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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小说作品
作品小说系列男主角/女主角情节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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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行本申元东/华芝子 单行本 /倪匡的《我看亦舒小说》- 全書收錄於10-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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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匡的《我看亦舒小说》- 全書收錄於10-14樓
请问,哪里可以看到完整版‘倪匡的《我看亦舒小说》’?在旧版论坛看了一段‘琉璃’贴的节选。看过欲罢不能,想看完全。或者哪位朋友有完整的,请贴上来好么?盼~多谢![ 此贴被kate008在 11:21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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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 文学视界
  一、未历惊险的写作道路
  从她第一次告诉我“二哥,我写了一篇小说。”到如今已经很多年过去了。那年亦舒只是十六岁。
  是什么驱使她天写了一篇小说的真的不知道曾经问过她,她自然也说不出所以然来。一个天赋有写小说才能的人不论她年龄是多么小,拿起笔,铺好纸写下了一生之中第一篇小说,实在是不能追问“为什么会这样做”的,因为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是必然会发生的事——若是还未曾发生或只是想了而一直未做,那么请对自己写小说的才能略表怀疑。
  亦舒的小说创作才能自然是不用怀疑的,自此之后她一直在写,创作量之丰盛,中外小说家中能和她相比的不能算多。
  自然,小说的创作量多是没有用处的,任河人关起门来可以一天写上几万字的小说,重要的是,写出来的小说要有读者。亦舒的小说是有读者的,大量的读者,香港、南洋爱读她小说的人极多。
  不断有创作而且拥有大量的读者,亦舒毫无疑问是个成功的小说家,或者可以说,极成功的小说家。
  (亦舒当然也写散文、杂文。她在这方面的创作量也丰盛之极,而且风格独特,一样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但这本书的目的,是谈论亦舒的小说所以对于她的散文杂文,提过就算。)
  亦舒在小说方面的成功似乎并没有经过什么曲折惊险的道路,和一般的说法不同:在香港,要从事写作不知道要经过多少艰苦。可是这种说法在亦舒的身上绝不适用。从她写了第一篇小说开始她一直写,一直有报刊争著要刊登,远自千里万里之外编辑找不到她,找到我来表示要约稿的不知多少。
  印象最深的是前两年曾到星马两三次,每次当地文化界朋友相聚,几乎每次都有人作同样的要求:“请代向亦舒说我们想刊登她的小说,条件无妨只管提出。”一次两次还不觉得怎样,三次四次不免有点光火,五次六次便会忍无可忍!怎么一回事,我也是写小说的,怎么不向我约稿,老是要我代约亦舒的稿?”
  “狮子吼”之后竟有瞠自相对,想不起我也是写小说的人在,真正岂有此理。
  亦舒的创作道路一点不艰辛曲折,小说创作对她来说像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她的经历告诉了我们一事实,真正有才能的人,写作之道大都是通顺畅达的,那么多中文报刊,对於各类文体的文字需求量极大,而从事写作的人又不多,长期以来,各种稿件的供应和需求,都是处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之下。此所以写作人中,一天要写上万字的大有人在。在这种情形下若是以为写作的历程是十分险危艰苦的,也请对自己的写作才能略作怀疑。
  亦舒是一个有天生小说创作能力者,在小说创作上取得成功的十分典型的例子,所以写了以上的一些话,说明创作天才对一个从事创作工作看的重要程度。
  二、目定口呆看亦舒小说
  一直知道亦野的小说写得好,间中也看她的小说,可是说起来奇怪,真正集中力量,杷她的小说详详细细,一口气看完却还是最近的事,记得那天晚上,一口气看完了《玫瑰的故事》之后,已是凌晨四时,坐在地上,半晌作不得声。同样的情形只有当年看完了金庸的《雪山飞狐》之后才发生过,这是第二次。
  其所以会有这样的情形,是因为口中不断反覆地在问着几个问题:何以小说可以写到如此精彩的地步?我自己是写小说的,在我的作品中,有这样精彩的吗?能使读者有这埃精彩的感觉吗?”一样的一个题材,叫我来写能写到这个程度吗?
  问题的答案几乎全是否定的,於是我不能不由衷地佩服,不能不呆坐著,直到天亮。
  天亮之后干什么?去睡觉乎?非也非也,又拿起书来,再看第二遍,然后再看第三遍。第一遍被小说中排山倒海而来的情节震摄住,只能囫圃吞枣,第二遍稍可仔细点看,第三遍才可以细细品味,好的小说是可以一直看下去的,今日,若有书在手还是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在亦舒的作品中《玫瑰的故事》自然排名第一,至今为止了这只怕是众望所归,在正文之中自然会有详细的意见,此处是先略作一提,主要是想写自己在看了一部好小说之后的感受,而这种感受,在一个喜欢看小说而且又一直自诩是可以分得出小说好坏的人来说,一生之中并不是太多,所以,这种感受,实在弥足珍贵,有了感受之后,还要不断回味,才真正过瘾。
  既然有了这样的感受,自然接之而来的是攘膂而起,大声呼叫:亦舒的小说这样好看,虽然读者之多,己是证明,但一定要有人对之作系统的介绍分析。其人舍我其谁!
  由於有了这个决定,所以,才有了这本《我看亦舒小说》,我采用的方式是一贯的决不作枯燥乏味的“文学批评”,只是兴之所至,发表自己的感想,与曾经出版过的《我看金庸小说》相类。
  三、可以通过这本书听我的意见
  小说的好坏,是有公论的。哪一个写作人没有几个亲戚朋友,单是那几个朋友大声呐喊,推广宣传,够了乎?不够也,亦舒小说印出来,可以在狭窄的市场中本本都有上万的销路,简单乎?不简单也,他人呐喊,无甚大用。这本《我看亦舒小说》,对亦舒的小说销路来说,不会有什么大不了的影响,但是对喜欢亦舒小说的人来说,却可以听听一个自诩颇懂小说的人的意见,其中见解可以同意,可以不同责,可以击节赞赏可以拍桌大骂,等於和一个熟朋友在讨论亦舒的小说,可以趣味盎然。可以面红耳赤,总之是不亦乐乎,那就已达到了自的。
  由於亦舒小说十分动人,看了她小说的人,都会有喜欢谈论的冲动,由我来带动,那是十分有趣的事,可以作为在看了亦舒小说得到乐趣之后的另外一种乐趣。
  四、好的小说必然流行
  有一个普遍的印象:亦舒小说以女性读者为多。不知道是不是有过正式的统计,大抵这个说法不错,或者说,年轻的读者较多。事实上小说的情形和电影相类,都是军轻人在“捧场”的多。
  亦舒的小说,按照有些人创造的小说分类法,归入“爱情小说”一类,或者也可称为文艺爱情小说。如《蝎子号》,分明是极佳的科学幻想小说,但同时也是出色的爱情小说——连机器人也懂得爱情,为情牺牲。
  亦舒的小访由於创作量丰富,销路好,又有一些人,把她的小说称之为流行小说”,“通俗小说”,以为有贬低的意思在内。这这种说法真正可笑,所有好的小说,必然流行。流行小说一词,何足以贬低小说的地位?《红楼梦》不流行乎。《水浒传》不流行
  然流行流行—诅一许【兵*目占—力引印巴亡——*—0——?。、*—、、二———。—乎?不是流行小说,只有极少读者的小说,小圈子人再吹捧也没有用,没有读者就是没有读者,妒也妒不来。至於通俗小说,自然更是溢美之词,小说写得越通俗越好,小说是写来给广大的读者看的,又不是写来给考古冢作研究的,不通俗!乌可乎?
