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法律法规在哪里,难道基层违法寡妇的儿子没人管了吗吗

  近期我在当地论坛发表自己的不幸!当地征地办还在网上回复,说他是以人为本的原责,请各位网友到底看看真相吧!谢谢大家!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视屏事件真相![url=/programs/view/D9UyRDMOgkA/]/programs/view/D9UyRDMOgkA/[/url]      请征收办看看这段视屏后是否是以一为本的原责!    (本来是不想上传这段视评,因征迁办还不知道自己内部的过错和反思!还来一句以人为本的原责,这样就算以人为本,那请问不以人为本是什么样的结果,就是人没有压死,假如人被压死正好适用一句民言:剿家灭门,也不为过吧)这段视屏自从号偷拆后一直收藏在的像机里面!    房屋被偷拆的概述:(第一段)  2010年底突然说桃园九队要拆迁!我也感到意外,至于九队村民所说鬼不生蛋地方还能拆迁到,听到这消信后的第十天当地书记就联系了我说要量地!第二天我就过去把门打开并量房人员(姓吴)要求出示委托证明当事的人户口本复印件,量好后我就把门锁上离开回了家!大概离量房后四五天书记又打电话叫我到南谯区里面二楼去房屋和附属物要确认和签字!我一看差不多字就签了,    房子被偷拆的概述(第二段)    一等就等到今年的四月初书记又打电话叫我到村部来一下!我心里想肯定是谈房的事!我随后就到村部了,到那后找不到把我量房的吴同志!我就问村部人员我五组的组长在不!当时村部人员说先做一会工作组组长马上到!等大概有十分钟是来了一位带着眼睛的40岁左右男人,他当时自我介绍说他就是我组的组长,并就把他说的条件跟我说一下,并当时很热情的帮我到什么会计那把我180平方大概算了一下,并说你签字要抓紧不然过期后奖金就没有了,我一看他把价格报出来的钱还不够买现在的40平方住房!房主小孩舅是肯定不愿意的,当时我就从包子在电脑复印机把党中央新政策随手拿给了这位组长,他简单看了一会就跟我说,我不需要看这些,我就是律师出生的,什么政策都懂的!我一听他说是律师我也更加尊敬他了,并和他交谈,我就问他这次滁州拆迁政策是否跟党中央框架制定!他就和我说中央不中央的我也不会听,我听市政府怎么安排我就怎么做!我看他这么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了,就第二天跑到五六百公里去征求房主的意思?(这都有证明)见到房主后就把滁州现在拆迁的事从头到尾跟房主说了,房主跟我说,这怎么可能三哥(应该喊我姐夫平时就喊三哥),如这样拆了等我三年回来我跟我妈(妈是聋哑人)和两个孩子(一个三岁男孩,一个就九岁女孩)到哪去住,三哥把房给我住啊,,到结束时特别交代,如拆我多少房还我多少房!    详情请搜土豆网:被偷拆后的场景,真实视屏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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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被偷拆的概述:(第三段)    回家后正准备将对方意思传达给组长时(因搞场事也很多耽搁几天)一天在菜市场遇到桃园一个人说你还不知道啊,(好多人不知道是小孩舅的)你家房被人家偷拆一半啦,说房屋顶瓦都被揭了!我当时听到很气愤就去现场看,果然被拆了一半。我当时不知如何是好,在无主的情况下打一个电话给在南京上学的大女儿(大女儿就是在南财读法律系)女儿就跟我说按程序来先报案,于是下午打了110,不到十分钟腰铺镇派出所就过来问来龙去脉。听了后接警人员非常气愤,谁有这样的胆子,没签字就把人家房子扒了,我就指外地到这拆砖人员。人家看到他们拆我房子,把人带到出警人员后,那人跟我们说实话了。说他是被拆砖组长叫他们来拆的,出警同志就问拆砖组长他人在哪里,他说他也不知道只知道有他号码,并当时打了电话过去,接过电话通话内容说是五组组长叫他们来拆了,组长说拆了他房让他来找我们来谈的,等第二天组长有开车过来看还没拆完并又跟拆砖人说:别拆了人家还没签字啦,,于是就拆一半留一半的原因!出警人员听到这番话后说你快点来,如来了,而我又不在的话,就明天到派出所说明一下情况!等一会看没有来出警人员就开车走了,并跟我交代明天我也得到腰铺镇派出所,我也答应了。等我到了第二天一大早我和我家属就开车到腰铺镇派出所,我和我家属到那后就把昨天情况说明后,(我也不知道谁对谁就知道穿警服就是警察官)哪位警察说这事昨天不是我办理的,但你这一说我也知道了,但你还得到腰铺镇拆迁组跟他们好好商谈,,这事我们不好干预!政府行为!于是就听警察同志话到了腰铺镇拆迁组去问问,到那后问他为什么拆我房子,他马上来一句:我是猪啊,不签字怎么可能拆你房子呢,(报案当天把拆砖组长当面跟五组组长通话对质的,拆砖组长不交下家我也不会放他走的)怎么今天到这话又变了,什么咒都敢赌的,我当时看这情况也服他们了,时间不长我们就走了!等过了大概是6月10号左右腰铺镇一个姓陈的办事员给我电话,(我当时还在休息)我接听后他就说房子的事怎么搞,能说的过去就把字签了算了,我一听这话非常生气,(好比打架人家被你打成重伤了,说给两个钱算了,能有这样道理吗)我就跟姓陈的说了两个条件:第一,把我的房屋顶全部把瓦盖好!第二,把指使偷拆者绳之以法!其它的什么事好谈!就这样电话结束了!隔了第三天派出所人员(不知是谁,号码后面是0)给我电话,说叫我把当年跟原房主签的合同带来,我当时也不在家出门了,,我当时问警察你要我合同干什么,他说看看证明一下这房是否是你们的,我当时回答,关于合同的事于你派出所没有关系吧,这是我与房主之间的事,第二我报案时怎么没有警察来管,现在来问这事有点超出你的职业范围!也这样就挂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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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grams/view/LrLyWDsteUs/      房屋被偷拆的概述:(第四段)    等到6月14号工作组个跟另外两名带着推土机用以前的套话来说敌来我飞,敌走我拆的原责。