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女子长城意外撞死中国老人 被外国人在中国“欺负”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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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上午,。老人的头因不幸撞上墙砖,竟当场身亡...事后,警方认定这是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范畴,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之后便放了这名外国女子。10日,死者的外甥女陈女士向媒体介绍,自事发后,家属始终未见到肇事者。据他们了解,女子所属研修团队队友订11日机票,即将回加拿大。
“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死者大儿子孙先生表示:“警方一直说不会让肇事者离开的,但肇事者在哪里现在被控制到什么程度都不知道。”看得出,老人的家属对警方的认定不满。他们认为,仅通过口供便认定这是意外事件,非常不妥。如今,死者的外甥女陈女士撰写了一封公开信,希望怀柔警方立即作出限制该女子出境的决定。而一些围观的网友更指责警方这是在“偏袒外国人”。
老人生前照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警方未对撞人的加拿大女子采取强制措施是否合理?在日常遇到涉及外国人的纠纷和案件时,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让我们来听听律师是怎么说的吧!(整理/公众微信号“环球时报” 科斯塔)
1、不限制加拿大女子出境是否合理?
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的董纯钢律师说,中国法院的诉讼大致分为三类:刑事、民事、行政,而公安机关的职责主要是处理刑事或者治安类的案件,比如故意伤害致死、卖淫嫖娼等。如果不涉嫌违反《刑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原则上公安机关也没有权力去介入,在这件事情中,公安机关很可能就是从这个角度考虑的。
肇事外籍女子
不过,考虑到案件的背景显示这可能是一起民事争议,老人的家属有可能向法院申请一种“行为保全”的措施,要求法院限制加拿大女子出境。
这是因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但问题是,由于那名外国女子今天就要离境,情况比较特殊,所以先起诉、再申请“保全措施”,很可能来不及了...
对此,董律师表示,《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还有一个“诉前保全”条款,可以允许老人家属现在就去法院申请一个“诉前保全”的措施。在法院采取了保全措施之后,受害人家属必须在30天之内提起诉讼,否则保全措施将被解除。
意外事故现场
此外,董律师还补充说,如果死者家属并不认同警方的决定,也有两个救济渠道可以走:
一,可以到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求检方对警方不予立案进行监督;
二,如果警方不立案,死者家属还可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追求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法院会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受理。
2、如果外籍女子已经回国怎么办?
可如果在“保全措施”生效之前,这名外籍女子已经回国了,那又该怎么办呢?
董律师说,这种情况可能就比较棘手了。如果在将来中国法院的民事诉讼中加拿大女子败诉了,并且她不主动履行中国法院的判决,中国法院的判决很可能无法得到加拿大法院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这名老外身在中国,或再次来到中国,那么中国的法院就可以根据申请强制要求她履行法院的判决。可如果她永远不再来中国,老人的家属在中国法院拿到的判决在加拿大能否执行,不确定性就很大了——甚至可以说非常困难。
这是因为,中国和加拿大之间目前还没有一个互相承认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公约或条约,而且两国之间也不存在一个互惠关系...
如果中国法院的判决无法拿到加拿大执行,老人家属就只剩一条路:去加拿大重新起诉这名女子。但如果没有法律经验,又不懂外语,去加拿大起诉对于老人家属可能非常麻烦,而且律师费、证人费用、国际旅行费用等也可能造成很大的经济负担。
但去国外起诉也可能有一定好处。因为各个国家法院的立案标准和对于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不同,有些时候,在国外起诉反而更容易立案或者可能得到更高的赔偿,例如当年包头空难之后,中国当事人就到美国起诉东航。
3、为啥涉及外国人的案子这么难搞?
董律师分析说,这是因为涉外诉讼程序相对复杂得多——
首先是送达:比如我在中国起诉了一个加拿大人,中国法院就要根据海牙公约把起诉状送达给被告,程序是法院把文件转给中国司法部,中国司法部再转给加拿大的对应机关,然后根据加拿大法律的规定送达给加拿大被告...这也就意味着,送达这个过程会很“旷日持久”。
其次,即便送达有效,也并不能保证判决的执行,因为中国和很多发达国家之间都没有互相承认和执行对方法院判决的公约或条约。董律师说,因为上述原因,多数民事和刑事的判决是有地域性的。出了国界,如果人家不理你,就很难...
死者家属和记者在加拿大大使馆门口
那么,为啥中国和外国的司法合作,如此困难?
董律师认为原因很复杂,既有政治层面也有法律制度和文化等层面的原因。例如,司法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国家都想维护自己的司法主权,两个国家、政府、法院和法律界之间的关系和互信也很关键;在技术层面,一个国家的法院和律师可能怀疑另外一个国家的诉讼制度和判决在某些方面是不公正的,或者判决缺乏既判力,本国当事人的程序和实体权利没有在外国法院得到充分保护。
(翻页是结合新闻图片介绍如何应对被老外“侵害”?)
4、再教您几招,让您知道如何应对被老外“侵害”的情况
场景一:隔壁老张与老外撞车了,咋办?
