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气功还有几个被公安部认定的邪教组织不是邪教的?

2006透视中国问与答
3-2问:今天的中国,是一个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那么,中国将“法轮功”确定为邪教而不是宗教的根据是什么?取缔“法轮功”是否有法可依?
答:中国实行严格的政教分离,对于国内现有的佛教、道教、基督新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中国一视同仁,平等相待,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不会站在特定宗教的立场、也不会用历史上封建统治者的眼光去评判宗教的“正”与“邪”。我们现在之所以把“法轮功”定为邪教并予以取缔,就在于无论是从事实上,还是从法律上来看,“法轮功”都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的邪教。对于像“法轮功”一类邪教所造成的社会危害,任何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都不会坐视不理,必须予以取缔。
中国是一个致力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国家,取缔“法轮功”的法律依据是:
第一,“法轮功”触犯了中国刑法等法律。李洪志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打着强身健体的幌子,煽动、组织不明真相的“法轮功”练习者,围攻、冲击国家机关、新闻单位,公然诱人自焚、自杀,扰乱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发展,触犯了中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中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李洪志一伙欺骗、教唆未成年人练习“法轮功”,实行精神控制,甚至诱人自焚,残害生命,这是对未成年人生存权、生命权等人身权利的严重侵害,也是严重践踏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的行为。
第三,少数“法轮功”顽固分子,在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的煽动、蛊惑下,非法聚集、游行示威,印发、张贴、投递非法宣传品,不断地到天安门广场滋事,挑起事端,制造影响,严重违反了中国的集会游行示威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公安部通告等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凡是搞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对于其中的组织者、指控者,可以根据刑法及有关规定依法惩处。
第四,“法轮功”邪教组织,秘密结社,非法成立“法轮大法研究会”,建辅导站、练功点,用种种诱饵、“紧箍咒”等等,从精神上控制练习者。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痴迷者多次参与滋事、闹事,违反了中国社团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规定。
总之,中国不会动用法律的和行政的力量来对待仅仅浮现在人的头脑中的思想信仰问题,因为那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所不允许的,也是无效的。在中国,没有“思想犯”和“信仰罪”。迄今为止,任何一个受到行政管束或法律惩处的“法轮功”组织成员,都只是在为他的社会行为承担后果。而对于那些曾经被李洪志歪曲的宗教名词术语所迷惑,把“法轮大法”当作宗教义旨去追求、去理解的上当受骗者来说,一旦主动地脱离“法轮功”邪教思想的控制和组织控制,他们完全有权利通过参加正常的宗教活动去安顿自己的精神世界,感受宗教信仰自由的愉悦。
本文摘自《透视中国问与答》,由外文出版社授权中国网独家发布,其他媒体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载,否则将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webmaster@ 电话: 86-10-061102)跟贴热词:
文明上网,登录发贴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易立场。
去伪存真,普及常识
读图探真相
作家,媒体人
财经媒体人,著有《递罪》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律师
扫一扫关注微信我国的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有哪些_百度知道
我国的邪教组织和有害气功有哪些
提问者采纳
因为百度会有关键词检查,是由于邪教和有害气功的人会做宣传,这样就导致会被系统删除信息。可以上中国反邪教协会网了解 ~
其他类似问题
邪教组织的相关知识
按默认排序
其他1条回答
要打击才行呢,你还练?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18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上亿文档资料,等你来发现
18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1.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我国最高;2.邪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邪教的产生具有多重复杂的原因;第一,宗教信仰的异化;第二,封建迷信的遗毒;第三,社会变迁的不适;第四,国际环境的影响;3.邪教的本质是什么?;第一,反人类;第二,反科学;第三,反社会;第四,反政府;4.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第一,“教主”崇拜;第二,精神控制;第三,编造邪说;第四
