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查了宿城区人大副主任陆军罗光辉贪污吗

下陆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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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陆区人民代表大会简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即根据《宪法》规定的权限而确立。同年春,黄石市郊区各乡实行普选,民主选举乡人民代表。7月16日至22日,各乡先后召开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此后,郊区公所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设立人民代表大会。直至1979年,下陆区升格为县级建制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正式建立。1980年3月,在完成全区普选工作的基础上,黄石市下陆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截止现在,下陆区召开了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共举行了34次会议。历次会议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区财政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20日召开,出席代表266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孔楚尧,副主任李景加、郑古顺,委员刘金梅、陆宏军、杨光钊、柯如凤、郝树新、徐本祺、谭正坤、童泳尧;选举邵金龙为区人民政府区长,谈家林、李松年、周毅青、方璋、臧信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出席市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95人。第二次会议于日―6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日―9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日―12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日―21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七届人大代表70人。&&&&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24日召开,出席代表213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臧信,副主任李继添、曾纪云,委员梁文发、陆宏钧、柯春庭、谭正坤、张隆彪、梅金龙、盛冬容、阮礼堂、朱致成、彭又喜;选举张昌尧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文杰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杨超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26日召开,会议选举江载钧为下陆区人民政府区长。第三次会议于日―12日召开。&&&&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四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23日召开,出席代表124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辉贵,副主任李继添、詹寅志,委员马启兵、马作钧、方思礼、江后汉、江后军、刘金梅、李文清、李国政、余福安、盛冬容;选举江载钧为区人民政府区长,王宗奕、江祖桢、吴礼贵、张茂梓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刘道钦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温度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3月2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于日―18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1人。第四次会议于日―4日召开,补选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12人。&&&&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三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15日召开,出席代表173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水舟,副主任李继添、詹寅志、温度,委员李志华、李国政、伍明爱、肖立、陆登本、张嗣林、周本发、郭康、郭庆启、曹建新、盛冬容、程良明、雷元金;选举袁建军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江祖桢、王宗奕、吴礼贵、刘金梅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13日召开,会议补选段一新为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第三次会议于日―4日召开。&&&&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5日召开,出席代表178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袁建军,副主任李志华、李继添、郭庆启、詹寅志,委员马哲应、方昌明、刘立华、邹孝生、张嗣林、陆登本、周本发、周永兴、徐海晏、黄水清、盛冬容、程正国、程良明;选举石代田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朱致成、刘金梅、刘新耀、江祖桢、余昌荣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周和平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陆隆富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5日召开,会议选举石代田为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余昌荣为区五届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3人。第三次会议于日―3日召开,会议选举汪继新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四次会议于日―15日召开,会议接受李继添辞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补选吴礼贵为下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李从山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日―6日召开。&&&&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六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7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胡超,副主任朱致成、张纯、张辉华、魏启武,委员马哲应、方三安、艾道发、吕秋梅、刘显瑞、吴高炎、张水明、张绍华、陈阳升、黄水清、鲁仲佑;选举罗光辉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叶贤林、刘金梅、张求应、赵重迎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曹祥湖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赵志龙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18日召开,会议选举出席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人。第三次会议于日―11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于日―20日召开,会议选举罗光辉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周蔚芬为区六届人民政府区长;选举朱致成为市十届人大代表。第五次会议于日―16日召开,会议选举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第六次会议于日―8日召开,会议选举盛冬容为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11日召开,出席代表158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光辉,副主任王能昌、朱磊、张辉华、盛冬容、鲁仲佑,委员王学广、王能彪、邓延才、刘鹏、江吉青、李旭红、张昌虎、胡汉启、胡鹤翔、徐永霞、程正忠、释正慈、虞细毛;选举周蔚芬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刘茵、刘昌猛、李文华、余福安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程钧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先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30日召开,出席代表155人。会议选举下陆区出席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4人。第三次会议于日―4月2日召开,出席代表154人。会议补选肖绪全、吴细容、胡三木为下陆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孙兵为下陆区人民政府区长。第四次会议于―4月1日召开,出席代表145人。会议补选孙兵、姚君、 薛四清为黄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五次会议于日―10日召开,出席代表152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举行了五次会议。第一次会议于日―10日召开,出席代表156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兵,副主任王能昌、朱磊、陈阳升、鲁仲佑、熊铁,委员王学广、王学国、邓延才、水忠煜、占传泳、卢邦德、刘秋安、刘新建、许广、李旭红、肖绪全、陆宏高、胡汉启、袁明卿、曹天平、释参修、虞细毛;选举张建文为区人民政府区长,方世江、刘安定、陈泽云、贾玉香、曾庆祝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石木林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刘先德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26日召开,出席代表155人。会议选举下陆区出席黄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6人;补选李文达为下陆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第三次会议于日―11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会议选举张建文为下陆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刘修海为下陆区人民政府区长。第四次会议于日―22日召开,出席代表152人。会议选举詹国强为下陆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易志勇为下陆区人民法院院长。第五次会议于日―17日召开,出席代表149人。
&&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目前举行了四次会议。会议于日―30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会议选举产生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熊铁,副主任陈阳升(女)、李文达、詹国强、汪训泗、杜显鹏&、徐建青,委员王学国、占传林&、占荫祖、卢邦德、叶培选、李红英(女)、肖绪全、陈晓兵、柯秀玲(女)、胡汉启、查存全、袁丽云(女)、袁明卿、曹天平、曹跃林、释果慧;选举王玲(女)为区人民政府区长,向团结、刘安定、孙辄、贾玉香(女)、鲁友年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选举王军为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邓中钢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第二次会议于日-18日召开,出席代表157人。第三次会议于日-16日召开,出席代表156人。会议依法选举谌宏海为下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依法选举胡建军为下陆区人民法院院长。第四次会议于日-17日召开,出席代表153人。会议依法选举刘修海为下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依法选举陆宏江、胡鹤翔为下陆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号公报
作者:&&&&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公报第8号 &&&&&&&&&&&&&&&&&&&&&&&&2014年5月30日
目   录
一、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1)
