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5年深化群众路线线活动办公室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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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15年办公室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阶段性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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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新华日报公示之一至之五
2015年1月12日《新华日报》第三版
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之一
&“四风”整治锲而不舍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编者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指出:“活动收尾绝不是作风建设收场,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必须持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集中力量抓好专项整治。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全省各地各单位把专项整治作为重中之重,严明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分5批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2013年12月,省国土厅和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全省征地拆迁中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开展自查清理。2014年1月,省国土厅派出3个督导组分赴有关市县进行实地抽查督导。省住建厅开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专项整治,着力整治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政策不到位、征收手段简单粗暴等突出问题。2014年7月,开展征地拆迁专项治理检查,两厅共带42件信访突出问题下访,督促当地政府整改。省政府出台《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后,省国土厅先后下发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有关通知,督促市、县政府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征地行为,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了被征地农民当前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总体要求的落实。省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的通知》,建立“八公示一监督”等制度,切实规范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目前,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意见》,基本建立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问题。构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市场加保障”的政策体系,补偿标准实行市场化评估,对被征收住房困难群众实施住房保障等。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查处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463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责任118人;查处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15个,涉及资金10885.58万元,现已整改到位12个,涉及资金8704.58万元。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和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农业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过新华日报、江苏农业网向社会公开,及时召开全省农经农业系统专题布置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在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方面,组织开展全省农经农业系统农业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农业项目12618个。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种粮补贴等强农惠农资金问题75个,查处56人。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省农委农业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等9项制度,完善强农惠农资金到位的长效机制。在严肃查处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方面,联合省高院等部门召开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对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行部署,全省农业执法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4270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98500个次,查处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问题1280个,查获违规农资249.5万公斤,货值金额1609.6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642.2万元。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3、纠正司法执法中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或乱作为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员会
参与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省政法各部门开展专题调研,认真梳理当前政法机关、政法干警在司法执法理念、司法执法行为、司法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纠正司法执法中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了防止冤假错案、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组织省政法各部门向社会作出执法为民公开承诺,深入推进司法执法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健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司法运行机制、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着力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司法执法中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问题。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查处损害群众权益的问题50个,查处27人。组织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对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进行专项整治,核查“三类罪犯”案件7079件。严格依法执行案件,执结案件同比上升38.81%,执行标的金额同比增长40.14%,有效维护了群众诉讼权益。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推动政法机关依法处理、依法终结,切实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4、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依规处理安全事故的问题
牵头单位: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2013年以来所有案件逐一过堂分析,共清理出调查证据不齐全、调查期限拖延、批复不及时、结果公布不及时、处理轻重不当、处罚不到位、处罚事项落实不到位、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举报投诉机制不健全等9个方面176条具体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制订了具体整改措施,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在此基础上,全省各地建立健全了62项规范事故查处的规章制度。2014年上半年,集中对2013年以来所有较大以上(死亡3人以上)事故进行逐一检查,要求事故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将每一起事故处罚事项逐条上报,罚款的要出具收款凭据,处分的要出具具体文件,移交刑事的要出具法律文书,一案一档,装订成册,同时派出专门检查组对案件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查出问题立即整改,到目前为止,所查案件处罚事项全部落实到位,未发现弄虚作假行为。2014年下半年,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深化事故查处专项整治,强化事故挂牌督办工作,健全了举报投诉、一案双查、黑名单、公开曝光、公开审理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发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登录、现场反馈、现场交办,提高案件查处规范性。加大基层办案监督力度,每月一次的局长办公会,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审查、挂牌销牌的审查等列为重要内容。强化基础工作,组织力量编写了《江苏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查处情况,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5、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根据当前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中,取缔无照经营634户,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0户,捣毁假冒伪劣食品窝点29个,查处侵权仿冒食品案件83件,查处劣质食品案件485件,移送司法机关8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2146件。