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权无门受伤不让做工伤鉴定,年底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开除老公,天理何在?

老几吧 让你去当公务员的。。。。
  @tcm就是忽悠
16:14:00  
老几吧 让你去当公务员的。。。。   -----------------------------    我丈夫是一个平民子弟,是通过他自己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上海关校,毕业后分配到黄埔工作的,他有错吗?
  @有冤要伸-31 23:02:07    @tcm就是忽悠
16:14:00    
老几吧 让你去当公务员的。。。。    -----------------------------      我丈夫是一个平民子弟,是通过他自己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上海关校,毕业后分配到黄埔工作的,他有错吗?  -----------------------------  腐败受贿者在喊冤,法官检察官被口诛笔伐,罪犯家属想当然地成为"正义的法官"。真不知道社会还有没有良知和规则?还是文化大革命砸烂公检法符合某些人的"复仇"偏执心理?扪心自问吧!反腐败还远远不够
  有权人的天下,有你平民说话的份儿吗?人家不给你看审讯过程你又能怎么滴?说你有罪就是有罪,天理何在?????????
  我也想知道天理在哪?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听说有好几个都被判了刑,难道你老公就能幸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冷眼看喧闹  00:12:08    @有冤要伸-31 23:02:07      @tcm就是忽悠
16:14:00       老几吧 让你去当公务员的。。。。      -----------------------------        我丈夫是一个平民子弟,是通过他自己十几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上海关校,毕业后分配到黄埔工作的,他有错吗?......  -----------------------------    你怎么就这么肯定他腐败受贿了?难道你参与其中了?还是你参与刑讯逼供了?如果这个社会的某些人还有良知的话,就不会对一个病人进行这样的摧残:连续三天三夜不让睡觉,每天只给吃一点早餐,用脚踢,用书拍,用水泼,欺骗、恐吓、诱导,车轮式不间断讯问他,是的,我丈夫没被逼死(南宁一民警就死于三天三夜不眠不休),要是你身临其境就会体会我们的愤怒!刑讯逼供造成的致死致残案、悲愤的冤假错案还少吗?该扪心自问的是谁?我们申诉冤屈就是偏执吗?
  @tcm就是忽悠  15:50:47    这个与我无关    我只是个民!!!        关我什么事。。。。。    ......  -----------------------------    龙应台:孩子,你是否想过,你今天有自由和幸福,是因为在你之前,有人抗议过、奋斗过、争取过、牺牲过。如果你觉得别人的不幸与你无关,那么有一天不幸发生在你身上时,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相信,唯一安全的社会,是一个人人都愿意承担的社会,否则,我们都会在危险中、恐惧中苟活。  
  面对刑讯逼供该如何处理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   浏览次数:509次悬赏分:80 | 解决时间: 20:25 | 提问者:zhliang1014    如果一名犯罪嫌疑人(仅仅是嫌疑人),被警察抓获,办案人员破案心切,会进行刑讯逼供,这个时候,该嫌疑人该如何做才能既不违心的供述并不存在的罪行,又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免受刑讯之苦。  
  最佳答案 1、“嫌疑人该如何做才能既不违心的供述并不存在的罪行,又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免受刑讯之苦”:几乎不可能!  2、想靠处于无限弱势地位的嫌疑人自己的力量,不可能改变刑讯逼供的现状,改变必须从制度上、从监管上由司法机关改起,但司法机关不会自行改革的,这要看社会舆论和法律人士的共同呼吁和推动才有可能改善,包括:  (1)改变以破案率做为考核标准的评价体系;  (2)加大对刑讯逼供行为的责任追究,提高公安司法人员违法犯罪进行刑讯逼供的成本;  (3)严格证据规则,对于刑事逼供取得的证据不予采信;  (4)确实加强刑事侦查过程的监管,检察院应确实负起监管责任;  (5)加强审讯的透明度,实行审讯全程监控录像。    公平和正义,不仅靠完善的法律制度,更要靠越来越多的人懂法、守法,更多的人能关注法治进程、呼吁社会正义。
  只能帮顶啦
  @waitingforever52  18:27:29    有权人的天下,有你平民说话的份儿吗?人家不给你看审讯过程你又能怎么滴?说你有罪就是有罪,天理何在?????????   --------------------------  
平民就是一只蚂蚁、一根草!您的关注让我这只蚂蚁这根草感到力量,谢谢!
  @liweidongme  23:31:48    关注  -----------------------------  谢谢关注!
  @laban_li  23:39:52    只能帮顶啦   -----------------------------  谢谢您的帮顶!
  @waitingforever52  18:29:59    我也想知道天理在哪?   -----------------------------  社会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马丁路德金  谢谢您的光临与发言!
  @忽忽壶  22:28:18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听说有好几个都被判了刑,难道你老公就能幸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   是老港不是凤岗,正是因为前面几个人已判了(我丈夫在未判决之前已经在别人的判决书里被判为有罪了,未审先判,有罪推定),所以我丈夫就一定得有罪而且是重罪(因为我丈夫不承认是自首,是“被自首”的,试想:自首是可以减轻罪行的,如果没有冤屈,他会那么傻吗?难道果真被逼傻了?)否则就是他们工作出错,他们怎么可能会错呢?脸面脸面最要紧!继续补充新证据吧,继续逼吧,吓吧,假吧,错吧!
  @有冤要伸-02 02:24:10    @忽忽壶  22:28:18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听说有好几个都被判了刑,难道你老公就能幸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     是老港不是凤岗,正是因为前面几个人已判了(我丈夫在未判决之前已经在别人的判决书里被判为有罪了,未审先判,有罪推定),所以我丈夫就一定得有罪而且是重罪(因为我丈夫不承.....  -----------------------------  
法院判有罪也是要讲证据的,难道就你丈夫特殊,人家法院看他不顺眼,没证据就敢判?再说你丈夫也就是一名普通的公务员,法院有必要为了他,砸了自己的牌子吗?海珠区法院也是全国优秀的法院。    
  @忽忽壶  08:44:48    @有冤要伸-02 02:24:10      @忽忽壶  22:28:18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听说有好几个都被判了刑,难道你老公就能幸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       是老港不是凤岗,正是因为前面几个人已判了(我丈夫在未判决之前已经在别人的判决书里被判...........  -----------------------------  是呀!楼主你说得并无一点道理,对任何事情都得讲证据,大部分执法人员还是会依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可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当今社会还是存在一些,披着执法者的外衣,混进国家司法机关的下三烂办案人员,正是因他们的胡作非为,才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的产生,发生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悲戏。我相信你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
  历史的进步社会的倒退呀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随便五毛怎么忽悠,我只知道:生是中国人,死是中国魂!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同情楼主!但更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简单道理!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申诉书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胡宝林,是一名弱女子,特向您申诉我丈夫(起诉书:穗海检诉[号,判决书:(2011)海刑初字第12号)的冤情,恳请领导主持公道,伸张正义!  
我丈夫温剑鸣是广东省广州市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我丈夫于日去凤岗上班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因为凤岗非常偏僻,手机信号不好,电话经常有打不通的情况,我们也没留意,1月13日晚上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突然来我家搜查,我才知道他出事了。海珠区检察院搜走了我家的房产证(我丈夫单位的福利分房),还把我赖以生活的工资卡一并扣走,造成我母女生活困难,靠亲友资助度日。  
我丈夫于日被刑事拘留(拘留通知书上写着我丈夫于日15时被刑拘,但落款日期是二O一O年一月十三日。真是未卜先知-今天预知明天事!)拘留原因是涉嫌受贿。听此消息,犹如晴天霹雳,我的丈夫爱国爱家,爱岗敬业,孝敬长辈,爱护妻儿,艰苦朴素,作风正派,无任何不良嗜好,除了上班基本就待在家里,并且他在单位只是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无职无权,说他受贿,真是难以置信,我的家,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家中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作为他的妻子,我本人也是艰苦朴素,勤俭持家,老实本分的弱女子,检察院在搜查我家后也感到难以置信,他家怎么会是如此贫穷!我丈夫父母虽然年迈多病,但他们有退休金,虽然清平,但他们一生节俭,用于生活[[]还是够的。只因本人工资收入较低,我们生有一女,现年9岁,读小学三年级,生活虽然过得艰难,但我们一直安于这样平安平淡的生活。  
所以我相信我的丈夫是清白的,只要配合检察机关调查清楚就可以回家了,但是从日到日海珠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为止一直被羁押在海珠区看守所,羁押时间共465天,严重违反我国宪法保护公民人身自由的基本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二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的规定 。即使算上退侦补充侦查的期限对我丈夫的羁押也明显超期,属于非法超期羁押。  
日海珠区检察院对我丈夫提起公诉,2011年海珠区法院的出庭通知书1月18日的开庭通知,后来延期三次,终于在日第一次开庭,5月16日第二次开庭,7月6日第三次开庭,中间休庭两次,我丈夫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无职无权,他何德何能让他们如此&厚爱重视&??!  
