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关押的如何收二审民事判决书书

  7.1前200多名无锡强拆户和拆迁受难户,上北京各职能部门上访,被北京警方清理至“久敬庄”访民遣送站。无锡各个街道派遣500多黑保安和特勤,把其中100多名上访人,戴黑头套、捆绑、抢手机、殴打等手段押回无锡,并以“学习班”的方式关押。访民惠玉琴带4岁孙女一起去北京,结果大人小孩一起被关押。  无锡拆迁访民从6月29日起关押了40天至72天不等,已有部分访民陆续获得释放,在“学习班”遭到饿饭、殴打、不让睡觉、语言侮辱、剥夺通讯权利等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被强迫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在上访。目前仍有10多名访民继续关押着,同样不知道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何时释放。9月8日释放的俞飞、钱方明150—160斤的身体饿掉30多斤剩下皮包骨头,不成人型
  局长发短信给女秘书:想死你了,在国际大酒店1203号房间,快来!却不小心按了群发键。  片刻,回复分至。  女秘书:德性,干嘛猴急!  女友:昨晚刚去,现在又去?  女科长:领导,今天不方便,改天吧!  男副局长:我咋不知道你也是同志啊?  女部下:马上到!  对门王姐:今天老公在家,明天行吗?  女副局长:你才想起我呀?  离异女同学:早不说,我离异都半年了!  女副科长:在外面办事,要两小时后才到!  女书记:去那么远干吗?到我办公室来!  老婆:回来啊!还浪费那钱!
  7.1前200多名无锡强拆户和拆迁受难户,上北京各职能部门上访,被北京警方清理至“久敬庄”访民遣送站。无锡各个街道派遣500多黑保安和特勤,把其中100多名上访人,戴黑头套、捆绑、抢手机、殴打等手段押回无锡,并以“学习班”的方式关押。访民惠玉琴带4岁孙女一起去北京,结果大人小孩一起被关押。  无锡拆迁访民从6月29日起关押了40天至72天不等,已有部分访民陆续获得释放,在“学习班”遭到饿饭、殴打、不让睡觉、语言侮辱、剥夺通讯权利等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被强迫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在上访。目前仍有10多名访民继续关押着,同样不知道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何时释放。9月8日释放的俞飞、钱方明150—160斤的身体饿掉30多斤剩下皮包骨头,不成人型。  无锡丁红芬和其他100多名暴征强拆受害人,一起去北京国家信访总局上访反映拆迁问题,无锡政府说他们只是抱团上访,所以要关押,并且至今不知道关押在什么地点,不知道要关多长时间。从6月29日到今天已经被关押了76天。无锡政府非法强拆、滥捕滥抓,这是公权力犯罪。
  顶顶更健康
  没人性的作法
  社会没有公平正义,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过的很苦。
  中国过去30年的改革和清朝洋务运动的改革的共同之处是:第一.都从西方全方位引进技术和产品,都坚决抵制政治制度改革;第二.改革最后形成的局面都是官营企业垄断、红顶商人暴富、社会全面腐败。不同的也有两点:第一.清末言论和新闻更加开放自由;第二.一个发生在一百多年前,一个发生在今天!
    大家猜猜这家伙是谁?!
  这起由拆迁引发的民事纠纷,当事人俞建华在非法关押时,数次提出要求政府依法查明俞丽珍强抢安置房事实,查明街道和社区的伪证。但可惜街道信访办官员不讲事实,还巫陷俞建华越级上访,认定违法,用卑鄙手段叫俞建华保证今后不上访。试问基层官员:我家的合法财产,由于你们的伪证,造成被强抢。违法的不抓;合法的倒成了违法的人.无锡公安你在哪里?
  你改变不了环境,但你可以改变自己;你改变不了事实,但你可以改变态度;你改变不了过去,但你可以改变现在;你不能控制他人,但你可以掌握自己;你不能预知明天,但你可以把握今天;你不可以样样顺利,但你可以事事尽心;你不能延伸生命的长度,但你可以决定生命的宽度。
  政府啊,请善待人民。否则积怨越深,报复越残忍。大汉民族难道真的永远走不出内斗的老套路?
  无锡拆迁访民被关押黑监狱已超过77天。
  某君为了过把官瘾,把新装修的房子全部挂牌命名:客厅为广电厅;过道为交通厅;书房为文化厅;厕所为卫生厅;储藏室为为商务厅;卧室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小孩间为教育局;客房为外事局.最后大门口挂一牌子:自治区人民政府,门口狗窝挂牌:城管总队;院子里的鸡窝挂牌叫天上人间。
  上访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可是访民却遭到非人般的待遇,这法律在哪?谁来过问?
  有差不多近百无锡维权访民因“七一”期间进京上访被当局关押黑监狱中。这一次大面积人权灾难事件的发生,估计当局是为下一轮暴力征地拆迁而释放的恐怖行动。 无锡当局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非法拘禁行为,因为该不法行为已构成了刑法之非法拘禁罪的要件,同时也是对世界人权公约的粗暴的践踏!  ◆  ◆  @无锡丁红芬
: 7.1前200多名无锡强拆户和拆迁受难户,上北京各职能部门上访,被北京警方清理至“久敬庄”访民遣送站。无锡各个街道派遣500多黑保安和特勤,把其中100多名上访人,戴黑头套、捆绑、抢手机、殴打等手段押回无锡,并以“学习班”的方式关押。访民惠玉琴带4岁孙女一起去北京,结果大人小孩一起被关押。
  说话要有证据  
  无锡拆迁访民被关押黑监狱已超过78天
  最近五毛杂种真多啊
  学会低头,才能出头!  低头是一种能力,它不是自卑,也不是怯弱,它是清醒中的嬗变。  ?有时,稍微低一下头,或许我们的人生路会更精彩。
  无锡拆迁访民被关押黑监狱已超过79天.
