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规定农村树龄几大不可天谕砍伐云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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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卓╳╳不服被告鹿寨县林业局强制扣押财产决定一案行政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5)鹿行初字第2号原告卓XX。委托代理人吴X,广西桂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住所地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30—1号。法定代表人黄X。委托代理人陶XX。委托代理人温XX。原告卓XX不服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下称:林业局)日作出的鹿林罚书字(2014)第094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于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于日向被告林业局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卓XX及其委托代理人吴X、被告林业局的委托代理人陶XX、温XX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被告林业局于日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卓XX于日,在鹿寨县四排乡(现为四排镇)江南村石庙屯收购农户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欲运输到桂林市出售,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予以:1、没收收购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2、处木材价款7771元的三倍罚款23313元。被告林业局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提交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及法律依据。证据:第一组证据:编号为1056851林立字(2014)第094号《林业行政处罚立案登记表》一份、林罚扣字(2014)第094号《暂扣物品通知单》一份,证明被告林业局对原告卓XX涉嫌收购滥伐林木已于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第二组证据:1、对原告卓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涉案杉原木系原告卓XX收购本屯村民黎XX、梁XX、梁XX、黎XX、龙XX、卓XX六人无证采伐的杉树原木;2、对梁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原告卓XX雇请梁XX的桂K×××××号车辆运输收购到的杉树原木;3、对梁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梁XX在勾地时,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将地边的十株杉树采伐后出售给原告卓XX;4、对黎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黎XX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将自留山内的杉树采伐并出售给原告卓XX,数量一立方米多一点;5、对黎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黎XX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请勾机将其责任林地内的杉树勾倒后截断并出售给原告卓XX,共有50至60株,树龄均在30至40年、胸径6至14厘米之间,得款3000元;6、对梁XX的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梁XX在未办理采伐证的情况下采伐自留地内的杉树原木并出售给原告卓XX。第三组证据:被告林业局出具的《四排乡江南村石庙屯滥砍伐林木调查勘验情况报告》、调查勘验勾绘图、《杉原木换算林木蓄积量》及木材检尺码单各一份,证明原告卓XX收购的原木采伐来源现场地点、测算的数量和其采伐的林木不属于零星木。第四组证据:听证申请书、听证通知书、听证会议记录、听证报告书、集体讨论会议纪要各一份,证明被告林业局在作出《处罚决定书》之前已告知原告卓XX相关权利义务,并举行了听证,所作的处罚已按法定程序办理。第五组证据:被告林业局、柳州市林业局《关于延长时间办结行政案件的请示》的批示各一份,证明被告林业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期限经批准延期。法律依据:1、《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经行政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三个月内不能办理完毕的,报经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收购的盗伐、滥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收购林木的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强房前屋后零星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日桂林政(号)的有关条款规定:农村居民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范围的界定为:1、农村居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是指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所划定的农村居民点小班范围内的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2、农村居民自留地上的树木,是指政府划定给农民,以解决蔬菜、口粮等土地上个人种植的树木。3、承包耕地以及路旁、村旁、水旁等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作为散生木统计,纳入森木采伐限额管理,须依法申办林木采伐许可证。原告卓XX诉称,日,原告卓XX收购本屯农户卖给的9.0322立方杉木,在运往四排乡石庙屯归堆的路上被被告林业局查扣,原告卓XX不服,以被告林业局扣押原告卓XX木头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行政诉讼,认为:第一、经法院一、二审判决,认定被告林业局扣押原告卓XX的原木及车辆的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同时责令被告林业局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原告卓XX收购的原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但被告林业局至日才作出处罚决定,对此原告卓XX认为被告已超过期限,属无效的行政行为。第二、原告卓XX收购的是农户的零星散树,不是滥伐的林木,对原告卓XX以收购滥伐的林木的行为予以处罚是适用法律错误,因此,请求撤销被告林业局作出的鹿林罚书字(2014)第094号《处罚决定书》。原告卓XX向本院提出的证据有:第一组证据:鹿林罚书字(2014)第094号《处罚决定书》,证明原告卓XX受到被告林业局林业处罚事实;被告林业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时间是日,其处罚行为已经超出时限规定。第二组证据:(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2014)柳市行终字第108号《行政判决书》,证明判决被告林业局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被告林业局作出的被诉处罚决定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上述时限规定,其行为是违法行为。