  亦舒的小说,是极佳的文学作品,她小说中社会现实意识之浓,比起一般枯燥乏味名词堆砌,美其名曰严肃文学,自名正宗的那些作品来,不知真实强烈多少,这一点在提到个别的作品时,都会提出来。
  五、她从不刻意经营气氛
  亦舒小说的笔法,是直接的,毫无掩饰的直爽简洁,她从来不多化笔墨法堆砌气氛。在她的笔下,气氛由中於她灵活的文字描述,鲜明性格的人物和曲折的情节而何处不在—这是小说高手才能做到的境界,有这种风格的小说家并不多—读者只要比较其他同类小说的笔法就很容易发现这一点。
  在亦舒小说之中她很喜欢借小说中人物的口,或思想。写出一些其实是作者本身对事物或人物由观点,这些片断,通常都是对虚构的道德的无情的揭露,写出真正的人性——人类有掩饰自己真正性情的本能,亦舒小说中就把种种的掩饰揭开来,关於这些片段在细看她的小说时自然都会特别指出,不会轻易放过,因为这是亦舒小说的特色之一。
  六、亦舒小说中的“我”
  亦舒小说中另一个大特色,是几乎所有她的作品,(少数短篇例外)都以第一人称“我”来写。很少有一个小说家有那么丰富的创作量,而所有的作品,全是用第一称的方式来写的,这点是杯舒小说极突出的一点,在《玫瑰的故事》中,这种特色,发挥到了尽致的境地。
  甚至有的书名她也用“我”如《我的前半生》。
  亦舒小说中的“我”,并不是一般初写小说的人的第一篇小说中的“我”,这必需弄清楚。一般初写小说的人作品中的“我”往往就是作者自己,习惯於在小说中把作者向自己写进去,当然也是小说的写作法之一,但那颇不足为训。
  除非这住作家只准备写一本书或两本书,不然自我的故事一下子就写完了,何以为继呢?一个小说家本身的生活再丰富,也无法演绎为超过十部小说的吧?
  写小说主要是靠在掌握了写作技巧之后,如何去发挥想象力,不是去写现实生活。小说中的故事情节根上全是虚构的,现实生活中有小说中这样的人,可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个人不能直接地搬进小说中来,如果这样,那么小说就不成其为小说。
  小说之所以是小说,是小说冢溶合了自己对人物,对社会,对入生,对一切的观念,创造出来的。小说中的每一个人物全是创造性的人物,全由小话家去塑造,可以依据某些现实中的人物作蓝本,也可以是全不加依据。
  话题似乎有点扯远了,但一则,老是听人问及小说中的事是不是真的?真有这样的人吗?等等,所以要阐释一番。这种问题其实全是蠢问题。
  而有志写作的年轻朋友也不少一拿起笔来,就只想到写自己本身的故事,以为把三五年来的日记,略加变化,就可以成为一部小说,那是相当滑稽的一种想法,就算只准备写一部小说也难以写得好。
  小说写作是一种艺术,要求艺术和真实之间加上等号,是一种十分可笑的要求。
  亦舒早已掌握了小说写作的必需技巧和认识。她小说中的“我”绝不是她自己,身份之多姿多采,无出其右。忽男忽女忽老忽少忽富忽贫,忽苦忽乐,千变万化,无一雷同——自然。全是创造的人物,“我”在她的小说之中,是在每篇小说中特定的一个角色,绝对不是固定的,上一篇中是一个小说作家,后一篇中是个低级特务。亦舒小说中的“我”只是她写作方式,并不是她在写她自己,这一点必需弄明白。
  而由於如此,她小说中的“我”,不但身份千变万化,连性格也是绝少相同的。
  她的读者鄱习惯了她这种独特的创作方式,而且都接受了她这种写作方式。像《玫瑰的故事》,同一篇小说之中,分成了四段,赫然便有四个“我”,第一段的“我”在第二段成了“他”,第二段又另外有“我”,这种创作形式上的灵活变化,真叫人叹为观止,但是一点也不会引起混淆,显出了她在小说创作上的无比才华。
  七、姓名上的小游戏
  亦舒小说之中的人物,姓名有时古怪得有点匪夷所思,例如《曼陀罗》中的“慕容琅”。但有时也简单得令人吃惊,如许多的“玫瑰”,许多的“家明”,(很多又是姓宋的)。熟悉亦舒作品的人,自然都知道这一点。
  写小说的人要取一些古怪的、响亮的角色名字,那是再也简单不过的事,亦舒对玫瑰或家明这样的名字,也不见得有什么偏爱,这纯粹是写作上的一种游戏笔墨,在娱人之馀的一种自娱。也可以说,是写作人一种自我炫耀心理的结果:一个艺技精湛的人,随意挥洒,就可以有所表现,小说中人物的姓名,不必刻意营造,玫瑰就是玫瑰,家明就是家明,一个角色的名字,对於整篇小说来说,作用极微,用再普通的姓名,甚至一再重复,但仍然可以写出全然不同的精彩小说来。《风信子》中的宋冢明,和《喜宝》中的宋家明,三个字摆出来是完全一模的:宋家明。
  但是两个宋家明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姓名在她的小说中,变得全然无足轻重。
  但是又不是她每一篇小说中主角的姓名都是不经心的,也有精心设想的,《喜宝》中的姜喜宝就是一例。她是在告诉我们,我不是不会改角色的姓名,只是有时可以根本不必理会,就算一直是“某甲”和“其乙”,一样可以由甲乙丙丁,戊己庚辛来构成一篇故事感人、情节惊心的好小说。
  亦舒在很早期就喜欢这样子——创作量丰富的小说家,大都有这种倾向——她早期替一些杂志写短篇小说就有第一篇名为《王子》,第二篇名《复仇记》,单行本一出,目录排出来就成了《王子复仇记》的游戏之笔,十分有趣。
  这是长期从事写作的人的一种乐趣,若以为亦舒连取多几个人名也不会,目那就大误极误,正相反,这是一个写作人的“牙擦》之处。
  (雩语中的“牙擦”,很难用国语来作传神的翻译,只好用了一个粤词词汇,请各方君子见谅,因为我是一直反对在行文之中使用方言的。)
  (在行文中使用方言,会引起极度的混淆,而且自动把读者范围缩窄。杂文散文犹可,小说中若大量用方言,粤语的只好给讲粤语的人看,台语的只好给讲台语的人看。《九尾龟》、《海上花列传》全是好小说,不谙沪者,看起来也就像看天书。)
  (有以为小说中加上方言,可以增加气氛,增加乡土味,增加主角人物个性,增加……者,都不以然,还不如说作书人连国语都不会说来得好。)
  (亦舒小说之中,绝少出现方言,这是她小说的优点之一。)
  八、亦舒小说的社会现实意义
  亦舒的小说具有极高的社会现实意义,甚至是她的幻想小说,也有现实意义。
  小该不一定要有社会现实意义,但亦舒的小说的确有就值得提出来。
  一般来说,亦舒的小说中的社会现实意义,不容易被“评论家”所承认。
  某些“评论家”心目中,有社会现实的小说,主角人物应该是父母双亡,孤儿院出来,教养所进去,生了病就得被逼去当娼当盗,养一只狗都会破车子辗死,买一斤盐回去也会生虫的倒霉人物,而且必然是又穷又苦,苦得不能再苦,这就叫“暴露社会的黑暗面”,主角人物总之得有苦遭遇,越苦越好这就“现实”了。
  但是我认为,这种题材,自然也可以成为好小说,专在这种题材上洒狗血,则大可不必,这种“狗血”粤语残片中要多少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
  亦舒的小说中,很少这一类人物,就算有也不洒狗血。亦舒的近作《银女》,接触到社会下阶层人物的生活极深刻,但一样维持看她一贯的写作风格,不把大量的廉价同情洒向小人物的身上,也不把一切人类的美德,都加在小人物的身上——小人物真的那么美好?只怕不见得,小人物卑鄙起来,和大人物不遑多让。
  亦舒小说中的人物,以社会中高层或中层的人物居多,更多的是知识份子。也有很多不同型类的豪富。她写这些人的生活、爱情,塑造这些人种种不同的形象,写他扪的快乐,写他们的痛苦,写他们的成功,写他们的挫折,写他们的挣扎,写他扪的苦闷,写他们的种种心态。现实生活中显然有大批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去写他们?为什么不能写意气风发的原子物理工程师,非要写终日酗酒断了一条腿的木匠?
  再一次强调:小说不一定非要有所谓社会现实意义不可,但亦舒的小说的而且确,不用洒狗血的方法,刻划出各阶层人物的特性,这却也不容否认。
  也有以小说中有否社会现实意义来区别一篇作品是否文学作品者,那更是十分滑稽的一种想法,但即使如此分,亦舒小说仍然是文学作品。
  亦耕的小说大多数在香港写出来,她的小说,是香港人值得引以为傲的文学作品,不但目前拥有广大的读者,而且,必然将有十分久远的影响。
  (近日,应一个出版社之邀,作一次小说创作比赛的评判,就发现不少篇作品笔法是摹仿亦舒的,这可证明她的小说在读者之中已有一定影响。)
  (奉劝有志从事小说创作者,不要去摹仿别人的风格,要建立自己的风格。)
  (虽然建立自己的风格不是容易的事,但要是容易,阿狗阿猫都可以变小说家了,当然是不容易的事,是不是?)