1. 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个界定包含四个要素:一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形成歪理邪说和组织;二是散布歪理邪说是其控制和发展成员的主要手段;三是其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四是其组织是非法组织。2. 邪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邪教的产生具有多重复杂的原因。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制度、不同的经济社会条件、不同的文化背景,致使邪教形成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宗教信仰的异化。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不同的宗教都是回应社会中不同的信仰需求或者是精神上的需求。人们总是希望在精神上能有一块安静的乐土,希望有一个宣泄和倾诉的精神场所。传统宗教基本能满足人们这些精神上的要求,但信仰传统宗教所要达到的境界又让人们感到遥不可及,同时,许多人分不清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邪教正是利用了人们信仰上的功利心理,冒用宗教名义,编造歪理邪说,诱骗有宗教信仰需求但又无宗教基本常识的人们进入“邪教王国”。这是邪教产生的“社会需要”基础。第二,封建迷信的遗毒。众多国家都经历过长期的封建社会发展阶段,封建迷信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流传广泛,表现多样。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诸如请神降仙、占卜、抽签、打卦、测字、圆梦、择日、驱魔捉鬼、许愿、相面、算命等迷信思想,在短时期内难以根除,极易被邪教所利用,这是邪教产生的思想认识和社会心理基础。第三,社会变迁的不适。无论富有还是贫穷,发达还是落后的国家,都处在社会变迁之中,这使得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们对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产生诸多疑惑、惆怅甚至失望;机遇的瞬息变化、难以捉摸,使那些自感无助的人祈求神灵的护佑。同时,由于社会变迁带来的社会结构、价值取向等变化,使邪教有了可利用的空间。第四,国际环境的影响。当今世界是一个开放的社会,人们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及方式也明显增多。随着国际交往的频繁,现代传媒的发展,各国邪教或异端教派会对我国产生影响,直接传入或对我国邪教的滋生起到催生作用,相互渗透,交叉感染。3. 邪教的本质是什么?第一,反人类。这是邪教本质的首要表现,集中体现在编造和散布“人类罪恶论”。妄言人类自身具有不可饶恕的罪恶,人们必将经过“大灾大难”,甚至“地球爆炸”、“人类毁灭”,煽动只有加入邪教才能得到拯救。鼓吹“人生宿命论”,以“人生灾难”、“人类劫难”摧垮人们的意志,主张人们放弃一切“执著心”,逃避现实,远离社会,听天由命。一旦其歪理邪说不能自圆其说,预言破灭时,往往采取残害其成员生命的方式,制造人间悲剧。第二,反科学。现代科学以唯物主义认识论为基础,不承认任何超自然的神秘力量。邪教反科学的本质,突出表现在他们宣扬的神秘主义和“教主”的所谓“神通”、“法术”上。日本邪教组织“奥姆真理教”“教主”麻原彰晃声称他有“预言能力”、“透视能力”、“透听能力”等等。美国的邪教组织“天堂之门”利用互联网传播歪理邪说,一心希望波普彗星能把他们带上天堂,幻想破灭后,数十人集体自杀。“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也吹嘘他可以“往来于宇宙各个不同的空间”。这些都是明显反科学的骗人鬼话。第三,反社会。突出表现为逃避现实社会,对抗现实社会,破坏现实社会。邪教组织都把其小团体打造成一个封闭的社会,不准其成员与正常社会交往,将他们与正常社会隔绝起来。一旦邪教组织的“诉求”得不到满足,就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对抗社会,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宁,与现实社会严重对立。第四,反政府。邪教的反政府本质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域,表现也不尽一致。突出表现在竭力散布“政府无用论”和“法律无用论”。宣扬政府面对自然灾害无能为力,鼓动人们只能依附邪教“教主”才能得救。李洪志鼓吹“全人类都归我管,我要管不了你,谁也管不了你”,“人类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全能神”邪教“教主”赵维山鼓动信徒“振作起来,舍去生命,舍去一切,不惜个人的得失,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指中国共产党)展开一场鱼死网破的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的国度。”公开煽动其成员与政府对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4. 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第一,“教主”崇拜。邪教“教主”都极力神化自己,以欺骗手段把自己打扮成活着的“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骗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第二,精神控制。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心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使其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进得来、出不去”。第三,编造邪说。邪教“教主”宣扬具体的“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第四,聚敛钱财。邪教“教主”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练功用品等,从而暴富。第五,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第六,危害社会。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5. 邪教是怎样搞“教主”崇拜的?邪教“教主”一开始就神化自己,以欺骗手段把自己打扮成“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法轮功”邪教“教主”李洪志就吹嘘自己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有“推迟地球爆炸时间”的大神通。他自吹比老子、释迦牟尼、耶稣还高明,出言便是“经文”。在邪教“教主”的欺骗和蛊惑下,受“教主崇拜”心理的驱使,被邪教蒙蔽的人员对邪教“教主”顶礼膜拜,任其摆布、操纵。6. 邪教是怎样实施精神控制的?精神控制是邪教“教主”为巩固其“神圣”地位,维持其成员效忠自己的主要手段。邪教“教主”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使加入其非法组织的人员“进得来、出不去”,人人自危,从而达到精神控制的目的。