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姑是位临时工 在工作的时候被大树打到头导致严重的工伤 现在还脑梗塞昏迷不醒醒 该如何要赔偿

临时工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_百度知道
临时工突发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在法律上我有责任吗;我是收废品的?谢谢谢谢了。废品中有些小杂铁要捡?有的话站多少比例。我姑姑给我捡的每捡一天给她60元!急急急急。今天早上到我这里。我和她正在说话她突然说头痛。紧急送往医院后。医生说是高血压引起的脑溢血!我想请问的是这是谁的责任你好
应该不属于。这些都不确定,因为他是正和你说话期间还并未开始工作。高血压一半老年人体质差的都会有,毕竟是你姑姑你应该去看望一下。而且他也可能是年纪大了,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应该不算是你的责任。希望可以帮到你。不过基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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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签合同如果有签劳动合同,她又要去告你的话,看合同里怎么界定
不属于工伤。
你好 这种情况属于工商,根据劳动合同法 你们已经产生雇用关系所以比照工伤处理
即使在工作中突发脑溢血也不算工伤,因为脑溢血肯定是疾病引起的,在法律上你没有一点责任。在工作中突发疾病,只有经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其他情况都不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如没有买保险的话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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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8000,7旬环卫工中暑死亡 因临时工身份无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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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清扫、保洁,很多环卫工顶着烈日工作
环卫工靳春波中暑身亡后,其儿子奔波讨要说法
  阅读提示:经过三天的抢救,8月1日,新郑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其家人介绍,老人当时正在大街上扫地,突然晕倒,从此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初步诊断证明,老人当时患了热射病,送医时体温达到41.6℃。据悉,此事发生后,新郑市环卫部门开始清退高龄环卫工。
  连日来,我省连续高温,酷暑之下极易发生中暑等意外事故。因工作性质原因,街头的环卫工长期工作在烈日之下,发生中暑的概率极高。新郑这一事件,再次把高温保障摆到人们面前。
  清扫大街,七旬环卫工倒地再没起来
  医生诊断其得了热射病,抢救三天后不幸身亡
  靳春波在新郑市当环卫工,扫街刚刚一年。单位领导和家人介绍,靳春波干活实诚,即便天气恶劣,也总是在街上工作。也就是因为他工作太认真,这一次他“吃了大亏”。
  7月29日下午5时,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不起,昏迷不醒,随即被送到新郑市人民医院抢救。在随后的三天里,靳春波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处于昏迷状态,依靠呼吸机呼吸。8月1日,靳春波停止了呼吸,在医院外蹲守三天的靳春波的子女哭作一团。
  据了解, 7月29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6℃。
  “他就是实诚!”靳春波的儿子靳梦虎说,父亲为人实在,干活从不偷懒,天热时,别人都蹲到树阴下歇息一会儿,他还在路上不停地扫,“见不得一点垃圾”。
  单位领导介绍,靳春波上岗仅3个月即被评为新郑市模范环卫工。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高洪江告诉记者,靳春波工作认真,干活十分细致,负责的卫生段每次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据了解,靳春波去年7月才上岗,每月工资1050元,勉强够夫妇俩花。至7月11日,靳春波工资卡上存款最高数额为2492.52元。
  身亡环卫工属临时工,没有工伤保险
  受中暑身亡事件影响,高龄环卫工开始被清退
  事发后,靳春波供职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靳梦虎多次来到单位希望其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表示,靳春波与单位无劳动合同,无法赔偿。
  “他是临时工,没跟局里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高洪江告诉记者,环卫工大多是临时工,虽然没工伤保险,但单位统一为环卫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度超过10万元。
  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靳春波患了热射病,不是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赔偿之列。高洪江告诉记者,目前,单位正积极和保险公司协调,“理赔问题不大”。此外,考虑到靳春波家庭困难,单位还将承担靳春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并给予1.5万元的丧葬费。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轮班制。”高洪江说,因为经济条件限制,工资待遇太低,年纪轻的不愿干,招工困难,新郑市环卫工都是干全天,确实工作强度比较大,暂时也没有什么高温补贴。
  受靳春波中暑身亡影响,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开始辞退高龄环卫工。高洪江介绍,使用高龄环卫工是因实在招不到人,而年纪大的环卫工身体状况不好,为防止意外,目前已辞退了六七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
  烈日之下,环卫工在街头挥汗清扫
  因被检查,有环卫工称“得不停地扫,没法歇”
  近日,我省连续高温,极易发生中暑等意外事故。7月18日至8月4日,河南省紧急救援中心接诊49名中暑者,多数是建筑工人和环卫工。
  盛夏天气,环卫工是怎样的工作环境呢?昨日下午3时,记者在新郑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环卫工人。
  “得不停地扫,没法歇,组长一直在巡视。”一名扫地的女环卫工头顶着湿毛巾说,天气太热,每天衣服都是湿的,要不停地喝水,偶尔会明显感到发晕。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昨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8℃,地面温度在40℃以上。
  环卫工们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轮班制度,一个人干一整天,早上三四点起床扫地,一直忙到上午11点30分。下午2时30分到7时还得继续扫街。因为连日高温,中午时可多休一小时。
  在清扫任务繁重的郑州市区,环卫工的工作环境又怎样呢?昨日下午3时43分,在郑州市农业路经二路至经三路段,56岁的环卫工孙先生正沿街打扫,身上的背心湿透了。
  “全年都不休息,我们排的是上、下午班。凌晨4时到中午12时,下午2时到夜里9时。”孙先生说,高温天气可多休息一小时。
  在经三路上,汗水浸透了环卫工崔先生的上衣和环卫马甲。说起高温天气,崔先生说,为防止中暑,他每次都是快速扫完,然后站在树下凉快一会儿。中午下班后,靠着车子睡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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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卫工防暑降温
  这样的规定
  都“落地”了吗?