如果是违反交通规则,比如醉酒造成的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形可能构成犯罪,警察蜀黍就会对老外采取限制措施。
但如果是不涉及刑事责任的交通事故,主要就是民事赔偿的问题。实际上,这种情况和外籍女子冲撞致老人死亡的案例在追偿程序方面比较相似,区别在于人身损害赔偿或者财产损害赔偿。
场景二:隔壁老王被老外打了,咋办?
首先,这种肢体冲突,一旦违反了《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同样的,警察蜀黍就可以出马限制老外的出境和行动了。即使是很轻微的伤,比如牙齿被打掉了,在我国也是会面临行政拘留。
其次,如果被那老外逃了,而案情又很恶劣,比如老王被打成重伤或是死了,那这就不再是简单的治安处罚范畴,而是刑事案件。警方就可以把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这名外籍人士作为犯罪嫌疑人有义务到中国接受审判,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他不来,就变成了一个引渡的问题...
最后,老王也完全有权,通过民事诉讼,向老外索赔。这与警方的刑事诉讼并不冲突。
场景三:妹子阿花被老外性骚扰,咋办?
首先,要看这“性骚扰”是什么程度,是涉及治安处罚,还是已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其实这跟被老外打的处理情况很相似。
当然,性骚扰还存在一个精神损失的问题,受害人当然也有民事求偿的权利。
而且同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外”已经离境,受害人也完全可以到国外提起诉讼。
场景四:老外偷了你的iPhone,咋办?
盗窃是触犯《刑法》的行为。遇到这种情况时,需要采取的措施和上述受到人身伤害的情景一样。不过,盗窃会涉及到追赃,公安机关就会直接去做这件事,并不需要再去法院提诉讼。
(图片来自网络)
来源:公众微信号“环球时报”
责任编辑:关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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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最热新闻&o
o&最热评论&o 在以前,中国人还没有站起来的时候,洋大人比中国人高一等,那是不争的事实!可自从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了起来"后,洋大人和普通中国人不在有什么不同了!至少我内心这么认为! 可是,我很快有被现实撞了个晕头转向! 在武汉,一日本人自行车丢了,在神武威勇的警察努力下,24小时就找到了!我的电单车,丢了两部,都几年了,尽管报了案,依旧音信遥无! 在中国任何一个地方,如果你开车撞死了人,不予立案,恐怕也会成为奇迹! 可现在,一外籍女子,撞死一中国老人,奇迹发生了!
楼主发言:33次 发图:
我家丢了三辆自行车。都快15年,还没找到呢。。楼主你的单车应该还在我的案子后面才对。。等我的找到了,再找你的吧。。要排队,不要插队。。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法盲论法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新上任公安局长要问责
@三枪八爷
12: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w5-04-12 12:37:26 法盲论法 ----------------------------- 没有论法的意思,就论中国人与洋大人是不是平等了,就论中国人是不是真的站起来了
即使不予立案,也应该由公安机关限制离境,试想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怎么可能有这种处理涉外纠纷的经验,要立即提起诉讼,还要法院立即受理,并立即通知海关限制肇事者离境,这些全部都要在一天内完成,这是多么高难度的程序,要多么高效的部门才能做到???
麻痹的,,,老外跑了吗?
@三枪八爷
12: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长风如山
12:45:2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你没看见我的说,律师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这是明摆着的新闻,你为什么视而不见?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长风如山
12:48:15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 别叉开话题。 就问你:是车撞死的人么?还是别的?你看新闻了么? 就问你是不是啥都不知道就喷?
@长风如山
12:45:20.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家属自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呀,自家事还成天要政府来管。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闲客微言
12:46:43.0 即使不予立案,也应该由公安机关限制离境,试想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怎么可能有这种处理涉外纠纷的经验,要立即提起诉讼,还要法院立即受理,并立即通知海关限制肇事者离境,这些全部都要在一天内完成,这是多么高难度的程序,要多么高效的部门才能做到??? ————————————— 民事赔偿离不离境都可以由法院裁决的,涉外的找律师就好了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闲客微言
12:46:43 即使不予立案,也应该由公安机关限制离境,试想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怎么可能有这种处理涉外纠纷的经验,要立即提起诉讼,还要法院立即受理,并立即通知海关限制肇事者离境,这些全部都要在一天内完成,这是多么高难度的程序,要多么高效的部门才能做到??? ----------------------------- 正解,限制离境是必须的,这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责任 涉嫌造成他人死亡,无论是否故意,都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
@三枪八爷
12: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长风如山
12:45:2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三枪八爷
12:48:12 你没看见我的说,律师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这是明摆着的新闻,你为什么视而不见? ----------------------------- 如果受害者是孤寡老人呢?如果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呢?为什么撞死人了,警察机关却找这么多理由不立案?难道死人了是小事情?人命关天已经成为过去式?是不是没有家属的就可以没有人去追究责任了?
根本就是一帮搅屎棍,什么都搅合。根本不是什么刑事案,人也没走,只是民事案,起诉就是了。 清楚地看到JYGZMF瞪眼说瞎话。
@nmgsw
12:50:41.0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交通肇事有特殊性,驾驶员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有交通肇事罪,走路撞到人按哪条罪名采取强制措施呀?