在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中,责令整改1609家涉械单位,停产停业19家,立案137件,查处黑窝点5家,撤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企业许可证各1张;移交工商违法广告2736条。在青奥会接待酒店和运动员餐厅专项督查中,监督销毁不符合要求食品3.44吨、食品原料0.9吨,赛会期间全省未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在保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中,发现非法添加药物的品种34个,问题产品80个。在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生产经营单位669家,不合格品种1643种,处罚111家,没收产品73193件(套)。在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检查中,捣毁售假窝点4个,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318件。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6、查处损害群众环境利益违法行为,坚决纠正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及环境执法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环境执法专项检查,2014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5万人次,检查污染源26.5万厂次,立案查处5463家,处罚金额2.3亿元,关闭取缔64家,停产治理1111家,限期治理420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479件。加强与公安机关执法衔接配合,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75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的重点环境违法案件,2014年共公布4批37件重点案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分子。组织开展环境执法规范年活动,重点查纠各级环保部门执法职责履行不到位,事权不明晰、责任不落实,现场调查取证不规范,处理处置不到位,违法监督执行和督促整改不到位,执法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全年整改环境执法不规范行为188个,不规范征收排污费案件16起,追缴排污费4106万元。以贯彻落实新的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为主线,建立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成果,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7、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环境保护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全力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一是划设生态红线区域779块,总面积达24103.49平方千米。二是沿江8市车用汽油升级到国Ⅴ标准,全省车用柴油升级到国Ⅳ标准。三是全省大型燃煤机组率先实现脱硫脱硝全覆盖,关闭污染严重的小化工200家,关停小火电机组39.3万千瓦,集中整治燃煤小锅炉3659台,淘汰黄标车44.76万辆,淘汰和化解钢铁产能377万吨、水泥产能153万吨、船舶产能275万载重吨。四是严格治理工业污染,火电、钢铁、水泥行业除尘提标改造率分别提高到92%、88%、72%,完成有机废气治理项目490个,全省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64%。五是严密组织南京青奥会、国家公祭日环境质量保障,兑现了“绿色青奥”承诺。六是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制,夏季秸秆火点数同比下降88.6%,秋季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七是全面推进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太湖实现7年安全度夏,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降至55.8,同比降低1.3,淮河、长江流域在国家年度规划考核和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治污工作评估中获优秀等次;完成了全省96个重点水源地的环境状况评估。八是对2013年度城市河道整治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开了评估结果和43条不达标的河道清单,通过整治的城市河道溶解氧浓度平均提高2mg/L以上,氨氮浓度平均下降到3mg/L左右,部分城市河道水环境明显改善;组织开展了新一轮200条城市河道整治。九是启动了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开展了典型地区土壤修复试点,在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中我省名列首位。十是省政府与财政部、环保部签订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协议》,组织77个涉农县(市、区)及省农垦集团完成新一轮试点工作五年规划编制及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全年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50多套,铺设污水管网约950公里;建成垃圾转运站40多座,购置垃圾转运车、清运车90多辆;建成蓄粪池650多座。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8、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研究生名额分配和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等学术资源配置问题,坚决制止利用职务插手教(辅)材选用以及教育乱收费、中小学教师有偿家教等不正之风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建立职称评审专家库,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高校对参评对象、参评材料、初评结果实行提前公示;在向具备一定条件的本科院校下放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向专科学校下放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权工作,防止行政权力过多干预职称评审。向教育部提出研究生名额分配建议,引导高校科学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出台《江苏省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完善中小学教(辅)材管理机制,每年及时更新中小学教(辅)材推荐目录并同步公示,接受监督,坚决查处教(辅)材选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大教育乱收费行为治理力度,跟踪督办320余件收费投诉信访件,直查快处30余件,通报典型案例17起;查出违规收费510余万元,已全部清退到位,15人被通报批评,10人受党纪政纪处分。认真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教育,将有偿家教列入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9、纠正医疗卫生方面不正之风,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整顿和净化医疗秩序,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深入开展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任务纳入对各市卫生局重点工作任务考核、委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和委机关处室绩效管理内容,明确指标要求,分解落实责任,上下联动推进。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落实改善医疗服务24条举措和“十大窗口”服务规范,强化医德考评和“三合理”规范执行,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组织开展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医疗质量控制等专项检查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认真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建立不良记录制度,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开展医患纠纷大排解和隐患大排查,联合11个部门开展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74个,查处106人;查处各类无证行医案件272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275件;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案件1388件。联合公安机关参与化解医患纠纷798起,查处治安案件411起,破获刑事案件4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14人。经过综合整治,医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医疗秩序得到有效维护,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据第三方对全省110所三级医院13755名出院患者调查显示,综合满意度为92.77%。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10、信访积案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信访局
