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2015中国经济怎么了了来算

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仑教〔2015〕27号
作者:教育局 时间:&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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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学校:&  为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科学构建公平、公开、有序的招生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15〕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4〕14号)等文件精神文件精神,结合区域实际,现就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日以前出生)且在区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体检合格的健康幼儿。  (三)报名时间:~5日。  (另:宁波滨海国际幼儿园招生,详见该园网站:http://www.)  (四)报名办法: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小孩到就近幼儿园或其他幼儿园报名,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属外地户籍的儿童,报名时父母还须带居住证或暂住证。  (五)工作要求:  1.满足学前三年教育。尽可能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需求,确保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9.9%以上,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100%。省等级以上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2%以上。  2.各辖区中心幼儿园应优先满足幼儿园周边居住的幼儿入园。各幼儿园根据幼儿的户籍、居住地等情况在优先满足本地户籍儿童入园的前提下,有条件地接纳外地户籍儿童,资格条件可参照《2015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2014年9月,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中申请积分入学相关条件。  3.严控小小班(托班)规模。现有教育资源均应优先用于招收3~5周岁的幼儿就读,各辖区中心幼儿园仍不允许设立小小班。对于开办了小小班的幼儿园均不给予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的相应补助,小小班的班额须控制在20人以内。区早期教育中心要引领区域早期教育的规范发展,拟每年开办4期亲子活动,每期16次亲子活动,不与升入幼儿园挂钩。  4.对民办幼儿园未按教育局核定的规模或者招生计划违规扩招,影响保教质量和幼儿安全的,区教育局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额专项补助资金(对学生的困难补助资金除外),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园当年年检“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情节特别严重的次年勒令停止招生。  5.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各辖区中心幼儿园要制定或修订完善辖区内幼儿园招生方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可能发生的群众有反响的问题要制订必要的应急预案,不得举行与招生入园相挂钩的任何测试。  二、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  (一)小学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2.招生对象:区域内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儿童。其中,区域内非本区户籍儿童的报名入学按本文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3.地段生报名时间:~5日。  4.报名办法:报名时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免疫接种卡等证件,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  现在北仑部队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以到部队驻地就近的学校报名入学,也可以到在北仑区内所购住宅用房相对应的学校报名入学。  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和父母有效房产、户籍本到相应学区学校报名。  5.申请地段生报名:对需跨街道(镇)入学的北仑区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先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招生服务区小学报名,再于5月8~9日到有效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申请报名。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申请地段生”的相关规定。  6.地段生录取:5月18~19日,各小学在网络招生系统完成本校地段生的录取,并做好相应确认工作,5月21日递交教育业务科审核。  适龄儿童户籍在本街道,其父母在报名之日无本街道(镇)内有效房产,视报名学校学位余额情况录取或调剂。  适龄儿童户籍在地段生报名截止日期之后至8月31日前迁入,若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对应地段学校无空余学位,则由教育局根据本街道内学校学位余额情况调剂安排。  自2016年起,根据相关学区教育资源紧张情况,为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明确如下政策: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以上。  (2)若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该套房产不再作为学区房。  (3)各中小学地段生(户籍原则上本街道(镇)内)录取时按下列顺序招生:  1)适龄儿童父母的有效房产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但儿童与同一户口本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3)春晓街道、梅山街道、白峰镇货币安置拆迁户子女,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有有效房产;  4)适龄儿童父母在本街道内无有效房产,由区教育局在本街道内调剂安排学校就读。  