  什么是爱情?骗呗! 什么是温柔?贱呗! 什么是艺术?脱呗! 什么是仗义?傻呗! 什么是勤俭?抠呗! 什么是谦虚?装呗! 什么是勇敢?二呗! 什么是幽默?贫呗!
  好文章
  有差不多近百无锡维权访民因“七一”期间进京上访被当局关押黑监狱中。这一次大面积人权灾难事件的发生,估计当局是为下一轮暴力征地拆迁而释放的恐怖行动。 无锡当局应该立即停止这种非法拘禁行为,因为该不法行为已构成了刑法之非法拘禁罪的要件,同时也是对世界人权公约的粗暴的践踏!  ◆  ◆  @无锡丁红芬
: 7.1前200多名无锡强拆户和拆迁受难户,上北京各职能部门上访,被北京警方清理至“久敬庄”访民遣送站。无锡各个街道派遣500多黑保安和特勤,把其中100多名上访人,戴黑头套、捆绑、抢手机、殴打等手段押回无锡,并以“学习班”的方式关押。访民惠玉琴带4岁孙女一起去北京,结果大人小孩一起被关押。
  喝酒像喝汤,此人上班在工商!   喝酒像喝水,朋友肯定在建委!   喝酒不用劝,工作肯定在法院!   举杯一口干,此人必定是公安!   一口能干二两五,这人一定是国土!   喝掉八两都不醉,这人他妈是国税!   一天三顿不喊累,这帮弟兄是地税!   天天醉酒不受伤,老弟八成在镇乡!   起步就能喝一斤,准保是个解放军!   白酒啤酒加红酒,肯定是个一把手!   喝酒啥子都不怕,领导必定在人大!   成天喝酒不叫苦,哥们高就在政府!   一夜喝酒都不歇,老哥任职在政协!   喝酒只准喝茅台,这位领导中央来!   喝酒讲情义,绝对是兄弟!   喝酒不认真,可能是医生!
  一群马甲翻来复去干嘛呢?还不是想多混点钱,不要以为网友都是猪头三!就你们历害,其他被拆迁人能走了就你们不走,是不是房子下面有个金矿?  
  请求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严厉查处滨湖区法院非常拘留的违法行为  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我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景湖苑4号401室居民刘其平,在枉法判决,违法执行后,又被非法拘留。  源由是我丈夫的民事案子,案由是确权、析产、继承,我也并非是案子当事人。我家2004年拆迁,根据当时无锡市锡政办发(号文件《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安置的原则是:“征地拆迁住宅房屋安置条件为:有产权证、有常住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拆迁地、在市区无其它住房的人口。” 我妹妹俞丽珍不是产权人,早在95年已婚迁,没有户口,不在此居住,在市区中南新村有房,无一符合拆迁安置条件,安置协议上也没她的名字。但滨湖区法院无视178号文件精神,将我妹妹作为安置人分给30平方,并把我名下的5.15平方米、奶奶名下的6.13平方米面积(奶奶声明全部的房子归我继承)擅自划到俞丽珍名下,加上继承的22平方,强行凑成63、28平方米,把景丽苑15-69-302号判给了俞丽珍。  法院审判,是依次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根据,国家对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没有规定,无锡因此制定了178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加以指导,在没有法律法规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178号文件应该是是判决的准绳。现在,法院的判决背离了178号文件,犯了一个常识性的低级错误,是一个明显的错案。  法院是2006年判决的,号下达执行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107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法院心知肚明,这是一起枉法判决,因此一直拖着没有执行。日,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强制执行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  执行不通知被执行人,对这是一起严重的执法违法事件,我们忍耐了,相信党和国家,坚持依法维权,要通过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来纠正错案,没有任何对抗的举动。  这起民事案子已经执行完毕,法院应该没事了,但见我们不服,法院又无中生有制造事端,非法拘留我。日,我和丈夫俞建平在景丽东苑做保洁工作,8点20分左右来了一辆警车,法官杨丹青扬了扬手中的工作证,没出示法院决定书、公安拘留证等任何司法文件,7、8个人扛头扛脚就把我抬上车,他们卡着我的喉咙,不知是不是用了迷魂药,我一下子昏迷了过去,醒来已双手举起被手铐铐着押进看守所。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对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使用警械和武器,什么情况下不得使用警械和武器,什么情况下应当停止使用警械和武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才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我不是犯罪分子,一个弱女人,在七八个大汉的强制下,处于昏迷状态,无任何挣扎能力,还用手铐铐我,滥用警械,损害人格,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105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直至我出看守所,我很丈夫均未见过决定书,向法院要也不给。