  今年6月初,郑州市城管局环卫处向各区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通知》,针对高温天气环卫工户外工作进行了相关规定。
  郑州市环卫处副处长薛若礼说,通知的具体规定是:
  一是调整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2点到下午4点之间,一线的环卫工人可停止作业,纳凉休息。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高温天气下,个别路段确需清扫,环卫公司需安排轮班,原则上每名环卫工人高温户外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三是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高温天气下依旧在户外工作的一线工人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天10元。此外,各单位还要配备防暑药品、物品。
  律师说法
  工伤赔偿,不受制于编制
  2010年7月,开封市55岁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疑因中暑身亡……导致环卫工猝死的重要诱因,也是高温。而环卫工因高温而死亡后的赔偿问题,则更凸显其弱势地位。
  开封环卫工孟庆和身亡之后,因是临时工,与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工伤赔偿。靳春波也因临时工的身份,目前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权表示,员工只有正式用工和非法用工之分,只要雇工方的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过,那么它雇用工人进行工作,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开始用工,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以内不治身亡的属于工亡,如果环卫工在高温天中暑死亡应算是工伤,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治疗两天以上才去世的,不适用于法律关于工伤的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下,环卫公司应向家属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部分省份还规定fish8000,单位可以向家属提供一定金额的抚慰金,但这是提倡性的,数额没有明确界定。目前我省还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来源:大河报我爸在做临时工时100元一天无劳动合同,在开公司的车时候刹车失灵,导致腿骨断裂。算工伤吗?如果是应该_百度知道
我爸在做临时工时100元一天无劳动合同,在开公司的车时候刹车失灵,导致腿骨断裂。算工伤吗?如果是应该
提问者采纳
,,我妈妈想让我爸爸回家修养。:
因为已经做完 手术 了,
但是,,若不履行可进行起诉?这半年多的 误工费 公司该不该出?
回答。但是半年内不能做事,那手术费由谁来支付,,腿里安了 钢板 ,,你的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得到应有的一些补偿,。,?要出多少,。祝早日康复,具体赔偿最好咨询当地的 律师 给予一定的赔偿详情。。,,!
追问,一年半后才能拆,如果确实是刹车失灵导致的事故,,,所花费的全部费用都有公司给予报销,,。属于工伤,公司应该负责到底。方能得到你想要了解的:
只要属于 工伤 ,毕竟在这( 杭州医院 )营养根本就不行,差不多可以出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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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环卫工中暑死亡 因临时工身份无工伤赔偿
发布日期:  来源:大河报  有人阅读
【导读】环卫工,中暑死亡,临时工,经过三天的抢救,8月1日,新郑72岁的环卫工靳春波还是走了。其家人介绍,老人当时正在大街上扫地,突然晕倒,从此处于昏迷状态。医生初步诊断证明,老人当时患了热射病,送医时体温达到41.6℃。据悉,此事发生后,新郑市环卫部门开始
连日来,我省连续高温,酷暑之下极易发生中暑等意外事故。因工作性质原因,街头的长期工作在烈日之下,发生中暑的概率极高。新郑这一事件,再次把高温保障摆到人们面前。
为了清扫、保洁,很多环卫工顶着烈日工作
环卫工靳春波中暑身亡后,其儿子奔波讨要说法
清扫大街,七旬环卫工倒地再没起来
医生诊断其得了热射病,抢救三天后不幸身亡
靳春波在新郑市当环卫工,扫街刚刚一年。单位领导和家人介绍,靳春波干活实诚,即便天气恶劣,也总是在街上工作。也就是因为他工作太认真,这一次他&吃了大亏&。
7月29日下午5时,正在清扫大街的靳春波突然倒地不起,昏迷不醒,随即被送到新郑市人民医院抢救。在随后的三天里,靳春波一直住在重症监护室,处于昏迷状态,依靠呼吸机呼吸。8月1日,靳春波停止了呼吸,在医院外蹲守三天的靳春波的子女哭作一团。
据了解, 7月29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6℃。
&他就是实诚!&靳春波的儿子靳梦虎说,父亲为人实在,干活从不偷懒,天热时,别人都蹲到树阴下歇息一会儿,他还在路上不停地扫,&见不得一点垃圾&。
单位领导介绍,靳春波上岗仅3个月即被评为新郑市模范环卫工。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环卫处副处长高洪江告诉记者,靳春波工作认真,干活十分细致,负责的卫生段每次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据了解,靳春波去年7月才上岗,每月工资1050元,勉强够夫妇俩花。至7月11日,靳春波工资卡上存款最高数额为2492.52元。