与我丈夫同案的肖建强,张旭伟等等全部早已审判完结,唯独我丈夫一直被拖着迟迟不审,这期间检察院先是向我丈夫施压,要他认罪,又叫律师来做我们家属的工作,劝我丈夫要认罪,说只要认罪就可轻判,否则就要重判十年以上的徒刑。  
日案子终于开庭了,我作为家属可以旁听,听完整个庭审过程,让我了解了以下的亊实:   1.我丈夫从日下午被带到检察院,一直到1月14日,他们连续三天三夜不给他睡觉,每天只给吃一顿早餐,三四个人轮流不间断地讯问他。   2.检察院用手机拍了我丈夫同事的图片给他看,说他们都被抓了,都已经承认了,你不认也不行。   3.检察院又给我丈夫看一个一百多万的案子的材料,说自首的可以早点回家。  我丈夫精神受到如此摧残于日被迫按照他们的要求“自首”了,我丈夫说:“他们叫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这份“自首”的日期也按照他们的要求写成日。他的&供述材料&从2003年开始写起,一直写到2009年12月-我丈夫被带走(日)的前一个月,对于七,八年以前的事情记得如此详细清晰,可能吗?  
在接下来的多次讯问过程里,每次他们都要耗上几个小时,叫我丈夫在他们早已打印好的材料上签字,他们逼他签字,说你1月11日已经承认了,现在你不认也不行了。每次他向办案人员投诉,想讲清事实,可是他们根本不听他的言词,不做笔录,之前律师也不能会见,因为投诉无门,只好签字,心想只好等法院开庭时再把事情讲清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检察院用“变相肉刑”,是指罚饿等;“精神折磨”,是指不让睡眠、搞车轮战以及用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对我丈夫逼取口供,严重违反程序和人道原则。检察院引诱、胁迫我丈夫认罪。我丈夫自日下午被带走刑拘后,尤其是在日下午被带到海珠区检察院至1月14日,他们连续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每天只给吃一顿早餐,三四个人轮流不间断讯问他,于1 月14日在他身心已经受到严重摧残,在某些办案人员以自首可减轻处罚,早日回家等引诱胁迫下签署了按办案人员要求的认罪材料。在以后的询讯问过程也是逼他继续按以前的有罪供述签字。)  
今天的旁听,让我们家属更心寒:法庭是神圣庄严的地方,是让人讲事实,讲道理的地方,我的丈夫被带到法庭后到庭审结束一直被反铐着双手,当有材料需要他核实时,他需要转过身子,背对着桌子,摸索着艰难地去翻页,旁边的法警也看不过眼,过去帮他翻开下一页。(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二章警械的使用、第八条的规定。)在神圣的法庭上,左右两边都有法警的严守下,且我丈夫并无脱逃、行凶、自杀、自伤等任何危险行为的情况下,带着手铐,参加庭审,不符合上列使用警械条例的规定。  
整个案件庭审公诉方没有任何有效的书证物证,没有证人到场,只有同案人和行贿人的证言,这些证言的可信度非常低,证人之间的证言互相雷同,互相矛盾,同案人的证言与我丈夫的“供述”材料也居然雷同,每个人的受讯时间、地点、说话方式,语气口吻,方言习惯都会不一样,但这些文字被打印到A4纸上怎么会如此相像呢?公诉人一味地要我丈夫认罪,说是检察院用心良苦,已经本着关照我们家庭的原则,从最初招认的一百多万减到了现在的三十多万,已经关照我们了,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本应维护国家利益,实事求是,公正办案,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却对我丈夫如此关照,是何原因?公诉人还几次三番的一再强调承认自首就可轻判,量刑3-5年,如果翻供就要重判,量刑10-12年,如何叫翻供?在检察院,在看守所讲亊实,他们不采纳,不做笔录,在法庭这个神圣庄严的地方,终于有机会可以重新讲述自己的实际情况,他不是翻供,只是讲述他一直在讲但不被记录不被认可的亊实,如果这就叫翻供?就要判10-12年,天理何在?(在今天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几次当庭以提醒的方式引诱、胁迫我丈夫认罪“被告我再次提醒你自首情节就可轻判,量刑3-5年,如果没有自首情节,量刑10-12年”。直到庭审结束时公诉人给法院提出意见还强调“鉴于被告人没当庭认罪,建议法院对被告判量刑10到12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的规定。)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对于检察机关的四宗指控,第一宗:指控我丈夫收受欧俊斌贿赂款六十万元并分得9万元,我丈夫一直都是给予否认,因为欧俊斌的钱,是我丈夫帮肖建强,欧俊斌两人合资用于投资于我丈夫的朋友的稀土矿,当时肖建强无法拿出投资稀土矿的四十万元,加上欧俊斌也想投资稀土矿,所以肖建强就要求欧俊斌先帮他垫付四十万元,并交代我丈夫去办理,我丈夫陆续将欧俊斌的六十万元汇给我丈夫的朋友陈飞华,由于稀土矿不景气加上不准开采,所以欧俊斌肖建强要求先拿回六十万本钱,我丈夫于2007年分六次将六十万元分别汇给了欧俊斌,肖建强(由他的哥哥肖建华收取)。有银行的汇款凭据和他们几个人去实地考察稀土矿的照片为证,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我丈夫的朋友陈飞华,并且陈飞华愿意并已经出庭作证。我丈夫没有投资一分钱,也没有分得一分钱,这叫受贿吗?  第二第三宗指控我丈夫从同事手里拿了钱,我丈夫也给予否认,对于第四宗也没有这回事。我丈夫和律师都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一切都将真相大白!(因证人未能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真实性真伪难辩。检察院指控我丈夫的所谓四宗受贿事实,只有证人证言,直到庭审结束均没有证人当庭指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并且经过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的规定。)    恳请领导注意以下事实:日,我家停放在自家小区的室内停车库里的汽车被人砸坏,有照片为证,我丈夫于当天9时54分向黄埔区大沙街派出所报了案,(因报案回执交给了保险公司作为理赔的依据,有保险公司的赔款收据为证,也可去派出所调查报案事实。)但至今未查出是何人所为,但不排除我丈夫是在工作上受到打击报复,栽赃陷害,或者是为他们的漏罪开脱。我丈夫爱岗敬业,正直善良,老实本分,非常顾家,平时除了上班基本就待在家里休息,这是众所周知的,也可以去调查的,我丈夫平时感叹为国把关难,总是会得罪人,果然我家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为什么检察机关一定要我丈夫认罪,一定要他承认自首,以认罪自首来作为减刑的条件交换呢?检察机关办案不是以法律为准绳,亊实为依据的吗?就因为前面几个人(肖建强,张旭伟等)都判决了:张旭伟日判决,金建国日判决(我丈夫在他的判决书里已经是有罪之人了,对我丈夫有罪推定,未审先判),肖建强日判决,他们那里有我丈夫被逼供的证言,我丈夫也一定得有罪,否则就是工作出错?要从头再来?(我丈夫因为他前领导成品油的事被牵扯进去,而检察院为了搞案中案,为了立功,为了创造业绩,不惜选中我丈夫来逼供,因为我家无权无势无背景,谅我们也不敢伸冤)全国优秀的检察院怎么可能会有错呢?如果靠刑讯逼供,靠几个证人证言就可以强行定罪,那么要冤枉一个人,要整死一个人,实在是太容易了!!!  因我丈夫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病,本人于日向检察机关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被拒绝,本人委托律师于日再次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也被拒绝,如果我丈夫是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之规定,为什么不让其取保候审呢?  恳请领导详查日下午至1月14日检察机关讯问我丈夫的不间断的全程监控录音录像,看看我丈夫的有罪供述是如何得来的!时至21世纪,作为全国十佳检察院的海珠区检察院竟然采取如此野蛮的手段去逼取口供!    对于我丈夫这样的好同志,受到如此的遭遇,我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作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弱女子,只好孤注一掷,向组织向领导求救,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我相信组织,相信领导能对我们伸出援手,我也相信新闻媒体的力量,相信网络的力量,希望我不用走上漫长的上访之路!给领导添麻烦了,恳请原谅!最后祝领导身体健康!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诉人:胡宝林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补充:日海珠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情况  (一)第一单指控我丈夫受贿六十万,有七人分钱,但公诉方所有的证据显示还有二十四万不知去向,证据链不完整。当我们找出这六十万是用于投资稀土矿的所有证据(包括实地考察稀土矿的照片,银行汇款凭据,收条,借条,证人证言,证人,且时间金额都吻合)后,公诉方随即找区俊斌,肖建强补做了两份证人证言和一张借条,试图证明这六十万与受贿的六十万无关。(我丈夫只是作为投资担保人而写的借条,因为他们跟陈飞华不熟,钱款不会直接交给陈飞华,要通过我丈夫转钱,不管投资成功失败,这个钱他们都找我丈夫要,所以我丈夫向区打了借条)但是   