二、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1)
三、关于对社会救助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
四、关于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4)
五、关于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7)
六、关于对造林绿化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0)
七、关于对市人口计生委全面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13)
八、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16)
九、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18)
十、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杨旭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20)
十一、岳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周晓峰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21)十二、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1)
十三、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程安排…………………………………(21)
十四、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安排……………………………(22)
十五、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24)
十六、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26)
十七、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26)
十八、关于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的申请………………………………………………(26)
十九、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6)
二十、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27)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造林绿化及人口计生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以及人事事项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副主任陈国荣、余炳锐、包忠清、许伟奇、彭先政,秘书长谢卫东及常委会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向伟雄、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彭世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8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
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造林绿化及人口计生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5、其他事项。
关于对社会救助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民政局局长&&&刘树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3年9月,市人大七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我局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了评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加强宣传,为社会救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健全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整合资源,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等三个方面的审议意见。针对审议意见,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整改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调研基层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为社会救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我们充分利用现有的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办公场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村(居)委会社会救助服务站等平台,常年设立社会救助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社会救助政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工作程序,公示已享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和新申请对象,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各级民政部门通过不断加强基层平台建设,已经实现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办公场所和全市所有174个乡镇街道都设有社会救助固定宣传专栏,所有村(居)委会设有社会救助固定或临时宣传专栏,一张遍布全市的社会救助宣传网络平台已经基本建成。我们还将社会救助情况作为村务公开、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之一,专门下发了文件,并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农办等单位定期进行督查。现在,无论你走到哪个乡镇、村组、社区甚至是屋场,问起社会救助的有关情况,可以说做到了人人皆知,户户明白。
同时,我们还积极创新宣传方式。一是在全省率先将所有城乡低保对象名单通过岳阳市社会救助网进行网上公示,使社会救助对象实现最广泛的监督。二是通过岳阳移动通信平台定期向各级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评议员、低保对象发送短信宣传。以上举措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我们还积极开展专项主题宣传活动。2013年10月下旬,我们以“阳光救助暖万家”为主题成功举办了岳阳市社会救助宣传周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各县(市)区累计印发宣传资料30余万份,制作宣传图片展板300多块,宣传架(公示栏)2000多个,张贴宣传标语1万多条,发送宣传短信30多万条,在报纸、电视、网络上发布新闻宣传报道50多篇,举办了多场次的社会救助现场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新颁布实施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今年5月,我们将在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宣传月活动,把宣传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各部门的头等大事,当作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一票否决”的唯一工作。市本级将拿出十多万元来制作专题宣传片,在报纸、电视上开辟《社会救助在岳阳》专栏节目,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让更多的干部群众知晓《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总之,我们将着重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要通过我们的宣传,让社会各界进一步关注、理解、支持社会救助工作,为相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关于“健全制度,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我们始终把健全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作为确保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的一项重要抓手。自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以及我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试点城市以来,我们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了《岳阳市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办法》和《岳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明确了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城乡低保工作的标准范围、责任主体、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依据市里制定的政策制度,各县(市)区也制定了相关操作细则和工作制度。
对于城乡低保等对象纳入救助后难以及时清退的工作难点,我们努力从四个方面做好动态管理工作。一是规范程序做好城乡低保年审工作。对于低保救助对象定期进行收入、财产核查,确定是否增发、减发、停发低保金。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凡举报必查实处理。三是开展专项清退行动。2013年,市民政局、市纠风办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城乡低保“阳光工程”建设。截止2013年底,全市12个县(市)区共计动态清退城乡低保对象8126户,15684人;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5369户,9132人。四是积极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目前,市本级已经成立了核对机构,出台了核对办法;全市12个县(市)区已经有8个单位成立了核对机构,出台了核对细则。2013年,面对没有核对信息平台的困难,我们与公安、人社、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合作,对所有新申请低保对象的车辆、退休工资、公积金缴纳情况开展了手工核对,通过核对,将一批有车、有退休工资、有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对象挡在了救助之外。2014年,我们将争取与更多的部门合作,核对更多的收入财产信息,并将核对范围扩大到所有已享受低保救助的对象,将那些通过救助收入和财产已经改善了的对象及时准确的清退出去。
三、关于“整合资源,推进大救助体系建设”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
近年来,我们紧紧依靠岳阳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30多个部门组成)积极开展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城乡低保标准线、城乡低保补差和五保供养标准连续多年增长。二是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顺利启动。三是2014年城乡低保市本级财政预算增加了300万元,达到了2100万元。
今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形成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这些制度相互衔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新格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解决社会救助事业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后段,就如何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我们将着重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统筹解决社会救助工作面临的问题,实现各项制度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共同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以“托底线、救急难”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今年,中央财政已经明确了临时救助资金预算。我们也要争取市本级财政预算临时救助资金。三是加快建立基层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可以先向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求助”。因此,我们要明确各级政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重点加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建设和经办人员力量,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做好一门申请、一门受理,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的工作。