当天就把连我一家五家全部偷拆了(当时天已要黑,桃园邻居就打电话说全部偷拆完了(当天下的很大的雨,到桃园的路太不方便,听到这电话,就喊了几个亲戚一股劲往腰铺方向去追(这偷拆的推土机在花山路口被姓周的活逮)一直追到擦黑的天没有逮到!结果就跟亲戚去到饭店吃饭回家休息了,。第二天一清早我带一个人到桃园看看我的房子搞成什么样了,一看一堆垃圾似的样子心里就跟在被刀割一样,也无法来形容。当我正想把像机来拍照时远的地方听到老奶奶的哭泣声,心里想,还不止偷拆我一家啊,(拆五家还是第二天知道的)于是就带着像机打开就往这老人方向去拍,拍了一半的时候老人的哭声把我年仅快五十岁男人打动而流泪!心里想还有比房主的家庭还要难啊。当时在头脑中换位思考,假如是我的姐姐,我要怎么办!我用压抑的心情把这段视屏拍完(做以后打官司证据所用)就这样在偷拆后我跟这位老人认识了!当时拍完视屏老人觉得我来路怪利害的,当时就跪在我面前并说:大哥救救我吧,你不救我准备到北京给车撞死的,我一看这情况就急忙帮她扶起来,并跟她说我尽力!(其实我也是没本事的人,如有本事也不会偷拆我的房,当时也不好给她打击)随后各回各的家来思考一下!    房屋被偷拆的概述(第五段)    到家后头脑慢慢的在思考。这样的违法拆迁视屏放不放网上,如上了吧,自己往自己脸上抹黑,(我也是经常出门的人,哪一个不望家乡好)等了三四天我又打电话给女儿说这事怎么搞,女儿说下面不作为可以向市里去投诉,于是就想打12345市长热线(因为以前打过两次市热线,一次为家电停了,另一次在回家路上看到高压线被狂风暴雨把电线断到路边里,效果非常好)所以鼓起勇气向12345热线打了。一个小姐接的电话,我把来龙去脉的事跟她说了,她说好,等我到腰铺镇去了解一下后给你回话!这一等就是一个月没有回音!在无果的情况下向全中国所有的社区论坛发表自己的不幸!全国各地网名纷纷加入与参于,在上央视网论坛后的第二天称中纪委同志给我来电,并很详细的问各种情况!打过电话便说马上跟你当地政府通一个电话,说等会给我电话,等了四个小时后还没给我电话我把电话回过去说政府说我无房产证,私买私卖的,即然说以有房产证为合法那么就不应该搞什么航拍图!做为政府部门是百姓的父母官!不要搞自相矛盾的事发生!!!滁州市的现在政策(在2005年以航拍图为准!2005年之前有证无证默认有证!2005年之后能办理房产证算合法,没有办理房产证的一律算违建)仅仅一个半月就单央视网已超过60万的点击率,各界媒体,律师和网名隔三隔四就来电询问结果!本人今晚所说的如有一点假掺杂。天打雷劈的结果!        不管是官还是百姓还是当老板都离不开诚,更不要说领导了,即然你们当上了领导也就是下面百姓衣食父母,说话和办事都要考虑后果,古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    
  物权法全文之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号被拆了一半房屋图片(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梅铺村桃园村民组)    
  各位网友你们好:有没有向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在拆迁中一共就打一次电话过来说签字,(他说的条件我没同意!)等半个月后就偷偷摸摸带推土机把五家住户强拆了!!谁给了你们工作组这么大的权力!湖南株洲强拆事件还经过人民法院来强拆的,可你们工作组工作太超近了,到每月发工资和称工作组做的太容易了,钱也拿了事也做了!几句话就把百姓家房屋偷拆了!上面领导应该给这工作组称:特级偷拆组!荣誉称号!!估计在新中国诞生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第一个工作组能做的事,也能到上海上世界吉利斯记录了!!!                号做第二批把房屋全部推平图片(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工作组)    
            偷拆前的原貌(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梅铺村桃园村民组)
            偷拆前的原貌(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腰铺镇梅铺村桃园工作组
  制定物权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改善,迫切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财产、保护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通过制定物权法,明确并保护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偷拆视屏事件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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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百姓于苦难之中,还居民以公道,维护党的纪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气愤的基层知法犯法!如按程序来强拆如我没理什么话都不会说的,别说上网公布了!连三四年级的素质都比这称工作组的要强!起码来说就是想要人东西还要经过人家同意后方可拿走!不要称工作组,下次上级领导在用上你,你直接说我就是偷拆组!!