1.如果不是投资款只是借款而且这么暴利,需要千里迢迢去实地考察吗?我们有当时考察的照片为证,我们的证人可以和他们当庭对质。我们的证人说:“有投资,是通过温剑鸣给我钱的,当时大家在吃放的时候,有一个胖胖的,带着金项链的人说,这钱不能直接交给我,因为跟我不熟,要交给温剑鸣再转给我,不管投资成功与失败,这个钱他们找温剑鸣要。”    2.公诉方证人证言里区俊斌说利息60%,肖建强说40%(这么高的利息,我丈夫会厚此薄彼,厚区薄肖吗?区只是工作对象,肖却是领导,是顶头上司)    3.两人都说不得不借钱给我丈夫.区有60%的超高利润,又写了借条,还说不愿借,我丈夫还给区二十万本金后,他却不还借条给我丈夫,说是利润还没给,他明知道国家的政策已不允许开采稀土矿了,却不还借条,还想着那超高的利润,还想逼他还利润?这么贪婪还不愿借款?那不自相矛盾吗?这样的人会连续六个月每月十万元那么大手笔的向人行贿吗?肖的证言更离谱,一个下属向他借钱,数目巨大(四十万),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下属,可能吗?只有下属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上司的说法.如果肖是另外借款给我丈夫,肖的四十万是怎样给我丈夫的?公诉方并未提供相关书证物证证明。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肖建强)说:&阿温,保重身体,区(区俊斌)的事我会解释清楚。他需要解释什么???  
4.公诉方居然提供了两份不同的证人证言,当我们的律师提到有一份证人证言缺少相关内容时(即没有询问人,没有记录人),公诉人立即扬起手中的材料说:“有啊,我这里有啊,你的那份是从哪里来的?”恳请法官注意这个细节。  
5.两份证人证言的思路,口吻,语气,内容十分类似。  (二)第二,第三单指控我丈夫收受同事转交的贿赂款,我丈夫也是予以否认,我丈夫可以和证人当庭对质。  (三)第四单指控更是不能成立.我丈夫已调去凤岗上班,现在那个所谓的同案人林燕还在上班,并非起诉书上写的(另案处理),当然要另案处理也很容易,任何人进去,都可以按照他们的要求处理出他们想要的结果来。  (四)第二次开庭后,检察院又叫律师来做我们家属的思想工作,劝我丈夫认罪,说无罪是不可能的,庭审已经结束,只是等法院判决,检察院的工作还未做完吗?  (五)我丈夫遭受到刑讯逼供(饿肚子,不给睡觉,用手铐反铐他,用脚踢,用书拍,用水泼,搞车轮战,威胁,欺骗,诱供)。因我丈夫当庭陈述被逼供,还亲手写了自辩书,我们才知道检察院不择手段刑讯逼供,引诱、欺骗、威胁等胁迫手段非法逼取口证。我丈夫自日下午被海珠区检察院带走后,尤其是在日下午3点钟至1月14日,他们连续三天三夜不让他睡觉,他想睡觉时他们就用脚踢他,用水泼他,用书拍他,用手铐反烤他,每天只给吃一顿早餐,三四个人轮流不间断地讯问他,他们用手机拍了我丈夫同事的图片给他看,说他们都被抓了,都已经承认了,你不认也不行。还用他妻子威胁他,于1 月14日在他身心已经受到严重摧残,在某些办案人员以自首可减轻处罚,早日回家等引诱欺骗胁迫下签署了按办案人员要求的"认罪材料",但日期却被要求写成日。"认罪材料"从2003年开始写起,一直写到2009年12月--我丈夫被带走(日)的前一个月,对于七、八年以前的事情,记得如此详细清晰,可能吗?  (六)我丈夫受到逼供,诱供,我也受到检察院女办案人员对我的诱供,她叫我尽快去筹款退赃,筹到钱了交了一百万,如果最后查实是五十万,还会退回五十万的,我说家里没钱,连律师费都还没交齐,她就叫我不要请律师,现在请律师也没用,不如省下钱来退赃。后来电话里又催我筹钱退赃,劝我作为家属要为丈夫着想,为他减轻罪行。  (七)我丈夫是被冤枉的,检察院最初的起诉意见书只是起诉第一单事项,指控我丈夫收受区俊斌六十万,分得九万,共七人分钱。因我丈夫一直申诉被冤枉,检察机关去做他的工作,要他认罪,他们又叫律师来做我们家属的工作,去劝他认罪,但工作做不通后,最后的起诉书又增加了三项罪名,又分别去找多几份证人证言来达到强行定罪的目的,恳请领导和法官注意,第一单指控有七人分钱,到第二三四单指控,就只有两人或三人分钱,难道他们整个科室只有两三个人(一个科长两个普通关员或者一个科长一个普通官员)上班,到最后连科长都不用参加了,直接就一个女关员就可以搞定一切,他们可以操纵所有的通关过程吗?可信吗?我丈夫单位的工作分工非常细,一票货物要通关需要经过审单中心的电子审单,通关科现场审单,电子布控,人工布控,现场查验,而查验这个环节又分为:拆柜,过磅,过机(就是我丈夫曾在的岗位,利用H986系统先进的X光扫描成像查验技术对集装箱货物进行查验,货物正常与否都有图像留底存查),放行,结关诸多环节,在这个岗位当班,那个岗位就得另外的人当班,每个岗位都有几个人要签名,去现场开柜查验时,身旁还有两个武警看着,每一批每一票货物都要在单证上签名留存档案。另外由于竞争激烈,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费都收的很低,一个月拿出十万元,仅仅是送给整个通关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中的一个岗位(货运机检科),十万元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总得有它的出处才符合常理。但公诉方并未提供相关书证物证。  最后希望法院不要受到检察院的干扰和控制,都说公检法是一家,但我还是相信人民法院为人民,相信法院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审案判决,尽快还我丈夫一个清白!谢谢!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以上内容我在第二次开庭后在海珠区法院的网上申诉过(编号为:,密码为:michelle6636),希望法院不要受到检察院的干扰和控制,希望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审案判决.但是海珠区法院却置之不理,网上申诉只是一个摆设,一个幌子,我一直在查询,结果一直显示为---审核标记:信息正在审核中......到现在也还是这样显示:信息正在审核中......!  面对种种质疑,海珠区法院不去核实查证:  
1.我丈夫一直诉说遭到刑讯逼供,我丈夫在法庭上是这么说,在“我的自辩书”里也是这么说的。法院为何不要求检院提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我丈夫的14页“供述材料”是如何得来的?从日15时10分(由40涂改为10)至14日16时(16时也是经过涂改)15分(由0改成15),犯罪嫌疑人由黄培丰涂改为温剑鸣,日15时40分至14日17时0分的讯问笔录可以看出,14页的笔录,从2003年开始写起,一直写到2009年12月我丈夫被非法带走的前一个月,在短短的1小时零5分,1小时20分内可以把7、8年以前的每一笔款项的时间、地点、人物、金额写得如此详细清晰,可能吗?!!!这也印证了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的:还用手机拍下肖建强,黄培丰,金建国,区俊斌等的图片给我看诱导我写供述,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说:&阿温,保重身体,区的事我会解释清楚.&  
3.我丈夫的“供述材料”日,1月12日,1月14日,1月27日除了“开场白”有点不一样,其它完全雷同,请问14页的笔录昨天说过了,今天,后天,半个月后再来说一遍,会一模一样吗?!包括段落,标点符号,甚至于错别字都一模一样!这也印证了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的:后来来到看守所他们又提审我几次,我都签了的原因:每次检院工作人员过来就将打印好的供述叫我签,记得第一次还是那几个主审人员,跟我说:&这就昨天的口供一样,补签一下.&也没说明理由,因我当时还在恐惧那三天三夜的魔鬼经历,口上说:&你们要去核实.&还是签了,至于后面几次,都是在他们威逼及投诉无门的情况下才签,因为他们说:&你以前都签了,难道还想翻供,就是不签也没用.&等,我每次都向他们投诉那三天三夜的被虐待行为,他们就是不理,也不给我写笔录,这里特别想提醒法官一下,我在公诉科之时有两份笔录表达了我的真实意思,尤其是日公诉人肖峰给我录的笔录尤其可证明我已清楚向他们表达了意愿,虽然仍然最后想到法庭讨回公道,但这和公诉人说的&当庭翻供&有天壤之别.  