被告林业局辩称,在收到鹿寨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的四天后,被告林业局即对原告卓XX收购滥伐的9.0322立方林木重新进行林业行政处罚立案调查程序,并于日放行了运输木材的车辆,但由于原告卓XX不配合,加上案件涉及人员复杂且数量多,案件办理期限相对延长,但被告林业局已严格按照《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申请延期并已得到本级和上一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处罚决定书》是在经批准延期的期限内作出的,并未超期,因此是有效的处罚决定;原告卓XX诉称其系合法购买村民卖给的零星散树,并不是滥伐的林木,但经本局调查,卖木材给原告卓XX的村民均承认其所卖的林木均未办理采伐证,即使是零星树木也未按《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加强房前屋后零星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日桂林政(号)文件的规定提请审批,均属滥伐林木,因此对原告卓XX的行为定性为收购滥伐林木是正确的。综述,被告林业局于日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是合法有效的,请求法院驳回原告卓XX的诉讼请求。经庭审质证,本院认为被告林业局提交的第一、二、四、五组证据满足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要求,本院予以确认,第三组证据系林业公安聘请被告林业局的两名工作人员进行勘验,但被告林业局并无证据证实该两名勘验人员有无对滥伐林木的勘验资质,因此对两名勘验人员出具的勘验报告等证据材料本院不予认定;对原告卓XX提交的第一组证据即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本院认为不应作为证据使用,原告卓XX提交的第二组证据系本院生效的判决及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具有客观真实性,本院予以确认,但其用以证明的内容本院不予采纳。经审理查明,日上午,原告卓XX非法收购其所在村屯村民梁XX、梁XX、黎XX、黎XX、龙XX、卓XX等六人无证滥伐林地内零星种植的杉木共9.0322立方米,欲运往市场销售,途中被被告林业局执法人员截获并扣押。原告卓XX对被告林业局扣押其林木及运输林木的车辆的强制措施不服,于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林业局的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违法,应予撤销,本院遂于日作出(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一、撤销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于日实施的扣押原告卓XX违法收购的9.0322立方米林木及运输该批林木的桂K×××××号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行为。二、责令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原告卓XX违法收购滥伐的9.0322立方米林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院于日向原、被告双方送达了判决书,原告卓XX不服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4)柳市行终字第108号《行政判决书》维持本院(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被告林业局收到本院(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后,于8月4日遂对原告卓XX违法收购的杉原木立案查处,8月5日将运输林木的车辆放行并于当日暂扣了涉案的9.0322立方米杉树原木,同时也向原告卓XX送达了《暂扣物品通知单》。被告林业局认为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案情复杂,经两次延期申请获批准,后于日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原告卓XX于日在鹿寨县四排乡(现为四排镇)江南村石庙屯收购农户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欲运输到桂林市出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而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书》,决定:1、没收收购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2、处木材价款7771元的三倍罚款23313元。原告卓XX不服引起本案诉讼。本院认为,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需再证明。本院已生效的(2014)鹿行初字第13号《行政判决书》对本案涉案的9.0322立方米杉原木已作了认定,系原告卓XX违法收购的滥伐林木,因此被告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没收收购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恰当,本院予以维持。但被告林业局作出并处木材价款7771元的三倍罚款23313元的处罚决定,因举不出该涉案的9.0322立方米杉树原木价值为7771元的充分证据。因此,被告林业局作出的该项处罚决定证据不足,本院应予撤销。原告卓XX诉称被告林业局超期限作出处罚决定,程序违法,应予以全部撤销,本院认为被告林业局于收到本院判决书的五日后已作出暂扣涉案的9.0322立方米杉原木的行政行为,至于直至日才作出被诉《处罚决定书》系经案件延期办理申请并已获批准,并没有违反林业部颁发的《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因此对原告卓XX的诉称意见本院不予采纳。综上,本院对原告卓XX的诉请意见及被告鹿寨县林业局的辩称意见均不予全部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维持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于日作出的鹿林罚书字(2014)第094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1、没收收购滥伐的杉树原木9.0322立方米。”的处罚决定。二、撤销被告鹿寨县林业局于日作出的鹿林罚书字(2014)第094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2、处木材价款7771元的三倍罚款计23313元。”的处罚决定。案件受理50元,由原告卓XX负担25元,被告鹿寨县林业局负担2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卢红民人民陪审员  翁庆芳人民陪审员  邱禄兴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七日书 记 员  刘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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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400多万亩生态林难成“动产”
村民9年前花10余万元投资,因经济林变生态林如今不能砍伐,福清渔溪镇钟前村199亩速生林成了一笔“糊涂账”,而这种情况普遍存在——■本报记者 杨剑峰 文/摄  核心提示 近年来林业经济逐渐升温,经济林办了林权证可以流转、采伐,成为农民新的“动产”。福清渔溪镇钟前村村民黄先生2005年与他人向村委会承包了199亩山地种植巨尾桉速生林,不过两年后准备申请林权证时被告知该片山地属于生态林,如今早已成林可砍伐出售的桉树林大部分“动弹不得”。  黄先生的遭遇不是个案。目前全省约有4200多万亩生态林,其中约有近一成属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农民无法正常采伐产生收益,其正成为一道亟待解决的难题。9年前投入10多万元造速生林  近日记者驱车前往福清渔溪镇钟前村马头企自然村,弯弯曲曲的山路边上随处可见成片的巨尾桉速生林。村民黄先生说,2005年2月他和两位村民与钟前村村委会签订了山地租赁承包合同。承包山林用于营造巨尾桉速生林,面积199亩,其中他占了大部分,整个承包期20年,每亩租金7元,每5年为一个阶段,租金6965元在每阶段初期一次性交付。  黄先生是村里最后一批承包者。上世纪90年代他在老家养殖鳗鱼,2002年前后鳗鱼行情不景气,养殖出现亏损。他说,2001年村民开始尝试种植巨尾桉速生林,让他下定决心栽种速生林在于可期的前景。巨尾桉生长满五年后就可以砍伐一次,砍伐后原有树桩会自动长出新树,过五年又可再次砍伐,就像韭菜一样可以重复收割利用。  签完协议后,黄先生就雇人砍伐山上原有的松柏树,经验收并在林业部门人员的指导下改种巨尾桉速生林。他说,当时栽种工钱按坑算,每个坑工钱0.8元,树苗每棵0.3元。有些树苗栽下后死掉需要补种,加上肥料和工钱,首年平均每棵树的投入约为3元多,加上第二年、第三年后续的管理和施肥等费用,平均一棵树成本涨至6元左右。到了2007年,他个人就共投入了13万元左右。自己也没多少本钱,有不少是民间借贷。经过测算,只要成林第一次采伐,收入差不多就可抵回本金和借款利息。以后的采伐收入除却日常施肥和管理费外就是净收入了。