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村里分给我了十八年后原土地主人女儿回来要,请问我应该这样做作文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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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十八年没种还要回了吗
农村山林地纠纷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该村一名长期在温州务工的农民,我们一家人都在温州。一般只有春节才回贵州老家。但11年年初我妈妈回家时,我在家的叔叔说我们家的山林地,被我们村的潘年道(现任我们付的会计吧)抢占,具体他说是他家的,而我家说是我家的(之前这地上的树都是我家管理),他也拿出了土地证,土地证上标的是他家的,以前这一块地是另一个村民的,现在卖给他的。而潘年道需要我们的家的土地证来核对,他知道我们家的老房子起火烧掉了,土地证也一起烧掉了。因此我们没法拿出来,但乡政府是有底,我妈到乡政府问,乡政府说是我们家的。因此我想确认一下?农村的山地是不是能够自由买卖?如果两份土地证资料都说一块地属于双方,如何处理?-------今天春节我回家后我们家的土地证也拿到了,我看过他上面其实没有详细描述具体的面积。现在再到乡政府说查看电脑时,乡政府说电脑图片删除了。
另外潘年道当了多年我村的会计,而且乡政府人员比较好,我爸爸说通过其它诉讼手段我们搞不过他,因为他把占我家的山林地上的栽的小树就挖掉了。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种纠纷?
我家自留山的树被人(甲)砍了,甲砍树的理由是旧的山权证上那片山是他家的。05林业改革,颁发新的山权证,当时各家都签字领了新的山权证。新的山权证规定那山是我家,山上的树木也都是自然生长的,并非他家所种的,现在甲砍了那新山权证属于我家山(老山权证所以他家山)的树,是否属于违法? 我该怎么办,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家有一片自留山,当时农村分山时按10人(3户)一组分了2.5个人口的山,中间由于砍柴不方便,同组村民甲提出交换砍柴,将其家中另一组与我家相邻的另一处山给我家砍柴,后来都出去打工了,柴也没砍过,双方也没有提出交换,现在,征用,村民组长没有通知我家,也没有公示,就将我家征山的钱给了村民甲。现在我能不能要回我家的钱。应该怎么办?
我们老家在农村,以前分的山林跟别人家的土地搭界,现在别人在挖他家的土地的时候,连带把我们的山林挖了一部分,被挖的这部分山林上生长的十几棵杉树还倒在那里的,其它一些杂木比如茶树之类的他们整理回去当柴烧了。这其间事前事后没有任何人商量我们或者是通知我们。我们通过其他偶然机会得知此事后,主动跟对方协商解决,对方土地所有方与执行施工挖土地的人互相推卸责任,都说不知道。请问专家,上述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如果向对方索赔,应该怎样索赔才合理,这其间给我们一...
开荒地互换20多年后被征用~一方索要其换地同等的补偿款~请问他有权要这份补偿款吗?乙方因荒地太分散~主动找甲方换地~甲乙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换死~但在20多年后甲方土地被征用~乙方前来索要其补偿款~土地总为2亩地 甲乙双方互换3分地~乙方索要3分地补偿款5万元 请问他有权这样做吗?如果通打官司乙方有胜算吗?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问题。希望您给我点建议。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一直以来都种着的一块土地,由于父母都在外上班,奶奶年迈了,所以那块土地就三四年没种了,最近那块地被我们村里的人去挖松,并且在里面种上农作物,并且他还在村里到处说那块土地值他家的山林,他家现在要占回去,但是并没有拿出什么根据说那块土地是他家的,只是那块土地旁边有一颗树是分给他家的。他家人很不讲理,而且到在村上说话污蔑我家。面对这样的人简直不可能和他讲理,出口就开始和我家大吵...
我母亲将一块农村宅基地98年卖给了一城市居民并做了公正但是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因住房紧张我母亲想要回宅基地居住但买卖合同和公正书都丢失请问我们能要回来吗?该怎么办?
原合同有约定,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请大律师解答。
我家房子的地基是在96年在我爸的叔叔上卖下来的,当时他叔叔申请的地基,他没建,我们就从他手上卖了也建了。现在发现那本房产证名字还是他的。我们家又和他有矛盾了,说还要给他钱才好商量,当时又没写卖契书,该怎么办?我要告他,可又没证据。
93年结婚后,爸妈分给我一块菜地,自己种了几年后,就一直在外面打工,地就给我大哥种了,08年回去,见地里栽了竹子,一问才知道,别人拿地跟我哥换了,但我哥又没真正跟他换,也就出来打工了,我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才能收回那块地
我家有一条生产大路,到了下雨天寸步难行,现我组村民决定集资造路,但由于与别组的界距存在异议,在村领导的协调下,路线已定,别组村民恶意阻拦,道路建设无法进行,我想问:
一、以前两组村民放的界距是否有效?
二、以前的土地测量记录,在一方有记录,而另一方没有记录,这样测量是否有效?