  (人家的风格再好也是人家的。自己的风格再不好是自己的。)
  (亦舒如果一直摹仿他人的风格来写作,她就不会有今日的成就。)
  九、夹议
  亦舒小说的另一个特点是,在小说中她会忽然藉着情节的发展,或是人物的遭遇,而发出以作者立场出发的议论。这种议论,或月旦人物,或评议事件。例子不胜枚举,在论及个别作品时,会摘要指出。
  这种写作方式,很多小说家都喜欢用,读者也会感到相当有趣。运用这种方式最多的著名小说家是古龙,古龙的小说之中,评议极多,也恰到好处有助於小说情节、主题的推进。
  亦舒小说的这种夹议,完全是她的杂文风格,讥讽性十分强烈,三言两语,若是辑录下来,就是极佳的讽刺小品,痛快淋漓之至。
  十、新
  亦谈的小说可以称之为一种新形式的、现代社会的节奏之中所产生的文学作品。她的作品,在有意无意之间,对传统的文学创作观念作了彻底的反叛。从她开始创作,她就鼓坚持着这处创作方法,而且,有目共睹,取得了成功。
  也由於她坚持用自己的方法在创作,不受传统的观念的任何拘束,所以她的作品,有着浓厚的现代社会的气息——这也是她的小说拥有大量读者的原因。当然,仍然坚持种种传统的文学创作观念和教条的人,对她的小说是不会欢喜的——或明明欢喜,但是又不甘心承认。矫揉造作和直率无忌,连篇说教和一针见血,掩饰人性的弱点和毫不留情的揭露,文字堆砌和直截了当——其间的距离之远,当以光年计算。如水火之不相容。
  十一、现代
  亦舒小说是现代的,一切怀旧或拘泥于传统创作法的人,必然会被她的小说吓得脸青唇白,但是现代社会的读者,就会把她的小说当作好小说,一本又一本买来看,看得津津有味。
  十二、创作量
  “总论”似乎写得太长了,但仍然意犹未尽,只是举出了若干总的特色而已,细节,当在说到个别作品时,再详细讨论。
  需要补充的一点是.亦舒的创作量之丰富,也是极其罕见的。
  她已经写了几十本小说,许多杂文和散文,而且不停地在写作,就算她在英国读书期间也从来未曾停止过写作。很少写作人有这样的创作能力,别以为写作只要靠动脑,别忘记也还是要动手的,将近二十年了吧?她没有一天停止过写作,而她现在还年轻,若是再这样继续不断地写三十年,那么她一生创作的各种形式的作品薮量之多,真足以令人咋舌的。
  女作家之中—能有这样丰富的创作量的,只怕古今中外,都不是很多。
  和许多许多她的读者一样,都衷心希望她不断写下去,一直写下去。
  酒後忽然又想到一点,必须归入总论之中,是亦舒小说的特色之一,而且,其他小说家很少有这个特色,那就是在她众多的作品之中,几乎是没长“歹角”的,她从不在小说之中,刻意去营造一个公式化的反派。呵呵,这种公式化的反派,在一些所谓“社会写实”的小说中,简直泛滥,诸如放了高利贷逼人卖女儿的,拆了木屋造新房子来谋利的,三十年患难交情结果出卖朋友的,刻薄盘剥工人的……等等等等,仿佛没有这类人物小说家就不能写出人性的冲突,就不能有小说一样。
  可是亦舒打破了这种小说的写法。她从不在文字上谴责什么人,只是把一个人的想法、做法写出来,把一个人的性格写出来。在她的笔下,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喜欢他也好,不喜欢他也好,他有他的缺点和惹人厌处,也有他的优点和惹人喜处。
  亦舒笔下的人物,全是活生生的真的人,亦舒不但给他们一个姓名,而且使他们成为真正的一个人,读者可以感到每一个人的心跳,她笔下的人,不是死板的,为了砌成一个“感人肺腑”,“赚人热泪”的故事而塑造出来,而是根本在这个社会之中,在我们的身边,被她顺手拈来,放进了小说之中。
  (这种信手拈来的本事,不是写小说的高手,根本无法做到,而刻意制造一个歹角,制造一个小女孩十一岁去当娼妓的故事,是中学生都可以做得到的。
  亦舒写作能力之高,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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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一个徘徊在牛A和牛C之间的人.
这应该是一部书,上面的明显是书的序言,请问:哪里有全书的链接或下载呢?
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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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一)前语  当然该轮到《玫瑰的故事》了,写有关亦舒小说,若是不提《玫瑰的故事》,那是不可思议的事。其所以把它放在后面,无非是显出它的重要性,因为开宗明义,一上来就写过:亦舒小说之中,以《玫瑰的故事》居首,排名第一。而看《玫瑰的故事》,是一口气看到天亮才看完,看完后的心情如何,前面也说过了。  亦舒的小说,到目前为至,最长的一篇就是《玫瑰的故事》,大约超过了三十万字。  全书分成四部,每一部,都有一个“我”做主角,同一篇小说之中,四部各用第一人称来写,而第一人称的身份又各自不同,这是小说写作方法中罕见的例子,第一遍,看  到第二把手部,发觉那个“我”已换了一个人时,真为之瞠目结舌者再。  超过三十万字的《玫瑰的故事》,真正是玫瑰的的故事,一个美丽到了罕见地步的美女的故事,她的一生的爱情生活的故事。  《玫瑰的故事》可以说是一部“情爱宝鉴”,全书所写的,全是各种各样男女的情爱,各种不同性格的男女,对情爱的处理态度,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的男女百态,包括了他们的生活和心态。  这篇小说,称之为“情爱宝鉴”,绝无贬意,纯是褒意,试看《风月宝鉴》,何尝不是写尽了人世间男女情爱的小说?  男女之间的情爱,是所有正常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重要之极。一个人的生活之必需,重要程度与人需要空气、食物和水相若。一部写男女情爱的小说,也就是一部写人生命的小说,切勿等闲视之。如果轻视情爱,等於轻视生命。  任何人,若是认为男女间情爱不宜大书特书的,那么当然不会喜欢《玫瑰的故事》——也很难想像这种人会喜欢什么,因为这种人根本不懂得生活,生活尚且不懂,遑论小说乎?自然更不懂了。  《玫瑰的故事》中的玫瑰,是美丽得不可方物的一个美女。所以,对已经一连出了好几版的《玫瑰的故事》的封面,要提抗议。  那封面上的女郎,当然也是一个美女,但美女又怎地?美女到处都是,在马路边站着,经常可以看到一堆美女,然而那是玫瑰吗?当然不是。  读者心目中的玫瑰,在亦舒生动的笔触描写之下,已经变得没有一个具体的形象,只能存在於想像之中的了。  这样的一个美女,是无法用任何美女的照片所能代表的,用再美的女郎的照片,想具体表现玫瑰的美丽,都会失败。这情形就像不论用什么演员来演林黛玉,来演小龙女,都不会被人接受一样。  玫瑰属於每一个人心目中的美女,究竟美到何等程度,各凭想像,不能定於一尊,所以《玫瑰的故事》的封面,亟宜更换。  奇怪的是,亦舒其他的小说,封面设计大抵甚佳,颇有矇胧之美,偏偏这一本,最不该有清晰具体印象的,却弄了一幅照片来。  看了封面的照片,若然玫瑰真是这样子,周士辉何至於一见了如遭雷击,罗震中又何至於会跌进金鱼池中!大大破坏了亦舒笔下玫瑰的形象,所以非提抗议不可。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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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二)第一部——玫瑰  《玫瑰的故事》第一部,写的是少女时期的玫瑰。  少女时期的玫瑰是不羁的、任性的、是典型的大城市中的少女,自己有自己一套想法,对世俗礼法,展开自然而然的反抗。  说是典型,是大都市中的少女,几乎全经过玫瑰少女时期的阶段的,就算在行动上没有玫瑰的行为,在思想观念上,心态上,也会倾向玫瑰,向玫瑰认同。这就是这部小说的成功之处,亦舒写出了都市少女的心态,把她们所想的,把她们对整个社会的观念,把她们对爱情的看法,把她们的痛苦和快乐,全都写了出来,有着广泛深刻的意义。  