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有没有提到殡葬改革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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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实施殡葬改革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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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市政府新闻办 于
15:45 编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庆市委、市政府决定从日起全面启动殡葬改革工作,市城区自日起正式实施,各县(市)自日起正式实施(4月 1日至6月1日期间,建设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等基础设施)。为了让更多群众了解我市殡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进展情况,现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启动背景和相关政策做如下通报:
  一、启动背景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积极倡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大力推动下,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积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我市的殡葬习俗与改革大局、发展大势很不协调,甚至格格不入。突出表现在:乱埋乱葬导致青山白化,滥修豪墓侵占大量山林,厝棺停柩大煞城乡风景,迷信活动败坏社会风气,重殓厚葬加重群众负担,焚香烧纸引发森林火灾。外地来安庆的客人,从高速公路上望大龙山,碑碣林立、冢墓累累,触目惊心。安庆是全省两个没有开展殡葬改革的地级市之一,死亡人员火化率仅为11%,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殡葬改革已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每年“两会”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均多次提出建议,社会有识之士也不断通过多渠道呼吁。可以说,我市殡葬改革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关头。
  二、相关政策
  1、改革目标。
  自4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全市殡葬改革的重点任务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即省政府划定的岳西县外的其他县(市)区均为火葬区。自4月1日起,火葬区死亡人口(除特定人群外,见第3条)一律实行火葬,遗体不得装棺土葬,不得在公墓区以外修建新坟。
  2、惠民政策。
  根据《安庆市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工程实施办法》规定,除享受丧葬补助费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人员外的具有安庆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含非农和农业户口);在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安庆市户籍的学生;驻宜部队现役军人;与在宜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在各县(市)区内居住的外来从业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殉职人员和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死亡人员等对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后,在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冷藏存放(存放期限3天以内)、遗体火化、骨灰寄存(存放期限1年以内)等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实行免费。
  对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在免除殡葬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费用的基础上,免费提供300元以内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免费存放期延长至3年以内。城市“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扶养人的城市居民)、农村五保对象在城乡公益性公墓免费安葬。
  积极鼓励与倡导不保留骨灰与节地葬式。对于选择骨灰江葬的,给予费用减免10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在经营性公墓内选择节地葬式(花坛葬、树葬、草坪葬等)的,给予费用减免500元/盒方式进行补助。
  3、尊重少数民族等特定人群的丧葬习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殡葬管理中要尊重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丧葬习俗的自由。在火葬区,对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应予尊重;自愿实行火葬的,他人不得干涉。对患有鼠疫、霍乱、炭疽死亡的病人遗体,必须立即消毒,就近火化”。除上述10个规定少数民族外的其它各民族群众在我市死亡后,实行火化,禁止土葬。
  尊重佛教教职人员(比丘、比丘尼)的丧葬习俗。我市佛教教职人员死亡后,由所在寺庙提供其身份证明及所在地佛教协会相关证明,经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验证后,可按照佛教习俗进行火化,火化后可选择在公墓安葬。
  4、厝基和活人墓的处理。
  殡葬改革实施后,现有的活人墓一律清除,火葬区死亡人员遗体不得装棺土葬。改革实施前已经死亡并厝基的,原则上由各地在今年年内妥善处置。对年内自行清除厝基安排至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的,享受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惠民政策。
  5、棺木处置问题。
  殡葬改革实施后,遗体不得装棺土葬,火葬区保留棺木已无实际意义,为鼓励城乡居民自行拆除和上缴棺木,部分县(市)区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照顾群众利益的原则,对居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和上缴棺木的,给予部分资金奖补。个别经济条件好的乡镇、村为了推动棺木拆除,可能存在奖补标准不一的现象。近一个月来,各地坚持自觉自愿,按规定标准奖补的原则登记处置了一批棺木,也得到了广大城乡居民的充分理解和支持。市民政局已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坚决杜绝不尊重群众意愿并强制收缴棺木等现象的发生。
  6、道教活动的规范管理。