现今他和村民承包的这片速生林价值可达20多万元。因经济林变生态林不能采伐  不过当时的憧憬未能如期实现。2007年黄先生和其他村民准备向相关部门申请林权证时,被告知承包的经济林是生态林,不能办理林权证正常砍伐。此后他们陆续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均得到类似的回复。  黄先生说,担心申请采伐无望,无奈之下他们不再请人施肥管理这片速生林。本来种植满5年就可以进行第一轮采伐,却因为属性变了,只能让山上桉树自然生长。另外,2007年后管理未跟上,桉树长得慢。如今9年过去了,所承包的桉树个头有的才相当于正常管理5年树龄的桉树。  他说,比他早承包山地的多数村民也遇到了类似的难题。据他了解,钟前村有2000多亩巨尾桉速生林,其中只有一部分属于经济林可以正常采伐,大部分速生林因生态林属性至今“动弹不得”。全村共有几十位村民承包了山地种植巨尾桉速生林,初步估算投资成本起码超过200万元。承包前属性已是生态林  黄先生表示,当年他们对这种速生林不是非常了解,更不知道生态林和经济林的区别。2005年他们承包这片山地时没人明确告知是生态林,如果当时就知道生态林,他也不会承包。黄先生认为,如果山地性质是在承包后变更,相关部门应对承包者进行相应补偿。  黄先生向记者出示了租赁承包合同。记者看到,合同上面未注明山地属性,只规定承包者只有使用、管理权,同时预料外的有关事宜,村委会将给予协调解决。记者电话联系了渔溪镇钟前村村委会陈主任,问及村民所承包的山地何时划为生态林,对方称此事需向当地林业部门咨询,随后就挂掉了电话。记者随后联系了福清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管理站王站长对此表示,钟前村承包种植桉树速生林的山地在2001年就已划为生态林,因而不能正常采伐。至于黄先生在承包时为何没有明确告知,他说早期的事他也不了解。20%采伐指标难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9月黄先生和另几位村民经申请领到了20%的采伐指标。记者近日前往渔溪镇林业工作站,看到了一份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的采伐类型为林分改造,采伐方式为综合改造,采伐指标20%。该采伐为选择性间伐,并且采伐完后须更新树种,申请书显示更新树种为相思树。据了解,此次申请的林木区域包括黄先生所承包的山地以及与其相邻的另几位村民承包的山地,涉及速生林面积455亩。黄先生说,20%砍伐指标下达后,他已经请人采伐了。  渔溪镇林业工作站相关人士表示,低效林改造以综合改造和补植改造方式为主,一次改造的蓄积强度不得大于20%。黄先生申请到采伐许可证后,该站对其伐区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时,发现该伐区不符合采伐许可证中的标准,该站已下达林木采伐通知书,让其立即停止采伐。  虽然可以部分采伐,但黄先生认为此举仍难解决问题。他说,选择性间伐不能像其他经济林一样正常采伐,砍伐难度增大。成年桉树有10多米高,每棵树的间距较近,砍伐后往往会压到边上的桉树。这样一不小心就会不符合标准,而且也易超出采伐指标。生态林间伐成本变高,平时正常砍伐50公斤工钱约为4元,间伐50公斤工钱起码要6元多,即使这样工人还不太愿意。据其介绍,巨尾桉经济林正常采伐每亩实际纯收入可近2000元,此次每亩实际纯收入只有1000多元。另外,采伐后按规定须改造补种其他生态树种,又增加了成本。  据了解,生态林采伐有严格规定,如一级国家级公益林严禁林木采伐,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可以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王站长解释道,采伐指标也因不同类型和方式等不尽相同。黄先生可以继续申请采伐,但前提需完成每次树种更新补种后才能进行新的申请。他坦言,生态林综合改造采伐要求高,承包者积极性不高。近一成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  事实上类似黄先生的遭遇普遍存在。福清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站王站长表示,目前福清因生态林属性受限,承包者不能正常采伐的林地约有1万亩。福建省林业厅资源站负责人告诉记者,全省约有4200多万亩生态林,个人拥有的生态林约有400万亩。这些个人生态林多是先种植,后因政策因素才被划为生态林。  这意味着全省近一成个人生态林因属性受限难以流转采伐,“动产”变成了“不动产”。据了解,除此之外,全省还有一些已划入生态林的山地,早期不少承包者在不知情或者知情情况下栽种速生经济林等,这部分数量也不小,但未有统计数据。如我省漳州约有近60万亩速生经济林因属于防护生态林,问题也一直未能解决。  记者了解到,眼下生态林每亩每年有10多元的补贴,由承包村民、村委会等按约定比例享有。林地受限于生态林属性无法“动”起来的问题全省也暂未有统一解决方案。业内人士表示,经济林涉及面广,由各级部门进行补偿回购,需要大笔资金投入,因而该遗留问题一直难有突破,也难在短期内解决。个别地方试点商品林赎买  那么已属于生态林的商品林如何做到“不砍树、也致富”?目前我省个别地方已在试点商品林赎买工作。据报道,去年12月24日,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唯一的林业改革与发展示范区的三明永安市召开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竞标现场会。当天共有14片山场总计1312亩重点区位商品林参与竞标,有10片山场共计751亩被永安市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成功赎买,成交价262.3万元,比评估价低7.7万元。当中有的山地种植杉木,长达25年,但因政策原因不能砍伐。永安市设立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依托新成立的生态文明建设志愿者协会,制订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办法及所购买林木的管理办法,资金用于购买重点生态区位林木。  此外,永泰也拟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今年7月永泰县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永泰县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木赎买方案》,要求各乡镇及林业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促进工作的顺利展开。10月13日陈荣凯副省长带领省直有关部门一行赴永泰县调研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工作,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生态区位林赎买的新思路新方法,切实争取金融部门支持,拓展融资渠道,做大赎买规模,扩大重点生态区位保护范围。□记者手记  解决遗留问题要勇于担当  钟前村黄先生的遭遇本来可以避免,只要当时他在承包山地时相关部门能明确提醒,黄先生如今也不会为此心力交瘁。事实上类似现象还较为普遍。本报10月17日刊登了《法院判承包户胜诉 林权证还是办不了》一文,福清市渔溪镇东际村村民黄先生2001年向村里承包了1000多亩林地种植巨尾桉,因为当年承包时村委承包程序不严,未经过村民代表代会,以致留下历史遗留问题。虽然法院判其胜诉,但山地有权属争议,如今桉树已成林也不能砍伐出售。黄先生为此感到很痛心。  在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意识增强的背景下,农民的利益如何兼顾?政府基层部门细致、到位的服务非常关键。基层服务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相关部门人员应切实从农民的角度思考问题,详细告知具体政策,这样才会避免类似遗留问题在日后重新出现。  对于已经存在的遗留问题,相关部门更应鼓起勇气,探索和创新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而不应存在畏难心态,让遗留问题一直存在。可喜的是,我省个别地方已在试点重点生态区商品林赎买工作。虽然解决问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只要迈出步伐就是一种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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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龙泉第五期
责任编辑:龙泉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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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图片:恣意黄杜鹃&&&&&&&& 王远长 / 供 稿 摄于八都镇白水村
龙泉市林业局编
王永康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我局