4.同案人说的话与我丈夫说的话一模一样,同案人和行贿人对于钱款的金额、时间、地点也一模一样或者高度雷同,又印证了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的:当我写下供述后,两名工作人员用手提电脑在我面前修改供述与肖建强,金建国,张旭伟,欧俊斌取得一致。公然就在他面前造假连回避都不屑,他们就是法,他们就是天!  
5.证人为何不能出庭作证?由于证人证言之间互相矛盾,同一个证人前后证言不一致、互相矛盾,证言的真实性无法得到确认,我丈夫和律师一直要求证人出庭对质,证人既然有条件去检院作证,为何就不能来法庭作证?   
6.我的丈夫生活简朴,作风正派,他不抽烟不嗜酒,不嫖不赌,无任何不良嗜好,爱岗爱家,平时除了上班基本就待在家里,我们家的所有存折,银行卡都被检察院查封冻结,所有收入检察院都已查过,他们在搜查我家时搜出一辆老旧的赛欧三厢车,露出鄙夷的神态,并不扣走,也看到我家到处破旧简陋不堪。 如果真有受贿,那么钱财的去向呢,被他挥霍了?他去哪里挥霍了?法院有去调查过吗?(可以去他单位调查,去企业调查,去报关行调查),我妈妈得了心脏病,需要4万元做心脏瓣膜扩张手术,我们都拿不出钱来,如果他真有钱,他是一个孝敬长辈的人,他会见死不救吗?难道我妈妈的命不值4万元吗?!  补充:日海珠区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情况  我丈夫在法庭上再三说自己没有拿钱,是被逼供违心承认的(如果检院没有逼供,证据真实确凿,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为何不立即马上判决?还需要几次三番,三番五次地做我丈夫和我们家属的工作吗?还需要久拖着不起诉不判决吗?我丈夫从日被非法带走,检院直到日才提起公诉,而法院从日的开庭通知,后来延期三次,终于在日第一次开庭,5月16日第二次开庭,7月6日第三次开庭,休庭两次,我丈夫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无职无权,他何德何能让检院和法院如此&厚爱重视&??!)在我丈夫和律师一再要求证人出庭作证无果的情况下,检察院为表明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未采取非法手段获取证据,仅仅提供了2010年1月?日19分钟的所谓审讯录像片段,该录像片段断断续续,也根本无法听清所放的内容,但却能听到讯问人员的哈哈笑声和他们接听别人电话的声音, 也能看到我丈夫的左手一直托着腰部难受的样子,因他患有腰椎肩盘突出病,他们对一个病人采取这样的手段(现在他已佝偻着背了),于心何忍?!据我丈夫当庭辨认该录像片段是日所拍。也就是我丈夫在他们所逼下违心承认时所拍摄下来的。其他日下午3点多至日前这段时间(三天三夜)他们的所做作为却没有任何录像显示,恳请领导详查日下午3点多至日审讯的全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海珠区检察院于2006年初在全国较早试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把这项改革纳入规范化建设轨道。既然已经实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就应该在法庭上提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检察院有利的录音录像就提供,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录音录像就不提供,这公平吗?!对于第四单我的律师提出仅凭刘少波一人证言也不能证明被告人有受贿事实,检院又去我丈夫单位找了相关人员林燕,当然取得了他们想要的证词,来达到定死罪名的目的。(我在第二次开庭后在海珠区法院的网上申诉时已预言过:...现在那个所谓的同案人林燕还在上班,并非起诉书上写的(另案处理),当然要另案处理也很容易,任何人进去,都可以按照他们的要求处理出他们想要的结果来。)证据的取得是合法的吗?能站的住脚吗?能经得起历史和事实的检验吗?经过两次休庭,广州市海珠法院就这样草率地偏听偏信公诉方仅有的证言,对我丈夫的冤屈和辩解置若罔闻,对我方的证据、我方律师提出的诸多疑点置之不理,在历经三次延期开庭,三次开庭审理,第三次开庭审理期间,两次休庭,终于还是强行宣判我丈夫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三十九万二千元(见(2011)海刑初字第12号)。我们家的所有存折,银行卡都被检察院查封冻结,所有收入检察院都已查过,财产十万元是我和丈夫十几年来的勤俭节约,正当合法的收入一笔一笔存起来的,根本不存在违法所得,何来追缴?! 请问天理何在?!  现我丈夫已提起上诉,我家一无背景,二无金钱,平民百姓而已,所以他们就选中了我丈夫来逼供,谅我们也不敢伸冤,因为伸冤的成本太高,现在又有传言威胁我们:提起上诉又如何?二审法院甚至可以不开庭审理,直接宣判维持原判!先把牢底坐穿再去上访申述吧!虽然在法律面前很受伤,但我依然相信法律,相信有青天,“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是曹建明检察长着力强调的一句话。这句话让我感到温暖,感到希望。当冤屈、不公、威胁,硬是要扑面而来无可回避时,我们也只好被逼无奈选择上访上诉,即便是螳臂当车,即便是以卵击石,也在所不惜。 我也已做好被迫害的准备,我只是一只小蚂蚁,只有一条小小命而已。  三次开庭,在法庭上看到我的丈夫佝偻着背,眼神呆滞,我的心在滴血:他曾受到了怎样的摧残和折磨!但另一方面我又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保佑着我的丈夫!他还活着!我丈夫受到如此的遭遇,我实在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作为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弱女子,只好孤注一掷,上诉上访,希望引起上级领导的注意,也期望上级领导能主持正义与公平,查明事实真相,我相信有公理,相信有青天,能给我丈夫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洗刷我丈夫的冤屈,还我一个完整的家。给领导添麻烦了,恳请原谅!最后祝领导身体健康!   此致   
申诉人:胡宝林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忽忽壶  08:44:48    @有冤要伸-02 02:24:10      @忽忽壶  22:28:18        黄埔海关驻凤岗办事处货运机检科听说有好几个都被判了刑,难道你老公就能幸免?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       是老港不是凤岗,正是因为前面几个人已判了(我丈夫在未判决之前已经在别人的判决书里被判...........  -----------------------------  
您还别说,海珠区法院在第一次开庭时,审判长就对我们的律师咄咄逼人,相当失态,对公诉人则相当温和客气,对我丈夫-犯罪嫌疑人异常严厉苛责,她一开始就先入为主,认定他就是罪犯,都说公检法是一家,可伶我还是相信人民法院为人民,相信法院能够客观公正独立审案判决。但前面那几个人也是他们判决的呀,如果检察院错了,那么法院也判错了,检院法院怎么会错呢,所以结果会怎样?结果就是强行宣判!
  @有冤要伸-01 23:16:23    @tcm就是忽悠  15:50:47      这个与我无关      我只是个民!!!            关我什么事。。。。。......  -----------------------------      我的意思是,这个是狗咬狗!!!