  道教散居正一派道士应信众邀请,开展为亡人进行追思、度亡宗教活动,规模、时间要符合殡葬改革有关规定,以不影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生活秩序和不增加丧属负担为原则。道教教职人员在宗教活动中可以接受信众布施及个人不附加条件的捐赠,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散居正一派道士应在分片确定的活动点内活动,确需跨县(市)区开展活动的,须经活动所在地道教协会同意,并报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散居正一派道士应邀到丧属家中开展宗教活动,在宗教教职人员证书未颁发之前,必须出示道士证或道教协会会员证,无证一律不得从事相关活动,一经发现,宗教部门将予以依法查处;对在执法工作中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市道教协会也积极支持政府殡改政策,给会员发了倡议书。
  7、以人为本,文明执法。
  对违反规定乱埋乱葬的现象,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我们希望广大城乡居民自觉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同时要求相关执法单位及人员依法依规处置违反殡改政策的行为,以人为本,文明执法,杜绝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等现象的发生。
  从4月1日起,市城区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殡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和鼎力支持,取得了良好开局,没有发现违规土葬和所谓取尸火化、就地火化的现象,请广大群众不乱信谣传谣。在此,我们希望广大群众能够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殡改工作,共同努力把安庆市打造为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强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安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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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发现违规土葬和所谓取尸火化、就地火化的现象,请广大群众不乱信谣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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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神奇侦探 于
19:37 编辑
下午专门回老家安慰老人。老人气的发抖,喝NY的事别的地方都发生了。我不信也不传,支持政府,自愿上缴。几乎所有人都在...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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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真心舍不得,为了搞寿材,钱没少花,还请客吃饭折腾一番,补贴连木料本钱都没拿回。想想,乡下种地的,那几个都是血汗钱,再说了有多少情结在材上,虽然最终还是“举手投降”了,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不能理解。我只替一些老人说了心里话,不带个人意见,拍砖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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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着,想吃就吃,想喝酒喝,想玩就玩``死了一把火烧了干净,完事``
皇帝葬的好吧,也没见后代有永世江山富贵的`坟头还给人抛了```何况你个平头老百姓``
多关爱老人,曾经见过一个80多的老太太,4个儿子没一个愿意养``可怜活活饿死```结果前面一死几个儿子立马
出来又是烧纸,又是放炮求保佑```又大搞殡葬,其实就是为了同村攀比.有面子``
想想不觉得很恶心,很愚昧么`?
静若瘫痪``动若癫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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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政府 墓地价格这么贵你们打算怎么办?是趁机从中大捞一笔还是真正改革到位取消墓地买卖,不然改革不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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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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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乱葬的根本还是各级政府提供大量均等的公益性墓地,每一个死去的人都免费统一葬在一个地方,这样既方便祭祀,也让社会主义公平在死人身上得到体现,人活着的时候有贫有富,阶级之分,死了以后就不要有分别了吧~~都是一盒子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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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死不起
别人都在假装正经,我只好假装不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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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利国利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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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养薄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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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在实施过程中也要充分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让火化成为公益性的行为,让老百姓死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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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厚养薄葬,支持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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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o_e117:}哎,活不起,死不起。怎搞哦。再说了,老人总是想入土为安的,这是几千年来的老思想了,想要老人改变有点难的。对于像我们这一代的火葬是没压力的,大不了扔江里。。。。。
带着家去打拼。承接视频,平面,美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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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多年来没有实施殡葬改革,在我这个外地人看来,着实想不通,合肥从90年代就全部火葬,现在都啥年代了,安庆早就改改革了,今天安庆遇到的阻力,合肥早就遇到过....建议向先进地区看齐,不能让去世的人与活着的人争土地,“发展”是不二法门!
