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骑四轮电动车上路就违法属于违法行为吗

&&&&今天是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交警盘点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后提醒:&&&&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更易受伤害&&&&本报讯(通讯员&宁交轩&谢逊&记者&王茸)今天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南京交管局昨天盘点2014年全市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现,放假前和开学后首月是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两个高发时段,其中不少事故与电动车有关。&&&&2014年6月,在玄武大道一家物流仓储园内,一名学龄前儿童独自一人蹲在地上玩耍,结果被一辆货车碾压致死。事后,司机开车离开。经过多日缜密侦查,交管部门终于找到了这名司机。据他交代,可能因为孩子比较矮小,当时他并没注意到撞了人,所以才驶离现场。&&&&交警表示,在去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占全市事故总量的3.29%,事故造成未成年人伤亡的人数占交通事故总伤亡人数的4.7%。伤亡比例高于事故发生比例,说明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容易受到伤害。少年儿童缺乏交通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遇到危险情况不知如何躲让,再加上身材矮小,司机难以观察到,因此更易成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放假前、开学首月是事故高发时段&&&&去年6月6日17时30分,未成年人王某骑电动自行车沿浦口区雨山西路前行至审计学院后门附近,与机动车道上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王某受伤。&&&&交警统计发现,2014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数量排在前三的月份分别是1月、9月和6月,这3个月涉及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数占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总数的46%。此外,近九成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发生在早上(6时—8时)、午间(11时—14时)、傍晚(17时—20时)时间段。&&&&&一位交管人士分析,假期前学生处于考试关键时期,精神压力大,上学放学途中容易分神;开学首月,不少学生没能及时从假期休闲状态中调整出来,经常出现急匆匆赶路现象。还有部分学生从小学升入初一,或从初中升入高一,没能适应全新路况,这些均导致交通事故率升高。&&&&不少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涉及电动车&&&&去年7月13日9点30分左右,在秦淮区仓巷与建邺路路口,一名男孩骑电动车反道高速行驶,将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市民蔡女士撞倒,导致蔡女士腿部骨折。&&&&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肇事男孩是一名14岁初一男生,他要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统计,未成年人在交通事故中占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69%与电动自行车有关。&&&&交管人士分析,不少中学生安全意识不强,在骑电动自行车时车速较快,有人还边骑车边追逐打闹,这均导致他们骑车容易撞到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岁,而在2014年学生骑电动车发生的需要负同等或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中,55%的事故由不满16岁的学生引发。&&&&警方提醒,家长不要为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购买电动车。未成年人在骑车时,应将车速控制在15公里/时以内,并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INPUT type=checkbox value=0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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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9版:时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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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教育局下“限骑令”
未满16岁别骑电动车上路
南国早报&& &&&& &&&&
  本报南宁讯&(记者蒋晓梅)南宁市骑电动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成为威胁中小学生安全的隐患。11月12日,南宁市教育局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发出通知,建议中小学生不要骑电动车上路。  南宁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电动车在南宁市城乡不断增多,目前已逐渐成为南宁一些中学生甚至个别小学生上下学的代步工具。但由于中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加上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等原因,学生驾驶电动车上下学时,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近日,中小学生因骑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有逐步上升的趋势,为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的安全,南宁市教育局建议中小学生不要骑电动车上路。  根据交安法的有关规定,学生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南宁市教育局建议,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不要骑电动车上路。对于16周岁以上(含16周岁)的学生,不提倡骑电动车上下学。  南宁市教育局还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外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教育方式,让学生掌握基本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各学校还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发“告家长书”等形式,积极向广大家长宣传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子女注意交通安全。  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则要加强与当地交警部门的联系,邀请专家到辖区内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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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表示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违法
南阳日报评论
  “电动”虽省力 安全不省心
  如今,许多家长将轻巧、便捷的电动车作为孩子上下学的首选交通工具。记者走访调查发现,不少初中生骑电动车横穿马路、相互追逐,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不少隐患。交管部门表示,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记者注意到,骑电动车的学生均没有佩戴头盔,有的学生在马路上并排驾驶,相互聊天;有的3个人挤在同一辆车上。种种险象,让人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一位骑电动车的初二男生告诉记者,骑电动车每天来回路上能省好多时间,在他班上,一半的学生都骑电动车。对于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很多学校和老师是不赞成的。电动车车速快、稳定性差,学生年龄小不易控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一些家长告诉记者,虽然他们也不赞成学生骑电动车,可是,学校离家比较远,学生学习任务又重,骑电动车上下学省时又省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市公安局光武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指导员刘浩介绍,电动车虽然方便快捷,但中学生年龄小,生理和心理条件均不适合驾驶电动车,一旦遇有紧急情况,他们更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记者 洪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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