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维权为什么赚钱那么难会那么的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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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民工遭遇工伤维权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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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农民工遭遇工伤维权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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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工伤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 农民工维权难
  因工伤已不能从事体力活儿的徐万代依然有自己的“理想”:等要到赔偿款后,他准备来北京“发展”。所谓“发展”,就是到京郊开个烧饼摊。这是一个之后想象中的人生构架,但实现“理想”的前提是必须要回赔偿款。
  在北京珊丹律师的法律援助下,官司从一审打到二审,徐万代赢了,但至今没能拿到全部赔偿款。金额不多,加上利息也就12万元左右,徐万代案是全国数以万计的农民工维权案件中的一个,折射出农民工维权的现实困难。
  走南闯北打工
  铁架子砸脚致伤残
  今年40岁的徐万代系黑龙江省纳河市兴旺乡人,做农民工走南闯北将近20年。
  日,徐万代开始在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鑫荣工贸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车间焊接组长,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3600元。但工贸公司并没有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徐万代后来从珊丹律师那里得知,这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用工。
  同年9月7日,徐万代在车间地面操作遥控式天车时,天车拉线把检修台的铁架子刮倒,将他的左脚砸伤。工贸公司将徐万代送到唐山市丰南区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经过两次手术之后,徐万代于同年11月30日办理出院手续。
  日,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徐万代属于工伤。日,徐万代被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9级伤残、停工留薪期8个月。
  日,徐万代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同年4月28日,唐山市丰南区劳动仲裁委裁决徐万代与鑫荣工贸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鑫荣工贸公司一次性付给徐万代共计7.9万余元。
  但是工贸公司不服仲裁委的裁定,起诉到丰南区人民法院。收到工贸公司的起诉状,徐万代不知所措。此时,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专业从事劳动仲裁案的珊丹律师向徐万代伸出了援助之手,决定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珊丹律师认为,虽然丰南仲裁委裁定工贸公司赔偿徐万代共计7.9万余元,但赔偿标准多处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不过没想到工贸公司连这些钱也不愿意赔,倒起诉了。“好,就利用这个机会,我一定让你拿到应得的更高赔偿额!”珊丹律师对徐万代说。
  公司否认劳动关系
  律师当庭举证反驳
  自徐万代受伤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一直否认与他存在劳动关系。
  庭审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诉称:第一,双方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徐某没有为该公司提供过劳动,劳动仲裁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是错误的认定;第二,劳动行政部门下发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未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无效;第三,劳动仲裁裁决该公司向徐万代支付是错误的,法院应重新认定。