我们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必须先“动人”后“动地”(2)
――“新东北现象”调查:调整思路解决“新东北现象”
▲[J].《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1994年12期
▲胡存智.[A].中国土地问题研究:中国土地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庆祝学会成立十周年学术讨论会论文集[C].1990
▲孙佑海.[D].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0
▲翟建松.[D].西南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2
▲沈雅琴.[D].复旦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4
农业难题,如何破解----“新东北现象”调查(四)
玉米是不是粮食?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问题不可思议,但记者在东北采访中发现,这不但是个问题,而且是个很大的问题,这个问题大到甚至就像吉林省农业专家所说的:“问题想通了,思路理顺了,事情办好了,调整到位了,吉林省乃至东北可能就会重新打开一扇门。”
粮食大省重新定位
在人们的心目中,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产粮大省,似乎只要粮食产量上去了,粮食大省的最基本的任务也就完成了,在东北老百姓的心目中,土地就是种粮食的,寄予土地的希望也就是多打点粮食。吉林省榆树市副市长裴忠说的一句话非常形象,“土地就像一个机器人在默默无闻地喷吐着粮食。”
去年,吉林省粮食总产量是1950万吨,其中玉米占到了80%,但据统计,玉米作为口粮的那一部分却仅仅占3%,也就是说其余的完全要用作其他的用途。正像吉林省主管农业的省委副书记林炎志所说的,“玉米具有多种属性,既可以作口粮,也可以作饲料,还可以作工业加工原料。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玉米的战略物质属性相对弱化,其经济属性已经成为主导,必须根据玉米消费属性的重大变化,重新审视玉米的功能定位。”
难题层出不穷
吉林省农办主任王守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指出,当把生产粮食的思路转向生产经济作物时,就必须具有全局性的思想观念,比如,吉林省的西部是属于干旱区,就要重点搞好饲料玉米、高油玉米的生产;中部平原地区要重点搞好高淀粉玉米的生产;东部山区半山区要重点搞好粘、甜、爆、鲜等实用性玉米的生产。
其实,在记者所采访过的榆树市,他们也一直在探索着这样做。榆树市农办主任孟繁光告诉记者,针对入世后,粮食产区如何摆脱困境等问题,榆树市从前两年就开始谋划新的思路。具体说就是打好玉米牌,发挥资源优势,稳步推进规模种植业,大力发展精品畜牧业,重点突破资源加工业,积极培植新型流通业。之所以确定这样的思路,主要是考虑榆树是得天独厚的黄金玉米带,农民种玉米有传统,有经验,玉米不仅是高产之王,也是综合利用之王。发展规模种植业,是想解决粮食成本高的问题,发展畜牧和加工业主要是出精品、上水平、消耗剩余粮食,流通业主要是解决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
但是,吉林省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刘庶明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样做又谈何容易?比如推行规模化生产,现在的土地分散在千家万户,不要说机械化难以进行成片耕作,就是有了好的品种,也会因为混种混收,色泽混杂,造成等级混杂。目前小户分散生产不但带来了生产效率低下,而且更使化肥、农药等充斥田间,不但造成了成本的居高不下和质量的低下,更重要的是,千家万户难以组织起来去面对统一的大市场。
在采访过程中,一个叫菜国海的村民告诉记者,他们家一共分了5亩多地,其中2亩多地是水田,每年都是种玉米和水稻,十多年都是这样,问他为什么不种点别的,他说还能种什么呢?大豆不稳产,旱了、涝了都不行,玉米不但产量高,而且能保证卖出去,种其他的什么新品种,一来没种过,心里没底,二来即使有了好收成,也不知道卖给谁,所以也不敢种。记者就这个问题跟一些乡镇干部交流过,他们也有许多苦恼。他们本来也想引进一些新品种,但也是心里没底,不知道销路如何,也不知道产量如何,不知风险该由谁来负担呢?