甲:少女玫瑰的美丽  玫瑰即使是一个十六岁左右的少女,她的美丽已经不可方物。  亦舒用了几句话形容玫瑰之美:  “蔷薇色的皮肤,圆眼睛,左边腮颊上一颗蓝痣,长腿,结实的胸脯,非常的活泼开朗。”(第二页)  比形容喜宝时,多化了些笔墨,但那并没有用,单是这样的形容,读者不会觉得她有多么美丽。令读者觉得她美丽的,是书中其他人物见了她之后的反应,反应一个接一个而来,才使读者真正认识到玫瑰是人间罕见的美女。  书中人物第一次惊艳的是苏更生——苏更生也是女性,这一点十分重要,女性评论起女性的美丽来,标准苛刻得不近人情,比男性评论起女性的美丽的标准来,不知严酷了多少倍。而一个美女对另一个美女的评论,更是天愁地惨的可怕,苏更生本身是一位美女,看看她看到了玫瑰之后的反应:  “唉呀!世界原来真有美女这回事。”  “你妹妹是我一生见过最好看的女性。”(第十四页)  大凡美女,就像是武林高手一样,极少推崇对方的武功,总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的,苏更生并不是外向的人:  “她待人永远淡淡的。”(第十五页)  由此可知,少女玫瑰,真是美丽得出奇。  书中人物第二次惊艳,是周士辉。周士辉那时,才结婚不久,妻子是他自己拣中的。可是他一见玫瑰:  “……忽然呆住,如雷击似看着……”  “……以魂不守舍的声音问……”(第十九页)  周士辉的惊艳之后,立时就变了另一个人,这且留待后论。  不相干的人惊艳的次数也多到不可胜数,有以下的评语:  “最吸引人的是她的嘴唇,小但是厚,像随时有千言万语要倾诉,但她是那么年青,有什么要说的呢?真是迷惑。”(第四十六页)  玫瑰的美丽是毫无疑问的了。  可是,玫瑰的美丽也曾凋谢过,她在失恋之后,自暴自弃,不再注意自己的身材和仪容。当她和方协文结婚生女之后,苏更生甚至感慨地说,可以把她的名字从“艳女录”中删除掉,由此可知她的外形变得多么厉害,她只是一个“看来还美丽的少妇”而已。  由此可知,一个女人的外形再美,也还是要有内在的灵魂的,没有了灵魂,只余躯壳,再美,也是死的,没有光辉的,凋谢的,褪色的。有了灵魂,才有生命。  这里的“灵魂”,和寻常对这个词的解释,有所不同,或者应该说成“要有生命”,但玫瑰在那时,又不是没有生命的,只是没有“灵魂”而已,所以还是选择了这个名词,可以意会,很难作进一步的解释。  玫瑰在那时候,其实是因为心灵伤势太重,接近死亡边缘,甚至是在假死的状态之中,她全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活着。  可怜的玫瑰,可怜的美丽的玫瑰!  乙:少女玫瑰身边的几个男人  这一节小标题,本来想定名为“少女玫瑰的恋爱”,但一想不对,有几个男人,玫瑰根本不曾爱过,只是他们爱玫瑰而已,所以就改成现在的样子。  (“少女玫瑰”四个字,其实是不通的,应该是“玫瑰的少女时期”或“少女时代的玫瑰”,为了行文方便而取了此词,反正词意清楚,就可以了。)  这一段时间,玫瑰是十六岁到十八岁。  第一个为她神魂颠倒的,自然是周士辉,周士辉见到了玫瑰,认识了玫瑰之后,整个人都改变了。玫瑰甚至从来也没有爱过他,只是把他当成玩伴而已。但一个美丽、青春、活泼的少女,真有这种能力,可以使得一个原来生活刻板、从来未享受过人生的男人,觉得展开了第二度的生命。  当一个人有了二度生命之感时,那种快乐是可想而知的:人人都只能活一次,但是有二度生命的人,却可以活上两次!  周士辉和玫瑰在一起的短暂的日子,他真是快乐的,快乐到了无以复加:  “直到认识了玫瑰!我才发现真正的自己……在我面前有一整个新的境界……我以前竟不知道彩虹与蝴蝶……前半辈子我对着功课与文件渡过,后半辈子让我做一个浪子……”(第三十二页)  在任何别人看来,周士辉都是傻瓜、疯子,对妻子变了心的坏男人,旁人怎样看法,周士辉根本不理会,因为他自己的快乐,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别人既然不知道他的快乐,所以一切的规劝,自然也搔不着痒处,听在他的耳中,只觉得教条。周士辉十分乾脆地拒绝:  “……不要为我好,我不愿意再回头……”(第三十二页)  周士辉的情形,和《风信子》中的季少堂,有所不同。当季少堂自在爱情来到时,他是明知那不可能有结果的,所以他为自己编织了一个梦,从此就变成了梦幻中的人,不愿意再出来,季少堂从来也没有奢望过他所爱的女人也会爱他,所以季少堂的爱,只有痛苦,快乐是在梦幻中。  但周士辉不同,周士辉为玫瑰颠倒,为玫瑰离婚,他是一心以为玫瑰也会爱他的。所以周士辉的快乐,是实实在在的。  当一个人实实在在,在爱情中得到快乐之际,是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拉得他回头的。  虽然,后来玫瑰表示了从来也未曾爱过周士辉,周士辉的快乐,自此结束,玫瑰和周士辉来往,只是因为:  “我寂寞……没有人知道我很寂寞……没有人真正关心我……”(第三十九页)  玫瑰的心态是十分正常的,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几乎每一个都感到寂寞,感到没有人关心她——就算事实上她并不寂寞,有很多人关心她,但是在她内心的感觉上,仍然会固执地认为她寂寞而没有人关心,这是一个少女成长过程中的普遍心态。  正当玫瑰这个年纪的时候,周士辉疯狂地爱上了她,玫瑰自然感到十分高兴,但欢喜周士辉的爱是一回事,爱周士辉,又是另一回事。  玫瑰不爱周士辉,绝不需负担什么责任,就算她和周士辉再亲热,也决计不会去怂恿周士辉离婚,周士辉要离婚,正如玫瑰所说:  “那是他家的事上”第二十六页)  “我不是破坏他们家庭的罪人,远在周士辉的眼光落在我身上之时,他们的婚姻已经破裂,即使周士辉以后若无其事活下去,他们的婚姻也名存实亡。”(第二十七页)  这一段话,引得比较长了一点,因为这一段话,十分重要。  婚姻,是人类社会订下的各种制度之中,看起来最简单,但实际上却最最复杂的一种制度,因为婚姻制度和男女情爱有关。  在亦舒的小说之中,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句子:“有些人根本不是为了爱情而结婚”。一点也不错,由于一种制度,反而把最重要的一部份冲淡了。男女在一起生活,最重要的是爱情,而不是制度,在很多情形下,爱情消失,制度尚在,婚姻名存实亡,尚幸还有离婚制度,现代社会的人,也已经很明白离婚制度的好处,不然,这一双男女,就会一直痛苦下去。  (谁说人类不进步?人类毕竟还是在进步的,看看离婚制度已得到了法律和人情越来越普遍的公认,就可以知道人类在进步。)以周士辉为例,玫瑰说得对,就算没有她这个人的存在,周士辉的婚姻,一样维持不下去,主要的是周士辉对他过去的生活,起了极度的厌倦感,必须努力去追求改变,不然,生命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在这样的情形下,别说除了玫瑰之外,世上必然还有其他的女人,就算他和他的妻子处身于再无别人的荒岛上,两人之间的爱情也会消失,周士辉也会另觅他途,去追寻快乐。人是有权追寻快乐的。在周士辉和玫瑰的事情之中,没有什么对和错。自然,在现象上看来,有人受了损害,受损害的是关芝芝,周士辉的合法妻子。然而,关芝芝的受损害,也是无可奈何的,决不是什么人的错,就像死在战场上的战士一样,不是射死他的敌人的错,错误是在战争本身。像关芝芝的受损害,错误是在人生的本身。任何人,在一生之中,除非根本不涉及男女感情,不然,必然无可避免地,会受到伤痛程度不同的损害,这是人生内容的一部分,几乎没有人能例外,甚至连黄玫瑰也不能例外。这使人想起《三国演义》中,有关关羽的故事:关羽在死了之后,在天上大叫:还我头来。一位高僧反问他:你要人还你的头,你过五关斩六将,他们的头,由谁来还?关羽无可答言,悄然隐没。男女之间的爱情、婚姻,就是这样子。由于人的思想不断在转变,环境不断在变换,要求永恒不变,一生不渝,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或是一方能,另一方不能,或是双方皆不能,变幻无常,没有道理可讲,没有规律可寻,自古已然,要不然,哪有那么多唏嘘感叹,无可奈何的诗句留下来?