4月20―21日,丽水市委书记王永康到龙泉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时实地走访林业局,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他强调,愿不愿、会不会听“真意见”,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各级各部门必须端正态度,深化认识,一把手亲自带队到基层,真心听意见、真情办实事。
丽水市领导胡侠、徐岳明,丽水市林业局局长项旭平,龙泉市领导蔡晓春、季柏林等陪同。
在林业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走访时,王永康详细了解我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特别是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工作进展和林业信息化建设情况,并与前来办理林权证手续的上镇农民陈丽文交谈。翻开红色的《林权证》,王永康仔细询问他家有多少亩林地,办手续是否方便,对林权贷款服务还有什么建议。他还嘱咐我局负责人,下一步要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化林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贷款工作,继续在便民上下功夫,在创新惠民上下功夫,真正实现“活树变活钱、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金山”。
(局办 宋志东 黄丽丹 陈飞飞)
{林业要闻}
何登新副市长到住龙调研香榧基地建设?????????????????????????????林上平
林业局局长到鑫达红豆杉有限公司调研??????????????????????夏春平 殷声毅
住龙林业站加强学习《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林上平
我局助推“五水共治”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周红敏 陈飞飞
我市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顾奕琦
局领导调研油茶产业发展工作????????????????????????????????????游昌顺
我市全面完成2014年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汪和燕
我市举办木本油料产业提升项目管理培训班?????????????????????????游昌顺
我局召开201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会议????????????????汪和燕
局领导践行群众路线深入乡村调研??????????????????????????周仁亮 金霖芳
森检站荣获丽水市201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先进集体??????汪和燕
森检站再次为古银杏把脉诊治?????????????????????????????????????赖美林
{简讯一组}
水塔村就生态林收益权信托事宜形成决议?????????????????????????林上平等
{温馨提示}
不要盲目采挖野生黄精???????????????????????????????????????????瞿茂良
{相关法规}
《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龙泉市林业局
{科普园地}
林木、林地权属及纠纷问题解答(六)?????????????????????????????方陈富
{生态文化}
空巢的思念?????????????????????????????????????????????????????王远长
{封面图片}
恣意黄杜鹃?????????????????????????????????????????????????????王远长&
{封二、三新闻}
王永康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访我局???宋志东 黄丽丹 陈飞飞
省农信联社领导到龙泉调研普惠金融工作???????????????????陈飞飞 黄丽丹
我局职工在全市文体活动中获佳绩??????????????????????????陈飞飞 黄丽丹
{封底图片}
阳台花下育新羽????????????????????????????????????????????????毛明通
编辑:王远长&&&&&&&&&&&&&&&&&&&&&&&&&&&&&&&&&&&&& 校对:黄丽丹&&&&&
签发:宋志东&&&&&&&&&&&&&&&&&&&&&&&&&&&&&&&&&&&&&& (内部赠阅)
《森林龙泉》邮件地址:&&&&&&&&& 电 话:
{林业要闻}
何登新副市长到住龙调研香榧基地建设
5月20日,龙泉市政府副市长何登新在林业局相关负责人陪同下,深入住龙镇碧龙、住溪村和浙江正韵茶叶公司,就香榧、茶叶基地建设进行调研。
何副市长听取了香榧种植户周建生自2010年以来种植香榧等相关生产和苗木生长情况介绍,对有关土地流转和生产种植技术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解,对他发展农业产业种植香榧方面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为自己及社会创造财富感到高兴和赞赏。何副市长就香榧种植和抚育管如何节约生产成本、如何提高林地的利用率、茶叶香榧间作套种短中长相结合增加经济效益,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住龙林业工作站 林上平)
林业局局长到鑫达红豆杉有限公司调研
5月7日,林业局局长徐怀坤一行到龙南乡鑫达红豆杉有限公司调研,并就公司发展提升提出了建议。
徐怀坤局长指出:红豆杉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同时被全世界42个有红豆杉的国家称为“”,是的“植物大熊猫”。天然红豆杉禁止采伐,只有人工培育加以利用。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技术指导和各项服务工作;鼓励公司开发加工业,提高经济效益附加值,增加地方税收;在林地流转、农田流转、产业发展、加工企业用地等方面争取扶持政策,有利于公司建立产、供、销产业链,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现代林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公司负责人蔡云斌(台州温岭人)介绍说,红豆杉种植项目是公司一项长远投资的绿色环保产业,市场潜力非常巨大,计划在三年内种植面积扩大到3000亩,建成为浙江省、全国最大的红豆杉精品园基地。力争条件成熟后,创造更高效益,开展紫杉醇提炼及保健产品的研发。
据悉,该公司于2011年到我市龙南乡开始种植培育红豆杉,已在兴源村、叶村、底村、洋尾村发展4个基地,种植面积1000余亩,种植红豆杉苗木100万株,目前已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
(营林科 夏春平 殷声毅)
住龙林业站加强学习《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于2014年4月1日开始施行,修订后的《办法》吸收了国家、省一系列采伐管理改革政策和试点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在树木采挖、采伐公示、采伐面积控制以及简政放权等方面都有大突破。为了学习、落实好新《办法》,更好地服务林区广大林农,适应新形势下依法治林要求,住龙镇林业工作站及时组织全站工作人员对新修订的《办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讨论,就如何做好落实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并向当地林农积极宣传贯彻。&&&&&&&&&&&&&&&&&&&&&&&&&&&&&&&& (住龙林业工作站 林上平)
我局助推“五水共治”大力开展绿化建设
结合“五水共治”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局以“美丽生态龙泉”为契机,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思路,立足生态优先,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开展绿化建设,将绿化融入治水,充分利用植物的生态修复能力净化水质,促进河流生态系统的复苏,构建“水清岸绿”的宜居环境,助推我市“五水共治”。
按照“六边三化”的目标要求和省级森林村庄、丽水市绿化示范村的要求,我局着眼完善功能、提升形象、改善环境,围绕目标重点推进,精心组织实施,广辟绿地,大幅度增加全市绿量,先后开展了“珍贵树种进万村”、全面义务植树等活动,高标准地实施全市绿化、美化工程,逐步拓宽绿化领域,不断提升绿化品质。
目前,全市已完成建设森林通道30公里,通道沿线林相改造8000亩,平原绿化600亩,四旁植树18万株,5个省级森林村庄和16个绿化示范村建设的绿化部份工作已完成。