  针对工贸公司的上述说法,珊丹律师当庭一一举证予以反驳:其一,双方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徐万代为公司工作是不争的事实;其二,徐万代受伤当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老板的小舅子将他送往医院治疗,如果说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会主动履行这样的义务;其三,劳动仲裁庭审时,徐万代出具了公司给他开具的一份“证明”,为他到邮局领取自己的包裹时使用,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不会向他出具类似的书面证明;其四,徐万代一方有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以及徐万代在工作中受伤的全部过程。
  “工贸公司不与徐万代等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用工的事实,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珊丹律师向法官申明。
  保底工资算错
  是3600不是一千块
  珊丹律师还提出,劳动仲裁裁决书中存在部分事实认定不清、赔偿标准严重错误的问题,恳请一审法院重新审查,依法予以纠正。
  仲裁庭审笔录中记载“2011年9月之前全厂职工月平均工资1700元”,而仲裁委在裁决书中却认定徐万代月工资1087.5元,并以此基数计算徐万代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这是错误的,违背事实和法律依据。事实上,徐万代岗位是焊接组长,保底工资为每月3600元,其同班工友的证言、律师的调查笔录、徐万代提供的录音证据等均已证明。
  关于护理费,徐万代的录音证据可证实当时公司借给他1000元,并非1万元。而仲裁委在无任何事实和依据的情况下,以“申请人住院期间被申请人已给付”为由,裁决不予支持,实为认定错误。
  此外珊丹律师提出,丰南区劳动仲裁委认定徐万代月工资标准为1087.5元,以此为基数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待遇,是错误的认定。根据《》和《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时,应按职工月工资标准为基数,在双方无法确定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应按当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或职工受伤时社会平均工资来确定月工资标准。
  两审均获法院支持 判决增加赔偿额
  日,丰南区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珊丹律师的诉讼主张,按徐万代受伤时河北省社会平均工资,依法认定其月工资标准为3013.83元,并以此为计算基数计算;改判工贸公司向徐万代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7124.5元;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4110.67元等各项共计11.78万余元。
  工贸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听到判决,徐万代喜出望外。然而对于终审判决书,鑫荣工贸公司仍然置之不理。日,珊丹律师再次到唐山,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同时,她向丰南社保局递交了《工伤待遇先行支付申请》。珊丹律师认为,依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丰南社保局应先予支付徐万代的工伤赔偿款,再根据法院判决,向用人单位工贸公司追缴。珊丹律师在向丰南社保局递交申请的同时,还出具了国内一些判例。但丰南社保局答复:“还是去找法院执行。”
  单位被疑隐匿财产 伤者苦等赔偿
  眼看2014年春节将至,工贸公司此时停产了,老板不知去向。徐万代80岁的老父亲从黑龙江赶到河北唐山,加入到讨要工伤赔偿款的行列,每天去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要求对张老板强制执行。
  在法院协助之下,老板于春节前一天向徐万代支付了2万元。但时至今日,余款尚未支付。
  据执行法官称,工贸公司老板四处欠债,现已无执行能力,公司厂房和两条生产线都是租用的,法院正在多方面协调,让这两条生产线恢复生产,这是可以让徐万代案子得到执行的最好方式。
  “工贸公司厂房确实是租的,但两条生产线价值150万元。”徐万代怀疑工贸公司可能故意隐瞒资产,而且“租用”一事并不能证明老板无执行能力。
  珊丹律师认为老板隐匿财产,涉嫌构成恶意欠薪,应承担刑责。徐万代也试图拿着法院的生效判决到公安机关报案,控告老板恶意欠薪,但未获立案。
  为了讨要赔偿款,徐万代又在唐山找了一份轻体力的活儿干,他继续在这里呆下去的唯一理由,就是“拿到赔偿款,实现自己的理想”。记者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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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网上南国早报_广西新闻网
第00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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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时间长,维权成本高……