22:11:00    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偷拆视屏事件真相!  -----------------------------  
16:33:00    救百姓于苦难之中,还居民以公道,维护党的纪律,维护法律的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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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0    最气愤的基层知法犯法!如按程序来强拆如我没理什么话都不会说的,别说上网公布了!连三四年级的素质都比这称工作组的要强!起码来说就是想要人东西还要经过人家同意后方可拿走!不要称工作组,下次上级领导在用上你,你直接说我就是偷拆组!!  -----------------------------  
20:09:00    最气愤的基层知法犯法!如按程序来强拆如我没理什么话都不会说的,别说上网公布了!连三四年级的素质都比这称工作组的要强!起码来说就是想要人东西还要经过人家同意后方可拿走!不要称工作组,下次上级领导在用上你,你直接说我就是偷拆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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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4:00    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视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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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与法的天枰如此倾斜,纵观社会确实是权大于法,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只有借助网络媒体的力量,呼吁中
府关注百姓的生死,不要让“依法治国”成为一句空话
10:14:00    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视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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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需要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好官啊!
  @HuangLG110
17:26:00    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需要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好官啊!  -----------------------------  谢谢网友,希望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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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全文之物权的保护              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三十四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十五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第三十六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三十七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怜的孤寡老人自从被当地拆迁部门偷拆后一直生病到现在,冬天即然来临,所有的东西全部被拆迁组长带推土机偷拆压在里面,不知老人是否能挺过冬天,/programs/view/LrLyWDsteUs/
祝老人尽快好起来,有了身体什么事都好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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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00    详情请搜土豆网:拆迁后的点评,真实视屏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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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与法的天枰如此倾斜,纵观社会确实是权大于法,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只有借助网络媒体的力量,呼吁中 央 政 府关注百姓的生死,不要让“依法治国”成为一句空话
21:18:00    详情请搜土豆网:一个无家可归的老人片段,真实视屏事件!  -----------------------------  
  现实证明遭遇强行拆迁时 报警没有用! 警察是保护有钱人的利益!我们P民的利益没人会保证!只有自己想办法保护赖以生存的空间!!
