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院挂网处理刚结束有搜于特重组要事乘飞机应怎么办

  根据国务院规定的《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通过劳动仲裁程序受理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也就是说,在劳资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或争议,未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则劳动仲裁机关则一般不予受理。
  ● 时效
  发生劳资纠纷后,如要申请劳动仲裁,由于《劳动法》对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最长时限作了有别于一般诉讼的特殊规定,所以关于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因为,如果劳动仲裁申请者未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则劳动仲裁机关很可能就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并且由于劳动仲裁是民事诉讼的必经前置程序,如果未经过劳动仲裁审理,人民法院则也很可能会以案件未经劳动仲裁而不予受理,权利主张人很可能就会因此而丧失寻求仲裁、诉讼救济的机会(至于目前所规定的劳动仲裁的“时效”规定以及劳动仲裁在诉前的前置毕竟程序是否合理,一直就有各种争议,但在法律未作更改之前,我们则必须遵循该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因此,提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即被规定为60日。这里,如何确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成为确定仲裁时效起算日期的关键。
  1995年,劳动部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但对于劳动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仲裁时效的计算问题劳动部则在劳发[号文件第89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结束调解。仲裁申诉时时效从中止的30日之后的次日继续计算。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自10月1日起,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司法途径救济方案
  从法律意义上讲,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劳资纠纷是最典型的解决方案,也是纠纷解决最后一道具有强制力的法律屏障。案件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只需严格遵循我国相应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即可,如《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一)民事诉讼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一般来讲,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的劳资纠纷案件,通常都会进入民事诉讼程序。
  ● 起诉
  劳资纠纷案件经过劳动仲裁裁决以后,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服,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与劳动仲裁机关同一区域的相应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劳动仲裁中的申请人还是被申请人,都可以原告的身份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均起诉的,一般以先起诉的列为原告。
  ● 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程序同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 申诉
  同其他民事纠纷案件一样,在劳资纠纷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如果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两年,当事人则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申诉。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对于申诉案件的受理并无严格的时限要求。
  (二)行政诉讼
  司法实践中,因劳资纠纷进入行政诉讼程序,一般多发生在和工伤有关的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员工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工伤认定委员会申请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如果申请人对劳动行政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或撤销劳动行政部门所做的工伤认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则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如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对于上诉案件,法院则通常会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三)刑事诉讼
  严格来讲,因劳资纠纷导致的刑事案件,已然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争议”,应归属于刑事案件,已非本文讨论的范围,故此不作阐述。
  四、行政途径救济方案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因此,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成为劳资纠纷解决的补充救济方案。
  ● 职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 时限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当然,除了以上四种劳资纠纷解决方案,最好的解决方案是通过企业严格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劳资之间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最大程度上避免或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或者至少把劳资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其不致发展成为“纠纷”,才是企业的上策。
  编辑完本期焦点,我们并不感觉轻松。
  我国经济以10%以上的增幅高速发展,但劳资纠纷却以超过20%的增幅更加高速涌现。
  要解决20多年来累积的沉疴顽疾,绝非一朝一夕之易事。我们期待企业自觉善待员工,我们期待员工积极维权,我们期待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作为,但我们更期待相关法律法规的及时制定、不断完善并坚决落实,这才是避免或减少劳资纠纷、使劳资关系得到和谐的治本之策。
阅读:人次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培训超市& (5000多套光盘)跟着我,走出阴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刘黎的故事
“希望中国法律能够保护我,希望中国法官能够依法公正地审理案件……”法庭上,留着褐色齐耳短发的美国人Kim(李金)义正词严地陈述丈夫对她实施家暴的过程。
对面,一名中年男子坐在被告席上,将头转向一边,看也不看昔日的妻子一眼。
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法官的主持下,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法庭外,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纽约时报》等来自国内外40余家媒体的记者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围了个水泄不通。有人晃动着身体向里面张望,有人聚在一起小声地议论,反家暴组织的工作人员们则举着横幅声援李金……一时间,法庭的小院似乎成了全世界的焦点。
高端·乡土
法庭正在审理的是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主持庭审的法官是奥运村法庭副庭长刘黎。
2011年10月,李阳的美籍妻子李金在微博上爆出李阳家暴。起诉到法院时,这件事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
“头一次见媒体这么大阵势。”这一次,刘黎这个审理过诸多涉外案件,身经百战的“老”法官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不能有半点差池,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利益,更是中国法官的形象,乃至中国司法的形象。”
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在刘黎的引导下,双方律师出示证据,陈述观点,庭审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两个小时后,庭审结束,刘黎走出法庭,直奔隔壁的另一个法庭。
“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啥?回避?”坐在原告席上的老农瞪大了眼睛。
“就是您对我们审理您的案子有意见吗?”刘黎解释。
“俺没意见,他把俺儿子撞伤了,医药费得赔俺。”老农回答。
“大爷,您怎么没请律师呢?需不需要我帮您联系法律援助律师?免费的。”刘黎问。
“不用,他撞了人就该赔钱,不用找律师。俺是外地的,来北京一趟不容易,你赶紧给俺判了,俺拿钱回去给俺儿子看病。”
“大爷,打官司要有证据,您说他把您儿子撞伤了,在哪撞的?您怎么证明……”
“我有交警开的证明!”