多种原因导致民工工伤维权难
南国早报&& &&&& &&&&
  工伤赔偿难实现,民工高空作业有后顾之忧。
  本报记者&徐庆成&见习记者&雷倩倩&实习生&刘凯&黎娟&文/图  工伤死亡赔偿金额明年将大幅提高的消息传出后,引起社会极大关注,但7月21日记者走访南宁市区部分工地发现,出了安全事故,受伤民工大多选择“私了”。究其原因,工伤认定程序漫长、维权成本高等,成了当前民工工伤维权的“拦路虎”。    案例  昏迷民工难讨医药费  7月21日,扶绥籍民工李特植仍昏迷躺在医院。  20天前,42岁的李特植爬到10米高的竹梯上,进行电焊作业时,高空坠落,头部着地,当场昏迷。李特植的工友陆先生回忆说,当时叫他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再干活,可他嫌热,没戴。  李特植的姐夫揭先生告诉记者,李特植被送到医院后,一直昏迷至今。“20天来,包工头、施工方和业主方共给了3.61万元,可现在治疗费已差不多5.8万元,尚欠医院约2万多元,如今医院已经停止治疗。”李特植的弟弟李省植无奈地说,为了哥哥的治疗费,他和家人多次打电话找包工头、施工方和业主,但都没结果。找到安监局,安监局说在调查当中,并与相关当事方协商,可始终不见下文。如果包工头、施工方和业主都不肯垫付医药费,他们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体验  民工工伤认定时间长  李特植受雇于个体包工头陆某,项目施工方为广西恒鑫轻钢活动房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李省植、揭先生等一直为李特植的医疗费、工伤赔偿奔波。不过,除了之前垫付的医药费,其他毫无结果。  民工工伤维权到底有多难?21日下午,记者跟随李省植一行5人,亲历了民工工伤维权的经历。  下午3时许,李省植一行拿着医院为李特植开的伤情证明和费用通知单,来到南宁市兴宁区安监局。负责调查李特植高空坠落安全事故的,是该局副局长陆仁斌。看了李特植的伤情证明和费用通知单后,陆仁斌说,该事故的责任认定还没有出来,这段时间以来安监部门也一直在与包工头、施工方和业主方协调。  “协调的结果怎么样?20天了,包工头、施工方和工程业主都没有主动找我们商量,如何治疗患者。”李省植问。  “我现在立即和他们联系,看看情况怎么样。”陆仁斌说完后,先后给施工方负责人、业主方负责人和包工头打电话。打电话时,虽然陆仁斌再三强调李特植目前的治疗情况,并建议对方出于人道主义想办法垫付医药费,但最后得到的答复让陆仁斌也感到无奈:施工方说想办法22日送医疗费到医院,但主要责任在包工头,因为工人是他带来的;业主方称主要责任在工程承包方,且公司之前垫付了部分费用,再给钱需要公司董事局开会商量;而包工头则很干脆地称没钱。  “和我们之前给他们打电话一样,这样的结果早在预料当中。”李省植问,“事故发生都已经20天,安监部门的事故认定什么时候能出来?”  “安监部门的事情比较多,还没那么快。最后的结果,需要安监、监察、消防、公安和工会等部门一起开会才能确定,法律规定的时间是两个月内。”陆说。  “那能不能出示一个调查事故的证明,我们想找劳动仲裁部门帮忙,因为劳动仲裁部门要我们拿一份证明材料,才能处理。”李省植说。  陆回答说:“在最后结果出来之前,安监部门没办法出这份证明。”  见此,记者表明了身份,并建议在安监部门事故调查结果出来前,先给患者亲属开一份事故情况说明,以方便患者亲属求助于劳动仲裁部门。随后,陆仁斌让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打印了一份事故情况说明。李省植拿到这份说明,已经是下午4时40分。  离开兴宁区安监局后,李省植等出来坐车赶往南宁市劳动仲裁部门。但当他们赶到时,劳动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已经下班。“没办法,只好等明天了。”李省植说。    心态  受伤农民工多数愿“私了”  李省植为哥哥维权,只是民工工伤维权难的一个缩影。21日,记者就此采访发现,出了安全生产事故后,有的民工走正规渠道“公了”。不过更多的则因“公了”耗时较长,首先想到的还是“私了”,尤其是没有劳动合同、又亟需看病治疗的农民工。  蒙先生来南宁工地打工已有两个年头,砌过砖、铺过路。在南宁工作这两年,他从没见过劳动合同,更不知道每次“投靠”的单位是否帮他买过工伤保险。“以前我在深圳打工,进入工地的民工会与施工单位签订一份合同,上面包含着工资、福利、保险等内容,合同上签着自己和施工单位的名字,各持一份。”蒙先生说,在南宁大多数民工都受雇于包工头,由包工头做代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民工都没见过这份合同。连合同都没见过,工伤保险就更难说了。所以出了工伤事故,都是找包工头或施工单位“私了”。  民工黄先生从没想过,如果在工地里发生意外索赔不成,可以“走程序”。3年前,黄先生在工地里工作时,脚被钢筋割伤,缝了12针。伤口好了,就继续工作。黄先生说,他弄不清那些复杂的程序,而走程序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他恐怕也承受不了。在黄先生看来,“找口饭吃”才是最重要的。  不少民工表示,很多时候,都是熟人介绍到工地干活的。为了挣钱,民工大多不会在意用工合同。干活时一旦出了事故,唯一的索赔途径就是死追包工头不放。没有合同拿不出证据,找政府部门很麻烦。若包工头有良心,就会得到赔偿,若包工头没有良心,作为民工也无计可施。    分析  民工工伤维权难在哪里  安监、劳动部门指出,工伤认定程序漫长、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成为当前农民工工伤维权的“拦路虎”。