  禁止违法强拆”是执政高压线  “禁止违法强拆”是执政高压线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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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这一“除旧布新”的过程中,我们理解地方治理者的不易与艰难,但更不能忘记为什么而出发、为了谁而发展   “把违法违规强制拆迁作为一条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触碰的红线,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办国办以转发文件的方式,再次重申了中央的立场。   一段时期以来,从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到下发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再到部署对违法征地拆迁案件的督查工作,党和政府连出重拳,体现了坚决制止违法征地强拆、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   然而,吉林长春朝阳区违法强拆致人死亡案、辽宁盘锦兴隆台区违法强拆引发伤人案、湖南株洲云龙示范区强拆致农民汪家正自焚死亡案……有关部委近期查处的六起强拆致人伤亡案表明,一些地方的强拆冲动,并不会因某部法律的颁布彻底消弭,必须祭出更严厉的手段。   强拆悲剧大多有权力主导的因素,即便商业拆迁,也往往有钱依权势、权纵钱胆的“利益同盟”。其背后,则是“权大于法”的拆迁思维。这也是为何法律禁止“行政强拆”后,依然有一些地方政府铤而走险。故而,对违法强拆,除了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更要强化司法作用。法院要对政府的强拆申请严格审查,对“违法强拆”勇敢说“不”;各级党委也要为法院工作创造条件,使其有底气说“不”。   征地拆迁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一些地方的拆迁之所以成为“火药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群众工作不到位,方法简单,甚至以强迫、威胁等方式对待被拆迁群众,致使矛盾不断激化。毛泽东曾说过:“有许多时候,群众在客观上虽然有了某种改革的需要,但在他们的主观上还没有这种觉悟,群众还没有决心,还不愿实行改革,我们就要耐心地等待;直到经过我们的工作,群众的多数有了觉悟,有了决心,自愿实行改革,才去实行这种改革,否则就会脱离群众。”那些急不可耐的拆迁者,可曾有过这样的感情和耐心?   中国的城市化是一个大趋势。在这一“除旧布新”的过程中,我们理解地方治理者的不易与艰难,但更不能忘记为什么而出发、为了谁而发展。在拆迁过程中,倘若政府自己都不遵守法律,又如何引导群众在法律框架下表达诉求?倘若连个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又如何取信于民?   当一些地方以断水断电断路等方式强迫搬迁时,也有一些地方在积极探索拆迁补偿的利民新机制;当一些地方深夜偷袭民宅搞强拆时,也有一些地方正在推行阳光征收维护农民利益;当一些地方的拆迁推土机与燃烧瓶对峙时,也有一些地方在强调“先安置后搬迁、先补偿后拆迁”……不同拆迁行为的背后,实则是执政能力的差距。从这个意义上看,在拆迁中能否正确处理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保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能否实现依法、文明、和谐征地拆迁,是一个地方治理水平的分水岭,决定着领导干部是否有资格“为人民服务”。     也正如此,对那些默许纵容、甚至亲自批准“违法强拆”的领导干部,需要坚决依法严肃问责,使“禁止违法强拆”这根红线,成为“高压线”,成为党和政府公信力的“生命线”。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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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法的尊严,中央的权威,百姓的冤屈,是否能够依法得到体现!关键还得看具体办案部门是否能够做到依法办理解决,同时还得看是否得到有效监督权力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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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天高皇帝远!!!