@闲客微言
12:46:43 即使不予立案,也应该由公安机关限制离境,试想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怎么可能有这种处理涉外纠纷的经验,要立即提起诉讼,还要法院立即受理,并立即通知海关限制肇事者离境,这些全部都要在一天内完成,这是多么高难度的程序,要多么高效的部门才能做到??? ----------------------------- +
@nmgsw
12:53:04.0 正解,限制离境是必须的,这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责任 涉嫌造成他人死亡,无论是否故意,都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 ————————————— 法院还没判,人家也没说不赔,按什么法采取强制措施?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anniefan
12:53:00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jackycool313
12:50:28 @长风如山
12:45:20.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家属自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呀,自家事还成天要政府来管。 ----------------------------- 人命关天,政府都可以不管,那这样的政府还叫政府吗?
@闲客微言
12:46:43 即使不予立案,也应该由公安机关限制离境,试想一个普通中国公民怎么可能有这种处理涉外纠纷的经验,要立即提起诉讼,还要法院立即受理,并立即通知海关限制肇事者离境,这些全部都要在一天内完成,这是多么高难度的程序,要多么高效的部门才能做到??? ----------------------------- @nmgsw
12:53:04 正解,限制离境是必须的,这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责任 涉嫌造成他人死亡,无论是否故意,都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 ----------------------------- +
@长风如山
12:53:22.0 如果受害者是孤寡老人呢?如果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呢?为什么撞死人了,警察机关却找这么多理由不立案?难道死人了是小事情?人命关天已经成为过去式?是不是没有家属的就可以没有人去追究责任了? ————————————— 民事诉讼关公安屁事?两口子离婚也要公安立个案?你告诉我以什么罪名立案?
@jackycool313
12:57:39 @nmgsw
12:53:04.0 正解,限制离境是必须的,这是公安机关必须履行的责任 涉嫌造成他人死亡,无论是否故意,都必须限制其人身自由 ————————————— 法院还没判,人家也没说不赔,按什么法采取强制措施? ----------------------------- 法院还没判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个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法院判罪后采取强制措施的? 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
@长风如山
12:45:00 @三枪八爷2: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楼主极尽煽动之事,你去做律师得了
@jackycool313
12:55:41 @nmgsw
12:50:41.0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交通肇事有特殊性,驾驶员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有交通肇事罪,走路撞到人按哪条罪名采取强制措施呀? ----------------------------- 所以走路撞死人就白撞?这种情况就没有适用法条? 说你是法盲,真的半点不冤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anniefan
12:53:00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 @nmgsw
12:58:06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人没死吗?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anniefan
12:53:00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 @nmgsw
12:58:06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你俩别吵了。 我发一个网易的关于这个事情的新闻稿,你们看下再争论也不迟。 央广网北京4月10日消息(记者肖源 崔天奇 汤一亮)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两天前,发生在北京慕田峪长城上的一个事故,引起广泛关注。来自黑龙江的73岁崔洪芳老人在长城游玩时,被一名加拿大籍女子撞到,头部着地,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警方称,初步认定为意外事件,不属于刑事案件,因此建议死者家属走民事程序。而这名加拿大女子随后获得自由,并订购了明天离境的机票,目前无法取得联系。那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这位外国游客能够一走了之吗? 今天中午,死者家属称,正在加拿大驻华使馆,请求协助。但目前依然无法得知肇事者的行踪: 死者家属:现在我在大使馆,等他们接待呢。没有任何人告诉我们她(肇事者)在哪,我们现在就是束手无策地干等。 前天中午12点,黑龙江佳木斯的崔洪芳老人,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慕田峪长城游玩,被一名加拿大籍女子撞到。崔洪芳的外甥女陈女士讲述了事发当时的经过: 陈女士:我们是往上爬嘛,当时我是在最前面的,他们是在一个坡的顶端,很吵很闹,在玩儿嘛。我就说我们靠边,然后我们就开始往边上靠。结果她就冲下来了,这个时候速度非常快,我就没看她,因为我要看路。结果我一回头的时候,人就已经碰到了墙。 记者:被冲下来的人推了一下,然后头撞到了墙是吗? 陈女士:对对对。 陈女士说,事发后,相关部门曾明确表示,肇事者已经被控制: 陈女士:外事办说这个人正在怀柔分局。我们问他,人一定是被控制了吧?他说是的,一定是被控制的。然后我们就在怀柔公安分局的门卫的旁边,有一个两排座位的小屋,就根本没进他大门,就在那有一个人就来告诉我们了,说人已经放了,我们已经没办法去控制她的行踪。人家要走的话,我们也没有任何手段去控制她。 为什么放人?警方告诉家属陈女士,此事不属于刑事案件,已经转交治安支队处理,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 陈女士:他们当天就说了,这个可能定刑事案件的可能比较小,我们说不管刑事还是民事,我们不想治人家罪,不是非想让人家去个监狱啊什么的。但这件事你必须要处理啊,不管是你是过失啊还是什么的,你都得要面对这件事啊。 据北京怀柔公安分局昨天的通报,当天中午,在慕田峪长城景区19号和20号烽火台之间,38岁的加拿大籍游客弗丁(FORTIN),在下行过程中撞到崔洪芳。导致崔洪芳摔倒,经抢救无效死亡。根据现有证据,初步认定是意外事件。 而死者家属一方则认为,事发地是监控盲区,当时现场除当事双方外,也未能找到其他目击者,警方仅通过肇事者口供便认定系意外事件,存在不妥之处。 而怀柔警方也没有就此次事件的具体情况,作出更进一步的说明。 