身亡环卫工属,没有工伤保险
受中暑身亡事件影响,高龄环卫工开始被清退
事发后,靳春波供职的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垫付了部分医药费,靳梦虎多次来到单位希望其按照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表示,靳春波与单位无劳动合同,无法赔偿。
&他是临时工,没跟局里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伤保险。&高洪江告诉记者,环卫工大多是临时工,虽然没工伤保险,但单位统一为环卫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最高赔付额度超过10万元。
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却表示,靳春波患了热射病,不是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赔偿之列。高洪江告诉记者,目前,单位正积极和保险公司协调,&理赔问题不大&。此外,考虑到靳春波家庭困难,单位还将承担靳春波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并给予1.5万元的丧葬费。
&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没有轮班制。&高洪江说,因为经济条件限制,工资待遇太低,年纪轻的不愿干,招工困难,新郑市环卫工都是干全天,确实工作强度比较大,暂时也没有什么高温补贴。
受靳春波中暑身亡影响,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开始辞退高龄环卫工。高洪江介绍,使用高龄环卫工是因实在招不到人,而年纪大的环卫工身体状况不好,为防止意外,目前已辞退了六七名70岁以上的环卫工。
烈日之下,环卫工在街头挥汗清扫
因被检查,有环卫工称&得不停地扫,没法歇&
近日,我省连续高温,极易发生中暑等意外事故。7月18日至8月4日,河南省紧急救援中心接诊49名中暑者,多数是建筑工人和环卫工。
盛夏天气,环卫工是怎样的工作环境呢?昨日下午3时,记者在新郑街头随机采访了部分环卫工人。
&得不停地扫,没法歇,组长一直在巡视。&一名扫地的女环卫工头顶着湿毛巾说,天气太热,每天衣服都是湿的,要不停地喝水,偶尔会明显感到发晕。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昨日新郑最高气温为38℃,地面温度在40℃以上。
环卫工们告诉记者,他们没有轮班制度,一个人干一整天,早上三四点起床扫地,一直忙到上午11点30分。下午2时30分到7时还得继续扫街。因为连日高温,中午时可多休一小时。
在清扫任务繁重的郑州市区,环卫工的工作环境又怎样呢?昨日下午3时43分,在郑州市农业路经二路至经三路段,56岁的环卫工孙先生正沿街打扫,身上的背心湿透了。
&全年都不休息,我们排的是上、下午班。凌晨4时到中午12时,下午2时到夜里9时。&孙先生说,高温天气可多休息一小时。
在经三路上,汗水浸透了环卫工崔先生的上衣和环卫马甲。说起高温天气,崔先生说,为防止中暑,他每次都是快速扫完,然后站在树下凉快一会儿。中午下班后,靠着车子睡一会儿。
环卫工防暑降温
这样的规定
都&落地&了吗?
今年6月初,郑州市城管局环卫处向各区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的有关通知》,针对高温天气环卫工户外工作进行了相关规定。
郑州市环卫处副处长薛若礼说,通知的具体规定是:
一是调整环卫工人的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5℃以上时,中午12点到下午4点之间,一线的环卫工人可停止作业,纳凉休息。二是根据实际情况,高温天气下,个别路段确需清扫,环卫公司需安排轮班,原则上每名环卫工人高温户外工作不得超过2小时。三是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对高温天气下依旧在户外工作的一线工人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天10元。此外,各单位还要配备防暑药品、物品。
工伤赔偿,不受制于编制
2010年7月,开封市55岁的环卫工人孟庆和疑因中暑身亡&&导致环卫工猝死的重要诱因,也是高温。而环卫工因高温而死亡后的赔偿问题,则更凸显其弱势地位。
开封环卫工孟庆和身亡之后,因是临时工,与单位没签订劳动合同,无法获得工伤赔偿。靳春波也因临时工的身份,目前无法获得工伤赔偿。
对此,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权表示,员工只有正式用工和非法用工之分,只要雇工方的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过,那么它雇用工人进行工作,不管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开始用工,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根据《工伤管理条例》规定,工作期间突发疾病,48小时以内不治身亡的属于工亡,如果环卫工在高温天应算是工伤,有权获得赔偿,但如果治疗两天以上才去世的,不适用于法律关于工伤的界定。对于这种情况下,环卫公司应向家属支付医疗费和丧葬费,&部分省份还规定,单位可以向家属提供一定金额的抚慰金,但这是提倡性的,数额没有明确界定。目前我省还未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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