政府亟待转变思路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几乎大人小孩都知道中国加入WTO这件事情,也都知道入世会对农业构成冲击,但是不知道到底会带来什么结果,也看不到下一步到底会怎么样,比如,许多村民说他们不知道明年该干什么,也不知道该种什么。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农业问题专家陈锡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从目前老百姓比较困惑的角度看,现在农产品市场信息体系不完善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困惑不仅仅在老百姓,也不仅仅在乡村干部,就是到了县、省一级,主管农业的官员也不敢说很清楚。
那么怎样解决当前农民的困惑呢?实际上就是要取决于政府部门。如果说主管农业的有关部门也说不清楚让农民种什么的话,那农民怎么能清楚呢?所以,如果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从管农民、指挥农民、命令农民的职能转到引导农民、为农民服务上,那农民的困惑就永远也解不了。当然,政府部门要想一下子转变过来毕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但是,主管农业的省长、粮食厅厅长,他们必须能够了解全世界主要农产品的动态,他要是没有渠道能够了解这些宏观面的话,那市长县长又如何清楚呢?那么乡长、村长和农民又怎么能够清楚呢?所以入世之后,更大的冲击应该在政府部门,政府怎样改变自己的行为是很关键的,这个转变完不成,再聪明的农民也应对不了入世。
产区粮企处在蜕变前夜----“新东北现象”调查(五)
在东北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入世带来的巨大压力和销区粮改的进行,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原本就相对滞后的产区来讲,粮食企业受到的冲击和承受的痛苦是可以想象的,可以这样说,它们正处在蝉蜕的前夜。
现行的垄断产区粮食收购的方法面临严重挑战,国家既包不下来,也补贴不起
由于粮食积压严重,产区的粮食企业给中央和地方财政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截至去年11月,黑龙江省粮食库存除去中央储备粮食部分,还有340亿公斤,中央和省级财政每年用于粮食超储的支出就高达45亿元。黑龙江省级财政每年需负担13.8亿元的粮食风险基金,但由于财力有限,尽最大努力每年也只能支出近7亿元,缺口6亿多元。专家分析,入世后,我国现行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垄断产区粮食收购的方法将面临严重的挑战,国家既包不下来,也补贴不起。
榆树市粮食收储公司经理谢世吉说,现在粮食保护价收购,收上来以后国家要求顺价销售,在市场粮价下跌的情况下,粮食企业形势更加严峻。再不给粮食企业自主权,将会是“死路一条”。吉林省榆树市副市长裴忠介绍,现在的粮食企业就像“植物人”,国家借粮食部门的手,收上来粮食,粮食企业只负责管理,自主权很少。目前我们的粮库仅仅是仓储库,不是经营库,粮食企业都在靠着、等着,亏损了也是政策性的,结果道路越走越窄,包袱越来越大。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行的粮食体制也容易滋生粮食部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吉林省的一些群众表示,他们的粮食有很多还是卖给粮贩子了,粮贩子利用和粮食部门的关系,再用较高的价格卖给粮食部门,然后和有关人员从中分取差价。
产区的粮改已经势在必行
不过,国有粮食企业控制80%以上粮源的局面正逐步被打破。记者注意到,在WTO协议中,已经强调私营企业的不可或缺性。在中美农业合作协定中规定,配额应在国营进出口公司和私营企业之间合理分配,在大米关税配额中规定私营企业要占一半。这就为私营粮食进出口企业,特别是粮食跨国公司抢占中国粮食市场铺平了道路。
由于中国人口众多,粮食市场容量大,在国际粮食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国际金融资本十分看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特别垂涎和青睐中国这个大市场。这样,我国粮食市场主体将会由单一的国有粮食系统垄断经营逐步向国际资本、民营经济、私有经济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销区的粮食改革,使得产区的粮食购销、流通体制将发生重大的变化
销区粮改的进行,一方面为产区的粮改提供了可以参照的路子,另一方面,销区调整种植结构,减少粮食作物的面积,给产区腾出了市场空间。但是,这有限的市场空间,12个粮食主产区都在切分。要抢得这块市场,产区的粮食部门必须加速改革进行职能转变。
浙江是我国这一次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最早的试点省份。就在全国的粮食企业普遍亏损的时候,从浙江粮食部门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浙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2001年实现利润782万元,一举甩掉了已连续戴了6年之久的“亏损帽”。