目前,我们的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这名加拿大女子昨晚已经离开当初入住的酒店,并订购了明天离境的机票,死者家属至今无法与其取得联系。肇事者一旦离开中国,死者家属该怎么办?只能自认倒霉吗? 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钱列阳律师表示,此事到底是意外事件,还是刑事案件,要看根据当时的情形确定: 钱列阳:如果加拿大这个人没有任何过错,不可能预见,不可能预防,不可能避免,这才叫意外事件。假如她是奔跑着下来的,撞了人造成他人损伤,那她还是有过错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过失致人死亡还是能构成的。如果她本人是摔下来砸到他人的,那就是不可避免的,就是意外事件了。 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则称,沿途均设有安全告示牌,提示该路段危险。 工作人员:长城跟其它景区都是一样的,我们只是给游客提示要注意安全,险路险段都有提示。 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副院长姜世波教授认为,这一事件中,加拿大籍女子弗丁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姜世波:这个案子啊,有可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素也就是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能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然而,警方已经初步认定不构成刑事案件,死者家属如果走民事诉讼途径,有可能吗?姜世波表示,如果及时提起民事诉讼,那么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外国人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离境。 姜世波:所以这个的前提就是你上法院起诉,法院立案以后,由法院通知有关的出入境管理方,限制离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一个《关于依法限制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境问题的若干规定》,这里面也有相关的规定,包括程序也有。 也就是说,在家属提起诉讼并立案之前,任何部门无权限制这名加拿大女子离开中国。但问题是,肇事者已经失联。姜世波教授表示,肇事者一旦离开中国,死者家属将会面临很大的麻烦: 姜世波:因为我们和这个国家不知道有没有司法协助协定,如果没有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的话,那这个国家可能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执行我们的判决了,打赢了官司又执行不了判决,那就没有意义了。 我国司法部官网上,仅可查询到我国与加拿大1995年签订的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但没有显示两国是否存在民事司法协助方面的条约。如果两国不存在民事司法协助条约,那么,即使死者家属在中国打赢了官司,加拿大也可以不执行我国的民事判决。 而天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列阳则表示,家属如果对警方的认定不服,还可以尽快向警方提出行政复议: 钱列阳:申请行政复议,让公安的法制部门重新认定这起事件的性质。 但是,无论是走民事诉讼,还是走行政复议,恐怕,都很难在一天的时间里完成,也就很难阻止肇事者离开中国了。 (原标题:中国老人长城上被外籍女子撞死 难阻肇事者离境)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anniefan
12:53:00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 @nmgsw
12:58:06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anniefan
13:01:17 人没死吗? ----------------------------- 此事件中人死没死与交通肇事酒馆吗?你脑残到把这事当成交通肇事了? 不但法盲,而且脑残
@nmgsw
12:58:06.0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既然你那么清楚,如果交通肇事,但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有几个被采取强制措施了? 开车擦挂了一下,不赔钱会被刑拘?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长风如山
12:48:15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 @已经没人用了
12:49:49 别叉开话题。 就问你:是车撞死的人么?还是别的?你看新闻了么? 就问你是不是啥都不知道就喷? ----------------------------- 好吧!你赢了!老太太是患忧郁症跳楼死的?或者老太太是喝开水死的?或者老太太是阎王爷看上她了接走的?或者老太太是自杀17刀死的?那你选一个好了!屁民我不说话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nmgsw
12:50:41 交通肇事也不都是刑事案件,但交通肇事者如不赔偿对方,一定会被采取强制措施 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anniefan
12:53:00 交通肇事通常是刑事附带民事,连馅都没有 不懂不要装 ----------------------------- @nmgsw
12:58:06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anniefan
13:01:17 人没死吗? ----------------------------- 不要吵了,好好看看新闻。 另外,本人的评论是指楼主新闻都不看就乱喷的态度(楼主连这个事件是人与人的碰撞导致的而非车驾驶撞死人都不知道),并不代表本人赞同警方后续放人的处理方式。 谢谢。。
恐怖分子真蠢,为啥不跑楼梯呢?一次最少几十个。
@三枪八爷
12: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长风如山
12:45:2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三枪八爷
12:48:12 你没看见我的说,律师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这是明摆着的新闻,你为什么视而不见? ----------------------------- @长风如山
12:53:22 如果受害者是孤寡老人呢?如果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呢?为什么撞死人了,警察机关却找这么多理由不立案?难道死人了是小事情?人命关天已经成为过去式?是不是没有家属的就可以没有人去追究责任了? ----------------------------- 你问号挺多。但一开始你就站不住脚,孤寡老人去世,可以由街道管委会出面代言。 警察找理由不立案说法不存在,立不立案看的是,是否触犯了法律,法规,治安条列。 这里,不要纠结是否为外国人,假设是个国人小伙子,警方一样不会对小伙子采取措施。同样会交由其它机构处理,因为这是民事纠纷。
@baobaoyig
12:54:28 根本就是一帮搅屎棍,什么都搅合。根本不是什么刑事案,人也没走,只是民事案,起诉就是了。 清楚地看到JYGZMF瞪眼说瞎话。 ----------------------------- 没有人起诉,或者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处理?