参与单位: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成立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全省13个市均成立了相应的专项班子,并下发《关于开展进京来省重复访集中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分类交办化解事项,共梳理统计出262件疑难信访积案,对于监察检举类信访事项移交省纪委办理,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移交省委政法委办理,求决类信访事项分别交13个市办理,涉及外省(市)的分别与相关省市进行对接,签署会办纪要。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全力推进工作目标落实,即省集中化解办每周召开一次情况分析会,省信访局每月召集各市专项班子成员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省联席办每月下发一份各市集中化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省信访局督查室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全省各市工作情况专项督查。严把结案标准关口,制定下发《关于明确进京来省重复访集中化解工作结案要求的通知》,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表述清晰、程序完备、附件齐全”的验收标准,对上报的化解事项书面材料逐案审查,并报省联席办审核,对不符合结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办理。截至2014年底,已办结事项35件,办结率13.4%;化解事项25件,化解率9.5%。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2015年1月13日《新华日报》第四版
中央21项、江苏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二
“四风”整治锲而不舍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1.开展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参与单位:省政府法制办公室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实施意见》,提出以建立5张清单、搭建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措施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架构。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省级22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彻底废除非行政许可这一审批类别。省政府共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08项,占原行政审批事项总数的56.9%,提前完成本届省政府取消下放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目标。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省政府各部门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75项,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建立政府行政权力清单,省政府各部门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5647项,精简幅度近40%,其中省属权力1375项,市县属地管理权力4272项,实现“清单之外无权力”。编制省政府各部门责任清单,从源头上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推诿塞责等问题,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统一压缩到法定时间50%以下,56个省级部门共计压缩办理时间5135个工作日,努力解决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审批时间长、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长四多”问题。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建立健全县乡村便民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参与单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出台《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促进政务服务均等化、规范化、高效化。各地按照“一个大厅受理、一个窗口办结、一条龙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便民服务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事项、效能投诉全部纳入服务中心。截至2014年底,全省99个县(市、区),已建便民服务中心97个;1277个乡镇(街道),已建便民服务中心1182个;还有5个经济开发区(新区)建有便民服务中心。通过开展集中服务,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改善了政府形象。按照省委加强村级“四有一责”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功能提升。先后从省管党费中安排2000万元重点支持苏北、苏中经济薄弱地区150个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改扩建和提档升级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使用工作的意见》,推动村级活动阵地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各地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七室两超市一广场”功能配置,普遍设立“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并协调民政、社保、卫生等部门到村设点办事,整合结对共建单位、社会公益团体等资源开展民生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公共服务需求。截至2014年底,全省17880个村(乡镇社区),已建便民服务中心17165个。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3.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物价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要求,进一步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完善行政职权目录,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告知制度和行政执法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严禁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为民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监管查纠力度,进一步畅通和规范信访渠道,认真及时受理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努力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14年全省取消收费项目4个,暂停收费项目2个,减免收费项目8个,放开收费项目13个,目前全省仅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61个。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4.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参与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开展教育、医疗卫生行业的专项价格检查,加大该领域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问题查处力度。组织全省价格系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查处的11所省属院校存在的乱收费、违规收费问题,依法实施了处罚;同时还查处了部分地区中小学乱收费行为,促进了教育收费行为的规范。配合国家发改委派出的教育收费检查组,对我省4所高校、6所中小学开展了重点抽查,每所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目前,正对20所省部属高校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014年7月起,按照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作为5个试点检查省份,省物价局对全省72家公立医院医药价格开展了专项检查,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工作已经完成,共查出涉嫌价格违法行为963项,涉及自立项目收费、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暂停或取消项目继续收费、药品和耗材超差率、溢库及“二次议价”等问题。2014年12月起,组织11个检查组同时进驻11家省管医院开展医药服务价格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5.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在省经信委网站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明确省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对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制定和公布政府制定价格的目录清单,凡属行政审批前置的咨询、认证、检验、鉴定、评估、代办等收费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项目进行管理,收费单位必须在收费项目目录清单规定的范围内收取相应的费用,否则企业可以向省减负办或省物价局举报。组织开展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2014年11月在泰州开展省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活动,针对现场20家企业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政策解答的相关内容在《江苏经济报》作专版宣传。近期,将研究制定《严禁政府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的通知》。2015年拟组织开展两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指定服务或收费标准超出目录清单等方面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认真严肃查处。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6.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错保漏保,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全面复核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结合动态管理和年度复审工作,对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对象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和集中复核。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复核城乡低保对象153.85万人,查纠错保漏保2558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人情保”。以健全社会救助投诉举报核查制度为基础,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事事有回应。截至2014年底,查处徇私舞弊,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问题95件,查处8人。建立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效遏制“错保”。目前,100%的市、县(市、区)建立了核对机构,96%的市、县(市、区)建立核对信息系统,形成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到“精准救助”,有效减少和遏制“错保”发生。完善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做好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这两个关键环节,边专项整治,边完善机制,严格规范执行。审核审批过程中,坚持开展村级民主评议,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审批后进行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7.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