http://www.biquke.net/html/1/ 一念永恒 http://m.biquke.net/html/1/ 一念永恒&
天空飞过一只鸟,那是来自天堂的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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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以和为贵”,追求实现生命价值,殡葬改革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我们要珍惜今天,要给后代留下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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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殡葬改革,但是政府要是真心实意就该建设公益性公墓,实行公益性的基本殡葬服务,具体操作办法以法规形式张榜公布,墓位要恢复其真正的公益性、免费或者低价、也可以灵活采取不买墓位可以免费存放,而不只是现在的存放一年,届时大家会自觉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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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远看,殡葬改革还是利民的,大家还是更希望居住的环境青山绿水吧,厚养薄葬,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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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改火葬是适应时代的政策,支持政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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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只要政府做好解释工作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相信广大市民会理解和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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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人口多,按照老的土葬方式,今后子孙后代吃饭都是问题。政府还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旧有观念,在民众坚持传统缅怀先人和保障子孙后代发展方面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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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葬对环境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支持殡葬改革,还我青山绿水!{: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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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造福子孙,青山绿水点亮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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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地价格要比土葬更便宜才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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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省钱和便民角度完善,群众才会呱唧呱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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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华茂1958-C7栋民政部力推殡葬新规缓解民众死不起|殡葬|改革_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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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力推殡葬新规缓解民众死不起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是我国的传统观念,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家人、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
  法治周末记者 武杰
  “以这座城市的名义,为每一个曾在这里流下汗水的人,画上一个有尊严的生命句号,这项举措的意义,超越金钱本身”――民革广州市委在今年广东的“两会”集体提案中建议,所有市民和外来工,死亡后2890元的基本殡葬费由政府埋单。
  免费基本殡葬服务包括遗体接运、存放、遗体告别、火化、骨灰寄存和殡仪用品等项目,按时下市场价格,费用共计2890元。
  当地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已实行免除低收入群体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的政策,而广州市户籍人口免基本殡葬费的政策有望2015年在全市推开。
  中国人历来重视殡葬,这是一种文化传统与情结。然而近几年,殡葬行业的暴利,让人产生了“死不起”慨叹。为了解决老百姓的实际困难,政府开始伸出援助之手,从2009年起,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等惠民政策逐渐在很多地方展开。
  惠民殡葬政策4年路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这是我国的传统观念,殡葬不仅是个体生命终结的仪式,也是家人、亲属表达对逝者哀悼追思的方式。