这个庭,刘黎完全没有了之前庭上的法言法语。
“冰火两重天”刘黎这样形容自己的工作状态。
朝阳区是北京市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城区,经济发展活跃、商业高度发达、涉外因素密集,同时存在大量农村地区。
“在这里做法官,常常是刚开了一个很规范、很过瘾的庭,紧接着就会开一个很乡土的庭。”刘黎说。
回到办公室,刘黎翻看李阳离婚案的案卷。一定要把这个案子审好,刘黎暗下决心。可要审好这个案子谈何容易。经过两次开庭,双方的争议焦点落在了财产分割上。
“李金很可怜,作为妻子,她对李阳的收入、财产及公司经营情况一无所知。”刘黎说。
李金提出的“天价”财产及股权分割请求让李阳十分恼火:“几年前,建新办公楼时,公司的资金链就断了,到现在公司一直是负债经营,我每个月的收入还不到一万块钱,让我上哪弄这么多钱给她!”
由于不掌握李阳的财产情况,起诉过程中,李金的诉讼请求变更了七八次,最后,无助的李金申请了法庭调查。这个艰巨的任务自然落在了刘黎身上。
李阳到底有多少房产?个人收入有多少?哪些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为了查清这些事实,刘黎踏上了漫长的调查之路。
朝阳区房管局、海淀区房管局、东城区房管局……刘黎查遍了北京的每一个区县。之后,她又和同事一起4次南下广东,到广州和深圳调查李阳名下的财产。跑工商、查税务,刘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有用的信息。为了查清李阳的个人财产,从北京到广东,刘黎把李金所有能想到的银行查了个遍,查到了李阳所有的账户,以及每个账户的进出账明细。
“从广东回来,这些材料装了满满两个旅行箱,我和同事的随身衣物只能放在双肩包里背回来。”刘黎笑了笑说。
所有的材料都查到了,如何梳理这些材料,从而分出共同财产,又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那些天,刘黎白天开庭、调解,办理别的案件,晚上便一头扎进这些材料里,一笔一笔核对,一笔一笔计算,列出每一笔房产交易的时间,划分每一笔款项的进出账情况。几个月下来,李阳的所有财务情况被刘黎查得清清楚楚。
第四次开庭时,面对刘黎列出的详细的财产清单,一直不予配合的李阳惊讶不已。
财产查清了,如何将判决书制作得无懈可击,成了摆在刘黎面前的又一个问题。
为了做出一份事实清楚,说理清晰的判决书,刘黎查阅大量资料,字斟句酌,一遍一遍地改,一个字一个字地校对。上万字的判决书,刘黎足足校了30遍。
最终,刘黎判决李阳支付1200万元给李金,李阳名下房产、股权及商标权归李阳所有,同时判决李阳支付李金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拿到这份措辞严谨的判决书,李金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当初家人朋友都劝我回美国起诉,现在看来,我的选择是对的。”
感性·理性
刘黎喜欢看电影,喜欢看美剧,她很感性,是那种看电视剧会跟着剧情流眼泪的人。同事们都说,刘黎无论看戏还是办案,都很“入戏”。
“我曾经看见刘黎姐和一起交通事故案当事人的母亲坐在一个长凳上,两人一边说,一边一起抹眼泪。”奥运村法庭法官罗曼说,“她有一颗悲悯的心,对当事人的痛苦能够感同身受。”
那是2006年的秋天。小雯(化名)独自开车去机场,这一天,她要乘飞机到武汉开一个短会。五环路上,小雯的车和一辆停在内道,没有设置任何提醒标志的大货车追尾了。
“太惨了,整个车钻进了大货车下面,现场的照片,女孩血肉模糊,连模样都看不清了。”时至今日,提起这起案件,刘黎的声音仍有些哽咽,“老太太一来就哭,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这么大的痛苦,法官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开庭前,刘黎姐把案卷里的现场照片抽了出来。她说‘太惨了,不能让老人看了再受刺激。’”奥运村法庭书记员张玉说,“每次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她都会提醒我们把现场照片抽出来。”