牵头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参与单位: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印发《江苏省2014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13个省辖市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检查,并组织各市之间开展工作互查,从补助对象认定、政策措施制定、工程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信息管理、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有力整治补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公示政策不到位、审查环节把关不严等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五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地实现住房保障政策、房源、对象、流程和分配结果“五公开”。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由“主管部门―实施机构―服务窗口”组成的三级管理服务网络。健全由住房保障、民政、公安、税务、金融、证券等部门参与和街道、社区协作配合的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联动审核机制,合理确定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各地采取公开抽签、摇号等方式,公平公正确定分配顺序,并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和群众代表参加,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截至2014年底,全省共查纠违规纳入农村危房改造1人,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问题2起、人数4人,查纠违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15人。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8.查处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牵头单位: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优化制度设计,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投诉处理、信息公开、绩效管理、补贴系统管理、补贴经销商管理及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督促各地成立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规范操作流程,会同省财政厅共同商定补贴品种标准,实行定额补贴,明确市县不得累加补贴,防止补贴机具倒卖;规范经销商资格和经营行为,实行农机生产企业自主选择经销商制度。强化绩效管理,加强全过程管理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开展第三方核查,落实县级绩效管理,将绩效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安排挂钩。加强防控风险能力,实行警示教育、行政告诫、行政约谈等廉政措施和制度,全省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在政策操作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案件共发生3起,同比案件数量明显减少。加大查处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农机机手、经销生产企业弄虚作假等案件9起,维护了农机补贴市场秩序。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9.纠正在救灾资金物资发放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会同财政部门深入全省13个省辖市、24个县(市、区)、48个乡镇、98个村、270户农户,通过听汇报、查台账、入户核对等方式,对年度1.53亿元冬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13个省辖市、24个县(市、区)能够认真落实相关规定,救灾资金账目清楚,收支相符,不存在资金、物资短缺和流失等现象。省级下达的冬春补助资金,96%的县(市、区)和95%的乡镇能够及时将冬春补助资金发放到位。被查地区、救助对象的确定,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4个步骤确定;资金的发放,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坚持减少中间环节;发放过程的监督,基本做到“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4个步骤,有效确保了受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10.开展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委员会、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推进民生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整合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0亿元,整合养老等部门内部资金约53亿元,打包下达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及规划引导资金等50多项资金,资金规模较上年增长50%。二是改革民生专项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制定了省对市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因素法分配管理办法,使专项资金包括民生专项资金的分配更加规范、公正。三是建立专项资金承诺责任制度,增强相关人员责任意识。制定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制规定,通过填写承诺书,增强项目申报单位、管理单位及行政审批部门的责任意识。四是推进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保障民生资金规范使用。组织开展了农村饮水安全、家电下乡、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新农合补助、重大妇幼卫生专项补助、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补助等77项民生专项政策资金执行情况检查,并督促各地财政部门按时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切实保障资金规范使用。五是推进民生专项资金公开,加强社会监督。2013年公开民生专项资金目录,要求涉及民生类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开专项支出项目的资金安排、分配方案、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等具体信息。2014年,进一步公开了152项重点转移支付清单。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2015年1月19日《新华日报》第四版
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之三
“四风”整治锲而不舍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1、整治“会所中的歪风”
牵头单位: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参与单位: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方税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旅游局、省宗教事务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清理占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和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63个,均已完成阶段性处置。在此基础上,将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办、国办转发中央十部委《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要求,搞好“回头看”、打好持久战,切实防止“会所中的歪风”变异、反弹、回潮。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能职责,搞好统筹协调,注重力量整合,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发挥好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治措施。坚持严字当头,对照整治目标,对关停、转型的,逐个再过堂再验收,确保真关停真转型;对涉及合同纠纷,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抓紧依法处置到位。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问责。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和月报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的明察暗访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2014年9月,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培训疗养机构浪费及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从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排查摸底、狠抓整改落实、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要求,对这项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安排。