(营林科 周红敏 局办 陈飞飞)
我市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生态龙泉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为进一步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保护意识,近期,我局联合凤阳山管理处、公安局森林分局开展 “鸟语花香?共享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暨爱鸟周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此次活动分别在市区、上洋镇、龙南乡设点宣传和咨询,展览常见候鸟、留鸟及野生动物标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图片,对广大市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浙江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浙江省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及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公安局森林分局结合我市近几年涉林案件的发生情况,例举了常见的七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制作成宣传画册,并且将典型案例印发成宣传单进行分发,提高市民保护生态、预防犯罪意识。
(森林公安 顾奕琦)
局领导调研油茶产业发展工作
4月29日,局长徐怀坤到安仁镇坑下村调研油茶产业发展情况,实地了解了造林大户叶敏飞户近年来种植油茶良种的规模、投资情况和油茶产业提升项目验收情况。徐怀坤对油茶良种推广工作作了肯定,并对基地的后续管理及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
(营林科 游昌顺)
我市全面完成2014年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
从4月初开始,我局组织全市292名专兼职检疫员、护林员深入各乡镇(街道),对全市61万亩松林分布所有区域内的松木纯林、混交林、风景林及散生松树等,进行了一次全面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对电信、电力、广电、电站以及部分涉松商店、加工企业、个体经营户从外地随货调入的松木制品进行了调查检疫,同时对公路沿线、城镇周围、高压线下建筑工地、九菇山、棋盘山、凤凰山风景旅游区一带松林进行了重点调查,做到不留死角。
据统计,本次春季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共调查松林面积60.95万亩,调查小班10727个,对相关单位今年以来所有涉松外来电缆盘、光缆盘、机器包装箱进行全面复检,复检率达100%。复检外来木质包装材料17批103件,发现枯死松木20株,系龙南乡曲岱村被火烧死,现已对20株枯死松木全部清理。本次疫情普查,通过采样镜检均未发现松材线虫疫情。
(森检站 汪和燕)
我市举办木本油料产业提升项目管理培训班
4月18日,我市林业局和财政局共同举办木本油料产业培训班,对相关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造林大户进行了以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使用、项目台账规范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期间就项目建设经验进行了交流。
我市从2009年开展木本油料产业提升项目建设,2013年新建油茶和香榧示范基地3950亩,其中:油茶良种推广示范基地2100亩,香榧良种推广示范基地<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亩,油茶技术推广示范林400亩,示范基地的建设大力推动了我市木本油料产业的提升。
为使项目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我市近期开展了2013年度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抚育管理等检查验收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督,使我市的木本油产业提升项目建设更加规范健康的发展。
(营林科 游昌顺)
我局召开201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会议
4月8日,我局召开201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会议,市森检站干部、各乡镇林业工作站兼职检疫员、测报员等近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013年森防检疫工作取得的成绩作了回顾,并对2014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对2013年各乡镇兼职森林植物测报员进行了考核,同时还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测报等业务作了培训。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市森防森检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8‰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6%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8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8以上。&&&&&&&&&&&&&&&&&&&&&&&&&&&&&&&&
(森检站 汪和燕)
局领导践行群众路线深入乡村调研
4月23日,局长徐怀坤专程到城北乡源头村青山石蛙专业合作社调研,听取负责人介绍,了解石蛙养殖模式和经营销售情况,分析石蛙养殖的良好前景,鼓励合作社发展产业,为社会生产更多的健康珍品。
随后徐怀坤深入皂口村毛竹竹腔施肥示范林“犁田坑”山片,观察BNP毛竹增产剂施肥后的情况,就该项施肥技术对环境、土壤、水源是否污染进行细致了解,并要求林业技术人员对出笋量、竹林产量、竹材材质和竹林抗性进行科学论证,帮助林农增产增收。
在吴岱村,徐怀坤就山林采伐、造林和抚育情况进行实地勘察,了解林业工作站对生态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重视程度及建设进度,掌握了“城北乡生态保护得怎么样?”的第一手资料。
此次调研,局领导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充分保持“深、实、细、准、效”的工作作风。&&&&&&&&&&&&&&&&&
(城北林业工作站 周仁亮 金霖芳)
森检站荣获丽水市2013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先进集体
近日,从丽水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局森检站荣获2013年度丽水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先进集体。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森检站以创建国家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示范站为载体,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植物检疫条例》及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加大检疫执法力度,加强产地、调运检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采取多项举措,使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监测预报,构建监测网络,提高测报准确率,全年共调查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面积251.5万亩次;二是检疫执法和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以“绿盾护林”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为载体,依法加强检疫工作,全年开展“绿盾护林1、2、3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涉松企业的管理,有效遏制了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入侵我市;三是做好森防科研和宣传普及工作,动员全社会支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为林农送去毛竹、油茶病虫害防治手册等5000余份,召开10余次现场会,为林农做好各种森林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在各级新闻信息媒体上发表报道120余篇。&&&&&&&&&&&&&&&&&&&&&&&&& (森检站 汪和燕)