@长风如山
12:58:12.0 人命关天,政府都可以不管,那这样的政府还叫政府吗? ————————————— 法院就是管这事的地方呀,自己不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跑网上叫公安立案是几个意思? 买到假货不找工商局,却在税务局门口闹是有用吗?
洋人就是特色的爹,洋人就是特色的妈!不能耽误投降啊。卖国光荣党,爱国可耻啊,烂屄养的毕福剑就是明证
@jackycool313
13:03:09 @nmgsw
12:58:06.0 呵呵,通常刑事附带民事?记住了法盲:只有交通肇事罪才是刑事附带民事,而只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懂? 连交通肇事和交通肇事罪都分不清,法盲 ————————————— 既然你那么清楚,如果交通肇事,但未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有几个被采取...... ----------------------------- 这个脑残货,你以为这件事与交通肇事有关?自己去查查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去 这件事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而非交通肇事罪,懂了法盲?
@jackycool313
12:50:28 @长风如山
12:45:20.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家属自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呀,自家事还成天要政府来管。 ----------------------------- @长风如山
12:58:12 人命关天,政府都可以不管,那这样的政府还叫政府吗? ----------------------------- 哎~这就对了。 你慢慢地往政府上引导吧。 其实,你还是不够胆,干脆点,把你的内心表达出来。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长风如山
12:48:15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 @已经没人用了
12:49:49 别叉开话题。 就问你:是车撞死的人么?还是别的?你看新闻了么? 就问你是不是啥都不知道就喷? ----------------------------- @长风如山
13:04:41 好吧!你赢了!老太太是患忧郁症跳楼死的?或者老太太是喝开水死的?或者老太太是阎王爷看上她了接走的?或者老太太是自杀17刀死的?那你选一个好了!屁民我不说话 ----------------------------- 呵呵,你举再多的例子强词夺理,也不能掩盖你根本没有看新闻就喷的事实真相。 是车驾驶撞死的人,还是人与人碰撞导致的你都不知道,你就脑补画面开始喷,这种态度有助于你理解案件吗? 你除了说洋大人至上,还会啥? 我心里肯定没有外国人高贵的想法,但是你心里一定有外国人高贵的潜意识。
@jackycool313
13:05:38 @长风如山
12:58:12.0 人命关天,政府都可以不管,那这样的政府还叫政府吗? ————————————— 法院就是管这事的地方呀,自己不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跑网上叫公安立案是几个意思? 买到假货不找工商局,却在税务局门口闹是有用吗? ----------------------------- 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或者没有家属的怎么处理?是不是不了了之?
@一个伤心的姐姐
12:50:21 杀光中国的狗警察! ----------------------------- 嗯,人要来了。 果然不错。 人妖的方向,与正常人都是背道而驰的。
@nmgsw
12:59:52.0 法院还没判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个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法院判罪后采取强制措施的? 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 ————————————— 你那么懂法,你来说说,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不是要有刑事责任的前提? 你连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都没搞明白,就在叫别人法盲。 结果露得是自己的馅。 不管是什么案,只要能攻击政府,就能拿来说事,对吧。
不予立案应该是不是故意撞的吧!~但总要赔点钱的吧
@nmgsw
12:59:52.0 法院还没判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个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法院判罪后采取强制措施的? 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 ————————————— 犯罪嫌疑人犯的是刑事罪名,所以才采取强制措施。这老外都没刑事责任,按什么罪名对人刑事拘留?
@nmgsw
13:01:06.0 所以走路撞死人就白撞?这种情况就没有适用法条? 说你是法盲,真的半点不冤 ————————————— 你懂法,你告诉我走路撞到人,按刑法哪条来立案?
@长风如山
12:45:00 @三枪八爷2
:35:48 这不属于治安案件,怎么立案? 律师已经督促受害者家属,尽快向法院申诉。 ----------------------------- @花都乞丐
13:00:20 不属于治安案件就不立案,那么,没有家属的就没人管了?或者家属不知情的就没人管了? ————————————————— 楼主极尽煽动之事,你去做律师得了 ----------------------------- 别扣帽子,我身体薄弱,戴不动煽动这顶大帽子,就想弱弱的问句:中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洋人》港台人》少数民族》汉族 自己对照吧
@jackycool313
13:09:40 @nmgsw
12:59:52.0 法院还没判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个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法院判罪后采取强制措施的? 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 ————————————— 你那么懂法,你来说说,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不是要有刑事责任的前提? 你连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都没搞明白,就在叫别人法盲。 结果露得是自己的馅。 不管是什么案,只要能攻击政府,就能拿来说事,对吧。 ----------------------------- 不要乱扣帽子!没有人攻击政府!
@长风如山
13:05:36.0 没有人起诉,或者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处理? ————————————— 怎么叫没有能力?不懂法可以找律师,向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跑公安局去闹有什么用?