  长春市市长再次就违法强拆案向市民道歉 3公职人员撤职  长春新闻网消息
9月26日,长春市市长崔杰主持召开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善后处理工作专题会,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目前,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全部抓捕到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受到责任追究及党政纪处分的相关人员全部处理到位,回迁房建设开工在即,相关善后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崔杰强调,要认真吸取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的深刻教训,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做到依法、文明、和谐拆迁。      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全部抓捕到案      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发生以后,长春市委、市政府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要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全力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同时派出5个督察组,分别由一名副市级领导带队,对各城区、开发区开展“地毯式”的督促检查,迅速形成了严控违法强拆的高压态势。国务院调查组到长春实地调查以后,长春市积极配合开展调查取证。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是一起开发商和拆除公司有组织、有预谋的非法暴力拆除并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同时也暴露出政府在日常监管、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按照国务院调查组的调查结论以及监察部等四部委的处理意见,公安部门已将涉嫌刑事犯罪的科信公司总经理杨喆等11名当事人全部抓捕归案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6人已进入起诉程序,纪检监察部门给予了12名公职人员党政纪处分,其中3人被撤职。      善后处理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对于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的善后处置、居民回迁等相关工作,长春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门调度、进行安排部署。朝阳区委、区政府成立18个工作组,由区级领导带队,走访被强拆居民,听取群众意见。目前,死者家属已得到妥善安抚和赔偿。通过广泛征求和采纳被拆迁群众的意见,全面调整了回迁居民的回迁住宅建设方案。日前,规划审批、建设工程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即将完成,回迁房工程开工在即,明年年底15层以下的住宅将正式完工。      市长崔杰再次郑重道歉      案件发生以后,长春市市长崔杰先后两次走访被强拆居民的代表,当面向他们表达歉意,倾听他们的诉求,表明依法严惩违法强拆犯罪分子的鲜明态度。7月9日,市长崔杰在市政府第11次全体会议上,专门就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进行了反思检查并郑重做出道歉。8月5日,在接到监察部等四部委的处理决定以后,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贯彻落实。8月8日,市长崔杰在召开全市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专题会议上,再次反思检查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的深刻教训,并通过长春日报头版向全市人民郑重道歉。昨天,市长崔杰表示,朝阳区违法强拆案件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作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再次向全市人民郑重道歉。对这起案件的处理决不能浅尝辄止、就事论事,必须从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政府作风等各个方面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切实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要对违法强拆刑事案件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打击,对房屋拆迁行为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监督检查,建立防止违法强拆的长效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尊重群众、善待群众,切实保护被拆迁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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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 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不法拆迁斗争到底,保卫自己的家园
  晋中市纪检委双规晋中市供水公司原总经理申建平四十天查出贪腐数百万,竟然能放出来消遥法外,晋中市纪检委王琦书记,申建平申鹏岗贪腐案件为什么不移送司法机关?是谁在明目张胆的保贪官申建平?强烈要求掀出申建平背后的保护伞严惩贪腐分子申建平申鹏岗      是谁在明目张胆的保贪官申建平?      感谢朋友们的支持,让我们共同顶,团结顶,顶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希望正义人士帮我转贴发贴顶起贴来,拜托大家本人感谢不尽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包括明确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以及对物权的保护。  
  保家卫国,誓死如归——打击侵略者!!!!!  
  腐败的本质就是暴力掠夺,暴力强拆民房的背后就是腐败官员和奸商们的无尽贪欲!  
  坚决把持公正!
  哭得人心碎,哭得人愤怒!~当政者,你们可曾听到呀!~  
  路过,支持楼主,坚持不懈!
  官商勾结,官匪一气!无奈!
  帮顶上来!
  制定物权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普遍改善,迫切要求切实保护他们通过辛勤劳动积累的合法财产、保护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合法权益。通过制定物权法,明确并保护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demu123
23:10:00    帮顶上来!  -----------------------------  
  保卫自己的家园,支持楼主!
  酱油党路过顶贴
  @demu123
18:25:00    路过,支持楼主,坚持不懈!  -----------------------------  
  顶起来!
  路过顶起!
  让我们共同顶,团结顶,顶到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希望正义人士帮我转贴发贴顶起贴来!
  法律,所谓中国法律,不过是权贵强加给民众头上的框条,而他们则可以肆意践踏!
  保卫自己的家园,支持楼主!
  酱油党路过顶贴!
  @demu123
21:27:00    保卫自己的家园,支持楼主!  -----------------------------  
  @wasdhsd
22:20:00    保家卫国,誓死如归——打击侵略者!!!!!  -----------------------------  
  路过顶起
  追求正义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
  帮顶上来!
  悲哀啊,,,,
  都是钱喽的祸 那些执法犯法的贪官腐败分子 在比哪个畜生贪钱多 没了良心 黑心棉
  现在的社会,真的很需要真心为人民服务的好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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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酱油党路过顶贴!
  这样的帖子顶起!!
  政府的公信力何在?天高皇帝远!!!
  《一位无家可归的老人(安徽滁州腰铺镇桃园队》        整理版: /dir/24681/  
  din din din din din
  追求正义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
  无能为力,含泪帮顶!!!!!!!!!!!