上述(1)~(4)顺序位学生录取过程中,当符合条件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校可录取学生数时,按以上顺序依次录取,当某一顺序位报名人数超过该校学位余额数时,则先按落户时间先后(指适龄儿童户籍),再按有效房产登记时间先后确定录取学生,满额为止。其余及后续顺序位报名的学生由教育局业务科在本街道内学校进行调剂录取。  7.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和东海实验学校的小学部招生方案自行制定,报区教育局备案后,由学校负责实施,具体方案见该两校网站。  8.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号)文件精神,2015学年,同意绍成小学在完成地段生、申请地段生录取工作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以招不超过5名的游泳特长生,且男女生比例适当。具体招录时间、办法等详见附件7。  (二)初中招生  1.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2.招生对象: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时间:2015年5月上旬~7月初。  4.招生办法:  (1)地段生:分两类  (A)本区在读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升入相应初中学校由教育业务科负责派送地段生数据表。具体派送办法:①4月15~17日,由各小学根据《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相关信息建立本区户籍毕业学生对应的初中学校地段生数据表,并上报教育业务科;②5月4日,由教育业务科根据各小学提交的各初中地段生数据表信息,将所有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分别派送给相应的初中学校;③5月5~7日,各初中学校根据教育业务科派送的地段生名单,与各小学提交的地段生户籍和有效房产等证件的复印件进行审核与确认。其中地段生的户籍、房产证有效期截止报名之日。④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地段生均由所在小学集中带到相应初中学校报到(各小学下属教学点由所属中心小学负责),报到注册时间为7月1日。  (B)原在外地小学借读的本区户籍学生现要求升入本区初中、或户籍中途变更至本区的小学毕业生,5月5~7日,直接到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初中学校报名,并提供小学毕业生档案材料,学校负责报名学生的户口本、有效房产证的查验并把复印件留存备查。其中《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可向初中学校索取,自行填妥相关信息后交给初中学校留档。  (2)申请地段生:报名时间为5月8~9日,需申请跨街道(镇)户籍入学的学生可直接到相应学校进行报名(包括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择校生”,在初中阶段仍要求跨街道(镇)户籍就读的学生),报名的资格条件及录取办法见本文件中“(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4.(2)严格控制’申请地段生’”的相关规定。  (3)借读生:分两类  (A)原在区内各公办小学就读的应届毕业借读生,如仍需在本区就读初一的,应先根据《2015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进行资格查验和积分。5月29日,区教育局业务科公布各街道(镇)的积分入学分数线。6月上旬,各初中学校根据新初一借读生的积分等相关信息,在网上招生录取系统中进行报名登记。  (B)新转入本区的初一年级借读生,按本文件中“(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的规定实施。  (4)民办初中的招生  区内三所民办初中(顾国和外国语学校、东海实验学校、芦江书院)招生方案见《2015年北仑区民办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仑教〔号)文件;宁波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招生方案见该校网站。  (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招生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本区接受义务教育,均属于借读生。借读的相关政策严格按照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台的《2015年北仑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公告》规定执行。  1.小学、初中新生的入学积分:积分时间为4月1~30日的工作日,具体由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地所属街道(镇)公共事务管理科负责。积分相关信息由各街道(镇)社会事务科输入到全区统一的数据库中,并报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  2.公布各校起始年级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5月28日,教育业务科根据各中小学起始年级已录取的地段生和申请地段生人数确定各校可接纳借读生计划人数,并在北仑教科网上公布(http://www.),同时公布各街道(镇)借读生入学的积分分数线,其中新\、大\、小港、霞浦四个街道包括申请报名公办学校积分分数线和申请公办教学点、民办小学的积分分数线。  3.可报名的对象:达到申请积分所属地的街道(镇)积分入学分数线的小学、初中一年级新生,原则上不允许跨街道(镇)报名。  4.报名时间:  (1)5月29~30日,上公办学校积分分数线的学生,持《积分分数单》等到相应公办中小学报名。  (2)6月5~6日,新\等四个街道公办教学点、两所民办小学招生报名。  5.报名要求:借读生凭《积分分数单》到现居住地附近小学或初中提出就学申请,每名借读生只能申报一所学校。(1)借读生到学校报名时,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居住证明(若已购房的,须提供房产证,其中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学前教育登记卡(小学用)、免疫接种卡(小学用)和《积分分数单》。(2)各中小学须根据借读生积分情况及数据库信息,及时掌控借读生报名情况,引导家长坚持由近及远和积分相对优先原则,确保有序报名;在报名时,各校应及时在网上招录系统中进行报名操作;各校可以对报名学生进行简短的单个面谈,但绝不允许进行统一的面试或测试。(3)北仑教科网中的招录系统将动态显示各校已报情况及还可报名数,借读生去学校报名前可先查看北仑教科网上各校已报名情况,避免因学校报名已满而无法报名。&  6.公办学校借读生录取及调剂:6月2~3日,各公办学校根据积分情况录取和调剂借读生。录取顺序位如下:(1)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购有住宅用房或因相应学校无足够空余学位而只能到本街道内跨招生服务区就近报名的;(2)其父母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租政府公租房的。