2014年12月,省委组织部等相关责任单位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整治培训中心的腐败浪费月报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调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提出所在单位自查和省相关责任单位抽查相结合的督查办法,建立月报制度,推动各地各单位整治任务按期落实到位。2014年9月,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集中对培训中心进行深入排查摸底,全面摸清所属培训机构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重点检查八项规定后培训中心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各地各单位共排查上报培训中心80家,其中涉及各市37家、省级机关32家、省属企业3家、高校8家,未发现存在相关违规违纪行为。近期将组织人员赴部分培训中心,进行明察暗访。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3、整治奢华浪费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专门下发通知,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开展奢华浪费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对已排查上报的奢华浪费建设项目,逐项抓好再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抓紧整治,确保按期落实到位;对前期零报告的,再次进行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及时抓好对照整改。派出2个督查组,赴有关市了解奢华浪费建设等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督促各地深入抓好清理整改,确保全面整改到位。省政府按照国家提出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的要求,部署安排整治高尔夫球场等奢华浪费建设项目工作,成立了11个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先后赴南京、南通等地进行重点督办,协同联动推进各地各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清理整治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并对照整改措施,逐项抓好督查落实,前期排查上报的豪楼地标项目已基本整改完成,排查的高尔夫球场已分别按取缔、退出、撤销、整改四类方式进行处理,其中列入取缔类、撤销类的球场已全部整治到位,早于国家提出的时间节点要求。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4、整治干部“走读”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制度,规范治理“走读”现象。建立健全带班值班、干部考勤、工作日志、车辆管理等配套制度,用规范的管理治理“走读”。有些地方建立乡镇干部“夜学”、“夜访”、“夜谈”等制度,推动干部走村入户走进群众,重点解决晚上留下来“干什么”的问题。二是明察暗访,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加强监督检查,市县乡三级均组织专项检查小组,对基层干部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2014年各市先后查处有“走读”问题的乡镇基层干部164人。三是广泛宣传,营造强势舆论氛围。通过座谈等方式,广泛开展“走读”问题大讨论,提高基层干部对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在各地媒体公开监督电话和邮箱,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监督。积极刊发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干部群众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四是关心关怀,优化工作生活环境。鼓励各乡镇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积极筹措资金,完善配套设施,为乡镇干部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环境。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5、整治“吃空饷”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印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专项治理与依法处理、专项治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和工资管理工作,严肃整治&“吃空饷”问题。目前,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在按照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在专项治理期间,要求各单位将所有在编(岗)人员名册、在岗状态、领取薪酬、举报电话等信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职工检举反映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处理到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务院“吃空饷”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前期集中治理“吃空饷”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一次&“回头看”,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6、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
牵头单位: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严明纪律要求。先后两次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专项整治,重申和明确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借婚丧喜庆敛财;严禁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和电子礼品卡,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严禁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党政机关干部收受购物卡视同收受现金。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纪律规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敢抓敢管,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是推动专项督查。督促商务、财政、审计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强化业务监管。省商务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行动,对全省342家备案发行企业进行明察暗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规范金融机构发卡行为,对辖区内9家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机构进行重点抽查。省财政厅、审计厅加强财政资金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对部门预算执行、年度决算、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部门逐个约谈。三是强化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违规收受“红包”、购物卡问题线索,对职能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对一个单位干部队伍中多次发生收受购物卡问题的,倒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实施问责追究。在2014年12月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对各地开展购物卡专项整治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部分商场发行购物卡行为进行了暗访,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当地处理。省纪委重点查处某省属企业违规发放购物卡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专项整治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送购物卡、节礼等问题38起,处理50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7起。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7、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
牵头单位:省公安厅
参与单位: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部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2013年6月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亚青、青奥安保等中心工作,多点多线出击、精密精确围剿各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整治区域性、多发性涉赌问题,把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扎实有力推进。赌博违法犯罪空间进一步被挤压,先后集中开展扫黄扫赌“无声风暴”、“打黄赌?铲源头”等专项行动,查破赌博案件3.5万起、打击处理赌博违法犯罪人员6万余人,对其中涉及党员干部的,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形成震慑效应。反赌禁赌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形成,全年各地召开新闻发布会63次,举办各类宣传展览843次,新闻媒体宣传我省有关情况262次。群众参与禁毒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各地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制定落实群众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群众踊跃提供线索。