在我拘留期间,我丈夫一直上访,到公安去报案,公安说这是法院的事,与他们无关;到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复查,中院说要有拘留证才能立案,对无证拘留不法行为不严厉查处,反而成了推诿的理由,剥夺了我复查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妨害民事诉讼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决定申请复议的期间如何确定问题的批复》再次强调:“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的人,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次日起三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复议,或直接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对提出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当事人的口头申请,应当记入笔录,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无证抓人,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倒是《江南晚报》9月27日报导《网友爆滨湖区法院胡乱抓人 官方回应:属网上泄愤》,才让我们知道拘留的理由:“俞某、刘某竟自行将法院安装的门锁拆除,安装了自己的锁。”这里,仅从字面上看,问题就来了,既然是俞某、刘某俩人所为,而且俞某还排在前面,应视作首犯,怎么光抓了一个从犯我刘其平呢?   文章说我们在网上造谣谩骂,请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提到的“无锡市滨湖区法院践踏法律,胡乱判决,胡乱抓人”的帖子,帮助找一找所谓“在网上造谣谩骂”的词句。  说我们拆除、安装门锁,请滨湖法院拿出证据。法院应该是最讲证据的,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采取捏造事实的手段滥用权力陷害当事人,制造一起冤案。  无锡市滨湖区法院可以肆无忌惮地践踏法律,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胡乱判决,胡乱抓人,我们小老百姓受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公正正义何在?  请求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严厉查处滨湖区法院非常拘留的违法行为,还我清白。
  无锡拆迁访民被关押黑监狱已超过80天了。
  无锡拆迁访民被关押黑监狱已超过81天了。
  日,我因事回一趟苏北老家,突然接到邻居电话:你家景丽苑15-69-302的房子被法院来强制执行了。  景丽苑房子的案子说来话长,还是4年前的事,当时按无锡市政府178号文件,拆迁是按户口人头安置,一个人30平方,我丈夫的妹妹俞丽珍早已出嫁迁出户口,凭着地方势力起诉我们,硬要景丽苑15-69-302号的房子,法院与地方腐败官员串通一气,支持了这种违反当地拆迁政策的行为。判决于日生效,我们一直在上诉上访,法院给我们的执行通知书的日期是日。法官杨丹青心知肚明,这是一起枉法判决,因此一直不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的期限一年,按2007月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显然案子已经失去了执行时效。  我当时立即打了110报警,并立即回到了无锡。  回来后,听邻居说,法院来执行时,声势造的很大,来了一大批城管,拉直了警戒线,但执行的时间很短,换了一把锁就走了,屋里的东西都没搬走,把新锁的钥匙交给申请执行人就了事。  这是一起严重的执法违法的事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执行不通知被执行人,我一直在无锡,偶尔离开了一天,趁我离开了来执行,形式上虚张声势,实际上像做贼。执行了一半就停止了,仅换把锁,在当事人中制造更大的矛盾。  请广大法律界人士和群众评评,法院这样的行为是否在违法。
  21.龟兔赛跑...兔子很快跑到前面去了 ..乌龟看到一只蜗牛爬得很慢很慢 ..对他说: 你上来,我背你吧..然后 .. 蜗牛就上来了 ..过了一会 ..乌龟又看到一只蚂蚁.. 对他说:你也上来吧 ..于是蚂蚁也上来了。.蚂蚁上来以后..看到上面的蜗牛 .. 对他说了句"你好"你们知道蜗牛说什么吗 ??蜗牛说 :你抓紧点 ,这乌龟好快 ..
  一男子要跳楼,刚赶回来的妻子大喊道:"亲爱的别冲动,我们的路还长着呢!"男子听后,毫不犹豫嗖地跳了下去.站在旁边的谈判专家说:"这位太太,你真不应该这样威胁他
  信访是党与群众联系桥梁。这话是你们共产党说的。怎么变成信访成了非法信访还要这样对待老百姓??为什么。
  人的政治生命其实可短暂了:晚上钱一送,第二天官一当,半辈子清白没了;晚上钱一送,第二天官没当,半辈子积蓄没了。最痛苦的是,钱没送出去,机会没了;最最痛苦的是,钱送出去了,领导换了;最最最痛苦的是,收钱的领导进去了,把送钱的供出来了…
  大象不小心踩到蚂蚁窝,蚂蚁们倾巢而出,纷纷爬到大象身上。大象抖抖身子,蚂蚁们都掉了下来。此时还有一只在大象的脖子上,掉下的蚂蚁大声叫到“掐死它”。
  无锡拆迁访民从6月29日起关押了40天至72天不等,已有部分访民陆续获得释放,在“学习班”遭到饿饭、殴打、不让睡觉、语言侮辱、剥夺通讯权利等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被强迫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在上访。目前仍有10多名访民继续关押着,同样不知道关在什么地方,不知道何时释放。  ◆  ◆  @无锡丁红芬 : 7.1前200多名无锡强拆户和拆迁受难户,上北京各职能部门上访,被北京警方清理至“久敬庄”访民遣送站。无锡各个街道派遣500多黑保安和特勤,把其中100多名上访人,戴黑头套、捆绑、抢手机、殴打等手段押回无锡,并以“学习班”的方式关押。访民惠玉琴带4岁孙女一起去北京,结果大人小孩一起被关押。
  【关注无锡黑监狱】维稳维稳,维而不稳!上访人像刑事犯关押进行迫害,精神上摧残,肉体上折磨:上老虎凳,无床睡,饮食上一顿一两粥或一个馒头,慢火炖青蛙方法折磨维权者。进行抽血、验血型、验DNA、敲手印、脚印、逼写承诺书,无锡共关押七八十人,现丁红芬、包海兰等十多人被关80天没放 .
  某君路过一服装店,门口大幅标写着:大喊钓鱼岛是中国的,打九折,大喊日本是中国的,打八折。某君看老板娘很漂亮,就顺便问了一句:如果大喊老板娘是我的,打几折?老板娘说:打骨折!
  呵呵!  
  一个佛门行者出外苦行,已有万里。当游历到一处寒带的时候突然下起了暴风雪。行者此地百里无人,于是躲进了一个山洞躲雪。哪知这场雪一下就是七天七夜!行者的干粮早吃完了,接连几天都以吃雪度日。就在他即将绝望之时,他居然在山洞的一只破翁下偶然发现了一条冬眠的蛇!  问:他该不该吃了这条蛇?