浙江率先在国内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后,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用以订单形式与广大农民建立新型粮食产销关系。从过去的“农民种什么,就收购什么”到如今的“市场需要什么,就引导农民种什么”。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还迫使浙江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放下“粮老大”的架子,改“坐等上门”为“主动出击”,从单纯吃“财政饭”转向吃“市场饭”。他们不仅积极为本地粮食加工企业提供粮源,还在黑龙江、江西等地建立粮源基地,为粮食主产区提供代储代销、委托销售等业务。这些改革措施,对于产区的粮食企业来说,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取消粮食定购任务”,“种什么”由农民说了算。浙江农业部门的数据显示: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在上年调减740万亩的基础上,去年再次调减530万亩。粮食与经济作物面积比已调整为6.2∶&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FONT-FAMILY: 楷体_GB,产值比为3.1∶&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FONT-FAMILY: 楷体_GB。据介绍,浙江的粮食缺口将逐步达到100亿公斤,福建省的粮食缺口最大将达75亿公斤。
面对巨大的市场空间,产区各省的粮食企业已经悄悄开始了从“坐商”到“行商”的转变,主动出击寻找市场了。今年冬天,浙江、福建等粮食主销大省,接待了一批又一批从吉林、黑龙江、河南过来的政府高层和粮食企业。这些客人一边是来考察销区的粮食市场,一边是来推销自己生产的粮食。同时,他们还悉心咨询,产区需要什么样的粮食,回去后指导生产。销区的粮食改革,使得产区的粮食购销、流通体制将发生重大的变化。
产区和销区之间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必须加快建立 在粮食积压压力越来越大时,黑龙江省的粮食企业较早出击,为粮改打下坚实的基础。在政府的协助下,黑龙江与浙江的粮食企业开展了一系列粮食购销合作。两省去年共同主办了黑龙江(杭州)粮油商品展销会,共签订粮油购销及经营合作合同、协议338份,成交量24亿公斤。2001年6月,黑龙江省在杭州创建了黑龙江粮油商品“一条街”和黑龙江粮油精品专卖店;浙江企业在黑龙江省建立了40多万亩的粮食生产基地。两省企业间还签订了在浙江建立黑龙江粮食储、加、销基地的协议。按此协议,浙江方面将为黑龙江省在浙建立粮食储、加、销基地无偿或优惠提供场地和设施配套,优惠或无偿提供仓储服务,由此将两省的粮食购销合作进一步升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产区存在一个突出的问题,农民知道给谁生产,即在保护价敞开收购的情况下,生产完粮食都卖到粮库;而粮库收购的方向和目的性都不是很明确,什么能收,什么不收,收了之后要放多久,粮库不清楚。粮改的关键是要在这一块做活。从粮食收购开始就要融入市场,知道是给谁收的,倒过来才能促进生产的稳定,也才能促进品种的优化和质量的提高。而在目前两头完全脱节的情况下,可能出现的情况是,用户到东北一看,粮库里的东西不是我要的,不对我的路子,扭头就走。
陈锡文表示,产区和销区之间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必须加快建立。这样,产区的粮食企业知道需求者是谁,知道它对品种、质量的具体要求是什么,按照它的要求来生产,市场才比较稳定,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才能比较安全、平稳地进行。
农民致富老瓶颈再套新瓶颈----“新东北现象”调查(六)
农民张兴林用自己家的情况“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记者能够感觉到,他多多少少有那么一点焦虑,叹气中流露着无奈。
张兴林家四口人,一共有二亩水田地,四亩旱田地,年收入至多2000元钱。夫妻两个种地,一个20多岁的女儿,在亲戚家的小吃部里当服务员,每月300元钱的“工资”,一年到头够她自己花就不错了,还有一个读初中二年级的男孩。夫妻两个早就已经意识到靠种这点地只能维持填饱肚子,也盘算着出去打工,或者自己在家里干点什么,但是,这两条道都走不通��出去打工吧,没什么文化,只能干点力气活,待遇当然很低,一不小心老板可能还不给工钱;在家里能干点什么呢?搞点养殖担心卖不上好价钱,搞点编织,又不知道卖给谁,附近也没有工厂。最让他们痛心的是,一年只能忙那么几个月,其余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悠闲”中度过的,就这样,夫妻两个一直在犹犹豫豫的,到现在也没想出个“辙”。
其实,在焦虑中无奈的不仅仅是张兴林,记者在采访吉林省榆树市青山乡党委书记傅则友的时候,他也是很谨慎的叹着气。
傅则友跟记者算起了全乡的账。青山乡一共有3万多口人,8000多垧土地,其中水田是3700多垧,旱田5000多垧。今年遇到了灾害,粮食产量不太“可心”,一共不到3万吨,卖给粮库45%,卖给自由市场20%,自己留用10%,自我消化掉25%。在全乡的收入结构中,农业占60%,乡镇企业占20%,畜牧业占20%,总收入不到2亿元。
傅则友说,乡里也一直在筹划着引进点资金,办几个厂子,但由于区位不好,没人愿意来投资,乡里自己没有资金,找银行又不给贷款,这样一个“连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记者也曾经采访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乡干部,他道出了另一个隐忧:现在农村的问题太复杂了,老百姓指望着村里和乡里能做点事情,但乡政府也不敢迈大步,害怕万一出了风险老百姓不答应,加剧干群关系的紧张。这名乡干部认为,比较好的“模式”是,老百姓自己敢迈大步,一个人有办法、富起来,往往就能带动全村人,政府再出面做服务工作,这样互相“帮衬”着,就越来越兴旺。但现在形成了这样的局面:政府没有足够的能力也不敢出面,老百姓自己没办法也不想办法,一个劲的指望政府。他打了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富裕”就像一个人在挑着扁担,这扁担的一头是政府,一头是老百姓,政府这头有顾虑,不敢往上动,老百姓也不往上动,都往下“沉”,结果这重量都压在了挑扁担的人身上,而且越来越沉,把挑扁担的人压得越来越小,富裕也就越来越没有希望了。