森检站再次为古银杏把脉诊治
锦溪镇岭根小学内有一棵我市最大的古银杏,胸径1.77米,树高近40米,树龄800年,被岭根村民视为“树神”。去年5月份,该树遭受银杏超小卷叶蛾严重危害,经森检站科学防治,枝叶、树势恢复正常。
为了将病虫害控制在萌芽阶段,4 月29日,森检站森防人员及时来到岭根小学对古银杏进行复查,发现树冠下部枝条叶片已有银杏超小卷叶蛾轻度危害,森检站随即组织人员用甲维盐+天王百得+500倍液进行喷雾防治,提高防治效果,为古银杏安全提供了保障。&&&&&&&&&&&&&&&&&& (森检站赖美林)
{简讯一组}
水塔村就生态林收益权信托事宜形成决议
为了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业增效、林农增收,破解生态公益林的林地、林木等权益收益的难点问题,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5月6日,住龙镇水塔村就龙声合作社公益林收益权信托一事召开了全体村民代表会议,浙江万向信托公司、市林业局、住龙镇人民政府、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就公益林收益权信托的具体事项作了说明和解答。
公益林收益权信托将对林农产生四大益处:
1.增加农民林地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和流通性;
2.通过归集林地的未来现金流,利用信托受益权参股互助担保合作社获取融资,可以大大提供农民融资的便利性和可操作性;
3.担保合作社能够提升联保贷款,适应农户借贷需求特点,满足频繁的交易并降低农户融资成本。
4.村民:简化流转手续,降低流转成本;通过信托公司的介入,获得稳定的收益;以信托受益权凭证获取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或者获得投资收益;增加农民林地经营权的财产属性和流通性;
通过热烈的讨论和商议,全体村民代表一致通过了决议,同意龙声合作社委托万向信托以水塔村范围内公益林扣除管护费以后的损失性补偿基金设立信托计划。&&&&&&&&&&&&&&&&&&&&&&&&&&&&&&&&&& (住龙林业工作站 林上平)
我市高标准建设香榧良种基地
我市鑫龙香榧专业合作社创建于2012年10月,现有社员60户,流转林地1300亩。合作社以香榧良种推广为主,2013年推广800多亩。合作社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香榧良种推广基地,全部采用2+6和2+5苗木造林,基地道路、灌溉等基础设施健全。&&&&&&&&&&&&&&&&&&&&&&&&&&&&&&&&&&& (营林科 游昌顺)
我局推广笋尖套袋技术防治一字竹象甲
据相关病虫检测报告,今年我市12个乡镇(街道)75个行政村计7.3万亩毛竹林将受到一字竹象甲危害。我局采取多项措施推广笋尖套袋技术,对一字竹象甲危害进行有效防治。
一是利用电视技术讲座、《今日龙泉》、《森林龙泉》进行宣传,深入乡镇(街道)、行政村召开各种会议,普及病虫害防治知识;二是组织森检站及有关乡镇林业工作站科技人员举办技术培训班、送科技下乡、为竹农发放防治技术资料、到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等,全力推广笋尖套袋防治一字竹象甲技术;三是为竹农采购优质塑料薄膜袋做好联系服务工作,及时解决防治材料来源问题。
据统计,自4月初以来,我局为竹农举办技术培训班45期,参训人数3265人;召开各种形式会议63次;发放技术资料8000余份。
(专家组 章秋林 八都林业工作站 雷小平)
住龙林业站为古樟新生勤致力
住龙镇龙星村杨家里自然村,四面群山拱秀,风光优美绮丽。村中央生长着一株树龄600年以上、占地1亩的大香樟,树高云、树冠硕大、枝繁叶茂,是该村的一处景点。村民将该树称为风水树,常在此祭祀祈福,敬之为树神,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视为该村的一个标志。树荫下更是村民休闲、孩子们玩耍的好去处。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2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由于树体遭受雷电袭击,濒临死亡。经林业部门全力救护,终得存活,但其中四分之一枝干已枯死。随着时间推移,枯枝开始霉烂,庞大枝条挂在树上,每遇风雨,粗大的树枝折断就往下掉,严重影响着村民生产和生活。
林业部门极为关注该树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多次联系龙星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商议解决办法,最终确定最佳整修枝干方案。为了妥善解决修整古树的相关民俗和技术问题,特意寻找和聘请了一位既懂当地民情风俗又懂古树修枝技术的人主持操作。
5月,修剪齐整后的古树焕发出新的活力和生机,恢复了秀美的身姿,也为休闲的村民消除了安全隐患。古香樟重获新生,为龙星村建造古樟休闲公园保存了最佳亮点和光彩,为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作出贡献。
&&&&&&&&&&&&&&&&&&&&&&&&&&&&&&&&&&&& (住龙林业工作站 林上平)
竹林业工作站积极为竹农提供竹腔施肥技术服务
竹乡山溪口村竹农获知毛竹竹腔施肥技术后,向乡林业工作站咨询该技术的相关情况。林业站技术人员就毛竹竹腔施肥的设备使用方法、毛竹增产剂用量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联系市竹产业发展中心为山溪口村竹农预订了毛竹增产剂。4月21日,乡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陪同市竹产业办干部携带竹腔施肥设备、毛竹增产剂到山溪口村进行现场施肥技术指导。通过详细讲解和现场操作示范,农户很快掌握了该施肥技术,解决了竹农山高路远施肥难的问题,为偏远竹山的丰产提供技术保障,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
(竹林业工作站& 叶盛清)
宝溪村民积极救助野生动物
近日,宝溪乡一对陈姓夫妇出资解救一只被捕获的野生果子狸,其救助野生动物的良好行为得到广大村民的称赞。据悉,该夫妇在城区回宝溪途中,发现一位外地民工兜售一只野生果子狸,便对其进行教育,希望他不要捕捉野生动物,将果了狸放归大自然。劝说无果后,该夫妇买下果子狸,将它送到宝溪乡林业工作站。工作站干部对陈姓夫妇爱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表扬,在检查无明显伤情后,择地将果子狸放生,并就此事进行调查。
(宝溪林业工作站 张海平)
森检站为黄渡村除灭马尾松毛虫
近日,森检站接到上镇黄渡村村民报告,该村海拨600多米、土名湾连的一片马尾松林遭到病虫危害,立即派员不顾山高路远赶往现场。经森防科技人员检查,确定为马尾松毛虫危害,并针对危害程度,采用天吉2号生物无公害粉剂进行喷粉防治,除灭大量马尾松毛虫,100多亩马尾松林得到有效保护。
&&&&&&&&&&&&&&&&&&&&&&&&&&&&&&&&&&&&&&&&&&& (森检站 汪和燕)
我局走群众路线送科技下乡到东书
我局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5月20日,与科技局、卫生局、计生局等单位一起送科技下乡到城北乡东书村,在文化中心大楼前热情为民服务。据了解,我局在当日活动中,共发放林业技术资料500多份,法律、法规资料300余份,森林消防宣传雨伞500把,解答林业相关技术和法律法规咨询200余人次,满足了部分城北村民对林业知识的渴求。&&&&&&&&&&& (城北林业工作站 金霖芳)
科技下乡获八都林农好评
5月21日,科技周送科技下乡活动来到八都。我局四位专家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热情解答森林防火知识、林权管理办法,详细讲解了香榧、油茶、毛竹、珍贵树种的栽培、管理措施。并现场操作、指导林农使用BNP毛竹增产剂竹腔施肥的方法、工具使用、施肥时间等技术要点。发放有关资料1000余份,获得了八都林农的好评。&&&&&&&&&&&&&&&&&&&&&&&&&& (八都林业工作站李苏春)
{温馨提示}
不要盲目采挖野生黄精
黄精有补气养阴、健脾、润肺、益肾等功能,还具有降血压、降血糖、降低血脂、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和延缓动脉粥样硬化等作用,是中老年人较理想的补养之品。黄精可以入药,泡酒,还可以做药膳,目前市场行情走俏。
龙泉毛竹林中有少量野生黄精分布,可以作为林下经济项目发展,通过培育管理,成为林农的又一条致富途经。笔者最近在下乡调研时发现,许多林农在竹林中采挖黄精,家中存放也有不少,个子不如花生大,完全没有成熟。这样的采挖行为,已经连续几年。
黄精生长有它的特性:以种子繁殖的4年生黄精为最佳采收年限,其黄精多糖含量最高达到39.54%,折干率为36.64%。达不到这个时间周期,黄精的药用价值和营养成分大大降低。黄精种子每年10至11月份自然繁殖,所以,黄精采收期应该安排在12月到翌年1月。