总之,通过前段的整改,我市的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任务仍然艰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社会救助地方各级财政投入还有待进一步加大。当前,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呈多元化趋势增长,救助内容已从基本生活保障扩大到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方面,且对救助标准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加之“救急难”的任务十分紧迫,而地方各级财政的资金投入增长有限,没有建立自然增长机制,远远不能满足困难群众的实际需要,导致资金投入与群众需求之间的“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二是信息核对部门配合机制还有待加强。通过部门间信息核对,准确掌握救助对象的收入、财产状况是确保救助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但有的部门,特别是银行等垂直管理部门仍然以种种理由,配合信息核对工作不到位。三是基层社会救助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是社会救助审核把关的主体,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平台建设薄弱,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要求。今后,我们将以实现社会救助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为目标,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审议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从严审批,规范管理,努力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打造成为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工程。
关于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胡&&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3年9月,市人大七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我局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了评议,并客观中肯地提出了四条整改意见。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按照“一条意见、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时限、一抓到底”的总要求认真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基本农田保护法律意识”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坚持从基层出发,从源头抓起,从重点着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宣传活动,在全市上下营造了自觉保护基本农田的良好氛围。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在宣传形式上,我们采取出动宣传车、标语、永久警示牌、电视、微信、短信、报刊、举办图片展览、设立法律咨询点等方式进行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我局在全系统部署了《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我们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同时,注重宣传破坏基本农田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宣传对象上,突出了“领导干部、基层群众、乡镇国土资源所长”三大重点群体。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将通过与市委组织部对接,将耕地保护政策列入党校对县乡村三级干部培训日常教学内容,并将《国土资源导刊》等文本发送给四大家、部门和乡镇场的一把手,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国土资源法律意识;湘阴县局、岳阳县局开展“送法上门”服务活动,向群众送“基本农田五不准”等资料10000余份;市局举办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班,将基本农田保护列为基层国土资源所考核的头号任务,并组织评选了20个群众满意国土资源所。二是设立标志牌宣传。结合过来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县市区开展了基本农田划定外业验收,至2013年底,全市六个开展基本农田划定的县级单位全部完成了外业调查、标志牌建设、界桩埋设、农户责任卡发放等工作。全市共建高标准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2606块,设立保护界桩4965根,标志牌上铭刻了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和责任人。三是公开举报方式。为了使违法行为尽早发现,及时查处,我们结合禁违拆违治违专项行动,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基本农田标志牌上设置印有举报电话12336、有奖举报并为举报者保密等内容。现在一旦哪里发生破坏基本农田行为,马上就会有群众举报;只要接到群众举报,我们就能够及时掌握信息,迅速采取措施处置。
二、关于“做实土地开发项目,真正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项目推进和申报力度。强力推进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华容县、湘阴县,全省连片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县临湘市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年度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建设工程,全市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万公顷。5月21日,市政府召开农村土地整治重大项目推进会,对今年基本农田建设进行再部署、再鼓劲。开展总建设规模20万亩、总投资4.18亿元的2013年度环洞庭湖基本农田重大工程建设,完成70%的工程量。开展总建设规模3.3万亩、总投资6875万元的2013年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完成外业施工总进度60%。完成总投资3.17亿元的2014年环湖重大工程项目审查、申报工作。5月22日,邀请省国土资源厅方先知厅长来我市视察指导,厅长明确表态在今后安排基本农田建设重大项目时向岳阳倾斜。二是全面落实先补后占。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耕地占补政策,我市已连续十五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每年年底耕地储备指标都有结余,为建设用地报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严格规范项目管理。严把立项设计预算关,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和预算审查全部实行“专家审查、中介机构评审、集体会审”制度。严把制度关,项目实施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公示制、监理制、审计制“五制“。严把招投标关,所有工程招投标实行“合理定价连续两轮不间断抽取法”,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严把监督关,市纪委、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预防腐败局,联合对招投标等重点环节全程进行监督。四是强化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开发投入标准,土地开发项目由亩平2000元提高至亩平5000元,确保每个开发项目都在设计、质量上符合要求。推行新增耕地耕种补助制度,按照每亩600元的标准,直接对新开垦耕地的种植农户进行补贴,加快了新开垦耕地“熟化”过程。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将建设占用的优质耕作层土壤剥离到新开发土壤较差的旱地项目上去,以提高开发项目的耕地质量。市政府办下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期管护有关规定》文件,明确和落实土整项目管护主体、责任、资金。我市代表湖南省,顺利迎接了国土资源部对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考核,并得到了充分肯定。
三、关于“强化巡查监测,坚决打击处理违法占用基本农田行为”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健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在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级国土部门之间签定耕地保护责任书,逐级分解保护任务,落实保护责任人,各级政府把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列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内容之一,并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每月督查,年终检查通报,全面落实了耕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11月5日,我局还联合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印发〈岳阳市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将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耕地保护责任绩效考核评价,作为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和一项必经程序。汨罗市建立“一票否决”制,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纳入“三个文明”考核范畴,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乡镇实行“一票否决”。平江县政府组织开展耕地保护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创建活动。岳阳县政府邀请县人大对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行视察。二是强化动态巡查管理。采取划分巡查区、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措施,乡镇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其它区域每半个月不少于一次。建立村级信息员制度,各村从农村党员、村组干部中聘请1名耕地保护信息员,对耕地违法行为及时监督、制止和报告。汨罗市实行动态巡查“1米法则”:如发现违法建筑已超过1米,而乡镇国土资源所未及时报告,追究乡镇国土资源所包片巡查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所长责任。该市还建立了村级耕地保护和粮食发展协会,协助制定《耕地保护协会章程》,落实耕地保护巡查、法律政策宣传和土地纠纷调解等任务。三是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时,由法院、检察、公安、监察、国土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处置。四是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通过挂牌督办、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宗,收缴罚款万元,拆除违法建筑万平方米,没收没收违法建筑物万平方米,刑事拘留人,批捕人,落实党纪政纪处分人,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宗。平江县发生一宗损毁基本农田32.25亩案件,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已将损毁的基本农田全部恢复耕种。在禁违拆违治违行动中,市本级在城区立案查处非法占用、买卖、出租土地案件72宗,移送公安、纪检部门23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宗,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落实纪律处分3人,收缴罚款580万元。通过一系列强力措施,全市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下降至,较上年度下降。