只不过现代人对待这种变幻的方式直接化了许多而已。亦舒后来替关芝芝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果,这种情形当然也有,但更多的情形不是那么好,可是,谁没有谁活不下去呢?关芝芝没有了周士辉可以活下去,周士辉没有了玫瑰,也可以活下去,玫瑰没有了庄国栋,也一样可以活下去!周士辉的痛苦是玫瑰不爱他,他的快乐,极其短暂,但苏更生说得好:“一个人在一生之中能够恋爱一次,未尝不是好事。” (第三十三页)周士辉自然不会后悔,他一直爱着玫瑰,记得玫瑰的生日,身在万里之外,每逢玫瑰生日都不能自己,打电话给黄振华,可以想像他的痛苦是何等之甚。周士辉的痛苦,和关芝芝的痛苦一样,全是无可奈何的,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帮他。但如果玫瑰不是不爱他,而是也爱他呢?情形当然就完全不同了,周士辉的快乐可以延长(谁也不能保证永远)。又如果他们两人互相相爱,而又因为种种阻扰,不能相聚呢?那痛苦就比无可奈何的痛苦更甚了。阻扰的力量可以有很多种,例如玫瑰的老妈把玫瑰送到天不吐去,使他们再也不能见面,例如由于他性格上的缺点,又不肯舍离关芝芝等等,那么,痛苦就比如今这种情形更甚!男女之间的关系,看起来不外一男一女,一男数女,或一女数男,但是其间的组合排练之复杂。全世界最大的电脑也计算不尽,仔细去想一想,是十分有趣的事——当然,旁观有趣得多,临到自己身上时,是苦是趣,也只有自己才能知道了。周士辉之后,玫瑰身边的男人是雅历斯林和那个甚至没有名字的混血儿,这两个人,提过就算。然后,就是庄国栋。遇上了庄国栋,玫瑰才有第一次恋爱。玫瑰的初恋,以心头滴血告终,庄国栋不是不爱玫瑰,但是他太理智了,仍然和他的未婚妻结了婚。(庄国栋的理智,和书中另一个理智人物黄振华的理智不同。黄振华是热情的理智,而庄国栋是冷血的理智。虽然后来,庄国栋的性格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当时,他的那种理智,确然是冷血的。)庄国栋当时的想法是:“……但是我要做一个完人……我拒绝了她,与未婚妻结婚……”(第三十七页)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冷血,他甚至在和未婚妻结婚时,已经知道自己爱的是另外一个女人,他的目的,只是为了一个“完人”的形象!这种冷血,不但害了他自己,也害了玫瑰:“为了在他那里受的创伤,我嫁了一个自己并不爱的人,达十年之久……”(第四六九页)一个娶了自己不爱的女人,一个嫁了自己不爱的男人,一个是主动的,一个是被动的。一切全是为了庄国栋冷血的理智,他要做“完人”!去他妈的“完人”!一次恋爱失败后的女性,很容易产生自暴自弃的心理,甚至于只为了“安全感”的理由,而嫁给一个她根本不爱的男人,这种事,绝不是只在小说中出现,在现实生活之中,有许多许多这样的例子。要特别指出的是:女性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极之愚蠢的行为,一个人不爱你,并不等于你没有人爱,也不等于你不能再爱别人,每天伤心痛苦,甚至把眼睛哭瞎掉,也比做这种愚蠢的事好!想起美女如玫瑰,嫁给伧夫如方协文,真叫不相干的人为之心痛。庄国栋在后文还会出现,少女玫瑰时期的庄国栋,一无所取,冷血而卑鄙,不想再多说他。在庄国栋之后,玫瑰到了美国,在美国,玫瑰有了极大的转变,也就在这时候,她认识了方协文。方协文在整个《玫瑰的故事》之中,不是闲角,地位十分重要,他甚至是小玫瑰方太初的父亲。方协文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幸运儿,也是十足加一的浑蛋。他是一个笨得不能再笨的笨人,初见黄振华苏更生的那一段,亦舒写来生龙活虎,把方协文的笨,写得令人咬牙切齿,只恨黄振华打他的那两个耳光太轻。亦舒把他的笨,全由黄振华的眼中看出来,心中想出来,这种写法十分讨好,因为黄振华本身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对比之下,益发显得方协文的笨。但,尽管他笨,他对玫瑰的爱意,却是真心真意的。玫瑰那时,心中的伤痛并没有痊愈:“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第一一一页)而方协文在这种时候,照玫瑰的说法是:“……对我好。……真的很照顾我……”(第一一三页)方协文之能进入玫瑰的生命,完全是一种偶然的机缘。不是在这种情形之下,方协文和玫瑰不可能有任何关系。然而,人生途中的遇与合,可以说无处不是机缘,方协文恰好遇上了,玫瑰为了躲起来养伤,总得有点遮蔽,她不能再在风吹雨打,日晒雪飘的露天养伤,在那时候,谁还要求结实的华厦,茅寮草棚,皆无不可,只求不要毫无掩蔽就可以了,所以,方协文就进入玫瑰的生命,成了玫瑰的丈夫。方协文是一个笨人,殆无疑问,他是不是笨到了连玫瑰根本不爱他都不知道呢?可能真的不知道,但是当他和玫瑰在一起的时候,他是极度快乐的一个人,像方协文这样的人,而有这样的奇遇,真是应该满足了,方协文确然也满足,虽然他不时向女儿灌输玫瑰的不好,但也有讲真心话的时候:“我实在不应恨她,她给了我一生中最好的日子。”“那九年零三个半月,我过的是帝王都比不上的适意生活,只有那三千个日子我是真正活着的。”(第三0三页)这一点,在全然未见过玫瑰,只听方太初说起她母亲如何不好的周棠华,也由衷地感到:“即使你父亲是被骗,也很值得。”(第二六七页)何况玫瑰根本没有骗过方协文,她只是不爱方协文而已:“人们爱的是一些人,与之结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第一四六页)看金庸小说《神鵰侠侣》,有极羡慕其中人物尹志平者,因为尹志平曾亲小龙女香泽(用词何其大雅,一笑!)照这样看来,方协文简直是普天之下,第一幸运儿,玫瑰从二十一岁到三十岁,是他的妻子,一个笨人而能有这样的幸运,还不知足,还要在女儿面前讲玫瑰的坏话,还要自怨自艾,酗酒解愁,作出一副潦倒之状来,还要拿女儿来要挟人,真不是东西,很难想像方太初跟着这样的一个父亲长大,性格上怎么会如此可爱!丙:黄振华和苏更生另外有两个人值得一提:黄振华和苏更生。黄振华甚至是第一部中的“我”。黄振华始终是一个十分可爱的人物,他理智而又热情,他对玫瑰的真挚的兄妹之情,看了真令人感动。飞机场中他抱小玫瑰的那一节,更把他的热情,表露无遗。这个人物在整个小说之中,似乎并不重要,但只要他一出现,就必然带来活泼与热闹,虽然后来他也遭到了极度的困扰,但那是以后的事了。他和苏更生之间的恋爱,也是顺理成章的。唯一的波折,就是突然之间,他知道苏更生以前嫁过人,而苏更生一直没有告诉他。苏更生是一个很聪明能干的女人,可是在这件事上,她虽然有她充分的理由,却和她的聪明程度不符。她曾嫁过人,这是绝无可能永远隐瞒下去的,以她的聪明程度,应该在适当时机之下,早已自己提及,而不必等方协文这个笨人来说穿。苏更生有一大段对白,十分重要而且合理,见原著第一一七页,太长了,不引用了。她的结语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若干秘密。”企图知道他人心中的秘密,尤其是自己所爱的人的心中秘密,这是自然之情,但若是用尽方法来刺探,那是世上最愚蠢的行为,黄振华后来也明白了:“过去并不重要,目前与将来才是重要的。”(第一二一页)黄振华毕竟可爱,自此之后,他再也未曾提及过“那件事”,这是他有着过人之气度之故。一开始听到时,感到震驚,那是自然而然的反应,然而,他是理智的,热情的,有气度的男人,在他的心中,并没有再想及“那件事”。在这里,要抄一段自己的作品,抄自《名家谈神鵰》一书中,我对杨过的看法:“……杨过真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大丈夫,小龙女的事,他不会不知……但是杨过却半个字也没有提起过,非但不提,绝对连想也未曾想过,根本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真正懂得爱情的男人,就是这样。”黄振华是不是“绝对未曾想过那件事”,倒无可考查,但是他能提都不再提,这就能令许多男人愧煞!