笔者提醒各位林农:不要为了眼前短暂利益提前并连续采挖黄精,否则将给黄精自然繁育带来不良后果,不但产量大大降低,还有可能造成绝种。应当好好珍惜野生黄精资源,尽可能有意识进行培育管理,提高产量和效益。
&&&&&&&&& &&&&&&&&&&&&&&&&&&&&&&&&&&&&&&&&&&&&&(竹产业办 瞿茂良)
{相关法规}
《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根据《龙泉市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一、林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林地分为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特种用途林或薪炭林五个林种。
二、本办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林地流转,受让方单方面申请林地经营权流转的,流转合同须经公证处公证。
三、本办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林地流转,受让方单方提出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申请的,应由当地工作站就相关林地流转情况开展调查,并制作询问笔录。
四、申请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的,由出让方所在地村委会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七天。公示后无异议的,须有两个证明人签字,在公告证明上签署“已公示无异议”字样并加盖公章。
五、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流转证登记的宗地附图、基本信息和宗地四至界址,应由专业机构实地勘查,勘查人员在书面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林权证上出让面积和实际不符的,以实地勘查面积为准。
六、办法规定所申请宗地为生态公益林的不予登记。由当地林业工作站出具非公益林的证明。
七、林权流转方式
林权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
1、转包: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转交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农户承包经营的行为。承包方与发包方关系不变。
2、出租: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限内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并收取租金的行为。
3、互换: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经营或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交换的行为。
4、转让:指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木所有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移转给他人从事林业经营的行为。
5、入股:指承包方将林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或组成股份公司、合作组织等形式,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收益按股份分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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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林业局
{科普园地}
林木、林地权属及纠纷问题解答(六)
38、山林延包延长承包期限有什么规定?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全省统一延长承包期限为50年(至2055年12月31日)。
、山林延包38对农户退耕还林的林地如何登记?
答:经林业部门验收退耕还林的林地,应按该农户所在的村民小组集体统管山登记造册。村民小组与该农户按农田(耕地)承包年限签订好承包协议,农田承包期限内应由该农户经营管理;农田承包期满后,由村民小组与农户另行商定。若未经林业部门验收的林地,不予登记。
、土地改革法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土地改革法是1950年6月30日颁布的。在1950年6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刘少奇同志作了《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详细阐述了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的理由,并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对《土地改革法》(草案)进行了审议。会议一致同意刘少奇同志所做的《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建议的《土地改革法》(草案)。中央人民政府在1950年6月30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法》的主要内容是:(1)明确规定了实行土地改革的目的;(2)确定了在土地改革中应当没收征收的土地和财产;(3)确定了分配土地的原则;(4)对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5)土地改革的组织领导等有关事项。土地改革中地权确定之后,给土地使用者颁发土地证以保障地权,并规定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土改中分配土地的原则是什么?
答:土地改革中分配土地的原则是在原耕的基础上用抽补调整的方法分配土地。土地改革法第11条规定:分配土地,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的基础上,用抽补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但区或县农民协会得在各乡或等于乡的各行政村之间,做某些必要的调剂。在地广人稀的地方,为便于耕种,亦得以乡以下的较小单位分配土地。乡与乡之间的交错土地,原属何乡农民耕种者,即划归该乡分配。
、浙江省对土地改革中山林的没收、征收和分配有什么规定?
答:为了在土地改革中做好山林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工作,中共浙江省委于1951年4月25日把《浙江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的试行草案发给各地、市、县委并报华东局,后于1951年6月10日经华东局修改,正式批转所属分局和各省委执行。
《浙江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对改革中山林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做了具体的规定,包括:(1)山林的没收和征收;(2)山林的分配;(3)山林折田亩的计算方法;(4)山区划分阶级成份的补充事项等问题。
43、在土地改革中,哪些山林应当没收、征收?
答:根据《浙江省土地改革中山林处理办法》规定,在土地改革中应当没收、征收的山林是:(1)没收地主的山林;(2)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的山林及各种族山、众山;(3)征收工商业家的山林;(4)按照土地改革法第五条规定应予征收的小土地出租者的山林;(5)征收富农出租给农民的山林;(6)大森林、大荒山、风景区山林、矿山,及其他必须收归国家经营的山林,归国家所有。
、土地证是怎样颁发的?
答:按《华东颁发土地房产所有证暂行办法》规定,凡土地改革已经结束,并已确定土地房产所有权者,不分原有与分得的土地房产,均发给土地证。土地房产所有权的确定,归县(市)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证由乡人民政府填写后,送经县(市)人民政府审查,统一编号加印颁发。土地证分为三联,第一联归业主收执,第二联归县(市)人民政府存查,第三联归人民政府保存。颁发土地证以户为单位,每户颁发土地证一份。凡属公有或数户公有的土地房产,只共同发给土地证一份,但须载明公有或共有业主的姓名,并共同拟定土地证保管人,于备查栏内注明之。凡属国家所有的土地房产,概不发给土地证,由各该管机关报告县(市)人民政府登记备案。
城市郊区土地改革完成后,对分得国有土地的农民,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国有土地使用证,保证农民对该项土地的使用权,对私有农业土地者发给土地所有证,保障其土地所有权。
、什么是“四固定”?
