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超一天三十岁之前的每一天合法吗

[施根生维权反腐连续集.一之---三十五集,]纪念施根生维权反腐发帖二周年;
施根生维权反腐连续集.一之---三十五集
我施根生在92年做了件好事;像一条蛇盘在自已头经上永远也甩不掉;我78岁老头想写成一个维权反腐故事连续集,在各网站发表;请网管不要删我老头的帖;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一]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施根生同你谈,施根生这个冤假错案的情,理,法,冤,先来谈这个情字,包永林是我姑母之孙,同村同组,生有两子只有两间平房[是47年我母亲在世时送给包福根的是包永林之父,这里有一个故事令后我会专写[一文]92年包长子包云军已到了结婚年邻,小伙子生得也不错,看过好几个对象都是因房子问题都没有成功,我有一幢楼房建于86年,是利用工厂拆下来的旧5孔板造的;92年我想翻造此楼房,包永林,亲威孙茂松,莫炳生,几呼每天晚上都来我家,说;包有块自留地在我鱼塘边,建议我在这块地上建房,因我办养鸡场时把1.3亩自留地围墻围起来了,我怕调不这么大一块地,包永林妺夫莫炳生拍着胸冂说;我门娣妹这么多是能够调好的,把房赊给包永林,包云军马上就能找到对象;这样求我说真是有点难以推却,我73年我翻造过一次房只是平房翻平房,不须要审批,但86年平房翻造楼房时村乡区已严格控制了,要有严格审批手续了;办好手续后乡土管办还派专员来看过才好动土,我造好后87年复查说我总平方已超过19.48平方米,罚一点款87年5月12日补办出19。48平方米宅基地手续;[这是我在日取证于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我的宅基地房产合法证据]回来再来说调地赊房的事,我总觉得有很多手续难办,包永林丈母的妹的儿子徐某是乡里干部,[后为乡党委书记]有包永林和孙茂松去问他,调地赊房今后是否可以办过户手续和施根生批地建房问题,徐某说;这要调地申请批地同时进行是完全可以的;包云军的对象要等这个回音;92年2月7日包,孙,莫,商议,房价为41000元,孙,包。说办过要多交稅改写房价为15000元付按41000元付,这个92年2月7日契约,但不顺利,这张契约拿给包云军的对象看,对象有个什么哥哥在秀城区法院里民庭当法官说;只张契约是谝人的,农村宅基地办过户要比城市难得多,要重签一个契约,要写个调地赊房同时进行的契约,包永林全家人孙茂松也每晚来我家;求我再写一个契约,92年3月8日的契约是怎样写出来的;情字还没写完,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回;请看下回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
初看本案的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的帖子’;可看到全国各大省市新闻网站转发我老头的帖子;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嘉兴二个论坛已封杀不能在嘉兴与你对话;今天来凤凰论坛同你对话;广大网友也可来看看;上回说到施根生这个冤假错案的一个情字没说完,下继续说第二回,92年2月7日的申请书契约给姑娘的表哥看过后说,这个申请书契约是谝人的,看亲没有成功;此时上海有个工程5000m2只要垫款到基础后就正常按进度付款,我对包永林说;我全家人要到上海去造房子了,我的房和场地已租给一个姓陈的办厂了,承包田地竹园鱼塘我已同自族人讲好了,村里收费都由我原户主付,自族人每年我交1000元承包费,你还是自已去批地造房好了,我可赊你50000万块红砖,你同別的亲威借一点钱还是自已造好;包两个儿子也认为我的老房子41000元也不合算,还是自已批地建房好;我也忙于上海工地签约铸备塔吋设施,我92年2月20日回到家硑到租我房的老陈他说;你们浜里有几户不准我在这里办厂,化工产品有毒;浜里人家都还在飲河水;我说;有人反对那就不出租了;包永林借不到钱不能自已批地建房,孙茂松,[包永林妻哥]
莫炳生[包永林妹夫]包永林全家人几乎每晚来我家,从谈调地赊房的事,说得真有点可怜,这有你根生阿叔[常这样称乎];可以帮这个忙了;并要求把鱼塘,竹园,承包田转让给包永林管理,但我说;我已同自族人都讲好了,孙茂松说;你自族人同我关系不错能做通工作;我妻子也说;老太公[常这样称乎]帮帮包永林浜里没有人家比包永林家苦了;包永林地调给我们把房造在鱼塘边便于鱼塘管理,我妻子一句话促使我同包永林签92年3月8日调地卖房的92年3月8
契约上有办过户手续两人同时去办理,房价41000元,包永林怕办过时多交稅,契约上写15000元包永林出给施根生房款欠条21000元到94年底付清;并调好地,口头约定94年底地不调好,房款不清92契约作废,因契约上有同时去办理过户手续,我也不会怕包永林懒掉口头约定;因这契约云军看亲要用的有些事不好写上,这就是92年3月8日的契约签定过程;[该契约和21000元房款欠条都不是包永林亲笔签字是谁代签法院到今没有查清;本回说到这里,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这个情没说完;请看下回92年3月8日契约作废从签94元月契约;是怎么回事,请看下回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
重发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新话题;
&浙江嘉兴市中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谈到,施根生与包永林签92年3月8日调地赊房全过程,到93年12月29日包永林方叫我去领3000元这是最后一注款,计6注共26000元,尚欠15000房款,说有亲威借好钱正备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孙茂松说要改签92年3月8日的契约,起草好的94元月契约房价15000元改写31000元付按41000元付,说;办过户交稅时不会被务部门怀疑,也可少交一点税;[实际办过户双方要交多少税我是不在乎的]只要能调好地来我能批地建房,实际94元月契约没有都大变动,只有原契约房价写15000元现改写31000元付仍按41000付;包永林的21000元房款欠条还在我手里,因还没有调好地没有结清帐,还没有办宅基地和房产过户手续,如地不调出来我不会同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的,我说;只要调好地我能批地建房我会同意94元月契约,该契约有句话写着以前所签约作废,以本契约为准;该契约已有我施根生的名字不顾不是我的签字,这就是94元月契约签定过程;94元月签定后,我曽几次回嘉兴催包永林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他说他的两儿子都认为老房41000元不合算,都不原调出地来,实际我多次到村,塘汇乡土管部门想先批地建房;但都说;你没有同包永林办好过户手续不能先批你建房的;先要同包永林一起来办好变更过户手续,包永林调出那块地来确定后;双方打申请耒乡里会派人来看的;包永林总是说到年底再说;实际包的两个儿子都不要这老房子;都想自已批地建房但没这个经济能力一拖再拖;到94年底包永林已明确告知我老房子不要了。地两个儿子都不愿调出来,交的26000元钱作为承包费和房租好了;过户手续不办了;要求房子95年再租住一年;[有商定房租每月300元承包費每年700元,村里收费有原户主付;95年包永林家造好房后老房退还;94元月契约的签定后,包永林家发生了改变主意,那末95年包永林家是否自已造起房子,老房是否退回给施根生;施根生冤案只为一个[情字]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苐四回
重写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四];
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说到包永林家
94元月契约签定后发生重大改变,实际开始调地赊房包永林家也没有统一意见;包云军,包建军,认为这老房子不好,房价41000元又要调出地来不合算,还是自己批地建房好,买了这老房子也不能解决弟兄两的问题;这是包云军找对象急用要房也是无钱造房情况下,才作出的调地赊房的决定;当时我真的有建筑材料可以赊他;。。我在上海这个工程甲方,资金不足时停时上拖得时间很长;不顾我96年收回承包田,鱼塘,竹园,本当想把房子也收回;只因包建军结婚要用房没有收回,因1.3亩自留地在围墻内也无法收回,96年4月我回嘉兴购水泥时,约包永林来嘉兴工人文化宫老年荼室,他踏部小三输车来荼室,我对包永林说你去批地建房,我也把老房也拆掉翻造红砖水泥是有的,但包永林摇着头说;借债房造好后两个儿子不认帐;我是无法归还这事我不做,我对他说不要紧的;你姐妹这么多借点钱就能把房造起来了;你们两个儿子地是都不愿调出来了,我的老房不拆我也不能批地造房,你回去同你们姐妹,孙茂松,莫炳生商量一下,87年我是一定要造;如地也不调自已又不造;不是我根生阿叔说难听话;87年上半年你一定要撤出我的老房子;我回上海后一直没有回音;后来听说包的两个儿子,都在各自借钱正备自已造房;如包永林家先调出地来我好批地建房,我怎么会同包永林家计效159m2宅基地,----。。87年包永林和他的两个儿是否造起房子;老房子是否能退还施根生;写字多了又发不上网今写到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五];
重写重发;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五];
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说到我约包永林来荼约谈,叫包永林回家后尽快去同家里商量,去办批地手续,我的老房你的两个儿子都认为不好;地是不会调出来了,你房子不退出来我是不能批地建房的;我上海总归要回来的;上海主体工程完成后;在虹桥做了几条乡村道路;造了几间仓库,据说包永林是借好20000元钱的;包永林要经后有两个儿子还债;云军,建军都没有答应签字;钱没有借成没有造好房,据说;包永林,包云军97年98年申请批地建房村里,乡里。[秀城区土地局]南湖区政府前身;手续都是办出的;这是没有钱没有建房;97年底我同包永林结过一次帐,按约定承包費每年700元乂4=2800元,房租7年每月300元84个月25200元十4年承包费每年700元计2800元合计28000元;收过包永林26000元,包永林还欠施根生钱2000元;当时我对包说;92年包永林出给我的房款21000元欠条还在我手里;我叫包永林拿回去,改写一张房租欠条;孙荗松说;这个目前不必拿回;房租承包费这点钱是应该要收的;包种我的田,鱼塘,竹园,农业稅,鱼塘特产税,农田,魚塘水电费,房屋保俭,都有我原户主施根生付的;连包的家用电費都按原户主收的,应当时村,乡,区土地管里部门干部,为什么一定要打死老虎做死p