  胡女士,我看了你上网的内容,让我感觉到你很爱你的老公,所以你坚信你老公没有受贿。如果仅凭你老公不认罪,就认定你老公是冤枉的,只能说你对法律还不了解。
  看了这么久,觉得楼主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还以为是什么特别的案子?!  质疑一:一个“爱岗敬业”的公务员还跟人家合伙搞什么矿?请问公务员的工资是多少?何来资金、信心和时间去搞矿?况且好像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咯,公务员能兼职吗?凭公务员的工资,最多就是买张彩票,看能不能中大奖。想发财就别当公务员。  质疑二:从楼主介绍的情况看,好像此案有不同的人指证你老公啵,难道其他人都是说谎大王,只有你老公是“诚实”的人?  
我想,如果你老公是“干净”的话,司法机关也不会找上门了。反倒是现在社会上案子这么多,要让公检法这些司法机关把每一个案子都做到像一件艺术品一样都完美无缺那是不符合实际的。错了,应该说艺术品也是有瑕疵的,哲学说世界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东西。不是我刺激你,因为我家里就有亲戚是在法院的,我知道现在这些司法人员整天的工作量有多大,只有“超人”才做得完。  
楼主,醒醒吧,一个人犯了错就要承担责任,这才是真正勇气的表现。  
仅代表个人观点,愿老天能保佑你的父母小孩,过上真正安安稳稳幸福的日子。
  一只捕蝉捕多了,吃撑了的螳螂,被黄雀逮了,然后居然向着我们这些蝉喊冤。    你老公这只螳螂吃我们这些蝉似的平头老百姓的时候,我们向谁喊冤去啊?我们这些蝉伤不起啊。    海关有多黑?你随便去问一个公司报关员就知道了。    一丘之貉,狗咬狗。拜托,你喊冤喊错地方了,洗洗睡吧。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法律是讲证据的!法院认定你老公有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不会光凭你老公的供述的,还有其他相关证据,如楼上所说,楼主老公单位已经有几人都被判了刑,这种权利单位的贪腐行为往往都是小利益集体的集体贪腐行为,其他被判刑的人应该都会指证并作证言,行贿人也有行贿的证言,法院是根据这些证据综合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请楼主把判决书认定你老公的犯罪事实的全部证据看完再说话。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抨击检法系统!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了你写的东西,感觉你老公的周围都是贪官,很难相信你老公独善其身!再说人是会变的!
  @tcm就是忽悠  19:15:54    @有冤要伸-01 23:16:23      @tcm就是忽悠  15:50:47        这个与我无关        我只是个民!!!        ......  -----------------------------  令人寒心的除了冷漠,还有幸灾乐祸。愿您一生平坦路,无需别人助!
  @想说就说22  00:17:48    看了这么久,觉得楼主真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还以为是什么特别的案子?!    质疑一:一个“爱岗敬业”的公务员还跟人家合伙搞什么矿?请问公务员的工资是多少?何来资金、信心和时间去搞矿?况且好像违反公务员法的规定咯,公务员能兼职吗?凭公务员的工资,最多就是买张彩票,看能不能中大奖。想发财就别当公务员。    质疑二:从楼主介绍的情况看,好像此案有不同的人指证你老公啵,难道其他人都是说谎大王,只有你老...........  -----------------------------  谢谢您的质疑:  一:我丈夫只是作为担保人从中牵线搭桥,关于资金,我们的证人说:“有投资,是通过温剑鸣给我钱的,当时大家在吃饭的时候,有一个人胖胖的,带着金项链的人说,这钱不能直接交给我,因为跟我不熟,要交给温剑鸣再转给我,不管投资成功失败,这个钱他们找温剑鸣要。”关于信心,当时的稀土前景很好,后来国家政策有变,不允许开采了。关于时间,我丈夫只是工作之余偶尔打个电话询问一下,并没有占用任何工作时间,何来兼职呢?  二:是有不同的人指证他,但是证人的供述和我丈夫的供述一模一样,就是双胞胎说话也会不一样!这样的证言可信吗?  三:司法机关找上门了,就一定是不“干净”的吗?您这也是有罪推定!  四:公检法这些司法机关掌握着大家的生杀大权,更应细心谨慎,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疑点,任何时候都来不得半点马虎,而法院身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他们的职责重大,任何时候都要对法律负责,对法律负责也就是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历史负责,岂能因为工作量大而有“瑕疵”呢?往往就是这些“瑕疵”铸成了冤案错案,使多少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蒙受多少不白之冤。  五:一个人受到了迫害冤屈敢于揭发揭露就是勇敢的,他有何错?当检院叫他做选择题1:承认自首认罪,量刑3-5年。2:不认罪,重判十年以上。(第一次开庭时公诉方几次当庭提醒,开庭前、后又通过律师来做工作)他宁愿坐11年牢,也不承认是自首,不愿意向他们妥协。人生有几个11年???  
  @无B呻吟  00:53:56    一只捕蝉捕多了,吃撑了的螳螂,被黄雀逮了,然后居然向着我们这些蝉喊冤。        你老公这只螳螂吃我们这些蝉似的平头老百姓的时候,我们向谁喊冤去啊?我们这些蝉伤不起啊。        海关有多黑?你随便去问一个公司报关员就知道了。......  -----------------------------  
请您不要一杆子打死一船人,只要在海关工作,就是腐败分子?就是受贿人员?谁蚕食您,您可以举报他,再把您的证据亮出去。令人寒心的除了冷漠,还有幸灾乐祸。也愿您一生平坦路,无需别人助!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谢谢您的光临!请您先关注:  
日,江苏教育电视台以《刑讯逼供》为题,播出了江苏省泰兴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教导员兼法制室指导员叶余庆遭刑讯逼供并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专题节目。此前,新华网、新浪网、网 易、搜狐、扬子晚报等国内多家媒体也对叶余庆案进行了报道。“受贿11万被判10年刑”的“叶余庆案”为何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其背后有着怎样的真相?/show.php?contentid=10096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请您再看:  
厅长蒙冤入狱十年湖南级别最大上访户改判无罪-自2001年夏天他被湖南省纪委“双规”后,他的春节都在看守所、监狱和异乡的病房中度过。 2003年,这位原湖南省物资厅厅长因受贿和挪用公款罪获刑八年。昔日被称为“三湘第一贪”的“谭照华贪腐大案”,如今被证明是一起错案——日上午,湖南省高院宣布为谭照华平反:撤销原判,谭照华无罪。.cn/zhangxl6161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请您再看:  
公安局长被指贪污受贿获刑,奔波6年终讨回清白:日,时为山西省洪洞县公安局局长的李青明被认定贪污、受贿获刑两年,两项共涉金额6.3万元。此后,自认一身清白的李青明不断去有关部门申诉。经过6年的奔波,日,法院再审宣告其无罪。此时他已44岁。李青明的申诉却没有到头。刑事处罚虽然解决了,开除其党籍和公职的纪律处分还背在身上,他不知道是否还得等6年。/a/037.htm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请您再看:   没拿一分钱的贪污犯:新华社分社副社长因何蒙冤,2002年开始的一桩冤案,数十人牵涉其中,最终2人入狱,2人在此过程中死亡。当事人入狱6年后,迎来了昭雪的曙光。日,原新华社河北分社副社长师学军和分社下属的人物周报社副社长李玉卉,拿到了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送来的无罪判决书,冤案最终得以平反/redirect.php?fid=32&tid=56524&goto=nextnewset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请您再看:  判决书下潸然泪:七年冤狱一纸无罪判决了事?这是一个当代版的“秋菊打官司”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曹强——一位上个世纪80年代复旦大学经济管理系毕业的研究生。曹强永远无法忘记:日至13日,整整13个白天12个夜晚,他不能喝水、不能睡觉,被时任通州检察院反贪局长为首的13名办案人员轮番威逼、诈吓,逼其交代时任副市长的徐某在任组织部长期间与他共同贪污受贿800万元的“事实”。“历史将证明,我不是被告人,而是被害人!”1998年12月,江苏南通市通州法院二次庭审上,因“贪污罪”被起诉的曹强慷慨陈词。1998年2月,法院一审判处曹强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没收人民币4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0.2万元。另外,通州检察院同时扣押了曹强的各种债权凭条196万元之多。不服判决的曹强提出上诉。2004年8月,常州监狱。江苏省高院法官向曹强宣布省高院的刑事判决:上诉人曹强无罪。手捧判决,曹强潸然泪下。2730多个日夜,监禁了他一生中的黄金时光。整个官司历时9年半,至今平反已两年的曹强,还在为后续赔偿奔走呼号。然而,他不知道,阴霾并未散尽,自己还将面临艰难的赔偿诉讼…… http://bbs.0513.org/thread--1.html    
  @我爱我媛  15:00:25    法律是讲证据的!法院认定你老公有贪污受贿的犯罪事实,不会光凭你老公的供述的,还有其他相关证据,如楼上所说,楼主老公单位已经有几人都被判了刑,这种权利单位的贪腐行为往往都是小利益集体的集体贪腐行为,其他被判刑的人应该都会指证并作证言,行贿人也有行贿的证言,法院是根据这些证据综合做出公正的判决!所以,请楼主把判决书认定你老公的犯罪事实的全部证据看完再说话。不要不分青红皂白的抨击检法系统!   -----------------------------   您好!谢谢关注!请他们摸着良心说我丈夫的“供述”是如何取得的?为何不提供那三天三夜的全程不间断的录音录像?还请他们摸着良心说这些证人证言是如何取得的?这些证言互相矛盾,前后不一致,或者又完全高度一致,证人和我丈夫说的话一模一样,就是双胞胎也不可能啊!我们一直要求证人出庭作证,为何推三阻四的?我吃了豹子胆了?敢不分青红皂白的抨击检法系统?!我只是实事求是地将实事摆上来,让大家来质疑,来评理。
  @过路的过来看看  19:32:28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了你写的东西,感觉你老公的周围都是贪官,很难相信你老公独善其身!再说人是会变的!   -----------------------------  谢谢过来看看,请您继续关注!一切等结果吧!