其中,维权程序漫长仍然是工伤案件面临的最大难题。  “处理时间长,除了导致农民工无法及时得到赔偿外,还有可能因为农民工自身法律知识的欠缺,不懂得收集和保存必要的证据。”南宁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黄律师说,“对很多农民工来说,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所谓的工作证、工资条、出入证等证据。当申请工伤认定,而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其员工时,农民工必须先举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确认劳动关系就可能要经过仲裁等多个阶段,耗费大量时间。”  那么,如何破解农民工工伤维权难的现状?黄律师认为,农民工工伤维权难,根本原因还是单位不缴保险费,工伤待遇难落实。因此,破解工伤维权难的问题,还是要从源头——用人单位的规范合法用工抓起。  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出台的新工伤死亡赔偿政策,给工伤民工带来了利好消息。但要切实保障工伤农民工的权利,关键就在于使工伤保险真正的社会化。这样,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一旦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全部由社保部门先行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然后再向用人单位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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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人报
&nbsp●本报记者&nbsp&nbsp 吴凯风    今年7月的一天,广东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在征得法律援助申请人杨淑英同意后,湖南众望归律师事务所曾向前律师以特别授权代理人的身份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次日一早,第一笔4万元兑现款如约交付到了杨淑英手上。  一起拖延了15年的工伤赔偿执行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杨淑英可以不用再在漫长的信访途中承受心理、生理的双重折磨了。一场大火毁一辈子幸福  1996年的杨淑英,正如她一直带在身边的照片上所显示的那样,清秀美丽。那一年,她和同乡一起南下广东省河源市打工,很快就被招聘到豪达酒家,从事服务员,店里统一安排食宿,工作也不是很累。  杨淑英很快就适应了在河源的生活,每天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有空的时候,就和姐妹们一起到风景别致的河源城里游玩,甚至憧憬着有一天能赚到足够的钱,把远在郴州的家人也接到河源来。  然而,灾难却在不经意间就突然降临了。日,工作了一天的杨淑英刚刚进入梦乡,就被嘈杂的呼喊声惊醒。起火了!由于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的大火顺着易燃的装修材料,很快就席卷了整个酒家,杨淑英还来不及做出反应,就被大火吞没了。  当时,消防官兵冒死冲进火场,将杨淑英救出,并马上送到广东省武警医院抢救,初诊为全身皮肤烧伤达70%,重度昏迷。  经过医院全力抢救和精心治疗,杨淑英的性命保住了。但是两手前掌却不得不切除,面部疤痕无法消除,腿部部分肌肉坏死,全身绝大部分皮肤丧失排汗功能,经鉴定为一级伤残。临出院时,看到镜子中自己的恐怖面容,杨淑英当即昏迷了过去……酒家歇业否认劳动关系  该酒家的老板赖青(化名)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很快从保险公司领取了48万余元的火险赔偿,除支付了杨淑英部分医疗费用外,其他大部分赔偿款被迅速转走。  此后,赖青开始否认杨淑英是该酒家的员工,并将酒家关门歇业,自己离开了河源,导致杨淑英因医疗费用无人承担而被迫提前出院。  1997年6月,负责调查处理该起火灾事故的河源市劳动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对赖青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向河源市人民政府汇报,并提出通过募捐形式解决杨淑英的治疗费和生活费用,由民政部门以社会救济形式解决杨淑英治疗终结后的生活保障问题。两个月后,河源市主要领导批示:募捐和民政解决都不能改变根本问题,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河源市司法局为杨淑英指定了援助律师,帮助杨淑英于日启动了诉讼程序。对杨淑英的诉求,赖青坚持其“和杨淑英没有劳动关系,自己没有能力赔偿”的理由,且始终只安排代理律师应付。  1998年3月,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豪达酒家和赖青连带赔偿杨淑英医疗费、伤残赔偿等项共计元整。  赖青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老赖”不义宁坐牢不赔偿  法院判决生效后,源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进入执行程序,向赖青当面送达了书面执行通知书。