  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首次在国家规划中明确将为身故者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内容,要求向城乡困难群众和不保留骨灰者免费提供遗体运送、火化和绿色安葬等服务。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殡仪系主任、中国殡葬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孙树仁告诉法治周末记者,2007年“21城市殡葬管理论坛”就提出了《21城市宣言》,发出了“惠民殡葬”的声音。2009年民政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各地先后推行了惠民殡葬政策。
  青岛市殡葬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向法治周末记者介绍,当地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费每具320元;车辆、遗体消毒费每次15元;馆内遗体搬运费每具50元;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费每具80元;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费每具700元;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费单盒60元。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免除标准由殡仪馆按照青岛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最高免除标准为每具1225元。
  因为各地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核定,所以每个地方的基本丧葬费也不一样。
  法治周末记者从民政部了解到,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了全省性的惠民殡葬政策,基本实现了低收入人群优惠殡葬服务全覆盖。另外,深圳、青岛、杭州、温州、郑州、西宁等25个城市及178个县级市实现了所有户籍居民或常住人口全覆盖。
  日,民政部以民发〔号印发了《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总体要求、具体措施以及保障机制,确立了“到‘十二五’末,在全国火葬区全面建立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基本实现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
  目前,各地实施惠民殡葬政策年投入资金超过15亿元。
  政府援手只能部分缓解殡葬负担
  一般来讲,殡葬方面的收费主要有四个方面:传统火葬服务、殡仪服务、丧葬用品、墓穴及骨灰格位,而高价收费一般来源于后三方面,墓穴和骨灰格位尤甚。
  在整个丧葬费用中,基本丧葬费用所占的负担比例并不重。2012年中国新闻周刊对北京、上海、广州、沈阳、西安5大城市的殡葬费用进行了调查,在北京,办一次丧事最低支出要3000元至4000元,如果要办“豪华”葬礼,加之购置一块满意的墓地,那就需要几十万元的投入了。而上海墓地的价格更是与上海市内中环区域的楼盘单价相差不大。
  “死不起”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墓穴和骨灰格位上。从2003年至今,殡葬业已经8年跻身国内十大暴利行业,且一度排名前三,主体原因也是墓地和骨灰格位价格虚高。
  对于墓地和骨灰格位天价现象,著名的殡葬研究专家、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学教授杨根来教授曾经谈到,一是机制问题,二是公墓管理方面。民政部门、物价部门、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在墓地管理方面存在疏漏,目前体制仍然没有解决好。前几年公墓压根儿就没有民政部门审批,是按市场运作,按工商登记来进行的,这种情况下公墓价格越来越高。
  所以说,即使实行惠民殡葬政策,减免一些服务费用,殡葬问题也不会迎刃而解。已实行惠民殡葬政策的省区市,投入的资金不断增多,但每到清明节,天价殡葬还是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也是诟病最多的问题。墓穴动辄数万、十几万元,让人不堪其重。
  而政府的财政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一味地扩大免费范围。民政部在给法治周末记者的回复信中提到,“将惠民殡葬政策从重点救助对象向户籍居民和常住人口扩展,面临着地方公共财力供给不足的困难”。
  而民政部的说法也正是广州市民政局认为实施惠民殡葬政策面临的主要困难。广州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1000多万的户籍人口,其中每年死亡人数大约在4万人左右,如果每个殡葬服务价格按1500元来计算,一年4万人的基本丧葬费用全免就需要约6000万元左右的资金投入。目前全市推行最大的难度还是在于资金的落实。
  丧葬观念需要改变
  “现在国家的土地紧张,选择墓葬必然会推高墓地售价,3万、5万、30万、50万元甚至更高价格的墓地就会层出不穷。”杨根来建议,必须要将殡葬方式向绿色环保生态葬的方向引导。
  南京市殡葬管理处处长裴云峰说,现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平均以每个墓穴3平方米(含周边道路、绿化)计算,当地现存的经营性公墓土地余量仅能维持3年至5年。这似乎印证了杨根来的判断。
  然而,尽管树葬、花葬、江葬、海葬、壁葬等新的殡葬方式都已出现,但对于逝者的家人来说,入土为安才是最好的选择。多年来,殡葬部门虽推出低价甚至免费的绿色环保生态葬,却是“门庭冷落”。虽然殡葬部门经过了20多年的宣传,但主动选择树葬等生态葬的人一直很少。
  四川省长松寺公墓副总经理吴远奎说:“壁格价格比一般墓穴要便宜近一半。没想到,首批推出的200多个,到目前卖了还不到40个。大规模推广的计划也搁置了。像收费仅800元的草坪葬和树葬,就更少有人选择了。”
  新华社报道称,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墓穴价格更高的地区,公益性壁葬也同样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在北京长青园墓地,骨灰墙2001年建成至今,只使用了五分之一;上海市7家公墓2010年曾计划推出1万个价格在2000元左右的公益性墓格,问津者也不多。
  民政部早已指出,将惠民殡葬政策从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向奖补生态安葬方式拓展,面临着转变群众薄养厚葬传统观念的挑战。
  所以,应倡导节俭的安葬死者方式。杨根来说:由于这个行业的特殊性,人们很少了解殡葬业的行情。要办丧事的时候,更不会去对比殡葬用品的价格,另一方面受自己的情感影响,希望能够厚葬亲人,以为价格越高孝心越大。于是一些个体殡葬经营者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和失去家人的悲伤情感不断推高殡葬费用,绑架了市场。
  要改变人们的丧葬观念,不能一味地靠宣传,殡葬部门也应该在葬礼方式上作一些改变。孙树仁说,传统的“131”模式(握一次手、三鞠躬、绕一圈),难以满足人们尽孝道和慎终追远的心理,这就要求殡葬管理与服务机构开发出与时代文明相协调的葬礼。