  @忽忽壶  08:52:14    楼主,法院的确是判了一些错案,比如佘祥林、聂树彬等,但这些都是暴力犯罪案件,你有没有见过法院把哪个贪污受贿案办错了?建议楼主还是要心平气和一点。   -----------------------------  还请您关注:  
中国一起没有行贿人的离奇受贿案-睢宁五警察如何被冤:因为打架,导致江苏省睢宁县公安局5位民警刘勇、王海波、杨宗刚、刘磊、李会军被抓。2006年11月初,5位警察先后被睢宁县纪委找去谈话,就再没回来。县检察院12月9日、10日、12日分别以徇私枉法对5名警察刑事拘留,一周后以徇私枉法逮捕。日一审判决,以1人行贿、2人受贿、2人徇私枉法判决,刑期都是一年。5位民警不服提起上诉。12月7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裁定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了一审判决,发回睢宁县人民法院重审。这起案件从最初的“黑社会性质的保护伞”到“徇私枉法”再被改判为“行贿、受贿”,直至中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重审”,这一细列戏剧性的变化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http://snzyrs./.html  /blogger/post_show.asp?BlogID=1547500&PostID=
  @有冤要伸-03 21:27:26    @tcm就是忽悠  19:15:54      @有冤要伸-01 23:16:23        @tcm就是忽悠  15:50:47          这个与我无关          我只是个民!!!......  -----------------------------    现在的情况是,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习惯了就好。    我只是个民,准确的讲,是个草民!!!谁当皇帝,我就给谁当民!!!      不要搞煽情,煽动!!!没用的!!!!    只要是当官了,没有不贪的。只是多少罢了。。。。。    你敢说,你老公,没有拿搞 一分 钱???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你坑我,我坑你,相互坑,循环坑!!  
  @tcm就是忽悠  17:35:45    @有冤要伸-03 21:27:26      @tcm就是忽悠  19:15:54        @有冤要伸-01 23:16:23          @tcm就是忽悠  15:50:47            这个与我无关......  -----------------------------  感谢您的光临和发言!我要说的是:  一: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务员,无职无权,并不是什么官,平民百姓能做到官?  二:他没坑任何人,他的供词是折磨逼供诱导下取得的。在此帖的第二页我特意贴出了五次不同时间里(分别为日,1月12日(调查),1月12日(讯问),1月14日,1月27日)所说却一模一样最劲爆的“收钱供述”-从2003年8月开始(我丈夫2003年6月开始在那里上班,2个月后就成为了“骨干”?开始收钱了?),一直到2009年12月-我丈夫被非法带走(日)的前一个月,而2006年11月我丈夫已调去凤岗上班,每一年每一月,从未间断,6个整年零4个月,共76个月,一直一直在收钱:   ①对于7、8年以前的每一笔款项的时间、地点、人物、金额记得那么详细清晰,可能吗?!他是神仙吗?!我们又能记起多少年以前每个月的事?也印证了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的:(他们)还用手机拍下肖建强,黄培丰,金建国,区俊斌等的图片给我看诱导我写供述。   ②从日15时10分(由40涂改为10)至14日16时(16时也是经过涂改)15分(由0改成15),犯罪嫌疑人由黄培丰涂改为温剑鸣,笔录共2页(花时1小时零5分),日15时40分至14日17时0分(也有2处改动)14页的笔录(花时1小时20分),2页笔录用了1小时零5分,14页的笔录用了1小时20分,说明了什么???   ③我丈夫的“供述材料”日,1月12日,1月14日,1月27日除了“开场白”有点不一样,其他一模一样完全雷同!请问14页的笔录昨天说过了,今天,后天,半个月后再来说一遍,会一模一样吗?!包括段落,标点符号,甚至于错别字都一模一样!这也印证了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的:后来来到看守所他们又提审我几次,我都签了的原因:每次检院工作人员过来就将打印好的供述叫我签。  三:我有煽情吗?我有煽动吗?请您指出来,在此感谢!在发此帖之前我还不知如何发帖,在百度后才知道一点,我的论点都有论据证明,我知道公民有言论自由,更清楚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我知道我的力量渺小,但我不会放弃,我也知道厅长、公安局长、检察长维权尚且如此艰难,何况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但我有另外的利好:我是光脚的,我没有任何顾虑,我只有一条小命,我也做好随时被迫害的准备,生活在这么黑暗的社会里,也没什么好留恋的了。  祝您健康平安!  
  再来说说关于我丈夫自首的问题:  
一:如果他要自首,直接从广州黄埔的家里去广州海珠区检察院自首不是更近吗?还需要千里迢迢跑到东莞凤岗上班报个到再返回到广州去自首?他在&我的自辩书&里写到:本人一直都拒绝承认自己是自首行为。有我科室签到簿及以下人员可作证(如詹晏,陈文涛,于冰等),因我是日早上从广州到风岗上班,上下午15:30到晚上23点的班,所以我的所谓自首行为是&被自首&,因为检院侦查人员一开始就用不合法的程序把我抓到检院,而且&自我交待&及&自白书&是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轮番讯问及非人折磨而迫于无奈所写。  我丈夫说:&他们叫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日期却逼他写成日。  
二:如果他要自首,明知道要接受刑罚,为何他事先不把家里仅有的十万元存款转移,却等着法院来没收?留下妻子女儿艰难生活向亲朋好友借债?  
三:如果他要自首,这么大件事,以后还要面临刑罚,起码也会给家人打个电话吧,日上午还打电话告诉我他已到凤岗,晚上我打电话想问问他打针没有(因他正在做腰椎治疗),可是电话接不通,我也没留意,凤岗很偏僻,手机信号不好,经常也有打不通的情况,在我确认他带了手机充电器,不可能会几天没电,就打电话问他单位也不清楚他的去向,问他的朋友都说没去他们那里,这样一个大活人突然失踪,几乎让我发疯:我以为他出车祸了。  
四:如果他是自首,日就已经自首了,供认自己收了好处费265.6万,他自己分得114.6万(天知道这些数字是如何炮制出来的?),这么大的一个&受贿分子&,为何没有立即拘留逮捕?还要冒着拘传超时的嫌疑等上三天(日15时)才将他拘留?又等了两个星期(日)才将他逮捕?  
五:如果他是自首,而且受贿那么大数额,为何没有马上搜查这个大&受贿分子&的家,还要等上两天(日晚上)才去搜查?  
六:如果他是自首,已经交待的那么详细清楚了,为何我和律师两次帮他申请取保候审均遭拒绝?因他患有腰椎间盘突出病,正在治疗期间。既然已经自首了,积极配合了,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为何要拒绝?  