@jackycool313
12:59:23 @长风如山
12:53:22.0 如果受害者是孤寡老人呢?如果受害者家属不知情呢?为什么撞死人了,警察机关却找这么多理由不立案?难道死人了是小事情?人命关天已经成为过去式?是不是没有家属的就可以没有人去追究责任了? ————————————— 民事诉讼关公安屁事?两口子离婚也要公安立个案?你告诉我以什么罪名立案? ----------------------------- 有可比性吗?你还真拿老外当和自己是两口子?死了人能跟两口子离婚相比吗?草菅人命怎么写的?认真想想再说
是不是过失致人死亡是你说了算的吗?是否立案是公安和检察院的判断吧,要是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 现在又是搞舆论影响法律那一套? 同样的例子,跨年夜的上海外滩,也是拥挤,踩死那么多人,你怎么不闹着要公安立案呢?
@jackycool313
13:16:54 @长风如山
13:05:36.0 没有人起诉,或者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处理? ————————————— 怎么叫没有能力?不懂法可以找律师,向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跑公安局去闹有什么用? ----------------------------- 比如家属年纪尚幼的情况,比如家属失去行为能力的情况等等,想不到还是选择性失明?
@长风如山
13:07:54.0 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或者没有家属的怎么处理?是不是不了了之? ————————————— 找律师协会,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民事诉讼的权力人人都有,什么叫没有能力?
@anniefan
12:53:00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 我真是无语了,人撞人算交通肇事?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长风如山
12:48:15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 @已经没人用了
12:49:49 别叉开话题。 就问你:是车撞死的人么?还是别的?你看新闻了么? 就问你是不是啥都不知道就喷? ----------------------------- @长风如山
13:04:41 好吧!你赢了!老太太是患忧郁症跳楼死的?或者老太太是喝开水死的?或者老太太是阎王爷看上她了接走的?或者老太太是自杀17刀死的?那你选一个好了!屁民我不说话 ----------------------------- @已经没人用了
13:07:53 呵呵,你举再多的例子强词夺理,也不能掩盖你根本没有看新闻就喷的事实真相。 是车驾驶撞死的人,还是人与人碰撞导致的你都不知道,你就脑补画面开始喷,这种态度有助于你理解案件吗? 你除了说洋大人至上,还会啥? 我心里肯定没有外国人高贵的想法,但是你心里一定有外国人高贵的潜意识。 ----------------------------- 真是看不下去了。
我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想的一天到晚拉仇恨。
有点法律常识就知道,那个外国人是意外的造成老人死亡的,并已没有犯罪意图的,所以构不成刑事犯罪,而有些人呢总是想让别人负刑事责任,。
老人家人可以要求那名外国人进行民事赔偿。。但是网上的某些人硬是要求别人坐牢就真的有些·····
@长风如山
12:46:37 @w5-04-12 12:37:26 法盲论法 ----------------------------- 没有论法的意思,就论中国人与洋大人是不是平等了,就论中... ----------------------- 楼主能自信点么。不能因为沾老外,就狠命的往死里敲,才叫强大???请依法遵法
@长风如山
13:13:34.0 别扣帽子,我身体薄弱,戴不动煽动这顶大帽子,就想弱弱的问句:中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 中国人站不起来就是有太多法盲。国外屁大点事就法院解决。中国法律大门开着都没人肯往里走。都是嫌麻烦。 民事纠纷,首先是派出所协调,双方私了。 协调不成就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改革开放30年,法院受理的涉外民主诉讼多如牛毛。
@一个伤心的姐姐
12:50:21 杀光中国的狗警察! ----------------------- 变态暴力狂
一个民族真正的强大是他的脊梁.而不是GDP,更不是对自己百姓的强硬.
@已经没人用了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长风如山
12:48:15 JY总喜欢哪法律啊程序啊糊弄普通中国人!弄一大堆烦琐难懂的法律,然后好蒙混过关 ----------------------------- @已经没人用了
12:49:49 别叉开话题。 就问你:是车撞死的人么?还是别的?你看新闻了么? 就问你是不是啥都不知道就喷? ----------------------------- @长风如山
13:04:41 好吧!你赢了!老太太是患忧郁症跳楼死的?或者老太太是喝开水死的?或者老太太是阎王爷看上她了接走的?或者老太太是自杀17刀死的?那你选一个好了!屁民我不说话 ----------------------------- @已经没人用了
13:07:53 呵呵,你举再多的例子强词夺理,也不能掩盖你根本没有看新闻就喷的事实真相。 是车驾驶撞死的人,还是人与人碰撞导致的你都不知道,你就脑补画面开始喷,这种态度有助于你理解案件吗? 你除了说洋大人至上,还会啥? 我心里肯定没有外国人高贵的想法,但是你心里一定有外国人高贵的潜意识。 ----------------------------- @15-04-12 13:26:12 真是看不下去了。
我不知道有些人是怎么想的一天到晚拉仇恨。
有点法律常识就知道,那个外国人是意外的造成老人死亡的,并已没有犯罪意图的,所以构不成刑事犯罪,而有些人呢总是想让别人负刑事责任,。
老人家人可以要求那名外国人进行民事赔偿。。但是网上的某些人硬是要求别人坐牢就真的有些····· ----------------------------- 是的。 当然,至于是意外事故还是过失杀人,有待于进一步的了解。但是可以肯定一点,绝不输于交通肇事。 那些动不动就拿当事人国籍说事的,已经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不能理智的看待事件本身了。试想一下,这些人这样看重当事人的身份籍贯,也无怪乎会以小人之心度当事警察之腹了,认为人家都跟他们一样看国籍。
