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科毕业后在杭州市一家市级医院重症监护室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一年后觉得不适应就递交了辞职报告准备考研。
聘用合同上规定,乙方(我)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未能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
但我听有人说只要递交了辞职报告,就可以不去上班了。我递交辞职申请不足一个月,目前处于协商期,我仍正常上班,工资正常发放。请问申请期满一个月后我们协商不成功,我不去上班,医院能否算我旷工而给我处分?
目前是我提出辞职,医院算我违约,违约金四万。那若按上述规定,6个月后我再单方解除本合同,那时医院还要我交违约金合理吗?我电话咨询了杭州市人事局,他们回答说6个月后还要我交,我认为没道理。
有了解医院情况或者有与事业单位人事科交涉经验的,敬请伸出援手,小女子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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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还有违约金啊?
你和公司的劳动合同签了多久?所有附加合同都可以随主合同的到期而到期。 还有,旷工被公司开除,违约金肯定逃不掉。我相信你公司再傻,也和你签了违纪被开除必须支付违约金的条款吧? 没看你合同,什么都不好说,本来这就是要扣字眼的。不过我也觉得按照你的合同,六个月后不需要再支付。不过你不用怕,你现在单位不一定向你追讨违约金的,追讨也不可能要回来。你考研以后完全可以覆盖掉这段工作经历,再求职一般也不会有人对你这一年做背景调查,真查出来也不要紧的。总之,不用怕!
谢谢卡夫卡。考研需要档案,因此我必须和单位交涉违约金的问题。现在事业单位差不多都是违一年赔一万的,我单位也不例外。
非常感谢蓝色透明心。我和医院签了五年的合同。当时我询问违约金的问题,人事科回答不同意就别签,无可奈何我就把自己送进了火坑。合同中没有关于旷工的规定,关于6个月问题我刚刚是复述的原内容。按照您的说法,是否我可以无畏的去考研,考上后再来提档案,不理会医院?但主要是护理工作又忙又累,没足够时间复习。我很想知道递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我不去上班,是否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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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编号:1284423
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公司不承认,说我旷工??????
已提前30天交了辞职报告,但公司不承认,(我复印了当时交的报告)30天后我没去公司上班,公司说我旷工,扣工资300元。但我是外地人,想转社保回当地,没有单位离职证明,不能办理,我该怎么办?
提问者:重庆-渝北区劳动纠纷浏览472次 19: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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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电话里辞职但还没递交辞职报告,公司就不让我干了,这算是辞退吗?
提问者采纳
把你的工作完全转移给另外一个人,但如果企业事实上不再给你相应的工作环境支持,要书面的才有法律效力,比如说,重新来过。等等,或者你是领导,不让你手下的人听你安排而且她们的工作已经另有其他人安排指导,或者不让你进入工作场所,那就是事实上辞退你了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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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的都不算数。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
口头不算,辞职要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是他的辞退也不对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这个要看你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公司,如果是小公司口头辞职当然也算,只要公司给你计算了你该有的工资,档案或者其他组织关系正确转移,不让你干了,对你没有任何影响。当然,单独来说,口头辞职不是正式辞职,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
你们都是口头的,什么也不是,什么都不算。谁也不能指责对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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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职工申请辞职,递交了辞职报告就走了,公司要我交违约金和几天的旷工罚款才肯给我办手续,该怎么办?
职工申请辞职,递交了辞职报告就走了,公司要我交违约金和几天的旷工罚款才肯给我办手续,该怎么办?
如题,职工申请辞职,递交了辞职报告就走了,公司要我交违约金和几天的旷工罚款才肯给我办手续,该怎么办?
看你入职签的合同(一式两份)上面是有哪些条款。如果你所签的内容包含这条也不能怪人家。如果没有类似条款你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从递交辞职报告之日起一月内,如果公司没批复的话,你仍然要按时上下班和履行你的职责及假勤条例,否则公司有权按旷工处理。
关于违约金的问题,如果你在合同期内接受了公司的额外培训等等。。。或者在合同中有有管事项的说明,那你只有认命了。。。。。。。否则你可以申请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
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递交书面辞职书或者以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就可以离职.如果一递辞职书就离开的,依法可以扣除一个月的工资.至于对造成的影响,公司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
所以递交了辞职报告就走本身就不是正确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