  好可怕,让人毛骨悚然
  @水可载舟可覆舟
09:18:31  请社会关注,请媒体和好心人关注!!  一个国家发展到与人民为敌,滥用公权力对付人民的境地,是悲哀与可怕的终结,是穷途末路呀。  -----------------------------  是啊
  @stones-05 21:04:08  汽油瓶有木有,上呀,烧呀,烧出个青天白日,烧出个朗朗乾坤!  汽油瓶有木有,上呀,烧呀,烧出个青天白日,烧出个朗朗乾坤!  汽油瓶有木有,上呀,烧呀,烧出个青天白日,烧出个朗朗乾坤!  汽油瓶有木有,上呀,烧呀,烧出个青天白日,烧出个朗朗乾坤!  汽油瓶有木有,上呀,烧呀,烧出个青天白日,烧出个朗朗乾坤!......  -----------------------------  DDDDDDDDDDD
  围观也是力量  
  省委“四项排查”工作督查组勉励我区树立样板 提供示范 点击数:19 发布时间:   自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突出信访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排查”工作后,我区迅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四项排查”并取得较好成效,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4655项,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化解4160项,化解整改率90%。9月12日至14日,省委督查组一行赴我区开展专项督查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区领导朱渭平、袁飞、许新宇、唐国良等分别陪同视察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滨湖区劳动仲裁院、信访接访大厅、公安分局巡防大队、荣巷街道政法综治中心、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太湖街道周新社区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工作平台、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蠡园开发区“三村两湾”安置小区、现代新农村发展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无锡发动机控制中心电子装配厂房工地、无锡盛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部门和特色区域,并听取了区委、区政府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和荣巷、太湖、蠡园等街道的情况汇报。   经过严格细致的督查后,督查组高度赞赏我区的特色做法:滨湖区在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中,领导重视,排查深入;机制健全,措施扎实;稳控有力,成效初显,把排查与化解工作有机结合,面对面解决突出问题,致力于打好化解矛盾的基础,有效地维护了地区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并鼓励我区要进一步树立“民生为本、百姓至上”的理念,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围绕“三个确保”目标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率先探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社会管理新路,树立样板,提供示范。   据了解,自“四项排查”开展以来,我区坚持“常态抓、抓常态”,扎扎实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主抓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会议、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将“四项排查”纳入地区、部门常态化工作;负责包干的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分片驻点,定期召开推进会,研判分析突出问题;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责,把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既抓动员部署,又抓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这一理念下我区以定期排查、“拉网式”排查、滚动式排查和全面排查,确保“四项排查”全覆盖、不遗漏、全方位。期间,我区建立了由区联席办牵头的信访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组,以劳动社保、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重大信访矛盾;由发改牵头的风险预警项目排查组,全面调查在建和拟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由安监、食药监牵头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组,抓好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燃气站等重要单位,以及交通运输、突出治安问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排查整治和专项治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的基层基础薄弱环节专项排查组,排查基层党组织及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   此外,我区还结合实际,坚持将“四项排查”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如与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大力实施年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六大”工程;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紧密结合,积极推进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经”模式,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阳光调解室”建设;与“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坚持各级领导定点接待、带案下访,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以区蹲点领导包案为主,区机关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单位领导共同包案化解的“五个全覆盖”;与法治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包括社区、学校、企业、街区、阵地、演出队伍等法治创建“六个一”工程。
  中国吃文化】谋生叫→糊口,岗位叫→饭碗,受雇叫→混饭,花积蓄叫→吃老本,混得好叫→吃得开,沾女人便宜叫→吃豆腐,女人漂亮叫→秀色可餐,受人欢迎叫→吃香,受人照顾叫→吃小灶,不顾他人叫→吃独食,受到伤害叫→吃亏,女人嫉妒叫→吃醋!
  我是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长桥社区槐树下9号居民,名叫刘其平。事由2004年3月我家长桥槐树下9号被列入拆迁范围,当时是按无锡市锡政办发(号文实施的,其中第十四条、第二项明确规定:“已婚嫁,但户口未迁,不定期居住的”不能作为安置对象,可是长桥社区书记沈德祥和蠡湖街道拆迁安置办主任杨明良为了让户籍在南长区中南新村109号602室的俞丽珍能够取得安置房,居然在2006年4月初,我家槐树下9号的安置房“两证”还未领取时,就利用手中的权力私自伪造“证明”,证明槐树下9号有俞丽珍的安置房。从而引发一起故意违背政策安置的事实,导致我家按政策享有的拆迁安置房,被俞丽珍非法侵夺,(景丽西苑69号-302室一套拆迁安置房)况且已领取“两证”,让我寒心的是,我家户籍在拆迁地按政策享有的安置人却没能够领取权属证书。为何村书记和安置办主任在我家拆迁安置结束后,再给俞丽珍出此“证明”,由于他们的伪证,让我家私有财产(五卡车物品)不明去向,全家被非法关押,拘留等迫害,被逼无奈,多次到市省有关部门反应,有关部门领导接待后,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因此,我丈夫俞建华在6月25日进京上访讨公道,可不知是何原因,在6月29日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拨打北京110查询,北京110答复已被江苏省无锡驻北京久敬庄的工作人员带回无锡,拨打无锡市政府热线12345答复,没有关押我丈夫,打听一起进京的冤民都处于联系不上。为此,联想到这几天,社区工作人员24小时监视我居住,连我17岁的小孩前两天到学校拿毕业证书都跟踪,骑电瓶车撞他想制造交通事故未遂,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只好求助我们滨湖区政法委唐书记,唐书记的答复是将我丈夫关起来了,关在何处,没讲。