案件审结了,老人拿到了赔偿。刘黎的心情却并不轻松:“其实,对老人来讲,钱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刘黎姐不仅仅是以法律的理性和逻辑办案,更多时候,她是把冰冷的法律变成富有温情的道理。”罗曼说,“她身上有种佛性,她是把自己置身于案件之中,再努力把当事人从痛苦、挣扎中带出来。”
2011年,刘黎审理了一起被刘黎称之为“最黑暗的案件”。
2009年5月,李欣趁丈夫苏磊(均为化名)睡午觉时,将出生仅十天的女儿抱到洗手间,放在水盆内溺死。之后将孩子擦干,抱回床上。苏磊醒后,李欣谎称孩子睡觉时不小心被枕头捂死,要求丈夫不要报警。由于怕尸体腐烂,苏磊将婴儿尸体清洗后放入冰箱冷冻。
当晚,李欣承受不了内心的压力,向丈夫坦白了杀害亲生女儿的经过。苏磊报了警。李欣被刑事拘留后,北京市安定医院对其精神状态做了鉴定,结果为产后抑郁症,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
李欣被释放了,丈夫苏磊却无论如何也不能原谅妻子。为了女儿的事,苏磊常常和李欣及李欣的父母发生争执。最终,苏磊起诉到法院,要求李欣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90余万元。
“这一家人一见面就互相指责。苏磊不停地说‘冷血,杀人凶手,还我女儿’,完全不顾及李欣的感受。而李欣在一旁若无其事,完全不像失去女儿的母亲。”刘黎紧皱着眉头:“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家人,这么冷酷,这么残忍!”
刘黎无法理解,一个母亲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女儿,也无法理解,一对父母可以若无其事地把自己孩子的尸体放进冰箱,她更无法理解,一对原本还算幸福的夫妻可以如此互相辱骂,如此残酷地对待彼此。
“每次开完他们的庭,我都难受得几天吃不下饭。”刘黎说,“中午开完庭,我就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想,怎么会有这样的一家人。”
难受归难受,案子还得审下去。刘黎认真研究了从公安机关提取的材料,并向专家咨询了有关产后抑郁的问题。最终,刘黎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宣判前,刘黎和双方进行了一次深谈。从双方的冷漠残忍到家庭的责任,刘黎把自己的想法和立场一股脑儿地倒了出来,原本吵吵闹闹的一家人都低头不语。
“我把那些天的困惑、压抑、气愤全说了出来,通过我的责问和述说,让当事人清楚自己的行为,对我、对当事人都是一件好事。那天,一向冷漠的李欣哭得一塌糊涂。”刘黎说,“作为一个法官,不应仅仅审结案子,而应该通过案件审理,向当事人传达一个正面的价值观、人生观,尽可能驱散当事人心中积压的负面东西。”
痛苦·欢乐
“在法庭做法官,很痛苦。”刘黎口中的痛苦,不是法庭生活的枯燥乏味,也不是每年审结400多件案件的巨大压力,而是作为法官,“常常会看到一家人,原本是兄弟手足,或你侬我侬的夫妻,最后却形同陌路,甚至如仇人一般。”
刘黎审理过一起遗产纠纷案,兄弟两个为了争夺父亲留下来的一处房产,反目成仇,经常互相谩骂,甚至大打出手。“今天哥哥头上缠着绷带来了,明天弟弟拄着拐杖来了,两个人一见面就吵。”
开庭时,两人又吵了起来,互相数落对方的不是。刘黎试图制止,两人却吵得更凶了。刘黎索性让他们吵,自己在一旁静静地听。一个小时过去了,大概是吵累了,两人渐渐没了声音。
“吵完了?那么我说两句。咱们今天不说案子,咱们就事说事,你们自己想想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为了点钱,往老母亲门前泼屎泼尿,你们还好意思拿出来说?要不,咱们叫媒体过来听听你们的所作所为,或者叫你们的儿女来法庭,让他们看看自己的父亲整天都在干什么……有问题好好解决,解决不了,来法庭也是一个办法,你们整天这样闹,能解决什么问题,亲戚朋友、你们的孩子怎么看你们?”