“全能神”邪教恐吓信徒对于神只能是“绝对的服从,不能有一丁点自己的意识”,“对神所作都百依百顺,没有任何怨言,不论断,不分析,更不研究,以至于你们都能对神顺服至死,像羊一样任神牵、任神杀,没有一点怨言”。同时鼓吹灾难来临,“全能神”的话“就是权柄”,不能改动,否则“必遭我击杀”。这种精神控制,是严密的组织控制、残酷的人身控制,使被控制人员意志消沉、精神麻木,丧失自我,失去对社会、家庭的责任感,对邪教“教主”形成一种病态的执著依赖和疯狂迷信。 7. 邪教是怎样编造邪说的?邪教组织要达到敛财、诱骗并控制成员等目的,都必然要编造一套歪理邪说,以便自我标榜,装点门面,欺世盗名,妖言惑众。最典型的是肆意编造和宣扬“末世论”,以“宇宙大爆炸”、“地球很快就要毁灭”等恐吓人。大肆渲染“现世恐怖论”,耸人听闻地说“现在的社会整体下滑”,“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毁灭、彻底毁灭”云云。在此基础上抛出“圆满”说,鼓吹只要修炼,就能够成为“无所不能”的“天国之人”。邪教“教主”自称是当今唯一的“救世主”,要按其指引的路去修炼,才能得救。大肆宣扬“真正修炼的人是不会得病的,也不会遇到什么危险”,其目的是让其成员俯首帖耳地依附于他。8. 邪教是怎样聚敛财物的?邪教组织要求其成员交纳“奉献款”,宣扬交得越多就越能得到“福报”,更快地进入“天国世界”,致使其成员变卖家产交“奉献款”,弄得家徒四壁。邪教组织常常组织开办各种“培训班”,收取高昂学费,或通过所谓“心理治疗”骗取高价的“治疗费”,或推销他们非法编印的图书、音像制品、标识物等获取高额利润,甚至开办“连锁店”兜售其“产品”,毫不费力地聚敛大量钱财,建立活动据点,以商养教。9. 邪教是怎样秘密结社的?一般都以邪教“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要求其成员断绝或疏远与家庭和社会的联系,绝对服从邪教“教主”,并通过发誓、赌咒或相互告发等手段,严禁他们脱离或背叛邪教组织。美国的“大卫教派”邪教组织建立的“骆驼山庄”,在山庄内囤积军火,自成体系。邪教组织内部分工明确,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制度,包括各级组织的撤并及人员的安排、任命等。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等活动方式发展邪教成员。有的还成立“护教团”,用暴力、恐怖手段防止成员“叛教”。10. 邪教的社会危害主要有哪些?邪教对于人类,不仅毒害人的肌体,而且侵蚀人的灵魂。邪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表现在: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表现在: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11. 国外有哪些影响较大的邪教?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外的各种邪教传播非常迅速,因邪教而导致的恶性事件频繁发生。据不完全统计,世界上的邪教组织有3000多个,美国就有1000多个。英国的邪教组织和异端教派有600多个,法国、比利时各有近200个,西班牙有200多个。意大利、德国、俄罗斯、印度、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日本、韩国、加拿大,以及拉丁美洲、非洲的一些国家,都有邪教组织活动,并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天父的儿女”、“天堂之门”、“大卫教派”、“科学教派”,瑞士、法国、加拿大等国传播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印度的“奥修静修会”,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等,都是世界公认的邪教组织。12. “法轮功”邪教的反动政治本质表现在哪些方面?从2004年境外“法轮功”邪教组织抛出《九评共产党》(以下简称《九评》),煽动退党、退团、退队(以下简称“三退”)以来,“法轮功”邪教组织从所谓“不参与政治”到明确提出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大肆进行反华、反共活动,其反动政治本质暴露无遗。一是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敌视。《九评》蛊惑说:“从精神上肃清共产党的流毒,从心理上摆脱共产邪灵的控制,跳出恐惧的枷锁,放弃对共产党的一切幻想。”二是对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背叛。李洪志鼓吹中国历代称“朝”不称“国”,“中国的真实意义是不存在的”,这显然是对中国文化的任意曲解,是对中国历史的极大歪曲,是对中国现实存在的根本否定,完全背叛了中国和中国人民。三是对西方反华势力和各种敌对势力的谄媚讨好。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不遗余力造谣滋事、诋毁中国。中国加入世贸,举办奥运会,“法轮功”邪教极力阻挠;西方反华势力在国际人权大会上提交反华议案,“法轮功”邪教为其提供“炮弹”,并组织力量在国际人权会议上闹事;利用“明慧网”等反动宣传媒体炒作国内热点敏感事件,散布政治谣言,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马前卒。四是不断进行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利用互联网发布指令,传递反动宣传品;利用手机短消息功能传播反动信息;利用自动传真机群发反动宣传品;拨打IP电话散布反动言论;张贴、散发、邮寄、投放反动标语、传单和光盘等。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组织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邪教组织,而是国际反华势力所豢养,以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反动政治组织。13. 境外“法轮功”邪教活动方式主要有哪些? 第一,大打文化牌,以传播中华文化为招牌,以其组建的“神韵艺术团”为核心,大搞各类文艺演出和比赛,每年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巡回演出,极力掩盖其邪教本质。第二,组织游行、示威、静坐等活动,攻击我党和政府,围攻我驻外使领馆。第三,干扰我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出访活动,在我党和国家领导人出访或参加重大国际活动期间,调动世界各地的“法轮功”分子,举行游行示威,围追堵截,大肆干扰,损毁我国的国际形象。