答:“四固定”就是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把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固定给生产队。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由于“一平二调”“共产风”,打乱了农村所有制,破坏了农业生产力。为了解决农村所有制混乱的状况,中共中央在1960年11月3日《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规定:“生产队是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小队是组织生产的基础单位。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坚决实行“四固定”,固定给生产小队使用,并且登记造册,任何人不得随便调用(《紧急指示信》中所说的“生产队”和“生产小队”,后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中规定,分别改名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四固定”固定了土地的使用关系,解决了公社化运动中存在的土地所有制方面的混乱状况。
、什么是林业“三定”?
答:林业“三定”,就是稳定山权林权,给社员划定自留山,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1981年3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1)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山林树木,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以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林木,凡是权属清楚的,都应予以承认,由县或者县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保证所有权不变;(2)要根据群众的需要,划给社员自留山(或荒沙荒滩),由社员植树种草,长期使用;(3)国营林场和社队都要按照中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林业生产的特点,认真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根据这个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林业“三定”工作。
山林办 方陈富等
{生态文化}&&&&&&&&&& 空巢的思念
&&&&&&&&&&&&&&&&&&&&&&&&&&&&&&&&&&&&& 王远长
一只空巢,一个鸟类曾经热闹的家,遗弃在毛先生家的阳台上,象一颗被掏空的心,留给他满满的思念。
毛先生家的阳台,和许多住户一样,也有各色花卉。三月中旬的某一个清晨,他走向阳台,给那些盆盆罐罐浇水,突然发现,一盆蟹爪兰下,泥土被深深扒开,形成一个坑。毛先生疑惑,将泥土复位。第二日,又被扒开。毛先生隐藏在玻璃门后,静静等候,看看到底是谁,胆敢这样侵犯自己的领地。
他看到了,两只乌鸫,在花架上警惕地观望一会,然后钻入花下,用自己衔来的泥土,如燕子一样开始筑巢,为自己安家。
家,多么温馨的一个字眼。这对飞翔的精灵,选择与自己为伴,需要在佛前多少年祈求才能结成的缘份。毛先生被眼前景象感动,嘱咐妻子,少在阳台走动,别惊吓了为爱筑巢的天之骄子。浇水、洗衣、晾晒,太多家务,为一对小鸟安栖改变轨迹。
不几天,乌鸫将窝垒成,衔来枯草装修,那份讲究,似乎和人类区别不大。毛先生心里一动,决定记录乌鸫的生活点滴。他向别人借了一副三角架,安上相机,再将蟹爪兰枝条撑开,形成一个门,方便乌鸫进出,也让自己清晰拍摄。
六只乌鸫蛋,浅蓝色,壳上点缀褐色斑,如宝石一般漂亮。几天后,小乌鸫出壳,光秃秃,不像小鸡小鸭身上布满黄色绒毛,让人担心这么脆弱生命能否存活。毛先生的拍摄,引起乌鸫夫妇不满,发出抗议,它们都忘了自己寄人篱下,没有领土主权。毛先生表示妥协,为相机接上快门线,牵进客厅。阳台上其他花卉,也搬进客厅,他要保住那些正在茁长的生命。至于蟹爪兰,他不敢浇水,生怕水份润湿巢穴,给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小乌鸫以不利。
毛先生的生活,从此多了伴侣,也多了许多知识。他发现,大乌鸫喂食,不是一次一只虫子,而是一次多只,分发几个孩子;如果带回来一支长蚯蚓,先送进小鸟口中,然后又啄出一段,哺给另一只。小乌鸫特别灵敏,能感受到爸爸妈妈来临的气息。只要听到叽叽喳喳的叫声,毛先生就知道大乌鸫快来了。他更是发现了一件闻所未闻的奇事,每当喂完食,大乌鸫会从鸟窝里吃掉一块柔软的东西,那东西像蛋壳一样浅蓝色,看起来光滑。后来他看到一只小乌鸫吃完食物,将屁股厥起,拉出一半这样的东西,大乌鸫低头一叼就吞下去了。竟然是小鸟的粪便?毛先生惊呆了,这种为孩子为家庭所采取的保洁措施,人类除了惊诧,还能表示什么。
小乌鸫快乐成长,毛先生的喜悦也一天天添加,终于忍不住将这段奇缘分享给同事朋友和新闻媒体,乌鸫一家一时间成了小范围内的明星。他们已经习惯被人类打扰,明白自己并不会受到伤害,面对过多的镜头,泰然处之。
四十多个日日夜夜,小乌鸫羽翼丰满,成为毛先生家的一群过客。毛先生赶紧为蟹爪兰浇水,它已经失去生命的光泽,枝条因干涸而软化而起皱。只是,瞧着空空的巢穴,毛先生怅然若失,抬眼向晴空,泛起满腔的思念。小乌鸫,你在哪里栖居,梦中可曾回到这个曾经温馨又热闹的家?
省农信联社领导到龙泉调研普惠金融工作
近日,省农信联社副主任冯俭青到龙泉市调研金融服务林改工作开展情况。
冯俭青一行来到我局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办理情况,与林业部门负责人共同探讨当前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今后如何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提出了意见。
我市目前通过信用联社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8.12亿元,占总额的46.1%。
&&&&&&&&&&&&&&&&&&&&&&&&&&&&&&&&&&&&&& (局办& 陈飞飞 黄丽丹)
我局职工在全市文体活动中获佳绩
近日,我局职工在市总工会组织的广播操比赛和妇联组织的排舞比赛中均取得了二等奖的好成绩。两次比赛分别有39支工会代表队和17支妇女代表队共1200多人参赛。
为了推动全民体育健身活动的开展,我局积极动员和组织职工,进一步丰富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职工的集体凝聚力和团结协作能力,展示出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局办 陈飞飞 黄丽丹)
阳台花下育新羽
花下安卵&&&&&&&&&&&&&&&&&&&&&&&&& 破壳而出
&&辛勤哺育&&&&&&&&&&&&&&&&&&&&&&&&& 快乐成长
摄影& 毛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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