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住房分成&quot html;租&quot html;和&quot html;买&quot html;两种形式,是按照哪个标准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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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IIS Web C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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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程序StaticFile
错误代码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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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共有产权已有试点:和政府&搭伙&买房
原标题:住房共有产权已有试点:个人和政府&搭伙&买房房价高低牵动着市民的心,而住房问题也一直都是历届&两会&热点,今年的省级&两会&rdqu
原标题:住房共有产权已有试点:个人和政府&搭伙&买房来 自 西 陆 军 事 房价高低牵动着市民的心,而住房问题也一直都是历届&两会&热点,今年的省级&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绝大多数省市都提到了关于保障房建设的内容,共有产权住房、公租房、廉租房、城市改造&&我们注意到,在本届地方&两会&上,不少省区市将关注度投向了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其中,&个人和政府搭伙买房&成为最大亮点。北京、上海等省市已试点&共有产权房&既不符合条件住廉租房或者公租房,想买商品房又缺乏经济实力,这就是许多都市&夹心层&的尴尬,这一现象,或将有一种新的解决方式。去年底,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人就表示:&鼓励地方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创新住房供应模式,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而在今年的省级&两会&中,北京市则率先将&共有产权&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引发热议。报告摘要: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十二五&期间提供100万套。推进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什么是&共有产权房&?中低收入者和政府搭伙买房什么是&共有产权&?北京市住建委委员邹劲松表示,共有产权保障房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因为土地为地方政府出让,有的还给予适当财政补助、税费减免,以降低住房的建设成本,所以共有产权住房一般在价格上低于同类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只能5年后卖给政府,遏制套利作为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它和以往的经济适用房又有什么区别呢?与经适房存在的源头审批和套利漏洞不同,住建部有关人士表示,共有产权房不仅可以保持其保障房属性,而且,即使住满5年后上市转让,购房者也要优先转让给共有产权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由政府按市价购买产权获得完整产权。由于产权收益共享、补缴差价等因素,使得溢价大幅缩小,杜绝了共有产权房的寻租现象。目前进展如何?北京、上海、江苏等地开始试点据媒体报道,上海、山东、甘肃、江苏淮安等地已先后开始尝试这种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建设。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市将共有产权房申请门槛从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3300元放宽到5000元。按照约定,上海当地政府占共有产权房30%~40%的产权,60%~70%的产权归个人。
标签:租房住房共有产权公租房两会保障房经济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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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关键词&&&&昨天,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二季度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一些重点城市房价涨幅甚至超过了10%。
&&&&与此同时,中国政府网昨天也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再次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面积,新开工建设面积“90/70”的要求,政府机关集资建房等热点问题进行了阐释。
&&&&疑问1住房保障覆盖面能有多大?
&&&&保障所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一五”末期,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此项新规表明,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也逐步列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而能不能完成住房保障这项艰巨任务,也将纳入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
&&&&《意见》明确指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地要切实保证供应。并要求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
&&&&政府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对商品房市场会不会产生“此涨彼消”的影响,长江商学院教授周春生的观点认为,从土地不可复制的特性分析,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增加势必会挤占商品房供应的空间,导致商品房尤其是目前市场表现下滑的高档房供应有所减少。在需求不变的前提下,供给的减少一定会带来市场价格的提升。
&&&&建设部将会同民政部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根据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在今年10月完成。同时,《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将于年内修订完成。
&&&&疑问2廉租房建设资金如何保障?
&&&&至少10%土地收益建廉租房
&&&&《意见》明确指出,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
&&&&去年财政部会同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要求,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
&&&&从2006年的数字来看,政府的廉租房投入只有70.8亿元,只占当年房地产投资的0.36%。为了更好地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意见》规定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海涛告诉记者,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规范了土地收益的监管,体现了公共财政的要求。而对于提高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土地出让收益比例会不会造成地方政府为补充多支出的土地出让收益而有意抬高土地价格,马海涛表示,目前财政收入总额可以配合廉租房建设,应当不会出现此种情况。
&&&&根据2006年的全国土地交易数据,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大约7600多亿元。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为70.8亿元,改善了约54.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而2005年底,这组数据为47.4亿元和32.9万户。
&&&&据了解,&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仍有145个城市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天则经济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席张曙光日前表示,目前我国在城市廉租房的投入偏少,政府并没有完全承担起社会住房保障的责任,根据我国目前财政收入的增长,完全可以扩大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上的财政投入,承担起保障住房这个责任。
&&&&疑问3保障性住房资格如何界定?
&&&&年底前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
&&&&目前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不完善在于保障对象难以界定或没有界定,对此《意见》指出,要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并于2007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
&&&&对于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意见》要求于2007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意见》提出要按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并合理确定区位布局。
&&&&去年5月9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也做出指示,要严格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加大监察力度,制止违规购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据了解,北京市房屋普查工作已于日零时全面展开,重点摸清房屋结构、房屋用途、住宅成套情况、住宅套数等,以及房屋所有权人性质等。从日开始入户抽样调查房屋的使用状况、居民居住水平、居民住房需求等。
&&&&疑问4“90/70”政策是否合理?
&&&&“90/70”政策必须落实
&&&&《意见》对于市场猜测的“90/70”政策会逐步调整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意见》中规定城市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意见》重申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的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此外,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套型标准《意见》做出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且还要求廉租住房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曾表示,从现在看,房地产业起码要在10年时间里遵循“90/70”的政策主调,这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房地产行业已进入转型期,业界需要转变观念,接受这样的现实。
&&&&疑问5单位是否可以集资建房?
&&&&政府机构严禁集资建房
&&&&针对一些地区出现部分单位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等问题,《意见》进一步重申,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但《意见》对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集资建房并没有完全封口。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以上企业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政府可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做廉租住房。
&&&&记者了解到,去年8月建设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
编辑: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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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宁愿成“负翁”也要买房?住房问题持续
作者:未知 浏览 0 次 评论
近年来我国房价过快上涨给社会和消费者均带来了巨大压力,&啃老族&&夹心层&&蜗居&&蛋族&等新名词的不断出现,显示住房问题已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从现实角度看,让广大消费者转变居住观念,树立&先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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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去年违反土地供应政策集中在房地产
限购令发威成交量下跌 炒房客转战二线城市杭州将于12月1日开始受理&#38;经济租赁住房&#38;试点申请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11月27日电(记者方益波)为解决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杭州市房管局27日宣布,将于12月1日起受理“经济租赁住房”试点申请,这标志着该市酝酿已久的“经济租赁住房”制度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据杭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经济租赁住房是“杭州模式”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夹心层”群众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市房管局根据《杭州市保障性住房三年建设计划》,今年已先后出台了《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杭州市区经济租赁住房管理细则(试行)》。田园地块经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前开工。据悉,本次经济租赁住房试点共筹集房源52套,分布于三墩“都市水乡”等地,所有试点房源均已进行装修。  根据规定,试点受理对象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条件但暂无力购买的群体。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且在日之前出生;(2)已婚(不含离异、丧偶)且为无房户;(3)2008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200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14462.4元);(4)申请家庭未申请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廉租住房。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经过公示、审核,市房改办将于12月18日通过电脑摇号选出与试点房源数量相同的申请家庭,参加公开选房。到今年年底前,参加试点的承租家庭有望签订租赁合同,搬入新房。  杭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坚持租、售、改“三位一体”方针,以实现“两个房等人”为目标,以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为重点,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让杭州老百姓人人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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