第四,企图将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我周边国家打造成向我境内实施渗透的“桥头堡”,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大肆进行滋事活动。第五,在我重大节日和重要会议期间,在境外大搞反华反共活动,煽动境内人员进行违法活动,显示其利用价值和实力,谋求西方支持。第六,利用“明慧网”、“大纪元时报”、“新唐人电视台”、“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等反动宣传媒体和国际互联网电话公司提供的网络即时语音交流工具,炒作我热点敏感事件,散布政治谣言,蛊惑“讲真相”,对境内发动反宣渗透活动。14. 境内“法轮功”邪教活动方式主要有哪些? 第一,进行反动宣传煽动。主要以制作、传播、散发反宣品,喷涂、张贴反宣标语,拨打骚扰电话,利用手机短信和互联网发反动信息;借助人民币的流通特性,在人民币上书写、盖印传播邪教歪理邪说和《九评》、“三退”等反动宣传内容并进行传播。第二,组建地下组织。依托“明慧网”构建地下组织体系,直接接受境外指挥,利用互联网串联,进行邪教违法活动。第三,与境外“法轮功”组织勾连实施捣乱破坏行为。在境外“法轮功”组织的授意下,大肆搜集有关地区热点、敏感事件及社会负面消息,编造所谓“事实”、“证据”,在境外“法轮功”反动宣传媒体上攻击我党和政府,威胁、恐吓、咒骂我党政干部和反邪教人士,在境内秘密发展成员,大肆进行反宣破坏活动。20.如何理解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反邪教斗争具有长期性,是因为邪教的滋生和蔓延将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客观存在。同时,社会经济成分的多样化、思想的多元化、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矛盾的激增和复杂等,使邪教得以生存和传播。受境外邪教组织指挥煽动,境内邪教成员和一些打着宗教或气功幌子的其他邪教仍在暗中活动。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加之当今世界邪教泛滥以及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等大背景,客观上为邪教的滋生和发展蔓延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反邪教斗争具有复杂性和尖锐性,主要是既有敌我矛盾又有人民内部矛盾;既有现实活动又有网络渗透;既有国内一些人为达到某种诉求和欲望的故意捣乱破坏,又有国外反华势力为西化、分化我国而对邪教组织的纵容支持,可谓是各种矛盾相交织,各种利益、诉求相混杂。同时,邪教组织为了对抗政府的打击处理,会不断衍生出新的变异组织。另一方面,邪教“教主”通常隐藏在暗处,出来活动的大都是被裹胁并受邪教精神控制的群众,他们的违法行为并不是完全受自我意识支配。因而,在处理邪教问题时要找准原因,分清情况,把握政策,区别对待。邪教“教主”都具有政治野心,以谋取政权为目的。平时,为了显示其存在的价值,会从事各种捣乱破坏活动,并极力发展组织。在组织规模壮大、经济实力雄厚、野心极度膨胀的情况下,邪教组织必然会跳出来闹事,公开与政府对抗。显现出斗争尖锐、激烈的特点。 包含各类专业文献、中学教育、文学作品欣赏、各类资格考试、幼儿教育、小学教育、18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等内容。
 A.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反邪教的相关法律知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B.使广大...)。 4.依照我国“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界定是(ABCD)。 A.冒用宗教、...  ? ? 1.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2.邪教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3.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4.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5.邪教是怎样搞“教主”崇拜的? 6...  A.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反邪教的相关法律知识,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B.使广大...C )。 4 4.依照我国“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界定是(ABCD)。 A.冒用...  我国已认定的14种邪教组... 暂无评价 11页 免费 刑法》对邪教组织的相关.....难以有一 个共同认同的标准,在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上,也没有对邪教作出法律的限定...  刑法》对邪教组织的相关规定及“两高”司法解释_法律资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2)、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 危害公共安全罪在我国《刑法》中列为第二大...  重要组成部分 C.有利于向广大公众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 D.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处理邪教工作的实际举措 14.依照我国“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界定是( ...  四、简答题 1、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答: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 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的重要组成部分 C.有利于向广大公众普及反邪教法律知识 D.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依法处理邪教工作的实际举措 4.依照我国&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界定是(...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关于中国邪教史研究的几个问题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基督教是不是邪教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