  当然,规范收费这门功课也必须做好,孙树仁认为,民政部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实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好政策。但如果只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对基本丧葬费用之外的丧葬收费不加以规范,很有可能出现“堤内损失堤外补”的现象,即免费的部分被转嫁到非免费的服务项目上。真正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政策跟进,规范基本丧葬费用之外的服务收费,以让利于民的思维为“基本”之外的服务合理定价,用价格的杠杆调控基本丧葬费用之外的高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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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
&&建议细览
编号:建议37576号
建议主题:
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
建议类别:民生类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提交时间: 08:18:58
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
何平 在我国农村发展史上,有两个问题的确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两个问题一个是多子多孙,一个是薄养厚葬。多子多孙的问题导致我国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口剧增,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为此,党和政府提出计划生育的口号,并在党的十二大确立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经过长期的奋斗,计划生育的目标基本实现,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人们的生育观念显著改变。回顾这一进步的过程是极其艰难而痛苦,而这一事业的成就却是光荣而伟大。可以讲,在国内众所周知,在国际举世公认。然而,当我们为之而欢呼时,薄养厚葬的问题凸显,发展下去,后患远甚于过去多子多孙带来的灾难。对此,不断有人发出惊叹。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在电视上播放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认同,“两会”代表、委员理应高度重视。这里我结合农村殡葬改革提出以下看法,供“两会”代表、委员参考。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近年来,操办一人的丧事少说几万元,多达十几万元以上,不仅给死者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而且给社会带来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贫困家庭雪上加霜。贫困家庭往往因操办丧事背上沉重的债务,迫使正在上学的学生辍学,正在医治的病人放弃就医,更无力扩大生产,改善生活,直接影响到民生问题。(二)坟地隐患甚多。坟墓的逐年增加,侵占了有限的耕地,致使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无法兑现。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经常遇到坟地的困扰,迁移坟墓难度大,代价高,常常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和群体上访,形成不稳定因素。每年坟地频繁的祭奠活动引发多起火灾,特别是森林火灾给国家造成了难以估价的损失,致使环境保护的 基本国策难以贯彻。(三)居民生活严重受扰。随着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频繁的丧事活动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在县城的大街上几乎每星期出现举丧的车辆和人群,导致长时间的交通堵塞;在学校上课的老师和学生时常被周围举丧的鞭炮声、鼓乐声、嚎哭声弄得无法正常上课。(四)耗费了人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家死人,全村举丧。从死亡之日起,忙于出殡的择日,坟墓的修造,花圈、纸扎、孝服的定做,烟酒、蔬菜、食品、烟花爆竹的采购,亲朋好友的告知,乐队、和尚、道士的预约,招待亲朋好友和办事人员设立宴席所用设施的租赁、搬运,专用灵堂、灵棚的安装布置,这些事宜的办理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尤其村干部要参与丧事活动的整个过程,操办一人的丧事少则7天,多则10天以上,因此千人以上的村每年村干部参与丧事活动的时间长达100天左右。(五)滋生了腐败。农村丧事带来的攀比风、敛财风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势地位,显示自己的门庭高贵,在丧事的规模上互相攀比,其耗费令人揪心,其场面叫人心绪难宁。特别是少数干部借丧事敛财的恶行,群众更是恨之入骨。(六)助长了封建迷信。农村丧事伴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与科学发展观截然相悖,不仅阻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影响城市的文明进步。目前,城市丧事先火葬再土葬的情况日益多见,就连北京市民中也有人花高价到郊外购买坟地。农村丧事带来的以上问题若再不根治,必将更加突出。其一,丧事的规模不断扩大,坟墓的投资继续增加。不少地方兴起了修墓热,人还未死修墓先行,一座坟墓少则几千元,多则十几万,甚至百万元以上,又是栽树,又是立碑,富丽堂皇。还有攀比风日强,有的丧事,单纸扎、花圈就花几万元,有的动用四五班乐队,有的雇用几个剧团,领导干部办丧事更是大车小车排成长龙,举丧行程还有交警指挥。其二,现在是两个、三个以上家庭共同承担两位老人的丧事,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今后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将承担四位,甚至六位、八位老人的丧事,其负担可想而知。这不免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导致计划生育出现反弹现象。面对农村丧事出现的问题,有人认为这是农民的落后观念所致,建议社会各界对农民进行树新风破旧俗的教育,使农民真正从传统陋习的桎梏中走出来。教育固然重要,但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教育是不行的。农村改革以来,各地狠刹丧事大操大办的口号始终没有停止过,但大操大办的攀比风、敛财风不仅屡刹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究其根源不能完全归咎于农民,大操大办之风在广大干部队伍中不是照样盛行吗?