黄振华始终可爱,比较起来,苏更生的可爱程度,远不如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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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三)第二部:玫瑰盛放(甲):独一无二的玫瑰玫瑰没有青年时期,从少女一下子就到了成熟阶段。当然,实际上她有青年时期的,二十一到三十岁,但是那十年,她和方协文在一起。玫瑰毕竟是玫瑰,女孩子不要以为自己美貌,就个个都可以是玫瑰,不能不能,绝不能这样想,除非还能像玫瑰的其他方面一样出色,那虽然美貌不如玫瑰,也将就着可以自认为玫瑰了。在那十年之中,玫瑰:“读了三张文凭: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第一六二页)玫瑰还会法文:“她在客厅中用法文说电话……”(第一五三页)而且,玫瑰可爱的性格,使她:“一点点知识分子的矫情都没有。”(第一六二页)而且,她在这十年之中,不单是读了三张文凭,她还有极繁重的家务,且听方协文如何说:“……每天我……一切不必操心,衬衫裤子给我烫得笔挺,连口袋中的杂物都替我腾出来放在替换的干净衣服内……屋子一尘不染,饭菜煮得香噴噴,小玫瑰她亲手带大……”(第三0三页)玫瑰是完美到了无懈可击的,一个像玫瑰这样的美女,应该有权利可以懒惰一下的,事实上,也有很多美女,认真在享受自己懒惰的权利,可是玫瑰却不然,她甚至不认为自己是美女,一点也不享受美女的特权,她的性格如此可爱,自然而然地做着,把自己置于全然没有瑕疵,如珠如宝,如美玉如天人的境界,一个接一个男人为她前仆后继,神魂颠倒,又岂止是因为她的美貌而已。任何美女,若是想自以为自己是玫瑰,光照镜子是不够的,还得好好想想。玫瑰是玫瑰,独一无二的玫瑰!(乙):溥家敏和溥家明及其他人第二部中的“我”是溥家敏。一开始,溥家敏驚艳之后,就不可遏止地爱上了玫瑰。(亦舒在这里,又用了一个怪姓:溥,和《喜宝》中的勗一样,同样找不到有这个姓的根据,书中提及的大画家溥心畬,并不是真姓溥的。)溥家敏初见玫瑰,眼中的玫瑰已佔尽了一切的美:“足踝精致如大理石雕刻……”“姿态婉转低迴,像是有千言万语的表情开不了口,整个人像一幅图画般好看。”“她的美丽是流动的,叫人忍不住看了又看。”“皮肤白得晶莹。”“眼睛深如两潭子水。”“我一生人没有见过那么美丽的女人。”不厌其烦,引了许多,是想藉此可以有一个玫瑰美丽的较具体的印象。然而,结果发现还是没有,玫瑰的美丽,还是要靠想象,在各人心中自己建立具体形象。一见玫瑰,溥家敏立时连戚咪咪是谁都记不起来了!这种情形,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周士辉就一见玫瑰,就忘记了关芝芝:“当我第一眼看到玫瑰的时候,我与咪咪之间已经完了。”(第一四七页)这种情形,前面已经说过,再重复一次:没有对错,玫瑰不需负责,溥家敏也不需负责。溥家敏的感觉是:“马上被她迷住了……像中了邪似,真可怕,我完全不能自己。” (第一四九页)他也随即明白:“我在恋爱,我已经爱上了黄玫瑰!” (第一五八页)溥家敏的爱情道路并不顺利,他是一个性格极热情的人,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豪爽坦诚,勇敢冲动,那时玫瑰还没有正式离婚,溥家敏的感觉,是他性格的反应:“见她一次之后更想再见她。能够握到她的手,又想进一步拥抱她……我完了。” (第一六一页)溥家敏是溥家敏,和别的男人又不一样。亦舒在《玫瑰的故事》之中,写了许多为玫瑰颠倒的男人,但是没有一个是相同的,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行为,各有各的想法。这是《玫瑰的故事》最成功之处。溥家敏像是一团烈火,后来这团火,变成了焚烧了他自己,可是若干年后,他见到了小玫瑰,他炽热的痴情仍然丝毫未减,当年对玫瑰的热情,可想而知!他对玫瑰的赞美,也是极出色的:“她并不是我的梦中女郎,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有那么可爱的女人。”(第一六六页)溥家敏是一个美男子,这一点,在后来周棠华看到他时的印象中得到证明,但是玫瑰却并不爱他,溥家敏示爱,玫瑰顾左右而言他,见于原著一六八页。黄振华这时,又不得不出来担任规劝的角色,可是被溥家敏几句话顶了回去,表示了自己的心意:“诚然,你没有痛苦,但是你有没有快乐?”(第一七二页)“纵然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第一七五页)对于已“决定死在她的绿羅裙下”的溥家敏来说,又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劝他回头的了,虽然他十分明白玫瑰不爱他:“我知道玫瑰不会爱我。”但是他不肯停止,他这种像一团火一样性格的人,是不会停止的,火烧不到人家,就烧他自己,反正得烧下去:“我觉得快乐,是那种迴光反照式的快乐。”(第一七六页)黄玫瑰没有爱溥家敏,却爱上了溥家敏“清秀忧郁”的哥哥溥家明。溥家敏的热,和溥家明的冷,又是一个极度鲜明的对比。然而,溥家明的冷,和庄国栋的冷又不同,庄国栋是自私的冷血,溥家明的冷,却是一种接近完美的静态,在外表上,他给人以一种孤芳自赏的孤僻之感,但实际上,他当然不是这样的人,他性子极度含蓄,不是那么容易和他人发生直接的心灵接触,但一旦触及,同样灼热无比。溥家明初遇黄玫瑰,不管他如何把自己保护得再好,他也“如梦初醒”,然后才说“黄小姐你好”。这就是溥家明:而黄玫瑰对溥家明,几乎是一见钟情的,接下来的大段对白,只有溥家敏这个当局人听不出弦外之音而已,而玫瑰是连溥家明寄在琴声中的心事都听出来了的!溥家明和玫瑰之恋,发展得相当快,前后不过半个月的时间——发展的过程如何,不得而知,这是合理的,因为用溥家敏的第一人称在写,那时候他在夏威夷,自然无法得知过程,而等他知道之后,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溥家明和玫瑰之恋,已经成为事实,溥家敏真是了不起,他自知:“我已经死了,现在控制我的行动的不过是我的神经中枢,不是我的心,我的心已经死了。”(第二0三页)(谁要是用生理学的观点去剖析这两句话,那么对不起,我们称这种人为笨人。)溥家敏的性格,豪爽绝伦,虽然在极度的创痛之中,他还是极快有了决定,毅然牺牲,这种决定,真是聪明之极,他是溥家敏,总不成像方协文那样,还去苦苦缠着玫瑰不放,缠也没有用还要缠,这种事只有方协文这种人才做,而溥家敏是溥家敏,他决计不做。溥家敏做的是他立时向戚咪咪求婚。在这里,要略提一下戚咪咪,她是一个可爱之极的女性,溥家敏把她忘记,她绝无纠缠,溥家敏向她求婚,她明知是怎么一回事,还是立即答应。戚咪咪之所以一口答应溥家敏的求婚,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她知道自己爱溥家敏,这样的情形,已经是她能得到的最好的情形了。既然不可能再好,何必作永无结果的奢求?所以她接受了现实。戚咪咪是聪明绝顶的女人,因为她懂得接受现实,而太多女人是不懂得这一点的!当然她可以不要溥家敏,但是她是聪明人,她自然想到一点:旁人能比溥家敏更好吗?而且极重要的是,她爱溥家敏!既然爱溥家敏,就只好接受事实,不再玩任何花样!虽然溥家敏的心早死了,一个心死了的溥家敏,仍然是戚咪咪所爱的男人,戚咪咪当然不快乐,但这是她唯一的选择,人生总是无可奈何的。设想一下如果溥家敏不曾遇见玫瑰,或是世上根本没有玫瑰这样的女人,那么,溥家敏和戚咪咪之间会怎么样呢?他们当然会结婚生子,看起来是公认的一对标准夫妻,然而,亦舒已经另外写了一对“璧人”的心情,苏更生和黄振华,看看苏更生对自己婚姻生活的不满的那一大段文字,真是怵目惊心,叫人怀疑怎样才可以使婚姻和爱情相结合。苏更生要和黄振华分开,所说的许多话,见于原著的第二三六页起,各位可自行翻阅,细细体味。