上述二类学生录取过程中,当同类学生人数超出学校可接纳人数时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3)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6月4日,公办学校报名的借读生可在北仑教科网上查询录取情况,同时由各校通知已录取学生家长录取信息。教育局公布其余学校学位余额数;6月5~6日,新\等四个街道借读生到各公办教学点、两所民办学校报名;6月9~10日,各公办教学点录取及调剂,6月15日,东城小学、向阳小学录取。6月18日下午可在北仑教科网上查询录取情况。另外,因区域内招商引资、大工程建设需要,部分国外籍、港澳台籍等子女的入学由区教育局统一协调安排。  (四)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保证本区户籍学生的小学、初中入学率达到100%。未经教育局批准不得随意缩减或扩大,要根据招生计划尽可能招足招满。  2.均衡编班、规范办学。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减负”意见要求,规范办学行为,坚持均衡编班。平行班级必须做到地段生、借读生、申请地段生等各类学生人数均衡、性别均衡、师资均衡,各初中还须做到学业成绩均衡(以小学毕业考试成绩为准),不得另行组织分班考试。原则上公办小学班额控制在38人以内,民办小学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43人以内。  3.分层有序招生。  (1)确保地段生入学。各中小学必须保证本校招生服务区内的地段生入学。  (2)有序控制申请地段生。2015年各义务段学校的申请地段生招收比例控制在计划招生人数的3%,当该校在招录完成地段生后若学位余额不足招生计划的3%,则该校不再招收申请地段生。申请地段生的资格条件:本区户籍学生,在非户籍所属街道(镇)拥有该校的招生服务区内有效房产(如属于共有房产,其父母的房产产权份额须占50%及以上)。每生限报1所学校,报名时须向报名学校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原件。申请地段生的录取办法:若报名人数,未超过可招收人数,则可直接录取,若超过可招收人数则须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  (3)有序接纳外地户籍借读生。各中小学确保符合入学资格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工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教学点就读的达85%以上。  4.统筹协调。小学按各对口初中的地段生名册,及时提交给教育业务科,并与初中协同做好地段生资料的交接工作。各初中学校除确保本区域内地段生入学外,对资格查验合格的借读生按照有关条件规定应做好相应的报名、录取工作。各中小学对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后未到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应及时摸清去向情况,并做好劝导与对接工作,确保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5.重视特殊教育。要关心残疾儿童教育,符合户籍地段学校随班就读条件且要求随班就读的,各校不得拒收。不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可到各级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中小学对本校招生地段内失学在家的残疾儿童少年均要建立学习帮扶制度,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仑教基〔2012〕3号)执行。对困难家庭子女必须落实各类减免政策,保证其准时入学。  6.延缓入学。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户籍、居住地所在的服务区小学备案。  7.严格学籍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做好全国联网工作,学籍号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终身不变。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特教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学生学籍所在学校和实际就读学校应一致,各中小学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学籍在本校的学生未按时报到注册,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了解情况,按有关要求妥善处理。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  三、高中段学校招生  (一)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二)报名对象及办法  1.报名对象:  (1)具有本省户籍或港澳台户籍,电子学籍在北仑区初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结)业生(包括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18周岁(日以后出生)且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北仑区户籍历届初中毕(结)业生。  (3)在北仑区初中学校借读的非浙江省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非北仑区户籍毕业生一律回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  (4)受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委托,2015年起大榭中学高中部不再招收高一新生,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等纳入北仑区教育局管理。现大榭中学初中部在读且注册的初三毕业生由大榭中学负责升学考试报名等工作;户籍在大榭,但不在大榭中学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年龄不超过18周岁(日以后出生)且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历届初中毕(结)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地点在北仑区教育局业务科。  2.报名时间:~17日。  3.报名地点:在本区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含要求在本区高中借读的非北仑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未取得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籍号的往届生和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向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报名。  