七:如果他是自首,为何在开庭时却又断然否定?他知道自首是可以减轻罪行的,第一次开庭时公诉方几次当庭提醒,开庭前、后又通过律师来做工作,1:承认自首认罪,量刑3-5年。2:不认罪,重判十年以上。他宁愿坐11年牢,也不承认是自首,不愿意向他们妥协。人生有几个11年?!他疯了?傻了?  
八:如果他是自首,而且说得那么详细清楚,直接按相关法律判决就行了,为何久拖着不起诉不判决?为何公诉人一味地劝他认罪?说是检察院用心良苦,已经本着关照我们家庭的原则,从最初招认的一百多万减到了现在的三十多万,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本应维护国家利益,实事求是,公正办案,保证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却对我丈夫如此关照,是何原因?
  曾经的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上班和家庭,对于社会的黑暗不了解不相信,现在的我看到了太多的冤屈黑暗不公,我丈夫也遭受着这样的冤屈黑暗不公,虽然我还是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可我的心却渐渐地阴冷起来,再也回不到从前了。
  顶!!!!
  胡女士要坚强,明天会更好!
  现在是真贪了的没有背景的人被抓,真没有贪的人不合群被抓,好人不当公务员,好人更加不当官,当了官就不能是好人了。有些部队出来的人,出来了不升的是好官,升了的肯定不是好官。
  @草根启明星  19:06:40    现在是真贪了的没有背景的人被抓,真没有贪的人不合群被抓,好人不当公务员,好人更加不当官,当了官就不能是好人了。有些部队出来的人,出来了不升的是好官,升了的肯定不是好官。   -----------------------------  经典
  如果你老公确实没贪,看来是有人要整你老公,或者你老公妨碍别人贪钱了。  一大帮人要整你老公,看来是很难躲过去了。  那就记住是哪些人要害你家,是哪些人作假证的,当然有些人作假证也是被有的人逼的!  你能确定你老公确实是清白的吗???
    作者:有冤要伸2011 回复日期: 23:59:11  回复
      曾经的我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顾上班和家庭,对于社会的黑暗不了解不相信,现在的我看到了太多的冤屈黑暗不公,我丈夫也遭受着这样的冤屈黑暗不公,虽然我还是相信党,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  不要老是说相信这个那个的,都不可信,相信自己吧!  你说的三个相信,是最不可信的!!!
  曾在凤岗呆过5年的银飘过。。。LZ的事情到底是个什么事。    现在还没搞清楚。
  @克林顿a  09:48:00    都没有叙述案情,真相如何也不知道!你直接就喊冤,没说服力。  -----------------------------  对,一定要把检院如何采取诱供逼供的真相,公布出来让广大网看了解事情真相,才有说服力。
  感谢大家的点击和留言,也请大家原谅我消失了那么久才回来,我没有放弃,没有退缩,我是去处理一些事情了,我之前说过,我已做好随时被迫害的准备,我丈夫在信中说:“他们不可能关我100年,不可能关我一辈子,总有一天我会出来。”“他们能关住我的身,却关不住我的心。”我相信他的坚强和毅力,也相信神灵一定会保佑他,他一定会活着出来!
    起诉书-1
  关于第一单指控,指控我丈夫收取了区俊斌60万元的贿赂款,自己分得九万元,我丈夫一直予以否认,他向区俊斌收取的60万元是区俊斌及肖建强投资稀土矿的投资款,其中有40万元是作为肖建强向区俊斌的借款,由区俊斌先垫付,我丈夫作为担保人,由他经手,我们的证人说:“有投资,是通过温剑鸣给我钱的,当时大家在吃饭的时候,有一个胖胖的、带着金项链的人说,这钱不能直接交给我,因为跟我不熟,要交给温剑鸣再转给我,不管投资成功与失败,这个钱他们找温剑鸣要。”由于国家政策有变,不准开采稀土矿了,这些投资款于2007年期间全部由我丈夫返还给了区俊斌及肖建强(通过他哥哥肖建华收取),我丈夫并没有分得所谓的9万元。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肖建强)说:&阿温,保重身体,区(区俊斌)的事我会解释清楚。&他需要解释什么???为何不能当庭对质解释清楚呢?!
  @有冤要伸-07 21:36:58  @thcj-07 10:31:28  到底贪污了没有,那个地方很难做到干净。肯定是干了坏事,究竟多大我们不好说。你要是说他是清白的,我告诉你我不大相信。  -----------------------------  这位网友,请您相信,只要人被抓进去,哑巴都会说话!请您继续关注,谢谢!  -----------------------------  @thcj-08 09:05:03  你的意思派出所变成了医疗单位。  -----------------------------  人进去,死罪都敢认,这只是小事
  我丈夫将60万元分别于2007年6月、7月、11月全部还清给欧俊斌(20万元)和肖建强(40万元)。    日还款给欧俊斌10万元    日还款给肖建强10万元(由肖建强的哥哥肖建华收取)  日还款给欧俊斌10万元  (汇款人傅群玲是我丈夫的母亲)    日还款给肖建强10万元  日还款给肖建强10万元  日还款给肖建强10万元  均由肖建强的哥哥肖建华收取
  再来看看由我们的证人陈飞华提供的还款凭据    陈飞华将投资款于2007年6月分3次汇给我丈夫40万元    陈飞华将投资款于2007年11月还现金给我丈夫21万元,我丈夫写的收条(其中有有1万元是之前陈飞华向我丈夫的借款,一并还了)
  欧俊斌等人去和平考察稀土矿的照片        
  我方证人证言,证人已出庭作证。        
  检察院和公安局只有小手枪和微冲以及几支步枪,你让你丈夫的同事把海关的肩扛式火箭弹和班用机枪调来,检察官和警察的小手枪和微冲立马完蛋!哈哈!
  关于第一单指控,当我们找出这六十万是用于投资稀土矿的所有证据(包括实地考察稀土矿的照片,银行汇款凭据,收条,借条,证人证言),证人也已出庭作证,且时间金额都吻合,公诉方随即找区俊斌,肖建强补做了两份证人证言,试图证明这六十万与受贿的六十万无关。    再来看看公诉方的证人证言,大家比较一下这两份证人证言,会发现他们的思路,口吻,语气,内容十分类似。(首先否认没有参与稀土矿,只是借钱给温剑鸣,而且不好不借,而且都说到利息,然后就是隔了多久多久温剑鸣没还钱给他们,他们就不停地催,接下来就是温剑鸣什么时候还钱给他们,最后说这个借款跟受贿款没有关系)。    先看区俊斌日的证言(此份证言没有询问人,没有记录人)。        
  再看肖建强日的证言        
  如果不是投资款只是单纯的借款而且有这么暴利的利息(60%,40%,与银行贷款的利息相比超过多少?),需要千里迢迢去实地考察吗?我们有当时考察的照片为证,我们的证人可以和他们当庭对质。我们的证人说:“有投资,是通过温剑鸣给我钱的,当时大家在吃放的时候,有一个胖胖的,带着金项链的人说,这钱不能直接交给我,因为跟我不熟,要交给温剑鸣再转给我,不管投资成功与失败,这个钱他们找温剑鸣要。”
  关于利息:  区俊斌说利息60%,肖建强说40%(这么高的利息,我丈夫会厚此薄彼,厚区薄肖吗?区俊斌只是工作对象,肖建强却是领导,是顶头上司,我丈夫这么做不怕得罪领导?却要对一个“在业务上许多事情需要他关照”的工作对象拍马屁?不奇怪吗?
  两人都说不愿借钱给我丈夫:   欧俊斌说:“我在业务上许多事情需要他关照,所以不好不借给他”,区俊斌有60%的超高利润,我丈夫又写了借条,还说不愿借,当我丈夫还给区俊斌二十万本金后,他却不还借条给我丈夫,说是利润还没给,他明知道国家的政策已不允许开采稀土矿了,却不还借条,还想着那超高的利润,还想逼他还利润?这么贪心还不愿借款?业务上许多事情就不需要关照了吗?那不自相矛盾吗?这样的人会连续六个月每月十万元向人行贿吗?   肖建强的证言更离谱,一个下属向他借钱,而且数目巨大(四十万),“我本来不想借他钱的,...鉴于同事关系,...”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下属?可能吗?只有下属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上司的说法。如果肖建强是另外借款给我丈夫,他的四十万是怎样给我丈夫的?公诉方并未提供相关书证物证证明。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肖建强)说:&阿温,保重身体,区(区俊斌)的事我会解释清楚。他需要解释什么??为何不能当庭对质?!