但赖青在接受法院调查时始终声称自己没钱,无法履行,又拒不交代保险赔偿款的去向,更谎称想办法去筹钱,从而脱离执行人员控制。  此后,赖青就关闭手机,长期消失踪迹。  1998年11月,经过源城区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努力,在惠州淡水将赖青带回河源,并以“故意逃避法院执行,妨害民事诉讼”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司法拘留期间,赖青仍坚称自己没有任何财产,但保证在案件执行终结前,每月15日到法院报到。然而,司法拘留期满后,赖青又玩起了失踪。  源城区法院先后组织了多次调查,查明赖青在惠州市惠阳化工厂还有一套70多平方米的住房因政策原因暂不能转让,法院马上对该房采取了查封措施。  该房产的存在证实了赖青确实存在故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的违法行为。为此,源城区法院通过公安机关的协助将赖青从其躲藏的深圳市抓捕归案,并于日依法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即使面临着坐牢的危险,赖青还是不同意履行法院判决,咬死一句话:“就是没钱。”援助律师亲赴广东维权  2003年4月,赖青服刑期满,很快就又消失无踪。  由于工伤赔偿迟迟不能到位,给杨淑英带来的不仅是身体上和金钱上的损害,更大的伤害还是精神上的。为了追讨赔偿,杨淑英长期住在源城区法院附近。长期上访、长期诉说,她变成了一个“祥林嫂”。  2011年9月,她来到郴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希望借家乡的力量解决实际困难。  曾向前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研究杨淑英提供的所有资料,认识到该案之所以不能执行到位,关键在于无法查明赖青的财产。  曾向前决定去广东进行调查。2011年9月,曾向前赶到赖青户籍所在地惠州市惠城区公安分局申请查询赖青的户籍登记情况。然而,该局户籍管理人员以“外地律师到该局调查要经当地司法局批准”为由,拒绝配合。  曾向前只好拿着调查介绍信去惠州市司法局公律科。在该公律科,曾向前得到了曾从事过法律援助工作的李姓科长的鼎力帮助,不但在调查介绍信上加盖了公章,还陪同曾向前前往惠城区公安分局协调关系。  户籍信息查询结果表明,赖青出狱后,将自己的出生日期进行了变更,户口登记信息发生了较大变化。此外,其家庭成员信息表明,在服刑期满后,赖青和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户口登记仍显示两人为家庭成员关系,其妻子并未将户口迁出。  走访中,曾向前了解到两个重要信息,一个是赖青可能还有几套房子,但是登记在其购买时未成年的儿子或假离婚的妻子名下,另一个是早两年的时候,赖青曾和人合伙在淡水开了个店。  曾向前赶到惠州市房产局申请查询,遭到拒绝。曾向前又迅速赶到淡水,找到知情人提供的地址,却发现赖青在淡水开的店一年前已转让给他人了。店里员工回忆说,以前的老板中确实有一人姓赖,但是否是赖青就不知道了。  从河源回来,曾向前一直和源城区法院保持着联系。得到的反馈信息显示,赖青和其妻办理离婚手续后,两人户口虽未迁开,但却未在一起生活,其前妻向法院反映称一直不知道他躲到哪里去了;而在惠州市房产局查询得知其儿子名下确有房产,但现在其儿子已经成年,没有证据证实该房是赖青出资购买的。《悬赏通告》威慑下得到和解  时间一天天过去,杨淑英又回到继续上访的老路。  2011年11月,曾向前获得了一条线索:有人知道赖青的去向!当即,曾向前放下其他工作,马上赶到广州。从知情人那里了解到,赖青名下有一辆车在博罗县上了牌照,并且提供了车牌号。  曾向前向源城区法院提供了该信息,法院马上通过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查询,证实确有一辆博罗牌照的中型货车登记在赖青的名下。于是,法院立即开出查封手续,并约谈赖青的弟弟。在事实面前,赖青的弟弟承认其哥哥这两年一直在跑货运,目前暂住在深圳布吉。  车虽被扣押了,但却并不值多少钱,唯一能够证实的是,赖青仍故意隐匿资产、抗拒执行。  曾向前在和源城区法院沟通过程中,提出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对该案进行悬赏,发动社会民众寻找赖青的财产的建议,并起草了一份《悬赏通告》交给法院。  这份草稿起到的作用是曾向前和杨淑英都没有预料到的。  赖家在河源当地是有一定名望的大家族,因赖账被法院抓人判刑,本就让家族脸上无光了,如果再被“悬赏”,那就更名声扫地了。  赖氏家族坐不住了。赖青的弟弟表示,同意劝说其哥哥,并说如果达成协议而赖青不能履行的话,他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就这样,执行和解程序在各方努力下终于开始启动,曾向前从实际情况出发,也给杨淑英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促使双方的分歧一步步缩小。  今年7月18日,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见。除此前已经支付的费用和以前法院通过拍卖赖青惠州房产而执行的费用外,赖青再支付赔偿22万元整(含部分逾期履行滞纳金),首次付4万元后,余款在日前付清。(稿源: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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