4.报名办法及有关要求:  (1)考生报名时应填写《2015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并按物价部门规定标准缴纳考务费65元/人。在外地借读要求回本区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北仑户籍初中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义务教育登记卡》、借读学校学籍证明、体检表(或健康卡)、体育升学考试成绩单等材料。  (2)允许在本区初中学校就读的省内区外户籍初中毕业生报考本区的各类高中段学校,此类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对涉及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高中段学校招生按宁波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执行。  (3)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考生符合报考我区高中段学校条件的,由在读的初中毕业学校对照其报考高中应满足的三项条件进行认真的资格查验,并把查验后的复印件留存备查;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一》。各校要严把报名资格关,不得弄虚作假,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责任人,将按有关招生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根据宁波市《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办发〔2013〕52号)文件精神,非浙江省户籍(港、澳、台籍学生除外)学生报考北仑区普通高中,应满足下列条件:(A)具有完整的北仑区初中阶段连续学习3年的经历和学籍。(B)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北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职业(即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北仑开设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仑区参加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的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可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咨询电话:12333)。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但在本区就读省外籍的初中毕业生,规定如下:一是同意其就地中考(借考),由教育局教育业务科出具中考分数和可录取在相应高中段学校证明,转回原籍就读相应高中;二是可以报考我市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上述两类借读生报考须单独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学校招生借读申请表二》。此类考生报名序号须单独编排(具体由教育业务科另行告知)。  (4)考生报名序号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编排。报名序号采用8位数,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数是北仑区代码17,第三、第四位数为学校代码,第五、第六位数是班级代码,第七、第八位数是考生顺序号,按从小到大顺序连续编排。报名序号编妥后,各初中学校按报名序号顺序编制《2015年北仑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名册》,于~29日上报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  (5)考生准考证号由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负责编排。准考证号采用9位数,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数为市、区代码217,第四、第五位数是毕业年份15,第六至第九位数是考生顺序号。  (三)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形式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体育等六科;具体为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20分),科学180分,社会60分,体育40分,考试总分值为700分。  2.学业考试日程安排如下:考试科目考试形式答卷时间满分分值语文闭卷6月12日上午8:30~10:30(120分钟)150分社会政治开卷6月12日下午13:30~15:00(90分钟)60分英语闭卷6月12日下午15:40~17:20(100分钟)120分(含听力20分)数学闭卷6月13日上午8:30~10:30(120分钟)150分科学闭卷6月13日下午14:00~16:00(120分钟)180分体育文件另行制发40分满分700分  &  3.考试形式  2015年高中段招生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等五门科目均采用答题卷答题,考生在所有学科考试中均不得使用计算器。各有关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符合网上阅卷要求的规范模拟适应性答题练习,并及时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学生都能按要求规范答题。  2015年社会政治学科采用全开卷笔答形式,允许考生带教材和资料进入试场,但在试场内,考生间不得相互传、借教材和资料。  各校要切实做好英语听力测试播放设备的安装调试等技术保障工作,确保英语听力测试顺利进行。  (四)阅卷、成绩公布及考生查分  2015年,继续采用网上阅卷的形式,纳入宁波市考试中心统一管理。网上阅卷实行“二评制度”,第一评和第二评的得分超出正常的误差范围,将由具备仲裁权限的题组组员进行第三评。阅卷结束后,教育局业务科将成绩下达学校,学校只限通知考生本人,不得将学生考试成绩公布;同时,区教育局在北仑教科网(http://www.)上开启查分系统,考生可以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查询自己的学业考试成绩。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天内向所在学校提出复查申请,学校汇总后,经区教育局教育业务科提交到市考试中心统一复查。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复查只查有无漏批和积分有无差错。  (五)志愿填报  1.报考志愿根据高中段招生学校类别分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含职普融通班)两类。2015年,北仑区志愿填报采用“一个批次,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办法为“分数优先,尊重志愿”。  