莫非爱情真要像苏更生所说那样:“见了他们,才懂得什么叫爱情,如此的盲目不羁,惊心动魄……”(第二三六页)苏更生欣羡玫瑰和溥家明之间的爱情,这两个人之间爱得如此浪漫,如此深切,真是叫人欣羡的,但如果不是溥家明只有几个月命,他们结了婚,婚姻生活就算和爱情相结合,总也不可能一直这样“盲目不羁”和“惊心动魄”下去吧?苏更生只不过因为觉得婚姻生活太平淡,就表示了极度的不满,自然她有权如此,但是在男人的观点来看,她不是一个好女人。黄振华就替自己叫屈。不过,若是夫妻在一起久了,当有一方感到乏味之际,势难长久维持下去,分开一阵子来调剂一下的做法,倒也是很现代的。黄振华叫屈的话,十分有意思:“我不爱她还会娶她?她十年来就控诉我不爱她,女人们都祈望男人为他们变小丑,一个个为她们去死……”(第二三九页)黄振华的话还不够彻底,女人们不但祈望男人为他们变小丑,而且还祈望男人为她们变成木偶,变成她们的占有物,变成她们的玩具……这种心愿,自然不能达成,这也是男女间许多纠缠的来源。溥家明的死,他临死之前和玫瑰轰轰烈烈的爱,亦舒写来极其感人,也十分突出地写出了玫瑰的性格——在溥家明死了之后,最适宜开车子的反而是她。溥家明死了,玫瑰不伤心吗?当然伤心,可是她表现伤痛的方式不一样,她已经长大了,成熟了,嚎叫嘶哭,不足以表现她心中的伤痛,她和溥家明在一起,有过那么愉快的日子,她也觉得某种程度的心满意足。玫瑰性格上的这一点可爱之处,黄振华和戚咪咪都曾指出过:“……爱就是爱,她又不计算付出多少,得回多少,她从不把爱放在天平上量……”(第二三九页)“她从不计得失……要我学她,比骆驼穿针眼还要困难。”(第二四一页)在“玫瑰盛放”快结束的时候,黄振华感叹地说了一句话,很值得深思:“我活得太长了,如果去年死去,我也就是世上最好的丈夫。” (第二四四页)这句话引人深思之后,是说明了一个问题:人是会变的,不断地在变,今日相爱的,明日可以变为陌路,今日好的,明日可以变为坏,“永恒”这种名词,只存在于文字上,而不存在与实际生活中。大家不妨设想一下:方太初和周棠华,应该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了吧?而且他们互相之间,如此相爱,但是他们还如此年轻,谁敢说他们今后,一生之中,再也不会有任何变化呢?黄振华和苏更生的一对都会有变化,谁还能保证其他如今爱得再惊心动魄,再轰烈的男女有永恒?只怕没有人可以保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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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四)第三部:最后的玫瑰《玫瑰的故事》共分四部,其中,第三部“最后的玫瑰”和第四部“玫瑰再见”的次序,应该互易。在第二部结束时,提到了玫瑰和罗德庆的约会,若是接下来,就是以罗震中为“我”的“玫瑰再见”,自然在结构上十分流畅。可是亦舒却把周棠华和方太初为主的一部,插在中间。即使在时间上,也是如今的第四部在前,第三部在后的。亦舒作这样的安排,可能是故意的,要读者在接连而来的惊风骇涛之后,处置于一个比较平静的境地之中,略有喘息和休憩的机会,所以她把方太初那一段,插在中间,造成疏密相间的效果。曾试图把第三、四部掉转,就有整篇小说的结尾太平静的感觉,所以,时空次序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整部小说情节上的起落安排,恰到好处。第三部可以说得稍为简略一些,因为在这一部中,玫瑰不是主角,主角是方太初(小玫瑰)和周棠华。在第三部中“我”是周棠华。周棠华和方太初全是比较单纯的人物,和以前曾在书中出现过的人物,和以后会在书中出现的人物,都大大不同,他们单纯而可爱。整个第三部,写的可以说是一双性格良善、可爱的青年男女的历险记,他们历险的地点是香港,他们到了香港,犹如进了蛮荒或原始森林一样,种种惊险、陷穽,接踵而来,惊险百出,令得他们几乎无法逃得出去。在历险的过程之中,周棠华和方太初两人,曾发生过剧烈的争吵,亦舒十分恰当地把握了两人纯真的性格,所以在写到他们两人争吵时,尽管双方各自尽可能地用刻薄话去损对方,但是读来却令人发出会心的微笑,知道这始终只是小儿女的斗气而已,不足以引起悲剧的,试看第三四八页,方太初骂周棠华“不要脸”的那一段,何等有趣,读者决不会替他们担心。全篇清凉雋永,而且喜剧收场:“回到美国……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继续念书,课余为我煮饭洗衣服。”(第三六0页)千万别想:以后呢?如果一定要想,也可以有两种答案:其一,童话式的:从此之后,他们两人就一直快快乐乐生活在一起。其二,现实式的:谁知道呢?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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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五)第四部:玫瑰再见甲:罗震中在“玫瑰再见”中,黄玫瑰已经是罗德庆爵士的夫人了,“我”是罗震中,另一个重要人物庄国栋再度出现,当然,玫瑰也还是中心人物。自然先说罗震中。罗震中有着极度浪漫的性格,出自豪富之家,对事物都抱着一副吊儿郞当,满不在乎的态度,潇洒出众,豁达开朗,直到发现他一见钟情的女郎,竟然是他的继母开始,他才嚐到了人生的苦酒。罗震中初见玫瑰的那一段,亦舒用十分轻松的笔法写出——读者人人都知道他遇见的女郎是玫瑰,是他的继母,只有他不知道。亦舒还故意调侃他,让他去东打听,西打听,打听“那个女客是谁”,而且不只一次,几次他遇到玫瑰,都还不知道,还要玫瑰千万别离开,真是好看煞人。罗震中一见玫瑰,就跌进了金鱼池之中,在这之前,亦舒用了许多旁敲侧击的手法,去形容“新夫人”的美丽,罗震中根本不信。罗震中对于理想的对象,有他自己的看法:“我只能活一次……我很自私,我要找个好对象。”(第三七四页)但是他在这样说的时候,他对于“好对象”还只是一个虚无的概念,究竟什么样的才是好对象,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他只知道直到那时为至,他还未曾遇上自己理想的对象而已。曾经对一个少女说过:“当你和一个男性自爱一起,犹豫不决,决不定自己是爱他好,还是不爱他好之际,那就别爱他。因为若是你真正爱的人,你就根本不会犹豫,不会考虑。”罗震中就颇有这样的决心,他不犹豫,不随便找一个异性,他有他的想法,要就合乎自己理想,要就没有。看看他第一次见到玫瑰时他的情形:“我呆住了,我那等了半辈子的梦中女郎,她在这一刻出现了。”“我瞠目结舌,竟说不出一个字来。” (第三八九页)“我张大嘴看着她。”“我的眼光没有离开她的一颦一笑。”“整个人如雷击一样。” (第三九0页)只是一眼之间,罗震中就已经知道他等了半辈子的女郎就在眼前,这是极典型的一见钟情。一见钟情决不是儿戏,事实上,男女之间的情爱,多半是一见钟情的,其间玄妙的关系,如两者之间的脑电波频率相若,刹那间有了感应,或者是前生有因果未了,到今生再来个结局等等,真非人类的知识所能解释。罗震中一看到玫瑰,就知道自己所要的爱人是她,在一刹那间就有了决定。始终觉得,真正的爱情之来,就是这样子的。男女之间,若是一方追求一方达几年只久,一方才点头答允,那还算是什么爱情?或是双方相识数年之久,人人都以为他们在恋爱了,那也又算是什么爱情?(溥家敏和戚咪咪是马拉松式长恋的典型例子,然而溥家敏一见玫瑰,就知道自己和戚咪咪之间,只是“一对”,并无爱情。)罗震中在那一刹那间之高兴与快乐,自然是难以言喻,他是一个自一出生就无往而不利的人,既未想到遇到的人是他的继母,他乐观的性格,自然使他想到,自己一定可以获得对方的芳心,所以他来不及地把自己的快乐告诉庄国栋。亦舒在“玫瑰再见”中,表现了她卓越的小说写作才能,一个罗震中瞒在鼓里不够,还要再加一个庄国栋,连庄国栋也瞒在鼓里,一直到后来,才让庄国栋和玫瑰打照面,看得人心绷绷紧。(罗震中的处境,看起来和《喜宝》中的勗聪恕有点相似:同样是公子哥儿,同样自己爱的女人,属于父亲。但是由于勗聪恕和罗震中是完全不同性格的两个人,所以两人的反应、行为,完全不同。读者可以比较一下,就更可以看出亦舒即使在相似的情节中,也可以翻出完全不同的花样来的写作才能。)