刘黎的一番训斥,似乎点醒了这对兄弟。“以后在法庭,再也没见他们吵闹过。”
“对遇到困难的当事人,刘黎不仅仅是审理一起案件,解决一个事情,而是努力把当事人从生活的困扰和痛苦的泥沼中解脱出来。”朝阳法院副院长张雯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小罗和小宋曾经是一对情侣,同居4年,期间相互打过许多数额不等的欠条。分手后,两人便走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小宋拿出欠条要求小罗还钱,小罗也拿着欠条反诉小宋。一方胜诉,对方就上诉,二审维持,就打再审。这样来来往往打了多年的官司,双方家人也互相骚扰、谩骂,矛盾越积越深。
这一次,小宋又拿着一张6万元的欠条来了。
刘黎对这两人的事情也是头痛不已。“一对情侣,即使做不成夫妻,总还有些情分在,怎么能走到这一步?这样一直打下去,双方的官司还要打多久?”
于是,第二次开庭时,刘黎让两人把手上所有起诉的、没起诉的欠条都带过来。
刘黎数了数,一共30张。
“今天所有的欠条都在这了,我帮你们算算账。这第一笔,是金钱账,把你们各方的欠条累加,再两相抵消,不过2万元。这第二笔,时间账,如果按你们现在这种方式,把没起诉过的欠条都起诉,官司至少要再打10年。这第三笔,成本账,这几年官司打下来,你们两家都已经深陷其中,势同水火,长此以往,你们谁都没有好日子过,大好的青春也都浪费了。想想你们这几年怎么过的?你们还要再这样过10年吗……”
一番话,让两人顿悟了。第二天一早,两人一起来到法庭,办理了撤诉手续,并当着刘黎的面把手里的欠条都撕了。
法庭生活有痛苦,也有很多欢乐。对刘黎来说,最大的欢乐就是那些淳朴的当事人带给她的感动。
2008年,奥运村法庭刚建好,还没通暖气。北京的冬天寒冷刺骨,刘黎在阴冷的法庭里开庭。
正在调解,被告突然站起身,来到刘黎身后,脱下自己身上的棉大衣,披在了刘黎身上:“这么冷的天,您这冻得哆哆嗦嗦还给我们开庭。今天这事,我什么都不说了,都听您的。别为这点事再把您给冻坏了。”
“这件事让我感动了很久。”刘黎说,“我只是履行法官的职责,当事人却会用很淳朴的方式给你十倍的回报。”
“几年前,来广营一个村子拆迁,有一家人为了拆迁款闹得不可开交,后来我过去把这事调解了。从那以后,他们家80多岁的老奶奶每年都会来法庭给我送来她亲手做的黄桃罐头。”刘黎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今年元旦刚结了一起案子,之后那老爷子经常给我写信。昨天又给我写了一封信,说他发明了一个什么东西,还说将来要把他的发明都给我,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嘱咐我一定要继续坚守公正,认真办案。”
“我处理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一个河北来北京打工的农民被大货车撞死了。案件很简单,处理完后,又过了好长时间,死者的老父亲带着孙子来到法院,让小孩给我鞠躬,说‘你一定要记住,这个法官是咱们的大恩人,将来有机会一定要报答她。’”
“我爱这份职业,虽然有时苦点累点,但它常常能够带给我生命承受不了的东西,督促我把每一件案子办好。”刘黎脸上依旧是自信而亲切的微笑。
这微笑,仿佛一抹阳光,照得人心里暖洋洋的,仿佛在说,跟我来,带你走出阴霾。(记者 陈 冰) [责任编辑:季上平]
相关报道···伊春空难 机长担责判3年
法院:违规操纵致使飞机坠毁
事发后擅自离机
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是该罪入刑第一人_新浪新闻
  在法庭上,齐全军听宣判央视截屏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今天上午,伊春空难案机长齐全军因重大飞行事故罪在伊春法院宣判,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是国内飞行员因飞行事故首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认定,齐全军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坠毁,事发后擅自撤离飞机,造成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亿余元。宣判后,齐全军的代理人表示很有可能上诉,而幸存者的民事赔偿也开始启动。
  宣判机长因重大飞行事故罪被判3年
  今天上午9点,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法院对齐全军案进行了宣判,该案在去年11月28日开庭审理了将近一天,与当天开庭庞大的律师团与旁听队伍相比,今天的宣判现场显得十分清静,齐全军的爱人金女士是唯一参与庭审与宣判的旁听者。