不好做一些人性化另活工作;包永林,包云军都批出地不造,现在都清楚了,我06年11月8日取的证据二级土地局的材料也公开了;--。包永林批出宅基地又被贪官污吏移用倒卖了;--;为什么不好让给我施根生去造呢;我的老房子同包永林办个合法过户手续;我看村乡区干部应该是能够做得到的事;我同包永林,包云军,确确实实,没有办过宅基地房产变更登记过户手续;当时村,乡区不好批我造房的主要原因;三级干部实际都是知道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六],施根生民事起诉会硑到什么问题;
现在有些事实已解秘了;果重写重发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六]
  现在有些事实已解秘了,像宋庭长,李岗,等篡改民一审二审卷宗;果重写重发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六];嘉兴市中级人民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说到97年底包永林,包云军还没有自已造房,也不愿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我的整块地1.3亩在原我老房子围墻内,包永林,和他的两个儿子都不调出地来,实际我是无地可批的;再则我的老房是用旧五孔楼造的;事实也不能再住下了,包永林的两个儿子不愿调出地来,不愿买我的老房子就是这个道理;我未撤出前曽有过一次被台风括掉屋顶,所辛双层楼板屋尖括倒并无大磍没有伤到人,等保险公司来人评估,我已翻修好了,当时农村房屋保险費很底的每m2只有几毛钱,我也没有申请去领覆赔;该房当时造时农村房屋都不设抗风柱,到98年我一定把这幢房子拆掉;曽有个政法委人员对我说过;你该房还没有同包永林办好过户手续,如大台风把房括倒压伤或出人命关天;你要负赔偿责任,因包永林和他的两个儿子借不到钱,也没有造起房子,如我硬性把包永林全家人员赶出;我也不能这样做,实际也是无法能做得到的;因包永林是一个没有主见的人,现在儿子大了,在家里实际也没有一点权利了;我想的是法院起诉,起诉前叫我妻子去同包永林的妻子,孙林宝说;你们如要我家的老房子,围墻内1.3亩地,你用自留地调给我家这样一块地,让我家去批地建房,确定地块后就去办老房子的过户手续,房款可以打欠条;如你们自已批地建房,红砖可以赊给你们;开始我妻不愿去说;后对她说;当时都是你说;浜里包永林家最苦把房赊给他家,现在是一条死蛇绕在头经上甩也甩不掉了;当初把房和田地转让自族人管理;现在我把楼房早就翻造好了;你就去说不调地不办过户手续,就说我要法院起诉了;后我妻子莫小宝去了同孙林宝谈出什么结果,请看下回法院起诉施根生维权腐之[七];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七]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讲到我的自留地1.3亩地都在围墻内,包永林,和包的两个儿子都不愿调出地来我事实也是无地可批建房的;我只有起诉法院;98年我起诉前叫我妻子莫小宝去找孙林宝[包永林妻]谈一谈,因当时不是孙林宝苦苦求我妻子,我早就把房子承包田地落实到我自族人管理了;这是个好差施谁都要抡来管;我什么时侯要回来就什么要回来;承包田,竹园,鱼塘我在2006年已收回自种了,自留地在围墻内包云军种着疏菜无法收回;。。我叫我妻子只说两句话,[1]如要我家的老房子还可以调出地来,两家人到村乡区办调宅基地房产过户手续,我也可以办批地建房手绩;[2]不愿调地不去办过户手续的,那就马上要退出我的老房子;因97年底包永林两个儿子,要正备自已去批地建房,我家的老房子不要了,地不调了结过一次帐,包付过26000元扣除4年承包费每年700元````2800元房租每月300元7年84个月25200元;二项28000元包永林倒欠施根生2000元,94元月契约签定后92契约已作废了;当时包永林在我这里还有一张21000房款欠条,我问包永林如你要把欠条拿回去;你打我一张房租欠条2000元;他说;如自已还没有造好房也不能马上撤出这个不必;我妻去了过了一夜气分也还是不错的;我妻回来对我说;老房子两个儿子都不愿调出地来,肯定不要了,孙林宝的母亲很迷信问过佛,;前面全是竹园是尖刀山,后面是浜斗从西面过来那个股水流很急;要做大官的人住没有关系可能还会升官,一般老百姓是当不能住的;说这幢房子要伤害人的,。。孙林宝的母亲有个姐姐的儿子,已升为塘汇乡党委书记了;说想去借点钱正备自已批地建房了;我妻子回来后苐三天
日我就向秀域区人民法院送了民事诉状;诉状我是两手正备的,如孙林宝借得到钱能自已批地建房那是最好;如借不到钱不能自已批地建房,只要包永林家调出地来我能批地建房;我还是愿意同他们去办过户手续;留有包永林家一条路好走;否者就要收回老房子,。。民事诉状送给了秀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邓有庚手里,不知他是否立案;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文;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八]
广大网友还可以输入百度,‘施根生的帖子’;可看到更多的各省市网站转发的评论,广大网友支持我78岁老头维权反腐;
施根生维权腐之[八]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说到莫小宝去和孙林宝问答复,要我的老房子就要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我还是愿意同他们去办过户手续,回复有了不调地了,孙林宝和包永林,包云军都要自已批地建房了,我已向法院送出了民事诉状;诉状因立案庭的要求修改了三次,这理有一点空间;。。来说明我苐一回说起的47年我家为什么,要送包福根两间房子[包永林父亲],这里来回顾一段历史故事;此时我姑母三年前以故,包福根[我叫他大阿哥]他的两个妹妹早出嫁,我叫她们大阿姐小阿姐;有个弟叫包阿巧[现还健在]比我大6岁,47年包阿巧提出分家,包福根请来泥木工,要把一幢两间平房屋分开,包阿巧当然不同意,因包福根有个阿叔叫包金官到小红庙去做女婿,在那里生有一男一女,因早亡他子女只有三四岁,没过一年包金官的妻子也死了,包金官在这里还有两间好的平房,包金官的丈人有时带着他的孙男孙女,七月半冬至来祭祖;不久也死了,他们的孙男孙女还很小,也顾不了来管这幢房子,包福根在46年输了钱债主逼他。他就把这幢房拆来卖给官材店老扳做官材,其实包福根还有个叫小芳婶母有两间平房,无子女死后有包福根送终;当时分家时包阿巧认为包福根有这两间房子;还要来分包阿巧住着这幢平房分隔,弟兄就打了起来,我母亲和我正忙着荼店生意,[我家为什么开荼馆店今后我会专写一文]&正是上市头上人很多,有人大叫不好了包福根把包阿巧的眼睛都出在外面了;大家都跑过去劝我母亲叫我看店,她也急冲冲去劝阻;店打洋后我也过去看,后大阿姐小阿姐也来了,我母亲也在,眼睛不没有打出,是一个血糊肿块鸡蛋大,包福根还在磨侧刀,再打就要用刀了;大阿姐,小阿姐只是哭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母亲喃喃的说要出人命了怎办;我看到包阿巧这副样子心里很难过;我就对我母亲说;我家在浜西有一幢房子空着,给阿巧哥哥好了;这幢房子不是我施家祖传,是祖母在世时疔理一个叫沈它太太死后无子女;我记得西面太太,七月半,清明,冬至,过年要放41只洒盅,黄纸两刀;我家过节时共有4卓西面太太放第一卓,走到河边叫一声西面太太来吃来拿;,,,我母亲同意我的意见;送房子不是说送就送;隔一天到我家开的荼馆店,一个叫麻子生官帮写契约;写的什么大都已亡了,该契约有一行字写着我还记得,西面沈它太太过年过节有包福根负责,41只洒盅,黃纸两刀,共有三张一张包福根读过后烧掉,告知沈家西面太太,麻子生官我母亲送他泰山香烟二条,47年阴历5月18&日这天包福根与包阿巧分家,办分家洒亲戚都到,因我父亲早亡,把我坐到最高位叫我拿长筷挑状,[实际是一副染红猪大胀放在饭桶下用筷挑到上面来]&分家礼义结朿,我看到包福根,包阿巧笑脸向我敬洒,我问大阿哥你这把侧刀放在那里;说得大家欢笑不开;这件事现在只有大阿姐[96多岁]&知道,包阿巧[80多岁]&知道,我知道,为什么算命,巫婆会知道这件事,有的还发帖子同施根生家算命,同包永林家算命;我自己也不知道上三代的事,他们怎么会知道;近来我在明白;他她们是通过南门小瞎子下代,嘉兴大都家都起过家宅;有三代家史资料护得的信息,加上现在信息化,巫婆算命的都用上了;如家里硑到不顺事吋,就有的人听了都信了,上千上万元都愿意付,这里我只是说一个故事,我真的送过包永林父亲一幢两间平房,就是后来包永林住的两间平房;92年是调地赊房的,不是送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民事起会硑到什么问题;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九];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九]
关节人关节事上回说了一个故事,97年底98年头;我妻与孙林宝谈了几次;包永林全家------人都决定要自己去批地建房,不买我家的老房子了;两个儿子都不原调出地来;还同我妻子有点操嘴,说96年鱼塘收回去给了施得利养魚,350元一年承包費我家也要租的,施得利是我侄子原先我上海去前承包田地鱼塘,房子不租给老陈办厂后,施得利想全部租管理我的房子田地鱼塘,每年1000元,农业稅村里上交款有我原户主付。这是个好差施人人想管;后因包云军找对象急用房,提出来在我魚塘边有块自留地;调给我批地建房,当时我妻子认为包永林家浜里最苦,同意把房赊给包永林,96年我收回魚塘放给施得利管理,是补92年没有租给他管理作一点补偿;施得利魚塘只租了二年98年已收回我已自已养鱼了;98年5月18日苐一次民事诉状----;[1]收回房子和自留地,包永林付过----26000元钱要求结帐;退地退房,
 我起诉时包永林家还不知道,秀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邓有庚接我民事诉状后;一个月后没有动净我去法院立案庭问邓有庚是否已立案了,邓说;还没有;他问我听说你在上海买了房子已办了蓝色户口;我说没有这回事你们法院可以去调查;他叫我诉状要改一下;自留地的位置在什么地方;[自留地是否在围墻内民二审时法院还派人实地去调查这是后话],;我改好诉状后苐二天就送给他;