这位乡干部总结说,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在这样走路,但事实上是,老百姓想富裕,但苦于富裕无门;政府也想让老百姓富裕,但急在富裕没道儿,都知道穷则思变的道理,可有谁能够说清楚,这致富的瓶颈到底在哪里?今年是中国入世第一个年头,记者在农村采访时发现,农民的粮食也基本上都卖掉了,收粮部门除了质量上要求严了一点,还是尽可能做到了敞开收购,但是,吉林省榆树市粮油收储公司总经理谢世吉告诉记者,这完全是靠着国家给的补贴,如果什么时候国家不给补贴了,就说不好是什么样了。
在榆树粮库工作的李铁峰告诉记者,如果国家不给补贴或者少给补贴了,粮食部门只能按照市场需求收购粮食,那时候,收什么粮食、按什么价格收都很难说;老百姓把粮食卖给谁,卖多少钱,能不能卖得出去,也都不好说。但有一点可以预测,老百姓的粮食不好卖将是板上钉钉的事,对农民生活的影响将是雪上加霜。
对此,榆树市农林局党委书记李恒分析指出,现在虽然还看不到入世带来的全方位冲击,但是多多少少已经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有点令人窒息”的压力,这对工业基础本来就很薄弱的地区无疑是严峻的考验。他举例说,国外已经实现了有机农业,而我国一直倡导的绿色农业要消除化肥和农药的“隐患”就至少需要3-5年,这个差距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那么也就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赶上的。
吉林省农办主任王守臣认为,在如何应对入世的问题上,不仅仅是吉林省,就是我国整个的农业和农村也都没做好充足的准备。我们的农业经济主体不懂得如何按照国际惯例采取相应的营销策略,而让政府主管部门措手不及的则是这种压力的深层次表现:与其说我国现在的农产品面对的是国外优质价高的农产品,倒不如说是我国农户的小规模分散生产,面对着国外农业管理科学、手段先进的生产组织,两者的竞争不是在一个档次上。
对此,李恒分析指出,往远处看,我们必须提高农业竞争力。从近处说,当务之急是让农民知道怎样致富:首先要抓紧调整种植结构,比如减少玉米的种植,增加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与企业或者种粮大户合作推行订单农业;另一方面是尽可能的降低生产成本,税费上减一点,农业投入增加一点,化肥上减一点,农家肥上增加一点,化学农药上减一点,在劳务上增加一点,粗放播种减一点,精量播种增加一点,市场需求比较差的种子减一点,而有竞争能力的优质品种增加一点。这样,经过几年的有序调整,农民致富还是有希望的。
“弓棚五怪”启示新东北----“新东北现象”调查(七)
记者在东北采访发现,在粮食积压、农民增收困难的消息中,也有地方早早迈出了结构调整步伐,走出了农民靠天吃饭的原始作业方式,面对入世,步伐走得更加坚定欢快。
吉林省榆树市弓棚镇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在这里,出现了和其他地方迥然不同的“五怪”现象:农业大镇,85%农民不种地;产粮大镇,年产粮8万吨不够用,每年还要外购3万吨;粮价下跌,农民收入逐年递增;生猪大镇,生猪不够卖,每年还要外购30万头;销售领域收入比生产领域高,即卖猪收入比养猪收入好。
弓棚镇党委副书记李广介绍,推进农业机械化,解放一部分劳动生产力,转移到畜牧业、运输业和中介服务业上,并适时推进土地流转集中,实行规模经营,使农业和其他产业相互促进,这是弓棚镇发展的基本思路。榆树市副市长裴忠表示,弓棚镇走的这条道路,对整个榆树乃至东北农业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农机化推进土地流转
弓棚镇地处松辽平原腹地,幅员面积244公里。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机械化耕作已经深入人心。
弓棚镇党委副书记李广介绍,该镇的农业机械化已有40年历史。全镇8200公顷耕地从秋翻、春耙、播种、中耕、除草、脱粒等环节都实现了机械化作业。去年虽然遭遇了较为严重的旱灾,每公顷粮食产量还是保持在7000公斤。
据介绍,弓棚镇的斤粮成本为0.228元,比人畜作业斤粮成本0.292元减少0.064元,全镇机械化作业4000多公顷每年可节约成本500万元。
当农业机械化达到了一定水平时,弓棚镇开始推进土地流转集中的工作。2001年,弓棚镇长山村全村规模经营达到600公顷,流转户数为258户,205公顷土地。土地流转的有序操作,不仅缓解了村、组经济债务链,收缴多年陈欠30万元,还使土地逐步向种田能手和农机合作社等经济实体集中,提高了土地产出率。
在大量实行农业机械化的时候,农业劳动力也被解放出来。李广介绍,全镇2.1万劳动力,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只有3200人,占15%。
合作社为农民闯市场撑腰
李广介绍,实行土地流转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弓棚镇的剩余劳动力已经被转移到其他的产业上,而且得到的收入比种粮要高得多。弓棚镇去年人均收入3500元中,牧业占到50%,农业占9%,多种经营占18%,乡企民营占23%。第二、三产业发展如此之快,合作社发挥了较大作用。
农业劳动力的解放,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畜牧业的发展拉动对运输的需求,又催生了运输流通业的发展。在市场处于自发的状态时,弓棚镇政府因势利导,剖析农业、畜牧业、运输业传统的单门独户作业方式所带来的风险大、适应市场能力差等弊端,积极组织了农机合作社、牧业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