恰恰相反,农民对农村丧事的看法并非有人想象的那样落后,我在农村调查时发现多数农民已意识到传统丧事的弊端,他们内心也不情愿接受薄养厚葬的现实,只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压抑下无奈罢了。问题在于我们没有相关的政策推动,更没有从法律高度予以制约。以往农村每一次大的改革,每一次大的行动,都是一靠政策,二靠教育。农业生产从建国初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到农业集体化,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的推动作用是决定性的。上世纪七十年代铲平坟墓,禁止丧事使用鼓乐是政策作用的结果,八十年代坟墓又起,丧事鼓乐再现,仍然是政策允许的结果。就计划生育而言,如果党的十二大没有确立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仍然长期停留在宣传教育阶段,要取得今天的成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尽快将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农村,这一建议曾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同志的认同,希望更多的代表给予支持。这项改革一旦成功,农村丧事节约的开支,远远多于以往国家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同样等于产生一种巨大的效益。而在传统的理念中一提效益人们往往想到的是生产,很少有人想到消费。其实,改进生产出效益,改进消费同样出效益。在我国,特别是农村,长期以来落后的消费严重制约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中,落后的农村丧事给广大农民造成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尤为突出。农村丧事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废除土葬实行火葬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广大农民的负担,而且可以避免传统丧事带来的许多问题。不仅对弘扬农村先进文化,抛弃封建落后思想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有利于保障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等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只有进行这样的改革,农民才能彻底解放,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也只有进行这样的改革,农村和城市才能和谐发展,农村城市化才能加快推进,城市先火葬再土葬的问题才能杜绝。当然,土葬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民俗,要废除它,无疑是向几千年的历史挑战。然而为减轻长期压在农民身上的沉重负担,更为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利益,我们别无选择。因此,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绝非小题大做。农村殡葬改革不仅具有必要性、紧迫性,而且具有可行性。一是当代农村经过新中国以来一系列的教育,广大农民的思维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农民获取外界信息,接受先进事物的意识日益增强;三是城市早已普遍实行火葬,部分农村不仅实行火葬,而且比城市做的更好,如河南省南街村早已实行火葬,处理丧事从死亡之日到火化安葬少则两天,多则三天,丧事全部费用仅需1500元。四是在中央老一代革命家带头丧事从简,甚至骨灰都不留的影响下,不少群众已萌生了丧事改革的意识,其中那些因操办丧事而深受其害的群众渴望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农村丧事进行改革;五是国家现有的财力和物力已不同从前,完全有力量在每个县建一个火葬厂,每个村建一个祠堂。以上有利因素为殡葬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可以说,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当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导下,我们的政府既能够解决好“生”的问题,同样也能处理好“死”的问题。
2014年2月邮箱:
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
何平 在我国农村发展史上,有两个问题的确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两个问题一个是多子多孙,一个是薄养厚葬。多子多孙的问题导致我国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人口剧增,给国家和人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为此,党和政府提出计划生育的口号,并在党的十二大确立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经过长期的奋斗,计划生育的目标基本实现,计划生育的优越性充分体现,人们的生育观念显著改变。回顾这一进步的过程是极其艰难而痛苦,而这一事业的成就却是光荣而伟大。可以讲,在国内众所周知,在国际举世公认。然而,当我们为之而欢呼时,薄养厚葬的问题凸显,发展下去,后患远甚于过去多子多孙带来的灾难。对此,不断有人发出惊叹。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在电视上播放后,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普遍认同,“两会”代表、委员理应高度重视。这里我结合农村殡葬改革提出以下看法,供“两会”代表、委员参考。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近年来,操办一人的丧事少说几万元,多达十几万元以上,不仅给死者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负担,而且给社会带来许多令人担忧的问题:(一)贫困家庭雪上加霜。贫困家庭往往因操办丧事背上沉重的债务,迫使正在上学的学生辍学,正在医治的病人放弃就医,更无力扩大生产,改善生活,直接影响到民生问题。(二)坟地隐患甚多。坟墓的逐年增加,侵占了有限的耕地,致使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无法兑现。国家和地方建设用地经常遇到坟地的困扰,迁移坟墓难度大,代价高,常常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和群体上访,形成不稳定因素。每年坟地频繁的祭奠活动引发多起火灾,特别是森林火灾给国家造成了难以估价的损失,致使环境保护的 基本国策难以贯彻。(三)居民生活严重受扰。