邓有庚说;你放在这里立案后会通知你的;法院还认为我家不是农村户囗,嘉兴网友特别本组本村本乡的网友,嘉兴在线,嘉兴人论,已封杀我的帖子可看嘉兴天涯;。。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施根生民事起诉是否成功,还会硑到什么困难,请看下文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
关节人关节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
上回说到98年6月中句我又去秀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邓有庚对我说还没有立案,他问我你外出打工其间农业税上交款村里是谁付的,我说;都我原户主付的,包括农用水电都是我原户主施根生付的;问我为什么只有水田有承包证,没有旱地承包证,我同他说明;我们村旱地原来都是大队专桑地,专桑地包括人民公社时自留地都不发承包证;专桑地和自留地;六十条初期社员的开荒的七边地都没有承包证,84年土地承包时分到几亩承包田,各小组旱地统一丈量,所有旱地都按承包田分的,我村旱地没有发承包证;有村干部说旱地不交农业稅是谝人的;在六十条时专桑地早就划到各小队;当时交农业稅都要交稻谷的,二亩旱地合一亩水田加在水田上了;承包到户时分到几亩水田就分到几亩旱地,实际村民都已交了农业稅;我向邓有庚说我村旱地没有承包证的事实;他打电话问村委旱地有没有承包证的事,村委有人回答旱地是没有承包证的;时有一村民林红阿姨在法院烧飯,邓有庚问她,林阿姨对他说秋泾桥村旱地不发承包证的;[实际民二审时法院三次派人去村委专门调查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关系]这是后话暂且不说;邓有庚了解情况后说,老施你先回去立案后法院会打你电话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施根生民事诉还会硑到什么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一]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一]
广大网友和许惠春院长上回说到民事起诉硑到苐一个问题旱地承包证这个问题;本回说的是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一]后不再提施根生这个冤假错案这个词;这个词今后由司法领导说;上回说到秀域区法院立案庭邓有庚说;老施你先回去有事法院会打你电话;98年7月上句由秋泾桥村委通知我说;法院有个电话通知,叫我去法院;下一天我去法院立案庭;在民庭办公室找到了邓有庚,他说;叫我到楼下立案庭办公室去坐一回,等回就会下来说点事;大约半小时后他到立案庭,像是北方人很老实,他叫我喝荼坐了一回他说;他问我在嘉兴有没有房,我说有房是租的,他说有人说你在金华有房,我说金华叭咏路古玩市场店面也是租的;我说这些事同我民事起诉没有任何关系;他说这样的;包永林家竟很不好,你把房收回后他们没有地方住了;我说房子是我肯定要收回的;我说包永林不调出地来我是无法批地建房的,94年底结帐时我认诺你去批地建房,我红砖可以赊给他,包永林说没有这个能力;本当我96年收回承包田,魚塘,竹园时要收回房子,包永林求我的苐二个儿子
  要结婚,再住一年,实际包的二个儿子都认为我的老房子不好,所以不愿调出地来,如愿意调出地来我早就造好房子了;我还会同包永林计交什么;包永林二个儿子都正备各自去批地建房了;所以包全家人不愿去办过户手续,他们都认为如办好了过户手续就再也不能批地建房了;实际包不调出地来我是无地可批的。。我看邓有庚心里有点很为难;他最后对我说;老施这样把,你把这几年向秋泾桥村委交的上交款,和国家稅务凭证都整理好复印件拿到法院里来;这些事我认为完全能做到;我说好的;下步我要到村里去查看我近几年来的,向秋泾桥村查看我的交款凭证和稅务凭证会硑到什么困难和问题;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二]
本案发展有新情况我会及时告知广大网友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二];
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我说到[秀城区]南湖区人民法院前身;立案庭邓有庚法官叫我去法院谈点事;[1]
问我是不是城市里是否已买好房,[2]
问我是不是全家人口是否都是农民,当时我总觉得邓法官问我这些事,同我民事起诉虽有点关系但不这样重要反复的问,问话已超出了我要收回自留地和房子的事项;他从民庭办公室出来是谁同他说话,说的什么话;我已忆识到已有阻挠我起诉的顶兆;邓有庚面上有点为难摇摇头,扪了一陈最后说;老施就这样吧;你把近几来年向村,乡上交款稅务凭证复印件送到法院里来,保留好原件,就这样;我走出立案庭就感到要到村乡取证会硑到阻挠,实际乡里我无证可取;乡里收费都委托村委收的;如宅基地建房管理费69m2使用费86年2月23日只要收13.80元钱;房屋保险每m2只收几毛钱有时村委垫付叫小组收回,[都收得很底],我同包永林发生关系在92年到95年;96年我已收回承包田,鱼塘,竹园,因房子包永林租住着在围墻内的地1.3亩没有收回;作为我施根生来讲;后来包永林全家人都说不调地了;不正备同我去办过户手续了,我的老房子41000元不合算,正备自已去批地建房了;已向我交的26000元钱作为每月300元房租和每年700元承包费倒扣;我同包永林说好的农业稅等都我施根生原户主收的,我施根生也不会欠费的;95年3月25日我回嘉兴想办批地建房时到村委,正好村里开小组长会议,村委要向村民收上交款和铺底款;当时有个女出纳看到我就叫我交三费上交款91年到94年上交款共计468。56分,铺底款139。27元共计607。83元;这些款都是按承包田分摊的;这批款我是不经过小组长直接交村委的,记忆很深但村委的凭据放在那里记不起来了;98年7月下句我去村委查看存根;查到该交款存根并已做在帐面施根生已不欠上交三款;我要去复印因出纳已调換要我叫原出纳来;如不能复印打个证明拷个村委公章也可以;管公章的姓陆说要书记同意今天开会去了不在;我问姚出纳我95;96;97年农业稅小组长张连根早就收去了稅单还没有给我,共收去分二次419。04元和607,83元共收去1026。87元姚出纳说;张连根一分还没有上交上来;姚出纳说不需要1026,67元;三年农业稅只要419,04元;村里有个干部打电话给张连根他在电力局上班问他;等了一会回电话说;施师父的钱是收上来了,等组里收全会来交的说了电话断了;再打过去没有人接了,那个于部说你今天证明不好打了等连根回来弄弄清楚;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施根生证据是否能打出小组长是否也是个小腐败;请看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三];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三]
民事起诉立案难;--------------------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我提供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承包证,实际已证明我一家是农民。[秀城区]南湖区法院前身。法院立案庭负责人邓有庚叫我提供交稅和村委,上交款凭证对我民事起诉我认为关系不大,广大网友只要开始我提到的关键人,就已明白有人阻拦我起诉了;实际我是不会欠国家稅收和村理上交款的,如我真的欠款欠税有关部门也会追讨,邓有庚叫我提供以上交款凭证,是另有用意的,但法院叫你提供你也会必须提供,我村里财务上也查过施根生不欠款。秋泾桥村管公章姓的陆就是不出证明,推托要请示领导村长推书记,书记推村长,凭证已出给小组长了,小组长张连根常在电力局帮拉电线很难碰到;况旦重复多收607。83元还侵吞我建校归还款50元;虽数额不大实际也是贪污我向村长书记都说了;但不了了知,我村里去了七次没有打出证明,直到98年10月13日村委同意出证明但只出,95,96,97年农业稅单,91,94年三年上交款607.83元重复收了二次,叫我15日再去,共去了八次村委证明都打给我了小组长张连根不但我家多收了607.83元和50元建校归还款,其他户上也有重复收款,电费也有复收取;村委说是要处理的等问题查清后统一归还,但到后来也是不了了知,据张连根家属说是拿出20000元来的,但村委没有发还原户主,据村干部说有几户承包到户后;从来没有交过上交款和农业稅,都是村理付的;实际村委干部有几个很不于净的,乡里组织村里查帐,张连根还选为核查人员;我的农业稅上交款原始凭证,张连根说早就遗失,村委出证明我已不欠农业税和上交款,---当时乡里组织村里查帐有几个核查人员本身是不干净的;村里有2000多万元去向不明,我写过一帖,‘施根生这个案子与秋泾桥村的腐败关系------我98年10月16日我把交款凭证交给法院立案庭,邓有庚收取我的证据后说;开庭会通知我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四],民事开庭;我的诉状根据法院的要求已俢攺过三次。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四]
民事开庭宅基地使用证从天降;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我施根生,从98年5月中句向[秀城区]南湖区法院前身,送民事诉状,这5个月只是为了取证秋泾桥村委的收交稅务凭证和上交款凭证;经过村乡法院意见98年9月14日苐三次俢改民事诉状,说已同包永林商定调出自留地让我施根生去批地建房;考虑到包永林无能力自已批地建房,从谈起92契约框架内处理办法,包永林退出地来让施根生去批地建房,经济问题由包永林与施根生内部算,只要包永林调出地来我施根生能批地造房;我同包永林不会计效什么,所以我同意俢改诉状;如村乡法院调理有假我也不怕,因我同包永林宅基地房产还没有办过变更登记过户;我送出村付款凭证后不久就收到法院通知,98年11月11日开庭,开庭这天我也不请律师,我一人出庭,包永林方来了10多人,孙茂松,莫炳生,王文官,包永林,包云军,还有包云军妻子的亲威,因这天包永林的律师来得很晚,开始气份有点很严,王文官先开口[包永林妹夫]根生阿叔房子不要收回,还是叫永林调出地来让你去批地建房,永林家无能力批地建房;我说;这要包永林退出地来我能批地建房;我可以不收回房子,我此话一出大家都笑出声来,包永林说;你法院起诉要收回房子我们大家2个月都睡不好觉,-----实际包永林方三次俢改诉状还不十分清楚;现在事实也证明包永林申请造房是批出的;没有钱没有造,所以再同意退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开庭前包永林方还不知道土地使用证已买出,民一审开庭前气份相当不错,法庭只做个调解书就解决,近10点包永林的律师吕萌国到才开庭。我读好诉状,这要包永林调出地来我能批地建房;我还是照顾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包永林也说同意调出地来,房价是41000元不是15000元法院最后复查也说到房价41000元是被告首先提出来的;当我读好诉状包永林发言也没有谈到已同我已办好过户手续;最后吕萌国发言出示了两张土地使用证,说包永林与施根生已办好宅基地房产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我向法官阵兵说;宅基地使用证是伪造的,是化钱买出来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要知后事如何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五]