,我们小老百姓弱势群体,虽说文化水平有限,但我们知道吃的是米,讲的是理的道德,如果基层干部不玩弄权力来制造矛盾,这么热的天,谁愿意要进京上访呢?况且我曾多次向市长热线反应,要依事实来办事,拆迁原本是给我们农民住上高楼大厦,也是很幸福了,可为何基层村书记要在我家拆迁安置结束两年后私自伪造户籍证明,将户籍不再拆迁地的外人安置在我家里,逼得我家破人亡受迫害,难道村书记犯的错要我们家来背着个黑锅吗?  ________,我家拆迁时祖孙四代,等到拆迁结束后的几年,两位老人先后都去世了,我目前只有一家三口了,我们也想过上不求荣华富贵,但求平平安安的日子,希望由于拆迁带来的伤害早日结束。因此,再次恳请
能关注一个良家妇女的呼声,早日放我丈夫回家,他没有违法,应该将制造矛盾违法的人调查清楚,让我家的私有财产早日归还,迫切希望有错必纠,解决问题,还一个贫困家庭的公道。谢谢,盼重视!  此致  敬礼
  省委“四项排查”工作督查组勉励我区树立样板 提供示范  时间: [ 大 中 小 ] 浏览次数: 13  自省委、省政府决定用3个月时间在全省集中开展突出信访问题排查、风险预警项目排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基层基础工作薄弱环节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四项排查”工作后,我区迅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全面深入开展“四项排查”并取得较好成效,共排查发现各类问题4655项,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化解4160项,化解整改率90%。9月12日至14日,省委督查组一行赴我区开展专项督查时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区领导朱渭平、袁飞、许新宇、唐国良等分别陪同视察督查。
  督查组实地查看了滨湖区劳动仲裁院、信访接访大厅、公安分局巡防大队、荣巷街道政法综治中心、蠡湖街道美湖社区、太湖街道周新社区等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和社会管理工作平台、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无锡(国家)工业设计园、蠡园开发区“三村两湾”安置小区、现代新农村发展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无锡发动机控制中心电子装配厂房工地、无锡盛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单位、部门和特色区域,并听取了区委、区政府开展“四项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和荣巷、太湖、蠡园等街道的情况汇报。
  经过严格细致的督查后,督查组高度赞赏我区的特色做法:滨湖区在开展“四项排查”工作中,领导重视,排查深入;机制健全,措施扎实;稳控有力,成效初显,把排查与化解工作有机结合,面对面解决突出问题,致力于打好化解矛盾的基础,有效地维护了地区和谐稳定的发展局面。并鼓励我区要进一步树立“民生为本、百姓至上”的理念,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围绕“三个确保”目标要求,深入细致地做好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率先探索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为全省乃至全国探索社会管理新路,树立样板,提供示范。
  据了解,自“四项排查”开展以来,我区坚持“常态抓、抓常态”,扎扎实实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各级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建立“一把手”主抓的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会议、听取汇报、提出要求,将“四项排查”纳入地区、部门常态化工作;负责包干的区委常委和党员副区长分片驻点,定期召开推进会,研判分析突出问题;街道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责,把排查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既抓动员部署,又抓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问题,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这一理念下我区以定期排查、“拉网式”排查、滚动式排查和全面排查,确保“四项排查”全覆盖、不遗漏、全方位。期间,我区建立了由区联席办牵头的信访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组,以劳动社保、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环境保护、涉法涉诉等为重点,集中排查化解重大信访矛盾;由发改牵头的风险预警项目排查组,全面调查在建和拟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产业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由安监、食药监牵头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工作组,抓好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场超市、医院、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库、燃气站等重要单位,以及交通运输、突出治安问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排查整治和专项治理;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的基层基础薄弱环节专项排查组,排查基层党组织及综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督促整改。
  此外,我区还结合实际,坚持将“四项排查”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如与社会管理创新紧密结合,大力实施年初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社会管理创新“六大”工程;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紧密结合,积极推进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一经”模式,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和“阳光调解室”建设;与“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紧密结合,坚持各级领导定点接待、带案下访,畅通信访渠道,推进以区蹲点领导包案为主,区机关部门和镇(街道)、村(社区)责任单位领导共同包案化解的“五个全覆盖”;与法治创建和诚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全面推进包括社区、学校、企业、街区、阵地、演出队伍等法治创建“六个一”工程。
  @水可载舟可覆舟
21:32:00  无锡维稳:黑监狱非法关押上访人54个日夜  我叫王晓平,住滨湖区雪浪板桥街3号 我的联系电话:。  下面,我将无锡市滨湖区非法秘密关押我54天的非人经过如实讲述给大家,请大家关注无锡市委市政府、公检法腐败滥权,残酷虐待迫害上访人的卑鄙无耻行径!  日,我去北京上访,在信访部门见到许多无锡人。因为都是无锡地方政府腐败滥权,司法不公,有着共同的诉求,于...........  -----------------------------
  素心随缘: 1.睿智的人看得透,故不争;2.豁达的人想得开,故不斗;3.得道的人晓天意,故不急;4.厚德的人重谦和,故不噪;5.明理的人放得下,故不痴;6.自信的人肯努力,故不误;7.重义的人交天下,故不孤;8.浓情的人淡名利,故不独;9.宁静的人行深远,故不折;10.知足的人常快乐,故不老。 
  某君路过一服装店,门口大幅标写着:大喊钓鱼岛是中国的,打九折,大喊日本是中国的,打八折。某君看老板娘很漂亮,就顺便问了一句:如果大喊老板娘是我的,打几折?老板娘说:打骨折!
