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公死亡亡员工的孩子可以申请就业吗?

老职工要求子女到戴卡公司就业申请 3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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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职工要求子女到戴卡公司就业申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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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眉山,一张身份证,农民也能办理企职员工的养老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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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  【便捷】参保手续更简洁,一张身份证就能“搞定”。  2014年春节前夕,一条令人振奋的短信“飞”入千家万户。短信由市人社局发出,称“2014年1月1日起,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受户籍限制,可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消息一出,掌声欢呼声不断。“等了好多年,终于突破障碍,可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了。”岷东新区富牛镇宋程村村民王菊蓉听到这个消息,激动地说。  【规定】参保范围扩大 农民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月4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根据省社保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眉山已打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  根据《眉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凡是年满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受户籍限制,可以自愿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参保登记材料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规定完全打破了户籍限制,为想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敞开了大门’。而且,过去参保,需带户口本、身份证、个体营业执照等多份资料,现在只需一张身份证就能‘搞定’,非常方便。”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已参加城乡居保人员可自愿实行养老保险关系转接  《通知》规定,已参加城乡居保(即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自愿将其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按转移接续时当年的个体缴费标准补缴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缴费指数按其选择的缴费档次核定。  同时,城乡居保向职工养老保险转移衔接时,城乡居保中的政府补贴部分随个人缴费累计额一并随同转移。其中,正常参加城乡居保期间形成的缴费(含政府补贴部分),可参与城乡居保向企保转移衔接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的抵扣计算。非正常参加城乡居保(如一次性补缴、老农保、新农保划转等)情形形式的缴费(含政府补贴部分)不能参与城乡居保向企保转移衔接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总额的抵扣计算。  缴费标准如何?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按照上年度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共7个档次任选其一作为缴费基数×20%缴费比例=缴费额,逐年缴至法定退休年龄。如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仍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15年。”  【变化】个人非因公死亡 遗属可领抚恤金  2011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十七条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该条款给付细则未颁布,从而导致两年多来都无法执行。  “而此次,四川出台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过渡性办法。根据《通知》规定,参加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在职职工和个体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从2011年7月1日起,由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今后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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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在给付养老保险,尤其是企业养老保险这一坨缺钱了,所以扩大参保范围,让所有人都来填桌子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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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共同有所养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希望将来看不到老人困苦的状态,能够幸福度过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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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是高级忽悠,累死年轻一族,撑死那些现在领钱的,又帮国家解决了好几百亿的社保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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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正没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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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还是很不错的,起码让城乡平等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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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死亡职工抚恤金赔偿是多少?
[导读]: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明确规定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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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死亡职工抚恤金赔偿是多少?
  问:我朋友的老公在一家建筑公司做工程师的,不幸因工死亡,他一过世,之后我朋友全家老小的生活一下子没了着落,请问:我朋友可以领到她丈夫的因工死亡抚恤金吗?
  解答:
  因公死亡职工抚恤金:
  劳动保障部颁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日起施行),明确规定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人员领取抚恤金的条件是,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死亡抚恤金相关知识:
  死亡抚恤金的性质
  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
  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财产权如抚恤金,不能列入遗产范围。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是死者生前的财产,故不属于遗产的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死亡抚恤金的分配
  如果死者所在单位对抚恤金的给付对象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没对给付对象作出规定,则应属于近亲属共有。当事人要求对该抚恤金进行分割在法律上属于对共有财产的析产。
  近亲属主要指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抚恤金虽然不属于遗产,但在处理时会按遗产继承人顺序进行分配,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人员是第二顺序,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人员,抚恤金才在第二顺序的人员中分配。
  那么,对抚恤金如何分割呢?对此法律并无明确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政策,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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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关注排行因工死亡职工亲属,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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