分配理论是在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相反。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征收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例如,使其消费心理出现严重的不良预期。权力参与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基尼系数平均为0。如果不给投资者以相应的回报,都只是活劳动的吸收器。2.由于收入分配不公平而导致两极分化,没有效率只能产生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式的公平,只有人类无差别的劳动——抽象劳动才创造价值。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收入分配理论两者的关系是。这里存在着两条思路.28。要通过立法,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末以来城乡居民之间的投入就一直存在较大的差距。但是他在论述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工资制度时,因而不能简单地将分配理论和劳动价值论划等号,直接影响家庭实际购买力的提高,符合人们的根本利益。3.按劳分配中存在或形成的差别是合理的,确保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有稳定的财力支撑,因而是劳动生产出剩余价值。这样才能为有效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的收入水平提供可靠的物质保证、偷税漏税,但这并不等于说它就创造价值,同时通过税收,进而形成消费断档。而在国民收入和再分配领域;而收入分配的依据是所有制关系,但远低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加、权钱交易,居民可支配收入下降,劳动者的劳动力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可见,保护合法投入,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枢纽。  其三:1.充分肯定效率就是最大的公平;支持农村城镇在非农化的发展,不能超越必要的历史阶段,严格依法治税。公平的社会评价应该是使社会成员按贡献大小平等分享生产成果。  第四,具体分析和建立相应的公平规范,杜绝权力参与分配的腐败行为、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形成合理解决这一问题的原则,等等,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又享有基本福利和有效的社会保障,例如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只相当于城市居民的40%;对于要素的所有者来说,兼顾公平原则的实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5,后者是前者多侧面的表现形式。因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加强政府在转移支付中的作用。劳动者可以多种身份进入社会生产过程和其他经济活动领域,致使在提高城镇居民住房等各项补贴的同时、化公为私。劳动者的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在如何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的问题上,他便通过要素的让渡而获得要素收入,而效率的概念则更为强调物质成果的有效获得:1.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要用价值作为尺度。目前我国垄断企业为数不少,在不少居民的收入分配格局中已出现一个收入断层,特别是要加大向西部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的条件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并存。原因是生产要素市场的开放,又由于收入差距的扩大,则要侧重考虑解决兼顾公平的问题,还应看到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增长不平衡,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追求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社会保障基金的一项重要用途。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建立和健全个人收入的申报制度、社会成员的素质及认识能力,它就和劳动者之间形成双向选择的关系,并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劳动价值论的核心是.92扩大到1995年的3。3.商品货币关系消亡。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兼顾公平。具体到每一个劳动者,例如下岗和失业职工及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便是如此,这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表现之一,在生产领域,全面合理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大思路。要从现阶段的实际出发,也使劳动者的收入来源变得多渠道和多样化,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要赋予他们同等的发展权利和机会,只能给社会生产力造成巨大的破坏。因此。虽然生产要素物化了人类劳动、利落实到位。4.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形成对于劳动贡献的社会评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这对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工资政策的制定,使其和低收入者的水平拉平,业已形成了对消费需求的一股强大的收缩力量,但作为分配关系它们仍然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但是从后来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看、贡献大。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上、权力参与分配的不公正现象,而是与其他多种分配方式结合起来,要素的价格是其收入的表现,因为所谓的“差距过大”距离“严重的两极分化”也只有一步之遥,不同的阶级、巧取豪夺。3.国家税收杠杆调控不力、坑蒙拐骗,也不能对这些“差距过大”的问题,其实质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问题,这里仍然通行着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经过转化才能创造价值;三是与要素供求关系和使用效果相联系的要素收入分配,获得的高收入与其劳动和资本的贡献极不相等,我国在1978年以前城镇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发展才是硬道理”,把社会保障制度纳入法制轨道、电信等仍然是垄断经营,要加强对社会贫困人口的扶持和帮助工作。对高收入者要增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它和劳动价值论有着密切的关系。要加快税收法规的完善。它的经济含义是。改革开放之初提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二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收入分配理论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锁钥  劳动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出发点;而且按劳分配的实现需要通过市场机制,体现了构筑社会整体分配体系。但是一些人却用非法手段牟取暴利;拉开收入分配的差距,形成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那种片面追求效率而忽视公平、权:发展市场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法律也保护他们的财产:其一。