在推进农业机械化时,他们早早引进了股份制,组建了农机合作社。在弓棚镇长山村,村里将集体所有的农机具和库房等123.5万元的固定资产评估作价,按土地占70%、人口占30%的比例折股到户,每股300元,折合4117个股份,农户按自愿原则持股入社,合作社成立农机队,对内把合作社成员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规模经营,统一完成各种农业生产环节。另外,对于农机经营所得,实行按股分红。
随着养殖业户数量的增加和规模不断扩大,一家一户的分散养殖方式不仅受销售领域的限制,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且还存在盲目扩大再生产的问题。受到农业合作社的启发,弓棚镇兴办了5家牧业合作社,入社农户达到150户,制定了合作章程,选举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在牧业合作社中,农民自愿参加、自助经营、自我服务、自谋发展,以农民资本和劳力结合,共同致富、共担风险、互惠互利,这样就从分散独立经营变为千家万户联合经营统一行动。合作社对内统一购仔猪、饲料,统一改良,统一防疫;对外实行联合销售,共同抵御市场风险,从而拓展了生产销售渠道,增加了产业效益。
产业化管理模式赢得了市场信誉。在合作社成立时,山东龙大集团慕名而来,与合作社签订了年销售20万头生猪的协议,极大地影响了南北各地的大市场,同时使弓棚镇的规模养殖户由2300户增加到3000户。另外,他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科技推进工作。饲养业户共同普及推广了EM菌的应用,兴建了太阳能猪舍、牛舍,还建立了良种猪繁育基地,种植饲料饲草,有效降低了成本。
牧业的发展带动了运输业的迅速发展。去年8月,弓棚镇顺发运输合作社成立,一些农户纷纷加入,专门贩运生猪的双桥大货车一下子由20多辆发展到163辆,生猪日出栏由500头、1000头发展到现在的2000头,全镇仅贩运生猪日创产值100万元。随之而来的是,100余台中小车辆焊上猪笼子,到周边乡镇及县市贩猪,使弓棚镇成为东北生猪交易集散地。
中介服务创造效益
在弓棚镇,记者了解到,最受尊重、最富有的是当地的农业经纪人。目前弓棚镇已经涌现出500多名经纪人,形成了遍布大江南北的产品营销网络。长山村村长张宝说,经纪人不仅打开了销路,而且带来了很多的反馈信息。他们还购置了微机,在家里上网浏览全国市场的产品供求状况和价格动态,并将当地的各种信息上网发布。当地经纪人的代表李晓侠,最初肩扛车驮搞贩运,现在已经在长春、哈尔滨两市定点屠宰,就地销售,形成了收猪、运猪、屠宰、卖肉一条龙的产业化链条,给本地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受益。在当地,经纪人还享受着各种优惠政策。榆树市出台鼓励对策,农村经纪人进城免收城市增容费,优先落户,子女优先入学;持证经纪人减免有关费用。另外还创办了经纪人培训学校,在市场营销、经济法规、社交礼仪等各方面加强系统培训。李广说,对于处于信息末端的农民来说,通过中介和市场进行接触、沟通是必经之路。
著名农村问题专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锡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行土地规模经营,让农民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上,这是中国农业的出路所在。眼下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先让农民找到新的出路,而不是依赖土地。
弓棚镇正是在这条道路上探索得比较成功。榆树市副市长裴忠在向记者总结“弓棚现象”时,表示今后弓棚镇乃至榆树市要抓紧的是农产品的加工业,发展畜牧和蔬菜的加工,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裴忠认为,弓棚镇之所以能够从容地面对入世,就是农民及早开动了经济头脑,不是困在土地上,而是主动到市场上找到饭吃,而且还要越吃越香,这样农民才能真正增收,而且永不返贫。(华中炜 刘树铎)
“东北现象”、“新东北现象”与“后东北现象”
20038月1日至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先后到大庆市、哈尔滨市、吉林市和长春市等地视察,并于3日下午在长春市主持召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座谈会。这是温家宝今年第三次来到东北。舆论认为,温家宝东北之行标志着振兴东北将取得和西部大开发同等重要的国策地位,并由此认为东北振兴将指日可待。
我们认为,尽管有中央政府在政策上的鼎力支持,地方政府更应该全面而清醒地认识到东北地区的实际情况,脚踏实地,认真反思,作出符合东北区域特色的振兴规划,切忌盲目照搬其它地区的发展模式。
这是因为,东北三省的省情与中国其它地区不尽相同,它们不仅有传统的“东北现象”――简单说就是矿产资源枯竭、工业结构失衡、企业步履艰难、效益严重下滑、接续产业匮乏,而且也有中西部存在的农业问题。作为我国重要粮仓的东北三省,正在面临着传统优势农产品大量积压、农民增收缓慢、农业经济效益难以提高等尖锐问题,其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差的缺点暴露无疑,有人称其为“新东北现象”。
“东北现象”和“新东北现象”产生了两大弱势群体:庞大的城市失业工人群体和庞大的收入菲薄的农民群体。与经济发达地区不同,这两大群体不是边缘人群,它们构成了东北地区的主要社会矛盾,成为摆在东北三省党政领导面前的另外一道难关。