四、关于“坚持规划先行,切实把综合保护的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土规。按照“统筹协调、集约高效、保耕优构、生态涵养、宜居和谐、持续发展”的思路,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划定全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把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作为第一目标,明确了基本农田的布局安排、数量指标和质量要求。坚持“划优、划近、划整”原则,将交通沿线,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耕地,优先划入,使基本农田朝“优质、集中、连片”的集聚方向发展。二是严格审批把关。对招商项目实行“三个不批、一个从严”。“三个不批”:不符合规划不报批、没有用地计划不报批、没有通过预审不报批;“一个从严”,即从严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防止项目建设挤占基本农田。三是强化宅基地管理。1月6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的若干意见》,从政策层面进一步规范和改进了农村宅基地。我局正在密切调研,形成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从根本上遏制和改观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在落实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中,市国土资源局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整改落实,取到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社会公众对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耕地占补平衡的要求越来越高,压力不断增大;三是违法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屡禁不止,抛荒弃耕基本农田的现象时有发生,有待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各位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对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进行评议,提出宝贵的整改意见,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舞。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进一步关心支持下,扬长避短,再接再厉,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防死守耕地红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评议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龚柏松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3年9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评议,提出3条评议意见。我局对评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逐项整改,扎实做好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科学统筹农村公路项目,同步推进建设与管养”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去年9月以来,我局全面部署“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养”工作,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安全效益型转变、由整体推进向重点突破转变、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并重转变,有效促进了农村公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管养规划,统筹项目资金。一方面,按照“市到县(市)区通二级路,县到乡通县道,乡到村通四级以上公路”和“高速为先导、国省干线为支撑、县道为框架、乡道为动脉、村道为经络”的公路建设思路,以省、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为契机,完善了《年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今年,围绕“十三五”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公路调研,收集第一手资料,科学谋划农村公路发展。另一方面,以农村公路成网成环、安全畅通为目标,统筹项目和资金,去年争取部省农村公路建设、危桥改造、渡改桥、安保工程等项目354个,同比增长176%;争取国省补助资金2.35亿元,同比增长153%。同时,市、县两级政府努力增加配套资金,全市自筹资金达到3.59亿元,市级“以奖代补”到位资金230万元,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
&&&&(二)坚持以建促养,严控质量安全。一是狠抓项目建设,促进路况提升。去年9月以来,建成农村公路332公里、危桥改造83座、渡改桥3座,安保工程处治里程390公里,农村交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市100%的乡镇、95.6%的建制村通水泥路。二是狠抓质量安全,严格建设标准。坚持“安全质量重于一切”的工作理念,建立“政府监督、部门指导、专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五级质量保障体系,层层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坚持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程序,加强工作督导和情况通报,促进了全市农村公路项目管理制度化、工程施工程序化。
&&&&(三)凝聚发展共识,强化管养责任。《湖南省乡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省第一部农村公路地方性法规。我局以《条例》宣贯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一是制定宣贯工作方案,采取媒体宣传、网站发布以及制作宣传标语、编发短信等形式,并结合“送法到基层”活动,深入各县(市)区集中宣讲,加强宣传引导。同时,印制《条例》5000册,发放至全市各乡镇,做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册《条例》,促使“爱路护路”、“加快农村公路发展”意识逐渐深入人心。二是将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渡改桥、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3项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2014年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并且,按照省里要求,争取市政府发布《岳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办法》。
二、关于“强化考核工作措施,促进基层路政管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监督考核措施。一方面,以完善农村公路考核办法为主线,进一步量化、细化农村公路各项考核指标,做到“县道月检、乡道季检、村道半年检”,实行奖惩兑现,严格责任追究,构建了自上而下、条块结合的考核体系。另一方面,以规范路政管理考核为重点,制订《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突出路政管理正版案卷使用率、查处率和结案率“三率”考核工作,着重从组织机构、人员装备、路政执法、公路保护、专项工作和基础资料等6个方面,加强检查督促,逐季通报讲评,促进了农村公路管理工作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路政队伍建设。一是实现队伍专业化。平江县、岳阳县、华容县、湘阴县、临湘市、汨罗市、屈原管理区7个县(市)区充实了农村公路路政执法大队人员,其余4个区由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农村公路路政工作。并且,将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工作经费等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了路政队伍的稳定。二是坚持教育常态化。通过集中培训、网上教育、“送法到基层”、“培训到乡镇”等方式,运用“十行百佳”创建活动等载体,稳步提升全市农村公路路政执法水平。今年已组织全市农村公路各类执法教育培训6次,并出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十条禁令”和《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等措施,促使路政执法人员行为更加规范。
(三)进一步推进依法治路管路。一是加强路域环境治理。针对农村公路部分集镇摆摊设点、沿路堆积物品等问题,建立路政管理违法信息快速反应机制,组织集中巡查,加强联合整治,重点打击各种损坏农村公路的行为,营造了“畅、洁、美”的路域环境。如:平江县规定国土部门在审批农村公路沿线建筑时,征求路政部门的意见,规范了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岳阳县通过网络、通告等形式,公开路政人员手机号码和责任区域,接受群众举报,收到了较好效果。二是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去年10月份,我市向省政府申请并率先获批在农村公路沿线设立4处治超卸载场,目前汨罗市已经建成卸载场,依法开展流动治超,其余3处有望今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关于“完善养护工作机制,提高公路养护能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创新运行模式,促进养护工作规范化。牢固树立抓养护就是抓安全、抓畅通、抓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工作目标,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去年9月以来,按照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的原则,全面总结推广临湘市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并结合各县(市)区实际,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体制机制。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三大养护模式:临湘、湘阴、云溪等地组建县级养护中心或路桥公司,推行管养分离、合同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汨罗、平江等地依托养护工班,进一步强化日常养护;华容、岳阳县等地实行分段承包的养护模式,各具特色。
(二)开展“管养年”活动,促进养护工作常态化。不断深化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积极落实“公路上等级、管养全覆盖、安全有保障、环境更优美”的要求,逐步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一方面,推进养护常态化。加强农村公路排查摸底,建立公路基础档案,全面推行农村公路“三全养护”和“七无三有”养护标准,落实“三个一”桥梁管理制度,农村公路路况进一步提升。目前,全市农村公路列养率100%,县、乡、村道常养率分别达到100%、74.1%、64%,综合优良率83.2%,绿化率78%。另一方面,推进创建常态化。以建设文明示范路、文明示范乡镇为载体,积极推广养护新技术、新工艺,农村公路基本实现了“畅、洁、美、绿”。去年建成文明示范路504公里、文明示范乡镇19个,今年计划创建文明示范路354公里。