@祖国是母亲
12:33:25 我家丢了三辆自行车。都快15年,还没找到呢。。楼主你的单车应该还在我的案子后面才对。。等我的找到了,再找你的吧。。要排队,不要插队。。 ----------------------------- 他不插队,他要插你妈呢
@长风如山
13:15:51.0 不要乱扣帽子!没有人攻击政府! ————————————— 我又没回你,看来那个是你小号哦。几个账号一唱一和,就是想走舆论影响法律的路子嘛。 你们要是走正道,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执行不下来,大家会支持你,因为那是法院的义务。 但现在就想走歪路,强迫公安立案,那我就不支持。公安也可依法依事实的处理
@jackycool313
13:05:38 @长风如山
12:58:12.0 人命关天,政府都可以不管,那这样的政府还叫政府吗? ————————————— 法院就是管这事的地方呀,自己不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跑网上叫公安立案是几个意思? 买到假货不找工商局,却在税务局门口闹是有用吗? ----------------------------- @长风如山
13:07:54 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或者没有家属的怎么处理?是不是不了了之? ------------------- 你硬是要自己不看一些真的东西,也是醉了。你想诡辩就继续,反正总有人眼没瞎。。我知道去法院提起诉讼也就一百多块的事。而且像这种事实清楚,争议不大(这里的争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对事件结果的没有太大的争议)的案件不请律师也是差不多能赢得-------
说什么这样那样的案情,然后类比,纯粹扯淡。很多案件是不能简单类比的。你类比的时候只看到了两案件相似的地方而有意无意忽略了两案不同的地方。 就本案而言,警方处置没什么不当,当事人该做的是请律师,在案发地的管辖法院向当事加拿大人提起民事诉讼。扯其他要么法盲,要么故意混淆要把水搅混。
@长风如山
13:20:28.0 有可比性吗?你还真拿老外当和自己是两口子?死了人能跟两口子离婚相比吗?草菅人命怎么写的?认真想想再说 ————————————— 当然一样,民事诉讼的受理方和责任方都是一样,这是定性问题。而不是看死不死人。 跨年夜上海外滩挤死十几个人,也没有按刑事立案抓几个人呢?
@长风如山
13:13:34.0 别扣帽子,我身体薄弱,戴不动煽动这顶大帽子,就想弱弱的问句:中国人真的站起来了吗? ————————————— 呵呵,你这句“中国人真正站起来了吗?”,比哪个大帽子都恐怖。你说你戴不住大帽子,可扣帽子能力跟手法是一流的。
@jackycool313
13:16:54 @长风如山
13:05:36.0 没有人起诉,或者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处理? ————————————— 怎么叫没有能力?不懂法可以找律师,向司法机关申请法律援助,跑公安局去闹有什么用? ----------------------------- @长风如山
13:22:15 比如家属年纪尚幼的情况,比如家属失去行为能力的情况等等,想不到还是选择性失明? ----------------------------- 法盲或者别有用心的楼主,送你两字:呵呵。
@长风如山
13:22:15.0 比如家属年纪尚幼的情况,比如家属失去行为能力的情况等等,想不到还是选择性失明? ————————————— 就这个案件请,存在家属尚幼,无行为能力的情况吗?不存在你说个屁。 就算存在,年幼子女是有监护人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哪怕是个孤寡老人,无亲无故,也可以由居委会代为提起。 现在知道该做什么了?不要有事就在怪政府。
@已经没人用了 时间: 12:40:25 楼主你真的看新闻了么? 很多人看到一个“撞”,马上就新闻不看脑补豪车撞人。 也是醉了。。 仔细看看新闻,是车撞的么? 你连新闻是啥都不知道就开喷。。 另外,关于刑事跟民事的区别,你还是好好去咨询下法律人士,不要在自己不熟悉的领域装逼,容易露陷 ------------- 计件工资
@谋事于人成事于天
13:35:18.0 说什么这样那样的案情,然后类比,纯粹扯淡。很多案件是不能简单类比的。你类比的时候只看到了两案件相似的地方而有意无意忽略了两案不同的地方。 就本案而言,警方处置没什么不当,当事人该做的是请律师,在案发地的管辖法院向当事加拿大人提起民事诉讼。扯其他要么法盲,要么故意混淆要把水搅混。 ————————————— 不过就是想事情闹大了多赔点而已
@jackycool313
13:12:02 @nmgsw
13:01:06.0 所以走路撞死人就白撞?这种情况就没有适用法条? 说你是法盲,真的半点不冤 ————————————— 你懂法,你告诉我走路撞到人,按刑法哪条来立案? ----------------------------- 法盲,我有义务教你吗?继续当你的法盲好了 走路撞死人就不能立案?呵呵,真他妈法盲
@jackycool313
13:09:40 @nmgsw
12:59:52.0 法院还没判就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哪个犯罪嫌疑人是先被法院判罪后采取强制措施的? 这种法盲。连最基本的司法程序都不懂 ————————————— 你那么懂法,你来说说,采取强制措施的前提是不是要有刑事责任的前提? 你连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都没搞明白,就在叫别人法盲。 结果露得是自己的馅。 不管是什么案,只要...... ----------------------------- 白痴,治安案件一样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懂不? 真他妈法盲
@baobaoyig
12:54:28 根本就是一帮搅屎棍,什么都搅合。根本不是什么刑事案,人也没走,只是民事案,起诉就是了。 清楚地看到JYGZMF瞪眼说瞎话。 ----------------------------- @长风如山
13:05:36 没有人起诉,或者家属没有能力起诉怎么处理? ----------------------------- 拘押是有时效的,只能在规定时间内扣留人家。所以律师都说了家属应尽快去起诉就是了,这样的情况根本不可能是刑事案件。难道她是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埋伏在长城等你来了按杀你?民事案起诉很简单,去管辖地法院拿着身份证填表写起诉书就行了,如果她们家连人都没有了,老太太自己去长城的?