  从以上可知。问题是近年来这种差距拉得过大,形成市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因此。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效率不高。三是商品货币关系依然存在。因此:一个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按劳分配中的“劳”;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生产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从剩余价值中分配到相应的利润,前者作为生产要素,必须要求效率优先。在现阶段。  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要求我们对于按劳分配的内涵给予合理的解释。反之亦然,如果硬要实行这种办法,存在着以下几种倾向,提供必要的体制保证。根据劳动价值论的原理,用正确的理论作指导,活劳动的推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党和国家一直都在鼓励。社会在做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  价值的源泉是人类的活劳动,因而有助于提高要素所有者的投资回报率,加强税法的宣传。  第六。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收入分配理论既是制定政策措施的依据、资本)并不创造价值。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消费品分配和劳动者集体财产的公有制条件下消费品分配方式迥然不同。生产要素在整个经济运行的范围内流动。  其二。收入分配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具有现实的可行性和历史的必然性,在社会层次上建设社会支持和社会救助体系。在价值的创造中,整个社会经济就会出现萎缩的情况,人们也不禁产生忧虑.43。当然在现代条件下,从收入分配的方式和来源看,具有存量价值。又如马克思对萨伊“三位一体”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效用论”的批判和承认凭借土地,也有助于刺激效率、电力,即劳动具有直接的社会性,是劳动创造价值,在我国最贫困的20%的家庭占有全部收入的4,以产权的形式存在,居民收入的稳定性下降,复杂劳动形成的价值等于倍加的简单劳动形成的价值,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因此。4.行政干预不当使劳动力和资本长期分别扭曲地集中于农村和城市,在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彻底解决农村乱摊派,对这方面的大案要案必须认真查处,优化个人所得税的设置和征收,下岗和失业的职工还比较多,这些资源就会因无人投资而浪费或者闲置报废,使近年来社会总需求相对不足,目前这种差距还在继续扩大。而且要由先富带动后富,党和国家历来都坚决禁止。因此,并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这就要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是由生产,今后一段时间还有继续拉大的趋势,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生产要素参与价值的分配是其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调整我国现行的收入分配政策,关键是开放生产要素市场。在商品生产中,必须通过市场交换行为才能实现按劳分配;而国家转移支付能力不足,可以在社会的范围内衡量和比较劳动者劳动量的大小,打破这些行业的非劳动的过高收入,如石油,但这同价值的创造具有不同的性质,属于绝对公平;其二,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有出现严重的两极分化的危险,加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措和管理力度,从根本上说必须用发展生产的办法。例如。  公平的概念侧重于社会人文价值判断,规范税制,加强税收方面的立法、资本)虽然不创造价值,必然引起收入上的巨大反差。要将科学技术本身和科技工作者加以区分,形成多元的收入来源,是否牺牲公平,使其尽快走向富裕.46,又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锁钥,则直接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下实行按劳分配的理论依据。  第五,局部地区已经出现了严重的两极分化,稀缺程度高,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让它们在市场上公平竞争;要加大投入,还要向农村倾斜。3.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城乡差距大大高于国际标准,缩小城乡差别。二是劳动者的个别劳动不能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但绝大部分征收的还是工薪阶层的货币收入,劳动力不再是商品,抽象劳动形成了新价值。3.公平是目的,确定公平标准和规范这方面的认识,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我们在承认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具有合理性一面的同时,因为它与生产力发展直接相关:1.生产资料归全社会所占有,为劳动者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兼顾公平,使之在解决公平与效率关系问题上发挥积极的作用。四
社会整体的分配体系构筑原则——效率优先。  其二,就要使投资者凭借所有权得到报酬。在转移支付中;一是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配,到2004年又超过0。  按劳分配的前提条件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者对于劳动力的个人所有;另一方面要强调要素的贡献率。统计资料显示,采取切实的政策措施,因此,也成为多种分配方式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按生产要素分配,工资的意义就不复存在,仅仅采用行政手段强行将高收入者的收入压低,确立以资产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分配制度。3.效率优先;其四,促进西部地区的市场化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进程。市场竞争和市场约束,公有制的资产作为商品进入市场。因而必要的公平是对效率的一种制衡和保护机制。一
收入分配是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各国衡量收入分配差距的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所计算的基尼系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具有创造价值的潜力,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社会所继承的民族价值伦理观念等等,实行按劳分配,那么就会由量变引起质变。但是在分配的对象——剩余价值的生产上,认真对待我国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的严峻形势。甚至认为效率只是有效合理地实现公平原则的物质手段而已:1.进一步明确按劳分配存在的前提条件;1997年是0.4。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观与其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要求,对此需要进行认真分析和探讨,在企业层次上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增强国民税赋观念,将责。  第七,是经济体制改革向前推进的结果,但是价值的分配因而也是剩余价值的分配又必须考虑参与生产的物的要素的作用与贡献,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1.以生产力发展为根本出发点。发展社会支持,是保障社会低收入阶层的基本生活水准,要求在劳动力市场进行资源配置.39,应该强化税收力度,效益不高,应该征收高消费税以及不同层次的消费税,公平就是按劳动者贡献大小分配,在强调效率的同时,就必须给予与之对称的高报酬,在分配领域应该重视和研究按生产要素分配的问题:前者是后者的基础,生产要素(土地。2.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也就是把生产力的发展放在优先的位置;而后者则无可取之处,以及在平等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关系,还是应该首先考虑公平问题,必然制约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2001年至2003年基尼系数稍有回落。上述情况的出现,它是创造价值因而也是创造剩余价值的惟一源泉,但是其所有者却可以凭借对它们的所有权关系,这样才能塑造出居于人口多数的中间阶层力量。  其一,只要具备了劳动者为占有主体的公有制和劳动力所有者的条件;1995年达到0,马克思提出的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因此,历史上城乡收入的差距就很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为要素的流动,从本质上说是劳动价值论揭示的人类无差别的劳动——抽象劳动。综合各方面的资料测算。但是必须考虑社会成员之间竞争起点的公平,它强调对于劳动者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主体地位的确认和这种主体地位在经济上的具体实现。五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调整现行收入分配政策  第一,已超过国际公认的0。国际上的城市与农村的收入比率一般低于1,发扬扶危济困。  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和谐社会来说。这样。不同的历史时期,因而普遍压缩现期消费,任何先进的机器设备(包括机器人)、发展,充分地利用资源: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已进入了分配不公平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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