  看看蠡湖街道信访局宋姓官员对上层领导隐瞒事实的答复:刘其平:  你好!  收到省政府转来你给《省长信箱》发去的信后,市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对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经查,因蠡湖新城建设需要,俞友良(于日病故)位于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长桥村槐树下9号房屋被列入2004年拆迁范围,房屋内共登记五人的户口,即吴菊秀(俞建华之祖母)、俞友良(俞建华之父)、俞建华、你(俞建华之妻)、俞磊(俞建华之子)。按照相关拆迁安置政策,安置俞友良家庭9人,其中9人的的具体组成是:俞友良(丧偶算二人)的安置面积是60平方米,吴菊秀(丧偶算二人)的安置面积是60平方米,俞建华、你、俞磊的安置面积是90平方米。《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号)的补充意见规定“拆除面积超过250平方米,家庭人员在5人以下(含5人)的,可增加1人安置面积”,俞友良家庭可增加安置30平方米安置面积。即俞友良家庭总计可安置240平方米。后因俞友良家庭拒绝按此标准签订安置协议,拆迁公司考虑到俞建华妹妹俞丽珍长期居住在此的实际情况,将户籍不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俞丽珍的户口计算在内,实际按270平方米安置面积标准进行了拆迁安置。日,俞友良委托他人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  二、关于反映安置房被俞丽珍非法侵夺问题  经了解,俞友良在槐树下9号的房屋被拆迁安置后,共分配到四套安置房,俞建华、你夫妇也承认准备将景丽西苑69-302室给其妹妹俞丽珍,但到2006年初仍没有动静,因此俞丽珍以继承父亲的遗产为由将俞建华、吴菊秀、你、俞磊告上法院,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2006〕锡滨民一初字第0589号),将景丽苑一期15-69-302室房屋判给俞丽珍所有。  你夫妇认为安置分配不公,其坚持认为俞丽珍不是安置对象,不应当得到30平方米的安置面积,要求撤销无锡市滨湖区法院(2006)锡滨民一初字第0589号民事判决,并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07)锡民终字第003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你夫妇不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于日作出驳回再审申请通知书。你夫妇仍不服,于2008年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于日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最高人民法院于日作出(2010)民监字第770号通知书,认定:你夫妇的申诉不符合再审立案条件,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在此期间,俞建华多次上访,抗拒法院的谈话和执行。  三、关于反映的非法拘留问题  经查,因你夫妇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长期占用法院判决归属俞丽珍的景丽西苑69号302室房屋,俞丽珍于2007年向滨湖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执行后,滨湖法院多次向被执行人你夫妇发出通知,要求其按照判决书内容自觉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并在法院出具限期履行通知书后仍将许多杂物堆进被执行标的房屋内。基于上述情况,滨湖法院于日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执行,并于8月26日向你夫妇发出公告(见复印件),要求其于十日内将该房屋内的物品清出,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期间被执行人采取不接电话,上门不开门等方法,拒绝接受法院的说服和调解。对于被执行人的这种明显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滨湖法院于日对被执行人之一的你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见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拘留决定书)。后俞建华于日和11月2日再次抵制法院限期履行通知书和强制执行通知书内容,抗拒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滨湖法院于日再次实行强制执行,将景丽西苑69号302室房屋内的物品清出,至此该案宣告执行完毕。  此复。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对蠡湖街道信访办宋主任回复《省长信箱》提出疑议  :  看到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省长信箱》的答复,回想起这起因拆迁引发的安置纠纷,所带来的种种伤害,我(刘其平)本人和丈夫(俞建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因为《答复》缺乏实事求是,置公平正义于不顾,偏听、偏信一面之词……所以只能再次针对答复提出异议:  1.关于拆迁安置问题:  我提出的是蠡湖街道拆迁安置办及长桥社区的伪证,针对无锡市锡政办发(号文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俞丽珍是属不予安置的对象,但该答复是:“由于俞友良家庭拒绝签订安置协议,俞丽珍长期居住在,俞建华家,所以安置30㎡。”问题是俞友良家庭的权力大还是《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锡政办发(号的补充意见的文件大?为何将长桥社区出具俞丽珍属常住户的户籍伪证隐瞒?恳请查实。  2.关于反映安置房被俞丽珍非法侵夺的问题  我提出的是蠡湖街道拆迁安置办和长桥社区在2006年出具的证明,导致我家的私有财产房屋等都被俞丽珍非法侵占,并且俞丽珍侵占的房屋“两证”已领取,我们户口在拆迁地的人也没有领到“两证”,是不是拆迁办又出了伪证,让她户口不在拆迁地也能够领取“两证”?为此,基层工作人员敢答复《省长信箱》,我夫妇认为安置分配不公,还用司法程序认为俞建华多次上访,抗拒法院的谈话和执行,那么他采用的合法依据是哪条政策法律俞丽珍可以享有安置房,为何我们夫妻二人敢对抗法院不执行吗?恳请核实!  3.关于非法拘留的问题  我提出的非法关押与拘留及监视居住地等问题,重点不是在法院这一块,而是在蠡湖街道拆迁办和长桥社区个别官员滥用职权,伪造假证,导致俞建华被非法关押,监视居住等问题,要求早日释放俞建华,但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给《省长信箱》的答复没有提到关押俞建华一事,因此俞建华从日到8月21日中午11:30分回到家中为止,被非法拘禁,限制自由,时长54天,在这54天中,蠡湖街道信访办和蠡园派出所工作人员用迷魂恐吓欺诈的手段,要求俞建华写保证书不再上访,被逼无奈,俞建华在胁迫下只能签字,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为何蠡园派出所社区民警杨警官,负责做笔录叫俞建华签字,并且还让俞建华回家跟刘其平讲:“如果刘其平不妥协是逃不过劳教或判刑,早晚会抓的。”如果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换来的将是法治精神的丧失,公民利益的损害,一个负责人的政府,应该是通过自身科学执政,明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实践来取信于民,当一个社会讲理者受到压制,让人感到无处讲理的时候,社会是危险的。不讲理,讲拳头和权力,矛盾会激化,法律会被无情的踩在脚下……所以再次请求李省长关注一个良家妇女的呼声,将这起拆迁安置纠纷的事实调查清楚,盼重视。  附:这次蠡湖街道共关押两人,共开八间客房,地址:中华人民解放军873011部队的第二干休所,锡梅宾馆  日星期三
  一犯人执行**决,子弹是"某某县"生产,质量不好,第一**没放出,接着又开第二**...第三**......这时犯人大哭:"你掐死我吧,太吓人了!"