(三)强化要素保障,促进养护工作系统化。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行“县为主体、国省补助”的资金投入机制,国家按照县道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补助标准拨付资金,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县(市)区按照“省补资金一比一”的配套标准、村级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筹措小修保养资金。今年,全市计划投入农村公路养护资金5.74亿元(其中,5300万元用于日常养护,占总投入的9.2%;4.33亿元用于危桥改造、渡改桥等养护工程,占总投入的75.4%;其他8800万元主要由乡镇、村委会筹集,占总投入的15.4%)。二是提供技术支持。去年9月以来,对养护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培训,先后举办各类养护技能培训班10多期,培训200多人次,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人员专业技能得到提升。今年,市、县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均成立以专业技术人员为骨干的工作巡查组,市农村公路局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负责,不定期对县(市)区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帮助基层解决技术力量不足、专业水平有限等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局落实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评议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公路一是没有实现成网成环,二是建、管、养先天不足,三是有的路段路况不好等问题仍然存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虚心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认真做好我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关于对造林绿化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林业局局长&&&万五龙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9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市林业局“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评议,客观、中肯地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此作为推进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良好契机,迅速向市政府作了汇报,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专题会,对评议意见逐段逐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印发了落实整改意见的通知(岳市林办〔2013〕48号),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强化统筹协调,发挥林业部门主导作用”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完善城乡绿化规划,构建城乡一体绿化格局。一是以全市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总揽造林绿化。“十二五”规划对全市年造林绿化工作进行了总体布局,确定5年完成造林绿化130万亩以上。去年中期评估时,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二是编制《绿色岳阳建设纲要》。去年9月,市委、市政府颁发了《绿色岳阳建设纲要》(岳发〔2013〕8号),造林绿化指标8项,是指导“十二五”后期造林绿化的总要求。三是编制具体规划。去年9月,印发加快农村绿化的指导意见(岳市绿委〔2013〕3号),提出了年农村绿化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具体内容、标准。今年4月,制定了全市“绿色通道”和“秀美村庄”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岳市林营〔2014〕1号)。此外,去冬今春以来投入到乡镇集镇、村庄、县乡公路造林绿化资金达0.62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5.2%。
(二)加强沟通协调,完善造林绿化责任和考评体系。一是落实政府责任。今年2月,县市区政府与市政府签订了《二一四年度林业建设目标责任状》,造林绿化指标5项。同时,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二是落实部门责任。4月30日,市政府召开协调调度会,6个部门分别向市政府递交了国土绿化责任状。林业部门建立了包县市区、包乡镇、包村责任制。三是落实考评办法。在《二一四年度林业建设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了5项指标的目标值和具体计分办法。我局根据全市营造林工作考评办法(岳市林营〔2013〕5号),于去年底进行考核考评(岳市林办〔2013〕45号),落实了部门考评制度。
(三)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一是明确部门职责。4月30日市政府调度会决定,进一步发挥市绿化委员会和林业部门的主导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造林绿化工作联系会,并明确了6个部门造林绿化职责。二是落实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抓落实,市城管局去年以来重点推进了王家河公园建设,新增绿地140多万平方米。我局于去年12月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岳市林营〔2013〕6号),据初步统计,已完成造林31.2万亩,超额完成30万亩任务,并完成义务植树目标任务1000多万株。
二、关于“强化工作措施,实现宜林区域全面绿化”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开展调查统计,掌握造林绿化薄弱区域基础数据。一是去年底完成全市森林资源档案数据更新,编制了森林资源年报。二是部署开展“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去年底前完成外业任务,目前正进行统计汇总,即将提供到山头地块的造林绿化薄弱区域等基础数据。
(二)采取有效措施,攻坚造林绿化薄弱环节和区域。一是治理生态脆弱区域。今年3月14日,我局召开全市林业工作会,重点部署造林绿化工作。去年10月以来,在造林绿化难点区域实施封山育林18万多亩;在“困难地”实施石漠化治理0.23万亩、封山育林0.73万亩;在“三边”(路边、城边、水边)&区域造林5.6万亩,比上年增加24.4%。二是创新推进义务植树。由于取消了绿化费,通过缴费的尽责方式不再存在,去冬今春探索了新的尽责方式,临湘采取部门“联村建绿”方式,由林业部门统一规划,将任务分配到83家单位,在57个村栽植了8cm以上绿化大苗近3.5万株。三是示范推进集镇绿化。选择有条件的集镇示范推进,去冬今春,华容城关镇投入60多万元,对机关庭院拆墙透绿,对附属绿地升级改造,对街道适宜地段造绿补绿,新植桂花、杜英、红叶石楠等近千株、绿草4.7万平方。四是稳步推进村庄通道绿化。去年全市已建成绿色乡镇、村庄、社区68个,完成国省干道和县乡村公路绿化2290公里。秀美村庄建设今年完成全市所有村的规划,发动2167个村参加创建,并办好示范点。目前,我局在相关县市区领办7个示范村,汨罗西长村、闵家村已成为了岳阳市秀美村庄建设的好典型。绿色通道建设计划从今年起到2016年,完成11715公里高速公路、铁路和国、省道及县、乡道的绿化达标任务。4月11日,我局在华容县召开现场会(岳市林办〔2014〕9号),全面部署了秀美村庄和绿色通道三年行动,进展顺利。
(三)加强迹地更新,防止林地荒芜和流失。一是建立了迹地面积、分布情况台帐。二是开展了对上年度迹地更新情况的专项检查验收。三是采取了调控措施,对未完成上年度更新任务的乡镇、村,核减当年采伐指标、停发采伐证,不安排林业重点工程项目。据统计,全市去冬今春已完成迹地更新5.6万亩,迹地更新率95.8%。
三、关于“强化制度建设,提升造林绿化总体质量”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加强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开展造林绿化效益评估。一是建立监测体系。全市共有13支林业调查队通过了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的认定,220人获得了省林业厅颁发的资格证书,各调查队设施设备比较齐全。全市建立了457个固定监测样地调查点,今年即将开展第7次复查。二是开展效益评估。去年底完成了全市森林储碳、放氧、储能、蓄水、保土保肥等主要生态功能效益评估,全市森林生态效益总价值430.35亿元。
(二)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造林绿化质量监管制度。一是加强督查指导。今年2月,我局开展了春季造林绿化督查工作(岳市林办〔2014〕3号)。4月县市区林业局开展了造林绿化自查自纠,我局将于6月组织抽查。二是强化质量监管。全市林业部门层层签订了营造林质量管理责任书。全面推行专业队伍设计和专业队伍造林,去冬今春,专业队伍造林率约40%,重点工程造林作业设计率100%。开展质量监理试点,聘请具备资质的平江林业设计院对平江县造林实施质量监理,将进一步探索总结,逐步推广。
(三)坚持特色开发,提高造林绿化效益。一是加快发展油茶。去冬今春全市新造油茶3.23万亩,比上年增加46.8%。发展油茶由原来只有平江县,变为全市各地都在发展,且新造林标准高、品种优、规模大。二是推进林下经济。去年9月,市政府印发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3〕30号)。据统计,至去年底全市面积达54.33万亩,比上年增加69.5%,产值达7.5&亿元。
(四)加强种源管理,完善林木种苗生产和检验检疫制度。一是严格种苗生产。在省种子库统一调购良种1000多公斤育苗,确保了全市造林苗木的良种化。去年11月,开展圃地苗木质量检验(岳市林种〔2013〕2号),今年3月开展林木种苗打假行动(岳市林种〔2014〕1号)。二是强化苗木检疫。去年10月以来,开展检疫执法行动20次,检查花卉苗木基地200个、种苗花卉80多万株,实施苗木产地检疫680多万株,产地检疫率100%。
(五)加强技术推广和培训,提高造林绿化科技含量。一是开展科技下乡。去年9月以来,组织技术人员下乡520多人次,发放林业科技资料2.7万多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6次,培训林农3000多人次。二是加强推广示范。去年10月以来,完成了杨树人工林复合经营模式和高品质毛竹笋高效培育技术的推广与示范,并获得中央财政200万元支持。三是提高科技含量。今年3月,更新了林地测土配方信息系统,开展应用宣传和培训(岳市林科〔2013〕2号)。据统计,今年信息系统造林使用率达85%,重点工程造林使用率达100%。
(六)加强依法治林和资源保护,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去年下半年,岳阳县、君山区纳入全省基层林业站建设示范县区。今年2月开展“林业站服务年”活动(岳市林改〔2014〕2号)。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今年来开展专项行动5次,查处野外违规用火48起,整顿野生动物和木材经营场所564处,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52起,刑事案件77起。三是加强“两防”工作。去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面积1716亩,成灾率3.55‰。今年4月24日,市政府召开有害生物防控专题会,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责任状。去年下半年以来,严密防控森林火灾,市县乡各级领导多次以不同形式到现场督导或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加大火案查处和问责力度,今年以来共查处火灾案件187起,刑事、行政拘留34&人,行政处罚54人,行政问责28人。至目前,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较大人员伤亡事故。四是实施生态补偿。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完善了339.96万亩省以上生态公益林管理台账,管护责任落实率和财政补偿资金发放率均达100%。今年4月,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为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岳市林资〔2014〕3号),确保至年底省级以上公益林管护面积和补偿资金到位率均达到10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市林业局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面临新的方式转型。义务植树已不能再通过缴纳绿化费的方式尽责了,工作推进难度加大。虽然开展了“联村建绿”的实践,拓展了尽责方式,但仍停留在探索阶段,还需不断完善和改进。二是乡镇集镇绿化较差的现象在短期内还难以改观。由于过去规划街边植树意识的欠缺,许多集镇房子大多依路而建,绿化空间少,加之责任不明、投入不足等因素,致使绿化差距较大,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责任、摸清底子、做好规划、分步实施,下大力气加以改善。
各位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对造林绿化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整改意见,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舞,将助推我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推进造林绿化事业。我们衷心希望市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我们也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不懈地推进造林绿化,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评议。
关于对市人口计生委全面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彭纲要
针对问题,求实效用进行了。
一、关于“把握宣传导向,坚持人口计生基本国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突出理论宣传。专题
(二)突出媒体宣传。分别、及了、、
(三)突出阵地宣传。、、、
(四)突出服务宣传。
二、关于“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计生工作基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稳定主体队伍。近年来,我市共招录38名公务员充实到乡镇计生办主任岗位。明确乡镇服务所编制内人员至少配备1名执业助理医师,中心所至少配备1名执业医师。率先在全省批准市计生协会纳入群团序列,实行了参公管理。落实干部待遇。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人口计生干部队伍,明确了人口计生干部提拔重用条件。委机关修订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严格绩效管理考核和奖惩措施,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挂钩。近年来,市委一次性提拔和重用市人口计生委6名干部,全系统提拔66名干部。积极顺应改革。面对机构改革,我们多次召开县市区人口计生局长会议,统一干部思想认识,明确指出:无论机构怎么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没有改变,工作职能依然存在。各地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强基层队伍、网络、阵地、制度建设,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水平不降。