2.考生填报高中学校报考志愿时,区内职高与区外中职学校、技术院校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其它志愿之间均可兼报或单报。五年一贯制的学前教育专业提前录取,一经录取,其他学校不再录取。  3.填报志愿必须规范、慎重。《考生登记表》志愿栏要表明报考志愿情况,填报时应符合各类高中段学校对考生综合素质测评水平的要求,报考志愿一旦确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废。各校根据《考生登记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实输入计算机,做到表库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则以《考生登记表》中的志愿信息为准。  4.各校必须认真负责地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但不得强迫、命令或代替包办,志愿应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考生登记表》必须由考生家长签名。不报考高中段学校的考生和家长也应在《考生登记表》中的相应意见栏中签名。  (六)招生录取  1.中考招生录取原则:(1)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的原则;(3)综合素质评定作为前置条件,按学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的原则;(4)城乡统筹、全区统招与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指标直接分配到校相结合的原则;  2.高中段学校招生实行二个批次录取。其中,第一批次为北仑中学4班(120人)、柴桥中学10班、明港中学12班、泰河中学8班、滨海国际合作学校2班(含提前录取学生);第二批次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普融通班、区内职高、区外职高、技校等)。北仑中学保送生招生提前进行,具体按《关于北仑中学2015年招生计划及拔尖创新学生培育方案的批复》(仑教〔号)实施,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提前招生普高生40名,具体见滨海国际合作学校招生简章。  3.继续实行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政策。原则上先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65%指标按各初中学校中考报名人数(含北仑中学已经录取的保送生人数)在全区各初中中考报名学生总数中所占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余下的35%招生指标实行按学业成绩全区统招,同时兼顾城区学校与非城区学校的均衡。  4.北仑职高部分专业实行提前招生预录取。招生具体方案由职成教科另行制定、公布。职普融通班招生方案详见附件8。跨区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被北仑职高提前预录取的区内学生必须参加中考,但不再参加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  5.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人数应控制在1人/班,同意明港中学另外单独招美术特色班1班40人,并在5月20日前完成特长生的专业测试,5月28日将特长生招生方案(包括备取学生名单)和《2015年北仑区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报名登记表》报教育业务科备案。每位特长生限报1所高中学校,各学校按可招的特长生控制人数的120%上报备取学生数名单。  6.考生录取采取计算机划线定位的方式。继续把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前置条件,录取为优质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应达到1A3P及以上等第,推荐保送生须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在高中招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参考综合评语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等第,按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分数相同情况下,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7.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名单由各初中学校公布,并通知到学生本人。  8.各初中学校必须摸清毕业学生的去向,尤其要对去区外学校就读的学生和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必要记录,保证较高的初升高比例。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招生工作仍采用网上招录系统进行操作,各校要给予理解、配合、支持,并做好家长的解释工作,认真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加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坚决杜绝各种营私舞弊、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区教育局招生责任科室及联系电话:  教育业务科:具体负责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招生,;  职成教科:具体负责管理职业高中、外来工子女学校招生,;  招生办:具体负责管理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招生,。  区教育局招生举报、投诉电话:10(区教育局纪检室)。     &  & :  1.2015年北仑区小学招生计划  2.2015年北仑区初中、高中招生计划  3.2015年北仑区省等级幼儿园招生计划  4.2015年北仑区各高中段学校新生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5.2015年北仑区职业高级中学新生招生计划及专业设置  6.2015年北仑区高中段及以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7.2015年北仑区游泳特长生招生方案  8.2015年北仑职高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  &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日  &  抄送:市教育局,区府办。  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综合科&&&&&&&&&&&&&&&&&&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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