(金圣叹称这种写作法为“正犯法”和“略犯法”,他这样说:“正是故意要把题目犯了,却有本事出落得无一点一画相借,以为快乐是也,真是浑身都是方法。——金圣叹《水浒读法》。)罗震中快乐的梦,只做了一两天,最妙的是在这两天之中,他还陪着庄国栋去寻找失去的爱人,两个人目标一致而全然不知。看书人看到这里,已经急不可待要看罗震中在知道了真相之后会如何了,可是写书人却一点不急,好整以略,慢慢地写着——当然其间也没有闲着,罗震中又遇到了玫瑰一次,终于,这一刻来临了,他一下子就:“……心狂跳,不详的预兆。”“……心跳仿佛在那一刹那停止,耳边只余下嗡嗡的声音。阳光好像转为绿色,我眼前金星点点。”(第四二八页)和溥家敏看到了玫瑰伏在他大哥的膝上一样,罗震中从那一刹那间起,“命运的毒药降临”,他完了!接着,他又跌进了荷花池中。一前一后,两次跌进水池之中,心情是何等不同,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世间所有人,似乎都在被一种叫“命运”的力量,在不断播弄着,播弄得人不知如何才好,只好随它播弄!这时,轮到庄国栋来劝他了,庄国栋的话,简直软弱无力之极,要他把整件事都忘记,罗震中答得好:“忘记,忘记,你叫我怎么忘记?你为什么不忘记十五年前的情人?”(第四三二页)罗震中直到这时,才明白了庄国栋的心情,他也成了伤心人。罗震中所处的境地,在痛苦程度之中,属于第二级,那已是令人很难忍受的了。他的痛苦不是第一级,是因为他爱玫瑰,还只是单方面的,玫瑰不可能爱他,他得不到玫瑰。而痛苦的第一极级,是他爱玫瑰,玫瑰也爱他而他仍得不到玫瑰的那种情形。罗震中自此之后心死了,他以后再做些什么,他自己甚至是不知道的,也无所谓的,他只是浑浑噩噩地活着,如此而已。罗震中应该是一个悲剧人物,但是人的命运,还是由性格决定的,他最后不再是悲剧人物,虽然当时他比庄国栋更伤心:“你比我幸运,至少她爱过你。”(第四四五页)罗震中最后的转变,十分戏剧化,他突然感到:“在父亲与玫瑰之间,我选的是父亲。我爱过,爱去了,我又恢复了自己。我想我不是情圣,我不能像老庄那样,一辈子痴缠一个人。我不是那块料子……忽然之间我浑身轻松起来,一切烦恼一扫而空……”(第五一四页)罗震中突然之间想穿了,很有点“顿悟”的禅味。这种顿悟,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的,勗聪恕不能,溥家敏不能,周士辉不能(这个人后来没有了下文),庄国栋也不能,只有罗震中能,因为罗震中的性格与他们都不同,罗震中又浪漫又洒脱,天生就有一种可以在刹那间放弃一切的开朗和豪爽,而且他的放下,是真正出自内心的放开,和溥家敏那种近乎壮丽的自我牺牲,又是大大不同的。有罗震中这样性格的人,纵使一时间处于极度悲惨的境地之中,但也不会永远成为悲剧人物的,只有像庄国栋这样的人才会。(乙)庄国栋庄国栋才是悲剧人物,早年,为了要做“完人”而放弃了爱情,以为自己可以有对爱情的免疫力,可是结果十五年来,饱受折磨,得不到一天快乐。十五年之后,重逢玫瑰,他还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还对玫瑰展开纠缠。自然,那时,他还是令人心折的美男子,而且也决不会有人怀疑他对爱情的真挚:“大姐心早就为他溶成一堆,如果他追的是大姐,大姐早就背夫弃子,收拾包袱与他私奔。”(第四七四页)在这个过程之中,玫瑰也不是没有感情上的矛盾,他也几乎要“收拾包袱与他私奔”,当她叫庄国栋“走开”时:“她的声音充满矛盾与感情。” (第四七六页)庄国栋毕竟是玫瑰的初恋情人!(庄国栋和玫瑰之间的热恋,是纯粹感情上的,也正由于这一点,使庄国栋成为玫瑰感情生命中的第一个男人,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玫瑰的矛盾,令罗震中也无法维护他的父亲:“玫瑰,你自己决定吧,你如果打算跟他走,快点决定……”(第四七八页)这就是罗震中的可爱处,也是一个真懂感情的人的可爱处。玫瑰根本决不定该怎样,她的矛盾,以罗德庆装病而结束(太戏剧化的结束),而庄国栋则远走印尼。他其实应该再走远一点,索性到苏门答腊去,让那里的猎头族把他的头割下来,挂在门口算数。庄国栋不是一个可爱的人物,始终只是一个悲剧人物,他甚至不明白,当他再见到玫瑰的时候,至少应该装成已把过去完全忘记,自己心里去滴血好了,玫瑰也曾为他心头滴血,他现在难道不应该滴还若干?而他偏偏还要“东山再起”,弄得灰头土脸,连最后几分优雅也失去了。(丙)结语《玫瑰的故事》写了形形色色人的爱情纠缠,如最后亦舒所写的:“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第五一八页)愿置身于一池死水之中的人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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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亦舒小说》后记(一)本来准备在篇首写“缘起”的,后来想想,不如写“后记”来得好。“后记”有回味的感觉,总比一开始就囫囵吞下去的好。(二)看小说,明知小说中的人和事,都是假的,但是在看的时候,却要全心全意投入,把一切全当作真的,这才能在看小说的过程之中,得到无上的乐趣:小说中人物的悲欢离合,你可以高高在上,冷眼旁观,也可以随心所欲,选择代入,在一本小说之中,历尽人间沧桑,而依然故我,岂非大快事!当然,只有好小说才能给看小说的人带来无上乐趣。坏小说,连看也看不下去,何乐趣之有?每当看到坏小说时,总要叹息,来来去去,都不过是那七八千个汉字,何以在有人的组合排练之下,可以如此生动而吸引人,在有人的排练组合之下,却又如此闷不堪言?只好再一次强调天生的才能。(三)明是评论亦舒的小说,但实际上,却是大量大量在发表自己的见解。这些见解,在我过往所写的散文与杂文之中,都曾经提及过,这次却是更有系统地谈论。自然,那是由于亦舒在她小说中所表达的观念,绝大多数和我的观念相吻合之故。这是典型的“借他人杯中之酒,浇自己胸中块垒”,但,也要他人杯中之酒合口味才好,不然,未浇到胸中,在喉咙已经呛死了。(四)在这本书中,写了大量对小说的观点,甚至有点“小说写作法”的味道。自信,倒是有资格写“小说写作法”之类的东西的,因为写了二十多年小说,还在写下去。“小说写作法” 之类的东西,如果是一个根本一本小说也未曾写过的人来写,当然也可以,但总比较滑稽一点。(五)无法在这本书中把所有亦舒小说都拿出来细细剖析一番,甚至一半作品都不到,只能选择了几部,实在抱歉,因为亦舒的小说实在太多了。到执笔时为止,已出版者大约是二十本左右,其中有一部分是短篇。长篇小说中可说的还有很多,由于她的小说,题材多变,灵活,几乎每一部都可以提出来详细研究一番。像《曼陀羅》的写情爱的无可奈何,《香雪海》写一个自知生命短促的富家女,《我的前半生》写婚姻,以及其他作品,都为广大读者所喜爱。不单是她的长篇和中篇,就是短篇,也大有可谈之处。她的短篇小说,风格清新可喜,仿佛有取之不竭的题材可供她去写,信笔所至,都是佳作。最近出版的《回南天》中的那篇《回南天》,写中年男人面临性的挑逗时内心的矛盾与斗争,把人物的心境和环境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是短篇小说中罕见的佳作,若是这样的短篇小说再不是文学作品,真不知什么才是文学了。亦舒自小在香港长大,她的小说,和香港人的脉搏频率相同,是地道的香港文学,她的小说绝不矫揉造作,有着香港人的性格,是香港人可以引以为荣的!一九八四 · 一 · 廿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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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亦舒小说》封面及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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