  :无锡这个地方真叫一个奇得怪!市委书记倒了台,竟然没有牵出一批贪官来。如果毛小平真算是个清官被逆淘汰了,那搞他的人总该倒下一批吧,不然还有天理吗
  “天下有钱人终成眷属”。现代社会的人变得越来越势利,爱情也越来越无足轻重,于是我不得不相信“天下有钱人终成眷属”就对现代爱情的最确切的描述。
  小偷在鸡舍偷了只鸡。逃跑时撞翻了鸡舍里的灯,鸡舍着火了!鸡回头看见燃起的大火,明白了,小偷救了它.当小偷用谷喂它,它觉得小偷关心它.当小偷东躲西藏 把它藏在怀里时 它觉得小偷爱它。有一天,它看见小偷挥起了屠刀。它觉得小偷一定是要自杀,所以用身体挡住了小偷。它幸福的死去了。!
  【奇文共赏】:鸡蛋,从外打破是食物,从内打破是生命。人生亦是,从外打破是压力,从内打破是成长。如果你等待别人从外打破你,那么你注定成为别人的食物;如果能让自己从内打破,那么你会发现自己的成长相当于一种重生
  、男子去提亲,女方家长:请自我介绍。?  A说:我有一千万;?  B说:我有一栋豪宅,价值两千万;?  家长很满意。就问C,你家有什么??  C答:我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孩子,在你女儿肚子里。?  AB无语,走了。?
  民事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俞建华,男,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景湖苑4号401室。  再审申请人:刘其平(俞建华妻子),女,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景湖苑号4号401室。  再审申请人:俞磊(俞建华、刘其平之子),男,日出生,汉族,学生;住: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景湖苑号4号401室。  被再审申请人:俞丽珍,女,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无锡市中南新村109号602室。  再审申请人俞建华、刘其平、俞磊不服作出生效判决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锡民终字第003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以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民一申字第926?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79条(二)、(六)的规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事项:  依法再审此案,撤销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8)苏民一申字第926?民事裁定书的裁定书、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锡民终字第0038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法重新作出正确的判决。  事实和理由:  此案虽是房产纠纷的民事案件,但由于房子是拆迁安置房,涉及到无锡市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法院判决必须根据拆迁安置政策。  长桥村槐树下是2004年拆迁的,当时执行的是无锡市锡政办发(号文件《无锡市市区城市建设征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其第十一条,安置的原则是:“征地拆迁住宅房屋安置条件为:有产权证、有常住户口且长期居住在拆迁地、在市区无其它住房的人口。”   第十四条又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列入安置对象:(一)长期租赁居住在被拆迁人房屋内,但无产权的;(二)已婚嫁,但户口未迁,不定期居住的;  (三)持有产权,但户口不在拆迁地,不实际居住,在市区另有住房的;(四)被拆迁人超计划生育的人口;(五)市建设局发出暂停办理有关事宜通知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死亡的人口。  长桥槐树下9号房子产权人是我父亲俞友良(已于2005年去世),当时由于安置补偿过低,我们不同意拆,经过与拆迁办谈判,争取到安置面积270平方米,与俞丽珍没有实际关系,安置协议上也没有俞丽珍。房子是由被安置有人员所共有,俞丽珍即使要继承,也只能继承俞友良的份额。俞友良份额只有66平方米,按三个第一继承人析分,俞丽珍只能得到22平方米,她却要求景丽苑15-69-302号63、28平方米的一套房子。  俞丽珍不是产权人,早在95年已婚迁,没有户口,不在此居住,在市区中南新村有房,无一符合拆迁安置条件。但是,滨湖区法院无视178号文件,将俞丽珍作为安置人判给30平方,并把俞建华名下的5.15平方米、奶奶吴菊秀名下的6.13平方米面积(吴菊秀声明全部的房子归俞建华继承)擅自划到俞丽珍名下,加上继承的22平方,强行凑成63、28平方米,把景丽苑15-69-302号判给了俞丽珍,  同时,法院不顾申请人提出的证人证词,将俞建华出资建造的40平方米房屋视为无偿添附,也是错误的。  法院审判,是依次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根据。国家对集体土地房屋的拆迁安置没有规定,无锡因此制定了178号地方规范性文件加以指导,在没有法律法规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178号文件应该是是判决的准绳。现在,法院的判决背离了178号文件,这是一个常识性错误。  因此,一、二审法院的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部分的裁定也是严重错误的,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在接到本申请后,能予以再审。
                  
  贪官腐败受到包容性惩处,农民保护耕地遭枪杀,中6枪,这社会怎么啦?!
  【做人十心机】⒈做人不能太单纯 适度伪装自己 ⒉凡事留余地 要留退路 ⒊话不说绝 口无遮拦难成大事 ⒋成熟而不世故 ⒌心态好 想得开活得不累 ⒍懂方圆之道:没事不惹事,来事不怕事 ⒎不可少二礼:礼仪与礼物 ⒏人在江湖飘 防挨朋友刀 ⒐偶尔"势利眼" 寻可靠伙伴 ⒑放下面子来做人。
  尊敬的执行局的领导:  你们好:  我是无锡滨湖区蠡湖街道长桥社区的一位老百姓,名叫俞建华。打扰你们了,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能看我对(2007)锡滨执字第0404号执行公告提出异议  1:2007锡滨民一初字第0589号民事判决的案由是继承、析产,而执行公告上是婚姻、家庭、继承。俞丽珍和俞建华、刘其平、俞磊是亲戚关系,不存在婚姻关系。  2:本案是遗产官司,而不是拆迁官司。  3:本案的四套房屋是农民安置房,现在产权尚不明确。不能作为遗产来处理。  4:俞丽珍在95年已婚迁,在父亲生前没有尽到任何赡养的义务。  5:本案的刘其平、俞磊不是第一继承人,他们不能作为被告。  在日到号的六次庭审开庭笔录中已证明一切事实。希望省法院执行局能够关注此案,在法治江苏的无锡不要再造成不必要的冤案,给老百姓一个公平、公正的和谐社会!   此致  敬礼  当事人:俞建华、刘其平、俞磊   日期:日
  无锡是哪个国家的,谁领导的,哥,有点蒙圈!  