初看本案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的帖子’;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五]
----政府法院都说不清宅基地使用证的来路;-----------------------
  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上回说到民事开庭,包永林的代理人吕萌国出示给法庭两张土地使用证,[宅基地],包永林号码
---包云军号码-;当时出示的两张棵体使用证没有登记材料,材料是后来补上去的,办宅基地房产过户可不经过我施根生签字,当时吕萌国只不顾是东栅司法所一工作人员,后升为所长,实际是土地管理部门内倒卖土地使用证的一个托儿,这些事实现已都解密了,但此人曾红过一时,伪造房屋登记倒卖土地使用证不仅我案,他利用土地局的能量,谎报土地申请不管你三五年前造的违章建筑,这要资金到位都能办出手续;他还为政府违规征地只要付少量钱能说服村民,看来农民能拿到钱,政府能征到地,是否附合政策法律法规吕萌国是不管的,政府内参于倒卖土地使用证的官员把他棒到天上,是嘉兴人都是知道的;不顾他帮包永林伪造93年1月1日自已造房,谎称造时没有申请,到98年11月补办出手续,再谎称包永林与包云军96年分家,包永林的宅基地使用证,包云军的宅基地使用证;再伪造虚假房屋登记说已同施根生办好过户手续;出示法院的房屋登记材料是虚假的;无法进入土地管理局挡案库;我说过当时吕萌国只不顾是东栅法律服务所一个工作人员,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能量,在市捡察院抗诉后再次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时,吕萌国不敢来出庭,有包永林自已发言说;化了77000元卖了两张土地证,现在施根生要把房子收回去了,叫我怎么办,都是吕萌国想出来叫我们这样做;不顾我到要为吕萌国打不平,伪造虚假房屋登记是一个宠大的造假工程,倒卖土地使用证是严重违纪犯法的事,包永林与包云军的宅基地使用证那里来;政府说不清,法院审不清根源在那里,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包永林与包云军的土地使用证那里来,本帖已说清楚了,如不实可追究我本人法律责任,要知蹊跷的民事二审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六];初看本案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的帖子;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六]蹊跷的民二审判决;
  民一审包永林的代理人吕萌国出示了两张土地使用证,包永林证为号包云军号为这两张土地使用证的出示;实际民一审开庭前连包永林方所有人还不清楚的;同年11月11日上午;我把包永林打给我的房款欠条21000元原件送到法院民庭阵兵那里,因包永林已说出房价41000元不必再保密了;94元月契约我仍没有提供;因民起诉时据村乡法院的意见三改诉状,包永林调出地来让施根生去批地建房,调好地后再同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经济问题包永林与施根生内部协商,故我起诉时包永林的房款欠我没有提供法院;,12日上午我先到塘汇乡党委办公室找乡党委书记徐文俊那里,他说;这事沈林根在办理;叫我去找乡土管办主任沈林根,我13日、16日、28日、我到塘汇乡土管办查看我宅基地变更过户材料,找两位沈林根,[乡土管办主任,[副乡长]许国华,[乡土管办副主任],两位领导也叫小范、小陈、小除工作人员查看档案袋和变更登记簿,没有查到施根生与包永林有过房屋变更登记过户材料,沈林根罚咒对我说,包永林不可能有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发给他宅基地使用证,许国华也说绝对不可能包永林已同你办好过户手续,办宅基地变更过户手续要填几十张表格,都要你亲笔签字,怎么会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发给包永林宅基地使用证,沈林根还说包永林申请93年1月1日自己造房159m2,现在要申报补办手续,他的地源从哪里来,乡里组织人员会调查,小范叫我到秀城区土地局,到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王建龙那里去查看;我30日去了秀城区土地局,地籍人处员告知我农村宅基地挡案统一由,嘉兴市国土资源局管理;我到王建龙那里查看我的宅基地房产没有同别人办过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我叫他查同组包永林户,包永林93年1月1日自已造房造时没有申请;98年11月补办出手续,王同志明确告知我包永林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同你施根生无关;后我把情况告知阵兵,吕萌国出示给法院的两张宅基地使用证是虚假伪造的;实际房屋登记是虚假伪造民开庭后我一月内就查清;民一审法官陈兵只要对吕萌国出示给法庭两张宅基地使用证加以质证论证核实,民一审阵兵不会犯这么大的错误,日民一审判决出来;判决判词供大家欣享[1]
原告主张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颁发了集体土地使用证;[2]
原告主张的自留地使用权属当地人民政府调整范围,故本院不作处理,我上诉市中院;中院不开庭日判决出来判决判词被告领到土地使用证合法同一审一样,自留地在围墻内事实清楚,民二审被告提供94元月契约,房价判31000元以94元月契约为准,听说民二审法庭同包永林和代理人有个笔录,我要查看李岗不准我查看;蹊跷的民二审判决是怎样出来,现已解密;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七]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七];
民一审二审;认定事实判决判词全部错误;
民一审开庭前连包永林和包永林家里的人都还没有知道,吕萌国已帮卖出的土地使用证,现已都知道两张土地使用证还没有登记变更材料,是两张裸体土地使用证,只要主审法官阵兵核实论证,质证一下就查清,民一审后我到塘汇乡土管办,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南湖区前身。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我都走过没有查到施根生与包永林,宅基地房产办过过户手续;况且三改民事诉状,实际94元月契约签定后92年3月8日契约早就作废,包永林早就承认向我交的26000元钱作为承包费和房租了;这因到98年包永林还没有造房,为了照顾包永林无力造房住房困难;再启动包永林调出地来让施根生去批地建房,老房子同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实际民起诉时就有村乡法院向我勾通,叫包永林调出地来让施根生去批地建房,我才同意三改民事诉状;我没有同包永林办好宅基地房产过户手续,原因包永林家发生变化不原调出地来,没有办好过户手续政策不允许我批地建房,主审法官阵兵;完全明白吕萌国出示法庭的两张土地使用证来路不正,所以明知是卖出来的;也不敢走出一步到土地局去核对土地使用证的真假,再则民一审房价41000元是被告包永林首先提出来的,并已知道包永林向我交的26000元钱,包永林已承认是房租和承包費了,包永林种我的承包田,魚塘,竹园,自留地期间,农业稅,上交款,房屋保俭,水电费都是有我原户主施根生交的,请主审阵兵法官从看一下[1998]秀民初第605号认定事实,和判决判词,[本院认为本案原告所主张的宅基地,使用权已经有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并颁发了集体土地建用地使用证,]
判决第二页16,17行,原告主张的自留地使用权属当地人民政府调整范围,故本院不作处理,第二页18,19行,本判决蹊跷已查明知道房价41000元,为什么92契约写15000元原因也已查明,94元月契约签定后92契约早已作废,为什么启动92契约是包永林因无能力自已造房,到民事起诉时再提出来愿意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为照顾包永林才这样做的;所以[1998]
秀民初第605号判决判词蹊跷而是错误严重,现在事实都解秘了;出示给法院的宅基地使用证是伪造的;实际当时阵兵主审法官都知道内情的,陈兵是把一桩简易的159M2宅基地确权引向错误的行政诉讼走出第一步;许惠春院长;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八]
民二审判决是怎样出来的;今天是315政府内有人伪造虚假房屋登记,法院造假案不知道归谁查处;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八]
民二审是暗箱操作的;