  根据检方指控,齐全军违反航空公司关于飞行操作的规章制度,对空难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以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齐全军的刑事责任,建议判处4—6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日,被告人齐全军担任机长执行河南航空E190机型哈尔滨至伊春VD8387客运航班任务,朱建洲(事故中死亡)担任副驾驶,二人均为首次执行伊春林都机场飞行任务。
  20时51分,飞机从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起飞,齐全军作为客运航班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于21时38分坠毁。
  事故发生后,齐全军未履行机长职责擅自撤离飞机。机上幸存人员分别通过飞机左后舱门、驾驶舱左侧滑动窗和机身壁板的两处裂口逃生。
  法院认为,齐全军作为当班机长,违反航空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操纵飞机实施进近并着陆,致使飞机坠毁,造成机上44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亿余元。
  伊春法院最终以重大飞行事故罪一审判处齐全军有期徒刑3年。据了解,齐全军也因此变成我国首个被追刑责的飞行员。
  律师:是否上诉要和当事人商量
  作为齐全军的辩护人,张起淮律师得知宣判结果后表示,他本人的意见是上诉。张起淮说,判决依据的是国务院事故调查小组于日作出的《河南航空有限公司黑龙江伊春“8·24”特别重大飞机坠毁事故调查报告》,而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刑事案件不能将事故报告作为判案的主要依据。
  基于此,张起淮认为该案应该上诉。
  “但事发到现在,齐全军已经被羁押两年多,按照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来计算,如果齐全军不上诉,那么判决生效后他只要服刑半年就可以刑满。如果当事人考虑到接下来的生活等事宜也可能会放弃上诉。所以是否上诉需要跟当事人商量。”张起淮说。
  张起淮表示,本案判决意义重大,因为这是自刑法实施以来,首次对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刑事追责。如何审理及判决,对以后此类犯罪将起到判例的作用。1981年以来,国内发生空难20余起,部分也被认定为责任事故,但没有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幸存者将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伊春空难有50多名幸存者,大部分在空难中都遭受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创伤。一位受访幸存称,在近一年的时间内,她都没从航空公司拿到报销的药费,也没有得到其他赔偿。
  张起淮表示,他也会接受幸存者委托,将相关责任单位诉至法院,启动空难的民事索偿。
  “东北民航局、黑龙江空管局、河南航空、深圳航空这几家单位将会被列为共同的被告。对于空难,上述单位都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也需要对在空难中受伤害的幸存者们作出赔偿。”他说。
  调查事故报告:机长违规担首要责任
  事发次日,国务院“8·24”飞机坠机事故调查组在伊春正式成立。
  日,调查组发布事故报告,首要原因便指向机长齐全军。
  报告认为,造成空难的首要原因是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800米)的情况下实施进近。
  第二原因是飞行机组违反民航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需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
  第三原因是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
  报告认为,齐全军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应以涉嫌重大飞行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检方据此对齐全军提出公诉。
  辩护机场硬件不合格是灾难首因
  为齐全军辩护的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客座法学教授、蓝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起淮表示,该事故报告不成立。
  张起淮认为,报告未对实际降落时的30号跑道能见度进行认定,事后无法证实能见度观测值2800米是否正确。根据伊春气象台的气象预报,当晚,伊春能见度大于10公里。同时,伊春机场塔台管制员与机组的通话及乘客笔录证实,机组可以明显看到跑道。副驾驶员明确说道:“跑道灯挺亮。”
  对于“未采取复飞措施”问题,张起淮认为,这和驾驶技术有关。3秒钟是一瞬间,被告人“没反应过来”和“盲目实施着陆”有区别。