(二)夯实基层基础。做实基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促使;;每;邀请市级领导深入联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和督查,促推基层工作;成立人口数据分析小组,科学分析人口数据,确保人口数据质量;召开人口形势分析会议,下发形势分析报告,促进基层明白工作重点,实现了基层工作全程监控;实行委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联乡村、联农户工作制度,深入基础薄弱地区,加强业务指导,推进工作均衡发展。狠抓工作重点难点,提升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扎实开展群众节育措施落实工作,率先在全省实行“实名销号”制度,去年我市完成节育措施例,同比上升5%,没有出现1例手术安全事故,深得群众信赖。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基层着力构建“阳光征收”管理机制,征收标准和结果公示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联合市财政局、市纪委纠风室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了截留、挪用、挤占、贪污、私分等违法现象的发生。强化村级计生管理队伍,推进示范村创建。对村专干实行县管、乡聘、村用制度,按照年纪轻、热情高、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的聘用原则,明确村级计生专干由女性担任,加强基层计生工作管理。全市持续广泛开展村(居)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建立了“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群众自治模式,我市成功创建150多个村(居)民自治示范单位,其中,11个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村(居),逐步实现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
三、关于“加强部门配合,营造齐抓共管计生局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按照整体发展要求,主动转变工作思路,各部门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形成了部门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
(一)以超常的决心强化保障。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中求进、全面发展”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我们将全市121个市直和中央省属驻岳单位纳入市里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对计划生育工作滑坡的相关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人口计生工作,强化了组织保障。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不定期进行工作讲评,强化了部门职责。市人口计生委每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部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充分调动了相关部门工作主动性。多次深入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综合治理部门进行工作督查,并将调查延伸到所涉部门最基层,确保了工作不留漏洞和死角。
(二)以统筹的举措凝聚合力。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流动人口共管。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建立以计生、公安、工商、人社、住建、药监、卫生等单位为主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办理相关证件、清理流动人口时,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合当地计生办按季度对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检,并每月按时通报数据,做到流动人口到哪里,计生服务和管理跟到哪里。网络信息共享。联合卫生、人社、民政、教育、工商、住建等部门,推广应用“实时通”系统,对新生儿上户、流动人口管理、婚姻登记、劳务输出、孕情监测等信息及时进行通报,实现网络互通、优势互补、工作互推。通过“实时通”系统,全市落实补救措施1.5万例。将村直报系统拓展应用到卫生防疫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信息、社保交纳提示、灾害预警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大人口工作格局。“两非”案件联查。建立“部门联动、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重点突破”的打击“两非”常态化工作机制,各级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去年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64例,名列全省第一。
(三)以利益导向为主顺应民意。,将并将同时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前段时间,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年,我市再次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单位,综合排名跃居全省第位,县市区全部进入全省先进以上行列,终于实现了多年的奋斗目标。村级信息直报机制被评为全省人口计生第三届创新奖,我市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届获此殊荣的市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业务工作排名继续保持全省第位;我们机关建设同步推进,在今年全市市县乡负责干部会议上,继续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综合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先进单位;在市委的年度考核中,我委班子连续三年是百分之百满意,市管干部连续三年都是百分之百的优秀满票。
由于受政策和其他因素的制约,人口计生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如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和“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的调整,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卫生和计生机构的合并,稳定计生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厚爱;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均衡发展,还需要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密切配合和鼎力支持。
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稳中求进、全面发展”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今后我们将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抓好宣传教育。二是要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三是要进一步抓好部门配合。四是要进一步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14年5月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专项工作评议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
  第二条&专项工作评议应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效、集体行使职权的原则。
  第三条&专项工作评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第四条&专项工作评议的对象: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市人民检察院;
  (四)驻岳上级垂直管理机构。
  第五条&专项工作评议的议题,原则上根据下列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
  (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驻岳上级垂直管理机构在贯彻落实市委的重要工作部署中出现的问题;
  (二)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三)市人大代表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驻岳上级垂直管理机构的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集中反映的问题;
  (四)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比较集中的问题;
  (五)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六)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
  (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八)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驻岳上级垂直管理机构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的专项工作。
  第六条&专项工作评议的年度计划,由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依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选择若干项工作作为专项工作评议议题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年度计划确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知被评议单位,向社会公布被评议单位及评议内容,公布热线电话、电子邮箱,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专项工作的意见建议。
  年度中市委部署的重大工作任务,需要进行专项工作评议的,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对专项工作评议的年度计划可作出适当调整。
  第七条&专项工作评议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要确定一个主要部门,其它部门提供相关情况,涉及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工作均接受评议。
  第八条&根据专项工作评议需要,组织成立评议调查组,对有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
评议调查组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组成,可根据情况邀请驻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对口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的群众代表参加。与所调查专项工作有直接利益关系者,不得参加评议调查。评议调查组组成人员,由各调查组带队领导与组长商定。
第九条&专项工作评议会议前的工作:
  (一)评议内容确定后,由各调查组制定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方案;
  (二)评议调查组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调查组成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业务培训,为评议调查做好必要准备;
  (三)评议调查组根据专项工作考核标准,采取听取汇报、约见询问、走访座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评以及视察、检查等不同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对所评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评议调查组在充分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专项工作评议调查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五)专项工作被评议的单位应就评议内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专项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要对近年来主要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实在的总结。专项工作报告应当在调查组进入本单位调查前完成。