我接到民一审判决后我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兴市中院不开庭是书面判决,日判决出来,,秀域区土地局发宅基地使用证合法,认定事实和民一审一样,承认92契约已作废以94元月契约为准,不同于民一审按92契约,改判房价为31000元,不是民一审房价15000元,其实房价41000元民一审包永林首先提出来的[见2007]嘉行监字第29号驳回通知,苐二页15,16行,其实本案焦点是包永林与施根生是否真的宅基地房产已办好过户手续,包永林,包云军两张宅基地使用证真假还没有论证,质证,使用证是无效的,其实民一审包永林仿我签字三张房款领条金额达16000元,我也不当场揭穿,我知道这种事包永林是想不出来的,这种事认真的是犯刑事责任的,只要包永林能调出围墻内的地我好批地建房,其他泾济问题我想不同包永林纠结;民开庭后好几天我对陈兵法官说,我要求三张房款领条复印给我,陈兵已领会我的意思,他说;他会同吕萌国再核对一下,我过几天再去民庭同阵兵谈这件事时,陈兵法官说;这三张房款领条额达16000元,已被包永林的代理人吕萌国拿回去了;伪造房款领条已拿回去,民一审笔录包永林已付房款41000元怎么还会有效,后来多次对帐包永林包括承包费房租在内总计只有26000元,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听一听,我于日中午有阵兵送来,[1999]嘉民终字第56号中院判决;经审理查明,被上诉人已依法取得了土地使用权,争议自留地在被上诉人现住房围墙内的事实清楚,本案审理期间法院三次派人去秋泾桥村委调查核实结果会这样;法院法官就是不敢去一次土地管理局核实房屋登记材料,二张宅基地使用证的真伪;判决出来后是按94元月契约判的,我要看二审笔录,和卷宗李岗法官不准我看;后来我是怎样看到民二审卷宗,94元月契约。和日,由刘沛海,余鸿违,李岗,书记员许艳华;有包永林按手印,吕萌国签字一个笔录;这些材料对本案说明什么;。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九]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十九]土地局腐败出伪证法院不敢去核实;
  ----许惠春院长;法官做的事真不少,比如到秋泾桥村委去核实,还到还属于我的老房子和围墻内,自留地实际面积,还在日,叫包永林和代理人吕萌国到中院民庭办公室做笔录,做笔录也很认真,审判长刘沛海,审判员余鸿伟,审判员李岗,书记员许艳华,该笔录有包永林按手印。吕萌国签字,该笔录谈到92年3月8日契约已作废以94元月契约为准,问到承包费,包永林说;已还了3年了,自留地也问到,还问清其他冋题,实际94元月契约我民一审没有提供,是民二审被告提供的;民一审三改诉状是根据包永林无能力自已造房,愿意再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不是92契约还有效;对包永林的照顾才这样做的;实际法官早已掌握这些事实,这要法院派两名法官,到土地管理部门核对两张土地使用证的真伪,况且当时连虚假房屋登记假材料还没有做好,民一审阵兵法官独一人审理,加上秀城法院和秀城区土法地局有点不好走动,市中院对本案有三名法官,我对土地使用证的多次质疑,应该论证核实,如做了;无须要打这么长的行政官司,民二审法官有严重失职而有腐败,法官还出了洋相也不少,到日年2有1日三次要我签字,补正错误判决书我不签就不纠错;还篡改卷宗材料事实清楚,如94元月契约,秋泾桥村12组包永林的宅基地使用证发放经过,都是被告二审提供的,偷偷弄进一审挡案,
  市中院法官做了这些丑事,现在的许惠春院长是已知道了,我发过一帖,嘉兴中级人民法核实的事实为何不启用,已知道92契约已作废,已知道有承包費,已知道自留地还没有退出来;已知道交款交税都是施根生,已知道房价是41000元,已知道包永林向施根生总计只有交过26000元,实际已知道宅基地房产还没有办过户手续还有一句乌龙判词自留地在围墻内事实清楚,有的网民还看不出这句是笑话,法院领导明白的,民二审材料我一直到日才给我看,我是怎样看到民二审卷宗下回再说,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贪脏法官一手遮天
上十九回说到民二审法官明知道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登记是秀城区政府有人虚假伪造的,法院法官就是不敢去核实,按法律举证规则这个核心房屋登记证据由被吿[政府]举证的;民一审二审法官都有错误推说;认为民事官司法官无权要政府举证,实际也是靠举证判的,政府内贪官就靠两张虚假土地使用证,法院法
官就是不严格审查房屋登记核心材料,放过秀城区土地局和嘉兴市国土资源局,故二级土地管理部门内部有人倒买土地使用证成风,我施根生曾发过几个帖子,揭露几个典形腐败案例有关部门追查不彻底;从现在真实事实看包永林是想审请自己造房,[我认诺过帮他解决建材问题]。从村,乡,区三级政府管理部门,
也有理由和法律法规应批他造房的,只是土地管理部门内和法院内有法官早有私交,一个稿虚假伪证在土地使用权上大做文章捞钱,一个利用审判权贪脏枉法捞钱,个别法院领导自己也不十分干诤,张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纵法官去稿不正之风,因土地管理部门同每个人都有关系,它牵连到的每个家庭的房子问题,如
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不把权利关在笼子理使用,消有用权监督放松腐败就会产生,明明是包永林审请自己造房,几个政府内的腐败分子和法院内的腐败分子,参改为伪造虚假包永林93年1月1日自己造房;造屋时没有审请,到98年11月补办两张土地使用证出示法院,再伪造虚假房屋登记说成包永林与施根生,已
办好它基地房产过户手续,这些虚假房屋登记假材料是无法放入正规管理挡案内的;如政府内的腐败分子没有与法院内腐败法官勾结,这些假材料是无能如何也满不过法官的;这里我上回交待我的核心证是在什么旪期取得的,我的证据是在蒋建魏任院长期间取得的,他任嘉兴市中院院长期间为我一案向人大提过,后
主审本案张蕊芳等几个法官免职,他还在嘉兴日报上写文章,中院判的案件有不明白的可以到中院来查看卷宗,我日才看到民二审卷宗,99年3月8日的笔录,94元月契约,本年11月8日在有关部门的主持下取证到土地管理部门的证据,[该证应由被告政府举];施根生的宅基地和房产没有同别人办
过变更登记过户,包永林,包云军的宅基地使用权和房产与施根生无关;可惜蒋建魏没来得及处理好本案调
往宁波,后来我看到宁波中院发表多扁文章,关于处理农村宅基地和房产应该注意的几项原则,在最高院
作介召;本文写到这里,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一]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一]
行政一审二审;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一],因第二十集谈到民二审是书面判审理,有很多事情法院法官没有同我核实勾通,如已92年3月8日契约已作废,以94元月契约为准,房价判31000元,但房价41000元民一审就审清了,99年3月8日民二审笔录,包永林已承认向我施根生已交了三年承包费,因我同包永林还没有办过过户手续,应向我要交八年房租,应向我交房租要28800元加三年承包费2100元,包永林总向施根生交过26000元,按当时泾济算帐包永林应向我交款30900元,扣包永林已向我交款26000元,尚欠我施根生4900元,要想启动94元月契约,还必须要包永林退出围墙内的自留地,我好批地建房我才会同意同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这些事一般网友还不十分清楚,现在的法院领导是十分明白的,民一审起诉时三改诉状是为了照顾包永林,再启动92契约不是92契约还有效,这事包永林心里是明白的,法院法官也是明白的,否者民二审笔录包永林和他们的代理不会这样说了,民二审不开庭审理是犯了严重的错误,我于99年4月2日,有民一审法官陈兵送达的民二审判决书,该判日期99年3月26日迟送一个多月,民事一审二审应该审清的官司但不能审清,逼着我打行政官司,我与日开始第一次行政诉讼,告秀城区土地管理局违法发放土地使用证,告塘汇乡土管办和秋泾桥村委会伪造虚假房屋登记,从现在看我没有主题告错,秀城区土地管局作为主体,日行政裁定说,经审查,本院认为;秀域区土地管局,和塘汇乡土管办,秋泾桥村委,三机关亦属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均不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主体资格,实际秀城区土地管理局是有被告主体资格的,我看到同娄案例告土地局作为主体资格是有案例的,本案审判长阵晋伟,审判员曹刚,夏昶,书记员张犇本审理不开庭,说我所告的被吿不具作为被告主体资格,秀城区人民法院不受理,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二]&我认为主体没有告错,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二,]&上诉于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施根生与包永林宅基地和房产纠纷,实际民一审二审早就审清,况且民起诉时法院同村乡包永林本人就有摸底,民一审开庭前;两张土地使用证这样弄出来连包永林自已也不清楚,因开庭前包永林是申请自己造房的;他家里所有人也没有想到,go-vern-ment里竟有人帮他伪造93年1月1日,自已造房谎称造房时没有申请,到98年11月补出土地使用证,这两张土地使用证出示法院;再伪造虚假房屋登记说成已同施根生办好变更过户,当时秀城区go-vern-ment内有人倒卖土地使用证,没有同法院内腐败贪脏法官连手贪脏是不可能办成的,。。。。。故我吃准秀城区土地管理局里有腐败官员在倒卖土地使用证,千真万确的事实,我行政诉讼选择主体对象秀城区土地局,我认为是没有错告,我99年6月7日收到[1999]秀行告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后,说我主体错告;裁定说;秀城区土地管理局所作出的是何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权益的证据;[证据的是明在吗就是两张伪造的土地使用证];对施根生的起诉本院不予受理,如不服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我即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不开庭我于月20日,收到日的中院裁定书,说;本院认为,集体土地使用证是由县级以上人民go-vern-ment发放。上诉人施根生以塘汇乡秋泾桥村村委。嘉兴市秀城区土地管理局为被告属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主体错误;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据我查考告秀城区土管理局主体没有错;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集,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三]&告秀城区人民go-vern-ment,南湖区go-vern-ment前身;[1999]嘉行告终字第1号,审判长,张蕊芳,审判员。徐元芬。孙军;书记员,金巍。