  从来没有甚么救世主,一切还得靠自己。  http://www./read_26.html  http://www./read_39.html  好好学习吧,学过了,想办法支持下作者。
  黑呀,无锡市委市政府
  顶呀,善良的人民
  heian  
  无锡是个好地方! 无锡新区更是好地方的好地方 拆迁陈本还不及西部的省份 呵呵 真好。。。。 不要去上访了 这么多年了 还没看清形势么 要么忍 要么反 没别的路!
  正义的律师,人民做你们坚強后盾,团結才是力量。向法律正义的律师致敬。你们是护法的先驱者,是弱者的保护者,是正义的使者。感谢你们!!!!!!!!
  哈佛有一个著名的理论:人的差别在于业余时间,而一个人的命运决定于晚上8点到10点之间。每晚抽出2个小时的时间用来阅读、进修、思考或参加有意的演讲、讨论,你会发现,你的人生正在发生改变,坚持数年之后,成功会向你招手。
  200多人体榨淡  
  人的政治生命其实可短暂了:晚上钱一送,第二天官一当,半辈子清白没了;晚上钱一送,第二天官没当,半辈子积蓄没了。最痛苦的是,钱没送出去,机会没了;最最痛苦的是,钱送出去了,领导换了;最最最痛苦的是,收钱的领导进去了,把送钱的供出来了…
  腐败的政府领导下的腐败滥权的公检法!
  黑政府呀
  没有民主法制的国家,哪有人民的公平正义?
  给我3000贪官我去踏平倭寇,犯我中华,虽远必诛,再给我一个拆迁通知,把小日本全拆了。
  中共无锡市委书记黄莉新:你难道真不管管?
  科学发展观,难道就 是让政府腐败滥权,随意利用公权力打压百姓吗?
  黑,腐败,打倒滥权。
  打倒腐败
  黑无锡。
  你敢跑,我敢追;你敢嫁,我敢娶;你敢当娘,我敢做爹;你敢花钱,我敢挣钱;你敢当红太狼,我敢当灰太狼;你敢说对不起,我敢说没关系;你敢死心踏地,我敢不离不弃;你敢不争不吵,我敢白头偕老;你敢说我是你的一切,我敢说你是我的世界。
  ..............
  一人上班时老是放响屁,同事忍不住说他:"你能不能不出声啊?" 然后便看见他坐在那抖个不停.同事奇怪的问他在干什么,他答:"我不出声,现在已经调成振动的了!!!"
  .蚯蚓一家这天很无聊,小蚯蚓就把自己切成两段打羽毛球去了,蚯蚓妈妈觉得这方法不错,就把自己切成四段打麻将去了,蚯蚓爸爸想了想,就把自己切成了肉末。蚯蚓妈妈哭着说:"你怎么这么傻?切这么碎会死的!"蚯蚓爸爸弱弱地说:"……突然想踢足球
  看来上访风险还是很大的
  拆迁引发遗产纠纷
司法不公导致冤假错案  由于《二路一公园》建设的需要,位于无锡市滨湖区长桥槐树下9号列入拆迁范围。2004年3月底正式拆迁,按当时的地方政策:锡政办发(号文件,以户籍为准每人安置30㎡,不将房屋原面积的大小来计算安置房,而是先补偿后安置,因此我家祖孙四代共安置了270㎡,我购买了48.64㎡。拆迁补偿后由于安置房的建造速度跟不上,所以我家祖孙四代在日先安置了两套小户型安置房,面积为63.28㎡,父亲去世十个月后,在日又安置了91.62㎡的安置房(其中政策享有的面积为42.92㎡,我购买了48.64㎡)  父亲去世一年多后,俞丽珍把我们全家(哥哥、嫂子、11岁的侄儿、98岁的奶奶)告上法庭,要求继承遗产,日,法官(赵文清)讲:“没有两证的拆迁安置房是不能处理的,只能以调解来解决。”我们当时答应,俞丽珍不答应。庭审中,根本没有见到沈德祥的任何证人证言,但判决书上载明,我父亲委托沈德祥。根本没有这回事!!原来是村书记沈德祥的暗箱操作!把户口不在拆迁地的俞丽珍作为安置对象,使遗产纠纷变为拆迁安置纠纷……  法官在审理本案时,既然是遗产纠纷,就应该查明我父亲的遗产到底有多少?应该知道我们与父亲共同生活在一起,原来的老房子都是我们进行装修的,况且还建造了一间40㎡左右的平房,父亲生病、丧葬费用都是我们承担的(滨湖法院庭审笔录为证),俞丽珍没有尽到一切责任,为何还能多分遗产?  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然处理拆迁纠纷,为何不依据市政府178号文件第十四条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列入安置对象:(一)长期租凭居住在被拆迁人房屋内,但无产权证的;(二)已婚嫁,但户口未迁,不定期居住的;(三)持有产权,但户口不在拆迁地,不实际居住,在市区另有住房的;(四)被拆迁人超计划生育的人口;(五)市建设局发出暂停办理有关事宜通知之日起至正式安置前死亡的人口。”根据这些条件足以能证明俞丽珍不能作为安置对象,作为法院是行政执法机关,应该追究有关拆迁部门的责任,而不是跟着违法,蓄意制造冤假错案,陷害无辜。  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政策错案,恳请尊敬的领导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实事求是,依法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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