  第十条&专项工作评议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进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参加调查的其他人员列席常委会会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
  专项工作被评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到会报告专项工作,主管负责人或熟悉专项工作的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结合评议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对专项工作进行审议,并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当场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告。
  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获得满意票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80%(含80%)以上者为满意;获得满意和基本满意票超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60%(含60%)以上者为基本满意;获得满意和基本满意票低于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数60%者为不满意。
  第十一条&投票结果以及评议大会提出的评议意见,由评议调查组整理后交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汇总,形成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意见。评议意见要明确具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常委会认为必要时,可以对专项工作作出决议。“评议意见”或“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评议单位,并向市委报告。同时,向市人民政府或驻岳垂直管理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第十二条&专项工作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和有具体整改意见的单位,应当在接到“评议意见”或“决议”后的一个月内,制订整改方案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切实进行整改,并在“评议意见”或“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再次进行满意度民主测评。整改测评仍为不满意的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处理意见,专题报告市委。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组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了解情况,督促落实。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于2013年度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
&&&&2013年,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共收到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20件。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收到报备规范性文件63件:岳阳市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报备规范性文件34件,其中通知30件、意见4件;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报备规范性文件15件,其中通知8件、意见2件、办法3件、决定1件、其他1件;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决议1件,其他13件。
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受理报备规范性文件357件,其中平江县60件、岳阳县8件、华容县17件、湘阴县142件、临湘市26件、汨罗市46件、岳阳楼区13件、云溪区42件、君山区3件。
&&&&二、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1、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3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列入了本年度学习计划,要求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需要把握的几个重要环节及就如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等方面进行了系统学习,使相关工作人员熟悉掌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法规、程序和流程。
2、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工作中,我们督促市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规定的报送时间、报送范围和报送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送。办公室备案审查机构按规定程序受理登记后,交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2013年4月下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调研。广泛听取各制文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通报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对我市备案审查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3、切实增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效。2013年,我们严格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一方面对市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备案。另一方面注重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公民的审查建议。2013年5月中旬,岳阳富兴康城兴悦花园业主委员会代表彭海波等人,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反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日公布的(岳政办发)〔2012〕28号《岳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文件有违背《物权法》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多次与市政府法制办及文件起草单位市房产局协商,后达成了对文件中的遗漏条款进行修改的一致意见,并督促制文单位拿出了修改送审稿,4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已将修订后的公文重新颁发,促使问题得到了解决。
2013年我市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设置还没有到位。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只有平江县设置了接收报备机构;二是学习培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换届以后,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变动较大,而这项工作对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法律水平的要求都较高,很多同志在工作程序上还不很熟悉;三是工作制度亟待进一步完善,仅管该项工作启动已经6年多了,但在工作方法和流程上还存在不同的看法和理解,需要从制度上进一步加强规范;四是规范性文件报备欠规范、及时,存在应报未报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牢牢把握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职责和任务,依法扎实有效地推进全市备案审查工作。
1、加强沟通协调,依法开展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沟通协调,按照主动审查与被动审查相结合的原则,有重点地选择若干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主动审查,妥善处理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依法督促制文单位按照法定时限、格式和要求,及时、规范各制文单位报送规范性文件。
&&&&2、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健全工作机构。目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机构只有平江县设有副科级编制,其他有的放在内司委,有的放在办公室,由一位同志兼管。一是不利于工作开展。二是不利于工作联系。三是不符合发展要求。建议全市机构设置要基本统一,明确编制、专人负责,确保《监督法》在我市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
&&&&3、完善工作制度,有序推进文件监督。继续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的同时,建议对《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暂行办法》试行6年来,为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推进法治岳阳建设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根据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有几个需要修改的地方。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其列入今年的工作议程。
关于提请审议杨旭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三款和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提请任命:
李子红、何忠伟、张利民、黄河同志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杨旭光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郑庆云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
&&&&&&&&&&&&&&&&&&&&&&&&&&&&&&&&&&&&&&&&&&&&&&&&&&日
关于提请审议周晓峰等同志职务任命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提请任命:
周晓峰同志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桥、陈君、鲁新红同志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请予审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青
&&&&&&&&&&&&&&&&&&&&&&&&&&&&&&&&&&&&&&&&&&&&&&&&&&&日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日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李子红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何忠伟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利民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黄&&河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周晓峰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桥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陈&&君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鲁新红为岳阳市荆剑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杨旭光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郑庆云的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日程安排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