初看本案网友可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的帖子,可看到更多内情;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三]&告[秀城区人民政府南湖区政府前身]
这次告秀城区人民政府说是告对了,日开庭审理,当天秀城区人民政府提供答辩状,[答辩状我早在日晒上嘉兴论坛上,三级法院都有的,[一被答辩人称;该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为由要推翻该房屋买卖‘契约’
并要求包永林退出宅基地来让其建房,这无疑是对我国法律规定的曲解,[二施根生与包永林之间是属农村人之间房屋买卖,不存在房屋过户登记的手续,因为房管部门并没有将农村私房纳入登记管理;[三说施根生行政诉讼已超过了诉讼时效等,[四]
综上答辩意见,请贵院驳回施根生的无理诉讼,从而依法维护行政机关正确行政职权,提高行机关的威信,。。答辩人公章;秀城区人民政府日,这张答辨状,只要消有点法律知识的人一看就是谎谬透顶了,国家早有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土地登记规则’,[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的再一个土地登记规则;包永林提供了94元月契约,以有99年3月8日民二审笔录,已承认92年3月8日契约已作废,以94元月契约为准,房价41000元民一审就审清,已承认向我施根生交过3年承包费,民一审房价判15000元,民二审判房价31000元,包永林总的向施根生交过26000元;实际民一审二审判我败诉是完全错误的,民事还没有审清怎么好发土地使用证说已同我办好过户手续,实际民起诉时民一审二审时法院早就摸清,有包永林的调地才有施根生的赊房,实际这次行政诉讼还有维补解决办法的,只要包永林退出围墙内我的自留地,我能批地建房我不会同包永林去斤斤计较,原因是秀城区政府内倒买卖土地使用证腐败严重,牵连一大批腐败官员,已同法院领导和法官作了交易,实际民一审二审腐败行为已进入了法院,一定要来个政府有错不能输官司,第二次行政审理后判决判词这样;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四初看本案网友请输入百度,搜狗,‘施根生维权反腐’可看到更多本案内情;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四]判决依据荒唐透顶;
 我是日中午收到送达[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细看秀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决判词,[1]认定秀城区人民政府答辩状意见,施根生与包永林之间是属农村房屋买卖,不存在房屋过户登记手续,[2]说秀城区人民政府对农村私房登记起步比較晚,对私房还没有纳入登记管理,这些话是否是政府领导主见,盖政府公章时是否审查过,这张政府答辩状除说我已超过诉讼时较没有釆信外,其以全部釆信,我施根生在日发过一帖,[南湖区政府为了造虚假房屋登记愿在自己头上拔脏水说政府还没有农村私房纳入登记管理,政府真的这样吗;当然不是的,本判决第三页引包永林与包云军辩称其中包云军辨称;原告在[98]民605号案件中同意去办理过户手续,这句话其说明了什么,[1]还没有办好过户手续,[2]包永林与包云军说的[98]民605我是这样说同意去办过户手续,说原意调出地来让我去批地建房,为了照顾包永林家困难我才会同意去办过户手续,地也不退出来我又不能批地建房,我怎么还会同意去办过户手续,行政开庭这天塘汇乡土管办负责人许国华也到庭参加诉讼,民一审后我就去过塘汇乡土管办,沈林根[副乡长土管办主管许国华土管办主任,并叫土管办工作人员查看土地[宅基地]
变更登记簿没有查到施根生与包永林有过宅基地房产变更登记过户手续材料,这次行政开庭没有区政府领导出庭,本庭主审法官阵晋违,曹刚,夏昶,书记员张犇,这次法官如依法核实,法官不贪脏是完全可以审清的,已有民二审笔录,民二审判决书,但陈晋违否认民一审就审清房价41000元,有承包费已交了三年了;92年契约已作废,包永林总向施根生交过26000元,还判包永林的房款欠条21000元无效,说包永林不会签子无效,当我问阵晋违主审法官契约上的名字也不是包永林签子这张契约还有效吗,问得大法官满面通红,这次行政[1999]秀行初第2号行政判决肯定错误,不是认识错误,而是法官贪脏枉法;许惠春中院院长;和广大网友请看下集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五]
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网友还可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系例帖子,看到本案更多内情;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五] 阵晋违法官真的错了;
不要说当法院法官,只要上六个月法律补习班的学员,有以上的证据材料就能认为[1999]
初行第2号行政判决书错了;我当然不服,我接到[1999]
初行第2号行政判决后,我就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该判决书你那里有共7页,你存细看看没有一点说到法律法规上,假如本庭你是主审法官,已有民一审二审材料,已有民二审笔录,你是否会去土地局管理局去核实房屋登记材料,把包永林,包云军两张宅基地使用证核实清楚,假如真有领导打招呼你会釆取何等办法解决,已知道包永林1。3亩自留地还没有调出来,已知道包永林已向施根生交过三年承包费,已想起动94元月契约,已知92契约已作废,已知包永林总向施根生交过26000元钱,已知道施根生与包永林宅基地房产还没有办好变更登记过户;看来阵晋违是贪脏枉法的,他没有考虑我一点权益,只考虑自已贪脏升官,只考虑政府有错不能输官司,只考虑政府形象,不考虑百姓病苦,不考虑政府内已产生腐败,还不以会自已是腐败了,这次我上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只要不硑到还不是贪脏法官,我是有十分把握的;这次嘉兴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在庭上秀城区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局再出新的93年1月1日核发给包永林的土地使用证,我当庭揭穿只张土地使用证又是虚假新伪造出来的;开庭不久日上午10时,收到秀城区法来人送达;[2000]嘉行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只有二页真是一目了入,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第[三]
项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秀城区人民法院[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二;发回秀域区人民法院重审;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要知后事是何,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六]发回重审政府和法院又出什么新招;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六]秀城区政府和秀城区法院又来新花招;
我是日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9月27日收到开庭传票;通知日开庭,传唤事由开庭,案由[不服土地证发放]&主审审判员张君铭,陈可兴,马忠勇,但开庭这天阵可兴没有来,換郑欣娟,也没有同我说明,我仍不请律师,审判法官全部掉换,按理说换汤又换药了,不顾秀城区人民法院又出新招,开庭前我去交100元诉讼費,不顾这次要我交诉讼費100元外加2100元共要交2600元,要我追补交[1999]秀行初字第2号审理費,2100元,这次审理100元判决书上已写明了,我那会欠诉讼費,况且上二次行政诉讼每次只交50元,这次发回重审要收2100元况且不交要终止审理,我知道是法院领导在使花招,当时我写了份材料法院违规收費亲自送,[秀城区纪委]
纪委,后叫我写个援交,看来该通知收费是违规的,后来[2000]秀行初字第6号判决书上写明收诉讼100元,没有收2100元,日开庭一天,开庭当天原出示中院那本红色有秀城区土地管理局,93年1月1日核发给包永林的土地使用证已变成复印件,写上本证因分户,分别登记特注銷,开庭这天秀城区政府没有领导出庭,马正良,杨国江,代理政府出庭,第三人包永林之委托代理人吕萌国,第三人包云军出庭,[1]我只提出房屋登是虚假伪造的,要求法院调查核实,[2]法院存细阅看民一审二审材料,[3]92契约与房款欠条21000元是谁签的字;去鉴定;[4]94元月契约与92契作废的事实要澄清,[5]&应该审理自留地和房款调查核实;开庭后我日收到[2000]秀行初字第6号判决书,共15页该判决认定核心证据是什么,该判决判词是什么,许惠春中院院长该判决书你那里有的,你先作个评点,核心问题错在那里,广大网友要知道该判决核心判词是什么,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七]为什么清官斗不过贪官;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七]发回重审为什么清官斗不过贪官;