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定期组织力量通过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指出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防涉赌问题回潮反弹,对工作不力的,将有关情况通报督察部门,并视情追究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党组织加强教育管理,强化正风肃纪,对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8、整治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省教育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中央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后,省委组织部立即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各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范围,尽快摸清底数,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要求将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和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培训项目的领导干部姓名、职务,举办单位、班次名称、学费总额及支出渠道、处理结果等清理整顿情况报省委组织部;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项目,必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参加;要求领导干部个人参加其他高收费的社会化培训,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不得由财政经费和单位经费报销,不得接受任何机构或他人的资助或变相资助。截至2014年8月底,全省共查出50名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培训项目,其中参加EMBA、后EMBA培训的36人,参加其它高收费社会化培训项目14人,已于2014年8月底前全部退出。《通知》下发前,全省一些地区、单位为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提高学历,曾出台待取得学历学位证明之后给予部分学费补助等政策,自2014年8月1日起一律废止。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9、清理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精神,省委组织部认真制定清理工作方案,并及时转发中组部文件,对全省清理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认真排查摸底,逐一进行核实。截至2014年3月,全省共清理规范各级各类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6429人兼10111职。其中,清理5545人兼7906职;按规定对继续兼职的公务员12人兼13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631人兼1839职,经营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241人兼353职,补办了相关手续。2014年8月,中组部《关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省委组织部立即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各级各类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回头看”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省管干部履行免去企业兼职(任职)的文件报送省委组织部备案(不含省属企业干部),清理规范遗留问题47人54职。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015 年1月22日新华日报第六版
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之四
“四风”整治锲而不舍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1.减轻村(社区)负担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
参与单位:省农业委员会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政策文件引领,出台《关于减轻城乡社区负担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各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全省已有12个省辖市出台文件规定。坚持高位推动,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持以社区减负增效为重点,提升社区为民服务效能,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大力推行“政社互动”,厘清基层政府和城乡社区权责边界,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社区减负增效创造良好环境。全省已有580个乡镇(街道)开展“政社互动”试点工作,占总数的45.6%。开展减负增效专项治理,全面清理和精简面向社区的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工作任务、社区挂牌、工作台账、示范创建等,建立社区事务目录。完善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并严格审批程序。宣传推广南京市“四位一体”社区减负增效治理改革、常州市减轻社区(村)负担专项治理、无锡市崇安区“四联治理”、徐州市云龙区街居职责清单制等经验做法,带动各地创新开展工作。农村社区台账平均数较活动前减少47个,城市社区台账平均数较活动前减少81个。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2.开展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庸懒散、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行动,纠正机关工作人员对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整治行政执法监管中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委省级机关工作委员会、省监察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在省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开展自查,自觉纠正为民服务中态度生硬、推诿扯皮、谋取不正当利益、“吃拿卡要”等行为,重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根据自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和为民服务行为。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切实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理念和廉洁奉公意识,自觉维护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良好形象。省级机关作风办专门设立作风投诉电话,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省级机关作风办组织开展了省级机关作风评议活动,特定对象对省级机关作风建设的总体满意度为94.29%,较2013年上升了0.83个百分点。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先后查处“吃拿卡要”、“庸懒散拖”问题2064个,共查处3297人。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3.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 净化新闻舆论环境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互联网信息工作办公室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委宣传部专门下发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切实将任务部署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力度,让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了解证件真伪识别和记者名单的查证方法,新闻敲诈活动的主要特点和防范办法,增强识别和防范能力。突出整治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进自查自究和排查核查工作,做到全领域全媒体覆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机制,构建打击新闻敲诈的长效机制。近期,省委宣传部正积极推进中央及省级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清理整顿工作,为树立新闻单位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夯实根基,为新闻行业和新闻队伍建设的长远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4.查处在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问题
牵头单位: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在规范项目审批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简政放权,制订出台投资项目核准、投资咨询、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等管理办法,编制并及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事项、部门权力事项责任、投资项目监管事项、投资专项补助资金等5个清单和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从制度层面规范项目审批行为。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集中提供服务。拓展阳光发改,2014年12月阳光发改综合电子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正式开通,实现全省联网联控,有效增强了全系统权力运行联防联控综合监管能力。在规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支出规模、人均财力水平等因素,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与财政保障能力分类分档结果挂钩。推进专项转移支付实质性整合,2014年整合设立省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40亿元,整合商务发展、养老等部门内部资金约53亿元;将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及规划引导资金等多项资金整合打包下达,将薄弱地区教师绩效工资、农村低保资金等项目中用于补助市县部分改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逐步建立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退出机制,完善专项资金有偿使用机制。