曾经有很多媒体与专家把“新东北现象”的形成原因归结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冲击,这显然是一叶障目。东北三省的粮食积压问题早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几年前就已经出现,吉林省的一位主要领导在去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说过,1996年吉林就出现了大量粮食积压问题,因此不应以WTO为借口推卸责任。
我们也注意到,东北的很多官员认为所谓“新东北现象”并非东北独有,这不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中国许多产粮大省也存在粮食积压问题,所谓“新东北现象”其实是全国三农问题之冰山一角,是一个国家农业需实现产业化的全局问题,短期内不可能有解决的办法。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新东北现象”的确是我国农业结构、管理体制和农产品质量领域各种矛盾的集中体现。但是东北三省的地方政府应该注意到,在东北三省的产业结构中,农业与重工业占有绝对的比重,老工业不景气,轻工业不发达,新工业上不来,第三产业也就无从衍生。这就是说,如果农业问题解决乏力,农民不仅增收困难,农村劳动力也会大量闲置,而缺乏后发力量的东北重工业本身无法容纳这大量的劳动力,如果大量农民涌向城市而又无法转化成工人,必然影响社会稳定。
至于发展小城镇战略,短期也难以产生牵引和吸收农民的能量。东北重工业多数气若游丝,大城市辐射能力微弱,所以不可能给中小城镇带来更多的生存空间。如此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城市里没有就业机会,农民不能离开土地;农民不离开土地,土地就不能集中,单位生产规模就不能扩大;单位生产规模不能扩大,农业产业化就无从谈起,东北农业就永远没有竞争优势。
所以,东北三省在制定总体振兴规划的时候,虽然应该立足现有基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但也一定要兼顾工业与农业,要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注意发展能够大量吸纳劳动力的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要为农民离开土地创造空间。农民的就业问题解决不了,收入问题就解决不了,没有收入就没有购买力,市场就活跃不起来,工业还是没有出路。
我们看到,东北三省正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促进企业改组改造。这种“以存量换增量”、用增量来减轻改革痛苦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不得已的扩张趋势,要依靠产业资本的扩张带动新增就业。但在这种急于填补资本空白的发展趋势中,如果处置失当,往往会带来更加严重的社会后果。
种种迹象表明,在转型过程中形成的新的资本利益集团,正在对东北地区的政治社会产生深刻影响,其“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保护投资人权益”的公司化诉求已经获得相当的正当性与合法性,并被称为城市改革的实质性突破。在这种转制过程中,在“发展”的名义下,在劳动力绝对过剩、无限供给的状态下,已经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社会公正和环境危机问题,一系列的发展政策似乎越来越不利于“东北现象”与“新东北现象”产生出的两大弱势群体,劳工无保障问题突出,对东北地区的社会稳定构成了潜在威胁。――我们姑且将之称为“后东北现象”。
当前,“东北现象”、“新东北现象”与“后东北现象”交织在一起,使振兴老工业基地的任务更为艰巨而复杂,我们希望有关各方以温家宝总理在长春的讲话精神自勉,搞好总体规划,综合治理,区别轻重缓急,分步实施,“既要增强紧迫感,积极进取,又要从长计议,量力而行”。(《经济观察报》日)
如何看待当前的耕地流转?
――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陈锡文的对话
记者:最近一个时期,有关耕地流转和集中的报道频频见诸各类媒体,理论界围绕这些问题的讨论也很热闹,作为长期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学者,你对这些问题怎么看?
陈锡文:由于理论界和新闻界的关注,耕地流转问题似乎已成为当前农村问题的一大热点,但是,据农业部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以各种形式流动使用权的耕地约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5-6%,而且多数发生在沿海发达省市。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约占承包地的8-10%,有些县已达到20-30%;内地流转的耕地约占承包地的1-2%。从总体看,农村已发生使用权流转和集中的耕地所占比重并不大。耕地承包制度是改革后形成的农村基本经营体制的基石,因此,对于耕地使用权流动和集中的问题,必须从大多数农村的现实状况出发,用理性的态度慎重对待,不能刮风,更不能演变为一种行政推广行为。
记者:近几年,我国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阶段性的变化,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甚至停滞,“入世”之后,中国农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大家都在探索打破现有格局的新出路。耕地流转方面出现的动向,是不是人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的尝试呢?