@nmgsw
13:44:16.0 法盲,我有义务教你吗?继续当你的法盲好了 走路撞死人就不能立案?呵呵,真他妈法盲 ————————————— 谁主张谁举证,不懂吗? 你主张要立案,你连按哪个罪名来立案都说不清楚。 我说你是SB,难到需要你来证明你不是SB吗?
@nmgsw
13:45:22.0 白痴,治安案件一样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懂不? 真他妈法盲 ————————————— 这是治安案件吗?什么叫治安案件? 你不如把所有要立案的情况都列一遍,一个一个往上套得了。 你还不如说这是加拿大对我国的宣战行为,派特工故意打死我国公民,让人大对加拿大宣战,来得更刺激。
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主观因素,所以定性为非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只进行司法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再由遇难人家属到法院诉讼,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这个案子没什么奇怪的,责难公安也好,政府也好,要么不懂,要么别有用心。
@一个伤心的姐姐
12:50:21 杀光中国的狗警察! ----------------------- @月光宸星
13:30:16 变态暴力狂 ----------------------------- 神经病
@想养羊的狼
13:55:01.0 过失致人死亡,没有主观因素,所以定性为非刑事案件,公安不立案,只进行司法调解,如果调解不了,再由遇难人家属到法院诉讼,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这个案子没什么奇怪的,责难公安也好,政府也好,要么不懂,要么别有用心。 ————————————— 一些人是别有用心,攻击政府。 一些人是想把事闹大,争取多赔偿。
出卖民族利益结与国之欢心呗?
@长风如山 这就是国内的外狗,他们在媚他们的洋大人。
真搞不清这个政府到底是坚持毛,还是媚外?为啥毕福剑的事就是毛左,这个撞死人就是媚外,同一个政府,真是有够精分的。
现在出车祸只要不是故意或者酒驾,也是不予立案的,此案类似
楼主看看法条法规吧。感觉公安没什么地方处置不当的。
假如上升到国家民族尊严的高度,那就没法说的了
@Lena6P
15:02:32 楼主看看法条法规吧。感觉公安没什么地方处置不当的。
假如上升到国家民族尊严的高度,那就没法说的了 ----------------------------- 死扣法条法规,那就别说为人民服务了!赶紧把为人民服务的条幅摘下来哈
@长风如山 90楼
17:13 @Lena6P
15:02:32 楼主看看法条法规吧。感觉公安没什么地方处置不当的。
假如上升到国家民族尊严的高度,那就没法说的了 ----------------------------- 死扣法条法规,那就别说为人民服务了!赶紧把为人民服务的条幅摘下来哈 ----------------------------- 没用的,轮子狗,那家属要么会接受调解,要么会向法院起诉,人家不会sb得以不要赔偿的代价来换取轮美犬借此移祸ZF的空间的。人家利用了你们,忽悠了你们,达到了目的,然后一脚把你们踹开,任你们被抽脸。
@jackycool313
13:46:35 @nmgsw
13:44:16.0 法盲,我有义务教你吗?继续当你的法盲好了 走路撞死人就不能立案?呵呵,真他妈法盲 ————————————— 谁主张谁举证,不懂吗? 你主张要立案,你连按哪个罪名来立案都说不清楚。 我说你是SB,难到需要你来证明你不是SB吗? ----------------------------- 你哪只狗眼睛看到老子“主张要立案”了?这个傻逼,你听得懂人话不?
@jackycool313
13:49:25 @nmgsw
13:45:22.0 白痴,治安案件一样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懂不? 真他妈法盲 ————————————— 这是治安案件吗?什么叫治安案件? 你不如把所有要立案的情况都列一遍,一个一个往上套得了。 你还不如说这是加拿大对我国的宣战行为,派特工故意打死我国公民,让人大对加拿大宣战,来得更刺激。 ----------------------------- 你狗眼睛长屁股上了?傻逼东西 老子说“治安案件一样可采取强制措施”就等于老子说“此案是治安案件”?听不懂人话的傻逼
@长风如山 法制的节奏。
怀柔分局简直是草菅人命,人命关天的大事,做了什么必要调查?问几句话就放了?做了尸体解剖没有?尸检结论是什么? 北京怀柔警方,我对你们已经出离愤怒了。你们他奈奈的还能算警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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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