及时公开省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去年省财政先后公开了152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项目审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审计。突出对项目申报、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关注项目绩效,促进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突出对主管部门安排和分配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延伸检查,及时发现项目立项审核、资金安排、拨付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主动跟进,督促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和职能部门移送的违规违纪问题,认真组织核查,严肃处理问责。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5.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参与单位: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关于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层层推进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检查。工作中采取“对账”审核的办法,摸清超配干部的底数和存在的问题。严格审核、坚决按计划消化超配干部。严明“五严禁”纪律要求,严厉查处并通报了2起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典型案例。截至2014年底,全省已消化超配干部总数的67.8%。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实行职数预审,切实严控增量。按照治理工作计划安排,2016年底前江苏超职数配备干部全部清理到位。按照《公务员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及时印发在编不在岗、超编进人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专项治理与依法处理、专项治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组织各地和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地区和单位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严格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截至目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已查处在编不在岗人员1993人,其中返岗632人,辞退(解聘)251人,辞去公职(辞聘)220人,对其他人员尚在处理之中;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总体未超编,部分地区、单位因政策性安置、机构改革等因素合计超编12553人。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6.严肃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问题
牵头单位: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审计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部署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地各部门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强调不得将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严禁弄虚作假用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费用。建立联系协调、跟踪督查和执纪问责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完善具体规定,在原有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工作规定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出台《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范围、操作流程、陪餐人数等提出明确要求。部分地区、部门专门对公务接待标准、费用报销等作出详细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加强经费管理,省财政厅从源头上加强经费管控,2014年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度预算下降5.8%。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对疑似违规事项向预算单位或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发布预警信息,对违规支付未按要求整改的,暂停资金支付和用款计划批复。2014年纳入动态监控的省直预算单位1195家,累计监控财政资金支付业务70.74万笔,金额1168.32亿元。强化审计监督,省审计厅将“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内容,在公务接待方面,具体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内控制度、公务接待费压减情况,是否存在超预算列支、账表是否一致、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规等问题,是否存在以会议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或者在下属单位列支公务接待费现象。严查违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职能部门移送、群众信访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和线索,认真组织核查,对于不听招呼、不收敛不收手及打折扣、搞变通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典型问题点名到姓通报曝光。2014年共查处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收送节礼问题121起、处理237人,对典型案例进行多次通报,今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实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每周通报曝光制度,目前已通报曝光3批、20起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7.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
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省委宣传部牵头,联合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深入开展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行动。各级财政部门对除政治性、纪念性文艺晚会外,其他晚会不予拨付财政资金。各级审计部门依法依规对文艺晚会经费支出进行审计,及时反馈违规行为。各级文化部门加强演出市场管理,对晚会演出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各级国资部门对党政机关与企业联名办晚会、向企业摊派晚会和节庆演出所需经费、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等情况加强监管。各级党政机关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取消各类涉嫌违规的晚会、节庆活动。截至目前,我省13个省辖市和相关省直文化单位没有出现豪华铺张办晚会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的现象。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8.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中办、国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下发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分级负责,坚持标准,从严把关,强化监督,确保相关工作切实到位。全省共停建楼堂馆所112个,停建面积201.53万平方米;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全部清理完成。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9.清理规范公务用车, 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严把编制和标准审批关,对各单位车辆编制不增加、不调整、停止一般性公务用车购置更新,控制总量、消化存量、逐步减量。通过政府采购选配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车辆,及时淘汰不达标车,加强对维修、油料、保险的管理,控制车辆费用支出,建立和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节能管理制度。省级机关接待、会议、活动用车,通过社会化租用办法解决,有效减轻购车养人带来的财政负担,积极探索市场化条件下公务用车保障的有效方式和可行路径。全省共清理公务用车2745辆,已全部清理完成。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015年1月23日《新华日报》第四版
中央21项、省委18项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公示之五
“四风”整治锲而不舍 作风建设驰而不息
