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借钱,把房子抵押给了别人向你借钱怎么办,并且做了抵押登记,但最后那个人钱不借了?怎么办?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
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正确答案】:C
【解题思路】:(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如无答案-&&
文章热词:
赞助商广告
网校辅导视频
考试题库下载
推荐下载资料用房产作抵押向朋友借钱没办理登记抵押是否有效-青岛报纸电子版
&第13版 蓝海资讯
第01版 : 首版第02版 : 要闻第03版 : 要闻第04版 : 要闻第05版 : 要闻第06版 : 要闻第07版 : 国内新闻第08版 : 专 版第09版 : 国际新闻第10版 : 国际新闻第11版 : 体育第12版 : 文娱第13版 : 蓝海资讯第14版 : 福 彩第15版 : 随笔第16版 : 养生
商场服务有别?用房产作抵押向朋友借钱没办理登记??网上找“便宜药”转售获利被判拘役?让我们共同发现价值?秀?“饭”愁??岁末年关丢包诈骗抬头??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协办
用房产作抵押向朋友借钱没办理登记抵押是否有效
&&&&日,王某因为需要本钱做生意,经和朋友刘某商量借款20万元,同时将自己所有的房产抵押给刘某,但双方没有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只是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同时在合同上提到了用自有的某某房地产作抵押,并将房产证交付给刘某保管。一年后,王某做生意失败,无力归还刘某的借款,刘某起诉王某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某承认借款的事实,但认为抵押没有生效。
&&&&山东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张敏律师认为:该案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实施之后,根据新的《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物权法摒弃了担保法将“基础关系(合同)与物权变动的效力混为一谈”的观念,将基础关系(合同)与物权变动的效力区分开来,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担保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
&&&&因此,根据现在的《物权法》规定,本案的抵押合同是生效的。刘某可通过诉讼要求王某履行配合登记的义务,若抵押合同中还约定了王某不办理抵押登记应承担的违约金,刘某可一并要求王某支付违约金。当然,在抵押登记之前,抵押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刘某尚不能根据抵押合同实现抵押权。
&&&&山东一诺律师事务所的张道锐律师认为:在本案中虽然抵押合同已经成立,但刘某的抵押权并未生效。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同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设立。”
&&&&在本案中,王某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刘某,房屋属于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所以王某和刘某签订抵押合同后,应该到该不动产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但本案中王某和刘某签订抵押合同后并没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因此刘某并不能根据抵押合同取得抵押权。
&&&&山东中苑律师事务所刘宗华律师认为:《物权法》实施后,抵押合同效力不受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影响,抵押合同仍然有效。本案中作为债权人的刘某享有两项权利:一是登记请求权,即指登记权利人对登记义务人所享有的请求其履行登记义务或者协助履行登记义务的权利;二是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合同当事人未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即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理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根据现行《物权法》规定,本案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在进行抵押登记之前,抵押不发生物权的效力,刘某是不能根据抵押合同实现抵押权的。
本报记者&邹吉宏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优先于丙_百度作业帮
拍照搜题,秒出答案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优先于丙
甲向乙借款5万元,并以一台机器作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随后,甲又将该机器质押给丙.丙在占有该机器期间,将其交给丁修理,因拖欠修理费而被丁留置.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优先于丙受偿B、丙优先于丁受偿C、丁优先于乙受偿D、丙优先于乙受偿
A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九条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您还未登陆,请登录后操作!
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效力未定
甲向乙借款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效力未定
:C。《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因为本题是先抵后租,抵押权行使后抵押财产买受人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此时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换句话说,租赁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并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后甲又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因甲无力还款,乙欲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不具有效力,因为该房已抵押给乙
B.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C.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但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不具有效力
D.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效力未定
&&B.甲与丙之间的租凭合同具有效力,抵押权行使后租凭合同对新的受让人具有效力
您的举报已经提交成功,我们将尽快处理,谢谢!
大家还关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借钱 抵押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