日上午8:30―10:00&&&&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陈志莲副主任
1、听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造林绿化及人口计生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听取《岳阳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
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4、听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日上午10:00-12:00&&&&分组会议
第一组会议室(503)&&&&召集人:万方平&&李新洲
第二组会议室(709)&&&&召集人:王双凡&&方平波
1、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
2、审议有关人事事项;
3、审议岳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日下午3:00-5:00&&&&分组会议
第一组会议室(503)&&&&召集人:万方平&&李新洲
第二组会议室(709)&&&&召集人:王双凡&&方平波
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造林绿化及人口计生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日下午5:00-5:30&&&&全体会议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陈志莲副主任
1、表决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造林绿化及人口计生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2、表决人事事项;
3、表决《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草案)。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分组审议安排
分组审议地点:五楼主任会议室(506)
分组审议时间:5月28日上午10:00―12:00
&&&&&&&&&&&&&&5月28日下午3:00-5:00
召&集&人:万方平&&李新洲&&
与会人员:
李湘岳&&&&余炳锐&&&&许伟奇&&&&陈志莲&&&&李健安&&&&杨岳斌&&&&徐登源
李耀华&&&&谢忠厚&&&&周&&升&&&&彭东升&&&&余&&新&&&&陈立新&&&&郑绍儒
李赴军&&&&邓&&郁
全程列席分组审议人员: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市委政研室负责人,市人大代表余燕辉、李隆刚、袁为凡、刘海棠,平江县、华容县、临湘市、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万旦明、汤文彬、鲁勇、刘志强、余子鹏、戴丽。
列席上午10:00―12:00分组审议的单位: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
列席下午3:00-5:00分组审议的单位:
市编办、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委
分组审议地点:七楼会议室(709)
分组审议时间:5月28日上午10:00―12:00
&&&&&&&&&&&&&&5月28日下午3:00-5:00
召&集&人:王双凡&&方平波&
与会人员:
陈国荣&&&&包忠清&&&&彭先政&&&&谢卫东&&&&袁建华&&&&任茂辉&&&&倪慧君
罗光辉&&&&曾君华&&&&黄国华&&&&刘孟虎&&&&许晓早&&&&李尧瑶&&&&何岳平
&&&&梁志军
全程列席分组审议人员: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岳阳县、湘阴县、汨罗市、云溪区、君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代表李晓鸣、周龙、邱岗、黄河,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吴德仁、李首元、李正钧、戴斌、徐舒翔、黄三梅、沈小星。
列席上午10:00―12:00分组审议的单位:
&&&&市政府办文电科
列席下午3:00-5:00分组审议的单位:
&&&&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计生委
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名单:
1、出席(38人)
&&&&李湘岳&&&&陈国荣&&&&余炳锐&&&&包忠清&&&&许伟奇&&&&陈志莲&&&&彭先政
(以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万方平&&&&王双凡&&&&方平波&&&&邓&&郁&&&&任茂辉&&&&刘孟虎&&&&许晓早
杨岳斌&&&&李尧瑶&&&&李赴军&&&&李健安&&&&李新洲&&&&李耀华&&&&何岳平
何祚云&&&&余&&新&&&&陈立新&&&&罗光辉&&&&周&&升&&&&郑绍儒&&&&袁建华
倪慧君&&&&徐登源&&&&黄国华&&&&梁志军&&&&彭友池&&&&彭东升&&&&曾君华&
谢忠厚&&&&谭志兰
2、请假(3人)
&&&&刘美树&&&&赵岳平&&&&白再兴&&&&
二、列席人员名单:
1、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16人)
向伟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陈正文&&&&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树平&&&&市民政局局长
邹三友&&&&市财政局局长
谈&&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会计师
胡&&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易拓新&&&&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龚柏松&&&&市交通局局长
湛锡光&&&&市农业局局长
万五龙&&&&市林业局局长
李洪泽&&&&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彭纲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冯嘉皇&&&&市公路局局长
李大元&&&&市房产局局长
张群望&&&&市农办主任
2、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5人)
余友安&&&&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罗&&荣&&&&市编办主任
何季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王小阳&&&&市政府督查室
胡&&巍&&&&市政府办文电科
3、市法、检两院负责人(2人)
彭世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罗&&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4、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12人)
&&&&万旦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吴德仁&&&&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
汤文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
鲁&&勇&&&&市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
刘志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余子鹏&&&&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李正钧&&&&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戴&&斌&&&&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副主任
戴&&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舒翔&&&&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组长
黄三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沈小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主任
5、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人)
李员明&&&&平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艳生&&&&岳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兴中&&&&华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亚玲&&&&湘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长英&&&&临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坤&&&&汨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周幺龙&&&&岳阳楼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廖小谷&&&&云溪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可娟&&&&君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6、市人大代表(8人)
余燕辉&&&&市七届人大代表,平江县林业局局长
李隆刚&&&&市七届人大代表,湖南双隆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袁为凡&&&&市七届人大代表,&华容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海棠&&&&市七届人大代表,湘阴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李晓鸣&&&&市七届人大代表,临湘市人口和计生局局长
周&&龙&&&&市七届人大代表,岳阳春蕾特校校长
邱&&岗&&&&市七届人大代表,岳阳楼区民政局局长
黄&&河&&&&市七届人大代表,君山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7月7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一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湘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国荣、余炳锐、包忠清、刘美树、许伟奇、陈志莲、彭先政,秘书长谢卫东及常委会委员共41人出席会议。
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
(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议一名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辞呈;
&&&&2、其他事项。
关于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的申请
岳阳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杨明山,男,日出生,身份证号05481,汉族,湖南省华容县人,大专文化,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华容县城西建筑公司经理、法人代表,岳阳市佳家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已无法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特申请辞去该职务。
敬请批准。
&&&&&&&&&&&&&&&&&&&&&&&&&&&&&&&&&&&&&&&&&&&&&&&&&申请人:杨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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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平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韩建国辞去岳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韩建国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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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一、出席人员名单:
1、出席:(41人)
李湘岳&&&&陈国荣&&&&余炳锐&&&&包忠清&&&&刘美树&&&&许伟奇&&&&陈志莲
彭先政&&&&谢卫东
(以下按姓名笔画排序)
万方平&&&&王双凡&&&&方平波&&&&邓&&郁&&&&白再兴&&&&任茂辉&&&&刘孟虎
许晓早&&&&杨岳斌&&&&李尧瑶&&&&李赴军&&&&李健安&&&&李新洲&&&&李耀华
何岳平&&&&何祚云&&&&余&&新&&&&陈立新&&&&罗光辉&&&&周&&升&&&&郑绍儒
赵岳平&&&&袁建华&&&&倪慧君&&&&徐登源&&&&黄国华&&&&梁志军&&&&彭友池
彭东升&&&&曾君华&&&&谢忠厚&&&&谭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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