1、清理规范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规定》,在全面调查摸底基础上,要求以“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考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为原则,对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项目一律合并。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清理规范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严禁擅自开展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强调未经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活动一律不得开展,已经批准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全省共清理规范创建达标评比表彰活动项目8135项,经审核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保留511项,除去部分不列入清理规范范围的项目外,共撤销7370项,撤销率为93.52%。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2、压缩会议、文件、节庆论坛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节庆论坛展会摸底普查和规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规范领导同志出席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的补充规定》,强调要按照大幅精简、提高质量、降低成本要求,从严控制会议规格,下大力气精简各类文件,坚决压减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2014年,以省委、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名义发文同比下降13.6%,各类简报种类和数量分别下降6.6%和7.1%。市县会议同比减少18.32%。全省节庆论坛展会由原来的208项压减至76项,精简比例达63.5%。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3、规范各类领导(协调)小组和协调机构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规范省委省政府各类领导小组成立调整撤销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精简领导小组数量、从严控制领导小组规格提出明确要求。认真梳理近年来成立的各类领导(协调)小组,对可设可不设的予以撤销,对确实因工作需要保留的进行归并调整,切实解决了各类领导小组过多过滥问题。省委、省政府撤销归并各类领导(协调)小组77个,减少25.7%;全省压减率达39.2%。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4、清理规范“一票否决”事项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在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对全省“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拉网式调查摸底,在搞清底数的基础上,部署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明确提出除保留中央明文规定的社会综合治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节能减排等方面“一票否决”外,对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自行设置的“一票否决”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该规范的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原有43项“一票否决”事项减少10项,减少23.3%;市县原有362项“一票否决”事项减少113项,减少31.2%。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5、规范和改进公务、商务接待工作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制定《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规范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对公务接待范围、接待审批、食宿标准、警卫安排、经费预算管理等作出进一步规范。结合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对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涉及吃、住、行等方面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汇编成册制成“口袋书”,下发各地各部门遵照执行。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出台实施细则,对规定进行细化量化。2014年全省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大幅度下降,其中省级机关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下降23.05%,市县同比下降24.16%。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6、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
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政府外事办公室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以服务中央外交大局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严格因公出国审批审核,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联动、多措并举、严格把关、加强监督,坚决取消无实质性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国旅游现象,因公出国管理成效显著。2012年、2013年、2014年全省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分别为40789.9万元、33013.13万元、24208.99万元;批次分别为2247批、1924批、1217批;人数分别为11109人次、8461人次、4962人次。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4年底
7、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行为,遏制盲目“造城”之风
牵头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与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强化规划引领,规范开发行为。根据各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通过规划引导和约束,加快生产力布局优化调整,促进科学发展、包容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强化空间布局理念,全面实施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健全完善集约节约用地政策体系和生态红线地区补偿办法等,着力构建全省建设开发、农业生产和生态保护三大空间。强化对区域发展的规划引导,深入实施沿江地区发展、沿海开发、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等重大规划,统筹谋划产业布局、城镇化体系和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推进“多规融合”和“多规合一”。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工作意见,具体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方案,源头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在建违规项目和建成违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通过生态红线、总量减排、清洁生产等倒逼机制和税收优惠、资金引导、安置就业等引导机制双向施策,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2014年列入国家淘汰落实和过剩产能任务项目全面提前完成。叫停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停建楼堂馆所、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坚决停止新建、扩建、迁建楼堂馆所。多次组织开展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全面排查、专项检查和重点督查,督促和协同地方整改到位。经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应停建的项目已全部停建,历次清查中发现问题项目已基本整改落实。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8、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问题
牵头单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商务厅、省统计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方法,下发《关于完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务实推进“八项工程”意见》,引导各地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导向。建立相关部门对市县考核情况通报联席会议制度,汇总分析各类考核数据,防止数字掺水、虚假政绩。省商务厅会同省统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外商投资实际到账统计工作指引》,组织开展规范招商引资及外资项目落地情况专项核查,严防数字造假。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9、纠正唯GDP评价使用干部问题
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
参与单位: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省统计局
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调研,着手起草《改进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的意见》。贯彻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调整完善我省干部考核评价指标,改革政绩考核机制,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等偏向,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二是形成“定期听取省有关部门对市县考核情况通报制度”的初步意见。努力整合考核工作力量,综合运用各类考核成果,对市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实绩分析。三是适时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在2014年底组织实施的较大范围干部考察中,坚持客观全面评价干部工作实绩,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更加突出质量效益、更加突出民生改善、更加突出社会和谐、更加突出依法办事,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四是注重在干部调整中体现正确导向。在年初干部调整中,充分运用干部考核结果,对虚报工作业绩、制造虚假数字的干部,盲目举债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干部,不顾群众利益、随意强拆强征的干部,只争发展排名、生态保护不力的干部,坚决不予提拔使用,形成鲜明的用人导向。
阶段性完成时限:2015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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