陈锡文:目前农村中确实出现了不少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地方之所以积极推动以“反租倒包”为主的耕地使用权流转和集中,出发点也许是为了解决这些新问题,但是,“动地”是否就能够解决这些新问题,“动地”之后,会不会引发更复杂的矛盾,对此必须进行深入分析。我国目前正处于农产品供过于求的阶段,农业的比较效益也处于低谷。但农产品的供求是有周期性变化的。当市场出现供求大体平衡甚至供不应求时,农产品价格必然上升,这时已经出租了土地的农民就会要求收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过去曾多次发生过。更值得注意的是,农产品供求波动是经济运行中的短期矛盾,而土地制度则是社会经济的基本制度。基本制度总是和基本国情相联系的。比如,大多数地方的土地之所以在现阶段只能是小规模的、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是因为目前还有64%的人口在农村。若想改变小规模的分散经营,就应该先设法改变大多数人口在农村这个基本国情。有些人认为,现行的土地制度是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障碍。这不对!关于农村土地承包问题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文书都写得很清楚,30年不变的是农户的承包权,在承包期内,只要不改变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方向,允许农民自愿、有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
记者:你认为在耕地使用权的流转过程中,什么是最重要的?
陈锡文:不管哪种形式的流转,农民的自愿最为重要。在探索土地制度创新的问题时,必须首先明确,土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我们其实是在讨论别人的财产问题,就像讨论别人家的钱应该怎样花一样,虽然不是不可以,但保护财产所有者的基本权益是最重要的前提。
记者:你对目前各地所进行的耕地流转如何评价?
陈锡文:这要看具体情形。现在,采用“反租倒包”形式收回农户承包地的做法有所增长。同是“反租倒包”,情况也有很大的差异。有些地方确实是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政策的,既保障了农户在土地上的权益,又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也有不少地方存在着曲解,甚至违背土地承包政策的问题。第一,不尊重农民的意愿。村里在向农户“反租”承包地时,往往附加种种不合理的规定,比如通过调整偏远和土质差的地块,使农户不得不同意将自己的承包地“反租”给村里。第二,混淆了土地的承包权与经营使用权的关系。有的地方在农户租出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取消了农户对土地的承包权;更普遍的情况是,农户在租出使用权之后,虽然名义上还保留着承包权,但实际上却丧失了经营主体的地位。第三,明着“反租”,暗着“倒包”。土地租金的收益分配缺乏公开性和合理性。一些村组织获得的租金收入,已经超出了中介性的服务费收入,而是类似于“二土地出租”性质的地租收入了。
记者:你认为什么样的耕地流转才是保护和促进生产力发展的?
陈锡文:至少有三条检验标准。一是看耕地流转、集中后,当地农村是否稳定,农民是不是能安居乐业;二是看耕地集中后,是不是确实提高了使用效率。对“大户”的经营不能只算产出,不计投入。另外,也不能只计算使用耕地者的效益,更要看转出耕地者是否增收;三是要看耕地集中使用后,最终收益在各当事人之间分配是不是合理。
记者:可是,确实有不少农民出租耕地之后,拿到的租金比直接种地的收益更多,即使回过头来给租地的公司打工,产品销售也不用发愁,还可以再领一份工资。还有一些人干脆就外出打工去了。这不是好事吗?
陈锡文:农民如果真能获得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当然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可是事实上,这里面有很大的风险。今年我们在四川农村调查,遇见一位抱小孩的青年妇女,她说几年前村里的地被国家征用,作为补偿她被安排到县里的企业上班,可是现在厂子倒闭了,她和丈夫都丢了工作,回家也已无地可种,生计马上就成了问题。近年来,进入大中城市打工的农民在不断增加,但是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就业并不稳定,能在外定居的更是凤毛麟角,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可能覆盖农民群体,土地仍然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外暂时找不到工作,回家有块承包地,至少还可以吃饱肚子。因此,只有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形成农民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的就业机制,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此外,一些进入农业直接生产领域的公司、企业,有的一租地就是成百上千亩,一租就是几十年。但规模大,市场风险也大。福建有一家做农业的中外合资企业,本来市场很好,也给出租土地的农民开出了比较优厚的条件,可是最近由于与进口国的贸易摩擦,部分农产品出不去了。企业非常担心,不知道出口受阻的情形要延续多久,范围还会不会扩大。显然,当风险超出了公司和企业的承受力后,转出土地使用权的农户也必然跟着受损。因此,耕地使用权流转、集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对转入、转出者都要讲清楚,双方都必须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自担风险并承担各自的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在中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农业的家庭经营形式会不会改变?
陈锡文:农业家庭经营,是古今中外农民的基本生存方式,这是和农业产业的特殊性相适应的。总的来看,农业的家庭经营在规模和生产手段上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农业越发展,要求社会化的服务体系越发达、越完善,但以家庭经营为基本取向不会改变。因此,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应该长期稳定。《人民日报》&&SPAN lang=EN-US style=&BACKGROUND: # COLOR: FONT-FAMILY: 楷体_GB年8月6日)
来源:《中r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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