  张起淮指出,空难第一大原因便是机场硬件不合格。
  根据调查组调查,根据林都机场地形、地貌、气象等综合因素分析,根本不适合建机场。而且林都机场未经依法严格验收,未达到开放条件。调查报告中记载:委员会在验收中发现54个问题,在开放使用检查中发现49个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
  此后民航黑龙江安全监督管理局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认为103个问题中的96个已经整改完成,其余7个问题进行了等效整改。交于次日签发机场使用许可证。
  张起淮表示,事实是委员会在审查验收中发现了157个问题,而不是103个问题。3天时间就对157个问题整改完毕,依据规定委员会应当提交整改检查报告,但卷中没有发现管理部门的整改检查报告,无法证实整改合格。
  航空公司未审先飞也是隐患
  “除此以外,航空公司未审先飞也是隐患。”张起淮说,事故报告证实,民航河南监管局违反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相关规定,在河南航空未取得哈尔滨至伊春航线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审定同意该航线运行许可,对河南航空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飞行技术管理薄弱等问题督促解决不到位。
  “日事发,民航东北局在9月6日,也就是事发后10日内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南局审定程序,应当先发经营许可,再有营运许可。而河南航空公司的营运许可证是事故发生的一年前就已颁发,经营许可证空难后才发。如果航空公司依法飞行,相关部门监管到位,‘8·24’空难事故就不会发生。”张起淮说。
  据了解,事发后,河南航空已被注销。
  上午追访
  幸存乘客 近一年没拿到药费
  空难中,有50多名乘客幸存。当时米女士与儿子一起到伊春过暑假,同行的还有与她相熟的几位家长带着子女。
  米女士说,空难时紧急逃生面罩没有脱落,由于突然吸入大量浓烟,她和儿子肺部出现纤维化,目前全是过敏体质,免疫力低下,动不动就流鼻血。“我儿子的过敏反应今年更严重了,几乎每周都要去医院。航空公司已经不管我们了,将近一年,医药费没有报销过。”
  得知齐全军今天要宣判,米女士说:“我们这些受害者,到今天也无法知道真相,所有的事情都是齐全军一个人的错么?我很同情他。”
  机长被除名 正在打劳动官司
  此案中,齐全军的家人也遭受着巨大的痛苦。此案开庭时,齐全军的妻子前往现场旁听。事故发生后,齐全军因受伤住院1年10个月之后,于2012年6月被羁押。
  齐全军的爱人金女士告诉《法制晚报》记者,事发前他们一家住在深圳。事发后,航空公司将丈夫除名。目前齐全军已经委托律师与航空公司打起了劳动官司,要求84万元补偿金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21万元。目前齐全军因不同意终审判决,已经就此案提出再审。
  相关链接
  飞机降落时断裂
  44人遇难
  日21时38分,河南航空公司经哈尔滨飞往伊春的VD8387航班客机,在伊春林都机场跑道外降落时断裂,随后燃烧并出现小型爆炸。飞机上96人(其中儿童5人,机组人员5人)中,44人遇难,52人受伤,经济损失3亿余元。
  当时40岁的机长齐全军受伤。齐全军原是深圳航空公司的机长,后来加入鲲鹏航空。
  2007年开航的鲲鹏航空是一家支线航空公司,后更名为河南航空公司,深圳航空是其大股东。文/记者 王巍  (原标题:伊春空难 机长担责判3年
法院:违规操纵致使飞机坠毁
事发后擅自离机
构成重大飞行事故罪
是该罪入刑第一人)
小波过世之后,我认识了一位异性者,他是一位非常典型的Transsexual(LGBT中的T),他是生理女性、心理男性的人。这样的人跟女同性恋的区别在于,他虽然身体是女性,但是自身的性别认同是男性,他所爱的只能是异性恋女人,而不是同性恋女人。
抛开无耻先别说,让嫖客在性交易场所把自己意淫成“领导干部”,有什么意义呢?想来想去,可能这种手段有助提升洗浴中心的“逼格”和提升嫖客的“性欲”吧。
今日之卢布及俄罗斯金融、经济,宛如一个得了急性胆囊炎的病人,“制裁解除”和“油价企稳”不过是能解一时之痛、却无法解病患之苦的两片止疼药——何况就连这两片止疼药也是“处方药”,不是“病人”自己想买就能买到、想吃就能吃上的呢?
近年10起特大冤案中,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萧山5青年抢劫杀人案等3起冤案已经进行追责,安徽于英生冤案已启动追责程序,暂无下文;其他案件均未明确启动追责程序。冤案平反后却不追究相关办案人的责任,等于河流的污染未被肃清,同时严重损害法律的尊严。}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特重型颅脑损伤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