  顶顶顶
  追求正义是每个人的社会责任!
  控告人:邓妈品(曾用名谭金娥),女,日生,壮族,现住广西田阳县那满镇新立村陇依屯7-3号,居民身份证号:252725。    被告人:何东明,男,广西平果县公安局民警(原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所长)。    被告人:黄昌庚,男,广西平果县公安局副局长(原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指导员。)    控告事项:    依法追究何东明、黄昌庚俩人故意伤害我儿子邓勇文致死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日,我儿子邓勇文外出打工返回家乡,因身无分文一路乞讨回到平果县,露宿公路边,当日凌晨约三点钟,平果县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带领七、八个民警和治安队员巡逻至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时,见邓勇文睡在公路边,所长何东明等人就不分青红皂白用手铐铐住邓勇文带回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在未办理任何羁押手续的情况下,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就逼迫邓勇文承认盗割邮电空中电缆。因邓勇文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无法交代。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俩人就对邓勇文采用各种手段进行逼供,时间长达29个昼夜。在这期间没有按法律规定通知我及家属,邓勇文经不起所长何东明和指导员黄昌庚的逼供铐打,最后被活活折磨被锁站死在派出所的窗口上,当时邓勇文年仅27岁。人死后,何东明与黄昌庚等人为了掩盖他们的犯罪行为,在没有做尸检报告的情况下,硬说邓勇文是畏罪吊颈自杀身亡。    我等人不服,从日起曾多次向平果县公安局、平果县人民检察院、百色市(地区)检察院、百色市(地区)政法委、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人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反映和控告何东明与黄昌庚等人的犯罪行为及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但由于受到何东明、黄昌庚收买,一些地方官员就充当他们的保护伞,隐瞒他们的犯罪行为,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致使有关部门至今还没有给我一个圆满的答复。我儿子含冤16年多的时间,我经过16年的控告和上访。日广西百色市政法委给我一个《信访答复函》,在答复函上对我的答复是:“由于该事件时过境迁,有关证据无法弥补,无法找到犯罪事实依据,有关人员的责任分散,不宜立案侦察,我委、市人民检察院多次组织复查和研究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不宜对何东明、黄昌庚被控告涉嫌刑讯逼供犯罪立案侦察。”对于广西百色市政法委的答复,我感到很吃惊,很不可思议。请问:    (1)我儿子邓勇文死在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是不是事实?这是不是证据?    (2)平果县公安局马头派出所羁押我儿子邓勇文29天是不是事实?是不是证据?    (3)邓勇文死后,平果县公检部门办理种种假手续,其中有一份领尸手续,条文中写“邓勇文于日凌晨3点钟在平果县马头镇雷感村永安屯 一带盗割国际通讯电缆时被我们平果县马头派出所干警和治安队员巡逻发现当场抓获。在收审期间他不老实交代,因电缆被割中断致使国家经济损失30—40万元以上。因盗窃的数额太大,所以于日上午10点钟在马头派出所第二警区畏罪吊颈自杀”,特此领尸手续。条子中有平果县检察长黄照仁、马头派出所所长何东明、指导员黄昌庚签字和捺印,盖有平果县检察院公章和马头派出所公章。这是不是事实?    (4)经过我家属调查发现,日在平果县范围内没有国际通讯电缆被中断的现象,这个是不是办理假手续欺骗家属和上一级的事实?有这些事实和证据,为什么不追究何东明、黄昌庚的刑事责任?仅凭一句“ 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分散”来搪塞我就了事,这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我不服,天下人也不服。    我现在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在十多年的控告和上访中,我为了给儿子申冤,我学习了有关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知识,知道像何东明、黄昌庚等人行为致使我儿子邓勇文死亡,已经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罪名。有罪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刑法规定的。为什么何东明、黄昌庚就特殊,至今还逍遥法外?难道何东明、黄昌庚他们有权、有钱收买一些地方官员充当保护伞就可以赦免了吗?如果是这样,在中国以法治国一定大乱。在我有生之年,我希望我儿子的冤情得到澄清,同时希望害死我儿子的人被绳之以法。我在这里给你们叩首了.                                                                                      此致                                                                                                天涯社区                                   控告人:邓妈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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