发回重审主审法官张君铭开始是不错的,开庭一般都是半天但这次是一天,张君铭多次提醒被告[政府代理人]按92年2月7日申请书,92年3月8日契约,94元月契约,93年1月1日秀城区政府,在施根生不知情况下私自开展宅基地变更登记;土地管理局向包永林核发土地使用证是不合法的,张君铭还对院长苏志强在发回重审加收2100元,当着我的面拍卓子对我说,审也审过了还要加收2100元诉讼费,不合法也不合情理,实际民一审开庭后我就发现,秀城区政府土地管理局在96年核发给包永林,包云军的两张土地使用证,和房屋登记是虚假伪造的;我已向秀域区纪委,嘉兴市纪委,二级检察院举报过,只是没有引起关注把了,象秀区检察院起诉科董万利,也是很不错的,在政法系统开会时张君铭与董万利谈起这个案子,张君铭谈到已有多名领导打过招呼,嘉兴电视台法治经纬已放过多次;虽有官方控制下做的节目,有开发区法工委两人作点评,但这个点评洋相百出,在嘉兴引起一片议论;如原版嘉兴电视台还保存重放一次,作点评的其中一个我还得姓沈,他的法律水平怎么好上电视台作法律点评,张君铭还向被告[政府]&提出几个建议,叫包永林调出地来让施根生去批地建房,[当时我村土地未征]&同时补偿一定额的金额,施根生与包永林去办过户手续;张君铭态度也不错,我同他接触次数最多的一个法官。每次我回时都送到我楼梯口叫我当心;张君铭法官在我心目中认为是清官,为什么请官斗不过贪官;他的[2000]&秀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判词。认定事实,仍认定93年1月1日秀城区政府,根本不存在的所谓92年6月房屋登记,判决[1]被告日对包永林颁发号土地证的合法,[2]维持日对包永林,包云军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证行政行为,我叫张君铭去鉴定92年3月8日契约与21000元房款欠条到底是谁签字,他去鉴定日包永林的申请书,这张申请书我第一回里说过连包云军拿去看亲都没有成功,张君铭把这张申请书作为办过户证据,清官被人收买了什么乌城乱话都能说出来,张君铭还假造越位,我收到判决后上诉说我超过4小时只好申诉,不顾他的15页判决书把本案经过讲得很清楚,大多网友没有时间去存细看15页判决书;嘉兴市中院许惠春院长,南湖区人民法院张君铭法官都存细重温一下,秀行初字第6号判决,是错误的,我总是在想清官为什么斗不过贪官;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八],向嘉兴市检察院申诉;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八]嘉兴市检察院终于出了抗诉书;
我是日3点30分,收到秀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的;张君铭的6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被告[go-vern-ment]事实和陈晋违的[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相同,都是认定秀城区go-vern-ment93年1月1日向包永林,核发号土地使用证合法;和日注销包永林的号土地使用证,包永林与包云军父子分户,再新发包永林的号土地使用证,包云军的号土地使用证[它基地使用证;这些所谓的92年6月由秀诚区go-vern-ment组织乡村进行宅基地[房产登记],前有[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书认定这些证据没有论证质证&早有[2000]嘉行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这次张君铭虽然假造了越位说我超过4小时,只好审诉,如张君铭仅领导打个招呼就这样恶作戏这样做,他真的不配当法院法官;我坚信嘉兴市检察院一定会抗诉的,另民一审时我非常及时查清,房产[它基地]&变更登记是虚假伪造的,我已肯定事实;我还坚信伪造虚假房屋登记,是违纪犯法的事,清官对这样的事会查办的;一些贪官肯定要保的,因此我向嘉兴市检察院审诉的同时,还向秀诚区纪委,嘉兴市纪委实名写举报信,举报村乡区go-vern-ment内腐败官员,伪造虚假房屋登记倒卖土地使用证;实际我举报的都是事实;只是有部门不够重罢了;终于等到曼长的日,嘉兴市检察院抗诉书终于出来了;实际秀诚区人民法院[南湖区法院前身],对我施根生宅基地房产审理没有一次能过关,都是通不过的,张君铭的秀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又是错了;嘉兴市检察院抗诉了;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九]蹊跷的再次发回秀城区法院审理;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二十九蹊跷的抗诉主题改变;
秀城区法院第二次行政一审判决后,我上诉就由中院发回重审;实际按张君铭15页判决中所述明的经过加以分析,对被告[政府出示给法院证据[包永林与施根生房屋宅基地]&变更登记过户材料消加主意就能看出被绽,况且我一而再三房屋宅基地变更登记是虚假伪造的,按这个原始房屋宅基地登记证据举证规则应有被告举证[政府]&当时我民一审时到市国土资源局已查清但后来不准取证,我从民一审开始一直叫法院去核实,从张君铭的假造越位说我超过4小时只好审诉;[2000]&秀行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日,到日,嘉兴市检察院行政抗诉书出来;曼长的30多月的时间里我不停的跑二级检察院,秀城区检察院,嘉兴市检察院,有一次市检察院起诉科长叫我去检察院,他介绍我两个年轻的检察官,一男一女现在我姓名忘了,顾连明科长对我说;今后有这两位检察官负责调查抗诉,叫我还有什么话就对两位检察官说好了,说完就走了;我对两位年青检察官说,被告[政府出示给法院的,包永林与施根生的房屋宅基地变更登记过户材料,是虚假伪造的,只要到二级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一核对就明白,有时间再到塘汇乡土管办和秋泾桥村委去核实一下;如能找包永林谈一谈更好,因包永林已申请自己造房了,不要我这老房子了[刚抗诉时]&真当两个年青检察官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吋,嘉兴市检察院起诉科长出了问题,最近省高院纠正张高平,张辉错案;央視一十一日都已布出,张高平说了些什么;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都听清了,要知施根生这个案子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嘉兴市检察院撤回调查组;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 查案抗诉改为书面抗诉;
  有一天我去市检察院找负责抗诉的两个检察官;真好碰到起诉科长顾连明,他叫我到他的办公室,还有一个男检察官介绍给我;他叫覃文光,从今天起有他负责抗诉;我以会再增加一个检察官,我问是否同前两个检察官一起调查抗诉;他停了一回对我说;老施这样的;考虑到本案情况,牵连到的人都是你本乡本土的人员经常要见面,查案抗诉改为书面抗诉,你得赔偿也不揭掉他们的乌纱帽,[带笑说][我也逗笑说]
;顾科长。我以前都想有这个愿望,如不查清房屋宅基地变更过户登记是虚假伪造的;法院法官他们是能走得通的;官司可能会打得更长;因二级土地管理局不但已不准我取证连看都不准看了;当时顾科长坚持撤回调查组,改查案抗诉变书面抗诉;当时顾科长认为法院会叫被告[政府];出示原始房屋宅基地变更过户登记材料,以政府违法发证撤销核发给包永林93年1月1日土地使用证,和96年11月4日包永林与包云军土地使用证;包永林与我施根生以民事纠纷解决;当时确实存在有这个条件,因包永林,包云军都有批地建房指示,实际包永林是申请自已造房的;包永林与包云军的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与施根生无关;这是嘉兴二级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登记在册的真实材料,嘉兴那个政司法领导不信带个副手亲自走一躺二级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处去核实,如我施根生反映的问题不实可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我为什么抗诉书出来了好要交待一下抗诉中存在的冋题,看来本集无法讲完,留给下集再讲,顾科长的撤回调查组,改查案抗诉变书面抗诉掉进了腐坑;看来几代无法洗清;我施根生是个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许惠春院长;和广大网友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一]
嘉兴市检察官覃文光的抗诉书;初看本案的网友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就可看到更多本案内情,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一] 再介绍一下抗诉发生的事;
  从张君铭的6号判决到嘉兴市检察院抗诉书出来要经过30多个月,施根生这个案子查案抗诉,是朱立乔捡察长和韩副检察长亲自立案的,[其中又有一个故事今后我会专写一文];有一天检察长带领一班检察官到载梦得广场,[当时还杭百]设摊接受民冤投诉;再次接收我的申诉状的;原申诉状在起诉科还没有动,派两个年轻检察官负责查案抗诉目的是不被社会关系透入;当时的决策是正确的;初生牛犊不怕虎;。两个年轻检察官不直接去二级土地局调查,可能也有套查案思路,听说去了在土地局工作过因犯错误被处理过的人员,有些人就是本案涉案人员,经过处围调查已掌握,被告伪造虚假房屋登记,虛勾包永林93年1
月1日自已造房,补办出土地使用证出示法院,本案基查清,正要对秋泾桥村委和塘汇土管办区土地管理局核实调查时,嘉兴市检察院起诉科顾科长改变主意,撤回调查组不再调查,另选一个叫覃文光的检察员起草抗诉书,故意把被告[政府]伪造虚假房屋登记没有抗进去,覃文光本案中受贿被人大免职,。。伪什么两个年轻检察员调查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时,要仃止他们的调查,这件事最好让顾科向市人大说说清楚,人大,政法委也要监督调查清楚撤回调查组的原因,