  两人都说隔了多久多久温剑鸣没还钱给他们,他们就不停地催:   欧俊斌的证言:“......后来过了几年,温剑鸣借我的钱一直没还,我就不断地催他......”我丈夫写借条的时间是日,约定2007年4月底归还,还款时间为日,日,迟了半年还款给他,何来几年没还钱?既然连续六个月每月十万元的行贿款完全是有去无回打水漂都不在意,而手握借条只是二十万还有60%的超高额利息需要不停地不停地催他还款吗?!   附上区俊斌提供的我丈夫写的借条(我丈夫只是作为投资担保人而写的借条,因为他们跟陈飞华不熟,钱款不会直接交给陈飞华,要通过我丈夫转钱,不管投资成功失败,这个钱他们都找我丈夫要,所以我丈夫向区俊斌打了借条,他只是作为担保人从中牵线搭桥。)     肖建强的证言:“......2005年年底借给温剑鸣40万,并写了借条,口头约定一年半之后连本带息还给我,并且利息会给40%,但后来过了两年多,温剑鸣都没有还我钱,我老婆有又老是催我去找温剑鸣要回借款......”我丈夫还款给他的时间是:日,6月27日,7月9日,11月12日,也是最多迟了半年还款给他,又何来过了两年多没还钱给他?    
  谢谢各位的点击与关注、支持与祝福!真诚地祝愿大家平安健康,幸福吉祥!  现在的我已受到了生命的威胁!但我不怕!!我早已把女儿托付好,我所有的资料和证据复制了很多份,已经交给了可靠的人,我每天出门包里面只有坐车的零钱,随时准备被人抢包、拍头。当我被精神病、被消失时,自会有人替我报警,替我继续伸冤!  我丈夫在信中说:“...在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里,只恨自己太善良,太相信别人...”时间会证明一切!时间一天一天过,一切终会过去!在这漫长的日子里,我们会很艰难的生活,但也会有很多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寝食难安!  只要我命在,我就会坚持!
  在中国,冤假错案很正常    挺住,坚持就是胜利      真相总有大白的时候  
  顶起!!!!!!!!!!
  没什么人气,帮顶一下!!      
  挺住,坚持就是胜利        真相总有大白的时候      顶起!!!!!!!!!!
  宝林:为了女儿,请保重自己!
  @有冤要伸-28 04:31:44    谢谢各位的点击与关注、支持与祝福!真诚地祝愿大家平安健康,幸福吉祥!    现在的我已受到了生命的威胁!但我不怕!!我早已把女儿托付好,我所有的资料和证据复制了很多份,已经交给了可靠的人,我每天出门包里面只有坐车的零钱,随时准备被人抢包、拍头。当我被精神病、被消失时,自会有人替我报警,替我继续伸冤!    我丈夫在信中说:“...在这个黑白颠倒的世界里,只恨自己太善良,太相信别人...”时间会证明.....  -----------------------------  楼主要坚决顶住,绝不要被他们的威胁所吓到,你告诉他们威胁一个丈夫被冤枉关在里面,身无还手之力的弱女子算什么。叫他们有本事就去威胁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去把他们家的人杀绝,这样也为其他被检察院所逼无耐、被冤枉的人出口气。
  这几天不知是我的电脑问题还是网络什么原因,点击不进天涯,但我收到了许许多多的关心与鼓励,特别是那些好久没联系过的朋友们,得知我家遭此不幸的消息后,特地安慰开解鼓励支持我,我很感动:您们是雪中送炭的朋友!在此谢谢我的朋友们,也一并谢谢所有关注此帖、帮顶此帖、支持和鼓励我的朋友们,谢谢您们,愿您们一生平安健康!我想对大家说,不要为我担心,我已把所有相关人员的相关信息列成名单,交给了我的亲人、朋友,如果我遇害了,会有人带着这份名单给我报警!或者报仇!
  @waitingforever52  17:50:00    顶起!!!!!!!!!!   -----------------------------  谢谢!愿你一生平安健康!开心快乐!
  @crystal曹  19:42:07    宝林:为了女儿,请保重自己!   -----------------------------  我会的!谢谢!我在心底感恩:愿您事事顺心如意!幸福安康快乐!
  @伤心痛恨  12:44:17    挺住,坚持就是胜利            真相总有大白的时候          顶起!!!!!!!!!!......  -----------------------------  谢谢帮顶!愿您身体永安康!好运永相随!
  楼主,看你回贴的时间,都是凌晨    想想你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啊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身体健康才能和坏人斗下去    保重保重!!
  肖建强的证言更离谱,一个下属向他借钱,而且数目巨大(四十万),“我本来不想借他钱的,...鉴于同事关系,...”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下属?可能吗?只有下属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上司的说法。如果肖建强是另外借款给我丈夫,他的四十万是怎样给我丈夫的?公诉方并未提供相关书证物证证明。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肖建强)说:&阿温,保重身体,区(区俊斌)的事我会解释清楚。他需要解释什么??为何不能当庭对质?!-----------------------------  各位网友你们看了上述证言有何感想?我觉得的太离谱了,真是天大的笑话,当今世道哪有下属问上级借钱,上级会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下属?有吗。。。。。。?如确有,正如上述所说,为何不能当庭对质?!-----------------------------当庭对质清楚不是更好吗?免得检察院的办案人员想尽办法,挖空心思去“补证”去?!-----------------------------  
  这个里面http://www.kdnet.net/
猫眼看人,人气很旺的,不知道楼主是不是可以去那里造势一下呢?
  要保重!
  @如细雨飘渺  12:24:17    楼主,看你回贴的时间,都是凌晨        想想你度过了多少个不眠之夜啊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  看到您的留言,久已不哭泣的我泪如雨下:您是一个多么善良多么细心的人!谢谢您的提醒!我知道我面对的是持久战,我会保重好身体,愿神灵保佑您及您的亲人一生平安健康快乐!
  @waitingforever52  17:29:50    这个里面http://www.kdnet.net/ 猫眼看人,人气很旺的,不知道楼主是不是可以去那里造势一下呢?   -----------------------------  无言的感动:谢谢您!我会考虑的。
  @平名ABC  20:06:33    要保重!   -----------------------------  好的,我会的。请收下我道不尽的谢意!
  @伤心痛恨  12:46:34    肖建强的证言更离谱,一个下属向他借钱,而且数目巨大(四十万),“我本来不想借他钱的,...鉴于同事关系,...”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下属?可能吗?只有下属碍于情面不得不借钱给上司的说法。如果肖建强是另外借款给我丈夫,他的四十万是怎样给我丈夫的?公诉方并未提供相关书证物证证明。我丈夫在“我的自辩书”里说:其中有一位叫苏浩的从看守所打电话过来叫另一个工作人员用免提给我通话,肖(肖建强)说:&阿温,.....  -----------------------------  非常感谢您的关注!现实社会的黑暗并不可怕,特别是有这么多亲人和朋友的关心与帮助,还有这么多素昧平生的善良的有正义感的热心网友的支持和鼓励,我感觉很温暖很幸运,维权之路路茫茫,我置生死不相干!
  又来看看,关注度还是不够啊      无言    只有帮顶!      
  @有冤要伸-02 02:22:02    这几天不知是我的电脑问题还是网络什么原因,点击不进天涯,但我收到了许许多多的关心与鼓励,特别是那些好久没联系过的朋友们,得知我家遭此不幸的消息后,特地安慰开解鼓励支持我,我很感动:您们是雪中送炭的朋友!在此谢谢我的朋友们,也一并谢谢所有关注此帖、帮顶此帖、支持和鼓励我的朋友们,谢谢您们,愿您们一生平安健康!我想对大家说,不要为我担心,我已把所有相关人员的相关信息列成名单,交给了我的亲人、朋友,......  -----------------------------  放心大家一定会支持你的,多保重,不放弃。坚持同迫害、冤枉你丈夫的人抗战到底,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坚持保重!!!!!!!
  我来看看帮不忙祝你家中秋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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