随着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频繁的丧事活动严重干扰了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在县城的大街上几乎每星期出现举丧的车辆和人群,导致长时间的交通堵塞;在学校上课的老师和学生时常被周围举丧的鞭炮声、鼓乐声、嚎哭声弄得无法正常上课。(四)耗费了人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一家死人,全村举丧。从死亡之日起,忙于出殡的择日,坟墓的修造,花圈、纸扎、孝服的定做,烟酒、蔬菜、食品、烟花爆竹的采购,亲朋好友的告知,乐队、和尚、道士的预约,招待亲朋好友和办事人员设立宴席所用设施的租赁、搬运,专用灵堂、灵棚的安装布置,这些事宜的办理少则几十人,多则上百人。尤其村干部要参与丧事活动的整个过程,操办一人的丧事少则7天,多则10天以上,因此千人以上的村每年村干部参与丧事活动的时间长达100天左右。(五)滋生了腐败。农村丧事带来的攀比风、敛财风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人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势地位,显示自己的门庭高贵,在丧事的规模上互相攀比,其耗费令人揪心,其场面叫人心绪难宁。特别是少数干部借丧事敛财的恶行,群众更是恨之入骨。(六)助长了封建迷信。农村丧事伴随着浓厚的封建迷信色彩,与科学发展观截然相悖,不仅阻碍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而且影响城市的文明进步。目前,城市丧事先火葬再土葬的情况日益多见,就连北京市民中也有人花高价到郊外购买坟地。农村丧事带来的以上问题若再不根治,必将更加突出。其一,丧事的规模不断扩大,坟墓的投资继续增加。不少地方兴起了修墓热,人还未死修墓先行,一座坟墓少则几千元,多则十几万,甚至百万元以上,又是栽树,又是立碑,富丽堂皇。还有攀比风日强,有的丧事,单纸扎、花圈就花几万元,有的动用四五班乐队,有的雇用几个剧团,领导干部办丧事更是大车小车排成长龙,举丧行程还有交警指挥。其二,现在是两个、三个以上家庭共同承担两位老人的丧事,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的不断增加,今后越来越多的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将承担四位,甚至六位、八位老人的丧事,其负担可想而知。这不免影响人们的生育观念,导致计划生育出现反弹现象。面对农村丧事出现的问题,有人认为这是农民的落后观念所致,建议社会各界对农民进行树新风破旧俗的教育,使农民真正从传统陋习的桎梏中走出来。教育固然重要,但实践证明,仅仅依靠教育是不行的。农村改革以来,各地狠刹丧事大操大办的口号始终没有停止过,但大操大办的攀比风、敛财风不仅屡刹不止,反而愈演愈烈。究其根源不能完全归咎于农民,大操大办之风在广大干部队伍中不是照样盛行吗?恰恰相反,农民对农村丧事的看法并非有人想象的那样落后,我在农村调查时发现多数农民已意识到传统丧事的弊端,他们内心也不情愿接受薄养厚葬的现实,只是在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压抑下无奈罢了。问题在于我们没有相关的政策推动,更没有从法律高度予以制约。以往农村每一次大的改革,每一次大的行动,都是一靠政策,二靠教育。农业生产从建国初期的互助组、合作社到农业集体化,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的推动作用是决定性的。上世纪七十年代铲平坟墓,禁止丧事使用鼓乐是政策作用的结果,八十年代坟墓又起,丧事鼓乐再现,仍然是政策允许的结果。就计划生育而言,如果党的十二大没有确立计划生育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仍然长期停留在宣传教育阶段,要取得今天的成就是不可能的。因此,建议“两会”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尽快将废除土葬,实行火葬的范围扩展到整个农村,这一建议曾得到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同志的认同,希望更多的代表给予支持。这项改革一旦成功,农村丧事节约的开支,远远多于以往国家向农民征收的农业税,同样等于产生一种巨大的效益。而在传统的理念中一提效益人们往往想到的是生产,很少有人想到消费。其实,改进生产出效益,改进消费同样出效益。在我国,特别是农村,长期以来落后的消费严重制约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其中,落后的农村丧事给广大农民造成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尤为突出。农村丧事改革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废除土葬实行火葬不仅可以大大减轻广大农民的负担,而且可以避免传统丧事带来的许多问题。不仅对弘扬农村先进文化,抛弃封建落后思想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而且有利于保障计划生育、保护耕地、环境保护等三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只有进行这样的改革,农民才能彻底解放,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突破性的进展;也只有进行这样的改革,农村和城市才能和谐发展,农村城市化才能加快推进,城市先火葬再土葬的问题才能杜绝。当然,土葬是我国自古以来的民俗,要废除它,无疑是向几千年的历史挑战。然而为减轻长期压在农民身上的沉重负担,更为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利益,我们别无选择。因此,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绝非小题大做。农村殡葬改革不仅具有必要性、紧迫性,而且具有可行性。一是当代农村经过新中国以来一系列的教育,广大农民的思维观念发生了质的变化;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农民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农民获取外界信息,接受先进事物的意识日益增强;三是城市早已普遍实行火葬,部分农村不仅实行火葬,而且比城市做的更好,如河南省南街村早已实行火葬,处理丧事从死亡之日到火化安葬少则两天,多则三天,丧事全部费用仅需1500元。四是在中央老一代革命家带头丧事从简,甚至骨灰都不留的影响下,不少群众已萌生了丧事改革的意识,其中那些因操办丧事而深受其害的群众渴望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对农村丧事进行改革;五是国家现有的财力和物力已不同从前,完全有力量在每个县建一个火葬厂,每个村建一个祠堂。以上有利因素为殡葬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可以说,将农村殡葬改革列为基本国策的条件已经成熟。应当坚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导下,我们的政府既能够解决好“生”的问题,同样也能处理好“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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