  为什么嘉兴市检察院的抗诉书没有一点力度;。。其原因就是撤回调査组,施根生这个案子我说过原本是查案抗诉的,有一次市检察院起诉科顾科长叫我去检察院,他介绍二个年轻检察员一男一女姓名记不起了,顾科长说;今后由这两位检察员负责调查抗诉,你有什么话就可以同他她们说好了,说完就走了,我对检察官说;只要到当时的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查看施根生与包永林宅基地房产变更登记过户材料,秋泾桥村委和塘汇土管办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共同伪造的;因我没有同包永林办过宅基地房产变更登记过户手续,。被告出示给法院的房屋登记材料是虚假伪造的;后来两个年轻检察官调查工作做得有声有色时,市检察院起诉科顾科长改变原主意撤回调查组;为什么起诉科长有权力能改变正副捡察长决定的查案抗诉;其中原因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二]
初看本案网友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可看到我78岁老头更多的帖子;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二]嘉兴市检察院的抗诉书没有力度;
我收到[2003]
&&&&浙嘉检民行抗字第3号行政抗诉书后,我仔细反复看了几遍;抗诉书有严重就虚避实的问题,我就去找覃文光检察官说;你没有把前期两个检察官已调查到的房屋登记是虚假伪造的;你这要到秀城区土地管理局,和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处去核实一下,真相就会大白;[应当时农村宅基地已归嘉兴市国土资源局在挡备案;秀城区土地管理局的所谓92年6月进行上门丈量包永林与施根生;已办好变更登记过户手续都是虚假伪造的,不存在93年1月1日秀城区政府土地管局,向包永林核发土地使用证没有这回事的;覃文光检察官你这样抗诉,只提93年1月1日秀城政府,土地管理局向包永林核发土地使用证不合法;对已存在的虚假房屋登记不调查核实,他她们还会造虚假伪证,会把这场官司拖得很长很长;但覃文光坚这个错误立场;认为被告[政府]
拿不出房屋登记合法材料,会撤銷包永林,包云军的土地使用证。案子会转向民调处理;没有论证质证的证据法院也有责任去核实,覃文光坚持这个错误观点实际并不意外,关于抗诉的事我以前已发过几帖了,现在都明白了。实际嘉兴市检察长朱立乔调政协后,南湖区[当时秀城区]政府内专长伪造房屋登记,倒卖土地使用证发了大财的贪官污吏,早就走通嘉兴市检察院起诉科,撒回调查组,本当硧定查案抗诉后改变为书面抗诉,这一改变有人就进了几十万;如我反映的问题不实愿负法律责任,请省市二纪委调查核实,真相早就大白,被告出示法院的93年1月1日土地使用证,是谎称包永林自已造的,又谎称造时没有申请,到98年补办出土地使用证出法院,又谎称已同施根生已办好变更登记过户,这样的虚假伪证,施根生159m
2宅基地法院用了九审二复查,认定事实判决判词全部错误。广大网友初看本案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三]要求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要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审理;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三]要求不要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
嘉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朱立乔一调,起诉科长顾连明出花头,撤回调查组变查案抗诉改为书面抗诉,原先调查组基本查清房屋登记是虚假伪造的,秀城区政府内土地管理局有人,伪造虚假房屋登记倒卖土地使用证,一个犯罪团伙已浮出水面,市检察院起诉科撤回调查组,查案抗诉改变为书面抗诉;等于放掉一个倒卖土地使用证犯罪团伙,我收到[2003]
&&&&浙嘉检民行抗字第3号行政抗诉书后,去找检察官覃文光起诉科长顾连明都没有用,意思表示你这要得到赔偿何非一定要竭力去掉人家的乌纱帽;当然我心中明白多说也没有用,他们是官我是民,后我去中院审判监督庭想好好谈一谈,但行政审判监督庭长骆瑢拒绝接见,只同我通电话,我再三要求他市检察院抗诉了,本案应有市中院监督审判庭审理,千万不要发回秀城区法院监督审判庭再审,如中院真的无人力也要转发其他同级法院审理,因秀诚区政府土地局内有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证,再有秀城区法院审理无法保证公正,因本案已有先例,[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后我上诉市中院,陈晋违审判长确实错了,市中院很快以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撤销秀城区人民法院[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二,发回秀城区法院重审,重审出了[2000]秀行再一个初字第6号,张君铭的6号行政判决书,阵晋违,张君铭,两张判决书都是错了,一张是发回重审,一张是市检察院抗诉,所以我对市中院监督审判庭长骆瑢说,这次真的不要再发回秀城区法院审理;我只有电话同他说了这些话,他只说了一声你提出的问题我们会考虑的,要相信法律会公正的,广大网友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四]
&&&&武断的中院监督审判庭长;初看本案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可了解本案更多内情;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四],中院监督审判庭长还是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
中院审判庭长骆瑢不顾我再三提醒,他还是决定错误主张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因有[1999]秀行初字第2号行政判决后我不服上诉,[主审法官陈晋伟],中院[2000]嘉行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发回重审,秀城区法院用了30多个月重审出,[2000]秀行再来一个初字第6号行政判决书,主审法官张君铭还造个假越位,说我超过4小时只好申诉,市检察院还是抗诉,秀城区法院行政判决二次错误,所以我不信任秀城区法院有公正,这次我要求嘉兴市中院监督审判庭不要发回秀城区法院再审;我是有这个担心理由的,市中院监督审判庭长骆瑢不听我的忠告,这个错误是非常严重的,是否有接受秀城区土地管理局有关方面的人员贿赂,今后会明白的;在日嘉兴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免去骆瑢监督审判庭庭长职务,其他问题内部组织处理,当时有一次他主动同我通电话谈了200秒钟,叫我放心这次法律会有给你一个公正的,我于日收到[2003]秀行抗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冋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第一第[十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同时我还收到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名单,由张根荣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邓有根,梅茵[女]&听检察院有同志说,张根荣为官不错,有主持正义公道,不怕丢官,邓有根当初民事起诉时是立案庭负责,对民事起诉时三改事诉状,他对本案内情有相当清楚,这次我还请了律师,定于日开庭;施根生159m2宅基地的确权这次开庭是第三次发回秀城区人民法再审;要知后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五]审判长特实退休。邓,梅,两审判员都说没有权,材料卷宗在院长苏志强那里;初看本案网友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可看到本案更多内情,联系
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五]日上午再审开庭;
这次再审秀城区法院审判监督庭长张根荣开始做得不错的,开庭前先出了个行裁定书,一,本案由本院另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1999]秀行第2号行政判决后我不服上诉,嘉兴市中院很快就作出[2000]嘉行终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秀城区人民法院重审,发回重审主审法官张君铭开庭前没有出行政裁定书,只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名单,没有出中止执行裁定词,本开庭前先出中止执行两字是有点震感的,吓得被告包永林的代理人吕萌国不敢出庭,[民一审出示的两张裸体土地使用是他弄出来的,所谓裸体就是没有相应材料的],因这次有二级检察院检察官出庭,况旦检察院开始是查案抗诉的;吕萌国怕质证追查所以不敢来出庭,被告[政府]没有区长,局长[土地局]出庭,被告代人国傲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正良,徐明福,当庭长问被告代理人马正良,有没有93年1月1日向第三人包永林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宅基地变登记这件事,这个变根登记是否合法,张根荣庭长对论证貭证相当仔细有秩序,马正良与,徐明福两律师讨论在说;输就输在93年1月1日发土地使用证这个关节上,这天由于包永林的代理人吕萌国没有敢来。包永林只好自己发言,包永林说;我是申请自已造房的,他叫我卖个土地证就有用[指吕萌国]化了
七万七千元,现在施根生要把房子拿回去了,叫我怎么办越说越气越说越响,直到马正良叫他不要说了才停止,包永林的发言,在场的秀城区检察员董万利,检察官覃文光,监督审判庭邓有庚,梅茵等都在;蹊跷的,包永林这个发言现在卷宗理没这个笔录;日开庭审理,开庭后秀城区法院监督审判庭,发生了。什么蹊跷事,广大网友请看,‘施根生维权反腐之[三十六],初看本案请输入百度,‘施根生维权反腐’&联系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三十岁之前的每一天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